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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莽政权自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开始,至地皇四年(23年)被推翻,在这14年中,西汉末年出现的社会危机,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进一步加深,严重地动摇着封建统治基础的两大问题————奴婢和土地,并未因王莽提出的“王田”和“私属”而得到解决,且由其倒行逆施的“改制”和狂妄、愚蠢的政策,使社会各种矛盾都迅速激化起来:农商凋敝,民不聊生,货币混乱,社会动荡,与周边各少数民族普遍发生冲突。于是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同时激化。面临这种形势,王莽除“托古改制”,依靠谶纬宣扬“天命”以外,拿不出任何办法,只有依靠骗术自欺欺人。但一个政权毕竟不能靠欺骗来维持,因此,“新”莽政权最后终于在人民大起义的怒涛中覆亡。

    第一节 自掘坟墓的王莽

    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在“新”莽时期进一步加深,其罪魁祸首不是别人,就是王莽自己。

    一 王莽的政治品格

    “新”莽的政治变化,当然是由社会各种条件制约的,不能完全归咎于一人。但作为专制制度最高统治者,其个人性格,在施政中不可能不产生巨大影响。“新”朝统治的混乱及其政权的迅速垮台,与王莽的政治品格有极密切关系。尽管他在主观上亦不妨有挽救社会危机,缓和各种矛盾的良好愿望,但由于缺乏与之相应的政治品质,而结果却走向他自己愿望的反面。这不仅是王莽个人,也是历史上不少政治家的悲剧。

    浮夸拒谏猜疑心重 据传王莽相貌与常人不同,故有的史学家据此论定其性格怪僻,这当然难以令人相信。[242]不过,从王莽为政时的各种表现,可以看出他缺乏政治家应有之风度,而具有当权者最致命的弱点,即心胸狭小。

    大凡心胸狭小者,其潜意识皆具有自卑感,而表现则为喜自夸,自命不凡,似乎不可一世。王莽称帝后的言行举止,无不与此有关。

    王莽之夸大狂表现于各个方面,如伪造先代世系,自称“黄帝之后,其《自本》曰:黄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妫汭,以妫为姓。至周武王封舜后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子敬仲,奔齐,齐桓公以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齐国,世称王,至王建为秦所灭。项羽起,封建孙安为济北王。至汉兴,安失国,齐人谓之‘王家’,因以为氏”(《汉书·元后传》)。将自家“王”氏上溯至黄帝,其可信程度已应打上问号,何况其自造的世系又颇多矛盾,在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诏书中自称“惟王氏,虞帝之后也,出自帝喾,刘氏,尧之后也,出自颛顼”(《汉书·王莽传》中),将古史传说中之尧、舜世系任意颠倒。[243]可见其所述世系无需事实根据,姑妄言之而已。而其故意编造的目的,无非是抬高自己身价,夸大其出身罢了。

    这种夸大狂表现在施政方面,则为不求实效,但务虚名,如更改官制均仿古制,徒袭经典中之官名,不顾实际需要,结果重床叠架,大而无当。改“王田”“私属”仅依先贤言论,而无具体办法,终无法实行。至于将少数民族王为侯,改“高句骊”为“下句骊”,改“匈奴”为“恭奴”,改“匈奴单于”为“降奴单于”等愚蠢举动,更是夸大狂的反映。这种夸大狂使王莽失去正常理智,从而付出极惨重的代价。

    拒谏和猜忌也是王莽心胸狭隘的重要表现。他拒不听严尤等慎征伐的有益建议,而遭覆顶之灾已如前述。其兴“六筦”之举,司允费兴曾极言“六筦”之弊,王莽不仅不听,反而将兴免官。其他拒谏之事不胜枚举。其拒谏之根源在于猜忌心重,对属下文臣武将均明显地表现出不信任,如他遣将出征,有时却不给兵符,必先请而后动,遣其心腹将所谓“九虎”者出征,却纳其妻子于宫中而为质,吏民上书,宦官左右可开视,尚书却不知。表现王莽猜忌之心最具有讽刺意义的事件,莫过于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所发生的“吕宽之役”:王莽立平帝后,欲专国权,为防帝母卫姬及卫氏家族势力,先扬言鉴于哀帝时丁、傅外戚乱国法之覆辙,拜帝母卫姬为中山孝王后,于帝舅、弟妹皆有封赐、食邑,但必须居留中山(今河北正定东北)不得至京师。王莽这种隔绝平帝与卫氏的做法,遭到许多大臣反对,如扶风功曹申屠刚等曾直言对策,但均遭到王莽打击。就连王莽长子王宇也不以为然,曾暗与卫氏通报,并与其师吴章、妻兄吕宽密议,利用迷信鬼神,劝王莽放弃隔绝卫氏之做法。吕宽乘夜持血洒莽第宅,不料被捕,王莽执而审讯。结果,除吕宽讯后即被诛外,牵连及于千人之多:王宇被捕后饮药自尽,宇妻吕焉怀孕,俟产子后杀之;卫氏全族,除卫后外,满门皆斩,吴章腰斩,磔尸东门,其教授子弟千余人,皆禁锢不得仕宦。由吕宽之狱,连及王莽素所恶者,皆趁机诛之。如元帝妹敬武长公主,红阳侯王立,平阿侯王仁以及许多贵戚大官皆因早为王莽猜忌,均遭杀身之祸。这次大狱,起因全系王莽猜忌心理作怪。事件本身虽仅系统治阶级内部倾轧,却也看出王莽之性格,对自己亲生之子尚且如此,对臣下则更不在话下,而于用人为政方面嫉贤妒能,喜阿谀,讲形式,尚空论,等等,乃是十分必然的了。

    喜怒无常朝令夕改 王莽之性格具有一般懦弱无能的暴君特点:喜怒无常,而于施政方面又缺乏有益的成见,常常朝令夕改,有时令人莫名其妙。如上述吕宽一案,株连至司命孔仁之妻。孔仁妻畏罪自杀,孔仁自动投案见莽。开始王莽要尚书对孔仁论罪,但不久又下令免罪。又如太傅平晏属下之戊曹士,对掖门仆射非法拘捕,王莽大怒,发士兵数百人围太傅府,当场捕杀戊曹士,而大司空士夜间违法过奉常亭,又鞭打亭长,告至王莽,莽却不予治罪。从这些小事就可以看出王莽的性格。其行“王田”“私属”之法时,曾引经据典,大张厥词。什么“天地之性人为贵”,“秦为无道,厚赋税以自供奉”,“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等等。这些揭露秦汉以来社会危机的言论不能不谓之深刻。推行“六筦”时,也颇似雷厉风行“每一筦下,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吏民抵罪者浸众”(《汉书·王莽传》下)。大司马允费兴等因谏除“六筦”而被免官,但不几年又下诏“除井田奴婢山泽六筦之禁”(同上),轻轻的一句话将前此施行的改革措施一笔勾销。这固然是由于那些倒行逆施无法贯彻下去,但也可看出作为一个统治者,王莽缺乏政治家的深思熟虑,更缺乏主见和魄力,色厉而内荏。这种性格造成“新”莽政治混乱,政令前后不一。纵观“新”莽时全部政治措施,正如其颁行的币制一样,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皆为权宜之计,缺乏长远之策,如此为政,不垮台才是怪事。

    食古不化顽固迷信 王莽幼年熟读经书,掌权后每有动作必先据古代经典,徒从形式上模仿,毫无意义的为古而古。如官名中原大司农,王莽依《尚书·尧典》“乃命羲和……敬授八时”改为“羲和”。后又依《尚书·舜典》“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改为纳言。其他官员、地名、人名,等等,无不如此模仿,改来改去,于事毫无补益。

    王莽是借助于符瑞、谶纬、谣言等迷信手段登上“真命天子”宝座的,因此他当皇帝后愈加相信和依靠这些迷信勾当。神仙道术、符瑞、谶纬等等已构成“新”莽统治时期政治生活的一部分。王莽不惜人力、财力大兴迷信之事。始建国二年(10年),王莽听方士苏乐的鼓吹,习“黄帝谷仙之术”,以万金起八风台,顺风作液汤,又种五粱禾于殿中,煮鹤髓、瑇瑁、犀玉等二十余物,用其汁渍谷种,每斛粟成费一金。这种劳民伤财之事不胜枚举。又如地皇元年(20年)七月,大风毁王路堂,发屋拔木,王莽忧恐,但他从来未想到如何改善政治,而由大风联想到二子多病,于是改二子名号,以为这样就可天下太平了。王莽当政前后经常有所谓“符瑞”出现,如哪里母鸡变为公鸡,哪里出现“黄龙”等等。王莽加九锡时曾说:有“众祥之瑞,七百有余”(《汉书·王莽传》上),以此来证明“天命”归于王莽。其实,这些所谓的“符瑞”有的乃是自然现象,有的是阿谀之徒编造,有的实为牵强附会。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派太仆王恽等八人,分行天下,观风俗,次年还朝,言天下风俗齐同,各郡国歌谣(实际皆伪造)颂莽功德的谣、谚三万言。像这样的“符瑞”歌谣王莽当然乐于接受。于是,各地的歌谣“符瑞”纷纷出现,在王莽之世似乎所有的现象都证明“新”莽政权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年代,人民安居乐业,歌舞升平,老幼妇孺个个颂赞当代君主的恩德。王莽也就沉浸在一片神秘而虚幻的颂声中,走向自己掘开的坟墓。

    王莽的这些性格,对于当时政治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正因为如此,“新”莽政权的统治也达到极其黑暗的程度。

    二 “害遍生民,辜及朽骨”的统治

    在王莽统治期间,政治昏暗。不仅下层劳动人民承受着空前的灾难,就是统治阶级内部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这种危机给被压迫阶级的愤怒和不满造成一个爆破的缺口。从而使广大劳动人民不得不进行历史性的发动。

    赋役和酷刑 王莽不断“改制”,口口声声以民生为念,其实,在不断的“改制”中,人民遭到的剥削、压迫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沉重。

    王莽时的赋税徭役,史虽无明文记载,但《汉书·食货志》云:“边兵二十余万人,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数横赋敛,民愈贫困。”可见其赋税、徭役比西汉末只有增加,决无减少。仅据现有资料可知,在王莽时期,新增加的赋税就有很多,如王莽根据《周礼·地官司徒·载师》中有:“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宅不树桑麻者,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钱),凡田不耕者出屋粟(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凡民无职者出家之征(无职者,出夫税家税,夫税者,每亩之税,家税者出士徒车辇给徭役)”,于是立“税民之法”:

    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县官衣食之。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在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汉书·食货志》)

    这就是说:田不耕而令其荒芜者,收“三夫”之税;宅中不种树者,收“三夫”之布;对失业者,征“夫布一匹”,不能出布者罚作苦役。对桑蚕、纺织、缝补等副业,及工、医、巫、卜、商贾等收十分之一的税。上报不实者,罚一年的劳役。从这些规定中看出:对荒地及失业者征税乃是西汉所没有的。至于“一夫之税”“一夫之布”是多少,虽有待考证,但赋税之烦则是肯定的。就连王莽左右的官吏也都不得不承认,百姓“力作所得,不足以给贡税”(《汉书·王莽传》下)。

    随着赋税、徭役和各种名目“改制”而来的是严刑酷法。王莽时每行一“新政”都伴着极严厉的镇压,法网愈来愈密,如非议井田制及挟五铢钱、言大钱当罢者皆“投诸四裔”(《汉书·食货志》),又如始建国二年(10年)加重对私铸钱者的处罚,一家铸钱,五家连坐,没入奴婢。仅这一方面因触禁令而被判刑者就多得不可胜数。地皇二年(21年)因犯罪而没入官奴婢者达数十万人。由此可见王莽时代刑罚的严酷程度了。

    赋役和酷刑下的人民生活 本来就已十分悲惨的人民生活,到王莽统治时期就更加每况愈下。繁重的赋税、徭役和严刑酷法把愈来愈多的人推到死亡线上。

    王莽即位后自诩为变“秦为无道”之治而“改制”,其结果比秦还坏。其各项“改制”所带来的恶果,已如上述。就是“改制”过程本身,也给社会造成极大灾难:由于王莽醉心于托古改制,将大部分时间用在空与朝臣们议论经书上面,对政务无暇过问,各地官吏则趁机为非作恶,贪残刻剥,贿赂公行。据记载:“莽意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故锐思于地里,制礼作乐,讲合《六经》说。公卿旦入暮出,议论连年不决,不暇省狱讼冤结民之急务。县宰缺者,数年守兼,一切贪残日甚。”就连朝廷派出监察执行法令情况的专员也贪赃枉法。“中郎将、绣衣执法在郡国者,并乘权势,傅相举奏”,“皆便为奸于外,扰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郡县赋敛,递相赇赂,白黑纷然”(《汉书·王莽传》中)。由于制度不断变化,王莽不给官吏发薪俸,这就是说默许其向人民任意勒索。因此“天下吏以不得奉禄并为奸利,郡尹县宰家累千金”(《汉书·王莽传》下)。

    王莽的迷信,也给人民造成极大痛苦。地皇元年(20年)因听从望气者的胡诌而大兴土木,在长安城修建九庙,又将城西之建章、承光、包阳、大台、储元等宫,及平乐、当路、阳禄等馆十余所建筑物拆除。其修建之“太初祖庙东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余庙半之。为铜薄栌,饰以金银琱文,穷极百工之巧”。这样拆、修不已,浪费大量的物力和人力“功费数百巨万,卒徒死者万数”(《汉书·王莽传》下)。

    王莽兴师动众讨伐匈奴及镇压少数民族,迫使成批劳动人民死于非命,如征天水、陇西骑士,广汉犍为吏民十万人,转输者合二十万人“其后军粮前后不相及,士卒饥疫,三岁余死者数万”(《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费以亿计,吏士罹毒气死者什七”。人祸加上旱、蝗等天灾,使土地荒芜,物价腾贵,米价由汉初数十钱升至王莽时“米石二千”(《汉书·食货志》),以至“黄金一斤易粟一斛”(《后汉书·光武帝纪》),竟上升千倍至万倍之多。[244]

    在王莽苛政、贪吏刻剥之下,人民战死、饿死“民庶涂炭,百不一在”(《后汉书·杨震列传》)。大批无以为生的百姓,纷纷逃亡成为“流民”,饥寒交迫下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穷苦人民愈来愈多,有时东方流民入关求食者就有数十万人,而王莽却派人教这些饥民“煮木为酪”(《汉书·食货志》)让人吃木头,当然无法活下去,以至发生人吃人的现象,“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汉书·食货志》)。不少铤而走险的贫苦百姓只能食人以延续生存,被称为“饿贼”。请看这些血淋淋的记载:

    赵孝字长平,沛国蕲人也……及天下乱,人相食,孝弟礼为饿贼所得,孝闻之,即自缚诣贼曰:“礼久饿羸瘦,不如孝肥饱。”贼大惊,并放之,谓曰:“且可归,更持米糒来。”孝求不能得,复往报贼,愿就烹,众异之,遂不害。(《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淳于恭字孟孙,北海淳于人也……王莽末,岁饥兵起,恭兄崇将为盗所烹,恭请代,得与俱免。(同上)

    蔡顺,汝南人,至孝。王莽乱,人相食,顺取桑椹赤黑异器,贼问所以,云:“黑与母,赤自食。”贼异之,遗盐二斗,受而不食。(《东观汉记·蔡顺传》)

    从以上记载看出:那些“饿贼”“饥兵”在饿得不能不食人的境况下尚对至孝至义者仍极尊敬,也可看出王莽的暴政确实把他们逼得无路可走,才出现这种人类最悲惨的自身相食的悲剧。

    统治阶级内部分崩离析 王莽的统治不仅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灾难,使“众庶各不安生”(《汉书·食货志》),就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也引起极大的反感。地主、富商也对王莽的政策不满。“王田”“私属”虽未能实行,却引起许多富人恐惶,“五均”“六筦”之令也使得一些吏民“抵罪”。拥有奴婢之家“率一口出钱三千六百”,使“天下愈愁”(《汉书·王莽传》中)。他又下诏“诸军吏及缘边吏大夫以上为奸利增产致富者,收其家所有财产五分之四”(《汉书·王莽传》中)。这些政策遭到地主、富商的反对也是必然的。王莽个人不断膨胀的权势欲、夸大狂使他对于一切人,包括自己家族和臣下,都不惜使用残酷手段,以保持统治地位。这就在统治阶级内部,首先在王莽家族和朝廷内开始分崩离析。

    王莽长子宇,次子获,分别因“吕宽之狱”和杀奴,而被王莽逼死。王莽兄子衍功侯光曾使执金吾窦况杀人,王莽也逼其自杀。这些举动曾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表示赞赏,认为王莽执法持平,能大义灭亲。其实,这只是王莽沽名钓誉的一种手段和虚伪狂悖的表现。了解王莽的人品,就知上述举动并不值得歌颂,反为其违背人性而厌恶。

    同其他统治者一样,王莽的生活极其荒淫腐朽。早在他称帝之前,以“贤孝”“恭谨”扬名于世时,他就与侍女增秩、怀能、开明等私通,并生有儿女;后又与侍女原碧私通。这种隐私,在统治阶级中司空见惯,原是公开的秘密,但王莽却伪装谨饬,俨然“正人君子”,对此一向讳言。王莽的伪装只能欺骗被挡在高大宫墙以外的一般群众,而无法瞒过左右亲人。莽妻因其虚伪和狂悖,时常啼泣,以致双目失明。太子临入宫奉侍,临又趁机与侍女原碧私通,后恐王莽发觉,即与妻刘愔谋划杀莽,事未成而暴露,临及妻愔均被莽逼死。天凤五年(18年)皇孙功崇公宗,自画容貌,被服天子衣冠,又刻三印,意为“新”皇位应传于己,欲取继莽位。事被王莽发觉,也被逼自杀。以上数事虽属王莽家族内部丑事,但说明:近在王莽身边之人,对他为人、为政了解得十分透彻,因而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所以,除广大劳动人民因遭压迫、剥削起而反抗外,最先反莽的乃是“郡国豪杰”和最为了解王莽为人的亲属和心腹大臣。地皇元年(20年)“巨鹿男子马适求等谋举燕、赵兵以诛莽”,后被王莽派兵镇压,“连及郡国豪杰数千人,皆诛死”(《汉书·王莽传》下)。这里指出被诛死的乃是“郡国豪杰”,就是豪强地主。至于王莽左右的心腹,对他早就恨之入骨。早在王莽居摄三年(公元8年),期门郎张充就准备劫杀将要称“真皇帝”的王莽,后被发觉,诛死。甄丰是王莽早年时的心腹,其向权势顶峰逼进的过程中,曾为之出谋划策。王莽为宰衡时,常与甄丰密谋至半夜,有所谓“夜半客,甄长伯”(《王刘张李彭卢传》)之谚。可见其亲密程度。但王莽称帝后,封甄丰为更始将军,与卖饼儿王盛同列,因与子寻谋作“符命”,被王莽发觉,处死(见本书第十二章第二节)。刘歆也是王莽的心腹之一,但歆子棻、泳因甄丰案被牵连致死,女即王莽子临之妻愔,也为王莽所杀,因而与王莽结怨。地皇三年(22年)刘歆与卫将军王涉勾结,准备谋杀王莽,但未及动手,事泄,地皇四年(23年)被迫自杀。此外,王莽篡汉,将刘氏天下据为己有:一方面大封亲信“侯、伯、子男凡三百九十五人”(《汉书·翟方进传》),另一方面将刘氏宗族诸侯王三十二人,王子侯一百八十一人废黜(见《汉书·诸侯王表》及《汉书·王子侯表》),这就同刘氏集团的冲突进一步加剧,而刘氏宗族在西汉末年已成为地主阶级中一股很有影响的势力。[245]早在居摄年间,就有刘氏宗族刘崇、刘信等举行反莽起义。后虽失败,至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又有刘快、刘都起义,始建国二年(10年)又有刘曾、刘贵举事。这些反莽起义,说明刘氏宗族同王莽政权的矛盾已经激化。

    王莽亲属和左右大臣对他的背叛,甚至企图取而代之,以及同刘氏集团的矛盾激化,虽然不具有压迫反压迫、剥削反剥削的意义,只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但这些矛盾的爆发,标志着王莽政权从上到下发生动摇,它反映了这个政权遭到愈来愈多的人唾弃,不能再继续维持下去了。

    广大劳动人民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统治上层也发生缺口,全国人民推翻王莽政权的起义时机成熟了。

    第二节 农民起义军的崛起

    在王莽统治时期,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分散各地的农民反抗地主政权压迫的斗争由小到大,终于汇合为以绿林、赤眉为中心的两股大军,把西汉末年的农民起义推向高潮。

    一 由局部走向全国的农民起义

    “新”莽政权的丧钟 自王莽登上帝位之日起,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反抗斗争就没有一日停止过,随着地主阶级内部矛盾的激化,给农民革命造成“爆破的缺口”愈大,广大劳动人民的反抗烈火愈烧愈旺。始建国三年(11年),苦于徭役、兵役的各地人民就有“弃城郭流亡为盗贼”的,其中并州(约相当今山西大部及河北、内蒙古一部)及平州(约相当今辽宁境)“尤甚”(《汉书·王莽传》中)。天凤二年(15年),北方的五原(郡治在今包头市西北)、代郡(郡治在今河北蔚县西南)一带的农民“起为盗贼,数千人为辈,转入旁郡”(《汉书·王莽传》中)。此后各地农民起义普遍展开,“四方盗贼多”,连首都附近也不例外“三辅盗贼麻起”。为此王莽专门“置捕盗都尉官,令执法谒者追击长安中,建鸣鼓攻贼幡,而使者随其后”(同上)。这当然制止不了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这些分散的农民起义此伏彼起,为刚当上“真皇帝”的王莽敲响了丧钟。

    在这些起义中,吕母起义和瓜田仪起义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吕母是琅邪海曲(今山东省日照西南)的一位妇女,“家素丰,赀产数百万”(《后汉书·刘玄刘盆子传》),其经济地位应属于地主。其子吕育于天凤元年(14年)当游徼时犯小罪被县宰所冤杀,愤怒的吕母就“散家财,以酤酒买兵弩”(《汉书·王莽传》下),聚众起义。在不长的时间内“相聚得数十百人”(同上)。跟随吕母起义的大部都是“贫穷少年”(《汉书·王莽传》下),这表明:王莽的暴政已将部分地主分子推向农民起义这一边,使王莽的统治基础愈来愈狭小。吕母为个人报仇的目的,在客观上与农民起义的要求结合起来,因此得到劳动群众支持,她于天凤四年(17年)[246]率众攻破海曲,处死县宰,自称将军,游击于海上。随吕母起义的群众由“数千”人发展到数万,“其众浸多,后皆万数”(《后汉书·王莽传》下),给统治阶级以沉重打击。吕母出身于富家而成为农民起义的领袖。在阶级斗争接近决战的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的、整个旧社会内部的瓦解过程,就达到非常强烈、非常尖锐的程度,甚至使得统治阶级中的一小部分人脱离统治阶级而归附于革命的阶级。这是历史上常见的事。值得注意的倒是,吕母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位农民起义的女领袖,她为报杀子之仇而聚众至数万人,给统治者以沉重打击,其胆识、才能和组织水平都是惊人的。吕母的起义,使王莽十分恐惶,镇压不能奏效,就采取招抚的办法“赦盗贼”,但这些起义者时聚时散,“盗贼解,辄复合”,始终不能瓦解。王莽询问被派出诱降的官吏究系何故?皆回答说:“愁法禁烦苛,不得举手。力作所得,不足以给贡税。闭门自守,又坐邻伍铸钱挟铜。奸吏因以愁民。民穷,悉起为盗贼。”(《汉书·王莽传》下)这说明人民除起义以外再也无路可走,是王莽自己逼得全国人民打倒自己的。后吕母死,其众分投于赤眉等军中。

    天凤四年(17年)前,瓜田仪于会稽长洲(江苏吴县东)起义。这次起义坚持数年,地皇二年(21年)王莽派人招降,瓜田仪本人虽上书言降,但未出而死,尽管王莽用种种手法招降其余众,包括给瓜田仪“起冢,祠室,谥曰瓜宁殇男”,可是依然“无肯降者”(《汉书·王莽传》下)。就在这一年农民起义已经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了。

    遍及各地的零星起义 从吕母起义之后,各地零星的农民起义遍及全国,东到海边,西到关中,南达江淮,北起长城都有以贫苦农民为主要成分的起义爆发。

    在东方,天凤五年(18年)东海(治所在今山东郯城北)人力子都(又作刀子都)等“以饥馑相聚”率众起义,迅速发展至万人,王莽“遣使者发郡国兵击之,不能克”(《汉书·王莽传》下)。次年,青、徐地区因不堪忍受王莽集团的加倍勒索,又加饥荒严重,纷纷逃亡,“多弃乡里流亡,老弱死道路,壮者入贼中”(《汉书·王莽传》下)。许多人投奔力子都部,义军扩大至六七万人,活动于徐、兖地区,成为赤眉军的重要盟军。

    北方的起义军先后有数十支之多。其中著名的有铜马部、青犊部、上江部、大彤部、铁胫部、五幡部、尤来部、大枪部、檀乡部、富平部、高湖部、重连部、五楼部及城头子路部等名号。这都是以山川土地或起义军首领或军容为号的起义军。各军人数不等,少则数千,多则数万、数十万,总数约数百万之众,分布于长城以北至黄河流域下游的中原地带。如北方最强的铜马部,共数十万人,在东山荒秃、上淮况率领下活跃于巨鹿(河北平乡西南)、清河(今清河东南)、魏郡(今河北境内)的广大地区,是河北最强的一支起义军。在铜马部附近的青犊等部十余万人,有些后来发展到中山(治今河北定州)、渔阳(治所在今北京密云西南)等地。铜马部南接城头子路部,它是东平(今属山东)人爰曾、字子路,与泰山郡肥城(山东肥城)人刘诩在卢城头(即卢县,山东长清南)领导的起义,故号称城头子路。这一支义军转战于河济之间,发展至二十余万人,对王莽政权威胁很大。檀乡部是董次仲在东郡茌平(山东茌平南)领导的起义。后来在檀乡(山东兖州东北)与力子都死后余下的部队会合,故名檀乡,以后又与五校部汇合。从这些起义部队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农民武装由小到大,涓涓细流很快地就汇合成汹涌澎湃的革命怒涛。

    在北方的起义队伍中,还有一支由平原女子迟昭平领导的武装。迟昭平“能说博经以八投”是一有才识之妇女,她聚众数千人于地皇二年(21年)在河阻中举行起义。起义军中不断有妇女参加并成为群众领袖,反映了革命发动的深入程度,使“群众积极性大大提高”。

    在南方,自天凤四年(17年)起,就有张霸起义于南郡(治所郢,在今湖北江陵东北)、羊牧起义于江夏郡(治所安陆,今湖北云梦),均发展至万人。地皇二年(21年)又有秦丰在南郡起义,聚众有万人,据黎丘,称楚黎王。在庐江(今安徽庐江西南)王州公起义拥众至十余万人。

    就连王莽政权的首都附近“三辅”地区,小股起义也多得不可胜计。地皇二年(21年)“三辅盗贼麻起”,甚至在长安城中也时有“盗贼”。王莽不得不“置捕盗都尉官,令执法谒者追击长安中,建鸣鼓攻贼幡,而使者随其后”(《汉书·王莽传》下),可见起义范围之广。

    在这些起义军中有两支最大的队伍,形成西汉末年农民军的主流,冲击着腐朽的王莽政权,这就是南方的绿林军和北方的赤眉军。

    绿林山义旗高举 王莽天凤年间,南方饥馑,穷苦人民被迫流亡,许多人入山泽挖野荸荠为生。至天凤四年(17年),新市(今湖北京山)人王匡、王凤在饥民中为大家排难解纷,威望很高,被推为“渠帅”(即大帅)。开始,这一支饥民队伍只有“众数百人”,不久,其他地区的一些流民也聚到这里,如“诸亡命马武、王常、成丹等往从之”(《后汉书·刘玄刘盆子传》),数月间达到七八千人,他们以绿林山(即今湖北钟祥、京山、随县间的大洪山)为根据地,所以名为绿林军。王莽曾派人招抚,但走投无路的贫苦农民,除铤而走险外,别无出路,故散辄复聚。绿林军在王凤、王匡率领下夺取附近地主豪富之财产、粮食,受到贫苦农民拥护。绿林山属荆州地区,天凤五年(18年)王莽任大司马允费兴为荆州牧。王莽召见费兴时问他如何处置绿林饥民,费兴主张取消“六筦”,令流民归田里,政府贷给牛、种,宽其租赋即可安释。这本是惟一良方,不料王莽听后勃然大怒,立即将费兴罢官。但农民军力量迅速壮大,成为南方起义军中的主力。

    地皇二年(21年)荆州牧率二万人进攻绿林军。王匡亲率部分起义军迎击官军于云杜(湖北京山县),给敌军以沉重打击,歼敌达数千人,俘获全部辎重。官军狼狈朝随县方向逃窜,途中又被绿林军截击。绿林军乘胜西进一举攻克重镇竟陵(湖北潜江西北),又从竟陵回师,分击云杜、安陆(湖北安陆北)。一路上队伍不断壮大,当回至绿林山中时,已发展到五万余人了,“州郡不能制”(《后汉书·刘玄刘盆子传》),显示了起义军的巨大威力,这是绿林军起义后取得的第一次重大胜利。

    地皇三年(22年),绿林山发生大疾疫,在医疗条件很差的情况下,起义将士死者近半数。不得已绿林军分两路向外转移:一支由王匡、王凤率领,北入南阳,号“新市兵”。成丹、王常率另一支绿林军向西进入南郡的蓝口聚,号“下江兵”(《后汉书·李王邓来列传》)。七月,新市兵进攻随县,得到平林(湖北随县东北)人陈牧和廖湛领导的“平林兵”响应,队伍迅速扩大。但下江兵于是年十月遭到王莽军队袭击,损失很大。成丹、张卬等率余众数千人撤至南阳郡随县的蒌溪一带,活动于当地的石龙山和三钟山之间,在这里进行整顿,兵势复振。接着,在上唐乡(今湖北枣阳东南)将荆州地方军击败,并引军至宜秋(河南唐河东南)与新市军会合。

    绿林军以及后来名为“新市”“下江”“平林”军的起义部队,在战斗中发展、壮大起来了。

    赤眉军突起东方 当王匡等人在绿林山举起义旗的时候,另一支农民起义军在东方突起,这就是赤眉军。

    天凤六年(18年),琅邪(今山东省诸城东南)人樊崇在莒县(今山东省莒县)发动起义,后来这支起义军就被称为赤眉军。最初参加樊崇起义的只有百余人,起义爆发后他们进入泰山山区展开活动,四处贫苦农民纷纷参加义军,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发展到万人。赤眉军起义后,附近地区人民也举行起义响应,如东莞(山东沂水)人逄安、东海郡临沂(山东临沂北)人徐宣、谢禄、杨音等分别在琅邪、东海两郡起义,然后与樊崇会师。吕母死后,她率领的部分义军也汇合到樊崇军内。这样,赤眉军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由泰山的活动范围扩大到沂蒙山,以后又挺进到苏、鲁、豫、皖广大地区,在淮、黄流域同王莽政权及其军队进行英勇战斗。

    樊崇所领导的起义军,在战斗的过程中建立了一套农民军队独特的组织、纪律。他们“以言辞为约束,无文书、旌旗、部曲、号令”(《后汉书·刘玄刘盆子传》),表明他们是一些“饥寒”的贫民,对“部曲旌旗号令”这一套“不知为之”(《汉书·王莽传》下)。但他们有着自己的严明而简单的纪律:“杀人者死,伤人者偿创”,并建立了三级组织:“最尊者号三老,次从事,次卒史”,互相间称“巨人”(《后汉书·刘玄刘盆子传》)。樊崇被推为“三老”,原来,“三老”“从事”“卒史”都是封建政权基层组织最低的乡官,农民起义军用这些称谓命名各级领导,反映了他们淳朴和缺乏政治、军事常识,同时也说明村社组织对他们的影响很大。因为“三老”乃是源于原始社会末期村社的古老制度,在进入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后,这一社会细胞被延续下来,在古文献中不乏有三老的记载,如“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左传·昭公三年》)。这种原始社会由选举而产生的“三老”,到汉代虽被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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