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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帝后元二年(前87年),七十一岁的汉武帝在銩稨五柞宫离开人世,由少子弗陵继位,是为昭帝。由于汉武帝统治后期,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就逐渐加剧,社会呈现动荡不安的形势,为缓和矛盾、稳定地主阶级统治,在汉昭帝(前86年至前74前)、宣帝(前73年至前49年)统治时期又采取了一些“与民休息”(《汉书·昭帝纪》赞)的政策,使社会生产又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汉王朝的兴盛局面又延续了几十年。因此,史称昭、宣“中兴”(《汉书·宣帝纪》赞)。

    第一节 武帝末年的社会矛盾

    一 逐步尖锐的阶级矛盾

    阶级对立的深化武帝时期连年的战争以及种种好大喜功的举动,使“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汉书·昭帝纪》)。虽然政府在财政方面施行了一些措施,部分地解除了危机。但也仅仅是使汉王朝暂时渡过“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汉书·食货志》)的难关。而整个社会上,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则愈来愈尖锐。

    武帝时期的贵族官僚地主对人民的掠夺,是促使阶级矛盾尖锐化的主要原因。一些官僚地主,常常依持权势掠夺民财,兼并土地,任意杀人,如济东王彭离“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所杀发觉者百余人,国皆知之,莫敢夜行”(《史记·梁孝王世家》)。这些贵族杀人掠财是肆无忌惮的,他们掠夺财物的主要目标是土地,如衡山王“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武安侯窦婴“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丞相公孙贺“倚旧故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等等不胜枚举。[175]地主阶级的掠夺和土地兼并,使财富迅速集中,贵族、官僚、地主将剥削来的财富肆意挥霍,过着荒淫、腐朽的奢侈生活,汉武帝就是为首的一个。他在位时“广开上林,南至宜春、鼎胡、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长杨、五柞、北绕黄山,濒渭而东,周袤数百里……游观侈靡,穷妙极丽”(《汉书·扬雄传》),为满足其嗜欲,大修苑囿,广搜奇珍不惜使农、工失业、百姓流离。上有所好,下必甚之,地主贵族竞相奢侈。挥金如土,如“鲁恭王好斗鸡、鸭及鹅、雁,养孔雀、鵁鶄,俸谷一年费二千石”(《西京杂记》卷2)。大地主“韩嫣好弹,常以金为丸,所失者日有十余,长安为之语曰:‘苦饥寒,逐弹丸。’京师儿童每闻嫣出弹,辄随之,望丸之所落辄拾焉”(《西京杂记》卷4)。类似的记载在史籍中还可举出很多。[176]地主阶级的奢侈享乐,自然是同加重对人民剥削紧密相连的。

    封建政府在政治上的苛暴,更加重了人民的苦难,严刑峻法,沉重的赋税、徭役以及贪官聚敛在武帝统治时期成为政治上突出的特点,董仲舒就明确地对汉武帝说:“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汉书·董仲舒传》)《汉书·刑法志》记载:“及至季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

    在地主阶级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据记载:武帝初年“河南贫人伤水旱万余家,或父子相食”(《史记·汲郑列传》)。这种悲惨现象愈到后来愈普遍:武帝初年有数年灾荒“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以后凡遇水旱灾荒就有大批饥民被饿死、冻死,甚至人吃人的现象,见于记载的有:

    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汉书·武帝纪》)

    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冻死。(《汉书·武帝纪》及《汉书·五行志》)

    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三月,大雨雪。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汉书·武帝纪》)

    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平原、渤海、太山、东郡溥被灾害,民饿死于道路。(《汉书·魏相丙吉传》)

    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关东十余郡人相食。(《汉书·五行志》及《汉书·武帝纪》)

    到后来连关中首都附近地区也发生大批冻死人的现象:“元封二年(前109年)大寒,雪深五尺,野鸟兽皆死,牛马皆踡蹜如蝟,三辅人民冻死者十有二三。”(《西京杂记》卷2)到武帝末年、昭帝初年,这种悲惨状况愈演愈烈:“(武帝元封四年,前107年)夏,大旱,民多暍死”(《汉书·武帝纪》);“(昭帝始元四年,前83年)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汉书·昭帝纪》)上述记载当然只是实际情况的很小部分。但从这些片断的记载中,就可窥见:在汉武帝时代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对立日趋深化,到武帝末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方面是荒淫无耻的享乐,一方面是“穷急愁苦”(《汉书·董仲舒传》);一方面是“太仓之粟红腐而不可食”(《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另一方面则“天下虚耗,人复相食”(《汉书·食货志》)。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逐渐深化的阶级对立,必然导致以对抗形式出现的阶级斗争。

    农民阶级的反抗斗争 广大的被压迫群众,首先是农民对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始终坚持以各种形式进行斗争。这种斗争在武帝统治初期,表现为个别的、或局部地区的人民逃亡,或武装斗争。到武帝统治末年,便发展为大规模的脱离户籍流亡和举行武装起义。

    如武帝即位不久,就有“盗贼并起,亡命者众”(《汉书·贡禹传》)。元狩年间(前122年至前117年)也有“寇贼并起”(《汉书·贾捐之传》)。这里所记的“寇”“贼”就是进行武装反抗的劳动人民。“亡命”者就是逃亡的人民。他们用这种手段反抗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在汉武帝统治的几十年中是史不绝书的。如《汉书·西域传》赞:“(武帝时)民力屈,财力竭,因之以凶年,寇盗并起……”《盐铁论·西域》记文学曰:“(武帝伐大宛)当此之时……黎人困苦,奸伪萌生,盗贼并起,守尉不能禁,城邑不能止。”这时的反抗斗争已经发展到不小的规模,地方官已经无力镇压了。

    到武帝末年,人民的反抗斗争发展为大规模的流徙、逃亡以至聚众起义,使得统治者心惊胆战,不得不设法寻找对策。如元封四年(前107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这样多的“流民”使统治者不能不慎重对待,就连丞相石庆也不得不引咎自责,承认自己“罢驽无以辅治,城郭仓库空虚,民多流亡,罪当伏斧质……”(《史记·万石张叔列传》)尽管如此,依然不能制止住人民的流徙、逃亡,而且斗争的烈火愈烧愈旺,终于发展为武装起义。“武帝末……郡国盗贼群起”(《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这些“群起”的“盗贼”中,见于史册记载的:“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属”,其中“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史记·酷吏列传》)。这些起义的农民同地主阶级武装展开殊死战斗,此伏彼起,成为武帝统治末期阶级斗争的主要内容,如:天汉二年(前99年)“泰山、琅邪群盗徐?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汉书·武帝纪》),天汉四年(前97年)“……其后奸邪横暴,群盗并起,至攻城邑,杀郡守,充满山谷,吏不能禁”(《汉书·萧望之传》)。起义遍及各郡,已不是零星的、小股的活动,而往往是各郡同时爆发,或前后呼应,使地主阶级政府的官吏十分惧怕:“十贼弩,百吏不敢前。”(《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就连皇帝也忧心忡忡:“盗贼并起,逋亡不止,良家被害,为圣主忧。”(《全汉文》卷24《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

    汉武帝忧心忡忡是有缘由的,因为这些起义群众,斩不尽,杀不绝,地方官吏畏罪不敢如实报告,“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结果“盗贼寖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史记·酷吏列传》)。后来,武帝派绣衣使者到各地督战,将镇压农民起义不力的地方官吏处以重刑,“杀二千石,诛千石以下,及通行饮食坐连及者,大部至斩万余人”(《汉书·元后传》),但这也并未能扑灭农民起义的火焰。最后,逼得武帝不得不罢兵,下罪己诏,对人民施行一点让步,以缓和阶级矛盾“既而觉悟,乃息兵罢役”(《全汉文》卷73《难夏育请伐鲜卑议》),“是以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汉书·西域传》赞)。然而,汉武帝的“与民休息”政策尚未及实行,就已离开人世。于是,汉昭帝就“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汉书·昭帝纪》赞)的局面,登上了帝位。

    二 皇室内部的残杀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新形式 汉武帝统治时期,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势力的斗争基本上得到解决。但是,中央集权的加强并不意味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彻底解决,只不过是矛盾的范围缩小了而已。汉武帝统治后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集中地表现在皇室内部的残杀。这种斗争的意义及其对历史的影响,比起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的斗争,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对西汉皇室内部则影响至为深远,因而对武帝死后的西汉政局,也有一定影响。

    皇室内部的相互残杀,是封建专制统治的必然产物。皇亲、贵戚、王子、后妃之间的斗争是同封建专制主义集权制度相始终的。不过各个时期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同。汉武帝时期皇室内部的矛盾斗争集中地表现为后妃之间的冲突,其形式则为巫蛊祝诅之祸。而其实质则是外戚争权,以及两种不同的统治思想之间的斗争。

    造成这种形式的内部纷争其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汉武帝。作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汉武帝除了一般帝王所共有的贪欲以外,有两点则特别突出:一是他迷恋女色,二是追求成仙长生不老。据《武帝故事》记载:“……又起明光宫,发燕、赵美女二千人充之。率取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满四十者出嫁。掖庭令总其籍,时有死出者补之。凡诸宫美女可有七八千。……常从行郡国,载之后车;与上同辇者十六人,员数恒使满,皆自然美丽,不假粉白黛黑。侍衣轩者亦如之。上能三日不食,不能一日无妇人;善行导养术,故体常壮悦。”这段话虽出于后人记载,但却是武帝荒淫生活的真实反映。武帝“内宠”之多是汉代皇帝中较为少有的。如最初,陈皇后阿娇有宠,不久武帝在平阳主家“幸”讴者卫子夫,即召入宫中“尊宠”,“后色衰,赵之王夫人、中山李夫人有宠”,“后有尹倢伃、鉤弋夫人更幸”(《汉书·外戚传》)。武帝如此多的“内宠”,必然加剧宫内后妃之间勾心斗角。武帝追求长生而进行的迷信活动,是他一生历史上的另一重要内容,《史记·封禅书》记载:“今天子(指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他一生不断请方士求仙,不断受骗而终不知悔。在他的提倡下,当时的社会上尤其在贵族社会迷信之风特盛。所以,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斗争,也利用迷信的形式进行。

    宫廷内部斗争的起因要追溯到很久以前。当汉景帝在位时,最初立的太子不是后来的汉武帝刘彻,而是齐栗姬之子。但是,景帝的姐姐长公主嫖则十分希望将刘彻立为太子,因为她早就想把自己的女儿阿娇嫁给刘彻,如果刘彻立为太子,阿娇将成为皇后,所以长公主嫖极力怂恿景帝改立刘彻为太子。由于长公主的母亲是那位信奉黄老,又喜欢专权的窦太后,长公主的丈夫陈午又是汉初开国功臣陈婴之孙,所以她在宫内、朝中均有很大势力。武帝刘彻的母亲王夫人也极力巴结长公主嫖,企图利用她争得后位。于是,嫖就经常在景帝面前替武帝鼓吹:“日誉王夫人男之美”(《汉书·外戚传》)。在长公主同王夫人勾结下,景帝终于废掉原来立的太子,而立王夫人之子刘彻为太子。“武帝得立为太子,长主有力”(同上)。阿娇被立为武帝后,自然就“时得幸”(司马相如《长门赋序》,见《昭明文选》卷16)而“擅宠骄贵”(《汉书·外戚传》)了。但是,这位贵胄出身的陈皇后在武帝身边却“十余年无子”(同上),而一个出身低微的卫子夫偏偏“得幸”,被武帝“尊宠”,遂使陈皇后不胜其怒。由于嫉妒,陈皇后就以“巫蛊祠祭祝诅”(同上)妄图暗害卫子夫。所谓“巫蛊”和“祝诅”乃是一种巫术迷信活动。这种活动就是利用巫师对某人进行诅咒,或将某人名字刻于木偶上埋之地下,对其诅咒。当时人们相信这样做会给被诅咒对象带来灾难,甚至因而死亡。所以汉代法律规定对进行“巫蛊”“祝诅”者给以严厉制裁。[177]元光五年(前130年)陈皇后的“巫蛊”活动被武帝得知,遂令侍御史张汤“治陈皇后巫蛊狱”,张汤受命后“深竟党与”(《史记·酷吏列传》),大肆株连。在他的“穷治”之下,陈皇后被判“大逆无道”之罪,“相连及诛者”竟达“三百余人”(《汉书·外戚传》)。陈皇后的“巫蛊之狱”实际上是武帝借机诛杀窦太后在宫内余党的一次斗争。如前所述:武帝即位之初,窦太后权势很大,在统治思想上坚持黄老之学,同武帝直接对立。她死之后在宫内必然仍有一批余党,而其中应以她的外孙女“擅宠骄贵”(《汉书·外戚传》)的陈皇后最为尊贵。因此,武帝大兴“巫蛊之狱”惩治陈皇后,实则扫清窦太后的势力。

    这是汉武帝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第一次以“巫蛊”的形式进行的大规模残杀。

    巫蛊之祸 历史上称为“巫蛊之祸”的事件,发生在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这次统治阶级内部残杀,直接影响汉武帝死后的继位人的确定。因此,在历史上有较大的影响。

    武帝前后共有六个儿子:卫夫人生太子据;赵倢伃生弗陵;王夫人生齐怀王闳;李姬生燕剌王旦,广陵王胥;李夫人生昌邑哀王髆。元狩元年(前122年)卫皇后所生之子刘据被立为太子。太子据的性格、作风虽与武帝完全不同,但武帝最初对他特别喜欢。如果没有意外,武帝死后由刘据继位是毫无问题的。

    征和年间发生了“巫蛊之祸”,皇室内部一场大屠杀开始了。卫皇后之姐君孺,嫁与丞相公孙贺为妻,生子公孙敬声。公孙敬声倚恃与武帝的特殊关系横行不法,曾盗用北军钱一千九百万,事发被捕下狱。当时汉政府正在缉拿一名逃犯朱安世,公孙贺请求捕拿朱安世赎子敬声之罪。后来,朱安世果然被捕。朱安世被捕后在狱中上书,揭发公孙敬声与武帝女阳石公主私通,并在武帝经过之甘泉宫驰道下埋偶人“祝诅有恶言”(《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武帝得知后,令人搜查。征和二年(前91年)正月,武帝将公孙贺父子及其家族处死。卫皇后弟子长平侯伉及诸邑公主、阳石公主皆被牵连而被诛。

    事过之后,汉武帝对“巫蛊”的疑心更大了。当时,各地方士及巫师也多聚于京师,不少女巫往来宫中,有些嫔妃在宫内埋偶人诅咒所嫉妒的仇人,有的则向武帝告发。于是,武帝就将后宫及有牵连之大臣数百名以“巫蛊祝诅”之罪处死。“巫蛊之祸”的范围逐渐扩大。

    这时又有一个“善迎人意”的江充为武帝所信任。江充本名江齐,字次倩,为赵邯郸人,有妹嫁与赵太子丹,因而江齐得幸于赵敬肃王。后因得罪赵太子丹被追捕,西入关改名江充。并向武帝告发赵太子丹“奸乱”等罪,得到武帝信任。江充还自愿出使匈奴,归来后拜为直指绣衣使者,“督三辅盗贼,禁察逾侈”(《汉书·蒯伍江息夫传》)。江充的举动,甚得武帝欢心。有一次江充遇到太子据家人在只准皇帝行走的甘泉宫驰道行走,太子据请求江充勿告武帝,充不听,向武帝报告。武帝大为赞赏,“大加信用,威震京师”(同上)。

    江充敢于开罪太子据,并非此人真正维护法纪,而是见到“武帝末,卫后宠衰”(《汉书·武五子传》)才敢这样做的。当时,武帝正命江充负责搜察巫蛊,江充即大肆株连收捕“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汉书·蒯伍江息夫传》)。由于得罪了太子,江充惧怕以后太子继位对自己不利,就利用搜察巫蛊之机诬陷太子,先向武帝报告说宫中有蛊气,然后从不得宠的妃子夫人宫中搜察,再至卫后宫中,据说果然在太子宫中找到桐木人。于是江充即向武帝报告。太子据得知此消息后,十分紧张,恐无法辩白。与太后商议后,矫诏发兵捕杀江充,并攻入丞相府。当时武帝在甘泉宫,丞相刘屈逃至甘泉向武帝报告。武帝派刘屈领兵围捕太子。结果太子兵败,卫后自杀。太子的家人多被杀死。太子据本人东逃到湖(今河南阌乡境),藏在贫民家,不久也被官府发觉,自刭而死。这就是西汉所谓的“巫蛊之祸”。

    “巫蛊之祸”的影响 因武帝多疑,迷信,而由江充推波助澜的“巫蛊之祸”前后被杀者数万人,最后集中到对武帝继承人的争夺。太子据及江充的死并未彻底解决问题。斗争仍在继续进行。

    太子据死后,高寝郎田千秋替太子申冤。武帝也发觉江充诬告多为不实之词,遂擢田千秋为丞相,而“族灭江充家”(《汉书·武五子传》),并将逮捕太子之官吏一一处死。但这一切均不能挽回太子之死。征和三年(前90年)李广利奉命击匈奴,广利为武帝妃李夫人弟,而广利之女又为丞相刘屈之妻。李广利出兵前曾与刘屈暗谋:立李夫人之子昌邑王髆为太子。后治巫蛊之狱,内者令郭穰报告说丞相夫人亦为巫蛊咒诅皇帝。追查之下又发现刘屈与李广利的阴谋。于是武帝下令诛刘屈全家、捕李广利妻子。当时李广利正在前线,听到这一消息后,即投降匈奴,致使战争大败。

    在武帝的六个儿子中:齐怀王闳立八年就死去,按次序应由燕王旦为太子,但燕王旦继位心切,主动上书求宿卫,后又犯法,使武帝厌恶。广陵厉王胥“好倡乐逸游”,“动作无法度”(《汉书·武五子传》),亦不为武帝所爱,昌邑王髆则因李广利、刘屈的缘故当然也不能立。结果,当公元前87年武帝病后在弥留之际,就只有八岁的幼子刘弗陵被选中立为太子,是为昭帝。

    因昭帝年幼,武帝恐日后女主专政,特将昭帝之母鉤弋夫人赐死。且在床前托孤,以光禄大夫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以金日?为车骑将军,以上官桀为左将军,以桑弘羊为御史大夫,令此四人共辅少主。在昭帝统治时期,这四人,尤其是霍光成为左右西汉朝政的关键人物。

    第二节 “与民休息”政策再度登场

    汉昭帝是在武帝末期,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均已加紧的情况下继位的:“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面对着这种局面,昭、宣帝统治时期所实行的政策多是为缓和阶级矛盾“与民休息”(《汉书·昭帝纪》赞)的。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也是围绕这一政策展开的。

    一 昭帝即位后的“轻徭薄赋”政策

    霍光专权 当公元前86年汉昭帝即位之时,年仅八岁,还是个孩子,朝政实际操在受遗诏辅幼主的霍光、金日?、上官桀和桑弘羊四人手中。昭帝在位十二年的政策,与上述四人在政治舞台上的作用有密切关系。

    汉武帝末年,因匈奴势力已大为削弱,而农民起义趋向高涨。民族矛盾缓和,阶级矛盾加剧,迫使统治阶级改变大规模的征伐,采取缓和阶级矛盾的一些措施,以稳定统治。武帝临死前的两年发布轮台诏令,就是其政策转折的标志。发布轮台诏令后,武帝就着手物色可靠的人物以继续执行这一政策。在他物色的四个人中,尤以霍光特别受到信任。霍光是霍仲孺之子,仲孺曾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侯家侍者卫少兒通而生霍去病,仲孺归家后又娶妇生霍光。后来卫少兒之妹卫子夫嫁给武帝立为皇后,霍去病也以“皇后姊子贵幸”(《汉书·霍光金日?传》)。去病知道仲孺为己父后,即给仲孺买田宅奴婢,并将霍光接至长安,始任郎,继迁诸曹侍中。去病死后,霍光为奉迎都尉,光禄大夫“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同上)。武帝去世前“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属社稷”(同上),决意让他辅佐少子弗陵,并赐给他一幅周公负成王会见诸侯的图画,表示对霍光的信赖和希望,武帝对霍光说“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同上)。在立太子时,武帝下令处死鉤弋夫人,也无非是为霍光执政扫除可能的干扰。因此,昭帝即位时“未任听政,政事一决大将军光”(《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其余三人,在武帝看来是可以信赖的:金日?原是匈奴休屠王太子。元狩中,霍去病征匈奴,休屠王被杀,日?被送至长安,在宫内养马。在偶然的机会被武帝看到其“容貌甚严,马又肥好”,不久就封他为马监,继而迁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日?既亲近,未尝有过失,上甚信爱之”(《汉书·霍光金日?传》)。同金日?受到武帝信爱一样,上官桀也以对武帝的“忠”而受到擢升,由羽林期门郎迁至未央厩令,又升至太仆。[178]桑弘羊则因推行经济改革措施,取得成功,受到器重也是不言而喻的。

    这四个辅政大臣中“大将军光秉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左将军上官桀副焉”(《汉书·昭帝纪》)。桑弘羊虽也受遗诏辅政,但比前三人则地位稍低。因此,朝政皆操于霍光手中。在昭帝即位初期,实际是霍光秉政。

    事实证明霍光专权是忠实地执行了武帝死前规定的政策的。史称其“因循守职,无所改作”(《汉书·循吏传》)。具体地说就是执行“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汉书·昭帝纪》)的政策。

    “轻徭薄赋”政策的实施 汉昭帝时期西汉政府提倡农耕,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以发展生产。据《汉书·昭帝纪》记:始元元年(前86年)“上耕于钩盾弄田”应劭注曰:“时帝年九岁,未能亲耕帝籍,钩盾,宦者近署,故往试耕为戏弄也。”八九岁的小孩当然只知道玩,但是秉政者让他一即位就在表示“亲耕籍田”,这不能不说是有政治意义的举动。接着就于始元二年(前85年)“诏毋令民出今年田租”(《汉书·昭帝纪》)。这是自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以来,七十二年间第二次免除全国的田租。始元六年(前81年)“令民得以律占租”(同上)即宣布:凡制度以外的苛捐杂税一律免除,只准按规定收租。唐颜师古注曰:“盖武帝时赋敛繁多,律外而取,今始复旧。”也就是说将武帝时的繁重赋税改为较清简了。终昭帝一代,政府不断地提倡发展农业生产,并减免各种徭役赋税。始元六年(前81年)昭帝又一次“耕于上林”(《汉书·昭帝纪》)。直到死前的元平元年(前74年)还下诏宣布“天下以农桑为本”(《汉书·昭帝纪》),表示重视农业生产。

    除减免田租以外,昭帝时对其他各种赋税也不断宣布废除或减免。如对于口赋,曾多次减免。口赋乃是普通人民的沉重负担,因是按人口征税“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汉仪注》见《汉书·昭帝纪》引如淳曰)不依土地和财产的多寡,所以口赋实为劳动人民主要负担。元凤四年(前77年)昭帝宣布“毋收四年、五年口赋”(《汉书·昭帝纪》),元平元年(前74年)又下诏:“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徭,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其减口赋钱。”“有司奏请减什三,上许之”(《汉书·昭帝纪》)。

    其他杂税也不断减免,如元凤四年(前77年)下诏“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汉书·昭帝纪》)。元凤二年(前79年),“郡国无敛今年马口钱”(《汉书·昭帝纪》)。所谓“马口钱”即“有马”者按牲畜头数出税(见《汉书·昭帝纪》文颖注)所谓“租及六畜”(《汉书·昭帝纪》如淳曰)这时汉武帝时规定的一些苛捐杂税,昭帝时亦宣布免除。对于发展农业生产,当然是有利的。

    除此之外,昭帝时期为减少“谷贱伤农”给农民带来的损失,曾宣布过可以用粟当赋上缴,不必换成钱,如元凤二年(前79年)“令三辅、太常郡得以菽粟当赋”。六年(前75年)又下诏“今三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菽粟当今年赋”。这样做减少了农民所受的一层剥削,当然是有利于农民的。

    一些不利于生产的徭役及禁令,也被废除,如始元四年(前83年)下诏:“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诸给中都官者,且减之。”(《汉书·昭帝纪》)即减少或免除人民供给政府马匹的徭役负担。同时解除景帝时禁止马匹出关的规定(《汉书·食货志》)。这一切,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

    当然,这一切均不是根本的改革。只不过是在阶级矛盾尖锐的形势下,地主统治者迫不得已在个别政策方面做的一些调整。即使这样,这种“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也使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武帝末年的凋敝状况,到昭帝时就有了很大改变,“始元、元凤之间,匈奴和亲,百姓充实”(《汉书·昭帝纪》)。“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汉书·食货志》)。这些记载,反映了社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这不能不说与统治阶级的政策有相当大的关系。

    二 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盐铁会议”

    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执政的霍光以昭帝名义发布诏书,命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田千秋,召集贤良文学六十多人于朝廷,以问“民所疾苦,教化之要”(《汉书·食货志》)为议题,对政府现行政策举行一次大规模讨论会。这就是西汉历史上有名的“盐铁会议”。

    “盐铁会议”召开的原因“盐铁会议”是为了解决地主阶级内部在政治上严重的分歧和对立而召开的。但是,会议的结果,不仅未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激化了矛盾。只好采取流血斗争的形式,结束这一争论。

    原来,汉武帝弥留之际,所确定的四名辅政大臣,其政治主张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霍光同桑弘羊之间,对于武帝死后应当执行何种政策,存在着严重的分歧。霍光的主张,在上述问题中已经反映出来。这种主张实际是继续执行汉武帝死前,在轮台诏书中宣布的“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汉书·西域传》)。但是,御史大夫桑弘羊则对汉武帝的轮台之诏无动于衷,尽管在这一诏令中武帝否定了桑弘羊等人关于加重口赋和屯田轮台的建议,并指出这是“扰劳天下”,“重困老弱孤独”的办法。然而并未使桑弘羊认识到应当改变汉武帝前期所推行的那种加重赋税、严刑峻法、兴师动众、好大喜好的政策。因此,在武帝死后,霍光实行的“与民休息”政策首先必然遭到桑弘羊的反对。

    霍光和桑弘羊在政见上的对立,反映了统治阶级中间已经正式分成两个政派。早在武帝去世之前,太子刘据尚未被害之时,在当朝大臣中,就以主张采取缓和手段进行统治的刘据为焦点,分成“宽厚长者”和“深酷用法者”两派,前者“皆附太子”,后者对太子“皆不悦”甚至“毁之”(《资治通鉴》征和二年)。后来,太子据虽然因“巫蛊之祸”而死,但在大臣中的政治分歧并未因此解决。而作为御史大夫的桑弘羊,在制定和执行西汉政府的重大策略和政策方面,又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尽管霍光大权在握,推行“与民休息”的“轻徭薄赋”政策,但桑弘羊同上官桀等人勾结起来“皆数以邪枉干辅政”(《汉书·昭帝纪》),与霍光唱反调。这样,在昭帝即位后的几年中,统治阶级中两种不同的政见,始终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霍光根据杜延年的建议,以昭帝的名义,发布举贤良文学的诏书。次年(前81年),又以昭帝的名义,命令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田千秋,召集上年所举的那批贤良文学六十多人于朝廷,进行辩论。贤良文学按照霍光的意图,对桑弘羊进行猛烈的围攻和抨击。桑弘羊也作了针锋相对的激烈答辩。由于争论的中心是与政府是否实行盐铁专卖有关。所以历来把这次关于政策的大辩论称之为“盐铁会议”。

    “盐铁会议”的内容 这次“盐铁会议”讨论的内容,在《盐铁论》中留下了全面而系统的记载。[179]通过对《盐铁论》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盐铁会议的内容有具体的了解。

    这次会议,以贤良文学为一方,以封建官僚,即大夫、御史等为另一方,围绕西汉政府实行的盐铁、平准、均输等政策进行辩论,涉及的范围非常之广。其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下列四个方面:

    (1)关于盐铁官营的问题

    盐铁官营是桑弘羊在汉武帝时代提出解决西汉政府财政危机的一种措施,这种措施在当时的确起过一定作用,保障了对匈奴战争的后勤供应,加强了中央集权。可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不少流弊:由于经营盐铁的乃是官吏,而这些官商“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盐铁论·刺权第九》),发了大财,但广大农民所得到的则是价高质差的恶铁苦盐,以致不少贫苦农民“木耕手耨,土啖食”(《盐铁论·水旱第三十六》),对生活和生产的影响很大。如果说,这些问题在进行战争时急于解决财政危机的情况下,还不太突出的话,那么,对匈奴的大规模战争暂时停止,特别在昭帝即位以后,就显得十分严重了。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首先提出罢盐铁、酒榷、均输等官营事业,说盐铁官营是民生疾苦的根源。

    桑弘羊则坚持不能罢,虽然他也承认:在盐铁官营中“吏或不良,禁令不行,故民烦苦之”(《盐铁论·复古第六》),但认为这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收入,不仅为了养战士,而且在赈灾,修水利等方面的经费也要靠盐铁的收入,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地方豪强势力膨胀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是不能废弃的。

    (2)关于同匈奴和战的问题

    同匈奴的关系是西汉政权建立以来重要的问题。如前所述,在武帝以前,汉对匈奴抱着妥协、退让的态度,在汉武帝时经过大规模的反击战争,匈奴势力已大大削弱,不能构成对汉王朝和中原地区的严重威胁,形势有了根本改变。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提出:同匈奴“偃兵休士,厚币结和亲”(《盐铁论·击之第四十二》)。这是符合当时“与民休息”的方针的。不过,贤良文学的理论却是十分迂腐的,他们认为“武力不如文德”,主张“罢关梁,除障塞,以仁义导之”(《盐铁论·世务第四十七》)就可以感化匈奴,维持和平的局面。显然,这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空谈。

    正因这样,桑弘羊的反驳才显得有说服力,他认为:匈奴“反复无信,百约百叛”(《盐铁论·和亲第四十八》),只有通过战争才能使其降服,并指出:匈奴虽“挫折远遁”(《盐铁论·诛秦第四十四》),但由于武帝死后“群臣不并力,上下未谐”(《盐铁论·伐功第四十五》),并未使匈奴降服。桑弘羊的看法尽管有一定道理,不过并未考虑到武帝后期形势的变化以及百姓急需休养生息的实际。因而也是不合时宜的。

    (3)关于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德”和“法”本来是地主阶级统治政策的两手。西汉自董仲舒提倡尊儒以后,儒家的德政和法治往往是相互配合,以严刑峻法同德治教化相辅相成进行统治。不过,一般地说,当阶级矛盾尖锐化的时候,严刑峻法往往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德治教化则有利于矛盾的缓和,所谓“政宽则下亲其上,政严则民谋主”(《盐铁论·周秦第五十七》),这是一条重要的统治经验。

    贤良文学在盐铁会议上向当政的桑弘羊等人提出:“严刑峻法,不可久也。”(《盐铁论·诏兴第五十八》)并揭露了单纯依靠暴力的法治政策给社会造成的恶果,如株连酷刑“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盐铁论·申韩第五十六》)。不仅百姓深受其害,更重要的是动摇了封建统治基础。因此,应当推行德治政策。贤良文学的这种主张,在汉武帝时董仲舒、主父偃、严安、徐乐的上书和东方朔的言论中就已提出。[180]不过,那时因阶级矛盾尚未达到尖锐化的程度,这种主张并未引起武帝的重视,而到阶级矛盾较为尖锐的武帝末期和昭帝即位之初,就显得“禁苛暴”“缓刑罚”推行德政十分必要了。

    然而,桑弘羊则坚持要推行以暴力镇压为主的法治政策。他认为严刑峻法的威力是无穷的,“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盐铁论·刑德第五十五》),拒绝实行缓和阶级矛盾的德治政策。这不仅同那些对民间疾苦有一定了解的贤良文学形成对立,也不符合汉武帝轮台诏令的主张。因此,桑弘羊在政治上不免陷入被动地位。

    (4)“仁义”和“权利”观点的问题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和御史、大夫之间的争论,自始至终贯串着“仁义”和“权利”两种不同观点的分歧。

    贤良文学对盐铁、匈奴及刑罚提出的看法,都是基于儒家“仁政”的观点:“王者行仁政,无敌于天下。”(《盐铁论·本议第一》)这种看法尽管有些迂腐,但也是针对汉武帝多年兴兵、推行扰民的种种政策提出来的。在需要休养生息的当时,倒不失为一剂良药。

    桑弘羊等却坚持:统治阶级的权和利一点也不能放弃:“今夫越之具区,楚之云梦,宋之巨野,齐之孟诸,有国之富而霸王之资也。人君统而守之则强,不禁则亡。”(《盐铁论·刺权第九》)因而强调“法”的作用,而否定“仁义”的德治:“无法势,虽贤人不能以为治,无甲兵,虽孙、吴不能以制敌。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从风,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盐铁论·申韩第五十六》)。这种论调同“与民休息”的政策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在盐铁会议上,所辩论的问题涉及西汉政府对内、对外政策的各个方面问题,但基本内容不出上述四个方面。

    “盐铁会议”的结局和影响 盐铁会议是统治阶级内部对当前政策、方针和指导思想的一场辩论。在辩论中双方的论点虽然不免都有一些偏执之处,但是贤良文学所揭露出的一些问题,确实是武帝时期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原因,提出的一些主张尽管有些脱离实际,但也有适应当时形势之处。而桑弘羊等人见不到形势的变化,一味坚持汉武帝下轮台诏之前的主张,不仅不符合武帝末年的形势要求,也违反武帝死前的遗愿。这就同忠实地执行武帝遗诏“无所改作”(《汉书·循吏传》)的霍光直接发生冲突。

    在盐铁会议上,主持会议的丞相田千秋对双方的观点虽然并未作出明确的结论,但这次会议并非没有结果。

    首先,贤良文学提出的一些主张,揭露桑弘羊————实际是武帝前期政治————政见的一些流弊及对社会的危害,就为昭帝时期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在舆论上作了宣传。

    其次,由于贤良文学在盐铁会议上的辩论,符合执政的霍光等人意图,从而使这批贤良文学之士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当时一股活跃的政治力量,以后,霍光曾专门召集贤良文学“问以得失”(《汉书·食货志》)。后来宣帝更加接近这股势力“用吏多选贤良”(《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而贤良文学在会上提出的部分措施,如将公田赋予贫民耕种,对还归的流民租给公田,贷给种子、口粮,免除赋税徭役、降低盐价,整顿吏治等等也陆续付诸实行。

    最重要的则是促进了轮台诏令提出的“明休息,思富养民”(《汉书·西域传》)的方针得以实施。事实证明:昭、宣时期政府实行的种种措施,基本方面均是“安民”(《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即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鼓励发展生产,与匈奴保持和亲友好。这就缓和了阶级矛盾,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进步和生产发展。同时,也是对以桑弘羊为代表的“深酷用法者”的官僚集团沉重的打击。

    因此,“盐铁会议”是西汉时期在昭、宣统治时代的一次重要的会议。然而,桑弘羊本人并未因这场辩论而退出政治舞台。政见的不同使得他必然同当权的霍光站在对立的立场,因而他参与了当时皇室贵族内部的谋反活动,以至被处死,也是极其符合逻辑的事了。

    三 燕盖谋反及其失败

    昭帝即位之初,不仅在执政的大臣中有不同政见的斗争,而且在皇室内部也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这种矛盾终于以燕王旦和盖长公主勾结谋反以及被镇压的流血形式爆发出来。

    谋反集团的出现 在武帝的诸子中,燕王刘旦“为人辩略,博学经书杂说”,又“好星历、数术、倡优、射猎之事”(《汉书·武五子传》),是颇有才干的。同时,野心最大的也是他。早在武帝未死之时,当太子据因“巫蛊之祸”而死,齐怀王又早亡,旦自忖太子之位非己莫属,竟上书主动求宿卫,俨然以武帝继承人自居。不料,武帝却因此而对他十分讨厌,不仅未立其为太子,而且将其使者下狱,并借别的理由削去燕王三县,使燕王旦大失所望。

    当昭帝即位后,燕王旦得到武帝崩的消息及昭帝益封诸王的玺书后,大怒。声称“我当为帝”(《汉书·武五子传》)。于是与宗室中山哀王子刘长、齐孝王孙刘泽等密谋,伪称曾受武帝诏:修武备。开始作谋反准备。不久,刘旦就与刘泽散布:少帝(即昭帝弗陵)并非武帝子,而是霍光等所立。于是起兵讨伐。但是,事未举而消息已走漏。昭帝始元元年八月,青州刺史隽不疑收捕刘泽,并向皇帝报告。朝廷审讯刘泽牵连出燕王刘旦。结果,处刘泽等死刑,而刘旦因至亲之故,昭帝特许勿治。这次谋反,未开始就被粉碎。但刘旦的野心并未因此而稍敛,很快他又同盖长公主与上官桀勾结起来。

    盖长公主为武帝长女,食鄂邑,故称鄂邑盖长公主,当然也是昭帝和燕王旦之姊。盖长公主有男宠丁外人,而丁外人与上官桀之子上官安往来甚为密切。上官安娶霍光之女为妻生一女。始元三年(前84年),此女刚五岁,上官安就欲送入宫为昭帝后,被霍光拒绝。但上官安不死心,就通过丁外人,使盖长公主入宫活动,果然如愿以偿,安女被召入宫为倢伃,次年立为皇后,上官安为车骑将军。

    上官桀、上官安父子为报答丁外人的恩情,欲为其求封侯,均为霍光所阻,由此而使盖长公主与霍光有怨。又加之上官桀早在武帝时即为九卿,位在霍光之上,对光心怀嫉恨。而御史大夫桑弘羊也因政见不同,对霍光不满。于是,这些反对霍光的势力在燕王旦的旗帜下很快地联合了起来。

    谋反的经过及失败 元凤元年(前80年),盖长公主、上官桀父子、桑弘羊等各种反对霍光的势力已纠集在一起。燕王旦不断派人持金宝与上述诸人联络。上官桀又暗中指使人为燕王上书,向皇帝控告霍光“专权自恣,疑有非常”,请求入京宿卫。上书者趁霍光休沐日,上官桀当值时将书奏上,上官桀与桑弘羊原拟借昭帝名义将霍光执退。没想到十四岁的昭帝竟不听其摆布,看出奏书有诈,次日,霍光上朝,昭帝亲自宣布霍光无罪,并下令逮捕伪造奏书者。结果,上官桀等暗害霍光的第一个阴谋彻底破产。

    但更大的计划还在后面。上官桀见诬陷霍光不成,更与盖长公主密谋设宴请霍光,并在酒宴中伏兵刺之。然后再废昭帝,迎燕王旦为天子。燕王旦也早已同上官桀等密信往来,暗许桀为王。但上官安的野心更大,据说他计划诱杀燕王旦而立上官桀为帝。为此,甚至连他自己已成为昭帝皇后的女儿都不顾。这一群各怀异心的谋反分子,其失败的下场是显而易见的。果然,事未举而有盖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仓向大司农杨敞揭发。杨敞是一贯谨慎怕事的官僚,得此消息后吓得装病不出,而将此消息告知谏大夫杜延年,杜延年向昭帝上奏。当年九月昭帝下诏将上官桀、上官安、桑弘羊、丁外人等逮捕并族诛之。燕王旦自缢而死后,夫人随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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