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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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凌晨,酒吧里充满奇特的气息。一切都失去了真实性,滑稽可笑的尴尬四处蔓延。大家看着各自狼狈的表情,又仿若无人地低下头。不过也没有人理会别人的模样。
在酒吧门前扫雪的查理希望能扫掉残留在嘴里食物的气息。冬天室内总是太热,每个人的头袋上都是浓重的烟臭味,周日的酒吧总是这样乌烟瘴气。有个酒鬼曾经说过:烟气缭绕中的酒鬼更像一位神圣的学者。大家都喝醉了。大家也都早就料到会是这样:过度激动后总免不了说一些第二天清醒后不想重提的胡言乱语。
积雪已经很厚,人们经过后总会留下一片黑色的脚印。一点钟,酒吧关门,雪下得大了,整个城市像是笼罩在一层薄纱中,沉浸在一片白色的寂静中。
没有一丝风。空气中还飘着细小的雪花,屋顶上偶尔传来雪堆滑落的沉闷响声。烟囱冒出的缕缕青烟在阴沉的天空中盘旋打转。
查理没有喝酒。他从不喝酒,除了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把门栓卡好之后会喝一点杜松子酒。他在柜台前为自己倒好酒,然后转过身坐在长凳上,一边品酒一边看杂志。这是他的娱乐方式。
快到十点时,在别人的催促下,查理打电话给肯尼斯警长。但是这位既是常客也称得上朋友的警长却用简短的话打发了他。
“有新消息吗?”
查理故意这样问,希望可以打断正在唱家乡歌曲的尤戈。
“如果有什么进展,我会告诉你的。”
用如此简洁的话回答一个老朋友!警长出于愧疚,又加了一句:
“目前还没有。”
警官此刻可能正忙于审问那位陌生人。酒吧里有人在讲从廉价刊物上读到的故事。
收音机播放的每条新闻,都会提到莫顿·普莱斯遇害事件。只有午夜最后一条新闻提到警察正在追踪凶手,但是也没有提供更过细节。
这是在说那个陌生人吗?他认罪了吗?布鲁克斯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了吗?
查理在关门前几分钟又打了一次电话。
“肯尼斯?只说一个字就够了。是他吗?”
“快去睡吧,查理。”
今天是周日,大部分的商店都没有开门。查理酒吧对面的台球厅,今天也只营业到一点。街角的咖啡厅已经开始卖早餐了。
从河另一侧的山谷传来微弱的钟声。这些小教堂的钟声总是最早响起,屈指可数的几个信徒响应召唤,穿过山谷去做最早的弥撒。在新教徒的教堂中,教会活动通常会在稍晚的十点进行。
大部分人现在应该穿着睡衣,嚼着培根鸡蛋,喝着咖啡,就谁应该先去洗澡这个问题争吵一番。
小孩子这时应该在居民区的坡道上溜冰。德怀特·奥布莱恩应该一大早就开着嗡嗡作响的小飞机,去追赶在山里打猎的同伴了吧。
周日开飞机去打猎或者钓鱼的农场主只有十一二个人。大部分猎人奔向离城区只有两千米的湖边打鸭子。几乎每一阵微风吹过,人们都能听到枪声。
“马乔先生,您好!”
马乔突然出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独自铲雪的查理吓了一跳。马乔站在雪白的街口,头戴一顶灰色的帽子,身着海蓝色套装,脚下是黑色的鞋子。
“我跟您说过我会回来的,对吧?”
“我为您感到高兴。”
“您的店已经关门了?所以,我是不是应该去对面喝一杯咖啡?”
“按照这里的法律,周日只能营业一小时。”
“我会回来的。”
他没有笑。不过,和一直目送自己一瘸一拐地穿过街道走进咖啡馆的查理开个玩笑,他觉得心满意足。
查理把铲子放在门口,慌忙走进酒吧,把这个消息告诉正在梳头的妻子。屋里放着慵懒的音乐,偶尔还有孩子在房间里嬉闹的声音。
“肯尼斯把他放了。”
“他只能这么做。”
“为什么这么说?”
他们说话时偶尔会夹杂意大利语,但他们都不能流畅地讲意大利语。
“刚刚八点的新闻说,嫌疑犯被释放了。”
查理的妻子毫无感情地说。
煎锅上的培根已经微黄,咖啡似乎也已经煮好了。他打开孩子们的房间,喊了几声,让他们安静下来。
查理突然觉得毛骨悚然,甚至比刚刚在街头看到陌生人时还要害怕。他希望能忘掉这一切。
“他是什么人?”
“一个不知从加拿大哪个监狱逃出来的犯人。警察带着警犬追踪杀害普莱的凶手时,发现这个人又渴又饿,在距离普莱斯遇害地点不远的一个农场附近游荡。他没有反抗。但是他随身带的手枪里还有四发子弹。”
他们沉默地看着对方。妻子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你看到他了?”
“对。”
“他和你说话了?”
“对。”
“他知道是你报警的吗?”
“他怎么会不知道?”
“你觉得他恨你吗?”
“他怨不怨恨我,对我都一样。”
查理很生气,一屁股坐在桌子前。他吃早餐的时候,两次差点打电话给警署。肯尼斯怎么不事先通知他一下呢?难道他也在生自己的气?
查理以前就不喜欢周日。周日是大人很容易生气、小孩无法无天的日子。好在除了最小的那个,其他几个十点就都会出去,一整天都不会回来。而他则不得不拖洗地板。周日的地板总是最脏的。他很想念平日里的那些客人。
但是他弄错了,布鲁克斯警长也弄错了,所有人都弄错了。
布鲁克斯的一生平淡无奇。当选为警长之前,他是木材厂的工头。再年轻一点的时候,他还在外省的某个小保险公司做过推销员。可以说,他对大城市的所有了解都来自做保险的那几年。
而查理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芝加哥戒严期间,他曾经在那里的一家夜间酒吧工作。这家酒吧的常客大部分都是赌徒。他曾经还为大名鼎鼎的黑帮老大艾尔·卡彭服务过。
在纽约不太安全的布朗谢克斯区,查理有时会遇到一两个赌马的。有一天晚上,一个赌马的和他喝了两杯威士忌,出门就被人开枪打死了。
在底特律……
诸如此类的往事数不胜数,也正因为此,查理可以自信地说他懂得看人,尤其懂得如何看某一种人。
可以说,没有一定的阅历是开不了酒吧的。但查理并不觉得自己看人百发百中。陌生人是怎么找到这条街的?这并不是一条寻常的街道。
就像查理的酒吧一样不同寻常。
布鲁克斯警长常来光顾,像邮递员、手工业者、单身律师这样的好人也会光顾。所有对世界职业棒球联盟比赛或是赛马感兴趣的人都知道,这是城里唯一可以下注的地方。
查理的酒吧很有名,在总统选举期间,查理可以毫无压力地影响二百来人。晚上十点,马贝儿和欧若拉有时会来柜台前喝两杯,聊聊天。
她们不是妓女。可以说这座城市里没有妓女。如果非要说有,就是制革厂附近那个始终醉醺醺的女酒鬼了。周六,口袋里塞着酒瓶的工人会去看她。
马贝儿和欧若拉,职业美甲员,租住在埃莉诺·亚当斯在街上装修好的房子里。房东埃莉诺是一个酷爱松子酒、逢人就诉苦的怨妇。
这些事情,这些事情的意义,怎么能对一个陌生人解释得清楚呢?比如,大家只要看到榆树街丘陵上被草地和枫叶林环绕的小屋,马上就会知道那是白领聚居地,会想到医生、律师、经理,会想到一个星期来一次或几次的那些带着孩子和保姆的家庭。
再比如说报纸上的新闻。大家只要看到邮筒里报纸的大标题,就会知道今天的报纸会就舞会、销售、婚礼和慈善活动说些什么。
制革厂的周围经常人潮涌动。五六百来自各地、操着不同语言的男男女女聚集于此。二十年来,作为城市支柱、世代相传的农场主一直致力于废除制革厂。这几乎是每届选举都会涉及的问题。
人们很少能看见那些富有的农场主。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们很少出现在酒吧里。他们更喜欢去市政公园对面石砌的房子里聚会。到了冬天,他们会去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晒太阳。
这条街上,最醒目的是查理酒吧。接着可能是它对面低矮的台球厅。台球厅的墙壁上挂着黑色卷轴,给本来不是很干净的大厅增加几分神秘色彩。
再过去几家是犹太人经营的当铺(城里犹太人不多)。从远处看去,一个橱窗里放着枪和二手相机,另一个橱窗里是便宜的珠宝。典当铺里面则堆满各种旧手提箱。
当然还有埃莉诺·亚当斯装修好的房子。街尾是一家电影院。这家电影院也不同于普通电影院,外形更加简陋,挂在外面的广告牌上总是写着和性爱有关的东西。查理从来没有进去过。
影院和木材厂旁边,有一个放置废弃水管的大棚,里面堆满各种付费游戏机器,比如套铁环、射击机、光盘和棒球游戏。
陌生人已经知道这一切。他知道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没有在主街上问路,径直来到这里。
查理昨晚可能弄错了。他有点反应过激,可能是受别人的影响。他当时确信陌生人十有八九就是杀人凶手。
至于陌生人在警署发生了什么事,查理一直等到早上十一点才知道一点点。这一次,他没有打电话。他有点怪布鲁克斯,而布鲁克斯却在他擦洗、摆放杯子时从后门走了进来。
布鲁克斯高大威猛,身高六英尺,喜欢把夹克的领子翻下来,以便露出不是卡在背心就是衬衣上的银星奖章。他也常会在腰间挂一把超大号的左轮手枪。妻子常年卧病在床,布鲁克斯的生活有点艰难。每当觉得生活不如意,他便会来查理这里喝一杯。早上是他最常光顾的时间,因为酒吧早上通常要么没人,要不就是些熟客。
今天早上,两人都在赌气。布鲁克斯仅仅挥了一下帽子,说:
“早上好!”
“早上好!”查理回应道。按照多年来的习惯,就算还不到营业时间,查理也会一边打招呼一边把酒杯端给客人。
这一次,肯尼斯等了好久也没见查理有什么行动。他摆弄着杯子,叹了口气:
“查理,你让我过了惊悚的一晚!谢谢你啊!”
“你不是证实了我是虚报吗?还劳驾警车、警察全体出动,就跟演电影似的。”
“如果真的是他,那就真的不好了。”
“幸好他是一个正直的好人,对吧?”
“我不知道他是谁。”
说到底,他们两个都在生对方的气,一直偷偷地尴尬地看着对方。不一会儿,他们就不想再继续以这种方式聊天。来酒吧之前,布鲁克斯刚为卧病不起的妻子准备好午饭,但这并没有让他感到丝毫快乐。之后他打扫了房间。他住在警署办公室楼上,卧室正下方是两间空牢房。
“不管怎么说,这个人不是省油的灯,我希望他最好能去别的地方。”
“他要在城里定居?”
“我不知道。他只是问我带家具的出租房的地址,好像很确定这里一定有出租房似的。”
“埃莉诺?”
“没错,我把他带到了她家。”
如此说来,查理没有搞错。这番谈话让他高兴起来,于是他顺着柜台把酒杯推给布鲁克斯。
“这是个什么人?”
“我不知道。他说他叫贾斯丁·沃德。我问这是真名吗,他说他有权利叫自己喜欢的名字。”
“我问他是从哪里来的,他只是说自己是美国公民,所以按照美国宪法,他不需要交代具体的地址。”
“他没说要请律师?”
“他不需要。他比我还了解法律,比城里任何一个人都了解。一进办公室,他就跟我指明,他乐意一路跟着我来,只是不想我在公众面前难堪。然后他自己取了一杯水,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他对答如流,而且每一句话都对自己有利。不巧的是,我妻子三番五次敲地板,我好几次不得不停下审问,去帮她做取东西、盖被子、开窗之类的琐事。而他一直静静地等着我,脸上丝毫没有嘲笑的神色。这人还真是有趣。你猜他身上装了多少现金?差不多五千美元!一包一包的,用橡皮筋捆着。”
“我问他:”
“‘这些钱是怎么来的?’”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抽了一口,回答说:”
“‘除非你证明这些钱不是我的,否则这些钱就是我的。’”
“‘我们有失窃现金的号码,还有通缉犯的资料。’”
“他镇静而礼貌地看着我,说:”
“‘我猜您会取下我的指纹,再把指纹寄给华盛顿总署吧?’”
“你这样做了吗?”
“我已经做了,明天就有答案了。”
“不会有答案的。”
“我知道。他一点都不惊慌。”
“‘您来自哪里?’”
“‘南部。’”
“‘哪个城市?’”
“‘您的意思是今天早上我是从哪个城市来的?’”
“‘您可以这样理解。’”
“‘波特兰。您应该还想知道我是在哪家酒店过夜的吧?’”
“‘是的。’”
“‘我当时示意助手布里格斯,让他到隔壁办公室确认一下。’”
“‘你是搭大巴从波特兰来的?’”
“‘没有。一辆小汽车把我带到班格尔,之后我在距市政府不远的地方用了午餐。’”
“‘您没有租一辆车吗?’”
“‘我只是随便找了一辆路过的车。’”
“‘也就是说,您是免费搭车?’”
“‘我只是利用了一个机会。’”
“‘之后呢?’”
“‘我又利用了另一个机会。早上那辆车是一辆灰色的庞蒂亚克,车主是加拿大新布伦瑞克省人,车牌是深黄色的加拿大车牌。’”
“你问他车牌号了吗?”
“他说他记不清早上那辆车的车牌号,但是记得下午那辆车的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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