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不如雅致过生活最新章节!

    不亦快哉

    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

    金圣叹做《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摊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行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滓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氤氲,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呜呜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地执行了鸡司晨的事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钮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头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性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编者注:梵文,即到达彼岸)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做官的人迂腐若是,岂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呜呜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地执行了鸡司晨的事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钮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头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性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编者注:梵文,即到达彼岸)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做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琅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十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

    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读萧继宗《独往集》

    不追逐时髦,不说言不由衷的话

    狮子和虎,在猎食的时候,都是独来独往;狐狸和犬,则往往成群结队。性情不同,习惯各异,其间并不一定就有什么上下优劣之分。萧继宗先生的集子名曰“独往”,单是这个标题就非常引人注意。

    萧先生非常谦逊,在自序里说:“我老觉得一旦厕身于文学之林,便有点不尴不尬,蹩手蹩脚之感,所以我自甘永远做个‘槛外人’。”“我几篇杂文,可说是闭着眼睛写的。所谓闭着眼睛也者,是从没有留心外界的情形,也就是说与外界毫没干涉,只是一个人自说自话,所以叫它《独往集》。”客气尽管客气,作者的“孤介”的个性还是很明显地流露了出来。所谓“自说自话”,就是不追逐时髦,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不说言不由衷的话。写文章本应如此。客气话实在也是自负话。

    萧先生这二十六篇杂文,确实可以证明这集子的标题没有提错,每一篇都有作者自己的见地,不人云亦云,这样的文章在如今是并不多见的。作者有他的幽默感,也有他的正义感,这两种感交织起来,发为文章,便不免有一点恣肆,喜怒笑骂,入木三分了。

    我且举一个例,就可以概其余。集中《哆嗉》一篇,对于“喜欢掉书袋做注解的先生们”该是一个何等的讽刺。我年来喜欢读杜诗,在琉璃厂搜购杜诗各种版本及评解,花了足足二年多的时间买到六十几种(听说徐祖正先生藏有二百余种,我真不敢想象)。我随买随看,在评注方面殊少当意者。我们中国的旧式的学者,在做学问方面(至少表现在注诗方面者)于方法上大有可议之处。以仇兆鳌的详注本来说,他真是“矻矻穷年”,小心谨慎地注解,然后“缮写完备,装潢成帙”,进呈康熙皇帝御览的,一大堆的资料真积了不少,在数量上远超过以往各家的成绩,可是该注的不注,注也注不清楚,不该注的偏偏不嫌辞费连篇累牍剌剌不休,看起来真是难过(不仅仇兆鳌注诗如此,其他如吴思齐的《杜诗论文》,其体例是把杜诗一首首做成散文提要,也一样是常常令人摸不着要领)。对于先贤名著,不敢随意讥弹,但是心里确是有此感想。如今读了萧继宗先生的文章,真有先获我心之感,他举出了仇兆鳌所注《曲江》一首为例,把其中的可笑处毫不留情地揭发出来,真可令人浮一大白。萧先生虽未明说,这篇文章实在是对旧式学究的一篇讽刺。研究中国文学的人要跳开“词章”的窠臼,应用新的科学的整理方法方能把“文章遗产”发扬光大起来。

    萧先生在最后一篇《立言》里临了说出这么一句:

    “今后想要立言,而且想传世不朽的话,只有一条大路,即是向科学方面寻出路。”

    这一句可以发人猛省的话。

    文学里的“幽默”

    幽默使文学分外有趣

    我们常在文字言谈中间遇见“幽默”二字,幽默到底是什么东西?据说,想寻求幽默的定义的人,就是缺乏幽默。大概幽默是不容有定义的,此其所以为幽默。但是我们既是缺乏幽默了,索性不幽默地来问问:幽默到底是什么东西?

    幽默是humour的译音。humour又怎么讲呢?这个字的意义曾经有过剧烈的变迁,可分为几个阶段来讲:

    (一)字源出于拉丁文之humorem,其意义为“湿气”“液体”。这是这个词的原来的意思。自从这个词变成了英国词以后,它的原来的意义亦并未消失,自十四世纪以至于十七世纪末,英国文学中不少按照原意使用这词的例。

    (二)这个词传到英国,除原意以外,还有另外一义,那便是根据古代及中古之生理学,认定人的身体里面含有四种幽默,即四种液体————热血、冷血、黄胆汁、黑胆汁。一个人的身体和性质的特征,便是要看这四种幽默的配合的情形而定的。例如冷血特多的人便是性情迟滞,黑胆汁特多的便是性情忧郁,黄胆汁特多的人易怒,热血特多的人活泼。这有一点像我们中国的五行之说,不过他们是四行罢了。由这一种意义,我们可以知道“幽默”一名词有由“物质的”转趋于“心理的”变化了。这变化也是在十四世纪就有了。

    (三)在英国戏剧中,班章孙的“幽默的喜剧”,是很著名的。他用“幽默”这名词是差不多完全撇掉它的原义,把“幽默”的意义完全变为一种心理状态,变为ruling passion,变为怪僻的性格,变为奇特的脾气或嗜好。怪僻的性格和奇特的脾气,描写起来,自然地趋于“夸张”“古怪”。

    (四)由不自觉的一种脾气变为自觉的一种态度,这便是“幽默”一名词之近代的含义之来源。性格怪僻、行为古怪的人同是一个“幽默者”,即善能发现别人或自己之怪僻古怪,或善于发现一切事体之矛盾冲突,他也便是一位“幽默家”了。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大家(也是一位幽默家)萨克莱在英美及苏格兰的演讲录《英国的幽默家》,里面讲的是十八世纪的幽默家十二人————都是谁?是绥夫特、康格雷夫、阿迪生、斯蒂尔、Prior、Gay、蒲伯、Hogarth、Smollett、Fielding、Sterne与高尔斯密。

    (五)幽默不仅仅是作家的观察人生的一种态度,并且也是作品里一种品质了。凡是以同情的、自然的、俏皮的笔调来描写人生之矛盾怪僻的作品,便自然地具有了幽默的品质。幽默不等于“俏皮话”,但幽默却永远是俏皮的。

    以上说的是英文中“幽默”一词所涵的意义。至于翻译成中文后之幽默是橘变为枳,还是枳变为橘,目前不少事实的证明,是不需我来批评的。

    幽默是文学里的一种品质,不是一种体裁。我们可以说某一篇文章含有幽默,或是幽默的,但我们很难在诗歌、小说、戏剧散文诸体裁之外再创出一种“幽默体”。“幽默的诗”“幽默的小说”等名词是可以成立的,因为这是说在诗歌、小说中加入了幽默的成分。幽默是难能可贵的品质,有了它可以使得文学作品分外地活泼有趣,没有它呢,诗还是诗,小说还是小说。幽默的本身不能成为文学,且亦非文学所必须备有的品质之一。

    幽默既是文学的一种品质,所以在文学作品里绝不能从头至尾全篇地幽默,只可以在遇到适宜的情节时偶然地来幽默一下子。若是一篇作品,一句一幽默,那便成了幽默体,也便成了笑话。幽默专家,和开门便令人发笑的小丑差不多,他在文学里是有位置的,但是他自己唱不了一出戏。勉强叫他唱一出戏,那便成了一出低级趣味的笑剧趣剧。所以幽默这种东西,在文学里是颇有用处的,但亦不能超过了一定的分量。

    幽默是难以学习的,对于幽默的赏识也是难以学习的。令不幽默的人写幽默的文字,那真令人作呕;令不懂幽默的人懂幽默,那真是幽默了。有幽默的作家,在作品里不会不表现出他的幽默,遇到懂幽默的,不会不赏识幽默,那是再自然没有的事。提倡似乎很难罢?

    幽默不是舞文弄墨的事,单在字上是不能推敲出多少幽默来的。一篇白话文,在里面硬插入几句古文滥调,之乎者也的大转一气,自然也有一点可笑(或可厌),但不是幽默。幽默是存在于作家的态度里,表现在他的作风里————如何立意,如何取材,如何布局,如何描写,如何遣词,这些地方是该注意的。但咬文嚼字是不必须的,因为那只能产生一篇“游戏文章”,不能给文学作品以幽默的品质。古文里尽有幽默的作品,白话文里也尽有幽默的作品,白话搀古文呢,也许能有幽默的效果,但不是可以屡次尝试的一条路。

    《华盖集续编》

    在讽刺的字里行间体会作者的苦心

    昨日《学灯》登载拙作《北京文艺界之分门别户》一文,我们知道鲁迅先生在北京文坛上是自成一派的。这本《华盖集续编》,就是他一九二六年一年中的文章的总集。在《小引》里,鲁迅先生很客气地叙述:

    这里面所讲的仍然并没有宇宙的奥义和人生的真谛。不过是,将我所遇到的,所想到的,所要说的,一任它怎样浅薄、怎样偏激,有时便都用笔写了下来。说得自夸一点,就如悲喜时节的歌哭一般,那时无非借此来释愤抒情……

    鲁迅先生一向是喜欢说客气话的,唯独这几句话,我相信不是客气话。《华盖集续编》的确是“释愤抒情”的作品。然则鲁迅先生究竟有什么“愤”呢?这便是北京文艺界的所谓的门户之争了。我们细看《华盖集续编》,便知鲁迅先生所最愤的,一是孤桐先生,即整顿学风的章士钊先生,一是西滢先生,即北京大学陈源教授。全书的一大部分是对孤桐先生与西滢先生的攻击。我现在批评《华盖集续编》,不是要批评鲁迅先生的对于这次争执的是非直曲,我要批评的是《华盖集续编》在文学上的价值。

    鲁迅先生的文字,极讽刺之能事。他的思想是深刻而辣毒,他的文笔是老练而含蓄。讽刺的文字,在中国新文学里是很不多见的,这种文字自有他的美妙,尤其是在现代的中国。一般的人,神经太麻木了,差不多是在睡眠的状态,什么是非曲直美丑善恶,一概地冷淡置之不生影响。在这种情形之下,非要有顶锋利的笔来激刺一下不可。就如同我们深夜读书,昏昏欲睡,用钢锥刺一下,痛自然是痛的,然而睡魔可以去了。鲁迅先生的这支笔,比钢锥还锋利。从前做文善辩善讽,称作“针针见血”。鲁迅先生的文章,是不见血的,因为笔锋太尖了,一直刺到肉里面去,皮肤上反倒没有痕迹。我们中国的麻木的社会,真需要这样的讽刺的文学。

    讽刺文学的艺术,是极值得研究的。我们细读《华盖集续编》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最成功的几种讽刺的技术,兹约略言之。

    鲁迅先生最用力的讽刺的字句,全是出以文言。其实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是文言白话夹杂并用的。而用文言的地方最为隽永深刻。这也一半由于古文的本身是典雅有味,一半由于鲁迅先生引用得灵活巧妙。鲁迅先生之引用文言,其巧妙奇特,有如吴稚晖先生之引用白话,这两位先生真是滑稽大家,讽刺能手,可说是异曲同工。鲁迅先生喜在极平庸的记述里,出人意外地硬写几句古文,一唱三叹,摇曳生姿。你说他是取笑,他却极郑重其事的;你说他是古板,他却流露着一派的鄙夷神情。鲁迅先生属在军阀势力之下,满腔的孤愤,无法发泄,只能在文字上嬉笑怒骂,以抒其情。有许多话,却也切中时病,比什么正经的文字,反倒来得有力。

    鲁迅先生还喜欢说反话,英文叫作“爱伦尼”(Irony),就是明明要反对一件事,偏偏说一些拥护的话,事实上说得寒碜不堪,而口口声声地还要拥护,局外的明眼人一望便知个中深意。这样的爱伦尼的艺术,岂不比直说平叙一览无余的笔法高明得多?随便一翻,看见了这样一段:

    这次用了四十七条性命,只购得一种见识:本国执政府前是“枪林弹雨”的地方,要去送死,应该待到成年,出于自愿的才是。我以为“女志士”和“未成年的男女孩童”,参加学校运动会,大概倒还不至于有很大的危险的。至于“枪林弹雨”中的请愿,则虽是成年的男志士们,也应该切切记住,从此罢休!

    上面一段,句句是反话,头脑简单的人若认为字面的意思即是鲁迅先生的本心,这个误会可就大了。我们读一切幽默讽刺的文章,全要在字里行间体会作者的苦心。用心的作者,没有一个字是随便下的,没有一句话是平平地说的。做文先求达意,能达意之后便要研究为何达意。鲁迅先生便是善于以讽刺的技术,达他的愤世嫉俗攻击敌方的意思。这一点,无论是与鲁迅先生友善或敌对的人,都要承认的。

    喜欢鲁迅先生的深刻的文笔的人,不可不看《华盖集续编》,喜欢知道北京文艺界纷争的内容的人,也不可不看,因为这本书是代表鲁迅一方面的辩词。

    论散文

    最高的理想,不过简单二字

    “散文”的对峙的名词,严格地讲,应该是“韵文”,而不是“诗”。“诗”时常可以用各种的媒介物表现出来,各种艺术里都可以含着诗,所以有人说过,“图画就是无音的诗”“建筑就是冻凝的诗”。在图画建筑里面都有诗的位置,在同样以文字为媒介的散文里更不消说了。柏拉图的对话,是散文,但是有的地方也就是诗;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是散文,但是整篇也就是一首诗。同时号称为诗的,也许里面的材料仍是散文。所以诗和散文在形式上画不出一个分明的界线,倒是散文和韵文可以成为两个适当的区别。这个区别的所在,便是形式上的不同:散文没有准定的节奏,而韵文有规则的音律。

    散文对于我们人生的关系,较比韵文更为密切。至少我们要承认,我们天天所说的话都是散文。不过会说话的人不能就成为一个散文家。散文也有散文的艺术。

    一切的散文都是一种翻译。把我们脑筋里的思想、情绪、想象译成语言文字。古人说,言为心声,其实文也是心声。头脑笨的人,说出话来是蠢,写成散文也是拙劣;富于感情的人,说话固然沉挚,写成散文必定情致缠绵;思路清晰的人,说话自然有条不紊,写成散文更能澄清彻底。由此可以类推。散文是没有一定的格式的,是最自由的,同时也是最不容易处置,因为一个人的人格思想,在散文里绝无隐饰的可能,提起笔来便把作者的整个的性格纤毫毕现地表示出来。在韵文里,格式是有一定的,韵法也是有准则的,无论你有没有什么高深的诗意,只消按照规律填凑起来,平平仄仄一东二冬地敷衍上去,看的时候行列整齐,读的时候声调铿锵,至少在外表上较比容易遮丑。散文便不然,有一个人便有一种散文。喀赖尔翻译来辛的作品的时候说:“每人有他自己的文调,就如同他自己的鼻子一般。”伯风说:“文调就是那个人。”

    文调的美纯粹是作者的性格的流露,所以有一种不可形容的妙处:或如奔涛澎湃,能令人惊心动魄;或是委婉流利,有飘逸之致;或是简练雅洁,如斩钉断铁……总之,散文的妙处真可说是气象万千,变化无穷。我们读者只有赞叹的份儿,竟说不出其奥妙之所以然。批评家哈立孙(Frederick Harrison)说:“试读服尔德、狄孚、绥夫特、高尔斯密,你便可以明白,文字可以做到这样奥妙绝伦的地步,而你并不一定能找出动人的妙处究竟是哪一种特质。你若是要检出这一个词句好,那一个词句妙,这个或那个字的音乐好听,使你觉得是雄辩的、抒情的、图画的,那么美妙便立刻就消失了。……”譬如说《左传》的文字好,好在哪里?司马迁的文笔妙,妙在哪里?这真是很难解说的。

    凡是艺术都是人为的。散文的文调虽是作者内心的流露,其美妙虽是不可捉摸,但散文的艺术仍是作家所不可少的。散文的艺术便是作者的自觉的选择。弗老贝尔是散文的大家,他选择字句的时候是何等地用心!他认定只有一个名词能够代表他心中的一件事物,只有一个形容词能够描写他心中的一种特色,只有一个动词能表示他心中的一个动作。在万千的词字之中他要去寻求那一个————只有那一个————合适的字,绝无一字的敷衍将就。他的一篇文字是经过这样的苦痛的步骤写成的,所以才能有纯洁无疵的功效。平常人的语言文字只求其能达,艺术的散文要求其能真实————对于作者心中的意念真实。弗老贝尔特别致力于字句的推敲,也不过是要把自己的意念确切地表示出来罢了。至于字的声音,句的长短,实在都是艺术上所不可忽略的问题。譬如仄声的字容易表示悲苦的情绪,响亮的声音容易显出欢乐的神情,长的句子表示温和弛缓,短的句子代表强硬急迫的态度。在修辞学的范围以内,有许多的地方都是散文的艺术家所应当注意的。

    散文的美妙多端,然而最高的理想也不过是“简单”二字而已。简单就是经过选择删芟以后的完美的状态。普通一般的散文,在艺术上的毛病,大概全是与这个简单的理想相反的现象。散文的毛病最常犯的无过于下面几种:(一)太多枝节;(二)太烦冗;(三)太生硬;(四)太粗陋。枝节多了,文章的线索便不清楚,读者要很用力地追寻文章的旨趣,结果是得不到一个单纯的印象;太烦冗,则读者易于生厌,并且在琐碎处致力太过,主要的意思反倒不能直诉于读者;太生硬,则无趣味,不能引人入胜;太粗陋则令人易生反感,令人不愿卒读,并且也失掉纯洁的精神。散文的艺术中之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割爱”。一句有趣的俏皮话,若与题旨无关,只得割爱;一段题外的枝节,与全文不生密切关系,也只得割爱;一个美丽的典故,一个漂亮的字眼,凡是与原意不甚洽合者,都要割爱。散文的美,不在乎你能写出多少旁征博引的故事穿插,亦不在多少典丽的词句,而在能把心中的情思干干净净直截了当地表现出来。散文的美,美在适当。不肯割爱的人,在文章的大体上是要失败的。

    散文的文调应该是活泼的,而不是堆砌的————应该是像一泓流水那样地活泼流动。要免除堆砌的毛病,相当的自然是必须要保持的。用字用典要求其美,但是要忌其僻。文字要装潢,而这种装潢要成为有生机的整体之一部,不要成为从外面粘上去的附属品。散文若能保持相当的自然,同时也必能显示作者个人的心情。散文要写得亲切,即是要写得自然。希腊的批评家戴奥尼索斯批评柏拉图的文调说:

    当他用浅显简单的词句的时候,他的文调是很令人欢喜的。因为他的文调可以处处看出是光明透亮,好像是最晶莹的泉水一般,并且特别地确切深妙。他只用平常的字,务求明白,不喜欢勉强粉饰的装点。他的古典的文字带着一种古老的斑斓,古香古色充满字里行间,显着一种欢畅的神情,美而有力,好像一阵和风从芬芳的草茵上吹嘘过来一般……

    简单的散文可以美得到这个地步。戴奥尼索斯称赞柏拉图的话,其实就是他的散文学说,他是标榜“亚典主义”反对“亚细亚主义”的。亚典主义的散文,就是简单的散文。

    散文绝不仅是历史哲学及一般学识上的工具。在英国文学里,“感情的散文”(impassioned prose)虽然是很晚产生的一个型类,而在希腊时代我们该记得那个“高超的朗占诺斯”(The Sublime Longinus)。这一位古远的批评家说过,散文的功效不仅是诉于理性,对于读者也是要以情移。感情的渗入,与文调的雅洁,据他说,便是文学的高超性的来由。不过感情的渗入,一方面固然可以救散文生硬冷酷之弊,在另一方面也足以启出恣肆粗陋的缺点。怎样才能得到文学的高超性,这完全要看在文调上有没有艺术的纪律。先有高超的思想,然后再配上高超的文调,才是完美。有上帝开天辟地的创造,又有《圣经》那样庄严简练的文字,所以我们才有空前绝后的圣经文学。高超的文调,一方面是挟着感情的魔力,另一方面是要避免卑陋的语气和粗俗的词句。近来写散文的人,不知是过分地要求自然,抑是过分地忽略艺术,常常地沦于粗陋之一途,无论写的是什么样的题目,类皆出之以嬉笑怒骂,引车卖浆者流的语气和村妇骂街的口吻,都成为散文的正则。像这样恣肆的文字,里面有得是感情,但是文调,没有。

    文人之行

    文学以道德为准则

    汉口有一位朋友把八月十七日汉口《新民报》副刊寄给我看,里面有一篇《论文人之行》,署名红石,节录如下:

    “文人无行”,这是向来一般不能了解文人的庸众对于文人的诋毁之辞,文人当然不应该以无行自豪,文人的崇拜者也当然不应当对于文人特别宽容,以为文人的“无行”不但不足责罚,反而值得赞叹。在第二卷第二号的《新月》杂志里,梁实秋先生有一篇文章,主张“文人有行”,最扼要的意思是,文人既然也是人,当然也应该要有人的德行。这个主张实在是不错的,一般自命为文人,而实行损人利己的勾当,反以“文人无行”自豪,这种人只是卑鄙的自私者,早已失去文人的资格了。

    然而我们所希望的“文人之行”,是希望他有伟大的人格,热烈的同情,并不是像一般哭骂“文人无行”的乡愿一样,仅仅希望他屈服于传统的道德和礼教之下,做成一个规行矩步的伪君子。在这一方面,梁实秋先生的意见似乎刚刚和我们相反。梁先生心目中的“美德”或“道德的标准”,实在可怜得很,简直和一般庸众没有什么区别。他只是不许文人有色情狂、夸大狂、伤感狂、被迫狂、显示狂。他只是不许文人去和别者的夫人姘识,去和女侍者一见倾心,去和贤良的妻子离婚,去引诱良家妇女。他只是不许文人去侮慢社会的公认的德行。这批教训如果我们从教学堂的讲坛上听到了,倒也并不觉得怎样稀奇,现在竟然得之于一本文学杂志里,真是有些骇然了。老实说:现在社会所公认的德行,如果已是没有缺陷,值得遵守的话,那便不必再要什么文学的创造,也不必更要什么流血的革命。历古相传的圣经贤传,早已汗牛充栋,口碑载道的古风旧俗,也已十分完备,一切近代的文学作品都可付诸一炬,即《新月》杂志也不必灾梨祸枣。正唯现在的社会组织,与因之而生的道德礼教风俗习惯,多有缺陷,因缺陷而生苦闷,因苦闷而产文学。梁先生希望文学家遵守社会公认的德行,简直就等于否认文学。

    此外,所谓色情狂、夸大狂、伤感狂、被迫狂、显示狂等等,或是源于生理的缺陷,或是源于心理的变态,即使见诸行为,也不过是一种法律问题,绝对不能牵涉到道德问题。梁先生以此为文学家病,恐怕外国除了Bible,中国除了四书五经,难得再有及格的文学作品了。(中略)

    总之:文人应当有行,这是对的。然而怎样是我们所希望的文人之行,这却应该有新的标准。不应当将一切因袭的礼教道德,强迫文人去履行。

    这样的意见,恐怕不仅是红石先生主张。其实红石先生这一段议论,自己就是矛盾的。例如:他既说我的文章里所谓之无行“不过是一种法律问题,绝对不能牵涉到道德问题”,如何又说我“不应当将一切因袭的礼教道德强迫文人去履行”?

    我并不主张“将一切因袭的礼教道德强迫文人去履行”。我可也不信道德有什么“新的标准”。我更不知道什么叫作“因袭的道德”。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我觉得是德行,虽然近乎所谓“因袭的”了。道德莫非也像汽车似的,一九二八年的样式便和一九二七年的不同吗?

    道德和风俗习惯不同。有人把死了的父母埋在土里,也有人把死了的父母投到河里喂鳄鱼;有人娶了新娘子闹洞房,也有人娶了新娘子当着大众实行性交;有人把痰吐在地板上,也有人把痰吐在手绢里……这是习惯上的不同。“礼教”似乎就是由习惯养成的信仰,所以我不谈礼教,而道德却应另作别论。我以为道德是基于固定的人性,凡合于人性者,古今中外无不适用,这便是道德的标准,并无新旧可辨。天才和庸众,都是人,所以也自有同样的道德的标准。红石先生说我“心目中的美德或道德的标准,实在可怜得很,简直和一般庸众没有什么区别”。我承认我的道德观念和一般庸众没有什么区别,然而是否即是“可怜得很”倒是一个疑问了。

    人(无论是天才或是庸众)的行为,不应该放肆,感情的本身并不是美德,不羁的感情要系上理性的缰绳,然后才可以在道德的路上去驰骋。文学和道德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创造文学不必以道德为出发点,批评文学亦不必以道德为准则,所以我论的是“文人之行”,并非文学作品。不过就已成的伟大的文学而论,文学却还没有不道德的罢了。

    一篇“自序”

    他说话来得坦白

    在一家书铺的玻璃柜里发现了一本书,书名和作者姓名都记不清了,只记得装订是毛边的,封面很触目,卷首有一篇序,我因为反复看了好几遍,大致还记得,默写如下:

    我不是文学家;你们把我当作文学家,就错了。我本是学法律的,我若是做一点咬文嚼字强词夺理的文章,或者比做文学作品更在行些。我又当过两年军官,粗鲁的骂人的话当然是永远地挂在我的嘴边。不过文学我是从小就喜欢的,我看过好几种小本子,如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瓦浪斯基们的《苏俄的文艺论战》之类,以后又曾博览下去,所以我才能有如今这样的成绩,贡献给读者。

    我这本书不是小说,你们把它当作小说看,就错了。什么叫作小说?那不过是自命为批评家的所造出来的名词罢了。我这本书不是小说,所以什么布局、人物,你们都不必批评。

    我这本书也不是诗,你们把它当作诗看,就错了。诗常有节奏音韵等之束缚天才的规律,做得好也不过等于三寸金莲,我不是那样的逐臭之夫!我这本书也不是戏剧,你们把它当作戏剧看,就错了……

    毛边没有裁开,底下的文章在下一页上,没法能够看见。索性再翻过一页,又有这样一段:

    某教授对人讲文学,以为文学当描写永远不变的人性,否则便不久长。这句话不对,因为凡是“教授”说的话总是不对的。“讲师”的话就有点对了,“编辑”“撰稿者”便永远是对的了。就说我这本书,我描写的就不是什么永远不变的人性。人性哪有永久不变的?即以我个人而论,从前和某性质的系联络,近来又和某颜色的党接近,从前提倡革命文学,现在反对革命文学了。进一步说,我这里描写的根本就不是人性。人性是什么?是长方的,还是椭圆的?几个钱买一斤?我不懂什么叫人性,狗性我倒略微通一点,尤其是疯狗的性情。疯狗,你们知道,是很凶的,他的口齿是毒的,他不管谁是“正人君子”,他看到谁就咬谁。猫性我也略微通一点,春天夜里在房檐上喵喵地叫,我知道是因为什么。鼠性我也略微通一点,在黑暗中吱吱作响,我知道是在做什么。人性,我不懂。某教授所说……

    下文又因为毛边的关系揭不开页,无从知道。上面所抄的两段,也许字句上稍有出入,大致是不错的。我很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他说话来得坦白。我当时口袋里没带钱,过几天再去买,卖完了,书铺老板说这本书销到上万云云。

    所谓“蓝袜子”者

    他们当时颇能成为文艺界的中心

    听说有人把中国现代的“女作家”比作英国十八世纪的“蓝袜子”。这个比拟是否确切,姑不具论,不过“蓝袜子”这个名词究竟怎样讲法,却值得研究一下。“Blue-stockings”这一个词,在各种大字典或百科全书里都有简略的或详尽的解释。但是最可靠的最方便的要算是《剑桥英国文学史》第十一卷第十五章。专论“蓝袜子”的书则有E.R.Wheeler:Famous Bluestockings(一九一〇年)。此外英国的Blackwood Magazine(一九〇六年十月份)里也有一篇专论这个题目的文章。

    我如今根据《剑桥英国文学史》,将“蓝袜子”的历史略为叙述如下:

    在十八世纪前一半,英国妇女很少受过多少教育,在智识阶级里没有什么地位。在那个时候,“一个女人求知识之最好的方法就是与父亲或兄弟或朋友谈话中得来”。绥夫特于一七三四年从爱尔兰写信给德兰奈夫人说:“此地的男人们有一种很荒谬的错误,他们以为你们女人对于无论哪一项除了家事以外都有做傻子的义务。”绥夫特的这句话可以说是当时很早的反抗了。

    因为一般人以为女子不必求学,所以在社交场上男女竟很难找到共同的谈话的题目。伊利沙白·卡德写信给蒙台沟夫人说过:“在交际场中男女好像是宣战了一般,男子们都聚在屋里的一边谈话,把我们可怜的女人丢在一边来来往往的以闲谈自娱。据我所偷听到的,他们谈的乃是英国古代诗人,其实像这样的题目,我们女人不见得就听不懂,也不见得就不能谈。”卡德对于“男女分座”的谈话式表示不满,实在就是一般有知识的女子的不满。所以在这个时候,渐渐就发生一种女子主动的谈话会,在《约翰孙传》中所记:“现在变成一种时髦,几位女子召集夜会,在会中女子可以参加文学界的及有才智的男人们谈话。”第一次“谈话”是在维塞夫人(Mrs.Vesey)家里举行的。

    “蓝袜子”这个词的起源似乎不很清楚,十九世纪初年很有些个作家想考据这个问题,有的考据到法国或意大利或其他的地方。但是近来批评家的意见似乎都公认是起源于斯蒂林弗利脱(Stillingfleet)。包士威赞成这个学说,达伯雷夫人也证明不诬。英国的习俗,每年都有大批的时髦男女从伦敦移到温泉(bath)去避暑,维塞夫人有一次就请斯蒂林弗利脱先生参加她家里的谈话会。斯蒂林弗利脱先生是一位植物学家、诗人、哲学家,一无所成,并且失掉了世袭的位分。他已从社交场中绝迹,所以不能不拒绝这一次的邀请,就借口说没有夜会应穿的衣服。维塞夫人看他穿着日常的装束,短裤绒绳袜,就欢乐地说道:“不要介意衣服!你就穿着蓝袜子来好了。”斯蒂林弗利脱果真这样地来了。满屋的男女都穿着绸缎,非常地富丽,这位服装褴褛的人混入其间,滑稽地自言自语道:“不要介意衣服!你就穿着蓝袜子来好了。”

    斯蒂林弗利脱非常地健谈,所以到处都欢迎他,据包士威所载,则非斯蒂林弗利脱,举座即为之不欢。“蓝袜子”之名因是大著。后来渐渐地这个名称竟应用到欢喜“谈话会”的女子身上。这个名词不是十分恭维的名词,“蓝袜子”固然都是极上流的女子,但是她们有那种“女人的弱点”“喜欢不必要地不大方地夸示博学”。据《韦白斯特大字典》,“蓝袜子”竟注作“a female pedant(一个女性的夸学者)”。不过维塞夫人,我们要公平地指出,她虽是“蓝袜子”们的“第一任皇后”,她却没有上述的弱点。

    维塞夫人可以说是“蓝袜子”的创始者,但是蒙台沟夫人是“蓝袜子”里最著名的,因为她有强干的性格,并且她的丈夫拥有极大的财富。她结婚之后不久就觉得多汶街上的房屋大小不足以娱宾客,于是她的丈夫就给她另造了一所房屋,里面有一间著名的“中国式的客厅”,在这屋里宾客日夜不断。

    蒙台沟夫人也有著作。她给梨特顿爵士的《死人的对话》续做了三篇,还有一篇《论莎士比亚之作品与天才》,还有诗集行世。但是她的作品近来已无人过问了。“蓝袜子”里颇有专门的人才,如伊利沙白·卡德,她能说法文,能写优美的意大利文,能说拉丁文,极喜欢德文,懂得希伯来文、葡萄牙文、阿拉伯文,又是当代希腊文学者之一。像这样地精通文字,在男子里都少见的。此外著名的“蓝袜子”之饶有著作者不必列举。但是“蓝袜子”之所以成为“蓝袜子”,倒不在于她们的作品与学问,而在于她们的开通的态度、伶俐的口才、同情的心胸、好客的习惯及嗜好文学美术的兴味。她们都是很慷慨的,欢喜鼓励穷困的文人,在当时颇能成为文艺界的中心。约翰孙博士、画家瑞诺兹,都是谈话会中最露头角的文人。

    “蓝袜子”这个名词,后来用得滥了,凡是做得一两篇小说几首诗的,都可以比附于“蓝袜子”之列,以视十八世纪是之“蓝袜子”,为何如?

    罗素论思想自由

    教育是为灌输知识启发思想而设

    罗素在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在伦敦演说《自由的思想与官方的宣传》,印有小册,现已再版。这篇文章写得极警辟,对于钳制思想的恶势力严词驳斥,里面有这样的一段:

    俄国的压迫思想比起无论哪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都严酷。我在彼得格勒遇到一位著名的诗人,亚力山大·勃洛克,他后来因为穷困而死。布尔什维克党准许他教授美学,但是他怨恨说他们强迫他“从马克思的观察点”来讲美学。美学上的节奏学说如何能与马克思主义发生关系,他实在没有法子办,但是为了免于饿死,他也只好尽力地去发现那种莫须有的关系。

    勃洛克教授美学都要从马克思的观察点来讲,说起来好像是一段笑话。其实这样不通的事多得很。我们站得远,才能看得清楚。罗素说,钳制言论与思想的自由的工具有三:一是教育,二是宣传,三是经济压迫。教育原是为灌输知识启发思想而设,但是近代的教育往往走到专制和狭隘的路上来了;宣传根本就是诉于情感而非诉于理性的一种伎俩,其效力可以使人入于一种催眠状态,常常可以妨碍人的思想自由;经济压迫的效果更显而易见了,信我者有饭吃,不信我者没有饭碗,天下还是爱吃饭的人多,于是思想本来能够独立的人至是也不敢不把思想的自由双手交出来换一只饭碗。这样压迫思想自由的结果,是造就出两种人,这两种人在社会人群中都占重要的位置,头一种是没有脑筋的盲从的傻瓜,第二种是没有气节的狡狯的虚伪者。

    罗素的这一点意思说得不算过分。天下最专制的事无过于压迫思想,我们小的时候做《秦始皇焚书坑儒论》的时候,大概都可以知道这是秦始皇的愚民政策。不过在中国的历史上,秦始皇这样可恶的人大概是还不很多,文学祸也不是常常有的,所以在中国历史上看似乎比较还有一点思想自由。罗素对于中国真是羡慕极了,因为他自己在英国为了独立的自由思想而受的迫害不止一次了,他做这篇演讲实在是深有所感。他说:

    在近代世界当中,法律上的惩罚不过是思想自由之最小的障碍罢了。两个大的障碍乃是,经济的惩罚与毁乱事实。假如你有了某种的意见便因此而不能生活,很明显的这就不能算是思想自由。假如在一种争辩之中,一方面的理论于发挥时能享种种便利,对方面的理论则非加勤讨不能发见,这也算不得思想自由。这两种障碍差不多在每一个大的国家里都有,除了中国,中国是自由之最后的逋逃薮。……

    我但愿罗素最后这句话不悖于事实。

    论思想统一

    文学这样东西,还是让它自由发展去吧

    一

    有许多事能够统一应当统一的,有许多事不能统一不必统一的。例如,我们的军队是应当统一的,但是偏偏有什么“中央军”“西北军”“东北军”的名目;政府是应该统一的,但是中央政府的命令能否达到全国各地还是疑问;财政应该统一的,但是各地方的把持国税,各军队之就地筹饷,财政系统紊乱到了极点,诸如此类应统一而未统一的事正不知有多少,假如我们真想把中国统一起来,应该从这种地方着手做去。然而近年来在一般的宣言、演说、报章里,时常地看见“思想统一”的字样,好像要求中国的统一必须先要思想统一的样子,这实在是我们所大惑不解的一件事。思想这件东西,我以为是不能统一的,也是不必统一的。

    各人有各人的遗传环境教育,所以没有两个人的思想是相同的。中国有一句老话,“人心不同,各如其面”,这话不错。一个有思想的人,是有理智力有判断力的人,他的思想是根据他的学识经验而来的。思想是独立的,随着潮流摇旗呐喊,那不是有思想的人,那是盲从的愚人。思想只对自己的理智负责,换言之,就是只对真理负责,所以武力可以杀害,刑法可以惩罚,金钱可以诱惑,但是却不能掠夺一个人的思想。别种自由可以被恶势力所剥夺净尽,唯有思想自由是永远光芒万丈的。一个暴君可以用武力和金钱使得有思想的人不能发表他的思想,封书铺、封报馆、检查信件,甚而至于加以“反动”的罪名,枪毙、杀头、夷九族,但是他的思想本身是无法可以扑灭,并且愈遭阻碍将来流传得愈快愈远。即以孙中山先生说罢,他四十年前即抱革命思想,在如今看来他的革命思想简直和天经地义差不多了,但是在当初清朝的时代他的革命思想恐怕就是反动的罢。清朝政府对于中山先生的迫害,无所不用其极,但是中山先生的思想四十年如一日,不为威屈利诱,这是我们所最佩服的。假如中山先生在四十年前也为“思想统一”的学说所误,早该抛弃他的革命思想去做清朝的顺民了。所以我说,思想是不能统一的。

    天下就没有固定的绝对的真理。真理不像许多国的政府似的,可以被一人一家一族所把持霸占。人类文明所以能渐渐地进化,把迷信铲除,把人生的难题逐渐地解决,正因为是有许多有独立思想的人敢于怀疑,敢于尝试,能公开地研究辩难。思想若是统于一,那岂不是成为一个固定的呆滞的东西?当然,自己总以为自己的思想是对的,但是谁敢说“我的思想是一定正确的,全国的人都要和我一样的思想”?再说,“思想”两字包括的范围很广,近代的学术注重专门,不像从前的什么“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等名词比较可以概括所有的人之所有的思想。在如今这样学术日趋繁复的时候而欲思想统一,我真不知道哪一个人哪一派人的思想可以当得起一切思想的中心。在俄国,他们是厉行专制主张思想统一的。据罗素告诉我们说,有一位美学教授在讲述美学的时候也要从马克思的观察点来讲!美学而可以统一在马克思主义之下,物理、化学、数学、音乐、诗歌哪一样不可以请马克思来统一?这样的统一,实在是无益的。在政治经济方面,也许争端多一点,然而在思想上有争端并无大碍,凡是公开地负责地发表思想,都不妨容忍一点。我们要国家的统一,是要基于民意的真正的统一,不是慑于威力暂时容忍的结合。所以我们正该欢迎所有的不同的思想都有令我们认识的机会。从前专制皇帝的权力据说是上天授予的,绝对不准人民怀疑,否则即为叛逆。现在,政治经济都是专门的科学了,哪一种思想能在学理上事实上证明于国家最有利益,哪一种思想便是最合适的。我们若从国家的立场来看,思想是不必统一的。

    二

    思想之不能统一与不必统一,我已说过。假如一定勉强要求统一,势必至于采用下列的方法:(都是罗素在他的《思想自由与官方宣传》一篇演讲里说过的,我现在借来申说一下。)

    第一,是从教育机关入手。

    一个人的思想成熟之后,轻易是不容易变更的,除非被学理或经验所折服而自动地变更。但是一个人在幼稚的时候,他的脑筋是一块白版,把某一套的主张和偏见灌输进去便会有先入为主的效力。除了少数思索力强的青年以外,大多数的人很容易渐渐被熏陶成为机械式的没有单独思想力的庸众。这样的学生长成之后,会喊口号,会贴标语,会不求甚解地说一大串时髦的名词,但是不会想,不会怀疑,不会创作;这样的人容易指挥,适宜于做安分守己的老百姓,但是没有判断是非的批评力,绝不能做共和国的国民。这样武断的教育的结果,我们能认为是“思想统一”吗?这不是“思想统一”,这是愚民政策!这是强奸!教育的目的是在启发人的智慧,使他有灵活的思想力、适应环境的本领。灌输式的教育已经成为过去的了,现在似乎也不必复活罢。罗素对于欧洲国家把狭义的爱国观念、仇外观念混在历史学里面讲授给学生听,他还认为流弊很大,足以养成人民错误的眼光,比爱国观念更狭隘的东西,岂不是更不应该硬填在教育里去?所以我们以为,为求思想统一而利用教育机关,虽然可以产生很显著的效力,然而结果是不健全的。

    第二,是从宣传方法着手。

    发表思想不算是宣传,以空空洞洞的名词不断地映现在民众眼前,使民众感受一种催眠的力量,不知不觉地形...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