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第一节 田庄居民得以在下列各项的收入中参与分配
1. 出售各类谷物的收入,出售给居民本身者除外,
2. 油菜籽、菜籽、麻籽以及其他油料作物,
3. 苜蓿籽和草籽,
4. 马铃薯,出售给居民者除外,
5. 出售由本地树林砍伐的木材,
6. 养羊的收入,
7. 饲养奶牛和猪的收入。
第二节
会计年度以7月1日起始,6月30日结束。
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应盘点全部谷物贮存,以及油菜籽、苜蓿籽和草籽,并以下列价格进行计算:
小麦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1塔勒16先令,
黑麦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1塔勒,
大麦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36先令,
燕麦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30先令,
豌豆和蚕豆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1塔勒,
油菜籽和菜籽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1塔勒32先令,
麻籽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1塔勒,
苜蓿籽(红,白)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7塔勒24先令,
蒂莫特籽每罗斯托克斗合普鲁士币2塔勒24先令。
从这一计算中,如果得出结果,在会计年度末存货的价值大于会计年度初,那么增值部分应归于收入项下;反之,如果价值减少,那么减值部分应从现款收入中扣除之。
第三节
马匹、奶牛、绵羊和猪在会计年度末是增值还是减值,完全按谷物同样处理,加入现金收入或从现金收入中扣除之。
在计算中按下列价格估算:
马和驹每匹作价普鲁士币70塔勒,
奶牛和公牛每头作价普鲁士币20塔勒,
各龄绵羊每头作价普鲁士币2塔勒,
各龄猪每头作价普鲁士币8塔勒。
第四节
按上述这种方法算出的收入中,应扣除下列支出:
1. 购买谷物、油料作物、马铃薯、苜蓿籽和草籽的开支,
2. 购买马匹、奶牛、绵羊和猪的支出,
3. 一切战争税和军费,但征用田庄自产的物料不计在内,
4. 火灾损失超过火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第五节
按照上述规定算出的收入,在扣除上述四项支出以后,如果超过普鲁士币5,500塔勒,那么超过的部分将按0.5%分配给每一个属于下列各类居民。
下列居民将参加分配:
1. 凡有劳动能力的、自有房屋的住户,其男工及其妻子,或无妻而有一名佣工为田庄劳动者。凡有劳动能力的雇工,其妻也在为田庄劳动;
2. 领津贴者,即田庄代理人、田工、守林人、车匠和牧牛人;
3. 学校教师和牧羊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