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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诗的风度,显着平湖的微波那种小小的皱纹,然而却因这微皱,更见出寂静,是朱湘的诗歌。

    能以清明的无邪的眼,观察一切,无渣滓的心,领会一切————大千世界的光色,皆以悦耳的调子,为诗人所接受;各样的音籁,皆以悦耳的调子,为诗人所接受。作者的诗,代表了中国十年来诗歌一个方向,是自然诗人用农民感情从容歌咏而成的从容方向。爱,流血,皆无冲突,皆在那名词下看到和谐同美,因此作者的诗,是以同这一时代要求取分离样子,独自存在的。

    徐志摩、邵洵美两人诗中那种为官能的爱欲而眩目,作出对生存的热情赞颂,朱湘是不曾那么写他的诗的。胡适最先使诗成为口号的形式而存在,郭沫若从而更夸张的使诗在那意义上发展,朱湘也不照到那样子作诗的。处处不忘却一个诗人的人生观的独见,从不疏忽了在“描写”以外的“解释”,冰心在她的小诗上,闻一多在他的作品上,全不缺少的气分,从朱湘的《草莽集》诗中加以检察,也找寻不出。

    作者第一个小集名《夏天》,在一九二二年印行时,有下面一点小小序引:

    朱湘优游的生活既终,奋斗的生活开始,乃检两年半来所作的诗,选之,可存半数得二十六首,印一小册子,命名《夏天》,取青春已过,入了成人期的意思。我的诗,你们去吧!站得住自然的风雨,你们就存在;站不住,死了也罢。

    所谓代表这个诗人第一期的诗歌,在时代的风雨阴晴里,是诚如作者所意识到,成为与同一时代其他若干作品一样,到近来,已渐次为人忘怀了的。俞平伯,朱自清,与这集子同一时代同一风格的诗歌,皆代表了一个文学新倾向的努力,从作品中可得到的,只是那为摆脱旧时代诗所有一切外形内含努力的一种形式,那结果,除了对新的散文留下一种新姿态外,对于较后的诗歌却无多大影响的。

    使诗的要求,是朴实的描写、单纯的想、天真的唱,为第一期中国新诗所能开拓的土境。这时代朱湘的诗,并无气力完全超跃这一个幼稚时代的因习。如《迟耕》:

    蓑衣斗篷放在田坎上,

    ————柳花飞了!

    “牛,乖乖的让我安上犁,

    你好吃肥肥的稻秸。”

    这一类诗歌的成就,正如一般当时的诗歌的成就,只在“天真与纤细”意义上存在的。但如《小河》,却已显出了作者那处置文字从容的手段了。

    白云是我的家乡,

    松盖是我的房檐,

    父母,在地下,我与兄弟

    并流入辽远的平原。

    我流过宽白的沙滩,

    过竹桥有肩锄的农人;

    我流过俯岩的面下,

    他听我弹幽涧的石琴。

    有时我流的很慢,

    那时我明镜不殊,

    轻舟是桃色的游云,

    舟子是披蓑的小鱼;

    有时我流的很快,

    那时我高兴的低歌,

    人听到我走珠的吟声,

    人看见我起伏的胸波。

    烈日下我不怕燥热,

    我头上是柳阴的青帷;

    旷野里我不愁寂寞,

    我耳边是黄莺的歌吹。

    我掀开雾织的白被,

    我披起红縠的衣裳,

    有时过一息清风,

    纱衣玳帘般闪光。

    我有时梦里上天,

    伴着月姊的寂寥;

    伊有水晶般素心,

    吸我沸腾的爱潮。

    ……

    我流过四季,累了,

    我的好友们又已凋残,

    慈爱的地母怜我,

    伊怀里我拥白絮安眠。

    然而这诗,与在同一时代同一题材下周作人所写的《小河》,意义却完全不同的。周诗是一首朴素的诗。一条小河的存在,象征一个生活的斗争,由忧郁转到光明,使光明由力的抗议中产生。使诗包含一个反抗的意识,《小河》所以在当时很为人所称道。朱湘的《小河》却完全不同,诗由散文写来,交织着韵的美丽,但为当时习气所拘束,却不免用了若干纤细比拟,“月姊”“草妹”,使这诗无从脱去那第一期新诗的软弱。欲求“亲切”,不免“细碎”,作者在《草莽集》里,这缺点是依然还存在的。

    但在《夏天》里,如《寄思潜》一长诗,已显出作者的诗是当时所谓有才情的诗,与闻一多之长诗咏李白一篇 (30) ,可以代表一个诗的新型。又如《早晨》,那种单纯的素描,也可以说是好诗的。

    早晨:

    黄金路上的丈长人影。

    又如《我的心》:

    我的心是一只酒杯,

    快乐的美酒稀见于杯中;

    那么斟吧,悲哀的苦茗,

    有你时终胜于虚空!

    则为作者所有作品中表现寂寞表现生活意识的一首诗。这寂寞,这飘上心头留在纸上的人生淡淡的哀戚,在《夏天》集里尚不缺少,在《草莽集》里却不能发现了的。

    《草莽集》出版于一九二七年,这集子不幸得很,在当时使人注意处,尚不及焦菊隐的《夜哭》同于赓虞《晨曦之前》。《草莽集》才能代表作者在新诗一方面的成就,于外形的完整与音调的柔和上,达到一个为一般诗人所不及的高点。诗的最高努力,若果是不能完全疏忽了那形式同音节,则朱湘在《草莽集》各诗上所有的试验,是已经得到了非常成功的。

    若说郭沫若某一部分的诗歌,保留的是中国旧诗空泛的夸张与豪放,则朱湘的诗,保留的是“中国旧词韵律节奏的魂灵”。破坏了词的固定组织,却并不完全放弃那组织的美,所以《草莽集》中的诗,读及时皆以柔和的调子入耳,无炫奇处,无生涩处。如《葬我》:

    葬我在荷花池内,

    耳边有水蚓拖声,

    在绿荷叶的灯上

    萤火虫时暗时明————

    葬我在马缨花下,

    永作着芬芳的梦————

    葬我在泰山之巅,

    风声呜咽过孤松————

    不然,就烧我成灰,

    投入泛滥的春江,

    与落花一同漂去

    无人知道的地方。

    那种平静的愿望,诉之于平静的调子中,是在同时作者如徐志摩、闻一多作品中所缺少的。又如《摇篮歌》:

    春天的花香真正醉人,

    一阵阵温风拂上人身,

    你瞧日光它移得多慢,

    你听蜜蜂在窗子外哼:

    睡呀,宝宝,

    蜜蜂飞得真轻。

    天上瞧不见一颗星星,

    地上瞧不见一盏红灯;

    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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