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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以舍大氣也”。見《素問·氣穴論》、《太素·氣穴》。

    提要:本篇主要説明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及孫絡、谿谷溢奇邪通榮衛的重要意義;闡述了頭中綫沿前髮際邊緣横開至頭維,一個單穴、三個雙穴共七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黄帝問曰: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1〕。願聞孫絡〔2〕谿谷,亦各有〔3〕應乎?岐伯對曰:孫絡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4〕,以應一歲,以洫〔5〕《素問》作溢。奇邪〔6〕,以通榮衛。肉之大會爲谷,肉之小會爲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舍〔7〕《素問》作會。大氣〔8〕也。

    〔1〕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 《素問吴註》注:“人身孔穴,皆氣所居,故曰氣穴。”此所言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乃就總體而约言之,非謂氣穴數與一年之日數絶對相等。故《太素》注云:“此言三百六十五穴者,舉大數爲言,過與不及,不爲非也。”

    〔2〕孫絡 《太素》注:“十五胳脉從經脉生,謂之子也;小胳從十五胳生,乃是經脉孫也。”《素問》王冰注:“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别者。”

    〔3〕各有 《素問》、《太素》均作“有所”。

    〔4〕三百六十五穴會 《類經》卷七第八注:“孫絡之云穴會,以絡與穴爲會也。穴深在内,絡淺在外,内外爲會,故曰穴會。非謂氣穴之外,别有三百六十五絡穴也。”

    〔5〕洫(xù緒) 原作“洒”。《太素》作“洫”。洫與溢通。《莊子·齊物論》:“以言其老洫也。”陸德明釋文:“老洫,本亦作溢,同音逸。”《素問》正作“溢”。又《素問》同篇“榮溢”,《太素》亦作“營洫”。足証洫與溢,音義皆通。洫與洒形相近,故誤作“洒”,今據《太素》改。溢,滿而出之也。奇邪客於身中,可從穴會處溢出。

    〔6〕奇邪 奇異不正之邪也。詳見卷一奇邪血絡第十四注。

    〔7〕舍 《太素》作“會”,而楊上善注云:“以舍邪之大氣也。”可証《太素》原亦作“舍”。舍,《素問·瘧論》王冰注:“居止也。”

    〔8〕大氣 《太素》注:“以舍邪之大氣。”《類經》卷七第八注:“以行榮衛之大氣者也。”《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大氣,宗氣也。”按經文數言大氣,注家皆據境索義,如《素問·陰陽離合論》:“呼盡乃去,大氣皆出。”王冰注:“大氣,謂大邪之氣。”楊上善注義同。又:“大氣留止,故命曰補。”王冰注:“然此大氣,謂大經之氣。”《素問發微》注:“正氣之大者,即爲留止。”詳此文義,當以王、馬之注爲是。氣指正氣或經氣;大,言其盛也。

    神庭〔1〕,在髮際〔2〕直鼻,督脉、足太陽陽明之會。禁不可刺,令人癲疾目失精〔3〕。灸三壯〔4〕。

    〔1〕神庭 《醫經理解·穴名解》:“頭顱之上,人神之所出入也。”《藝文類聚·人部》:“《春秋元命苞》曰:頭者,神所居。”《説文·广部》:“庭,宫中也。”此穴適當頭部,神居之處,以庭喻之,故名神庭。

    〔2〕在髮際 《外臺》卷三十九作“在入髮際五分”,爲是。

    〔3〕令人癲疾目失精 目失精,目失明也。《法言·問明》:“子貢辭而精之。”李軌注:“精,明也。”

    〔4〕壯 《千金》卷二十九第六云:“凡言壯數者,若丁壯遇病,病根深篤者,可倍多於方數;其人老小羸弱者,可復減半。”《夢溪筆談·技藝》云:“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者,以壯人爲法,其言若干壯,壯人當用此法,老幼羸弱,量力減之。”此説義難解。《説文通訓定聲·壯部》叚借爲灼:“醫經以艾灸體曰壯。壯者,灼聲之轉。”又“叚借爲戕”。義亦通。戕,傷也。《國語·晉語》:“可以小戕。”韋昭注:“戕,猶傷也。”蓋古代灸法,常以灼傷爲度,故壯訓灼、訓傷義均通。

    曲差〔1〕,一名鼻衝,俠〔2〕神庭兩傍各一寸五分〔3〕,在髮際〔4〕,足太陽脉氣所發〔5〕,正頭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1〕曲差 《醫經理解·穴名解》:“言自攢竹而上,曲而向外,略有參差也。”《説文·左部》:“差,貳也,差不相值也。”足太陽脉自睛明、攢竹穴處直上至髮際,曲而傍行,與前行之脉不相值,故名曲差。

    〔2〕俠 與夾通。《集韻·洽韻》:“俠,傍也。”

    〔3〕一寸五分 此以兩頭維之間作九寸而折算的分寸。

    〔4〕在髮際 《銅人》卷三作“入髮際”,義勝。

    〔5〕足太陽脉氣所發 《醫心方》卷二云:“足陽明胃府,又足太陽旁光(膀胱)。”

    本神〔1〕,在曲差兩傍各一寸五分,在髮際〔2〕,一曰直耳上,入髮際四分〔3〕。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4〕。

    〔1〕本神 《醫經理解·穴名解》:“腦者,人之本,根本之地,人神之所在也。”頭爲神之居,亦爲神之本,故名本神。

    〔2〕在髮際 《千金》卷三十九同,孫真人《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均無此三字。在,《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銅人》卷三作“入髮際”,義勝。

    〔3〕一曰直耳上,入髮際四分 一,原爲墨丁,據明抄本補。《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三均同。正抄本、孫真人《千金》、《千金冀》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按“直耳上”之説,舆上文“在曲差兩傍各一寸五分”之位置不合,且本穴不在耳上,故不可從。

    〔4〕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頭維〔1〕,在額角髮際〔2〕,俠本神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少陽、陽明〔3〕之會。刺入五分,禁不可灸。

    〔1〕頭維 《經穴解·足陽明胃經》:“此乃本經經脉上行,由大迎而上,所行皆手足少陽面側部分,而上維於額角後,横折至督脉之神庭而終,乃本經曲折環維之所,故曰頭維。”《醫經理解·穴名解》:“頭維在額角入髮際,謂頭以此爲兩維也。”按維,角也。《儀禮·大射儀》:中離維綱。”鄭玄注:“候有上下綱,其邪制躬舌之角者爲維。”《淮南·天文》:“東北爲報德之維也。”高誘注:“四角爲維。”本穴在頭部額角,故名頭維。

    〔2〕髮際 《銅人》卷三作“入髮際”,義勝。

    〔3〕陽明 原作“陽維”,蓋涉上本神穴而誤,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

    按:本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足少陽膽經,《銅人》卷二列入足陽明胃經,後皆從之。

    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與鼻相直的中綫入髮際一寸處,沿督脉向後至風府共八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上星〔1〕,在顱〔2〕上,直鼻中央,入髮際一寸,陷者中,可容豆〔3〕,督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留六呼〔4〕,灸五壯〔5〕。

    〔1〕上星 此下原有“一穴”二字。本卷穴位,無論單穴與雙穴,其體例均不標明一穴或二穴,故據正抄本及《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删。《醫經理解·穴名解》:“穴如星之居上也。”

    〔2〕顱 頭額骨也。《説文·頁部》:“顱顱,首骨也。”

    〔3〕陷者中,可容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十第六及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陷容豆”。《素問·刺熱》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陷者中容豆。”《醫心方》卷二無此六字。按本卷諸穴之在凹陷處者,皆曰“陷者中”,故當以本經爲是。可容豆,即其凹陷處,可容一豆。《説文·尗部》:“尗,豆也,尗象豆生之形。”段玉裁注:“尗、豆,古今語,亦古今字。此以漢時語釋古語也。”

    〔4〕呼 鍼刺計時稱謂。指呼吸一次的時間,稱一呼或一吸。如《資生經》三里穴之瀉七吸、天柱穴之瀉五吸等。蓋鍼刺有補瀉之不同手法,凡一般刺或補法,以呼氣計時者,曰留幾呼;瀉法以吸氣計時者,曰瀉幾吸。

    〔5〕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顖會〔1〕,在上星後一寸,骨間〔2〕陷者中,督脉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1〕顖會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一名天窗”四字,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以及《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均無,此四字是否古經文,待考。又頸部已有一天窗穴,再以天窗爲本穴别名,疑非是。顖,又作囟,《集韻·稕韻》:“囟、顖。”《説文·囟部》:“囟,頭會蓋也。象形。”段玉裁注:“《内則》正義引此云:囟,其字象小兒腦不合也。按人部兒下亦云:从儿,上象小兒頭腦未合也。”王筠句讀:“頭之會,之蓋也。會者,合也。”按,古腦字。《經穴解·督脉》:“顖會者,乃人之顖門,以與督脉會,故曰顖會。”

    〔2〕骨間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然此後前頂穴,《素問》王冰注則與本經同,亦有“骨間”二字,故仍從本經。骨間,指額骨與頂骨接合處。

    前頂〔1〕,在顖會後一寸五分,骨間陷者中〔2〕,督脉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1〕前頂 此穴適當頂之前,故名前頂。

    〔2〕骨間陷者中 《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作“骨陷中”,義亦同。骨間,指左右頂骨接合部。

    百會〔1〕,一名三陽五會,在前頂後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2〕,督脉、足太陽之會。刺入三分〔3〕,灸五壯〔4〕。

    〔1〕百會 頭爲諸陽之會,督脉又爲陽脉之總督,統諸陽者也。本穴居頂中央,督脉上,故名百會。百者,言多也。《金匱玉函經》卷一:“頭者,身之元首,人神之所注,氣血精明,三百六十五絡,皆歸於頭。頭者,諸陽之會也。”

    〔2〕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頂中心”。“陷容指”,原作“陷可容指”,據《外臺》卷三十九及《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删“可”字。《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旋毛中,約言當頂中心處。《經穴解》卷一:“《甲乙》旋毛中三字,以大概而言之。”故《十四經發揮·督脉》、補而言之曰:“直兩耳尖。”按旋毛生正中者,正當其處是穴。若旋毛不正或雙旋毛者,當凭兩耳尖直上,再由前髮際向上量五寸處是穴。容指,《銅人》卷三作“容豆”,義類同,俱言凹陷處有指頂大或豆大面積,亦約略言之。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三呼”三字,而《刺熱》王冰注則謂“刺如上星法”,若如上星法則爲“留六呼”。二説雖不同,但可証王冰據本原有“留幾呼”文。疑本經脱。

    〔4〕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後頂〔1〕,一名交衝,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枕骨上〔2〕,督脉氣所發。刺入四分〔3〕,灸五壯。

    〔1〕後頂 穴當頂之後,故名後頂。

    〔2〕枕骨上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三字。當以本經爲是。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三呼”三字,而《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則謂“刺如顖會法”,若如顖會法,亦爲“留三呼”。

    强間〔1〕,一名大羽,在後頂後一寸五分,督脉氣所發。刺入三分〔2〕,灸五壯。

    〔1〕强間 《經穴解·督脉》:“穴在腦户之上,後頂之下,最堅固之所,故曰强間。”《醫經理解·穴名解》:“蓋枕骨剛强之間也。”《會元鍼灸學》:“强間者,腦後枕骨與頂骨,有堅强力相連,中有縫如巨牙相交。上半寸通後頂連囟,下半寸通腦户連枕骨而護腦,關乎腦之力强,思慮廣而不亂,微有隙孔間停,故名强間。”又按間,孔隙也。强可訓大,《戰國策·齊策》:“天下强國無過齊者。”高誘注:“强,大也。”此穴當頂骨與枕骨人字縫較大間隙處,故名强間。

    〔2〕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三呼”三字。

    腦户〔1〕,一名匝風〔2〕,一名會顱〔3〕,在枕骨〔4〕上强間後一寸五分〔5〕,督脉、足太陽之會,此别腦之會〔6〕。刺入四分〔7〕,不可灸,令人瘖。《素問·刺禁〔8〕論》云:刺頭中腦户,入腦立死。王冰註云:灸五壯。又骨空論註〔9〕云:不可妄灸。《銅人經》云:禁不可鍼〔10〕,鍼之令人。

    〔1〕腦户 此穴内通於腦,若腦之門户焉,故名腦户。

    〔2〕匝風 《外臺》卷三十九同。《醫心方》卷二作“迎風”,《聖惠方》卷九十九作“仰風”。按“匝風”,義甚難解,疑爲迎風之誤。迎與,行草書時極相似,亦作匝,故誤作“匝風”,仰,亦迎之形近誤字。

    〔3〕會顱 原作“會額”,據《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九十九改。《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資生經》卷一作“合顱”,亦可証作“額”非是。

    〔4〕枕骨 原作“跳骨”。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禁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5〕分 此下《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有“宛宛中”三字。

    〔6〕此别腦之會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五字。《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會”作“户”。疑原係注文,混爲正文。

    〔7〕刺入四分 原脱,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補。四分,《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作“三分”,《醫心方》卷二作“二分”。此下《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均有“留三呼”三字,《醫心方》卷二作“留二呼”。

    〔8〕刺禁 原作“禁刺”,據明抄本及《素問·刺禁論》乙正。

    〔9〕註 原脱,下文乃王冰注文,故據前後文例補。

    〔10〕鍼 原作“灸”,據《銅人》卷三及明抄本改。

    風府〔1〕,一名舌本,在項上〔2〕,入髮際一寸,大筋内宛宛〔3〕中〔4〕,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5〕,督脉、陽維〔6〕之會。刺入四分,留三呼〔7〕,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令人瘖〔8〕。

    〔1〕風府 《醫經理解·穴名解》:“蓋風所從入之府也。”

    〔2〕項上 原作“頂上”,據明抄本、正抄本改。“上”,《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後”《銅人》卷三無。

    〔3〕宛宛 原作“穴穴”,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4〕中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起肉”二字。

    〔5〕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三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按此文亦似注語,混作正文。

    〔6〕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7〕刺入四分,留三呼 此文原在“令人瘖”下,據正抄本、正重抄本、《醫心方》卷二及本卷諸穴皆先言刺後言灸之文例移此。

    〔8〕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令人瘖 不幸,原脱,據明抄本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素問·骨空論》王冰注云:“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風府穴,《氣穴論》、《氣府論》中各已注,與《甲乙經》同,此注云:督脉、足太陽之會,可灸五壯者,乃是風門熱府穴也,當云督脉、陽維之會,留三呼,不可灸乃是。”按此穴諸書大都列爲禁灸穴,本經卷五第一下亦云“禁不可灸”。然《千金》卷三治鬲癎、馬癎有灸風府之法,可供參考。

    頭直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夾督脉旁開一寸五分之直行綫,向後至玉枕穴處五個雙穴共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五處〔1〕,在督脉傍去上星一寸五分,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入三分〔2〕,不可灸〔3〕。《素問·水熱穴》註云:灸三壯。

    〔1〕五處 《經穴解·膀胱經》:“此穴之後有四穴,並此穴爲五穴,皆直行相去一寸五分,至天柱則夾項後髮際,大筋外亷陷中,而不在頭矣,故名五處。”《會元鍼灸學》:“五處者,足太陽經,始於精明、攢竹、眉衝、曲差,至此五穴,皆能越曝赤熱也,故名五處。”按足太陽經在頭面部從睛明至玉枕段共有九穴,本穴適居其中,前自睛明次至此,爲第五穴,後自玉枕穴至此,亦爲第五穴,五處之名,義或指此。

    〔2〕分 此下《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有“留七呼”三字。疑本經脱。

    〔3〕不可灸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作“灸三壯”,且本經卷五第一禁灸穴中,亦無五處,故疑有誤。

    承光〔1〕,在五處後二寸〔2〕,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禁不可灸〔3〕。

    〔1〕承光 《醫經理解·穴名解》:“言其高將及天,可承天光也。”承,以下奉上也。《説文·手部》:“承,奉也。”光,陽光也。《素問·生氣通天論》云:“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頭爲諸陽之會,頂爲至高之位,本穴位於頂傍,奉承陽光,故名承光。

    〔2〕二寸 《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千金》及《千金翼》原校引别本、《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一寸五分”,今皆從之。

    〔3〕禁不可灸 《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均云:“若灸者,可灸五壯。”証之本經卷五第一本穴禁灸。《經穴解·膀胱經》云:“禁灸者,恐火氣通腦也。”

    通天〔1〕,一名天臼〔2〕,在承光後一寸五分,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通天 天,本義爲人之象形,頭部特大,以示顛。《説文·一部》:“天,顛也。”一段玉裁注:“顛者,人之頂也。”本穴位居顛頂兩傍,可直通於顛,故名通天。

    〔2〕天臼(jiù旧) 《外臺》卷三十九宋本作“天日”,明本作“天白”。《説文·臼部》:“臼,叉手也。”段玉裁注:“又部曰:叉手,指相錯也。此云叉手者,謂手指正相向也。”按此穴居顛頂兩傍,如兩手指向顛頂也,故名天臼。《外臺》作天日、天白者,形近誤也。

    絡却〔1〕,一名强陽,一名腦蓋,一名反行〔2〕,在通天後一寸五分〔3〕,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三壯。

    〔1〕絡却 原作“絡”,正抄本、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同;四庫本、存存軒本、宋刊《外臺》、《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絡却”,是爲“却”之訛。又如本卷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篇名,均有“却行至”三字,底本與正抄本均作“行至”;明抄本第三作“”,第二、第四、第五均作“却”。又卷二第一上,足少陽之脉“却交出手少陽之後”,正抄本却作“”,亦可証却訛作“”。故據改。又《類經圖翼》卷七作“絡郄”,然自宋至明其他鍼灸文獻,未見有同此者,疑張介賓誤以爲郄之俗體,遂改作“郄”。按郤與郄通,孔隙也。詳穴名之作郄者,皆有明顯之凹陷或間隙,如浮郄、陰郄。然此穴似無此特徵,故此義似不可取。又按却,卻之俗體。《玉篇·卩部》:“卻,去略切,又居略切。節卻也。……俗作却。”《廣韻·陌韻》:卻,退也。去約切。却,俗。”按足太陽脉在頭部諸穴,前者自精明、攢竹直上至頂部之通天,自絡却處則退而下行,是此當爲絡却取名之義。又據其别名“一名反行”,言與此前諸穴皆上行,而此反下行之義,亦可爲証。《經穴解·膀胱經》:“以本經至通天,乃在頂際,此穴則却行向後,故曰絡却。”《醫經理解·穴名解》:“言脉絡至此,始却而向後也。”

    〔2〕一名反行 原脱,據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參之《外臺》卷三十九補。

    〔3〕一寸五分 原作“一寸三分”,《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一寸五分”,《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均作“一寸半”。今按本經文例改爲“一寸五分”。

    玉枕〔1〕,在絡却後七分〔2〕,俠腦户傍一寸三分,起肉〔3〕枕骨上〔4〕,入髮際三寸,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入二分〔5〕,留三呼,灸三壯。《素問·水熱穴》註云:刺入三分。絡音洛〔6〕。

    〔1〕玉枕 枕骨又稱玉枕骨,如《相經·序》:“金槌玉枕。”以其正當頭部枕臥處,故名枕骨。玉,喻美之詞。《書·洪範》:“玉食。”孔安國傳:“美食。”本穴在玉枕骨傍,故名玉枕。

    〔2〕七分 《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七分半”。《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等均作“一寸五分”。《資生經》云:“《銅人》云:玉枕在絡却後一寸半。《明堂》上下經皆云七分半。若以《銅人》爲誤,則足太陽穴亦同。若以《明堂》爲誤,不應上下經皆誤也(小本《明堂》亦同。)予按《素問》注云:玉枕在絡却後七分,則與《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遠矣。固當從《素問》爲準。然而玉枕二穴,既夾腦户矣,不應止七分則至於腦蓋也。《銅人》之一寸半,蓋有説焉。識者當有以辯之。”按古今鍼灸文獻對本文已有歧説,今皆從《銅人》作一寸五分。

    〔3〕起肉 指高起之肉。起,高起也。

    〔4〕上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補。

    〔5〕二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新校正引本經、《資生經》卷一引本經、《醫心方》卷二改。

    〔6〕《素問·水熱穴》……絡音洛 原脱,據明抄本補。

    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却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目眶直上入髮際五分處,後行至腦空段五個雙穴共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臨泣〔1〕,當目上眥直上〔2〕,入髮際五分陷者中,足太陽少陽、陽維〔3〕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五壯〔4〕。

    〔1〕臨泣 《醫經理解·穴名解》:“目者,泣之所出,穴臨其上,故名也。”

    〔2〕目上眥直上 原脱下一“上”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參之《醫心方》卷二補。《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直目上”,義同。《説文·目部》:“眥,目匡也。”上眥,目上眶也。

    〔3〕陽維 《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二字。《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本經,且此下有“三脉”二字,可証以本經爲是。

    〔4〕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三壯”。

    目窗〔1〕,一名至榮〔2〕,在臨泣後一寸,足少陽、陽維〔3〕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1〕目窗 《經穴解·膽經》:“穴名目窗者,以此穴正在目之上,刺之目明,如目之有窗者然,故曰目窗。”《醫經理解·穴名解》:“目窗,在臨泣上一寸,目氣所通也。”本穴可治目病,如《資生經》卷一云:“今附三度刺目大明。”足可証此穴命名之義。

    〔2〕至榮 《外臺》卷三十九作“至營”。按榮與營,《内經》互通,如《素問》稱營氣,《靈樞》則稱營氣。故此義亦同,榮亦營也。

    〔3〕陽維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有“二脉”二字。

    正營〔1〕,在目窗後一寸〔2〕,足少陽、陽維〔3〕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1〕正營 《經穴解·膽經》:“臨泣與太陽經五處穴、督脉上星穴横直;目窗與太陽經承光穴、督經顖會穴横直;正營與太陽通天穴、督經前頂穴横直,正當頭頂之偏,故曰正營。”按營有東西横維之義。《楚辭·劉向〈九歏·怨思〉》:“經營原野。”王逸注:“南北爲經,東西爲營。”人體面南而立,頭部前後適當南北經綫,左右適當東西營綫。《經穴解》之釋,義或本此。《醫經理解·穴名解》:“正營在目窗上一寸,正頂之上,氣之營結者也。”此又一説,今並存之。

    〔2〕一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醫心方》卷二均同。然今多有從《鍼灸大成》作“一寸半”者。

    〔3〕陽維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有“二脉”二字。

    承靈〔1〕在正營後一寸五分,足少陽、陽維〔2〕之會。刺入三分,灸五壯。

    〔1〕承靈 《醫經理解·穴名解》:“言高可承天之靈也。”《莊子·德充符》:“不可入於靈府。”郭象注:“靈府者,精神之宅也。”按頭爲神之居,亦靈府也。此穴奉承神靈之氣,故名承靈。

    〔2〕陽維 此下《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有“二脉”二字。

    腦空〔1〕,一名顳音熱。顬〔2〕。音儒。在承靈後一寸五分,俠玉枕骨下〔3〕陷者中,足少陽、陽維〔4〕之會。刺入四分,灸五壯。《素問·氣府論》註云:俠枕骨後枕骨上。

    〔1〕腦空 空者,孔也。此穴爲通腦之孔竅,故名腦空。

    〔2〕顳顬 本指耳前動脉處。《玉篇·頁部》:“顳,仁涉切,在耳前曰顳。顬,仁于切。顳顬,耳前動也。”此當取耳後顳顬骨後部之義,非指耳前部。

    〔3〕俠玉枕骨下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三同。《千金》卷二十九作“俠玉枕旁枕骨下”,《醫心方》卷二同《千金》,唯脱“下”字,義亦同。

    〔4〕陽維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有“二脉”二字。

    頭緣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沿耳廓,由曲鬢向後至完骨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天衝〔1〕,在耳上如前三分〔2〕,足太陽、少陽之會〔3〕。刺入三分,灸三壯〔4〕。

    〔1〕天衝 衝,通道、交道也。《説文·行部》:“衝,通道也。”段玉裁注:“今作衝。”《左傳·昭元年》:“及衝,擊之以戈。”杜豫注:“衝,交道。”本穴爲巔頂部之交通要道,故名天衝。又《千金》卷二十九作“天衢”。《説文·行部》:“衢,四達謂之衢。”於義亦通。

    〔2〕耳上如前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耳上如前三寸”。由於本文標明的位置不够明確,諸書歧義較大。《經穴彙解》卷一云:“《千金》、《千金翼》、《外臺》、《資生》作叁寸誤。《發揮》、《類經》、《聚英》、《大成》作耳後髮際貳寸。然《千金·側人明堂圖》中,天衝在懸顱、懸釐後,耳上穴明矣。别有伏人耳後六穴,此穴不與焉。《素問》曰:兩角上各二。註曰:天衝、曲鬢。《甲乙》有頭緣耳上却行至完骨部,自天衝始。故今以此穴取耳上貳寸如前叁分。”此又一説也,今並存之,以備考焉。

    〔3〕足太陽、少陽之會 原脱,據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後率谷、曲鬢、浮白、竅陰、完骨五穴文例補。《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足太陽少陽二脉之會”。《醫心方》卷二亦云“足少陽膽、足太陽旁光(膀胱)”。義皆同。

    〔4〕三壯《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九壯”。此下原有“氣府論註云:足太陽少陽之會”十一字小字校文,明抄本作大字正文。按此前正文已據補,故並删此校。

    率谷〔1〕,在耳上入髮際一寸五分〔2〕,足太陽少陽之會,嚼而取之〔3〕。刺入四分,灸三壯。

    〔1〕率谷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均作“蟀谷”。《醫經理解·穴名解》:“率,循也。言循耳上而爲肉會也。”

    〔2〕分 此下《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均有“陷者宛宛中”五字。按本穴既以谷命名,必當爲凹陷處,故疑本經有脱文。

    〔3〕嚼而取之 《鍼灸經穴圖考》:“《新考正》:以齒嚼物,則此處自能鼓動,故嚼牙取之。”

    曲鬢〔1〕,在耳上入髮際曲隅〔2〕陷者中,鼓頷有空〔3〕,足太陽少陽〔4〕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1〕曲鬢 《説文·髟部》:“鬢,頰髮也。”段玉裁注:“謂髮之在面旁者。”穴當額角旁耳上鬢際顴骨弓後上方之曲處,故名曲鬢。

    〔2〕曲隅 《玉篇·阜部》:“隅,角也。”此指髮鬢之曲角。

    〔3〕鼓頷有空 鼓頷,即上下齒叩緊時,於鬢角摸到凹陷處,即是本穴。

    〔4〕少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脉”二字。

    浮白〔1〕,在耳後入髮際一寸,足太陽少陽〔2〕之會。刺入三分〔3〕,灸三壯〔4〕。《氣穴》註云:刺入三分。〔5〕

    〔1〕浮白 《醫經理解·穴名解》:“白者,乾金之氣,謂其骨之浮而上者也。”《腧穴命名滙解》:“淺表爲浮,白色應肺。該穴主治肺疾……因名浮白。”本經與《外臺》卷三十九載本穴主治,無明顯屬肺証候,其治肺諸証,皆宋以後文獻所載,故此説尚乏証據。《經穴釋義滙解》:“浮,作行字解。白,作陰字解。……因喻本穴在頭部循經路綫上,上有天衝,下有竅除,本穴偏行於下,上陽下陰,以白比作陰,故名浮白。”諸説各異,今僅存之。又按此穴居耳後入髮際,此處肌膚淺白,故名浮白,或屬此義。

    〔2〕少陽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二脉”二字。

    〔3〕三分 據此前率谷及此後竅陰均作“四分”,參之原校之義,疑本經原亦作“四分”,故與《素問》注不同。

    〔4〕三壯 原作“二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又頭部諸穴所灸壯數,最少者亦三壯,亦可証作二壯者誤。

    〔5〕刺入三分 刺上原有“灸三壯”三字,今已據改,故並删此校。又按“三分”,與今本《甲乙》同。或原校時,兩者有别,待考。

    竅陰〔1〕,在完骨〔2〕上,枕骨下,摇動應手〔3〕,足太陽〔4〕少陽之會。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註云:灸三壯,刺入三分。

    〔1〕竅陰 《醫經理解·穴名解》:“竅陰,一名枕骨。在完骨上枕骨下,摇動有空,是髓之會,故謂是陰精所竅也。”

    〔2〕完骨 一指穴名,一指骨名,本文指骨名。明抄本作“宛骨”,按完與宛,古皆元韻,是完爲宛之假借。宛,屈也。《説文通訓定聲·乾部》注:“宛,猶屈也。”此骨微屈,故名完骨,義亦通。

    〔3〕摇動應手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而取之”三字,義勝。取穴時,使患者摇動頭部,以手按穴上,有活動感應於手。

    〔4〕足太陽 《外臺》卷三十九作“手足太陽”。按此上原有“摇動應手”四字,疑《外臺》脱“摇動應”三字,遂誤將“手”字連下句讀。

    完骨〔1〕,在耳後入髮際四分,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2〕。《氣穴》註云:刺入三分,灸三壯。

    〔1〕完骨 明抄本作“宛骨”。此穴在耳後完骨上,因骨而得名。

    〔2〕三壯 原作“七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頭自髮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後髮際中央及傍行處一個單穴、二個雙穴共五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瘖門〔1〕,一名舌横〔2〕,一名舌厭,在項〔3〕後髮際宛宛中,入繫舌本〔4〕,督脉、陽維〔5〕之會,仰頭取之〔6〕。刺入四分〔7〕,不可灸,灸之令人瘖〔8〕。《氣府論》註云:去風府一寸。

    〔1〕瘖門 《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二均作“門”。瘖,失音,也又與啞通。《説文·疒部》:“瘖,不能言也。”《史記·刺客列傳》:“吞炭爲啞。”司馬貞索隱:“啞爲瘖病也。”《集韻·馬韻》:“啞、、。倚下切,瘖也。或作。”本穴用之得當,可治失音,用之不當,又可致瘖,有如應音之門户,故名瘖門。

    〔2〕舌横 《外臺》卷三十九作“横舌”。

    〔3〕項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4〕入繫舌本 督脉之氣,由此穴處内與舌根相聯屬。本,根也。

    〔5〕陽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二經”二字。

    〔6〕仰頭取之 低頭時,穴處肌肉隆起;仰頭時,穴處肌肉凹陷,現出宛宛,即是此穴。

    〔7〕四分 《銅人》卷三作“二分”,《資生經》卷一作“三分”。又引《明堂》云:“舌急不言如何治?答曰:舌急鍼瘖門,舌緩鍼風府。得氣即瀉,可小繞,鍼入八分。”按此穴鍼刺深度,諸書互有差别。由於鍼刺本穴,有一定危險,若手法不熟練者,一般不可深鍼。

    〔8〕灸之令人瘖 《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無“灸之”二字。

    天柱〔1〕,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亷〔2〕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入二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天柱 《經穴解·膀胱經》:“天者,指首而言也。此穴紧在兩大筋之旁,以載夫首,有柱之象,故名天柱。”此穴在天柱骨之傍。《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頸骨,頭之莖骨,肩骨上際之骨,俗名天柱骨。”

    〔2〕大筋外亷 瘖門兩旁之大筋外側。亷,側也。

    風池〔1〕,在顳顬〔2〕後髮際陷者中,足少陽、陽維之會〔3〕。刺入三分〔4〕,留三呼,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在耳〔5〕後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6〕,手足少陽脉之會。刺入四分。

    〔1〕風池 《經穴解·膽經》:“風每中於身之虚處,如督經之中行在頭者,有風府,亦督經之虚處也。膽經之風池,亦膽經之虚處也。”《醫經理解·穴名解》:“風所從入之地也。”此穴既爲風入之處,亦爲治風之處,故名風池。池本停水之處,此引伸爲處所也。

    〔2〕顳顬 《聖惠方》卷九十九同。《資生經》卷一引本經作“腦空”。今本經此穴以腦空爲正名,以顳顬爲别名,二書引文雖異,所指爲一,當係所據版本不同所致。然本卷在引用其他穴名時,亦有不用正名而用别名者,如第三十五篇殷門穴,言“在肉郄下六寸”,而不言“在承扶下六寸”,即其例也。故不改。顳顬下,明抄本分别有“音熱”、“音儒”四小字音注。

    〔3〕足少陽、陽維之會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同。《素問·氣府論》無陽維而有手少陽。《鍼灸聚英》卷一下與《鍼灸大成》卷七均作“手足少陽、陽維之會”。當係兩説之合。

    〔4〕刺入三分 《鍼灸聚英》卷一下云:“《甲乙》鍼一寸二分。”按此係從他書誤引所致。如《資生經》卷一云:“《明》云:在項後髮際陷中。《甲乙經》云:腦空後髮際陷中。鍼寸二分。”《聖惠方》卷九十九作“在項後髮際陷者中。《甲乙經》云:風池穴在顳顬後髮際陷者中。是穴,鍼入一寸二分。”足可証明“一寸二分”,非《甲乙》之文。《資生經》、《聖惠方》等引《甲乙》,旨在對該穴部位用異文相校。《聚英》不明乎此,故有是誤。

    〔5〕耳 原脱,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6〕引於耳中 原作“引耳”。明抄本作“引於耳”,今據《素問·氣府論》,參以明抄本改補。

    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氣府論》註云:第六椎下有靈臺,十椎下有中樞,十六椎下有陽關。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背部自脊椎第一椎至尾骶段十一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大椎〔1〕,在第一椎上〔2〕陷者中,三陽、督脉之會〔3〕。刺入五分,灸九壯。

    〔1〕大椎 穴在脊椎第一椎上凹陷中,第一椎較他椎爲大,故名大椎。

    〔2〕上 原脱,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太素·寒熱雜説》注、《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3〕三陽、督脉之會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醫心方》卷二云:“督脉、又手(按此下脱太字)陽小腸、又足太陽旁光(膀胱)、又手小(少)陽三膲府。”《銅人》卷四作“手足三陽、督脉之會”。《經穴解·督經》:“今細考手陽明大腸經,循巨骨穴上出天柱之會上,會于大椎。手太陽小腸經,由肩外俞、肩中俞諸穴,上會大椎。手少陽三焦經,其支行者,從膻中而上出缺盆之外,上項,過大椎。是手陽明、太陽、少陽俱有會大椎之可據矣。至足三陽則有可議者,足少陽膽經,過天牖,行手少陽之脉前,下至肩上,至肩井,却左右交出手少陽之後,過大椎,是足少陽會督於大椎也。足太陽直行者,由通天、絡却、玉枕,入絡腦,復出下項抵天柱而下,從膊過督之陶道穴前,陶道爲督與足太陽之會,即此也。然陶道在大椎之下,大椎在陶道之上,僅鬲一椎節,既下陶道,未有不上大椎者,此可言會也。若足陽明胃經,則純行面之前,自接手陽明之交,起于鼻之兩旁迎香穴,左右相交于頞中,過足太陽之晴明穴,遂下循鼻外,總有上下曲折支别之行,而實無下後項大椎之絡。是會督脉于大椎者,止手足五陽,而無足陽明也。概手足三陽,尚未細考故耳。”本文進一步考証會於大椎之諸陽脉,並可説明“手足三陽”之説,未若本經概稱“三陽”,於義亦順。

    陶道〔1〕,在項〔2〕大椎節下間,督脉、足太陽之會,俛而取之〔3〕。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壯。

    〔1〕陶道 《説文·部》:“陶,再成丘也。”《爾雅·釋丘》:“再成爲陶丘。”郝懿行義疏:“禹貢正義引李巡曰:再成其形。再,重也。按陶从匋。匋是瓦器,丘形重累似之。”此以椎體重累喻陶之形。道者,通路也。穴當大椎節下間,如陶之通道,故名陶道。

    〔2〕項 原脱,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俛而取之 即低頭取之,因端坐低頭,則椎節明顯。

    身柱〔1〕,在第三椎節下間,督脉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留五呼〔2〕,灸五壯〔3〕。

    〔1〕身柱 穴當脊椎上部,上負頭頸,横托兩肩,椎體豎立如一身之大柱,故名身柱。

    〔2〕留五呼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三字。

    〔3〕五壯 原作“三壯”,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此下原有“氣府論註云:灸五壯”八小字校文,今並删。

    神道〔1〕,在第五椎節下間,督脉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2〕,留五呼,灸三壯〔3〕。《氣府論》註云:灸五壯。

    〔1〕神道 《經穴解·督經》:“此穴在足太陽經兩心俞之中,正在心之後。心爲主宰之官,神明出焉,故曰神道。”

    〔2〕刺入五分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不言刺,故後世鍼書有列爲禁刺穴者。然本經卷五第一下禁刺諸穴,並無神道,故當以本經爲是。

    〔3〕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正抄本同原校。律以後穴,似作“三壯”爲是。

    至陽〔1〕,在第七椎節下間,督脉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至陽 《經穴解·督經》:“此穴之旁,爲足太陽之鬲俞穴,鬲之上爲純氣之府。血爲陰,氣爲陽,故曰至陽。言督經自下而上行者,至此則入於陽分也。”《醫經理解·穴名解》:“至陽在七椎節下間。背爲陽,三分之,而七椎以上爲陽中之至陽也。”兩説義皆通。

    筋縮〔1〕,在第九椎節下間,督脉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2〕。《氣府論》註云:灸五壯。

    〔1〕筋縮 《經穴解·督經》:“人之俯仰,在乎脊椎之伸縮……此穴正在脊中之上,當脊筋伸縮之際,故曰筋縮。”縮又有抽引之義。《國語·周語中》:“縮取備物。”韋昭注:“縮,引也。”《戰國策·趙策》:“縮劍將自誅。”高誘注:“縮,引也,抽也。”抽引則强急,本經卷十一第二及卷十二第十一本穴主治,均有脊急强之症,亦可領悟筋縮之義。

    〔2〕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同。正抄本同原校。

    脊中〔1〕,在第十一椎節下間,督脉氣所發,俛而取之。刺入五分,禁〔2〕不可灸。灸則令人僂〔3〕。

    〔1〕脊中 脊椎共爲二十一節,十一節適當其中,穴在第十一椎節下間,故名脊中。《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作“脊俞”,“一名脊中”。

    〔2〕禁 原脱,據正抄本、本經卷五第一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3〕灸則令人僂 原作“灸則令人瘘”。明抄本無“灸則”二字。《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令人僂”。本經卷五第一下作“灸之使人僂”,且爲小字注文。令與使義同。痿爲“僂”之誤,今據改。

    懸樞〔1〕,在第十三椎節下間,督脉氣所發,伏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三壯。

    〔1〕懸樞 《經穴解·督經》:“樞者,所以司開合之軸也。脊中司俯仰曲伸,亦猶門之合,在於樞也。此穴在脊中之下,有樞之象焉。曰懸者,以其横懸爲俯仰之樞,而非若門之樞,立司開合者也。”

    〔2〕伏而取之 伏,身體前傾而靠於他物。《莊子·漁父》:“孔子伏軾而歎。”《文選·張衡〈西京賦〉》:“伏櫺檻而頫聽。”薛綜注:“伏,猶憑也。”伏則脊椎間隙明顯,取穴較易。又伏,亦與匐通。《左·昭十三年》:“以蒲伏焉。”《釋文》:“本又作匐。”匐,面向下,俯伏而卧,義亦通。

    命門〔1〕,一名屬累,在第〔2〕十四椎節下間,督脉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命門 《經穴解·督經》:“此穴與臍對,正在内兩腎之中間,而足太陽兩腎俞穴之内,乃人至命之地,故曰命門。”

    〔2〕第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腰俞〔1〕,一名背解,一名髓空〔2〕,一名腰注〔3〕,一名腰户,在第二十一椎節下間,督脉氣所發。刺入二寸〔4〕,留七呼,灸三壯〔5〕。《氣府論》註云:刺入二分,刺〔6〕熱註、水穴〔7〕註同。熱穴〔8〕註作二寸,繆刺論同。

    〔1〕腰俞 穴處爲腰間脉氣轉輸之孔竅,故名腰俞。

    〔2〕空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孔”,義同。

    〔3〕一名腰注 原脱,《外臺》卷三十九宋本有“一名腰注”四字,明刊本注作“柱”,《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一百等亦均作“柱”。按該穴名言俞、言解、言空、言户,均有空隙或轉輸之義,故當以作“注”義勝。今據補此四字。

    〔4〕二寸 原作“三分”。據《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之水俞、《素問·繆刺論》等新校正引本經,《聖惠方》卷九十九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引本經,《素問·水熱穴論》之熱俞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改。

    〔5〕三壯 原作“五壯”。據《聖惠方》卷九十九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三十第八,《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骨空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6〕刺 原脱,據《素問·刺熱》補。

    〔7〕〔8〕水穴 熱穴 指《素問·水熱穴論》之水俞穴與熱俞穴。因該篇王冰注水俞穴中腰俞與熱俞穴中腰俞所刺分寸不同,故本校分述之。

    按:

    本穴鍼刺深度,古醫籍所載不一,本經原作“三分”,然《素問》新校正引本經處皆作二寸,故知今本誤。而《素問》王冰注言本穴處有五,其中《刺熱》、《氣府論》、《水熱穴論》之水俞穴等皆作“二分”,而《水熱穴論》之熱俞穴及《繆刺論》則皆作“二寸”,二分與二寸,達十倍之差。《素問》新校正言王冰注處達十四次之多,其中渾言水熱穴作二寸者一,言氣穴、骨空作一分者一,實際《骨空論》中王冰注並無此穴,言水穴作二分者二,言熱穴作二寸者三,言刺熱作二分者三,言氣府作二分者二,言繆刺作二寸者二。有關本穴之鍼刺深度,雖諸文不一,而據上文王冰注及新校正推論,言一分及本,經原作三分者,皆係誤文,實則仍爲二分與二寸之差。綜觀諸説,作二分者,若與七下諸穴相較,似失之過淺,故仍當以作二寸爲是。宋代文獻如《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等均作“八分”。是所本不同也。現臨床應用,一般可刺五分,或鍼尖向上斜刺一寸至一寸五分。

    長强〔1〕,一名氣之陰郄,督脉别絡,在脊骶端〔2〕,少陰所結〔3〕,刺入二寸〔4〕,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註及水穴註云:刺入二分。

    〔1〕長强 《醫經理解·穴名解》:“其骨形長而强也。”脊椎骨總長度,爲骨之最長者,且健强有力,獨立於髖上,爲一身之支柱,穴居其末端,故名長强。

    〔2〕骶端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尻骨者,腰骨下十七椎、十八椎、十九椎、二十椎、二十一椎五節之骨也。上四節紋之旁,左右各四穴,骨形内凹如瓦,長四、五寸許,上寬下窄,末節更小,如人參蘆形,名尾閭,一名骶端,一名橛骨,一名窮骨。”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

    〔3〕少陰所結 《外臺》卷三十九同。結,明抄本作“絡”。《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同本經,而氣府論王冰注則作“少陰二脉所結”。《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均作“足少陰、少陽所結”,與《氣府論》王冰注言“二脉”之義合。《十四經》足少陽脉云:“由居髎入上髎、中髎、長强。”足少陰脉云:“會於脊之長强穴。”又考本經卷二第一上腎足少陰之脉“上股内後亷,貫脊屬腎絡膀胱”。本經卷二第六足少陽之筋,“其支者,别起於外輔骨,上走……後者結於尻”。足少陰之筋,“循膂内挾脊”。綜觀上文,疑本經脱“少陽”二字。

    〔4〕二寸 原作“三分”,據正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等引本經改。現鍼灸書一般刺五分至一寸。

    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按:“二”,原作“一”,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本篇自“凡五藏之俞”至“須其自滅也”見《靈樞·背腧》、《太素·氣穴》。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五臟背腧取穴法、艾灸補瀉法及背部自第一椎傍開一寸五分直下至骶節段二十一個雙穴共四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凡五藏之腧,出於背者〔1〕,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腧也。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2〕,氣〔3〕盛則瀉之,虚則補之。以火補之者,無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火瀉之者,疾吹其火,拊〔4〕其艾,須其火滅也〔5〕。

    〔1〕五藏之腧,出於背者 《類經》卷七第十一注:“五藏居於腹中,其脉氣俱出於背之足太陽經,是爲五藏之腧。”

    〔2〕刺之則不可 不,《太素·氣穴》無。楊上善注:“鍼之補瀉,前後數言;故於此中,言灸補瀉。”《類經》卷七第十一注:“此言五藏之腧,但可灸而不可刺也。”此言背部五臟之腧不可刺,是否爲古鍼灸學另一家言,暫難論定。

    〔3〕氣 原脱,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補。

    〔4〕拊 《靈樞》作“傳”,《太素》作“傅”。傳,當係傅之誤。《集韻·遇》:“拊、捬,以手著物也。或作捬,通作傅。”此皆指以手著艾。

    〔5〕以火補之者……須其火滅也 《太素》注:“火燒其處,正氣聚,故曰補也;吹令熱入,以攻其病,故曰瀉也。傅,音付,以手擁傅其艾,吹之使火氣不散也。”須,待也。《易·歸妹》:“歸妹以須。”孔穎達正義:“未當其時,則宜有待。”

    按:

    本文所云五臟背腧,“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注家皆隨文而釋,明高武《鍼灸聚英》卷一上則論之曰:“或曰:《素問》(按:當作《靈樞》)論五藏俞,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故王燾亦以鍼能殺生人,不能起死人,取灸而不取鍼,蓋亦有所據也。而《銅人》、《明堂》、《千金》諸書,於五藏俞穴,鍼灸並載何如?曰:按《素問·血氣形志論》及遺篇俱論藏俞刺法,以是知《素問》非成於一人之手也。如背俞止鍼三四分,《漢書》所載魏樊阿得鍼法於華佗,其刺胸背,深入二三寸,巨闕,藏俞乃五寸,而病皆瘳,是又不以繩墨拘也。”是論主要説明《内經》一書,非成於一時一人之手,故有互相矛盾之學説存焉,至於有些禁刺穴位,臨床亦可靈活運用。當然其所謂胸背可鍼二三寸,雖有史載,亦不可冒然而試,刺胸背處,終當審慎從事。

    大杼〔1〕,在項〔2〕第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陷者中,足太陽、手少陽〔3〕之會,刺入五分〔4〕,留七呼,灸七壯。《氣府論》註云:督脉别絡,手足太陽三脉之會。

    〔1〕大杼 《醫經理解·穴名解》:“大杼在項後第一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二寸。《海論》曰:衝脉者,其輸上出於大杼。《氣穴論》註曰:督脉别絡,手足太陽三脉之會,故爲經脉之大機杼也。”

    〔2〕項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脊”,而《刺瘧論》、《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則同本經。《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此下均有“後”字,義勝。

    〔3〕手少陽 原作“手太陽”,《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與本經同。《外臺》卷三十九、《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醫心方》卷二均作“手少陽”。按本經一般文例,凡手足經脉並稱者,皆謂手、足某脉,而此前既云足太陽,後又云手太陽,行文頗異。証之《銅人》卷四引本經作“少陽”,知當作“手少陽”爲是,故據改。此下王冰注並有“三脉”二字。

    〔4〕五分 原作“三分”,據《資生經》卷一引本經、《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

    風門〔1〕,一名〔2〕熱府,在第二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陽之會。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壯〔3〕。

    〔1〕風門 《經穴解·膀胱經》:“天之邪風中人也,多在于上,而人之背,尤易中風,然必有竅焉,以招其中,故在督之中行,則曰風府,於項之側,足少陽之經,則曰風池,與此經之在背者,則又有風門焉,其入風最易,猶開門以受風者,故曰風門。”

    〔2〕一名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及前後文例補。

    〔3〕五壯 原作“三壯”。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瘧》、《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肺俞〔1〕,在第三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2〕,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3〕。《氣府論》註云:五藏腧並足太陽脉之會。

    〔1〕肺俞 穴處爲肺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肺俞。

    〔2〕分 此下《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有“足太陽脉氣所發”七字。《醫心方》云:“足太陽旁光(膀胱)。”按此下至下窌穴皆同此例。

    〔3〕灸三壯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三字,另作“得氣即瀉”四字,並云“出《甲乙》”。按此文與今本《甲乙》語氣不合,疑有誤或别有所本,待考。

    心俞〔1〕,在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2〕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3〕。

    〔1〕心俞 穴處爲心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心俞。

    〔2〕刺 原作“鍼”,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灸三壯 原作“禁灸”,《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不可灸”。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灸三壯”,《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亦云:“五藏六府之俞,若灸者,並可灸三壯。”《資生經》卷一云:“《銅人》云:心俞不可灸,可鍼入三分,世醫因此遂謂心俞禁灸。……《千金》言風中心,急灸心俞百壯,服續命湯。又當權其緩急可也,豈可泥不可灸之説,而坐受斃耶。”又檢本經卷五第一下,禁灸穴亦無心俞,綜上諸説,故據改。

    膈俞〔1〕,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2〕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膈俞 穴處爲横膈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膈俞。

    〔2〕刺 原作“鍼”,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肝俞〔1〕,在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2〕入三分,留六呼〔3〕,灸三壯。

    〔1〕肝俞 穴處爲肝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肝俞。

    〔2〕刺 原作“鍼”,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呼 原作“吸”,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膽俞〔1〕,在第十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脉氣〔2〕所發,正坐取之〔3〕。刺入五分,留七呼〔4〕,灸三壯。《痺論》註〔5〕云:膽胃三焦大小腸膀胱俞,並足太陽脉氣所發也〔6〕。

    〔1〕膽俞 穴處爲膽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膽俞。

    〔2〕氣 原脱,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痺論》王冰注補。

    〔3〕正坐取之 正,端正而不傾斜也。《説文·正部》:“正,是也。”又“是,直也。”身體端坐而不傾斜以取穴。

    〔4〕留七呼 原脱,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前後腧穴均有留呼數之文例補。

    〔5〕《痺論》註 原作《痺論》,以下文非《痺論》所云,乃王冰註文也。故按校文通例補。

    〔6〕也 原脱,據《素問·痺論》王冰注補。

    脾俞〔1〕,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脾俞 穴處爲脾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脾俞。

    按:

    古代又有脾俞無定所之説,隨四季月(每季後十八日)應病之臟腧,即是脾俞。《千金》卷八諸風云:“治脾風,灸脾輸俠脊兩邊各五十壯。凡人脾輸無定所,隨四季月應病,即灸藏輸,是脾穴。此法甚妙。脾風者,總呼爲八風。”今存此説以備參。

    胃俞〔1〕,在第十二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胃俞 穴處爲胃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胃俞。

    三焦俞〔1〕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2〕,刺入五分,留七呼〔3〕,灸三狀。

    〔1〕三焦俞 穴處爲三焦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三焦俞。

    〔2〕分 此下原有“足太陽脉氣所發”七字。按六腑俞皆足太陽脉氣所發,故唯膽俞有此文,胃、大腸、小腸、膀胱等俞皆不言者,省文也。而此穴重出此文者,衍也,今删。

    〔3〕留七呼 原脱,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及此前後腧穴文例補。

    腎俞〔1〕,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腎俞 穴處爲腎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腎俞。

    大腸俞〔1〕,在第十六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大腸俞 穴處爲大腸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大腸俞。

    小腸俞〔1〕,在第十八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小腸俞 穴處爲小腸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小腸俞。

    膀胱俞〔1〕,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膀胱俞 穴處爲膀胱之氣通於背部之俞竅,故名膀胱俞。

    中膂俞〔1〕在第二十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俠脊胂起肉〔2〕。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中膂俞 本經卷八第一上及卷九第八、《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中膂内俞”,唯王冰注膂作。《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腰痛》王冰注均作“中膂肉俞”。按膂與音義均同,膂從肉,故亦作膐。由於膂與旅音同相借,傳抄或先將膂誤作旅、肉二字,又將肉誤爲内。故作“中膂肉俞”或“中膂内俞”、“中内俞”者,復膂、之舊,遂衍肉、内字。是本穴當以作中膂俞爲是。膂,一指脊骨,一指夾脊肉。由於穴處夾脊肉中,故名中膂俞。或指兩穴中間爲膂,義亦通。

    〔2〕俠脊胂起肉 原作“俠脊胂而起”。疑“而”爲“肉”之訛,復成倒文,義乃不安。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改。《説文·肉部》:“胂,夾肉也。”即脊。

    白環俞〔1〕,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脉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八分〔2〕,禁不可灸〔3〕。水穴註云:刺入五分,灸三壯。自大腸〔4〕俞至此五穴,並足太陽脉氣所發。

    〔1〕白環俞 《醫經理解·穴名解》:“道書曰:腰間有脉,其白如綿,其連如環。”《天禄識餘》卷三:“《銅人鍼灸圖》載臟腑一身俞穴,有玉環俞,不知玉環是何物?張紫陽玉清《金華秘文》論神仙結丹處曰:心上腎下,脾左肝右,生門在前,密户在後,其連如環,其白如綿,方圓徑寸,包裹一身之精粹,此即玉環也。醫者論諸種骨蒸,有玉房蒸,亦是玉環。其處正與臍相對,人之命脉根蒂也。”按此指白環爲一身精粹,命脉之根蒂,穴當其氣之俞竅,故名白環俞。《鍼灸經穴圖考》謂本穴别名有玉環俞、玉房俞者,義或本於此。

    〔2〕八分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五分”。此下原有“得氣則瀉,瀉訖多補之”八字。《素問》王冰注及《醫心方》均無。《銅人》卷四有謂“《甲乙經》云:鍼如腰户法同,挺腹地端身,兩手相重,支額縱息,令皮膚俱緩,乃取其穴。鍼入八分,得氣即先寫,訖(此前疑脱寫字)多補之”一段。《資生經》卷一沿襲其文,《聖惠方》卷九十九則謂是“《甲乙經》、甄權《鍼經》云”。《鍼灸大成》卷七亦有與本文基本相同一段,謂“一云”,不言出自《甲乙》,足証《大成》已有疑焉。細考《銅人》文,只“鍼如腰户法同”一句,乃指明《甲乙》本穴刺法與腰户同,餘皆綜合他説,決非《甲乙》舊文,且文體亦與《甲乙》不合,故“得氣則瀉,瀉訖多補之”八字,當係後人傳抄時,誤爲《甲乙》遺文而竄入,今删。

    〔3〕禁不可灸 原作“不宜灸”,不合文例,參前後禁灸穴書法及本經卷五第一下改。《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灸三壯”,當係另一家言。本經卷五禁灸穴原有白環俞,故仍從其舊。

    〔4〕腸 原疊衍,據明抄本删。

    上窌〔1〕,在第一空,腰髁〔2〕下一寸,俠脊陷者中,足太陽少陽之絡〔3〕。刺入二寸〔4〕,留七呼,灸三壯。

    〔1〕上窌 窌下明抄本有“音,又音了”五小字音注。窌又與髎通。《素問·骨空論》:“八髎在腰尻分間。”《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亦作“髎”。《説文·穴部》:“窌,窖也。”引伸之爲空穴之義。《一切經音義》卷七十二:“髎骨,力遥反。《字林》:八髎也。《通俗文》:尻骨謂之八髎。”《玉篇·骨部》:“髎,力條切,髖也。”此穴空在髖骨上,故名髎。《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髁下尻骨兩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爲八髎骨也。”此穴爲四骨空最上空,故名上窌。

    〔2〕腰髁 髁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跨”五小字音注。《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下横骨在少腹下,其形如蓋,故名蓋骨也。其骨左右二大孔,上兩分出向後之骨,首如張扇,下寸許,附著於尻骨之上,形如馬蹄之處,名曰髁骨。”

    〔3〕足太陽少陽之絡 《十四經》注謂足太陽之脉從腰中循腰髁,下挟脊,歷上髎、次髎、中髎、下髎;足少陽之脉,由居髎入上髎、中髎、長强。此故爲二脉之絡也。

    〔4〕二寸 原作“三分”。八窌穴之中、下窌皆刺二寸,而此作三分,同處於窌空之中,差異特大,文理難通。今據《素問·刺腰痛》王冰注、《千金》卷三十第八改。

    次窌〔1〕,在第二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三寸〔2〕,留七呼,灸三壯。《銅人經》云:刺入三分,灸七壯。

    〔1〕次窌 穴爲腰尻骨兩傍四骨空之第二空,故名次窌。

    〔2〕三寸 原作“三分”,此下中窌與下窌均刺二寸,故校文引《銅人經》云三分,有校的意義,本穴如果與《銅人》同作三分,則不必出此校,是知本經原當作三寸。又《千金》卷三十第八、《醫心方》卷二均作“三寸”,今據改。又《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二寸”,亦可証作“三分”失之過淺。

    中窌〔1〕,在第三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二寸,留十呼,灸三壯。《銅人經》云:刺入二分。

    〔1〕中窌 穴爲腰尻骨兩傍四骨空之第三空,居上、次、下窌之中間,故名中窌。

    下窌〔1〕,在第四空,俠脊陷者中。刺入二寸,留十呼,灸三壯。《銅人經》云:鍼入三分。《素問·繆刺論》云:足太陰〔2〕、厥陰、少陽所結。

    〔1〕下窌 穴爲腰尻骨兩傍四骨空之最下一空,故名下窌。

    〔2〕陰 原作“陽”,據明抄本、《素問·繆刺論》及《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會陽〔1〕,一名利機,在陰尾骨〔2〕兩傍,督脉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註云:灸三壯。

    〔1〕會陽 《經穴解·膀胱經》:“穴名會陽者,乃太陽左右四行,俱會於此尾尻之兩傍,而有是名也。”此穴爲督脉氣所發,兩傍則太陽脉,此屬陽脉會合處,故名會陽。

    〔2〕陰尾骨 原作陰毛骨,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陰尾骨,後陰處尾骶骨也。

    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背部自第二椎傍開三寸直下至二十一椎夾脊兩傍段十三個雙穴共二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附分〔1〕,在第二椎下,附項〔2〕内亷,兩傍各〔3〕三寸,手〔4〕足太陽之會,正坐取之〔5〕。刺入八分,灸三壯。

    〔1〕附分 《醫經理解·穴名解》:“附分在第二椎下,言附於背部,又分爲二行也。”

    〔2〕項 《鍼灸經穴圖考》引《俞穴折中》曰:“項,當作胛。”按此説可參,此穴近肩胛内緣,而曰附項,則文義難解。

    〔3〕各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相去俠脊”四字。義勝。

    〔4〕手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正坐取之 原脱,本篇諸穴,均在俠脊傍開三寸,上下垂直綫上,此後魄户穴,《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均有“正坐取之”四字,且本篇諸穴下至志室共十一穴中,有魂門、陽綱、志室及譩譆四穴,亦言正坐取之。既屬同一體位,絶無其他七穴不言正取之之理,故知凡無此文者,均係脱漏。今據《銅人》卷四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補。

    魄户〔1〕,在第三椎下兩傍各三寸,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3〕,灸五壯。

    〔1〕魄户 穴與挾脊傍開一寸五分,第三椎下之肺俞穴平行,肺藏魄,此當魄之門户,故名魄户。

    〔2〕正坐取之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補。

    〔3〕五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以及《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改。

    神堂〔1〕,在第五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2〕脉氣所發,正坐取之〔3〕。刺入三分,灸五壯。

    〔1〕神堂 穴與第五椎下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心俞穴平行,心藏神,穴當心神之庭堂,故名神堂。

    〔2〕陽 此下明抄本有“督”字。按本篇其他穴,諸書皆不曾言督脉,故知明抄本衍。

    〔3〕正坐取之 原脱,據《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補。

    譩譆〔1〕,在肩髆〔2〕内亷,俠第六椎下兩傍各三寸,以手按之痛,病者言譩譆,是穴〔3〕,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取之〔4〕。刺入六分〔5〕,灸五壯。《骨空》註云:令病人呼譩譆之聲〔6〕,則指下動矣。灸三壯。

    〔1〕譩譆 《説文·言部》:“譆,痛也。”段玉裁注:“當作痛聲。”《玉篇·言部》:“譩,於熙切。不平之聲也。恨辭也,作噫同。”《説文·口部》噫,段玉裁注:“《論語》:天喪予。鄭氏《毛詩》:噫此皇父,噫厥哲婦。皆有所痛傷之聲。”按譩譆,疊韻詞,痛傷之聲也。以手按壓穴處有痛感,發出譩譆之聲,故名譩譆。

    〔2〕髆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傳”二小字注文。按醫書中尃旁與專旁字常互誤(如搏與摶互誤)。,乃髆之誤。,今字書無載。

    〔3〕以手按之痛,病者言譩譆,是穴 按之痛,原作“痛按之”,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乙正。是穴,明抄本及《外臺》均無此二字。按此十一字疑似注文,混爲正文。

    〔4〕正坐取之 原脱,據《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此後文例補。

    〔5〕分 此下《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有“留七呼”三字。按本篇其他穴,均無留幾呼字樣,疑王注衍。

    〔6〕聲 原作“言”,據《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王冰注改。

    膈關〔1〕,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開肩〔2〕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3〕。《氣府論》註云:灸三壯〔4〕。

    〔1〕膈關 穴與第七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膈俞平行,此爲膈氣出入之關要處,故名膈關。

    〔2〕正坐開肩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闊肩”。開肩,闊肩,義相近,均指端坐,將肩胛張開,便於取穴。又《銅人》卷四無“開肩”二字。正坐二字與下文連讀。按此前諸穴,皆近肩胛内緣,而不言開肩,此獨言之,不合文例,故疑“開肩”二字,或係注文竄入。

    〔3〕五壯 原作“三壯”,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4〕三壯 原作“五壯”,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魂門〔1〕在第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2〕。

    〔1〕魂門 穴與第九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肝俞平行,肝藏魂,此穴當魂之門户,故名魂門。

    〔2〕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陽綱〔1〕,在第十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陽綱 穴與第十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膽俞平,足少陽經自頭至足,行身之側,亦爲陽脉之綱維,又膽爲陽中之少陽,少火之氣壯,故穴名陽綱。

    意舍〔1〕,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意舍 穴與第十一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脾俞平行,脾藏意,穴處爲意之舍,故名意舍。

    〔2〕正坐取之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胃倉〔1〕,在第十二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胃倉 穴與第十二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胃俞平行,喻爲貯存胃氣之倉,故名胃倉。

    〔2〕正坐取之 原脱,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前文例補。

    肓門〔1〕,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三寸〔2〕,入肘間〔3〕,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取之〔4〕。刺入五分,灸三十壯〔5〕。異經云:與頄尾相值〔6〕。

    〔1〕肓門 穴與第十三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三焦俞平行,三焦者,衛氣之所出也,衛氣者,熏於肓膜,散於胸腹。穴處當肓膜之門户,故名肓門。

    〔2〕寸 此下按文例疑脱“陷者中”三字。

    〔3〕入肘間 文義不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等均作“叉肋間”。叉,交錯之義,叉肋,義亦未明。《經穴彙解》卷之二:“《外臺以下諸書作叉肋,《甲乙》本作入肘,肓門不可入肘,又無叉肋。《甲乙》肘字,肋之誤。諸書叉字,入之誤。故改作入肋。”又按《素問·氣府論》與《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無此三字,亦或係後人注文之誤入者。

    〔4〕正坐取之 原脱,據《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此前文例補。

    〔5〕三十壯 原作“三壯”,《素問·水熱穴論》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等均作“三十壯”,據改。

    〔6〕異經云:與鳩尾相值 異,原脱,明抄本、《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均有此字。《資生經》作“其”,注文:“《明堂》作異。”據補。異經,疑係古《明堂經》類之别本。與鳩尾相值,按鳩尾,在心前蔽骨下,與本經言此穴之位置,前後難能相值,故疑此説係古代鍼灸學另一家言。

    志室〔1〕,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註云:灸五壯〔2〕。

    〔1〕志室 穴與第十四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腎俞平行,腎藏精與志,穴當腎志居室,故名志室。

    〔2〕《氣府》註云:灸五壯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水俞作“三壯”,熱俞作“五壯”。

    胞盲〔1〕,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註云:灸五壯〔2〕。

    〔1〕胞盲 穴與第十九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膀胱俞平行,此胞即膀胱也,穴應胞之肓膜,故名胞肓。

    〔2〕五壯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作“三壯”。

    按:

    本篇中諸穴,自魄户以下至胞肓,有十穴均與足太陽膀胱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背俞諸穴相對應,即肺俞應魄户、心俞應神堂、膈俞應隔關、肝俞應魂門、膽俞應陽綱、脾俞應意舍、胃俞應胃倉、三焦俞應肓門、腎俞應志室、膀胱俞應胞肓。説明内藏之氣,不僅在背部一個點上有俞竅,而且在其相應的平行綫的另一點上,也有俞竅,兩點相連,互爲通應。這不僅具体反映了足太陽經在背部的兩條循行綫,而且反映了兩綫之間的横向聯係。故對研探經絡綫路間的縱横聯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秩邊〔1〕,在第二十一椎〔2〕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秩邊 秩,序也,次也。邊,偏側也。《禮記·檀弓上》:“齊衰不以邊坐。”注:“邊,偏倚也。”本穴爲足太陽邊側序列穴位最末處,故名秩邊。

    〔2〕二十一椎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本經。《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引《明堂》、《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十四經》中卷、《針灸大成》卷七等均作“二十椎”,或另有所本。今皆從本經。

    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面部十七個雙穴、五個單穴共三十九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懸顱〔1〕,在曲周〔2〕顳顬中〔3〕,足少陽〔4〕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5〕,灸三壯。《氣府》註云:曲周〔6〕上,顳顬中〔7〕。

    〔1〕懸顱 懸,係聯也。《後漢書·華佗傳》:“人命所懸。”《素問·寶命全形論》:“人生於地,懸命於天。”此穴係聯於顱,故名懸顱。

    〔2〕曲周 宋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等均同。明刊《外臺》、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曲角”。按作“曲角”,若言頷厭,因近在鬢角處,尚可。而本穴與懸釐,去角已遠,言角難通。詳周,邊也、旁也。《詩經·唐風·有杕之杜》:“有杕之杜,生於道周。”毛亨傳:“周,曲也。”當指彎曲處。近人高亨注:“周,邊也。”又梁人沈約《休沐寄懷》:“垂堂對水周。”亦爲邊、旁義。是曲周當指額旁髮際彎曲部。

    〔3〕顳顬中 《素問·氣府論》今本王冰注作“顳顬之中”,《外臺》卷三十九作“顳顬上亷”。按頷厭稱顳顬上亷,懸釐稱顳顬下亷,此在上二穴之中間,故稱中。中言中段,非言内也。

    〔4〕足少陽 《外臺》卷三十九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足陽明。”《循經考穴編》廣注:“手足少陽、陽明之會。”今皆從本經。

    〔5〕七呼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作“三呼”。

    〔6〕周 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角”。

    〔7〕顳顬中 中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之”字。

    頷厭〔1〕,在曲周〔2〕顳顬上亷,手少陽、足陽明之會〔3〕,刺入七分〔4〕,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註云:在曲周〔5〕顳顬之上〔6〕。刺深令人耳無聞。

    〔1〕頷厭 《經穴解·膽經》:“頷厭穴在頞角之端,按之口動,則此穴亦動,乃下與頷相關之所,故曰頷厭。”厭,合也。《説文·厂部》:“厭……一曰合也。”此穴下合於頷,故咬齒時,頷部動,穴處亦動,上下應合也,因名頷厭。

    〔2〕曲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曲角”。

    〔3〕手少陽、足陽明之會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脉之會”。《外臺》卷三十九作“足少陽、陽明之會”。《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手足少陽陽明之交會”。《醫心方》卷二作“足少陽膽,足太陽膀胱府,又足陽明”。証之王冰注及《外臺》等均有“足少陽”,且王冰注又稱“三脉之會”,疑本經手下脱“足”字。

    〔4〕七分 《銅人》卷三同。《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九十九均作“三分”。《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作“二分”。按從頷厭至曲鬢有四穴,餘三穴均刺三分,且《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又云“刺深令人耳無聞”,故疑本經有誤。

    〔5〕曲周 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曲角上”。

    〔6〕上 此下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亷”字。

    懸釐〔1〕,在曲周〔2〕顳顬下亷,手足少陽陽明之會〔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註云:在曲周〔4〕,顳顬之下亷〔5〕,刺深令人耳無聞。

    〔1〕懸釐 《醫經理解·穴名解》:“懸釐,在耳前曲角顳顬下亷,言於懸顱,止争毫釐也。”又按懸者,係聯也。釐,《説文通訓定聲·頤部》:“叚借……又爲聯。《方言》三:陳楚之間,凡人嘼乳而雙産,謂之釐孳,聯釐雙聲。或曰釐孳疊韻連語。《廣雅·釋詁》三:釐,也。”懸顱、懸釐二穴,上下相聯,如雙生焉,本穴或寓此義,故名懸釐。

    〔2〕曲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曲角”。

    〔3〕手足少陽陽明之會 《醫心方》卷二作“足陽明胃、足小陽膽府”。

    〔4〕曲周 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曲角上”。

    〔5〕下亷 原作“上”,據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補。

    陽白〔1〕,在眉上一寸,直瞳子〔2〕,足少陽、陽維之會〔3〕。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註云:足陽明、陰維二脉之會。今詳陽明之經不到於此,又陰維不與陽明會。疑《素問》註非是。

    〔1〕陽白 《醫經理解·穴名解》:“四面光白之地。”或以爲使病目見陽光而明白。似於義均欠安。白,彰明、顯明也。《荀子·榮辱》:“身死而名彌白。”楊倞注:“白,彰明。”按頭面部均爲陽氣會聚之處,陽脉所過之地,唯此穴居於眉上額部,最爲顯明,故名陽白。

    〔2〕直瞳子 目正視時,此穴正與瞳子相直。

    〔3〕足少陽、陽維之會 《醫心方》卷二作“陽維脉”,疑有脱文。

    攢竹〔1〕,一名員柱〔2〕,一名始光,一名夜光,一〔3〕名明光〔4〕,在眉頭陷者中〔5〕,足太陽脉氣所發。刺入三分〔6〕,留六呼〔7〕,灸三壯〔8〕。

    〔1〕攢竹 《經穴解·膀胱經》:“此穴兩眉一蹙,有攢竹之形,故曰攢竹。”《醫經理解·穴名解》:“攢竹在眉尖陷中,言聚眉如竹也。”

    〔2〕柱 原作“在”,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

    〔3〕一 原作“又”,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4〕明光 《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光明”。

    〔5〕中 此下《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有“動脉應手”四字。

    〔6〕三分 《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一分”。《醫心方》卷二作“二分”。

    〔7〕留六呼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本經。《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三字。《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九十九均作“留三呼”。

    〔8〕灸三壯 《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不宜灸”。按本經卷五第一所列禁灸穴中無攢竹,當以本經爲是。

    絲竹空〔1〕,一名目窌〔2〕,在眉後陷者中,足少陽〔3〕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三呼,禁不可灸〔4〕,灸之〔5〕不幸,令人目小及盲。《氣府論》註云:手少陽,又云:留六呼。

    〔1〕絲竹空 《經穴解·三焦經》:“此穴雖在目傍,而實通耳之竅,以聽聲者,故曰絲竹空。”《醫經理解·穴名解》:“在眉後陷中,以耳常聽絲竹之音也。”《腧穴命名滙解》:“細小爲絲,空指小竅,穴近眉梢處,眉毛狀似絲竹……因爲絲竹空。”今暫從後説。

    〔2〕目窌 原作“巨窌”,若此則與鼻傍之巨窌名重,據《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窌下明抄本有“音撩,又音了”五小字音注。

    〔3〕足少陽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三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云“手少陽”。而《鍼灸聚英》卷一下、《鍼灸大成》卷七均作“手足少陽之會”。《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雖云“足少陽脉氣所發”,却歸於手少陽三焦,今皆屬於手少陽經。

    〔4〕禁不可灸 原作“不宜灸”,前後文氣不一,明抄本作“不可灸”。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均作“禁不可灸”,據改。

    〔5〕灸之 《外臺》,卷三十九無。

    睛明〔1〕,一名泪〔2〕孔,在目内眥外〔3〕,手足太陽、足陽明之會〔4〕。刺入六分〔5〕,留六呼,灸三壯〔6〕。《氣府論》註云:手足太陽、足陽明、陰陽蹻五脉之會〔7〕。

    〔1〕睛明 睛明者,目也。《素問·脉要精微論》:“夫睛明者,所以視萬物,别黑白,審短長。”正言目也。五臟六腑之精氣上注於目,故得如日月之明,能照見萬物,辨别黑白也。此穴適當目内眥處,故名睛明。

    〔2〕泪 原作“汨”,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目内眥外 外,《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無。檢此下瞳子窌云“在目外去眥五分”,足証非正在眥端,故《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引《明堂》均作“目内眥頭外畔”,是此外者,實指眥之外畔。當以本經爲是。

    〔4〕手足太陽、足陽明之會 足陽明,《外臺》卷三十九、《聖惠方》均作“陽明”。《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手足太陽少陽、足陽明五脉之會”。按《靈樞·寒熱病》云:“陰蹻陽蹻,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鋭眥。”此雖言交於目鋭眥,但必會目中。且近外眥之瞳子窌穴,亦不曾言及陰蹻與陽蹻在此相會,似當以《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手足太陽、足陽明、陰陽蹻五脉之會”爲是。

    〔5〕六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分”,《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作“分半”,《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一寸五分”。此穴鍼刺深度,諸書記載不一,約言之,宋以前無刺深者,《銅人》等以後,始記刺寸餘,現一般只刺三至五分,若避開眼球,刺入眶内,亦可寸餘。

    〔6〕灸三壯 《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云“禁灸”,按本經卷五第一所列禁灸諸穴,並無睛明,當以本經爲是。

    〔7〕會 此下明抄本有“蹻,音喬”三小字音注。

    瞳子窌〔1〕,在目外去眥五分,手太陽〔2〕、手足少陽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1〕瞳子窌 此下明刊《外臺》卷三十九有“一名後曲”四字。《千金》卷二十九注有“一名太陽、一名前關”八字。《經穴解·膽經》:“此穴之内,與瞳人相近,故曰瞳子窌。”

    〔2〕手太陽 《外臺》卷三十九無此三字。

    承泣〔1〕,一名鼷穴〔2〕,一名面窌,在目下七分,直目瞳子,陽蹻〔3〕、任脉、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禁〔4〕不可灸。

    〔1〕承泣 《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泣下則此相承也。”

    〔2〕鼷穴 《醫心方》卷二同。《外臺》卷三十九作“谿穴”。明抄本“鼷”下有“音溪”二小字音注。

    〔3〕陽蹻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蹻脉”。

    〔4〕禁 原脱,據本經卷五第一承泣穴及文例補。

    四白〔1〕,在目下一寸,面〔2〕頄骨即顴骨〔3〕空〔4〕,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三分〔5〕,灸七壯。《氣府論》註云:刺入四分,不可灸。

    〔1〕四白 《經穴解·胃經》:“四面皆白,此穴在中,故曰四白。”《會元鍼灸學》:“四白者,四是面之四方易見之處,白者,目下明白也。”《鍼灸穴名解》:“穴在迎面,承泣之下,平明顯見之處,故名四白。”《經穴釋義滙解》:“白,明也。……主目疾,使目明四方而光明,故曰四白。”按此穴解名雖多,義尚難明。又《素問·六節藏象論》有“脣四白”之説,王冰注云:“四白,謂脣四際之白色肉也。”或目下穴周際,亦稱四白,故暫從《經穴解》説。

    〔2〕面 原作“向”,當係“面”之壞文,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改。

    〔3〕即顴骨 明抄本無此三字。明抄本别作“頄,音顴”三小字音注。

    〔4〕面頄骨空 空上原有“顴”字,與頄骨義重,據明抄本删。此文與本卷體例不協,或爲注文混入。

    〔5〕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四分”,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

    顴窌〔1〕,一名兑骨〔2〕,在面頄骨〔3〕下亷〔4〕陷者中,手少陽太陽〔5〕之會。刺入三分。

    〔1〕顴窌 穴在顴骨下緣空隙中,故名顴窌。

    〔2〕兑骨 鋭骨也。兑與鋭通。

    〔3〕頄骨 宋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方》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鼽骨”。鼽通頄。《素問·氣府論》:“鼽骨下各一。”王冰注:“謂顴窌二穴也。鼽,頄也。頄,面顴也。”骨下明抄本有“音顴”二小字音注。

    〔4〕亷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有“鋭骨端”三字,疑係後人增補。

    〔5〕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脉”二字。

    素窌〔1〕,一名面王,在鼻柱端〔2〕,督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禁灸〔3〕。

    〔1〕素窌 《經穴解·督脉》:“素者,如也,順也,潔也。人之生也,先鼻,有始之義焉,自山根而下,至此而止,有順之義焉,穴在面中最高之處,有潔之義焉,故曰素髎。”按此説似屬臆斷。《爾雅·釋畜》:“白達素縣。”郭璞注:“素。鼻莖也。”此以馬鼻莖釋“素”。此穴居鼻柱端,其所以名素窌者,亦當屬此義。

    〔2〕端 此上原有“上”字。既稱鼻柱端,復言上,於義難安,似屬剩文,今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删。

    〔3〕禁灸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按本卷諸穴,多有只言刺不言灸者,且本經卷五第一下禁灸諸穴,亦無素窌,故疑“禁灸”二字,當係後人見其不言灸,誤爲禁灸而增補。

    迎香〔1〕,一名衝陽,在禾窌上〔2〕鼻下孔傍,手足陽明〔3〕之會,刺入三分〔4〕。

    〔1〕迎香 迎,逢也。《説文句讀》:“甘者穀之味,香者穀之臭。”此穴適當五穀之香氣入鼻之處,故名迎香。

    〔2〕上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均有“一寸”二字。《千金翼》卷二十六原注云:“一云:在禾窌上一寸。”

    〔3〕明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脉”二字。

    〔4〕分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云:“不宜灸”。《醫心方》卷二云:“灸三壯。”此下《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均言“留三呼,不宜灸”。《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與本經同,亦不言灸,當係古義。

    巨窌〔1〕,在俠鼻〔2〕傍八分,直瞳子,陽蹻、任脉〔3〕、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

    〔1〕巨窌 巨,大也,以穴處孔隙較大,故名巨窌。

    〔2〕鼻 此下原有“孔”字,義不安,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删。

    〔3〕陽蹻、任脉 原作“蹻脉”。《醫心方》卷二無“蹻脉”、有“任脉”。按本經卷二《奇經八脉》篇云:“衝脉、任脉皆起於胞中……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會於咽喉,别而絡脣口。”是知任脉亦絡於脣口。《太素·任脉》注:“《明堂》目下巨窌、承泣左右四穴,有蹻脉、任脉之會,則知任脉亦有分岐上行者也。”據以上諸説,則本文之脉會,《明堂》原與承泣穴同,今據改。

    禾窌〔1〕一名〔2〕,在直鼻孔下,俠〔3〕水溝傍五分,手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三分〔4〕。

    〔1〕禾窌 窌下明抄本有“音撩”二小字音注。《經穴解·大腸經》:“此穴近鼻孔傍,所以聞五穀之香氣者,此穴近之,故曰禾髎。”按禾,穀類之總稱也。《詩·豳風·七月》:“十月納禾稼,黍稷重樛,禾麻菽麥。”正義云:“禾稼、禾麻,再言禾者,以禾是大名也。”此穴居鼻之下口之上,五穀之氣上入於鼻,其味下入於口,故名禾窌。

    〔2〕一名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

    〔3〕俠 此下原衍“谿”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删。

    〔4〕刺入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灸三壯”。三分,《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均作“二分”、《資生經》引《明堂》則不刺,亦云“灸三壯”。疑古《明堂》有此文。

    水溝〔1〕,在鼻柱下人中〔2〕,督脉、手〔3〕陽明之會,直唇取之。刺入三分,留七呼〔4〕,灸三壯。

    〔1〕水溝 穴在鼻唇溝内,形若水溝,故名。

    〔2〕人中 此上《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有“一名”二字。檢諸穴别名,均在正名之下,此言人中,連上“鼻柱下”,乃部位名也,非别名,故《銅人》等之説,疑後世所出。

    〔3〕手 此下原有“足”字,按本經卷二第一上《十二經脉絡脉支别》篇云:大腸手陽明之脉,“其支者,從缺盆直上至頸,貫頰,入下齒中,還出俠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胃足陽明之脉,起於鼻,交頞中,傍約太陽之脉,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明言手陽明交人中,足陽明交承漿,故水溝穴之脉會,不當有“足陽明”。今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删。

    〔4〕七呼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六呼”。

    兑端〔1〕,在唇上端〔2〕,手陽明脉氣所發〔3〕。刺入三分〔4〕,留六呼,灸三壯。

    〔1〕兑端 原作“兑骨”,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兑,鋭也。穴居口唇尖鋭之端,故名兑瑞。

    〔2〕唇上端 《醫心方》作“唇上尖鋭之端”。義較明。

    〔3〕手陽明脉氣所發 《銅人》卷三無比文,《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將此穴歸於督脉系列,後皆從之。

    〔4〕三分 正抄本同,明抄本作“二分”。

    齗交〔1〕,在唇内齒上齗縫〔2〕。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任〔3〕、督脉二經之會。

    〔1〕齗交 穴居上齒齗縫,爲任、督二脉交會之處,故名齗交。齗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2〕縫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及《醫心方》卷二删。

    〔3〕任 原作“在”,據明抄本及今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地倉〔1〕,一名胃維〔2〕,俠口傍四分如近下是〔3〕,蹻脉、手足陽明之會。刺入三分。

    〔1〕地倉 《素問·靈蘭秘典論》:“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素問·六節藏象論》:“地食人以五味……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又云脾胃等爲“倉廩之本”。《靈樞·脹論》:“胃者,太倉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又云:“地氣通於嗌。”是皆言脾胃爲地氣之倉廩,此穴屬足陽明經,位居口傍近受納之處,故名地倉。

    〔2〕胃維 原作“會維”,《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胃維”,按足陽明之脉“俠口環唇”,此穴正當足陽明胃脉環維口唇之處,故當以作胃維爲是。今據改。

    〔3〕如近下是 是,明抄本無。下下《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均有“有脉微動”四字,疑是後人增文。“如近下是”者,言在靠近口角下處是穴。如,介詞。

    承漿〔1〕,一名天池,在頤前下〔2〕唇之下〔3〕,足陽明、任脉之會,開口取之〔4〕。刺入二分〔5〕,留六呼,灸三壯〔6〕。氣府論註云作五呼。

    〔1〕承漿 《太平御覽·人事部·頤頷》:“《鍼灸經》曰:承漿,一名懸漿也。”此下《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均有“一作懸漿”四字,《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懸作“垂”,義近。然早期鍼灸文獻不見此名,不知《御覽》引《鍼灸經》係何書。《釋名·釋形體》:“口下曰承漿,承水漿也。”按此穴深處近舌下,舌下有亷泉、玉液,泌津之竅,津者,水漿也,此穴居下以承之,故名承漿。又《醫經理解·穴名經》:“承漿,在下唇下陷中,蓋水漿入口,則下唇相承也。”此説亦可參。

    〔2〕下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及卷十四引《明堂》、《資生經》卷一引《明堂》補。

    〔3〕下 此下《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均有“宛宛中”三字。証之風府穴處稱宛宛下,下唇下亦有明顯凹陷,言宛宛中,義勝。

    〔4〕開口取之 《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四字。按此穴不需開口取之,疑衍。

    〔5〕二分 原作“三分”,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6〕壯 此下明抄本有“頤,音怡。蹻,音喬”六字音注。按今正文中已無“蹻”字,此音注可能由他穴錯簡於此,抑或古經中原有“蹻脉”,而今本有脱文,待考。

    頰車〔1〕,在耳下曲頰端〔2〕陷者中,開口有孔〔3〕,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三壯。

    〔1〕頰車 頰下明抄本有“音結”二小字音注。《説文·頁部》:“頰,面旁也。”《説文·車部》:“輔,人頰車也。”《釋名·釋形體》:“頰,夾也。面旁稱也。亦取挾斂食物也。……或曰頰車,亦所以載物也。”此言下頜骨在頰之下,若載頰之車,故名頰車。

    〔2〕曲頰端 指下頜骨曲角之端。《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曲頰者,頰之骨也。曲如環形,受頰車骨尾之鈎者也。”

    〔3〕開口有孔 張開口時,穴處稍有凹陷。

    大迎〔1〕,一名髓孔,在曲頷〔2〕前一寸二分〔3〕骨陷者中動脉〔4〕,足陽明〔5〕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大迎 足陽明胃脉“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下交承漿,却循頤後下亷,出大迎。蓋其脉行至此,又循頰車上行,其支者,由此前下行。故大迎者,乃大迎脉氣之過此。又《釋骨》:“曲骨前,斷而若逆者,曰大迎骨。”或以爲此穴因骨得名。然大迎骨之名,古籍未見,疑骨因穴而得名。

    〔2〕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

    〔3〕二分 原作“三分”,《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等王冰注同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均作“二分”。今據改。

    〔4〕動脉 《醫心方》卷二無此二字。此指穴處有動脉跳動。

    〔5〕足陽明 原作“足太陽”,據《外臺》卷三十九,以及《素問·氣府論》、《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改。

    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耳前後十個雙穴共二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上關〔1〕,一名客主人,在耳前上亷起骨〔2〕,開口有孔〔3〕,手少陽、足陽明之會〔4〕。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刺太深,令人耳無所〔5〕聞。《氣府論》註云:手足〔6〕少陽、足陽明三脉之會。氣穴、刺禁〔7〕註與《甲乙經》同。

    〔1〕上關 關,機關、關節、關要之義,耳前爲顴骨部與頜骨部連接處,故爲關。此穴在顴骨弓上緣,故名上關,對下關而言。

    〔2〕起骨 此下原有“端”字,無義。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以及《素問·氣府論》、《素問·氣穴論》、《素問·刺禁論》等王冰注删。起骨,指耳前顴骨弓。

    〔3〕孔 此下《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有“動脉宛宛中”五字,義較明。

    〔4〕手少陽、足陽明之會 《素問·刺禁論》王冰注云:“手少陽、足陽明脉交會於中。”新校正云:“詳客主人穴,與《氣穴論》注同。按《甲乙經》及氣府(按此前原衍“穴”字)論注云: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脉之會。疑此脱足少陽一脉也。”今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亦舆《刺禁論》注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云:“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脉之會。”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氣穴》注、《刺禁》注並云手少陽、足陽明之會,與此異。”以上《素問》王冰注三處,所言有别,新校正引本經二處,前後文異,固知古經已錯互不一,然據《氣府論》注所云“三脉之會”,《刺禁論》新校正,亦言《甲乙經》作三脉之會,似當有足少陽爲是。

    〔5〕所 原脱,據明抄本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6〕足 此下原有“太陽”二字,據今本《素問·氣府論》删。

    〔7〕禁 原脱,明抄本誤作“集”,據《素問·刺禁論》補。

    下關〔1〕,在客主人下,耳前〔2〕脉下空〔3〕下亷,合口有孔,張口即〔4〕閉,足陽明少陽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耳中有乾擿音適抵〔5〕,不可灸。擿〔6〕抵,一作適之〔7〕。不可灸,一作鍼,久留鍼。

    〔1〕下關 耳前爲顴骨部舆頜骨部連接處,故爲關。穴在顴骨弓下緣,故名下關,對上關而言。

    〔2〕 《玉篇·辵部》:“古文動。”《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作“動”,可証。

    〔3〕下空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銅人》卷三、《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二字。按此與上文“動脉”二字相連,文義難安,疑注文誤混。

    〔4〕即 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而”,即、而,在此均係連詞,義同。

    〔5〕擿抵 擿,原作”,今字書無載,疑“擿”之誤,明抄本、卷三第五、《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及新校正引本經均作“擿”,故據改。《靈樞·厥病》;“耳中有膿,或有乾耵聹。”史崧注:“耵聹,上都領切,下乃頂切,耳中垢也。”本經卷十二第五“耵聹”作“擿抵”,新校正云:“一本作耵聹。”《太素·耳聾》注:“擿,當犾反。抵,乃井反。”是則擿抵乃耵聹之假借,義存乎聲也。

    〔6〕擿 原作“”,據明抄本改。

    〔7〕適之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擿之”。“擿”,音敵。適、擿,皆假借,義同。

    耳門〔1〕,在耳前起肉〔2〕,當耳缺〔3〕者。刺入三分〔4〕,留三呼,灸三狀〔5〕。

    〔1〕耳門 穴當耳珠上缺口處,如門户焉,故名耳門。

    〔2〕耳前起肉 指耳珠,即今之所謂耳屏。

    〔3〕耳缺 耳珠上之缺口處,今所謂耳屏上切迹。

    〔4〕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二分”。

    〔5〕灸三壯 《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下經》云:“禁灸,有病不過三壯。”

    和窌〔1〕,在耳前兑髮〔2〕下動脉〔3〕,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4〕。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手、足少陽二脉之會。

    〔1〕和窌 和,原作“禾”,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改。《醫經理解·穴名解》:“和髎,耳前兑髮下横動脉,耳聽音聲之和,而爲鋭骨之空也。”又按和,軍門也。《周禮·大司馬》:“以旌爲左右和之門。”鄭玄注:“軍門曰和,今謂之壘門,立兩旌以爲之。”賈公彦疏:“軍門曰和者,《左氏傳》曰:師克在和不在衆。田獵象戰伐,故其門曰和門也。云今謂之壘門者,漢時軍壘爲門,名曰壘門,與和門同。”此穴正處耳門之前上方,若軍營之和門,故名和窌,義或本於此。

    〔2〕耳前兑髮 耳前下鬢髮下緣尖鋭處。兑,鋭也。

    〔3〕動脉 原作“横動脉”,《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然古醫籍不見有横動脉之稱,横字連上讀,義亦難安,今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删。

    〔4〕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 《醫心方》卷二云:“手太陽小腸府,又手少陽三膲。”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亦異。

    聽會〔1〕,在耳前〔2〕陷者中,張口得之〔3〕,動脉應手,手少陽〔4〕脉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三壯。《繆刺》註云:正當手陽明脉之分〔5〕。

    〔1〕聽會 穴在耳之聽力會聚之處,故名聽會。

    〔2〕耳前 《外臺》卷三十九作“耳門前”,於義較明,但本處所謂耳門,乃指耳珠下缺口處,非指耳門穴。

    〔3〕張口得之 張口時則頰骨移動,穴處凹陷乃得之。

    〔4〕手少陽 手,原脱,疑涉上手字重號,抄刊時誤奪。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引本經補。《銅人》卷一將本穴歸入足少陽經,後皆從之。

    〔5〕《繆刺》註云:正當手陽明脉之分 今《素問·繆刺論》作“手陽明脉,正當聽會之分”。

    聽宫〔1〕,在耳中珠子大〔2〕如赤小豆〔3〕,手足少陽、手太陽〔4〕之會。刺入三分〔5〕,灸三壯。《氣穴》註云:刺入一分。

    〔1〕聽宫 穴處耳中,有如司聽之宫室,故名聽宫。

    〔2〕大 此下原有“明”字,與文義不屬,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删。

    〔3〕珠子大如赤小豆 《考穴編·手太陽經》:“珠子如赤豆者,耳郭之内,又有一郭若碗,沿其正中,上有小核,如赤豆子大,得此核者是。三脉之會,交結於此,故有是核也。”按此穴定位在耳中珠子處,今皆不從,《醫學入門》卷一作“耳前珠子傍”,乃指耳珠之前,今多從之。

    〔4〕陽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三脉”二字。

    〔5〕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一分”,與《素問·氣穴論》注同。

    角孫〔1〕,在耳廓中間上〔2〕,開口有孔,手足少陽、手陽明〔3〕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在耳上廓表〔4〕之〔5〕間,髮際之下,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脉之會。

    〔1〕角孫 《醫經理解·穴名解》:“是太陽、少陽孫脉之會於耳角者也。”按孫訓孫脉,似欠妥。孫與遜通。遜,順也。此穴順沿耳上角處,故名角孫。

    〔2〕上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手陽明 《聖惠方》卷九十九作“手太陽”,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三字。

    〔4〕郭表 郭,物之外郭,此指耳郭。表,外也。

    〔5〕之 此下今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中”字。

    瘈脉〔1〕,一名資脉,在耳本〔2〕後〔3〕,雞足青絡脉〔4〕,刺出血如豆〔5〕,刺入一分,灸三壯〔6〕。

    〔1〕瘈脉 《靈樞·五邪》:“取耳間青脉以去其掣。”《太素·五藏刺》楊上善注:“耳間青脉,附足少陽脉瘈脉。”《靈樞·診疾診尺》:“耳間青脉起者,掣痛。”《太素·五藏刺》“掣”作“瘈”。掣与瘈通,瘈與瘛通。以耳間青脉與瘛病關係密切,故穴名瘈脉。

    〔2〕耳本 耳根也。

    〔3〕後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太素·五藏刺》作“如”,義勝。

    〔4〕雞足青絡脉 《經穴圖考》卷五引《新考正》:“謂耳後之青色絡脉,形如雞爪也。”

    〔5〕如豆 此下原有“汁”字,非是,此言刺出血如豆大,非如豆汁,本經卷七第一上“肺熱病者……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可証。據《太素·五藏刺》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删。

    〔6〕刺入一分,灸三壯 正抄本同。明抄本無此七字。《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云“不宜出血多”。按上文既云“刺出血如豆”,此又云“刺入一分,灸三壯”,於文例亦不合,疑爲後人之增文。

    顱息〔1〕在耳後間青絡脉〔2〕,足少陽〔3〕脉氣所發。刺入一分,出血多則殺人〔4〕,灸三壯。

    〔1〕顱息 《經穴解·三焦經》:“耳之竅,皆頭顱出息之所也,此穴在耳後青絡脉,正顱中與耳相通之處,故曰顱息。息,氣之往來曰息。”《采艾編》:“顱息,耳後間青絡脉,足少陽脉氣所發。莊子曰:真人之息以耳段爲頭息脉會也。”

    〔2〕耳後間青絡脉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作“耳後青脉間”,義勝,絡,《醫心方》卷二無。

    〔3〕足少陽 《醫心方》卷二作“手少陽三膲”。《銅人》卷一將此穴歸入手少陽經,後皆從之。

    〔4〕出血多則殺人 正抄本無此六字。

    翳風〔1〕,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耳中〔2〕,手、足少陽〔3〕之會。刺入四分〔4〕,灸三壯。

    〔1〕翳風 《經穴解·三焦經》:“此穴在耳之下後,乃兼物遮蔽之所。風之自後者,如風池、風府之穴,皆常中風之所也。故曰翳風。”《醫經理解·經穴解》:“翳,避也。言以耳爲之避風也。”

    〔2〕按之引耳中 中下《十四經》卷中、《鍼灸大成》卷七均有“痛”字,義勝。又《鍼灸大成》云:“《鍼經》先以銅錢二十文,令患人咬之,尋取穴中。……鍼灸俱令人咬錢,令口開。”

    〔3〕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脉”二字。

    〔4〕四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分”。

    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頸部八個雙穴、一個單穴共十七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亷泉〔1〕,一名本池,在頷下結喉〔2〕上,舌本下,陰維、任脉之會。刺入二分〔3〕,留三呼,灸三壯〔4〕。《氣府論》註云:刺入三分。

    〔1〕亷泉 亷,潔也,清也。舌下爲泌津之處,有如精純清潔之泉,故名亷泉。

    〔2〕結喉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結喉者,喉之管頭也。其人瘦者,多外見頸前,肥人則隱於肉内,多不見也。”

    〔3〕二分 《素問·刺瘧論》王冰注、《銅人》卷三、《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三分”。

    〔4〕壯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三小字音注。

    按:

    《素問·刺瘧》云:“舌下兩脉者,亷泉也。”王冰注指此亷泉穴,然此穴居中,只一穴,不宜言兩脉,王注似非是。《素問·氣府論》云:“足少陰舌下……各一。”王冰注:“足少陰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動脉前,是曰舌本(原誤作日月本,據《素問識》改),左右二也,足少陰脉氣所發,刺可入同身之四分。”王注明此爲足少陰脉氣所發,左右二也,但今足少陰脉無此穴,若是舌本(即亷泉)則不當左右二也,故此注亦頗有矛盾。楊上善對《刺瘧》注云“舌下足少陰任脉廉泉之穴”,《氣府》注又云“足少陰舌下一穴,亦不與《明堂》同”。是兩注亦不一致。從而説明《素問》所言廉泉,雖亦在舌下,但左右各一,是另有所指,而非本經亷泉穴也。

    人迎〔1〕,一名天五會,在頸大脉〔2〕,動〔3〕應手,俠結喉傍〔4〕,以候五藏氣〔5〕,足陽明脉氣所發。禁不可灸〔6〕,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7〕《素問·陰陽類論》註云:人迎在結喉旁一寸五分,動脉應手。

    〔1〕人迎 《太素·人迎脉口診》注:“結喉兩箱,足陽明脉迎受五藏六府之氣,以養於人,故曰人迎。”《醫經理解·穴名解》:“古者,以此候三陽之氣,故謂是人氣所迎會也。”按人,衆辭。《公羊傳·莊十七年》:“夏,齊人瀸於遂。”何休注:“稱人者,衆之辭也。”十二經脉中有十脉過於頸。其中下行者有足陽明、足太陽、足少陽、足厥陰。上行者有手陽明、足太陰、手少陰、手太陽、足少陰、手少陽。另外,奇經中上至頭者,亦必過頸經喉。是之謂衆經。衆者,多也。此穴居結喉傍,迎受上下過此之衆多經脉之氣也,故名人迎。

    〔2〕頸大脉 結喉傍頸部之大動脉,今之所謂頸總動脉。《太素·人迎脉口診》楊上善注引《明堂》作“頸之大動脉”,義較勝。

    〔3〕動 正抄本作“爲”,古動字。

    〔4〕傍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以候五藏氣 人迎係古診法一重要診候部位,如人迎脉口診法即是,故人迎脉可以測知五臟氣之盛衰。

    〔6〕禁不可灸 正抄本作“禁深不可灸”,在下句“四分”之下。

    〔7〕過深不幸殺人 過深,《外臺》卷三十九作“灸之”,人下復云:“一云:有痛可灸三壯。”按此穴近頸大動脉,刺深易傷及動脉,有一定危險,故曰不幸殺人。

    天窗〔1〕,一名窗籠〔2〕,在曲頰下,扶突後,動〔3〕脉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脉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1〕天窗 天,氣之輕清在上者也,人之胸上,亦清虚之處,取以喻天.故胸以上多個穴位命名以天,義取乎此。此穴爲天部之通氣孔,故名天窗。又窗,亦讀怱,烟囱也。《廣雅·釋言》:“寤謂之竈……其窗謂之堗。”王念孫疏證:“堗,通作突。”《海篇·囱部》:“窗,竈突也。”此穴與扶突、水突相近,故訓突,義亦通。

    〔2〕窗籠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窗聾”,疑誤。

    〔3〕動 正抄本作“”,古文動也。

    按:

    窗籠之名,亦見於《内經》,《太素·經脉標本》:“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窗籠者,耳也。”楊上善注:“足少陽脉爲根在竅陰,其末上出天窗,支入耳中,出走耳前,即在窗籠之前也。以耳爲身窗舍……故曰窗籠也。”故知此窗籠,乃指耳也,與天窗别名之窗籠,非指一處。

    天牖〔1〕,在頸筋〔2〕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下〔3〕,髮際上〔4〕,手少陽脉氣所發。刺入一寸〔5〕,灸三壯〔6〕。

    〔1〕天牖 牖,窗户也。《説文·片部》:“牖,穿壁以木爲交窗也。”段玉裁注:“交窗者,以木横直爲之,即今之窗也。”穴處喻爲天部經氣之窗户,故名天牖。

    〔2〕筋 此下原有“間”字,文義難安,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太素·寒熱雜説》注、《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删。

    〔3〕下 原作“後”,天柱前,完骨後,乃風池,非天牖也。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太素·寒熱雜説》注、《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改。

    〔4〕上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聖惠方》卷九十九均有“一寸”二字。《資生經》卷一引《明堂》有“一寸陷中”四字。

    〔5〕一寸 原作“一分”,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改。此下《氣穴論》王冰注、《銅人》、《醫心方》並有“留七呼”三字。

    〔6〕灸三壯 《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云“不宜灸”。故今亦有不取灸法者。

    按:

    《素問·氣穴論》云:“天牖二穴。”王冰注明言在“天柱前,完骨下”。《素問·氣府論》又云:“下完骨後各一。”王冰注又云:“謂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王注前言穴在完骨下,此又解完骨後爲天牖穴,前後不一。《太素·氣府》注則以爲“下完骨後各一”,爲“天容左右二次也。”然天容穴在曲頰後,亦非完骨後。從而説明《素問·氣府論》所云“下完骨後各一”,究係何穴,尚有待進一步考証。又《靈樞·本輸》云:“五次脉手少陽也,名曰天牖。……手少陽出耳後,上加完骨之上。”似可説明腧穴定位,在早期文獻中,尚未趨於統一,故存此不同説法。

    天容〔1〕,在耳下〔2〕曲頰後,手少陽〔3〕脉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三壯。

    〔1〕天容 《經穴解·小腸經》:“耳下曲頰後,乃頸側最上之所,衣領所以不能蔽人之容,於此呈靈之處,故曰天容。”《醫經理解·穴名經》:“天容在耳下曲頰後,言其處廣而有容也。”《經穴釋義滙解》第六章:“小腸者,天氣主之,其脉自此入面容。”諸解似均欠妥。按頸部諸穴稱突、鼎、盆、牖、窗等,皆以噐物喻之,故疑容爲之借字。《説文·瓦部》:“,噐也,从瓦,容聲。”張舜徽約注:“之形制,蓋即之似瓶者耳。”或以耳下曲頰後之空軟處以喻,故名天容。

    〔2〕下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及《靈樞·本輸》補。

    〔3〕手少陽 宋刊《外臺》卷三十九同。《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手太陽”。今皆歸入手太陽經。《醫心方》卷二則云“手少陽三膲,又足少陽膽”。又《靈樞·本輸》云:“四次脉足少陽也,名曰天容。……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若之,則本穴似應屬足少陽爲是。

    水突〔1〕,一名水門,在頸大筋前,直人迎下,氣舍上,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一寸〔2〕,灸三壯。

    〔1〕水突 本穴名之解,諸説各異。《經穴解·胃經》:“突者,通氣處也,此穴在頸之前,乃水之所由入。”《醫經理解·穴名解》:“謂是水穀所衝突之門也。”《采艾編》:“以俠天突之旁名之也。”《會元鍼灸學》:“水是水也,突是倉卒而來。”又有以突訓觸者,訓突起者。按頸部有三穴皆名突,即水突、天突、扶突,義本一也。然上述諸説,似難一貫。突之本義,《説文·穴部》:“突,犬從穴中暫出也。”另引申爲凸出、鼓起之義,又指烟囱,亦從凸出義而來。《漢書·敍傳上》:“墨突不黔。”顔師古注:“突,竈突也。”蓋人之頸,凸出於胸上,宛若突也,凡穴名突者,應本乎是義。此穴又係水氣出入之處,故名水突。

    〔2〕一寸 《醫心方》作“四分”,《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三分”。此穴深部有較大動脉,現皆不主張深刺,一般爲三至五分。

    氣舍〔1〕,在頸直人迎〔2〕,俠天突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三分〔3〕,灸三壯〔4〕。

    〔1〕氣舍 《經穴解·胃經》:“此穴爲氣上下往來之所,故名氣舍。”《醫經理解·穴名解》:“氣所傳息之外舍也。”

    〔2〕迎 此下原有“下”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删。

    〔3〕三分 《醫心方》卷二作“四分”。

    〔4〕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改。

    扶突〔1〕,在人迎後一寸五分〔2〕,手陽明脉氣所發〔3〕,刺入三分〔4〕,灸三壯。《鍼經》云:在氣舍後一寸五分。

    〔1〕扶突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有“一名水穴”四字。扶,旁側也。《淮南子·人間》:“去高木而巢扶枝。”高誘注:“扶,旁也。”突之義,見水突。此穴處突之旁側,故名扶突。

    〔2〕在人迎後一寸五分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外臺》卷三十九均同本經。宋刊《外臺》、《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曲頰下一寸,人迎後”。《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又云:“在頸,當曲頰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後”。《千金》卷二十九及本穴校文引《鍼經》均作“氣舍後一寸半”。據上諸説,説明本穴定位,歷來記載不一,今皆從本經取穴法定位。

    〔3〕發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有“仰而取之”四字。經檢本經頸部諸穴均未言“仰而取之”,暫不從。

    〔4〕三分 《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四分”。

    天鼎〔1〕,在頸〔2〕缺盆上〔3〕,直扶突,氣舍後一寸五分〔4〕,手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在氣舍後半寸。

    〔1〕天鼎 《經穴解·大腸經》:“凡各經穴之在頸者,多以天名之,言自指而至此,爲高處部分,如天然,與天窗、天容相去斜直如鼎足,故曰天鼎。”此訓天,義屬乎比,若言三穴相去斜直如鼎足,則不近於象。《醫經理解·穴名解》:“頭以上爲天,陽明脉出於天柱骨上,穴值其上,謂之天鼎,言天以是爲鼎峙也。”《會元鍼灸學》:“天鼎者,肩之上謂之天部,兩手陽明至肩上托頭矗立,如鼎之狀,故名天鼎。”尚有以人兩耳象鼎等解,衆説不一,似難切於義。按鼎,《説文·鼎部》:“鼎……和五味之寶器也。”口受五穀之味,頸中爲水穀五味傳送之通道。以此喻鼎之和五味,故名天鼎。

    〔2〕頸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補。

    〔3〕上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

    〔4〕五分 明抄本作“半”,按本卷文例,五分不稱半,明抄本非是。

    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肩部十四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肩井〔1〕,在肩上陷解〔2〕中,缺盆上大骨前〔3〕,手足〔4〕少陽、陽維〔5〕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註云:灸三壯。

    〔1〕肩井 穴在肩上,孔深如井,故名肩井。

    〔2〕解 原作“者”,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解,分解也,此指間隙,與《資生經》引《明堂》作“罅”義同。

    〔3〕大骨前 大骨,指肩胛岡。《銅人》卷四云:“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之,當中指下陷者中,一名髆井。”此言具體取穴方法,可參。

    〔4〕足 原脱,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脉”二字。

    〔6〕五壯 原作“三壯”,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鍼灸聚英》卷一下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按:

    此穴不可深刺,刺深則泄氣傷人,故《聖惠方》卷九十九曰:“鍼不得深,深即令人悶。《甲乙經》云:鍼只可五分。此膊井脉,足陽明之會,乃連入五藏氣,若深,使引五藏之氣,乃令人短壽。大肥人亦可倍之。若悶倒不識人,即須三里下氣,先補而不用瀉,須臾即平復如故。雖不悶倒,但鍼膊井,即須三里下氣,大良。”

    肩貞〔1〕,在肩曲胛下〔2〕,兩骨解間〔3〕,肩髃〔4〕後陷者中,手太陽脉氣所發〔5〕。刺入八分,灸三壯。

    〔1〕肩貞 貞,正也。《尚書·太甲下》:“萬邦以貞。”孔安國傳:“貞,正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中,是肩之正處也。”

    〔2〕曲胛下 當肩胛骨外緣彎曲處下方。

    〔3〕兩骨解間 指肩胛骨與肱骨分解之間隙。

    〔4〕肩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偶”二小字音注。肩髃,骨名,亦穴名。

    〔5〕手太陽脉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脉。《銅人》卷二列入手太陽小腸經。《醫心方》卷二則作“手陽明”,今皆從本經。

    巨骨〔1〕,在肩〔2〕端上行兩叉骨間〔3〕陷者中,手陽明、蹻〔4〕脉〔5〕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註云:灸三壯。

    〔1〕巨骨 巨,大也。穴在肩端横大之骨處,故名巨骨。

    〔2〕肩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尖”字。

    〔3〕兩叉骨間 《鍼灸經穴概要》引《和漢三才圖會》:“蓋肩前骨與背大骨會於肩端處,名叉骨。”此當指鎖骨外側段與肩胛骨肩峰起始部之間所構成的叉骨間。

    〔4〕蹻 此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

    〔5〕脉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6〕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作“三壯”,與《氣府論》注同。

    天窌〔1〕,在肩缺盆中上〔2〕,毖骨〔3〕之際〔4〕陷者中,手足〔5〕少陽、陽維〔6〕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1〕天窌 窌指空穴,肩處高位以應天部,故名天窌。

    〔2〕上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毖骨 毖,《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此下明抄本有“音秘”二小字音注。《經穴彙解》卷二:“肩髃向肩井缺盆中兩叉骨之際,内間有秘伏之小骨,此毖骨也。”按毖,《説文·比部》:“毖,慎也。從比,必聲。”《玉篇·比部》:“毖,彼冀切。”《廣韻·至韻》:“兵媚切。”故明抄本“音秘”,然《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故疑“毖”爲“宓”之誤。宓,一爲房六切,與伏通。《通志·氏族略四》:“宓氏,即伏羲氏之後也。伏,亦作宓。”一爲美筆切,音義同密。《玉篇·宀部》:“宓,静也,今作密。”是則宓與伏互通,宓與毖同音,或係通假,故似以作宓爲是。

    〔4〕際 原作“間”,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陬”。《説文·部》:“陬,阪隅也。……隅,陬也。”段玉裁注:“謂阪之角也。……引伸爲凡隅之偁。”又注:“上言阪,此不言阪者,不主謂阪之隅也,《考工記》:宫隅、城隅,謂角浮思也。《大雅》:惟德之隅。《傅》曰:隅,亷也。今人謂邊爲亷。”是作“際”或“”,義相近,均通。

    〔5〕足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6〕維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脉”二字。

    肩髃〔1〕,在肩端兩骨間〔2〕,手陽明、蹻脉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1〕肩髃 髃,骨名,亦作腢。《説文·骨部》:“髃,肩前也。”段玉裁注:“士喪禮記:即床而奠,當腢。注曰:腢,肩頭也。腢即髃字。……髃之言隅也,如物之有隅也。”《廣韻·虞韻》:“髃腢,膊前骨,謂之髃,或從肉。”髃當肩之角隅,此穴當肩髃骨之處,故名。

    〔2〕肩端兩骨間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均云“陷者宛宛中,舉臂取之”。《千金》卷二十九注云“《脉極篇》云:在肩外頭近後,以手按之,有解宛宛中。《外臺》名扁骨。”指出本穴具體部位及取穴方法,可參。此位乃指肩峰前下方,當肩峰與肱骨大結節之間。

    肩窌〔1〕,在肩端臑上〔2〕斜,舉臂取之,手少陽脉氣所發〔3〕。刺入七分,灸三壯。

    〔1〕肩窌 穴處肩端之窌孔,故名肩窌。

    〔2〕上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有“陷中”二字,可參。

    〔3〕手少陽脉氣所發 原脱,文末原校云:“《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脉氣所發。”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同《氣府論》注,今據補,並删原校。又《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爲大腸手陽明脉穴。

    臑腧〔1〕,在肩窌〔2〕後大骨下,胛上亷陷者中,手足〔3〕太陽、陽維、蹻脉〔4〕之會,舉擘取之。刺入八分,灸三壯。

    〔1〕臑腧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此腧穴在臑上部,故名臑腧。

    〔2〕肩窌 原作“肩臑”,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3〕足 原脱,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補。

    〔4〕脉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經”二字。按此可進而証之王注原無足太陽。

    秉風〔1〕,在俠天窌外〔2〕,肩上小髃骨〔3〕後,舉臂有空〔4〕,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舉臂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灸三壯。

    〔1〕秉風 《經穴解·小腸經》:“穴在肩之上,正爲風之自外來者所中,故名秉風。”《醫經理解·穴名解》:“蓋肩骨當風處也。”按秉與稟通。《楚辭·天問》:“該秉季德。”。稟,承受也。穴當肩部易受風處,故名秉風。

    〔2〕在俠天窌外 原作“俠人窌在外”,文義不通,據《外臺》三十九,並參之《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及正抄本改。

    〔3〕小髃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骨,《外臺》卷三十九無。《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無小、骨二字。《釋骨》:“骨之起者,曰髃骨,曰肩前髃。微起者,曰小髃骨。”

    〔4〕舉臂有空 《外臺》卷三十九無此四宇。按此與下文“舉臂取之”義重。且此前肩窌、臑腧皆不言“舉臂有空”,故疑後人粘注混入。

    天宗〔1〕,在秉風後,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脉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天宗 宗,衆多也。《廣雅·釋詁》:“宗……衆也。”王念孫疏證:“宗者,同人六二、同人于宗、《楚辭·招魂》室家遂宗。荀爽、王逸注並云,宗,衆也。”按三陽脉陽之多少,以太陽爲最多,而背又爲陽中之陽,天又陽也。此穴屬手太陽脉,居于天位背部多陽之地,故名天宗。

    肩外俞〔1〕在肩胛上亷,去脊三寸陷者中,刺入六分,留七呼〔2〕,灸三壯。

    〔1〕肩外俞 俞穴在肩部偏外,故名肩外俞。《經穴解·小腸經》:“以穴在肩之外也,故名之。”

    〔2〕留七呼 原脱,據正抄本補。《醫心方》卷二作“留六呼”。

    肩中俞〔1〕,在肩胛内亷,去脊二寸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肩中俞 中,内也。俞穴在肩部偏内,故名肩中俞。

    曲垣〔1〕,在肩中央曲胛〔2〕陷者中,按之痛應手〔3〕,刺入〔4〕九分,灸十壯。

    〔1〕曲垣 穴在曲胛處,曲胛曲折隆起如垣,故名曲垣。

    〔2〕曲胛 《釋骨》:“肩胛之在上屈折者,曰肩曲胛。其近小髃骨者,曰肩中央曲胛。”

    〔3〕痛應手 原作“動脉應手”,《外臺》卷三十九作“痛應手”,《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應手痛”,義同。今據《外臺》改。

    〔4〕入 此下原衍“八”字,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删。

    按:

    以上肩外俞、肩中俞、曲垣三穴,本經不言屬何脉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入三焦手少陽脉。《銅人》卷二則列入手太陽小腸經,後皆從之。

    缺盆〔1〕,一名天蓋,在肩上横骨上〔2〕陷者中〔3〕,刺入三分〔4〕,留七呼〔5〕,灸三壯。刺太深,令人逆息〔6〕。《骨空論》註云:手陽明脉氣所發。《氣府論》註云:足陽明脉氣所發。

    〔1〕缺盆 穴處陷缺如盆,故名缺盆。

    〔2〕横骨上 上,原脱,據正抄本補。横骨上,乃鎖骨之上。

    〔3〕中 此下正抄本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足陽明脉氣所發”七字。《素問·刺熱》、《素問·骨空論》及《素問·水熱穴論》則作“手陽明脉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脉,而《醫心方》卷二則云“足少陽膽”。《銅人》卷二列入足陽明胃經,後皆從之。按缺盆處爲多條經脉上下往來之道,故古文獻對其經屬關係,説法不一。若據經脉所云,手陽明脉“下入缺盆”,足陽明脉其支者,亦“入缺盆”,是手足陽明脉氣,均發乎此。故《素問·骨空論》新校正云:“按《氣府論》作足陽明,此云手陽明,詳二經俱發於此,故王注兩言之。”若二經俱發乎此,按本經文例,似應作“手足陽明脉之會”,或幾脉之會爲是。

    〔4〕三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醫心方》卷二均作“二分”。

    〔5〕呼 此下正抄本有“禁深”二字。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按本穴不可鍼深,鍼深必傷肺氣,呼吸氣逆。故《素問·刺禁論》云:“刺缺盆中内陷,氣泄,令人喘欬逆。”王冰注云:“五藏者,肺爲之蓋,缺盆爲之道。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爲欬。刺缺盆中内陷,則肺氣外泄,故令人喘欬逆也。”此與本文義同。

    臑會〔1〕,一名臑窌〔2〕,在臂〔3〕前亷,去肩頭〔4〕三寸,手陽明之絡,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手陽明、手少陽絡脉之會〔5〕。

    〔1〕臑會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穴在臑部,爲手陽明與手少陽絡脉之會,故名臑會。

    〔2〕窌 此下明抄本有“音撩,又音了”五小字音注。

    〔3〕臂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作“肩”,當以本經爲是。

    〔4〕頭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端”,義同。《禮記·檀弓上》:“柏椁以端。”孔穎達正義:“端猶頭也。”

    〔5〕絡脉之會 絡,原作“結”,據明抄本改。絡脉,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二絡氣”。

    按:

    此穴本經不言何脉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大腸手陽明脉,《千金》卷二十九列入肺手太陰脉,《銅人》卷二列入手少陽三焦經,後皆從之。

    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自天突沿任脉下行至中庭段七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天突〔1〕,一名玉户〔2〕,在頸結喉下五寸〔3〕,氣府論註云:四寸〔4〕。中央宛宛中,陰維、任脉之會,低頭取之〔5〕,刺入一寸,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註云:灸五壯。

    〔1〕天突 《經穴解·任脉》:“突,猶曲突徙薪之突,乃實而有隙通氣之稱。天者,言其高處也。任脉入胸穴者在骨,至此穴乃爲空隙之處,而所在又甚高,取名天突。”

    〔2〕玉户 《外臺》卷三十九、《黄帝蝦蟇經》、《醫心方》卷二均作“五户”。按玉户,道家指爲耳竅,似與本户無關,故疑玉或爲五之誤。

    〔3〕五寸 原作“二寸”,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4〕四寸 原作“五寸”,據《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改。

    〔5〕低頭取之 《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均作“低鍼取之”。按本穴似不必低頭取之,《循經考穴編·任脉之經》亦云:“仰頭取之”。今多作仰頭或仰卧取之。而王冰注所云“低鍼刺之”者,或有低平卧鍼而刺之意,《循經考穴編》云:“一法,宜鍼頭向下五分,不可直刺,恐傷喉管。”此説極是。故疑本經頭字,或爲“鍼”之誤。《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無此文。

    璇璣〔1〕,在天突下一寸〔2〕陷者中,任脉氣所發,仰而取之〔3〕,刺入三分,灸五壯。

    〔1〕璇璣 璇,《外臺》卷三十九作“琁”,《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旋”,義皆同。璇璣爲紫微垣中北斗七星之魁四星,分言之,則北斗七星之第二星爲璇,第三星爲璣。北斗常繞北極運轉,人體氣脉亦環周流轉,故以喻之。《黄庭經》云:“旋璣懸殊環無端。”注:“璇璣運轉,氣脉流通,無復休竟。”此穴任脉所發,任督二脉,環周不休,有如璇璣,故取而名之。

    〔2〕寸 此下原有“中央”二字,爲涉上天突穴衍,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删。

    〔3〕仰而取之 原作“仰頭取之”,按此穴不需仰頭取之,今據《素問·氣府論》及此下膻中、中庭二穴文例改。

    華蓋〔1〕,在璇璣下一寸陷者中,任脉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五壯。

    〔1〕華蓋 星名,屬紫微垣,紫微垣乃天帝居座,有五帝座、天皇大帝等星居其中,華蓋居其上,若傘蓋焉。肺居胸中,爲臟腑之華蓋。此穴居胸上,内應乎肺,故名華蓋。

    〔2〕仰而取之 原作“仰頭取之”,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紫宫〔1〕,在華蓋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脉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五壯。

    〔1〕紫宫 即紫微垣也。《史記·天官書》:“中宫天極星……環之匡衛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宫。”《晉書·天文志》:“紫宫垣十五星……一曰紫微,大帝之坐也,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紫宫垣爲天帝居處。五臟中心爲君主之官,居胸中。此穴居胸上,位象紫宫,故取而名之。

    〔2〕仰而取之 原作“仰頭取之”,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玉堂〔1〕,一名玉英,在紫宫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脉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五壯。

    〔1〕玉堂 帝王宫殿,《韓非子·守道》:“人主甘服於玉堂之中。”《藝文類聚·堂》:“《漢武故事》曰:玉堂去地十二丈,基階皆用玉也。”心爲君主之官,居於胸中,此穴位於胸部膻中之上,喻爲玉堂,故取而名之。

    〔2〕仰而取之 原作“仰頭取之”,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膻中〔1〕,一名元兒,在玉堂下一寸六分,直兩乳間〔2〕陷者中,任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三分,灸五壯。

    〔1〕膻中 本經卷九第三、《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作“亶中”。《説文·肉部》:“膻,肉膻也。”段玉裁注:“釋訓、毛傳皆云:襢、裼,肉襢也。……按多作襢、作袒,非正字,膻,其正字。《素問》膻中,謂氣海。”亶與襢通,《荀子·議兵》:“路亶者也。”楊倞注:“亶,讀爲襢。”是正字仍當作“膻”。《素問·靈蘭秘典論》:“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王冰注:“膻中者,在胸中兩乳間,爲氣之海。”此穴適在胸部兩乳間,當膻中處,故取而名之。

    〔2〕直兩乳間 原脱,據《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

    中庭〔1〕,在膻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任脉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三分,灸五壯。

    〔1〕中庭 朝庭之庭。《尚書大傳·洪範五行傳》:“於中庭祀四方。”鄭玄注:“中庭,明堂之庭也。或曰朝庭之庭也。”此穴在膻中下方,位處心臟君主居地,故名中庭。

    〔2〕仰而取之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

    胸自輸府俠任脉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夾兩傍各二寸沿任脉自輸府至步廊段六個單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輸府〔1〕,在巨骨下,去璇璣傍各二寸〔2〕陷者中,足少陰脉氣所發,仰〔3〕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輸府 輸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醫經理解·穴名解》:“謂腎氣之傳輸于府者也。”府,官貴者之居處,引申爲居處,此穴爲任脉之氣運輸之處所,故名輸府。

    〔2〕去璇璣傍各二寸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俠任脉兩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二寸”,文異義同。

    〔3〕仰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仰臥”,下彧中穴同。按此穴非必臥取,當以本經義勝。

    彧中〔1〕,在輸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彧中 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九十九人形圖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作“或中”。《説文·戈部》:“或,邦也。……域,或又從土。”桂馥義證:“邦也者,《廣雅》:域,國也。鄭注《周禮·太宰》:大曰邦,小曰國。惠棟曰:《大戴禮》:大道邦或。《書·微子》:殷其弗或,亂正四方。皆訓域也。”是“或”,古“域”字。域,又區域、地域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周知九州地域廣輪之數。”彧,《廣雅·釋詁》:“文也。”王念孫疏證:“彧者,《説文》,有文章也。《論語·八佾篇》:郁郁乎文哉。後漢荀彧,字文若。彧、郁並通。”此義於本穴名難合。蓋本應作“或”,或與彧音同。傳抄或憚其誤爲或然之義,遂假而爲“彧”。足少陰脉入胸中自下而上有神封、靈墟、神藏等穴,皆與神明有關,是本穴雖由少陰脉氣所發,然仍在神明之域内,故取而名之。

    神藏〔1〕,在彧中〔2〕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神藏 穴處近乎心,心藏神,故名神藏。

    〔2〕彧中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或中”。

    靈墟〔1〕,在神藏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2〕。

    〔1〕靈墟 墟,明抄本作“”。靈,神靈也。墟,場所也。《莊子·天運》:“以遊逍遥之墟。”成玄英疏:“故恒逍遥乎自得之場。”穴近乎心之場所,心主神靈,故名靈墟。

    〔2〕壯 此下明抄本原云“前神藏穴八字,合在此下”。係指前神藏穴後原有“《素問·氣穴論》註云靈”九字校文,當在此文下。

    神封〔1〕,在靈墟〔2〕下〔3〕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神封 此穴近於心,爲神明封藏之處,故名神封。

    〔2〕墟 明抄本作“”。

    〔3〕下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氣府》作墟字”七字校文。

    步廊〔1〕,在神封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少陰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步廊 《醫經理解·穴名解》:“廊,堂下屋也。……言此已步於堂之廊廡也。”此以神明居處喻堂,近乎心處喻爲堂下之廊,步於廊,則近乎登堂,故名步廊。

    胸自氣户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夾輸府兩傍各二寸,沿足陽明脉下行,自氣户至乳根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氣户〔1〕,在巨骨〔2〕下,輸府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去〔3〕膺窗上四寸八分。灸三壯。

    〔1〕氣户 《經穴解·胃經》:“凡各經之穴在胸者,無不主氣。胃經之下胸,此穴爲首,故曰氣户。”

    〔2〕巨骨 此指骨名。《類經圖翼》三卷:“巨骨,膺上横骨。”《釋骨》:“膺中骨之上,至結喉下四寸,至肩端前横而大者,曰巨骨。”今謂鎖骨。

    〔3〕去 此上明抄本衍一“作”字。《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尚有“直膺窗”三字。按《素問·氣府論》注所言,乃縱直定標取穴,本經所言,乃横平定標取穴,義皆通。

    庫房〔1〕,在氣户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灸三壯。

    〔1〕庫房 《經穴解·胃經》:“凡藏物之所,則名曰庫。胸之所藏,心肺也,主氣與血之本,一身之所以生者,氣與血而已,胸中藏其本,故曰庫房。”

    屋翳〔1〕,在庫房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在氣户下三寸二分,灸三壯。

    〔1〕屋翳 屋,舍也。言之泛指藏物之所。翳,蔽也。心肺藏於胸中,有如屋舍爲之蔽翳,故名屋翳。

    〔2〕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參之《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及氣户穴文例補。

    膺窗〔1〕,在屋翳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在胸兩傍,俠中行各四寸,巨骨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

    〔1〕膺窗 《經穴解·胃經》:“有屋必有窗,此穴在屋翳之下,如屋之有窗者,然穴正在膺,故曰膺窗。”《醫經理解·穴名解》:“是胸膺所通氣處也。”

    〔2〕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 原脱,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參之《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及氣户穴文例補。

    乳中〔1〕,禁不可刺灸。灸刺之不幸生蝕〔2〕瘡,瘡中有膿血清汁者可治,瘡中有息肉〔3〕若〔4〕蝕瘡者死。

    〔1〕乳中 此下《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有“當乳是,足陽明脉氣所發”十字,《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亦同,惟“當乳”作“當乳中”。按本穴只有穴名與禁忌,無具體部位描述,疑本經有脱文,《銅人》之説可參。《醫心方》卷二云:“此穴居處,當乳中央,故曰之。”

    〔2〕蝕 此下明抄本有“音食”二小字音注。

    〔3〕息肉 息與瘜通。《説文·疒部》:“瘜,寄肉也。”段玉裁注:“肉部腥下曰:星見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息肉即瘜肉。《廣韻》曰惡肉。”又如本經卷四第二下“若鼻息肉不通”。

    〔4〕若 明抄本無。

    按:

    本經卷五第一下云:“乳中禁不可刺……乳中禁不可灸。”與本穴所言均同。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曰:“微刺三分。”《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曰:“微刺一二分。”《鍼灸大成》卷六則云乳癰癤“若加以艾火兩三壯,其效尤捷”。按《鍼灸大成》所云,當是指乳部而言,非單指乳中。此穴今多列爲禁刺、灸穴。

    乳根〔1〕,在乳中下〔2〕一寸六分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灸三壯〔3〕。

    〔1〕乳根 穴在乳之根部,故名乳根。

    〔2〕乳中下 原作“乳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均同,然作“乳下”,部位不準確,且與以上文例不合。《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云:“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極是,今據補“中”字。

    〔3〕三壯 原作“一壯”,據今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胸自雲門俠氣户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俠氣户兩傍各二寸,自雲門至食竇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雲門〔1〕,在巨骨下,氣户兩傍各二寸〔2〕陷者中,動脉應手,手太陰〔3〕脉氣所發,舉臂取之。刺入七分〔4〕,灸五壯〔5〕。刺太深令人逆息〔6〕。《氣穴論》註云:在巨骨下,任脉兩傍各六寸〔7〕。《刺熱穴論》註云:手太陰〔8〕脉氣所發。

    〔1〕雲門 本經卷六第七曰:“地氣上爲雲,天氣下爲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天氣通於肺。”卷一第十一曰:“上焦如霧。”霧亦爲雲之類。肺處上焦,出氣如天之雲霧。此穴居胸上,内應乎肺,若雲氣之門户,故名雲門。

    〔2〕氣户兩傍各二寸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俠任脉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六寸”。《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二文雖異,皆與本經義同。

    〔3〕手太陰 原作“太陰”,涉上文脱重字符號而誤,據明抄本、《素問·水熱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刺熱》及《氣穴論》王冰注補“手”字。

    〔4〕七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銅人》卷四引本經云:“鍼入三分。”而《聖惠方》卷九十九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則云“鍼七分”。是知古本已不同,今仍依其舊。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正抄本無此七字。

    〔7〕《氣穴論》……任脉兩傍各六寸 氣穴,原作“氣府”,《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據改。“任脉兩傍各六寸”,今本作“俠任脉傍,横去任脉各同身寸之六寸”。

    〔8〕陰 原作“陽”,據撩明抄本、《素問·刺熱》王冰注改。

    中府〔1〕,肺募〔2〕也,一名膺中俞,在雲門下一寸〔3〕,乳上三肋間陷者中,動脉應手,仰而取之,手、足〔4〕太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5〕。

    〔1〕中府 《明堂》卷第一注:“府,聚也。脾肺二氣聚於此穴,故曰中府。”

    〔2〕肺募 原作“肺之募”,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其他募穴文例删“之”字。募,《明堂》卷之一注:“募,猶盛也。肺之盛氣近出此穴也。”《鍼灸大成》卷六:“募,猶結募也,言經氣聚此。”《類經圖翼》卷九:“募,音暮。舉痛論作膜。蓋以肉間膜系,爲藏氣結聚之所,故曰募。”今從後説。

    〔3〕一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一寸六分”,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云一寸六分”六字。按:此當指兩個肋間隙之間的分寸而言,亦有所本。

    〔4〕足 原脱,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明堂》卷第一、《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明堂》卷第一、《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周營〔1〕,在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脉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3〕。

    〔1〕周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周榮”,《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周滎”。按滎,疑爲榮之誤。榮與營,《内經》互通,如《素問》稱榮氣,而《靈樞》則稱營氣,所指爲一,故將周營作周榮。然本穴名仍當以作周營義勝。營,環也,繞也,與縈通(詳見卷一第九五十營注)。是則周營者,周環也,亦即周匝環繞之義。言脾得水穀之精氣,經足太陰脉自此上至中府,與手太陰相會,而環周於身也,故名周營。

    〔2〕足太陰脉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脉氣所發”。是知古醫經中具此二説。《外臺》卷三十九將此穴列入脾人,後皆從之,列入足太陰經。

    〔3〕五壯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同。明抄本作“三壯”,疑誤。

    胸鄉〔1〕,在周營〔2〕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脉氣所發〔3〕,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胸鄉 《素問·氣穴論》作“胸”。鄉與卿,古同屬陽韻,故相假。《説文通訓定聲·壯部》:“卿……叚借爲鄉。《禮記·射義》: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卿飲酒之禮。”鄉有區位、處所之義。《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定其血氣,各守其鄉。”王冰注:“鄉謂本經之氣位。”《詩·小雅·采芑》:“于此中鄉。”毛亨傳:“鄉,所也。”陳奐傳疏:“所猶處也。”此穴爲足太陰脉在胸部之氣位,故名胸鄉。

    〔2〕周營 原作“周榮”,爲與前穴名一致,據正抄本改。

    〔3〕足太陰脉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脉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脉。

    天谿〔1〕,在胸鄉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脉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天谿 肉之小會處爲谿,此穴處在天部高位,肉之小會處,故名天谿。

    〔2〕足太陰脉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脉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脉。

    食竇〔1〕,在天谿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脉氣所發,舉臂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論》註云:手太陰脉氣所發。

    〔1〕食竇 《説文·穴部》:“竇,空也。”段玉裁注:“空孔,古今語,凡孔皆謂之竇。”穴處爲食氣運行於足太陰脉之空隙,故名食竇。

    〔2〕舉臂取之 原作“仰而取之”,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腋脇下凡八穴第十八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腋下與脇下四個雙穴共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淵腋〔1〕,在腋下三寸宛宛中,舉臂取之。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不幸,生腫蝕〔2〕馬刀傷〔3〕,内潰〔4〕者死,寒熱生馬瘍可治〔5〕。《氣穴論》註云:足少陽脉氣所發〔6〕。

    〔1〕淵腋 淵,深潭也。脉氣在此,有如腋下之深潭,故名淵腋。《千金》卷二十九名“泉掖”者,因避唐高祖李淵諱,改淵爲泉。掖與腋通。

    〔2〕蝕 《外臺》卷三十九無。

    〔3〕馬刀傷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均作“馬瘍”。按傷與瘍通,《春秋·左傳·襄十七年》:“以杙抉其傷。”《釋文》:“傷,一本作瘍。”“馬刀”,瘍名,本經卷十一第九下:“發於掖下……其癰堅而不潰者,爲馬刀挾癭,以急治之。”《靈樞識·癰疽篇》:“潘云:馬刀,蛤蠣之屬,癰形似之。挾纓者,發於結纓之處,大迎之下,頸側也。二癰,一在腋,一在頸,常相連絡,故俗名厲串。”《本草綱目·介部》馬刀:“《吳普本草》言馬刀即齊蛤,而唐、宋本草失收。……宏景曰:李當之言生江漢,長六七寸,食其肉似蚌。”是知古已有馬刀蚌蛤之名,以此痬形似馬刀,故取而名之。

    〔4〕内潰 明抄本作“肉潰”,當作“内潰”義勝,疑肉爲内之誤。

    〔5〕灸之不幸……生馬瘍可治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無此二十一字。據《外臺》卷三十九文例,本文極似此穴主治内容。

    〔6〕發 此下明抄本有“瘍,音羊”三小字音注。

    大包〔1〕,在〔2〕淵腋下三寸,脾之大絡,布胸脇中〔3〕,出九肋間及季脇端〔4〕。别絡諸陰者〔5〕。刺入三分,灸三壯。

    〔1〕大包 明抄本作“大胞”。《説文·勹部》:“包,妊也。象人裹妊。”《説文·肉部》:“胞,兒生裹也。”《莊子·外物》:“胞有重閬,心有天遊。”《釋文》:“胞……腹中胎。”是包與胞,具胎妊之義則同。胎妊者,爲生育之用。脾屬土,居中央,亦有生物之功。本經卷九第六:“脾者,土也。土者,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藏。……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而不得主時。”此以脾土之法天地而生萬物,以喻胞妊之生人也,故名大包。

    〔2〕在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脉出”。

    〔3〕脾之大絡,布胸脇中 《太素·十五胳脉》注:“脾之盛氣,腋下三寸,當泉腋而出,布於胸脇,散於百體。”

    〔4〕出九肋間及季脇端 出,《外臺》卷三十九無。肋,明抄本作“脇”。及季肋端,《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資生經》卷一均無。《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季脇者,脇下之小肋骨也,俗名軟肋。”按此文義較難明,若按穴位考,淵腋下三寸即腋下六寸,適當六肋間,而非九肋間,且季脇端之處,與本穴位更難合。又本經卷二第一下只云:“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下三寸,布胸脇。”故疑本文或系“布脇肋”之傍注,誤入正文。意謂此絡脉出於九個肋間隙及季脇端處。

    〔5〕别絡諸陰者 《鍼灸大成》卷六:“脾之大絡,總統陰陽諸絡,由脾灌溉五藏。”

    按: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膽人,或以穴在脇部而定。《醫心方》卷二云“足太陰脉”,《銅人》卷二列入足太陰脾經,後皆從之。

    輒筋〔1〕,在腋下三寸,復前行一寸〔2〕,著脇〔3〕,足少陽脉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1〕輒筋 《説文·車部》:“輒,車兩輢也。”段玉裁注:“車必有兩輢,如人必有兩耳。”張舜徽約注:“車兩傍可倚處謂之輒。《廣韻》二十九葉引作車相倚也。與今二徐本異。疑今本説解有誤奪。”《醫經理解·穴名解》:“兩車相倚曰輒。輒筋,言倚於筋間也。”

    〔2〕在腋下三寸,復前行一寸 腋下三寸,當淵腋穴,再向前一寸處是穴。

    〔3〕著脇 明抄本作“着筋”,義同。《一切經音義》卷九:“著,相附著也。”此言附著於脇也。

    天池〔1〕,一名天會,在乳後一寸,《氣府論》註云:二寸,腋下三寸,著脇,直腋撅肋間〔2〕,手厥陰〔3〕、足少陽脉〔4〕之會。一作手心主〔5〕、足少陽脉之會。刺入七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三分。

    〔1〕天池 《玉篇·水部》:“池,渟水。”即水積聚不流。此穴爲手厥陰與足少陽二經脉氣會聚之處,象天部高處之池,故名天池。

    〔2〕直腋撅肋間 直腋,《醫心方》卷二作“直脇”。撅肋,明抄本作“撅腋”。《醫宗金鑑·刺灸心法要訣》:“直腋下行三寸,脇之撅起肋骨間,是其穴也。”《釋骨》:“脇骨之短而在下者,曰撅骨三。”按此文與别本有異,説解不同。詳考之,義甚難明。天池若在乳後一寸,即按《氣府論》王冰注作乳後二寸,亦難與腋相直,且其下亦不及撅肋,故疑有誤。

    〔3〕手厥陰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手心主”,與原校同。兩文雖異,其義則同。亦有心主與手厥陰合稱者,如本經卷二第一上“心主手厥陰之脉”。今仍存其舊。

    〔4〕脉 此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字。

    〔5〕主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補。

    腹自鳩尾循任脉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自鳩尾穴始,沿任脉下行至會陰穴段,共十五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鳩尾〔1〕,一名尾翳,一名骬〔2〕,在臆〔3〕前,敝骨〔4〕下五分,任脉之别〔5〕。不可灸刺。鳩尾蓋心上,人〔6〕無蔽骨者,當從上岐骨度〔7〕下行一寸半。《氣府論》註云一寸爲鳩尾處,若不爲鳩尾處,則鍼巨闕〔8〕者中心。人有鳩尾短者,少饒今强一寸。

    〔1〕鳩尾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鳩尾,心前穴名也。其正當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鳩鳥尾形,故以爲名也。”

    〔2〕骬 骬,原作“骭”。骭,脛骨也,非是。今據正抄本、本經卷二第七改。下明抄本有“音許。干,音旱。又曷骨,音干”十小字音注。文義不安。証之下中脘穴,當爲”下作“音許,又音曷”,“骭”下作“音旱,又音干”。骬,詳見本經卷二第七注。

    〔3〕臆 《説文·肉部》:“肊,匈骨也。从肉乙。臆,肊或从意。”段玉裁注:“作臆者形聲,作乙者會意也。從乙者,皃其骨也。”匈骨,即胸骨。

    〔4〕敝骨 明抄本及此下注文與上脘、中脘穴條均作“蔽骨”,敝通蔽。《禮記·緇衣》:“必見其敝。”《釋文》:“敝,隱蔽也。”《釋骨》:“(膺中)陷骨下蔽心者,曰骬、曰鳩尾、曰心蔽骨,曰臆前蔽骨。”

    〔5〕任脉之别 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下。

    〔6〕人 此下明抄本有“有”字。

    〔7〕當從上岐骨度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從歧骨際”。

    〔8〕巨闕 明抄本作“巨缺”,闕有虧缺之義,故以缺字假借。

    按:

    此穴本經云不可灸刺,《外臺》卷三十九引甄權云:“宜鍼不宜灸。”《銅人》卷四云:“不可灸,灸即令人畢世少氣力,此穴大難鍼,大好手方可此穴下鍼,不然,取氣多不幸,令人夭。鍼入三分,留三呼,寫五呼。肥人可倍之。”《資生經》卷一引《明下》云:“灸三壯。”本經卷十二第八亦載有“喉痺食不下,鳩尾主之”之文,而《外臺》此穴下則列主治二十餘症。若不灸刺,如何主治,足証此穴,古經雖云不可灸刺,但後世醫籍,亦有灸刺的記載,今多不列禁灸刺。惟此穴近于膈,鍼時應倍加小心。

    巨闕〔1〕,心募〔2〕也,在鳩尾下一寸,任脉氣所發。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六分。

    〔1〕巨闕 闕,帝王所居之處也。《漢書·朱買臣傳》:“諸闕上書。”《經穴解·任脉》:“穴名巨闕者,心爲一身之主,在乎上之内,此穴在胸之下,兩脇在其旁,有闕象焉,故曰巨闕。巨者,大也,尊稱也。”

    〔2〕募 此下明抄本有“音暮”二小字音注。

    上脘〔1〕,在巨闕下一寸五分〔2〕,去蔽骨三寸,任脉、足陽明、手太陽〔3〕之會。刺入八分,灸五壯。

    〔1〕上脘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上管”。下中脘、下脘同。脘,亦讀管。管、脘義同。《説文·肉部》脘,段玉裁注:“《素問》胃脘,謂胃宛中可容受,脘蓋宛之俗。”脘,管,在此均指胃之管腔而言,此穴在管腔之上部,故名上脘。

    〔2〕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按本穴下文明言“去蔽骨三寸”,此上鳩尾穴言蔽骨下五分,巨闕穴言在鳩尾下一寸,三寸之數,尚餘一寸五分,正合本穴言數,是知《千金》等均誤。

    〔3〕手太陽 正抄本作“手太陰”,疑誤。

    中脘〔1〕,一名太倉,胃募也,在上脘下一寸,居心蔽骨與臍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2〕所生,任脉之會〔3〕。刺入一寸二分〔4〕,灸七壯。《九卷》云:〔5〕骬〔6〕至臍八寸〔7〕,太倉居其中,爲臍上四寸。吕廣〔8〕撰《募腧經》云:太倉在臍上三寸〔9〕,非也。

    〔1〕中脘 穴在胃之管腔之中部,故名中脘。

    〔2〕明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脉”二字。

    〔3〕任脉之會 《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同。《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任脉氣所發”。

    〔4〕一寸二分 原作“二分”,較之上脘、下脘等穴,失之過淺,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一寸”二字。

    〔5〕 此下明抄本有“音許,又音曷”五小字音注。

    〔6〕骬 原作“骭”。此下明抄本有“音旱,又音干”五小字音注,均誤。今據鳩尾穴條改。

    〔7〕至臍八寸 今《靈樞·骨度》作“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8〕廣 此下明抄本有“所”字。

    〔9〕寸 此下明抄本有“者”字。

    建里〔1〕,在中脘下一寸,任脉氣所發〔2〕,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1〕建里 建,立也。里,閭里也。《吕氏春秋·懷寵》:“禄之以里。”高誘注:“里,閭也。”本經卷八第三曰:“胃之五竅者,閭里門户也。”此穴適當胃之竅道處,能使閭里之氣,立而置之,故名建里。

    〔2〕任脉氣所發 原脱,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下水分、氣海、陰交等穴文例補。

    下脘〔1〕,在建里下一寸,足太陰、任脉之會〔2〕,刺入一寸〔3〕,灸五壯。

    〔1〕下脘 穴在胃之管腔下部,故名下脘。

    〔2〕足太陰、任脉之會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任脉氣所發”。《醫心方》卷二亦云“任脉”。

    〔3〕一寸 《醫心方》卷二作“五分”。

    水分〔1〕,在下脘下一寸,臍上一寸,任脉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五壯。

    〔1〕水分 此穴原錯落於臍中穴下,然下文明確指出在臍上一寸,故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移此。《醫經理解·穴名解》:“水分在下脘下一寸,正當小腸,言由此而泌别清濁。水液入膀胱,渣滓入大腸也。”

    臍中〔1〕,任脉氣所發〔2〕,禁不可刺,刺之令人臍中惡瘍潰,矢出者〔3〕,死不治〔4〕,灸三壯〔5〕。

    〔1〕臍中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齊中”。臍古作齊,義同。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神闕穴也,一名氣舍”八字,疑係據《銅人》補。此穴正當臍之中央,故名臍中。按此穴無具體部位描述。《銅人》卷四云:“當臍中是也。”可參。

    〔2〕任脉氣所發 原脱,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下水分、氣海、石門等穴文例補。

    〔3〕臍中惡痬潰,矢出者 原作“惡瘍遺夭者”,明抄本矢作“失”,疑誤。本文義難安。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矢通屎。

    〔4〕刺之令人……死不治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無此十五字。

    〔5〕灸三壯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陰交〔1〕,一名少關〔2〕,一名横户,在臍下一寸,任脉、氣衝之會〔3〕。刺入八分,灸五壯。

    〔1〕陰交 《醫經理解·穴名解》:“陰交在臍下一寸,當膀胱上口,三陰、衝、任之交會也。”《經穴解·任脉》:“穴名陰交者,以足少陰同衝脉自下而上,共會於此處,故曰陰交。”兩説雖不盡同,然總以腹部陰脉交會爲釋則是。

    〔2〕少關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少因”。

    〔3〕任脉、氣衝之會 明抄本同,正抄本作“任脉氣所發”。《素問·氣府論》與《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任脉、陰衝之會”。本經卷二第二曰:“衝脉、任脉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裏,爲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會於咽喉。……衝脉者,起於氣衝,並少陰之經,俠脊上行,至胸中而散。”是則本穴之言氣衝,王注之言陰衝,皆指衝脉而言。《外臺》言“任脉、衝脉、少陰之會”,也有道理。

    氣海〔1〕,一名脖胦〔2〕,一名下肓〔3〕,在臍下一寸五分,任脉氣所發。刺入一寸三分〔4〕,灸五壯。

    〔1〕氣海 《經穴解·任脉》:“此穴爲男女生氣之海……人身之氣生於此穴,而會於膻中。”

    〔2〕脖胦 明抄本脖下有“音滿”二小字音注,誤。胦作“肤”,下有“音夫”二小字音注,亦誤。

    〔3〕下肓 原作“下盲”,明抄本作“下育”,均誤,據正抄本、存存軒本改。

    〔4〕一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二分”。

    石門〔1〕,三焦募也,一名利機,一名精露,一名丹田,一名命門,在臍下二寸,任脉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2〕,不幸使人絶子〔3〕。《氣府論》註云: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1〕石門 《經穴解·任脉》:“此穴部分,在臍下僅二寸,故以丹田名之;乃人身最要之地,故又以命門名之;其曰利機,曰精露者,皆言其下爲總筋,乃機關發動之本,而精之下出者,於此已爲露,此穴之貴要如此,故命曰石門,着其禁也,甚言此穴之不可輕鍼也。至婦人犯之絶子,的有至驗,不可忽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婦人灸此穴,則終身絶孕,故謂是石門也。”兩家訓釋,皆從禁處着眼,似難與其别名相合,且於男子,義亦不通。石,大也。《漢書·律歷志上》:“石者,大也,權之大者也。……終於石,物終。石,大也。”《漢書·匈奴傳下》:“時奇譎之士,石畫之臣甚衆。”顔師古注引鄧展曰:“石,大也。”石又通碩,碩亦大也。《莊子·外物》。“無石師。”《釋文》:“一本作所師,又作碩師。”《説文·石部》石,段玉裁注:“石,或借爲碩大字。”此穴爲三焦募穴,三焦通會元真之氣,其氣盛大,此乃運行之門户,故名石門。

    〔2〕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 明抄本同,惟刺灸作“灸刺”。正抄本作“女子禁不可刺”。《外臺》卷三十九作“女子禁不可灸”。《千金》卷二十九作“女子不灸”。《醫心方》卷二作“女子禁不可灸刺”。據諸文,此穴女子禁刺灸之義,當無疑。“中央”二字疑爲剩文。

    〔3〕不幸使人絶子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疑係後人注文混作正文。

    關元〔1〕,小腸募也,一名次門,在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脉之會。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七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二分。

    〔1〕關元 《醫經理解·穴名解》:“關元,在臍下三寸,男子藏精,女子蓄血之處,人生之關要,真元之所存也。”

    按:

    《資生經》卷二云:“臍下二寸名石門,《明堂》載《甲乙經》云:一名丹田。《千金》、《素問》注亦謂丹田在臍下二寸。世醫因是遂以石門爲丹田,誤矣。”又云:“關元乃丹田也。諸經不言,惟《難經》疏云:丹田在臍下三寸,方圓四寸,著脊梁,兩腎間中央赤也,左青右白,上黄下黑。三寸法三光,四寸法四時,五色法五行。兩腎間名大海而貯其血氣,亦名大中極,言取人身之上下四向最爲中也。”此説蓋導引家之論,與古醫經以石門又名丹田者不同,《資生經》不辨其别,而以《甲乙》等爲誤者,非是。

    中極〔1〕,膀胱募也,一名氣原,一名玉泉,在臍下四寸,足三陰、任脉之會,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二分。

    〔1〕中極 《經穴解·任脉》:“此穴一名玉泉,一名氣原,一名中極。名玉泉者,以爲膀胱募也。玉泉者,爲水而言也;名氣原者,爲生氣之原也;名中極者,中指任脉在腹之中也,極者,自承漿而下,此爲極處也。又自下而上,曲骨猶在骨,此則初入腹之第一穴也,故曰中極。合三名而參之,而此穴命名之義始全。”

    曲骨〔1〕,在横骨上中極下一寸,毛際陷者中,動脉應手〔2〕,任脉、足厥陰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註云:自鳩尾至曲骨十四穴,並任脉氣所發〔3〕。

    〔1〕曲骨 《醫經理解·穴名解》:”曲骨,在横骨上……其横骨正曲而向外也。”

    〔2〕毛際陷者中,動脉應手 《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均無此九字。

    〔3〕發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

    會陰〔1〕,一名屏翳,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脉别絡,督脉、衝脉之會,刺入二寸,留三呼〔2〕,灸三壯。《氣府論》註云:留七呼。

    〔1〕會陰 《經穴解·任脉》:“穴名會陰者,以其處在二陰之間,又爲冲、任、督相會之所,故曰會陰。”

    〔2〕三呼 《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同。《醫心方》卷二作“七呼”,與原校引氣府論王冰注同。

    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按:“二十二”,原誤作“二十一”,據明抄本及正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夾巨闕兩傍各半寸,沿衝脉下行,自幽門至横骨段,十一個雙穴共二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幽門〔1〕,一名上門,在巨闕兩傍各五分陷者中,衝脉、足少陰〔2〕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

    〔1〕幽門 幽,隱也,深也。《説文·幺部》:“幽,隱也。”《詩·小雅·伐木》:“出自幽谷。”毛亨傳:“幽,深也。”穴處幽隱深沈,爲衝脉與足少陰脉運行之門户,故名幽門。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通谷〔1〕,在幽門下一寸陷者中,衝脉、足少陰〔2〕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一寸。

    〔1〕通谷 通,達也。本卷第一云:“肉之大會爲谷。”爲脉氣運行之處。本穴處爲衝脉與足少陰之脉氣運行通達之谷,故名通谷。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陰都〔1〕,一名食宫,在通谷下一寸,衝脉、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3〕,灸五壯〔4〕。

    〔1〕陰都 《經穴解·腎經》:“穴名陰都者,此陰乃足太陰脾也,部分爲足太陰所治之地。而少陰過之,故曰陰都。都者,會也。一名食宫,乃胃藏食之所,故曰食宫。”《醫經理解·穴名解》:“謂之陰都者,主腎經而言;謂之食宫者,主胃分而言。”都猶聚也。《廣雅·釋詁三》:“都,聚也。”此當指陰脉之氣聚會之處,故名陰都。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一寸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醫心方》卷二作“五分”。

    〔4〕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同,明抄本作“三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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