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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删)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蕩憚而不收”,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自“怒則氣逆”至“故氣結”,見《素問·舉痛論》、《太素·九氣》。自“肝藏血”至“而謹調之”,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其中“在氣爲語,在液爲淚”、“在氣爲噫,在液爲汗”、“在氣爲吞,在液为涎”、“在氣爲欬,在液爲涕”、“在氣爲欠,在液爲唾”等文,見《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鍼論》、《太素·藏府氣液》;自“人卧血歸於肝”至“指受血而能攝”,見《素問·五藏生成》、《太素》卷十七首篇。自“肝氣悲哀動中則傷魂”至“死於季夏”,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其中自“《素問》曰:肝在聲爲呼”至“怒傷肝”、自“《素問》曰:心在聲爲笑”至“喜傷心”、自“《素問》曰:脾在聲爲歌”至“思傷脾”、自“《素問》曰:肺在聲爲哭”至“憂傷肺”、自“《素問》曰:腎在聲爲呻”至“恐傷腎”,見《素問·隂陽應象大論》;又《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肝則憂”、“精氣并於心則喜”、“精氣并於脾則饑”、“精氣并於肺則悲”、“精氣并於腎則恐”等文,見《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鍼論》、《太素·藏府氣液》自“故恐懼而不改則傷精”至“鍼不可以治也”,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精神與五臟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鍼刺之法必先本於神的重要意義;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等概念的含義;五臟神志的生理活動與外在表現及五臟神傷的病理變化與預後;九氣致病的病機與病候等。

    黄帝〔1〕問曰: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2〕。血脉營氣精神,此五藏之所藏也〔3〕。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岐伯〔4〕對〔5〕曰:天之在我者德也〔6〕,地之在我者氣也〔7〕,德流氣薄而生者也〔8〕,故生之來謂之精〔9〕,兩精相搏謂之神〔10〕,隨神往來謂之魂〔11〕,並精出入謂之魄〔12〕,可以任物謂之心〔13〕,心有所憶謂之意〔14〕,意有所存謂之志〔15〕,因志存變謂之思〔16〕,因思遠慕謂之慮〔17〕,因慮處物謂之智〔18〕。故智者之養生〔19〕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隂陽而調柔剛〔20〕。如是則邪僻不至〔21〕,長生久視〔22〕。

    〔1〕黄帝 《史記·五帝本紀》:“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循齊,長而敦敏,成而聰明。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而神農氏弗能征,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而諸侯咸尊軒轅爲天子,代神農氏,是爲黄帝。”《漢書古今人表疏證》引梁玉繩曰:“黄帝,始見《易·繫》、《魯語》上;軒轅,始見《大戴禮記》帝繫、五帝德。”按此皆古傳説之事。以醫經係假託之作,故具此名。

    〔2〕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 神者,五臟所藏之神氣也。以觀察神氣之變化,可測知臟腑虚實、氣血盛衰、精神存亡等情況,故鍼刺者,必先以神爲本。本篇末文所謂“故用鍼者,觀察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義屬乎此。又本經卷五言鍼道諸文,所論甚多,如所謂“粗守形,上守神”、“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用鍼之要,無忘養神”等,與本論義亦同。

    〔3〕也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至其淫泆離藏則精失,魂魄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一段三十五字,究係此本脱失,或别本係後人據《靈樞》抄補,今已難考,故一仍其舊。

    〔4〕岐伯 《漢書古今人表疏證》引梁玉繩曰:“岐伯,始見《黄帝内經·素問》、《靈樞》、《史》封禪書、司馬相如傳。亦曰天師,(《素问》)黄帝太醫,(相如傳集解)案《路史·國名紀六》以岐爲國名,則伯其爵也。”按此亦傳説之事。以醫經假託爲黄帝與岐伯君臣問答之論,故具此名。

    〔5〕對 《靈樞略》同,《靈樞》作“荅”。對亦答也。《詩·大雅·桑柔》:“聽言則對。”鄭玄箋:“對,答也。”《詩·小雅·雨無正》:“聽言則答。”可証。荅與答古通。《五經文字·艸部》:“荅,此荅本小豆之一名,對荅之荅本作畣,經典及人間行此荅已久,故不可改。”對、荅、答三字,經文諸書互用者多見,後不復釋。

    〔6〕天之在我者德也 《太素》注:“未形之分,挍與我身,謂之德者,天之道也。故《莊子》曰:未形之分,物得之以生,謂之德也。”《靈樞發微》注:“天非無氣,而主之以理,故在我之德,天之德也。”又《管子·心術》云:“化育萬物謂之德。”《韓詩外傳》卷五云:“至精而妙乎天地之間者,德也。”《新書·道德説》云:“德之所以生陰陽天地人與萬物也。”是諸言德者,皆寓生義。故此言天所賦予人的是生發之氣。在,存也,至也,至猶及也。此可引伸爲賦予。

    〔7〕地之在我者氣也 《太素》注:“陰陽和氣,質成我身者,地之道也。”《靈樞發微》注:“地非無德,而運之以氣,故在我之氣,地之氣也。”又《管子·内業》云:“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爲人。”詳楊注言質,《管子》言形,則地之氣,乃指有形之物質。

    〔8〕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者,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正重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補。《太素》注:“德中之分流動,隂陽之氣和亭,遂使天道無形之分,動氣和亭,物得生也。”《類經》卷三第九注:“人禀天地之氣以生……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寶命全形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然則陽先陰後,陽施陰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氣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言理賦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備矣。”此言天德下流,地氣上迫,天地合氣,物得以生。薄迫古通。《廣雅·釋詁》:“薄,迫也。”《荀子·天論》:“寒暑未薄而疾。”楊倞注:“薄,迫也。”

    〔9〕故生之來謂之精 《子華子·北宫意問》作“生之所自謂之精”。按今傳《子華子》,宋人已指出“其文不古”,蓋後人依託之作也。如晁公武云:“觀其文辭,近世依託爲之者也。……殆元豐(按爲北宋神宗年號之一)以後舉子所爲耳。”陳振孫云:“考前世史志及諸家書目,並無此書,蓋假託也。……其文不古,然亦有可觀者,當出於近世能言之流,爲此以玩世爾。”該書載本篇諸文,多有與本經異者,疑係作者引用醫經,參以己意,有所竄改,似難爲憑。《太素》注:“雄雌兩神相搏,共成一形,先我身生,故謂之精也。”《靈樞發微》注:“然生之來者謂之精,《易》曰: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則吾人之精,雖見於有生之後,而實由有生之初之精爲之本也。”《類經》卷三第九注:“陰陽二氣,各有其精。所謂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爲五行之最先,故萬物初生,其來皆水。”按楊、馬兩注,似與下文“兩精相搏”之義複,張注亦未能切中。蓋本文“故”字,承接上文“德流氣薄而生者也”,生,當係泛指生機、生命之“生”,“來”者,原由也。是此文乃言生命或生機之原由者,爲天地之精氣。

    〔10〕兩精相搏謂之神 搏,《子華子·北宫意問》作“薄”。搏與薄古通。《左傳·昭公十七年》:“水火所以合也。”杜預注:“水火合而相薄。”陸德明釋文:“薄,本又作搏。”《類經》卷三第九注:“兩精者,陰陽之精也,搏,交結也。……故人之生也,必合陰陽之氣,構父母之精。兩精相搏,形神乃成,所謂天地合氣,命之曰人。”按本卷第十二又云:“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與本主語雖不同,義可互參。

    〔11〕隨神往來謂之魂 來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神下《靈樞略》有“而”字。往來,《子華子·北宫意問》作“往反”。《太素》注:“魂者,神之别靈也。故隨神往來,藏於肝,名曰魂。”按精神魂魄,義並相關,詳見下注。

    〔12〕並精出入謂之魄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精下《靈樞略》有“而”字。《太素》注:“魄亦神之别靈也,並精出此而入彼,謂爲魄也。”《靈樞發微》注:“其所謂魂者屬陽,則隨神而往來。其所謂魄者屬陰,則並精而出入。正以精對神而言,則精爲陰而神爲陽,故魂屬神而魄屬陰也。”《類經》卷三第九注:“神之與魂皆陽也。何謂魂隨神而往來?蓋神之爲德,如光明爽朗,聰慧靈通之類,皆是也。魂之爲言,如夢寐恍惚,變幻遊行之境,皆是也。神藏於心,故心静則神清。魂隨乎神,故神昏則魂蕩。此則神魂之義,可想象而悮矣。精之與魄皆陰也。何謂魄並精而出入?蓋精之爲物,重濁有質,形體因之而成也。魄之爲用,能動能作,痛癢由之而覺也。精生於氣,故氣聚則精盈。魄並於精,故形强則魄壯。此則精魄之狀,亦可默會而知也。”按魂魄之義,除醫籍之外,經史諸子,亦多論及,義頗可參。《淮南子·説山訓》:“魄問於魂曰。”高誘注:“魄,人陰神也。魂,人陽神也。”《左傳·昭公元年》:“人始生,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孔穎達正義:“人禀五常以生,感陰陽以靈,有身體之質,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動,謂之爲氣。形氣合而爲用,知力由此而强,故得成爲人也。……人之生也,始變化爲形,形之靈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陽氣,氣之神者,名曰魂也。魂魄神靈之名,本以形氣而有,形氣既殊,魂魄亦異。附形之靈爲魄,附氣之神爲魂也。附形之靈者,謂初生之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啼呼爲聲,此則魂之靈也。附氣之神者,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

    〔13〕可以任物謂之心 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所以任物者謂之心”。正抄本、四庫本與本文同。按《太素》等於義較長。《子華子·北宫意問》任物作“格物”,疑係作者據《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之文改經,然“致知在格物”與本文義自不同,故非是。《太素》注:“物,萬物也。心,神之用也。任知萬物,必有所以(按此下文殘)。”《靈樞發微》注:“心爲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天地之萬物,皆吾心之所任。”按馬注義尚未切,楊注“任知萬物”之義甚是。任知者,猶感知也,心之任物,在於感知。如《史記·樂書》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又《吕氏春秋·圓道》云:“人之有形體四枝,其能使之也,爲其感而必知也。”此雖明言心,然形體四肢之能使者,神也。心主神明,故感知者,亦神之任物也。又《荀子·天論》云:“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虚,以爲五官,夫是之謂天君。”此言耳目鼻口形體,雖皆接物者,亦心神主之之義。其所言接物,與《吕氏春秋》言感知,本經言任物,義可互參。

    〔14〕心有所憶謂之意 《太素》注:“意,亦神之用也,任物之心,有所追憶,謂之意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憶,思憶也。謂一念之生,心有所嚮而未定者曰意。”按張注似未爲允。《釋名·釋言語》:“憶,意也,恒在意也。”是言憶者,心所任物,常在思念之中,有所追憶。意,猶思念也。《禮記·王制》:“意論輕重之序。”鄭玄注:“意,思念也。”《玉篇·心部》“意,思也。”

    〔15〕意有所存謂之志 有,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之”,義並通。楊上善注:“意,亦神之用也。所憶之意有所專存,謂之志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意之所存,謂意已決而卓有所立者曰志。”又志,猶誌也、識也。《廣雅·釋詁二》:“志,識也。”王念孫疏證:“鄭注云:志,古文識。識,記也。”《集韻·志韻》:“識,記也。或作志。”《論語·學而》:“父在觀其志。”邢昺疏:“父在觀其志者,在心爲志。”存,猶在也。此言意之所存者,在而不忘也,故謂之志。

    〔16〕因志存變謂之思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志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宫意問》作“志之所造謂之思。”楊上善注:“思,亦神之用也,專存之志,變轉異求,謂之思也。”《類經》卷三第九注:“因志而存變,謂意志雖定,而復有反覆計度者曰思。”按此當因志其常以察其變,故謂之思。思,忖度也,計量也。存,察也,與上文存在之義别。《爾雅·釋詁下》:“存,察也。”《玉篇·心部》:“忖,思也。”《説文新附·心部》:“忖,度也。”今言思考,意猶是也。又《説文·心部》:“思,也。”段玉裁注:“谷部曰者,深通川也。引畎澮歫川。引申之,凡深通皆曰。……謂之思者,以其能深通也。”合之本文,義亦通。

    〔17〕因思遠慕謂之慮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思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宫意問》作“思而有所顧慕謂之慮”。楊上善注:“慮,亦神之用也,變求之思,逆慕將來,謂之慮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深思遠慕,必生憂疑,故曰慮。”按張注義似順,然律之上文“存變”之“存”,及下文“處物”之“處”,則義猶未盡。楊注“逆慕”當是。慕亦思也。逆慕,預慕也。如《易·説卦》:“數往者順,知來者逆。”《論語·憲問》:“不逆詐。”邢昺疏:“不可逆料人之詐。”諸葛亮《後出師表》:“非臣之明所能逆覩也。”上言“逆”,皆爲預義。慮,謀思、謀畫也。《説文·囟部》:“慮,謀思也。”段玉裁注:“言部曰:慮難曰謀,與此爲轉注。□部曰:圖者,畫也,計難也。然則謀慮圖三篆義同。《左傳》曰:慮無他。《書》曰:無慮。皆謂計畫之纖細必周,有不周者,非慮也。”

    〔18〕因慮處物謂之智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慮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宫意問》作“慮而有所決擇謂之智”。楊上善注:“智,亦神之用也。因慮所知,處物是非,謂之智也。”按處,處置、辦理也。物,事也。《詩·大雅·蒸氏》:“有物有則。”毛亨傳:“物,事。”《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鄭玄注:“物,猶事也。”又《國語·魯語》:“朝夕處事。”義同此。此言慮之既周,則處事必當,故謂之智。

    〔19〕智者之養生 原作“智以養生”,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智者之養生”。按智者,智與者結合成者字結構,稱代有智的人,義爲是。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智者察同”,並同,故據改。上文渾言因慮處物之謂智,此則專指智者以智處養生之事。

    〔20〕節陰陽而調柔剛 柔剛,原作“剛柔”,《太素》、《靈樞略》均作“柔剛”。按此上下句文,皆句中有韻相押,“剛”與“陽”皆陽韻相押,若作“剛柔”則失韻,故據爲乙正。楊上善注:“陰以致剛,陽以起柔,兩者有節,則剛柔得矣。”按陰陽剛柔之義,可參見本經卷六第六。

    〔21〕邪僻不至 至,原作“生”,《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至”。按至與下句視韻相押,若作“生”,無韻矣。此涉下誤,故據改。楊上善注:“智者行和節養之道,則五藏神安,六府氣調,經脉用營,腠理密緻。如此疵癘元本不生,八正四邪無由得至。”邪僻,復語,邪也。《廣韻·昔韻》:“僻,邪僻也。”

    〔22〕長生久視 視,活也。《吕氏春秋·重己》:“莫不欲長生久視。”高誘注:“視,活也。”久視,亦長生也。

    按:

    本節論神之義,言之較詳。蓋神者,渾言之也。由於神志活動,其爲複雜,且有多級層次,故本文特析爲多義而詳述之。其所論,基本符合思維活動的一般規律。這在當時,實屬難能可貴。又本節内容,尚涉及形神關係問題,文中也作出了符合唯物思想的问答。如所謂“兩精相搏謂之神”等文,説明有精方有神,神寓於精,其形神之義甚明,且經文中尚有多處論及於此,文雖不同,理則一貫。然後世有的注家,義則有悖。如唐代注經大家楊上善云:“問曰:謂之神者,未知於此精中所生?未知先有今來?答曰:案此《内經》但有神傷、神去與此神生之言。是知來者非曰始生也。及案釋教精合之時,有神氣來託,則知先有理不虚也。”這反映了在形神關係上,楊氏完全淪入客觀唯心之説,實乃憾事。類似如此重大學術論點之是與非,不可不辨而明之。

    故怵惕〔1〕思慮者,則神傷,神傷則恐懼〔2〕,流淫而不止〔3〕。因悲哀動中〔4〕者,則〔5〕竭絶而失生〔6〕喜樂者,神〔7〕憚散而不藏〔8〕。愁憂者,氣〔9〕閉塞而不行〔10〕。盛怒者,迷惑而不治〔11〕。恐懼者,蕩憚而不收〔12〕。《太素》不收作失守〔13〕。

    〔1〕怵惕 《類經》卷三第九注:“怵,恐也。惕,驚也。”《説文·心部》:“怵,恐也。”《玉篇·心部》:“惕,懼也。”此言畏懼也。又如《書·冏命》:“怵惕惟厲。”孔安國傳:“言常悚懼惟危。”

    〔2〕則神傷,神傷則恐懼 上“神傷”二字,《靈樞》互倒。《太素》無此八字。詳本篇文例,疑涉後文“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句,衍“則”下七字。

    〔3〕流淫而不止 淫,《太素》作“溢”。“不止”,原作“不正”,據明抄本、《靈樞》改。《太素》作“不固”,義勝。楊上善注:“怵惕思慮,多傷於心,神傷無守,所爲不固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流淫謂流泄淫溢,如下文所云: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時自下者是也。思慮而兼怵惕,則神傷而心怯,心怯則恐懼,恐懼則傷腎,腎傷則精不固,蓋以心腎不交,故不能收攝如此。”此言“流淫而不止”,與本篇後文言“恐懼自失”,文雖異,義則同,前後文可互証。二者皆由心傷及於腎,恐懼傷精也。故後文言“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即是本文最顯明的注釋。

    〔4〕因悲哀動中 因,《太素》無。按因疑爲“固”之誤,連上句當作“不固”。此誤作因,遂下讀,然文義不屬。“悲哀動中”,即本篇後文“肝悲哀動中則傷魂”之義。

    〔5〕則 《靈樞》、《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6〕竭絶而失生 《太素》注:“人之悲哀動中,傷於肝魂,淚竭筋絶,故生失也之。”《類經》卷三第九注:“悲則氣消,悲哀太甚則胞絡絶,故致失生。竭者絶之漸,絶則盡絶無餘矣。”按楊注雖言及於肝,然云“淚竭筋絶”,疑非是。張注言“悲則氣消”,義可從,然與“胞絡”無涉。此或言氣消太甚,肝失生氣。肝應春,主生氣也。

    〔7〕神 《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8〕憚散而不藏 憚,《太素》作“樿”。楊上善注:“喜樂志達氣散,傷於肺魄,故精不守藏也。樿,立安反,牽引也。”按楊釋“樿”義,難通。蕭延平按:“疑作撣,音彈,寒韻。《太玄經》撣繫其名,提持也。與本注音義爲近。再查日本鈔本,凡手旁多從木,如搏作榑之類,今樿字恐係撣字傳寫之誤。”《傷寒總病論·敍論》引正作“樿”。《廣雅·釋訓》:“撣援,牽引也。”可証《太素》原作“撣”。《集韻·寒韻》:“撣,持不堅也。”持不堅,鬆緩也,與憚義近。《類經》卷三第九注:“喜發於心,樂散於外,暴喜傷陽,故神氣憚散而不藏。憚,驚惕也。”張釋“憚”義,亦與喜樂之義不合。蓋憚,舒緩也。如譠謾、儃僈、誕謾、憚漫等,義並同。《廣雅·釋詁》:“譠謾……緩也。”王念孫注:“譠謾,或作儃僈。賈子勸學篇:舜僶俛而加志,我儃僈而弗省。儃僈謂怠緩也。《淮南子·修務訓》作誕謾。並字異而義同。王襃洞簫賦云:其奏歡娱,則莫作憚漫衍凱,阿那腲腇。憚漫,亦舒緩之意。”此言喜樂致氣舒緩散漫而不得歛藏也。

    〔9〕氣 《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10〕閉塞而不行 《太素》注:“愁憂氣結,傷於脾意,故閉塞不行也。”

    〔11〕迷惑而不治 治,《太素》作“理”,爲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類經》卷三第九注:“怒則氣逆,甚者必亂,故致昏迷皇惑而不治。不治,亂也。”

    〔12〕蕩憚而不收 不收,《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作“失守”,與原校《太素》同,是亦另有所本。然不收與失守,義並通。楊上善注:“右腎命門藏精氣,恐懼驚蕩,則精氣無守而精自下,故曰不收。”《類經》卷三第九注:“恐懼則神志驚散,故蕩憚而不收。”按楊注釋蕩憚非是,張注義亦欠安。蕩憚與前憚散義近,蕩憚,動散緩漫也。《左傳·莊公四年》:“余心蕩。”杜預注:“蕩,動散也。”

    〔13〕《太素》不收作失守 今本《太素》仍作“不收”。

    《素問》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1〕及食而氣逆〔2〕,故氣上〔3〕。喜則氣和志達,營衛〔4〕通利,故氣緩〔5〕。悲則心系急〔6〕,肺布葉舉〔7〕,兩焦不通〔8〕,營衛不散,熱氣在中,故氣消〔9〕。恐則精却〔10〕,却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11〕,故氣不行〔12〕。寒則腠理閉,營衛不行,故氣收〔13〕。熱則腠理開〔14〕,營衛通,汗大泄,故氣泄〔15〕。驚則心無所倚〔16〕,神無所歸〔17〕,慮無所定〔18〕,故氣亂〔19〕。勞則喘且〔20〕汗出,内外皆越〔21〕,故氣耗〔22〕。思則心有所存〔23〕,神有所止〔24〕,氣流〔25〕而不行,故氣結〔26〕。以上言九氣,其義小異大同〔27〕。

    〔1〕甚則嘔血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怒,肝志也。怒動於肝,則氣逆於上,氣逼血升,故甚則嘔血。”

    〔2〕食而氣逆 正抄本、《素問》均作“飧泄”。按此古傳本中異文,今無從考。

    〔3〕故氣上 上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此三字《太素》作“上也”,連上句,疑誤。

    〔4〕營衛 營,《素問》作“榮”,營榮二字互通。《素問》作“榮”,《靈樞》則均作“營”,義同。衛下《太素》有“行”字,疑衍。

    〔5〕緩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素問釋義》注:“九氣皆以病言,緩當爲緩散不收之意。”

    〔6〕悲則心系急 《素問經註節解》注:“心有哀戚則悲,悲雖屬肺而原於心,故悲則心系急。”《太素·經脉連環》注:“肺下懸心之系,名曰心系。”系,懸系、系連者也。《説文通訓定聲·履部》:“系,懸也。……按垂統於上而連屬於下謂之系,猶聯綴也。”

    〔7〕肺布葉舉 《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云:“悲則損於心,心系急則動於肺,肺氣繫諸經,逆故肺布而葉舉。”《素問發微》注:“《靈樞·口問篇》云:悲哀愁憂則心動。肺與心皆在鬲上,唯心系急,故肺隨系急而上布,其肺葉皆舉。”肺布葉舉,肺葉上起而展開也。《小爾雅·廣言》:“布,展也。”舉,起也。《國語·晉語五》:“舉而從之。”韋昭注:“舉,起也。”

    〔8〕兩焦不通 《素問》作“而上焦不通”。正抄本、正重抄本均作“上焦不通”。《太素》注:“中上兩焦在於心肺。”詳下句云:“營衛不散。”盖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上焦,中上兩焦不通,故營衛不散也。

    〔9〕消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10〕恐則精却 精,原作“神”,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精”。按恐傷腎,腎藏精,故當以作“精”爲是,據改。《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恐懼傷腎則傷精,故致精却,却者,退也。”

    〔11〕還則下焦脹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精却則升降不交,故上焦閉,上焦閉則氣歸於下,病爲脹滿。”

    〔12〕故氣不行 行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素問》新校正云:“詳氣不行,當作氣下行也。”按前後文例,似當作“故氣下”,與《素問》此文前“恐則氣下”之義相合,疑傳抄誤“下”爲“不”,後又以文義不通,復增“行”字所致。

    〔13〕寒則腠理閉,營衛不行,故氣收 原脱。明抄本、正抄本、正重抄本、《素問》、《太素》均有“寒則腠理閉,氣不行,故氣收矣”一段。《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氣不行作營衛不行。”詳下文“熱則腠理開,營衛通”,與“營衛不行”恰爲對文,於義爲是。今據明抄本、《素問》等補,另據新校正引本經改“氣不行”爲“營衛不行”,並參之前後文例,去“矣”字。

    〔14〕熱則腠理開 熱,《素問》作“炅”。按古當作“炅”,宋人避太宗趙炅諱改作“熱”。炅亦熱也。《素問·舉痛論》:“得炅則痛立止。”王冰注:“炅,熱也。”《太素·邪客》楊上善注同。又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德經》甲本:“靚勝炅。”今《老子》四十五章作“静勝熱”。此言得熱氣則腠理開放。腠理,爲臟腑皮膚之紋理。《儀禮·鄉飲酒禮》:“皆右體進腠。”鄭玄注:“腠,理也。”《金匱》卷上第一:“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爲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藏府之文理也。”

    〔15〕汗大泄,故氣泄 故氣泄,原脱,《太素》同,惟“汗大泄”作“故汗大洩”。明抄本、正抄本、《素問》均作“汗大泄,故氣泄矣”,今參之前後文例據補“故氣泄”三字。

    〔16〕驚則心無所倚 《太素》作“憂則心無所寄”,楊上善注:“心,神之用,人之憂也,忘於衆事,雖有心情,無所任物,故曰無所寄。”《病源·九氣候》與《太素》文稍異,義則同。按倚與寄義均通。依,依附也。《老子·五十八章》:“禍兮福之所倚。”《廣雅·釋詁》:“寄,依也。”心無所倚與下文神無歸,義當互參。

    〔17〕神無所歸 後文云:“心藏脉,脉舍神。”驚則脉氣亦亂,神無所歸宿矣。

    〔18〕慮無所定 心不能任物者,思亦不能遠慕,慮不能處物,故無所定矣。

    〔19〕亂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20〕且 正抄本、正重抄本、《素問》均作“息”,王冰注仍作“且”。《太素》作“喝”。且,亦或爲“息”之壞文。

    〔21〕内外皆越 内外,《素問》、《病源·九氣候》互倒。《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勞則腎氣傷而喘息於内,陽氣張而汗出於外,外内皆越。”越,散也。《左傳·昭公四年》:“風不越而殺。”杜預注:“越,散也。”

    〔22〕耗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23〕心有所存 心上《太素》有“身”字,疑衍。存,原作“傷”,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存”。楊上善注:“專思一事,則心氣駐一物。”按証之下文“所止”“不行”之義,作“存”是,故據改。

    〔24〕所止 明抄本、《素問》均作“所歸,正”,正字連下句,非是。

    〔25〕流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留”。按流、溜、留三字,古互通。如本卷第十三:“水下流於膀胱。”《靈樞·五癃津液别》作“留”,《太素·津液》作“溜”。此從留義。

    〔26〕結 此下明抄本、《素問》、《太素》均有“矣”字。

    〔27〕以上言九氣,其義小異大同 此十一字明抄本作正文大字。又異誤作“同”。

    肝藏血,血舍魂〔1〕。在氣爲語〔2〕,在液爲淚〔3〕。肝氣虚則恐,實則怒〔4〕。《素問》曰〔5〕:人臥血歸於肝〔6〕,肝受血而能視〔7〕,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8〕,指受血而能攝〔9〕。

    〔1〕肝藏血,血舍魂 《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鍼論》均作:“肝藏魂。”按此言肝藏血,血舍魂者,以魂舍於肝藏之血中,非言凡血處皆爲魂舍,其與“肝藏魂”文雖異,義則同。後“心藏脉,脉舍神”等,義仿此。

    〔2〕在氣爲語 《素問》作“肝爲語”。《靈樞》、《太素》均作“肝主語”。詳此文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文義近,然彼篇無此内容,疑士安自補,或《甲乙》别有所本。後心、脾、肺、腎條同此例,不復出。王冰注:“象木枝條而形支别,語宣委曲,故出於肝。”馬蒔、吴崑、張介賓俱本於此。《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肝氣欲達則爲語。《診要經終篇》曰:春刺冬分,邪氣著藏,病不愈,又且欲言語。”《素問直解》注:“語,多言也。”按王注“象木枝條”説,雖近乎迂,然義亦可從。蓋木欲泄其餘氣,則多發枝條,病欲舒其肝氣,恒多喋喋而語。是爲肝主語也。

    〔3〕在液爲淚 《素問》作“肝爲淚”。《靈樞》作“肝主泣”。《太素》作“肝主淚”。詳此文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文義近,然彼篇無此内容,或《甲乙》别有所本。後心、脾、肺、腎條同此例,不復出。泣亦淚。《廣稚·釋言》:“泣,淚也。”

    〔4〕肝氣虚則恐,實則怒 《太素》注:“腎爲水藏,主於恐懼。肝爲木藏,主怒也。水以生木,故肝子虚者,腎母乘之,故肝虚恐也。”又本經卷六第三云:“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與此義同。

    〔5〕《素問》曰 此文及以下三十字,明抄本在本段上文“肝藏血”前。

    〔6〕人臥血歸於肝 《素問》王冰注:“肝藏血,心行之,人動則血運於諸經,人静則血歸於肝藏,何者?肝主血海故也。”

    〔7〕肝受血而能視 肝,《宣明論方·婦人門·總論》引《素問》作“目”,律之此後諸文,於義爲順,然守真引文尚有“耳得血而能聽”、“藏得血而能液”等,顯非《素問》原文,故疑此“目”字,系守真自增。詳此不言目而言肝者,目爲肝之竅,亦互文見義也。受血者,得血也。《廣雅·釋詁三》:“受,得也。”

    〔8〕握 此下明抄本有“音幄”二小字音注。

    〔9〕攝 《太素》作“捕”。攝,執持也。《國語·晉語四》:“乃能攝固。”韋昭注:“攝,持也。”《説文·手部》:“捕,取也。”是捕與攝並通。

    心藏脉,脉舍神。在氣爲噫〔1〕,在液爲汗。心氣虚則悲,實則笑不休〔2〕。噫音作噯〔3〕。

    〔1〕噫 原作“吞”,據《素問》、《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噫,乙戒反,飽滿出氣也。”楊注本於《説文》、《説文·口部》:“噫,飽出息也。”此飽食出氣之噫,與後出之“噯”字音義並同。如《素問·診要經終論》云:“太陰終者,善噫善嘔。”《靈樞·口問》云:“寒氣客於胃,厥逆從下上散,復出於胃,故爲噫。”此所言噫,皆爲噯意。心之为噫,當讀意,歎聲也。《莊子·大宗師》:“許由曰:噫!”郭象注:“噫,歎聲也。”《論語·先進》:“噫!天喪予。”何晏集解:“包曰:噫,痛傷之聲。”又《論語·子張》:“噫!言游過矣。”何晏集解:“噫,心不平之聲也。”凡此皆傷於心而發之聲也。《素問·刺禁論》曰:“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爲噫。”《素問·痺論》曰:“心痺者,嗌乾善噫。”是皆噫出於心也。

    〔2〕心氣虚則悲,實則笑不休 悲下原有“憂”字,據《靈樞》、《太素》删。楊上善注:“肝爲木藏,主悲哀也。心爲火藏,主於笑也。木以生火,故火子虚者,木母乘之,故心虚悲者也。”又本經卷六第三云:“神有餘則笑不休,不足則悲。”與此義同。

    〔3〕噫音作噯 原在後文脾“涇溲不利”下,因“噫”字改作心病,故將四字移此。

    脾藏營,營舍意。在氣爲吞〔1〕,在液爲涎〔2〕。脾氣虚則四肢不用,五藏不安〔3〕,實則腹脹,涇溲不利〔4〕。

    〔1〕吞 原作“噫”,據《素問》、《靈樞》、《太素》改。《素問》王冰注:“象土包容,物歸於内,翕如皆受,故爲吞也。”馬蒔、吴崑、張介賓皆從此義。《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脾氣病而不能灌溉於四藏,則津液反溢於脾竅之口,故爲吞嚥之證。”《素問識》:“簡按:據志註,吞即吞酸酢吞之謂。……高云:吞,舌本不和也。未知何據。”《素問考注》注:“案吞即涒假字。《説文》:涒,食已而復吐之,從水,君聲。是爲吐食之字,與含吞字相異,蓋以其音同借用之耳。”按舊注解如字,或作吞酸釋者,似未爲允,《素問考註》解,可從。

    〔2〕涎 《素問》王冰注:“溢於唇口也。”《素問吴註》注:“涎出於口,脾之竅也。”《説文·部》:“,慕欲口液也。”《玉篇·部》:“,亦作涎。”

    〔3〕脾氣虚則四肢不用,五藏不安 肢,《太素》作“支”。按支、肢古今字,經文多混用。五藏不安,本經卷六第三無,且與心、肝、肺三臟體例不一,疑衍。楊上善注:“脾主水穀,藏府之主,虚則陽府四支不用,陰藏不安。”

    〔4〕實則腹脹,涇溲不利 《太素》無“腹”字,“涇”作“經”。楊上善注:“實則脹滿及女子月經並大小便不利。”《素問·調經論》亦作“涇溲”。王冰注:“涇,大便。溲,小便也。”按涇溲不利,楊、王之解均非。詳經、涇二字,始文爲“巠”,如金文大克鼎、毛公鼎之“經”字,均作“巠”。而經、涇二字,古文亦通。如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横家書》“經陽君”,今《戰國策·燕策十三》作“涇陽君”。是本文原當作“巠”,後人傳抄,遂有經、涇之異。《説文·巛部》:“巠,水也,從川在一下。一,地也。”是巠之本義爲水脉也。《素問·脉要精微論》云:“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太素·雜診》注:“水泉,小便也。”可証巠爲小脉,亦小便也。故涇溲不利,即小便不利。

    肺藏氣,氣舍魄。在氣爲欬〔1〕,在液爲涕〔2〕。肺氣虚則息利少氣〔3〕,實則喘喝胸憑《九墟》作盈。仰息〔4〕。

    〔1〕欬 明抄本誤作“刻”,此下有“音凱,又音咳”五小字音注。

    〔2〕涕 《太素》注:“肺通於鼻,鼻中之液,謂之涕也。”按涕又爲目液,本經肝之液爲淚,淚爲目液,故涕爲鼻液也。

    〔3〕肺氣虚則息利少氣 息利,原作“鼻息不利”,《靈樞》作“鼻塞不利”。《太素》、本經卷六第三、《太素·藏府氣液》均作“息利”。按鼻息不利或鼻塞不利,氣實也。此肺氣虚,故據改。息利少氣者,呼吸通利氣短少也。

    〔4〕實則喘喝胸憑仰息 喝,此下明抄本有“音褐”二小字音注。憑,《靈樞》作“盈”,與原校同,疑係避漢惠帝劉盈諱改字。《太素》注:“實則胸滿息難也。”《廣雅·釋詁》:“憑,滿也。”又本經卷六第三云“氣有餘則喘欬上氣。”與此義同。

    腎藏精,精舍志〔1〕。在氣爲欠〔2〕,在液爲唾〔3〕。腎氣虚則厥,實則脹,五藏不安〔4〕。必審察〔5〕五藏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虚實,而謹〔6〕調之。

    〔1〕志 原作“氣”,據《靈樞》、《太素》改。

    〔2〕在氣爲欠 《素問》作“爲欠爲嚏”。《靈樞》、《太素》均曰“腎主欠”,義同本經。《説文·欠部》:“欠,張口氣悟也。”段玉裁注:“《通俗文》曰:張口運氣謂之欠……欠,古有此語,今俗曰呵欠。”按語與牾通。欠之義,詳見本經卷十二第一。

    〔3〕唾 《素問》王冰注:“生於牙齒也。”《素問吴註》注:“唾出於泉二竅,二竅挾舌本,少陰腎脉循喉嚨,挾舌本,故唾爲腎液。”《黄庭内景經·雲宅章》云:“舌下玄膺生死岸。”李一元注:“舌主心生下有玄膺之竅,以生津液,而通乎膀胱。”《黄庭外景經·上部》:“玄膺氣管受精府,急固子精以自持。”李一元注:“蓋舌竅名玄膺,二出氣爲氣之管;二出液,液通膀胱與腎。受精之府相通,急固子精,在於自持。”此爲道家之説,與醫家義不盡相同。

    〔4〕腎氣虚則厥,實則脹,五藏不安 本經卷六第三云:“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無“五藏不安”四字。詳此四字與肝、心、肺三藏體例亦不一,疑衍。《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腎爲生氣之原,故虚則手足厥冷。腎者,胃之關也。故實則關門不利而爲脹矣。”

    〔5〕察 《靈樞》無。

    〔6〕而謹 《靈樞》作“謹而”。

    肝〔1〕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其精不守〔2〕,一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人〔3〕。令人陰縮而筋攣〔4〕,兩脇肋骨不舉〔5〕。毛悴色夭,死于秋〔6〕。

    《素問》曰:肝在聲爲呼〔7〕,在變動爲握〔8〕,在志爲怒,怒傷肝。《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肝則憂〔9〕。

    解曰〔10〕:肝虚則恐,實則怒。怒而不已,亦生憂矣。肝之與腎,脾之與肝〔11〕,互相成也。脾者土也,四藏皆受成焉。故恐發於肝而成於腎,憂〔12〕發於脾而成於肝。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13〕也。腎藏精,故恐同其怒,怒同其恐。一過其節則〔14〕二藏俱傷〔15〕。經言若錯,其歸一也〔16〕。

    〔1〕肝 此下原有“氣”字,與後心、脾、肺、腎文不合,據《靈樞》、《太素》删。

    〔2〕狂妄,其精不守 《靈樞》作“狂妄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太素》作“狂妄不精,不敢正當人”,楊上善注:“魂既傷已,肝腎亦傷,故狂及妄不精,不敢正當人。”《脈經》卷三第一同《太素》,校云:“不精,不敢正當人,一作其精不守。”《千金》卷十一第一同本經,校云:“一作狂妄不精,不敢正當人。”詳以上諸書載,古經早有不同傳文,今已難考。據狂妄及校文“不敢正當人”義,其精不守者,其神不守也。精,神也。《靈樞·平人絶穀》云:“神者,水穀之精氣也。”《文選·宋玉·神女賦》:“精交接以來往兮。”李善注:“精,神也。”

    〔3〕一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人 原作“一本作不精,不精則不正當”。明抄本作“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中”。均有誤,據《太素》及《千金》卷十一第一校文改。

    〔4〕令人陰縮而筋攣 令人陰三字,《太素》無,疑脱。楊上善注:“肝足厥陰脉環陰噐,故魂肝傷宗筋縮也。肝又主諸筋,故攣也。”

    〔5〕兩脇肋骨不舉 肋,《靈樞》、《太素》均無。不舉,《太素》作“舉”。《千金》卷十一第一亦作“舉”,校云:“一作不舉。”今從本經。此言兩脇肋之骨,不能舉動也。《廣韻·魚韻》:“舉,動也。”

    〔6〕毛悴色夭,死于秋 悴下明抄本有“音卒”二小字音注。《類經》卷三第九注:“毛悴者,皮毛憔悴也。下文準此。”又云:“肝色之夭者,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也。木衰畏金,故死於秋。”

    〔7〕在聲爲呼 《素問》王冰注:“呼謂叫呼,亦謂之嘯。”《素問識》:“簡案王云:亦謂之嘯。蓋嘯,蹙口而出聲也。唐孫廣有嘯旨之書,恐與叫呼不同。”按丹波氏言嘯,其義一也。另亦有嘯呼之義。《楚辭·招魂》:“永嘯呼些。”王逸注:“故長嘯大呼以招君也。夫嘯者陰也,呼者陽也。陽主魂,陰主魄,故必嘯呼以感之也。”

    〔8〕在變動爲握 《素問》王冰注:“握所以牽就也。”新校正引楊上善云:“握、憂、噦、欬、慄五者,改志而有名曰變動也。“按五臟之變動,肝爲握,心爲憂,脾爲噦,肺爲欬,腎爲慄。其中或言形,或言情,或言聲,所在非類,義難解,今存疑。

    〔9〕精氣并於肝則憂 《太素》注:“精謂命門所藏精也,五藏之所生也。五藏有所不足,不足之藏虚而病也。五精有餘,所并之藏,亦實而病也。命門通名爲腎,肝之母也,母實并子,故爲憂也。”《素問》王冰注:“脾虚而肝氣并之則爲憂。”《素問發微》注:“此言五藏既虚,故精氣并之,則志不能禁也。……肝虚而餘藏精氣并之則善憂。《陰陽應象大論》曰怒,而兹曰憂者,以肺氣得以乘之也。”《素問吴註》注:“五精,五藏之精氣也。并,合而入之也。五藏精氣各藏其藏則不病,若合而并於一藏,則邪氣實之,各顯其志。心則喜,肺則悲,肝則憂,脾則畏,腎則恐也。言由本藏之虛,故他藏乘其虚而并入之。”《類經》卷十五第二十五注:“并,聚也。精氣,五藏各有所藏也。”《素問直解》注:“藏虚而精氣并之也。精者陰精,氣者陽氣。”《素問識》:“簡按精氣,乃水穀之精氣,不必分陰陽矣。”按本文及此後諸臟之并,諸家説解不一。詳精氣,言水穀之精氣者,言其所由。言五臟之精氣者,言其所藏。似異而同。并,訓合訓聚固可,然不若偏斜相就之義勝。《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凡居材,大與小無并。”鄭玄注:“并,偏邪相就也。”邪同斜。偏斜者,不等也。此後《素問》云:“是謂五并,虚而相并者也。”凡言虚則有實,是亦不等,故偏斜相就也。至其發病,姑引諸注供參,並可參前文言神志諸病。

    〔10〕解曰 此以下至“二藏俱傷”共八十七字,與後文心下“解曰”一段同體,該文《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謂“皇甫士安云”,然綜觀全書,似此大段明言“解曰”之解文,唯此兩段而已,加之後文又有“楊上善云”等等,疑非士安自語,若係士安自解,豈一書之中,只此二者可解。奈湏恒德云:“下文有引楊上善者,以知非士安之筆,然亦在林億之前。”是則此文,或已久矣,今一仍其舊。

    〔11〕肝 原作“肺”,詳下文不涉於肺,更無脾肺相關之論,是乃肝之誤,故改。

    〔12〕憂 原作“愛”,正抄本作“憂”,小島尚真云:“據前文愛當作憂。”今據改。

    〔13〕膽者中精之府 詳見本卷第三注。

    〔14〕則 明抄本作“亦”。

    〔15〕二藏俱傷 言肝之與腎或脾之與肝二臟俱傷也。

    〔16〕經言若錯,其歸一也 原作大字。正抄本、正重抄本均無此八字。小島尚真云:“按經以下恐宋臣校語。”又本篇後文心“解曰”下“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十一字,與本文義同,然《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此解文時亦無此十一字,可知原非本經正文,故改作小字注文。

    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1〕、破音窘。脱肉〔2〕。毛悴色夭,死於冬〔3〕。

    《素問》曰:心在聲爲笑〔4〕,在變動爲憂〔5〕,在志爲喜,喜傷心。《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心則喜〔6〕。

    或言心與肺脾二經有錯,何謂也?解曰:心虚則悲,悲則憂。心實則笑,笑則喜矣〔7〕,心〔8〕之與肺,脾之與心,亦〔9〕互相成也。故喜發〔10〕於心而成於肺,思發於脾而成於心〔11〕。一過其節,則二藏俱傷〔12〕。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13〕。又〔14〕楊上善云: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於秋,憂爲正也。心主於夏〔15〕,變而生憂也〔16〕。

    〔1〕恐懼自失 此言神傷而及於腎,恐能傷腎,故腎精自失,即失精也。

    〔2〕破脱肉 《玉篇·肉部》:“,腹中脂也。”《廣韻·寒韻》:“,腸中脂也。”《素問·玉機真藏論》“脱肉破”王冰注:“者,肉之標,脾主肉。……謂肘膝後肉如塊者。”《類經》卷六第二十七注:“,劬允切,筋肉結聚之處也。”按本指腹中或腸中脂,此引申大塊肌肉隆起處。王注言肘膝後者,特舉其顯者而言。此言肉損壞脱失也。《廣雅·釋詁一》:“破,壞也。”

    〔3〕毛悴色夭,死於冬 《類經》卷三第九注:“色夭者,心之色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也。火衰畏水,故死於冬。”

    〔4〕在聲爲笑 笑,明抄本作“咲”。《集韻·笑韻》:“笑,古作咲。”《漢書·外戚傳下·許皇后》:“旅人先咲後號咷。”顔師古注:“咲,古笑字也。”按心之志爲喜,故在聲爲笑也。

    〔5〕在變動爲憂 詳見下文引楊上善注及本篇後文“脾愁憂不解則傷意”引《太素》注。

    〔6〕精氣并於心則喜 《太素》注:“心爲火也,精爲水也。水剋於火,遂壞爲喜。”

    〔7〕矣 原脱,據明抄本、《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補。

    〔8〕心 此前《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有“夫”字。

    〔9〕亦 《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無。

    〔10〕發 原作“變”,《素問·調經論》引作“發”。按喜爲心志,不當言變。此與下文“思發於脾”義同,故據改。

    〔11〕思發於脾而成於心 義指思慮傷心之神。

    〔12〕解曰:心虚則悲……則二藏俱傷 《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本文謂“皇甫士安云”。按此與前肝“解曰”文同體。詳見前注。

    〔13〕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 原作大字。正抄本、正重抄本及《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均無此十一字,可知此十一字原非本經正文,今改作小字注文。

    〔14〕又 明抄本無。

    〔15〕夏 原作“憂”。按此與上文“肺主於秋”義同,故作“憂”非是。今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及調經論新校正引改。

    〔16〕又楊上善云……變而生憂也 此三十八字原作大字。詳此或係楊氏對《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在變動爲憂”之解文。今此《太素》已缺,故無所考。上善,唐人,其語豈得爲士安引用,故其爲後人增無疑。觀其起語用“又”字,或與上文“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同出一人手筆。今並改作小字注文。

    脾愁憂不解則傷意〔1〕,意傷則悶亂〔2〕,四肢不舉〔3〕,毛悴色夭,死于春〔4〕。

    《素問》曰:脾在聲爲歌〔5〕,在變動爲噦〔6〕,在志爲思,思傷脾。《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脾則畏〔7〕。

    〔1〕脾愁憂不解則傷意 愁下明抄本有“一作忘”三字校文。憂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楊上善注:“問曰:脾主愁憂。又云精氣并於肝則憂,即肝爲憂也。《素問》云心在變動爲憂,即心爲憂也。肺在志爲憂,即肺爲憂。其義何也?答曰:脾爲四藏之本,意主愁憂。故心在變動爲憂,即意之憂也。或在肺志爲憂,亦意之憂也。若在腎志爲憂,亦是意之憂也。故愁憂所在,皆屬脾也。”

    〔2〕意傷則悶亂 悶,《靈樞》、《太素》均作“悗”。按悶、悗經文多混用,義同。《靈樞·五亂》:“是謂大悗。”《太素·營衛氣行》同,楊上善注:“悗,音悶。”《靈樞·陰陽清濁》音釋:“悗,音悶。”《素問·風論》:“閉則熱而悶。”本經卷十第二上同,《太素·諸風數類》作“悗”。楊上善注:“肺來乘脾,故憂愁不已傷意,發狂悶亂。”《類經》卷三第九注:“憂本肺之志,而亦傷脾者,母子氣通也。憂則脾氣不舒,不舒則不能運行,故悗悶而亂。”二注言肺來乘脾則同,然楊氏言“發狂”,似不合經義。

    〔3〕四肢不舉 四肢起動不便。舉,起也,動也。

    〔4〕毛悴色夭,死于春 《類經》卷三第九注:“脾色之夭者,黄欲如羅裹雄黄,不欲如土也。土衰畏木,故死於春。”

    〔5〕在聲爲歌 《素問》王冰注:“歌,嘆聲也。”《類經》卷三第三注:“得意則歌,脾之聲也。”按王注“嘆聲”,似難爲訓,義亦不合,非是。

    〔6〕在變動爲噦 《素問》王冰注:“噦謂噦噫,胃寒所生。”新校正云:“詳王謂噦爲噦噫。”噫非噦也。按楊上善云:“噦,氣逆也。”《類經》卷三第三注:“噦,於決切,呃逆也。”按王注本於《靈樞·口問》噫説,以噦爲噫,非是。《説文·口部》:“噦,氣牾也。”氣牾,即氣逆也,呃逆,後世名。

    〔7〕精氣并於脾則畏 畏,原作“饑”,明抄本作“飢”,原校云:“一作畏。”《素問》、《太素》均作“畏”,王冰注:“一經云:飢也。”是作饑或飢、作畏,經文古傳本自不相同,然據餘臟心曰喜、肺曰悲、肝曰憂、腎曰恐諸義,皆言情志,此當作“畏”義勝,今從改,並删原校。楊上善注:“脾爲土也,水并於土,被剋生畏。”

    肺喜樂無極則傷魄〔1〕,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2〕,皮革焦〔3〕。毛悴色夭,死于夏〔4〕。

    《素問》曰:肺在聲爲哭〔5〕,在變動爲欬〔6〕,在志爲憂,憂傷肺。《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肺則悲〔7〕。

    〔1〕肺喜樂無極則傷魄 無,原作“樂”,《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無”。本經涉上而誤,今據改。楊上善注:“喜樂,心喜乘肺無極,傷魄也。”無極,不已也。《廣雅·釋詁》:“極,已也。”

    〔2〕意不存人 存下原有“其”字,《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其字無義,據删。意不存人,即意中不存故念,前文云“意之所存謂之志”,意不存人,即不認舊識。

    〔3〕皮革焦 皮膚憔悴也。皮革,皮膚也。《靈樞·逆順肥瘦》:“膚革堅固。”本經卷五第六作“皮膚堅固”。《管子·水地》:“肝生革。”房玄齡注:“革,皮也。”焦與憔通。如憔悴,《漢書·敍傳》作“焦悴”。《淮南子·説林訓》作“憔悴”。《素問·上古天真論》“面始焦”、“面皆焦”,義同此。《類經》卷三第九注:“五藏之傷,無不毛悴,而此獨云皮革焦者,以皮毛爲肺之合,而更甚於他也。”

    〔4〕毛悴色夭,死于夏 《類經》卷三第九注:“肺色之夭者,白欲如鵞羽,不欲如鹽也。金衰畏火,故死於夏。”

    〔5〕在聲爲哭 悲哀傷肺,其聲爲哭,故在聲爲哭。

    〔6〕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凱,又咳”四小字音注。

    〔7〕精氣并於肺則悲 《太素》注:“肺爲金也,水子并母,故有悲憐。”按水之子肝木,水之母肺金。此水之子肝木并於水之母肺金也。

    腎盛怒未止則傷志〔1〕,志傷則喜〔2〕忘其前言,腰脊〔3〕不可俛仰〔4〕。毛悴色夭,死于季夏〔5〕。

    《素問》曰:腎在聲爲呻〔6〕,在變動爲慄〔7〕,在志爲恐,恐〔8〕傷腎。《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腎則恐〔9〕,故〔10〕恐懼而不解〔11〕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12〕,精時自下〔13〕。

    是故五藏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陰虚〔14〕,陰虚則無氣,無氣則死矣〔15〕。是故用鍼者,觀察〔16〕病人之態〔17〕,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18〕,五者〔19〕已〔20〕傷,鍼不可治〔21〕也。

    〔1〕腎盛怒未止則傷志 怒下《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五均有“而”字。未,明抄本誤作“末”,正抄本、嘉靖本、存存軒本、《靈樞》、《太素》、《脈經》、《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不”,義同。楊上善注:“肝來乘腎,故不已,傷志也。”

    〔2〕喜 《太素》、《脈經》卷三第五、《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善”。

    〔3〕脊 此下《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有“痛”字。

    〔4〕不可俛仰 《靈樞》、《太素》均作“不可以俛仰”。《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不可以俛仰屈伸”。詳本經卷九第八腰痛曾數言俛仰,無屈伸二字。疑屈伸或爲俛仰之釋文。

    〔5〕毛悴色夭,死于季夏 《類經》卷三第九注:“腎色之夭者,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也。水衰畏土,故死於季夏。”季夏,夏之末也。季,末也。《國語·晉語一》:“雖當三季之王。”韋昭注:“季,末也。”脾治於四季之中,位在時之中央,故季夏爲脾之時。

    〔6〕在聲爲呻 《類經》卷三第五注:“氣鬱則呻吟,腎之聲也。”《説文·口部》:“呻,吟也。”段玉裁注:“呻者吟之舒,吟者呻之急,渾言之則不别也。”又《説文:心部》:“恫,痛也……一曰呻吟也。”是呻亦痛苦之聲也。

    〔7〕在變動爲慄 《素問》王冰注:“慄謂戰慄,甚寒大恐而悉有之。”

    〔8〕恐,恐 原作“怒,怒”,前文言怒爲肝志,故此非,據《素問》、《千金》卷十九第一改。

    〔9〕精氣并於腎則恐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五注:“氣并於腎而乘心之虚,則爲恐。”

    〔10〕故 《靈樞》、《太素》均無。

    〔11〕解 原作“改”,原校云:“一作解。”明抄本誤作“敢”。《靈樞》、《太素》均作“解”。今從原校等改,並删原校。

    〔12〕精傷則骨痠痿厥 《太素》注:“精爲骨髓之液,故精傷則骨痠痛及骨痿也。”

    〔13〕下 此下明抄本有“則病精”三字,疑衍。

    〔14〕傷則失守陰虚 失守,《太素》二字互倒。守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楊上善注:“五藏之神不可傷也,傷五神者,則神去無守,藏守失也。六府爲陽,五藏爲陰,藏無神守,故陰虚也。”

    〔15〕陰虚則無氣,無氣則死矣 《類經》卷三第九注:“此總結上文而言五藏各有其精,傷之則陰虚,以五藏之精皆陰也。陰虚則無氣,以精能化氣,氣聚則生,氣散則死。”按上文楊上善注言“傷五神者”,以五臟主藏神,本文張注言傷五臟精者,以五臟主藏精,文雖不同,亦互相發明也。

    〔16〕觀察 《靈樞》、《太素》互倒。

    〔17〕態 《太素》作“能”,能同態。《史記·司馬相如傳》:“君子之能。”《漢書·司馬相如傳》作“態”。

    〔18〕意 氣勢也。如曹操《讓縣自明本志令》:“多兵意盛。”此指情勢。

    〔19〕者 《太素》作“藏”。

    〔20〕已 《靈樞》作“以”。《經傳釋詞》卷一:“已,或作以。鄭注《禮記·檀弓》:以與已字本同。”

    〔21〕治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之”字。

    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是謂五變也”,見《靈樞·順氣一日分爲四時》、《太素·變輸》。自“人逆春氣”至“不治已病治未病”,見《素問·四氣調神大論》。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人有五藏,藏有五變,變有五腧”的問題,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五臟應色、時、日、音、味等五變與鍼刺的關係;以經合原以應三十六腧之數;人逆四時之氣所致病變,並提出了“治未病”的重要論點。

    黄帝問〔1〕曰:五藏五腧〔2〕,願聞其數〔3〕。岐伯對〔4〕曰:人有五藏,藏有五變〔5〕,變〔6〕有五腧,故五五二十五腧〔7〕,以應五時〔8〕。

    肝爲牡藏〔9〕,其色青〔10〕,其時春〔11〕,其日甲乙〔12〕,其音角〔13〕,其味酸〔14〕。《素問》曰:肝在味爲辛。於經義爲未通〔15〕。

    心爲牡藏〔16〕,其色赤,其時夏,其日丙丁,其音徵,其味苦。《素問》曰:心在味爲鹹。於經義爲未通〔17〕。

    脾爲牝藏〔18〕,其色白,其時長夏〔19〕,其日戊己,其音宫,其味甘。

    肺爲牝藏〔20〕,其色白,其時秋,其日庚辛,其音商,其味辛。《素問》曰:肺在味爲苦。於經義爲未通〔21〕。

    腎爲牝藏〔22〕,其色黑,其時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鹹。是謂〔23〕五變。

    〔1〕問 《靈樞》、《太素》均無。

    〔2〕五藏五腧 《靈樞》、《太素》均作“余聞刺有五變,以主五輸”。腧,明抄本亦作“輸”。按“腧”,此後《靈樞》、《太素》均作“輸”,本經中腧、輸混用。字亦作“俞”,如卷三第二十四云:“五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府六俞,六六三十六俞。”俞、輸、腧三字,音義皆同。《説文·舟部》:“俞、空中木爲舟。”段玉裁注:“《淮南·汜論訓》:古者爲窬木方版以爲舟航。高云:窬,空也……按窬同俞。”《説文通訓定聲·需部》:“俞……轉注:《靈樞·經脉》之所注曰俞。《素問·奇病論》:治之以膽募俞。注:背脊曰俞。按皆中空之義。”是則俞本中空之義,故孔穴得名之曰俞。作腧者,後出區别字,加肉旁以示人體空穴之專名。作輸者,以其爲氣血轉輸之處也。五臟五腧者,指五臟經脉在肘膝關節以下之井、滎、腧、經、合五穴。

    〔3〕數 理數。《老子·五章》:“多言數窮。”河上公注:“數,理數也。”此指下文所謂“藏有五變,變有五腧”等基本概念。

    〔4〕對 《靈樞》、《太素》均無。

    〔5〕藏有五變 藏上《靈樞》有“五”字。《太素》、《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同此文。此指後文五藏之通應於色、時、日、音、味者也。《廣韻·綫韻》:“變,化也、通也。”是變者通,通而應之也。

    〔6〕變 此前《靈樞》有“五”字。

    〔7〕五五二十五腧 每臟各有井、滎、腧、經、合五腧,五而五之,計二十五腧。

    〔8〕五時 春、夏、長夏、秋、冬也。此以合五行五臟之時位,有長夏一時,故稱五時。

    〔9〕肝爲牡藏 《素問·金匱真言論》:“腹爲陰,陰中之陽,肝也。”王冰注:“肝爲陽藏,位處中焦,以陽居陰,故爲陰中之陽也。《靈樞經》曰:肝爲牡藏。牡,陽也。”牡與牝相對,《説文·牛部》:“牡,畜父也。”又“牝,畜母也。”是本指畜類之雄雌兩性,此引申爲陰陽兩性。

    〔10〕其色青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在藏爲肝,在色爲蒼。”《素問·五運行大論》亦云“其色爲蒼”。王冰注謂“薄青之色”。又《素問·金匱真言論》云:“東方青色,入通於肝。”《素問·五藏生成》云:“青當肝。”《廣雅·釋噐》:“蒼,青也。”是蒼即青也。王氏言“薄青”者,似未當。此言青色之應於肝也。後心、脾、肺、腎,義仿此。

    〔11〕其時春 《素問·六節藏象論》云:“肝者……通於春氣。”又以春應東方,《素問·金匱真言論》及《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均謂東方應於肝,即寓肝在時爲春之意,後心、脾、肺、腎,義仿此。

    〔12〕其日甲乙 甲乙與後文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爲十天干名,古代以之計方位及時位。方位者,東、南、中央、西、北也。時位者,年、月、日也。以方位言,東方爲甲乙,在五行爲木,五臟肝以應之;南方爲丙丁,在五行爲火,五臟心以應之;中央(在時則當西南方季夏之位)爲戊己,在五行爲土,五臟脾以應之;西方爲庚辛,在五行爲金,五臟肺以應之,北方壬癸,在五行爲水,五臟腎以應之。此言計日者,五臟各應於五方之干,即肝甲日與乙日,心丙日與丁日,脾戊日與己日,肺庚日與辛日,腎壬日與癸日也。《素問·藏氣法時論》云:“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與本文義亦同。後心、脾、肺、腎,義仿此。

    〔13〕其音角 角與後文徵(zhǐ止)、宫、商、羽,爲我國古代五聲音階之名稱。《説文·音部》:“音,聲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宫商角徵羽,聲也。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禮記·樂記》:“聲成文,謂之音。”又《史記·樂書》:“變成方,謂之音。”裴駰集解引鄭玄曰:“方,猶文章。”是此所謂音,非指單聲,即五聲之成文者,然名之曰宫商角徵羽者,寓調名之義。由於音之起,由心感物而動,故其應於五臟也,肝音角、心音徵、脾音宫、肺音商、腎音羽也。

    〔14〕其味酸 《素問·金匱真言論》:“東方青色……其味酸。”《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東方生風……在味爲酸。”義皆同。酸與後文苦、甘、辛、鹹,合稱五味,味各有所歸,故應五臟。《素問·六節藏象論》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五氣者,五臟之氣也。《靈樞·五味》曰:“胃者,五藏六府之海也,水穀皆入於胃,五藏六府皆禀氣於味,五味各走其所喜。穀味酸,先走肝;穀味苦,先走心;穀味甘,先走脾;穀味辛,先走肺;穀味鹹,先走腎。”此正言五味之所以走五臟也。《書經·洪範》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此言五行之所以爲五味,與本經言五味歸五臟説,亦正合。後心、脾、肺、腎,義仿此。

    〔15〕《素問》曰:肝在味爲辛。於經義爲未通 此十四字,明抄本作大字正文。據文義,顯係後人注文,故仍從此本。“肝在味爲辛”,詳察今《素問》中無此義,疑所謂“《素問》曰”,或有誤。

    〔16〕心爲牡藏 《素問·金匱真言論》:“背爲陽,陽中之陽心也。”王冰注:“心爲陽藏,位處上焦,以陽居陽,故爲陽中之陽也。《靈樞經》曰:心爲牡藏。牡,陽也。”

    〔17〕《素問》曰:心在味爲鹹。於經義爲未通 未,明抄本作“不”,諸文均作大字。今從此本,仍依其舊。“心在味爲鹹”,不僅今《素問》中無此文,即文史諸古籍如《禮記·月令》等言五臟與五味相應者,亦無此義,疑有誤。

    〔18〕脾爲牝藏 牝,原作“牡”,據正抄本、正重抄本、《靈樞》、《太素》、《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改。《素問·金匱真言論》:“腹爲陰,陰中之至陰脾也。”王冰注:“脾爲陰藏,位處中焦,以太陰居陰,故爲陰中之至陰也。《靈樞經》曰,脾爲牝藏。牝,陰也。”

    〔19〕長夏 《素問·六節藏象論》:“春勝長夏。”王冰注:“所謂長夏者,六月也。土生於火,長在夏中,既長而王,故云長夏也。”又《素問·藏氣法時論》:“脾主長夏。”王冰注:“長夏,謂六月也。夏爲土母,生長於中,以長而治,故云長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脾王四季,六月是火王之處,蓋以脾主中央,六月是十二月之中,一年之半,故脾王六月也。”按長夏,亦稱季夏。《靈樞·五音五味》:“上宫與大宫同……藏脾,色黄,味甘,時季夏。”六月當夏之末,故名季夏。季,末也。《國語·晉語一》:“雖當三季之王。”韋昭注:“季,末也。”

    〔20〕肺爲牝藏 《素問·金匱真言論》:“背爲陽,陽中之陰肺也。”王冰注:“肺爲陰藏,位處上焦,以陰居陽,故謂陽中之陰也。《靈樞經》曰:肺爲牝藏。牝,陰也。”

    〔21〕《素問》曰:肺在味爲苦。於經義爲未通 未,明抄本作“不”,諸文均作大字,今從此本,仍依其舊。肺在味爲苦,今《素問》中無此文,疑有誤。

    〔22〕腎爲牝藏 《素問·金匱真言論》:“腹爲陰,陰中之陰腎也。”王冰注:“腎爲陰藏,位處下焦,以陰居陰,故爲陰中之陰。《靈樞經》曰:肺爲牝藏。牝,陰也。”

    〔23〕謂 《靈樞》作“爲”。爲與謂通。《墨子·公輪》:“宋所爲無雉兔狐狸者也。”孫詒讓閒詁:“爲,《宋策》作謂。字通。”

    按:

    宫、商、角、徵、羽五音之所以與五臟相應,文史諸古籍中亦多有論述。如《史記·樂書》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張守節正義引崔靈恩云:“緣五聲各自相應,不足爲樂,故變使雜,令聲音諧和也。”又引皇侃云:“單聲不足,故變五聲,使交錯成文,乃謂爲音也。”《史記》又云:“故音樂者,所以動盪血脉,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故宫動脾而和正聖,商動肺而和正義,角動肝而和正仁,徵動心而和正體,羽動腎而和正智。”其所言五音動五臟之應,與《内經》亦同。又唐代徐景安《樂書》引劉歆説,對五音之性能,亦作過具體描述。從而説明,不同樂音,具有不同調性,不同調性可以反映不同情感,故可發生不同影嚮。此五音之所以配五臟之義也。然此所謂五音,據《史記》“變成方,謂之音”、《漢書》“聲成文,謂之音”及皇侃所謂“單聲不足”等説,非指單聲,當含調式之義。也就是説,聲必成文,方能感物動情。詳乎此,《内經》五音配五臟之義,不難明矣。

    五臟與五味之對應,本篇校文所謂“《素問》曰”云云,不僅今《内經》中不見此文此義,且亦有悖於醫理。詳諸文史古籍中有關於此者,則與校文義近。如《禮記·月令》言春味酸,祭先脾;夏味苦,祭先肺,中央《季夏》味甘,祭先心;秋味辛,祭先肝;冬味鹹,祭先腎。唐代孔穎達正義云:“所以春位當脾者,牲立南首,肺祭在前而當夏也,腎最在後而當冬也。從冬稍前而當春,從腎稍前而當脾,故春位當脾。從肺稍却而當心,故中央主心。從心稍却而當肝,故秋位主肝。此等直據牲之五藏所在而當春夏秋冬之位耳。若其五行所生主五藏則不然也。”又引鄭玄説云:“月令祭四時之位,及其五藏之上下次之耳。……今醫疾之法,以肝爲木,心爲火,脾爲土,肺爲金,腎爲水,則有瘳也。若反其術,不死爲劇。”宋代司馬光亦以此義釋《太玄經·玄數》。凡此諸説,皆認爲月令所言五臟應五時者,乃以牲南首而立,所見五臟之位次也,自與醫家言五臟配五時五味以性能爲本之義迥别。故疑校文所謂“《素問》曰”諸文,當有誤。且“心在味爲鹹”,似亦當作“心在味爲甘”,方合上説。詳此校文,或在林校之前,今謹識之,以待後考。

    藏主冬,冬刺井〔1〕;色主春,春刺滎〔2〕;時主夏,夏刺腧〔3〕;音主長夏,長夏刺經〔4〕;味主秋,秋刺合〔5〕。是謂五變,以主五腧〔6〕。

    〔1〕藏主冬,冬刺井 《太素》注:“冬時萬物收藏,故五藏主冬也。井爲木也,木,春也。春時萬物始生,如井中泉水。冬時萬物始萌,如井之深。未出而刺之者,刺井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藏主藏,其氣應冬,井之氣深,亦應乎冬。故凡病之在藏者,當取各經之井穴也。”按藏主冬義,又見本篇後文,後色主春、時主夏、音主長夏、味主秋亦同。

    〔2〕色主春,春刺滎 滎,原作“榮”。按滎與榮古通。《左傳·閔公二年》:“及狄人戰於滎澤。”《吕氏春秋·忠廉》滎澤作榮澤。《戰國策·秦策三》:“舉兵而攻滎陽。”鮑彪本滎作榮。此乃五腧中名,爲使前後一律,今據《靈樞》、《太素》及本經卷五第一上改。楊上善注:“春時萬物初生鮮華,故五色主春。滎,火也。火,夏也。夏時萬物榮長,如水流溢。春時萬物始生,未榮而刺之者,亦刺滎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色蕃華,其氣應春,滎穴氣微,亦應乎春。故凡病見於色者,當取各經之滎也。”

    〔3〕時主夏,夏刺腧 《太素》注:“夏時萬物榮華,四時之勝,故五時主夏。輸,土也。土,長夏也。長夏之時,萬物盛極,如水致聚。夏時榮未盛極而刺之者,亦刺輸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時長養,其氣應夏,輸穴氣盛,亦應乎夏。故凡病之時作時止者,當取各經之輸也。”

    〔4〕音主長夏,長夏刺經 《太素》注:“長夏萬物榮盛,音律和四時之序,故五音主於長夏。經,余也。金,秋也。秋時萬物將衰。長夏之時,萬物盛而未衰而刺之者,亦刺經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音繁盛,氣應長夏。經穴正盛,亦應長夏。故凡病在聲音者,當取各經之經也。”“音主長夏”義,又見下文。

    〔5〕味主秋,秋刺合 《太素》注:“秋時萬物皆熟,衆味並盛,故五味主秋也。合,水也。水,冬也。冬時萬物收藏,如水之入海。秋時萬物收而未藏而刺之者,亦刺合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味成熟,以養五藏,其氣應秋。合穴氣斂,亦應乎秋。故凡經滿而血者病在味,及因飲食内傷者,當取各經之合也。”

    〔6〕腧 此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按:

    本文所論應時之刺,乃以臟、色、時、音、味五變與春、夏、長夏、秋、冬五時相聯係,按季取五腧穴之法。作爲一種鍼刺大法,體現了整體觀念及人與自然的關係,其立義無疑是正確的。但在具體内容中,尚有以下幾個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①《内經》有關應時刺之内容,約有八處:《素問》中有《診要經終論》、《水熱穴論》、《四時刺逆從論》等,《靈樞》中有《本輸》、《四時氣》、《寒熱病》、《終始》、《順氣一日分爲四時》等篇。本文即《順氣一日分爲四時》之内容。上述諸篇中,有六處僅春夏秋冬四時刺,有二處論及春夏長夏秋冬五時刺。且論刺之法,亦不盡同。詳見本經卷五第一上。諸多不同刺法,反映當時鍼刺理論與刺法的不同學説。②《難經·七十四難》云:“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腧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與本文所論亦不相同。若以五腧配五行之生剋關係論,《難經》之刺法,時、臟、與腧穴之五行屬性是完全對應的。如春刺井,邪在肝。是春、井、肝,在五行均屬木。而本文所論,則時與腧穴之五行屬性是母子關係。如色主春,春刺滎。春屬木,滎屬火,木能生火,故爲母子關係。楊上善注均指爲刺微之法,義或指此。是《難經》之説,亦另有所本,故與本文異也。③本文所言五變與上文言五變,亦不盡同。上文言五變爲色、時、日、音、味與五臟相應。本文所言五變又指臟、色、時、音、味與五季相應。所論不同,亦頗有疑義。④本文所言五變與腧穴五行的聯係,在理論上較難理解。諸家説解,似亦未盡義,姑引楊、張兩家注,以資參考。

    曰:諸原安合,以致五腧〔1〕?曰:原獨不應五時〔2〕,以經合之,以應其數〔3〕,故六六三十六腧〔4〕。

    〔1〕諸原安合,以致五腧 五腧,《靈樞》、《太素》均作“六輸”。楊上善注:“五變合於五輸,原之一輸,與何物合?”《靈樞發微》注:“帝疑五藏無原穴,六府有原穴,今治之者,乃刺五俞而不及原,則諸原與五時何合?而何以足六輸之數?”按《内經》具體言原穴者有二:一者《靈樞·九鍼十二原》,具五臟各經原穴名。一者《靈樞·本輸》,具六腑各經原穴名,而九鍼十二原所言五臟原穴,此則名腧穴,是知五臟之原與腧,本自一穴。上述諸文,均并合於本經卷三十二經腧穴篇中。若據是説,則五臟實只五腧,六腑實有六腧。故本文所問作“五腧”或“六腧”,義可兩通。今並存焉。致,就也。《老子·三十九章》:“故致數輿無輿。”河上公注:“致,就也。”

    〔2〕原獨不應五時 《太素》注:“六府者,陽也。人之命門之氣,乃是腎間動氣,爲五藏六府十二經脉性命根,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氣之别使,通行原之三氣,經營五藏六府。故原者,三焦之尊稱也。不應五時。”按楊氏此論,乃本於《難經·六十六難》,《内經》無腎間動氣及三焦爲原氣之别使等説。故此解是否切合經義,尚待考。

    〔3〕以經合之,以應其敷 《太素》注:“與陽經而合,以應其數。故有六六三十六輸也。”《靈樞發微》注:“井滎輸經合,合於五時,惟六府之原,獨不應於五時。故治病者,以經穴合之,如大腸取合谷之類,以應六輸之數。故六六三十六輸,而治府之法在是矣。”《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上文止言五藏五輸以應五時,而不及六府之原者,蓋原合於經,不復應時。如長夏之刺經,則原在其中,應其數矣。”按諸家説解不一,楊注經解爲“陽經”,似難爲據。張注較馬注義猶明,今從其説。

    〔4〕六六三十六腧 手足六陽經脉,各有井、滎、腧、原、經、合六穴。六而六之,計三十六腧。

    按:

    上文所謂“原獨不應五腧,以經合之”,涉及腧、原、經三穴的關係。諸家説解,義猶未盡。如馬蒔云:“按後世鍼灸書言,陽經之俞,即爲原,陰經俞并於原。故治原即所以治俞。今考此節,當以經穴治之,可以代原。則後世以俞穴代之者,非經旨也。”張介賓云:“據《本輸篇》所載六府之原,在《九鍼十二原篇》即謂之腧。故《六十六難》曰,以腧爲原也。後世鍼灸諸書宗之。皆言陽經之腧即是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腧。今此節云以經合之,以應其數。然則經、原、腧三穴相隣,經亦可以代原矣。”又清人李學川又進一步指出:“腧可以合原,經亦可以合原矣。蓋腧在原之前,經在原之後,穴隣脉近,故其氣數皆相應也。”詳本文此前言五變刺之法,此後釋五變刺之義。是本文必結合此義,方得其解。蓋井、滎、腧、經、合,分主五時之刺,是謂五變刺。然另有原穴者,於五時中,不知何屬,故有此議。據《靈樞》所載,五臟之原,與腧同穴,勿需再論。此特明六腑原穴,當“以經合之,以應其數”。亦即在五變刺中,六腑之原穴,合於經穴,以主長夏之時也。若舍此而論,似非其義。故本文與《難經·六十六難》所謂“十二經皆以俞爲原”之説,非出於一家之言,義當有别。

    曰:何謂藏主冬,時主夏,音主長夏,味主秋,色主春?曰:病在藏者取之井〔1〕,病變於色者取之滎〔2〕,病時間時甚者取之腧〔3〕,病變於音者取之經〔4〕,絡〔5〕滿而血者,病在胃一作胸。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取之合〔6〕。故命曰味主合〔7〕,是謂五變〔8〕也〔9〕。

    〔1〕病在藏者取之井 《太素》注:“井,木也。井主心下滿,是肝爲病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藏者,陰也、裏也。腎治於裏,故病在藏者取之井,以洩冬藏之氣。”按楊注以井穴之五行屬性而言臟病也。據《靈樞·本輸》云,陰經之井穴爲木,故以次相生則滎爲火,腧爲土,經爲金,合爲水。陽經之井穴爲金,故以次相生則滎爲水,腧爲木,經爲火,合爲土也。故楊注井木、肝病。義本於此。張注以五臟應五時立論。今並存其説。後同。

    〔2〕病變於色者葼懏滎 滎,原作“營”,明抄本作“榮”,按營與榮古通,《易經·否》:“不可榮以禄。”集解引虞翻曰:“營,或爲榮。”又《素問》中榮衛,《靈樞》作營衛。榮與滎古亦通。是作營作榮,皆假借也。此以名穴,文當一律,故據《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滎,火也。滎主身熱,是心爲熱也。春時身熱之病,刺其滎者,亦遣其本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肝應春而主色,故病變於色者葼懏滎。”

    〔3〕病時間時甚者葼懏腧 《太素》:注“輸,土也。輸主體重節痛,時間時甚,是脾爲病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時間時甚者,火之動象,神之變也,故葼懏輸。”間,病愈或小愈也。《廣雅·釋詁下》:“間,瘉也。”《論語·子罕》:“病閒。”何晏集解引孔安國注:“病少差曰閒也。”間與閒同。

    〔4〕病變於音者葼懏經 《太素》注:“經,金也。金主喘欬寒熱,經血而滿,是肺爲病也。長夏喘欬寒熱,經血而滿,刺其經者,亦遣其本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脾主土,其數五,其音宫,宫爲五音之主音,故病變於音者葼懏經。”

    〔5〕絡 原作“經”,原校云:“一作絡。”明抄本、正抄本、正重抄本均作“絡”,與原校同。《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結”,小島尚真校文引《千金》亦作“絡”。按經文凡言經脉中盈滿而有血者,多言絡,以經深不見,絡淺而可見也。此作“經”,疑涉上誤。故據改,並删原校。

    〔6〕病在胃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葼懏合 胃,明抄本、《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胸”,與原校同。按前文云“味主秋,秋刺合”。與胸無涉,故非是。之下,《靈樞》、《太素》均有“於”字,與此前文例不合,疑衍。楊上善注:“合,水也。合主逆氣而洩,是腎爲病也。秋時飲食不節,逆而洩,刺其合者,亦遣其本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肺與陽明主秋金之令,飲入於胃,上輸於肺。食氣入胃,淫精於脉,脉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脉,輸精於皮毛,毛脉合精,行氣於府,而通於四藏,是入胃之飲食,由肺氣通調輸布,而生此營衛血脉。故經滿而血者,病在胃飲食不節者,肺氣不能轉輸而得病也。”按此文重在釋“味主秋,秋刺合”之義,楊、張二注,均似未切,故疑胃爲“味”之誤。作“病在味”,則與“味主秋,秋刺合”之義相合。

    〔7〕故命曰味主合 命,明抄本無。按此與前文例不合,疑衍。

    〔8〕變 此下明抄本有“絡作經,胸作胃”六小字校文。

    〔9〕也 明抄本、《太素》均無。

    按:

    本文是對前文“刺有五變”的具體解釋、詳前後諸文義,乃以五腧、病候、五時互爲類比之法。如井、臟、冬爲一類,滎、色、春爲一類,腧、時、夏爲一類,經、音、長夏爲一類,合、味、秋爲一類。臟在季應冬,在穴應井,故臟病刺井;色在季應春,在穴應滎,故病變於色者刺滎;時在季應夏,在穴應腧,故病時間時甚者刺腧;音在季應長夏,在穴應經,故病變於音者刺經;味在季應秋,在穴應合,故病在味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刺合。從而體現了五腧穴與季節及臟色時音味等之間的應合。至其理論方面的進一步闡釋,尚有困難,諸家説解,亦未盡義,姑引楊、張二注,以供參考。又五腧配五時刺法,義有多端,難歸於一,詳見本經卷五第一上。

    人〔1〕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内變〔2〕;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内洞〔3〕;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4〕,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濁沈〔5〕。

    夫〔6〕四時陰陽〔7〕者,萬物之根本〔8〕也。所以〔9〕聖人〔10〕春夏養陽,秋冬養陰〔11〕,以從其根〔12〕。逆其根則伐其本〔13〕矣。故陰陽〔14〕者,萬物之終始也〔15〕,順之〔16〕則生,逆之則死〔17〕。反順爲逆,是謂内格〔18〕。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19〕。論五藏相傳所勝也。假使心病傳肺,肺未病,逆治之耳〔20〕。

    〔1〕人 《素問》、《太素》均無。

    〔2〕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内變 逆,明抄本作“迎”。迎亦逆也。《説文·辵部》:“逆,迎也。關東曰逆,關西曰迎。”《靈樞·九鍼十二原》言“逆而奪之”、“迎之隨之”。逆、迎義亦同。少陽,《外臺》卷十六肝勞論引《删繁》作“足少陽”。《太素》注:“少陽、足少陽膽府脉,爲外也。肝藏爲陰,在内也。故府氣不生,藏氣變也。”《素問》王冰注:“生,謂動出也。陽氣不出,内鬱於肝,則肝氣混糅,變而傷矣。”《類經》卷一第六注:“一歲之氣,春夏爲陽,秋冬爲陰。春夏主生長,秋冬主收藏。春令屬木,肝膽應之。《藏氣法時論》曰: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故逆春氣,則少陽之令不能生發,肝氣被鬱,内變而病。此不言膽而止言肝者,以藏氣爲主也。後放此。”按此本《素問·四氣調神大論》,以四時陰陽分爲四氣,又以四氣應四臟,論養生之道。論中不曾涉及經脉陰陽,故《外臺》引《删繁》及《太素》楊注“足少陽”之説,似不可從。少陽,春之生氣也。

    〔3〕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内洞 《外臺》卷十六心勞論引《删繁》太陽作“手太陽”,洞作“消。”《太素》太作“大”。按大、太,古今字。《説文釋例》:“古只作大,不作太。《易》之太極,《春秋》之大子、大上,《尚書》之大誓、大王王季,《史》、《漢》之大上皇、大后,後人皆對爲太,或徑改本書,作太及泰。”《聖惠方》卷二十六治心勞諸方引本文洞作“動”。楊上善注:“太陽,手太陽府脉,在外也,心藏爲陰,居内也。故氣不生,藏氣内洞。洞,疾流洩也。”《素問》王冰注:“長謂外茂也。洞謂中空也。陽不外茂,内薄於心,燠熱内消,故心中空也。”按“手太陽”之説,非是,此云太陽之長氣以時言,非以經脉言。又按“洞”當是恫之假,傷痛也。如《楚辭·招隱士》:“心淹留兮恫慌忽。”《考異》:“恫慌忽一作洞荒忽。”《爾雅·釋言》:“恫,痛也。”郝懿行義疏:“恫,《説文》:病也。《廣雅》云:慯也,慯與傷同。”《集韻·陽韻》:“慯,通作傷。”《聖惠方》作“動”者,爲慟之假,與恫亦通。如《周禮·春官·大祝》:“四曰振動。”鄭玄注引杜子春云:“動讀爲哀慟之慟。”《説文通訓定聲·豐部》:“,叚借爲恫爲動。”尤可証“洞”字非從本字爲訓。然否,待正。

    〔4〕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 太陰,《外臺》卷十六肺勞論引《删繁》作“手太陰”。焦滿,《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本作“進滿”,疑“進”爲“焦”形近誤。《太素》作“燋漏”。楊上善注:“太陰,手太陰肺之脉也。腠理毫毛受邪,入於經絡,則脉不收聚,深入至藏,故肺氣燋漏。燋,熱也。漏,洩也。”王冰注:“收謂收斂。焦謂上焦也。太陰行氣,主化上焦,故肺氣不收,上焦滿也。”按《太素》“燋漏”,義甚難解,疑漏亦滿之形近誤。楊注諸文,義亦欠安。王訓焦爲上焦,謬之甚也。詳燋與焦通。《説文·火部》:“,火所傷也。从火,雥聲。,或省。”又燥也。《吕氏春秋·應言》:“則焦而不熟。”高誘注:“焦,燥。”是“肺氣焦滿”者,肺氣因熱而燥滿也。《素問·痿論》云:“五藏因肺熱葉焦,發爲痿躄。”義亦可証。又太陰,《外臺》及楊上善“手太陰”説,强合經脉陰陽,似亦欠妥。《素問識》:“簡按以太陽少陽例推之,此以時令而言之。乃太陰少陰,疑是互誤。《靈·陰陽繫日月》云:心爲陽中之太陽,肺爲陽中之少陰,肝爲陰中之少陰,脾爲陰中之至陰,腎爲陰中之太陰。《春秋繁露》云:春者,少陽之選也;夏者,太陽之選也,秋者,少陰之選也;冬者,太陰之選也。”《素問臆斷》:“此文少陰、太陰當互易。《漢書·律歷志》:太陰者北方,於時爲冬,太陽者南方,於時爲夏;少陰者西方,於時爲秋;少陽者東方,於時爲春。此證明也。”按此説是,疑後人不解其義,誤將“太陰不收”與後“少陰不藏”之太陰、少陰,按經脉陰陽屬性,互易其文。

    〔5〕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濁沈 少陰,《外臺》卷十六腎勞論引《删繁》作“足少陰”。《太素》注:“少陰,足少陰腎之脉也。少陰受邪,不藏能静,深入至藏,故腎氣濁沈,不能營也。”濁沈,《素問》作“獨沈”,王冰注:“沈謂沈伏也。少陰之氣,内通於腎,故少陰不伏,腎氣獨沈。”按諸家解“少陰”與“濁沈”義,均欠安。少陰,義見前注。濁沈與獨沈義同,又《外臺》引《删繁》作“沈濁”,亦同。《素問校義》:“澍案:獨與濁古字通。秋官·序官:壺涿氏(按《周禮》鄭玄注:“故書涿爲獨。”)。鄭司農注:獨讀爲濁。又蟈氏疏,獨音與濁相近,書亦或爲濁。然則獨沈、沈濁,義得兩通。”沈與黕通,亦濁也。《説文·水部》:“沈……一曰濁黕也。”段玉裁注:“黑部曰:黕,滓垢也。黕沈同音通用。”又《莊子·達生》:“沈有履。”陸德明釋文:“司馬本作沈有漏。云:沈,水污泥也。”是腎氣濁沈者,腎氣污濁不精也。

    〔6〕夫 《太素》作“失”,非是。

    〔7〕四時陰陽 四時者,春夏秋冬也。陰陽者,渾言之也。析言之,則少陰、太陰、少陽、太陽也。

    〔8〕萬物之根本 《太素》“萬”前有“失”字,無“本”字。按此或以前文“夫”作“失”,遂於本文“萬”前增“失”字以圓其義,不可從。《素問》王冰注:“時序運行,隂陽變化,天地合氣,生育萬物。故萬物之根,悉歸於此。”

    〔9〕所以 《太素》作“是以”,並通。

    〔10〕聖人 通諸事物者。《説文·耳部》:“聖,通也。”《書經·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安國傳:“聖,無所不通。”《白虎通·聖人》:“聖者,通也、道也、聲也。道無所不通,明無所不照,聞聲知情。”

    〔11〕春夏養陽,秋冬養陰 《太素》注:“聖人與萬物俱浮,即春夏養陽也。與萬物俱沈,即秋冬養陰也。與萬物沈浮以爲養者,志在生長之門也。”《素問》王冰注:“陽氣根於陰,陰氣根於陽。無陰則陽無以生,無陽則陰無以化。全陰則陽氣不極,全陽則陰氣不窮。春食凉,夏食寒,以養於陽。秋食温,冬食熱,以養於陰。”《素問發微》注:“所以聖人於春夏而有養生養長之道者,養陽氣也。秋冬而有養收養藏之道者,養陰氣也。正以順其根耳。”按春夏養陽,秋冬養陰,注家解義頗多,今不悉具。王冰注論陰陽互根之義甚精,然於養陽養陰之義,未爲得也。楊注概括,馬注詳明,於義爲是。蓋本文係《素問·四氣調神大論》四季養生法之大總要。生氣、長氣,春夏之陽也;收氣、藏氣,秋冬之陰也。養猶治也。治,調理之義。

    〔12〕以從其根 從,《太素》作“順”。按從字係避梁武帝父蕭順之諱改字。然在《甲乙》、《太素》中大多已回改,《素問》中仍作從字。根下《素問》、《太素》有“故與萬物浮沈於生長之門”十一字。

    〔13〕本 此下《素問》、《太素》有“壞其真”三字。

    〔14〕陰陽 此下《素問》、《太素》有“四時”二字,律之上文“四時陰陽者”例,似當有此二字爲是。

    〔15〕萬物之終始也 也下《素問》、《太素》均有“死生之本也”等三十二字,或謐删。物猶噐也,噐者,生化之宇也。凡物有始則有終,有生必有死。其始終生死,皆以陰陽之消長生殺爲轉機。故陰陽爲萬物之終始。

    〔16〕順之 《素問》作“從陰陽”,《太素》作“順陰陽”。

    〔17〕死 此下《素問》有“從之則治,逆之則亂”八字,《太素》同,唯從作“順”。

    〔18〕内格 《外臺》卷十六肝勞論等均作“關格”。《太素》注:“不順四時之養身,内有關格之病也。”《素問》王冰注:“格,拒也。謂内性格拒於天道也。”《讀素問鈔·攝生》汪機注:“格者,扞格也。謂身内所爲與陰陽相扞格也。”按此言若不得順四時陰陽之氣以養之,則五臟之氣與天地之氣,亦不能通應,是則反順爲逆,故曰内格。與關格及外關、内格之病不同,故作“關格”者非是。

    〔19〕不治已病治未病 病下《素問》、《太素》均有“不治已亂治未亂”等一段四十字,或爲謐删。《類經》卷一第七注:“此承前篇而言聖人預防之道,治於未形,故用力少而成功多,以見其安不忘危也。”

    〔20〕論五臟相傳所勝也……逆治之耳 此二十一字原作大字。奈湏恒德云:“論五臟以下,注文混入。”小島尚真云:“案以下蓋士安之語。”詳本篇所論,並無“五臟相傳所勝”之義,士安豈能有此與内容無關之語。故此文當有誤,或係錯簡。姑改作小字存之,以待後考。

    按:

    前文所謂“不治已病治末病”,是《内經》在醫學防治方面一重要命題。這一思想在其他篇中也有所論述。如《素問·刺熱》云:“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素問·八正神明論》云:“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已成。”《靈樞·逆順》云:“上工刺其未生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是可認爲,所謂刺其未發、刺其未生、救其萌芽等,均含有治未病之義。進而言之,則有未病前之治未病者,防病於先也。已病後之治未病者,杜漸於微或防其傳變之治未病也。《金匱》卷上第一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則充分體現了這一思想。凡此諸論,對於後世醫學防治思想的發展,具有重要啟迪作用,直至今日,仍具有重要學術價值。

    五藏六府陰陽表裏第三

    本篇自“肺合大腸”至“此六府之所合者也”見《靈樞·本輸》、《太素·本輸》。自“《素問》曰:夫腦、髓、骨、脉、膽”至“六府之大源也”,見《素問·五藏别論》、《太素·藏府氣液》、《太素·人迎脉口診》。自“五藏者”至“藏安且良矣”,見《靈樞·師傳》。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五臟六腑、陰陽表裏配合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臟腑配合及陰陽經脉表裏關係;奇恒之府的重要意義;五臟與六腑的功能特點;視臟腑外候,以知其功能之强弱;氣口獨爲五臟主之論據等。

    肺合大腸〔1〕,大腸者,傳道之府〔2〕。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府〔3〕。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4〕。脾合胃,胃者,五穀之府〔5〕。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6〕。少陰屬腎上連肺,故將兩藏〔7〕。三焦者,中瀆之府,水道出焉〔8〕。屬膀胱,是孤之府〔9〕。此〔10〕六府之所合者也〔11〕。

    〔1〕肺合大腸 《靈樞發微》注:“此言六府之所合者,在五藏也。肺與大腸相表裏,故肺合大腸。”按臟與府之合,除在臟腑功能方面之合,主要體現於臟腑經脉間之互相絡屬,如肺手太陰之脉,屬肺絡大腸。大腸手陽明之脉,屬大腸絡肺。亦爲臟腑陰陽脉相合。從而構成了臟腑經脉陰陽表裏關係,爲臟腑相合之重要生理基礎。餘臟仿此。

    〔2〕大腸者,傳道之府 傳道,《太素》作“傳導”,《靈樞略·六氣論篇》、《中藏經》卷上第二十九均作“傳送”。《後漢書·馬融傳》李賢注引《韓詩外傳》作“轉輸”。按道與導通。《左傳·隱公五年》:“敝邑爲道。”陸德明釋文:“道,本亦作導。”傳道、傳送、轉輸,義均同。又《難經·三十五難》作“傳瀉行道”,疑係“傳道”之衍繹。府下,“《太素》、《靈樞略》均有“也”字。楊上善注:“傳導糟粕令下也。”《靈樞發微》注:“凡小腸已化之物,從此傳道而下也。”又《素問·靈蘭秘典論》:“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類經》卷三第一注:“大腸居小腸之下,主出糟粕,故爲腸胃變化之傳道。”此與本文,義得兩參,後同。

    〔3〕小腸者,受盛之府 盛,《後漢書·馬融傳》李賢注引《韓詩外傳》作“成”。按成與盛古通。《釋名·釋言語》:“成,盛也。”府下,《太素》、《靈樞略·六氣論篇》均有“也”字。楊上善注:“胃化糟粕,小腸受而盛也。”又《素問·靈蘭秘典論》:“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類經》卷三第一注:“小腸居胃之下,受盛胃中水穀而分清濁,水液由此而滲於前,糟粕由此而歸於後,脾氣化而上升,小腸化而下降,故曰化物出焉。”

    〔4〕膽者,中精之府 中精,原作“清浄”,《靈樞》、《太素》、《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河圖》及本經、本卷第一解曰引本文均作“中精”。《靈樞略·六氣論篇》作“中清”,《千金》卷十二第一同,唯校引本經云“中精之腑。”按清與精古通。《淮南子·精神訓》:“而立至清之中。”《文子·九守》清作“精”。詳“清浄之府”,本出《難經·三十五難》,疑後人據此改本文。今據諸書改。又《中藏經》卷上第二十三作“中正”,與《素問·靈蘭秘典論》所謂“中正之官”文同,此或另有所本。府,明抄本作“腑”,此下有“清,一(按原誤作二)作精”四小字校文。此下《太素》、《靈樞略》均有“也”字。楊注:“膽不同腸胃,受傳糟粕,唯藏精液於中也。”《類經》卷三第三注:“膽爲中正之官,藏清浄之液,故曰中精之府。蓋以他府所盛者皆濁,而此獨清也。”按“中精”之義,楊、張二注,似未爲得。蓋中精之府,藏精之府。中,藏也。《禮記·鄉飲酒義》:“冬之爲言中也,中者藏也。”藏又有蓄積義。《後漢書·馬融傳》李善注引《韓詩外傳》作“積精”,義本此也。又《黄庭内景玉經·膽部章》:“膽部之宫六府精。”梁丘子注引《太平經》云:“積精成清,故膽爲六府之精也。”亦可証。又與《難經·四十二難》所謂膽盛精汁三合之義亦合。

    〔5〕胃者,五穀之府 五穀,《難經·三十五難》、《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水穀”。府下,《太素》、《靈樞略·六氣論篇》、《千金》均有“也”字。按水穀皆入於胃,胃爲水穀之海,故作“水穀”義勝。又《素問·靈蘭秘典論》:“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義可兩參。

    〔6〕膀胱者,津液之府 膀胱,《後漢書·馬融傳》李賢注引《韓詩外傳》作“旁光”。《説文·肉部》:“脬,旁光也。”段玉裁注:“脬,俗作胞。旁光,俗皆從肉。”《釋名·釋形體》:“脬,鞄也。鞄,空虚之言也,主以虚承水汋也。或曰膀胱,言其體短而横廣也。”畢沅疏證:“蘇輿曰:《史記·扁鵲倉公傳》正義云:膀,横也。胱,廣也。體短而又名胞。胞虚空也。主以虚承水液,本此爲義。”是以旁光者,古文。膀胱者,今字也。府下,《靈樞》、《太素》、《靈樞略·六氣論篇》均有“也”字。楊上善注:“膀胱盛尿,故曰津液之府也。”《素問·靈蘭秘典論》:“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焉。”義可兩參。又《素問·經脉别論》:“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輪膀胱。”是膀胱亦爲水液所歸處,故曰津液之府。言津液者,廣而言之也,津亦液也。《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五:“津,液也。”

    〔7〕少陰屬腎上連肺,故將兩藏 少陰,《靈樞》作“少陽”,詳手足少陽經脉,其行無屬腎連肺者,然足少陰脉,則“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矣,故作“少陽”者非。腎《靈樞》、《太素》疊,《靈樞略·六氣論篇》此下有“腎氣”二字,皆不若本文義勝。蓋此文明言少陰之屬腎,又上連肺,故非腎上連肺。連,明抄本作“達”,並通。將,明抄本作“特”,疑形近誤。藏下明抄本有“也”字,《太素》有“矣”字。楊上善注:“足少陰脉貫肝入肺中,故曰上連也。腎受肺氣,腎便有二,將爲兩藏。《八十一難》曰:五藏亦有六者,謂腎有兩藏也。”按“故將兩藏”之義,楊注似欠安,馬蒔、張介賓等,又因曲就“少陽屬腎”文,以爲少陽兼將腎與膀胱,亦非。蓋“故”字,承上文,是兩藏者,腎與肺也。將,行也。《廣雅·釋詁》:“將,行也。”又按本文餘臟均無此例,唯腎臟獨具。且經脉之將兩臟者,亦非止腎,是亦無特殊意義。故疑爲後人注文誤混。《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河圖》不具,亦或該書所本,原無此文也。

    〔8〕三焦者,中瀆之府,水道出焉 焦,《太素》作“膲”。又詳《靈樞·大惑論》:“邪氣留於三膲”、《脈經》卷二第十一“三膲手少陽病證”、《醫心方》卷二第二引《華佗鍼灸經》之“三膲窬”等之“膲”,亦爲焦。《玉篇·肉部》:“膲,子遥切。三膲。”《集韻·宵韻》:“膲,無形之府。通作焦。”是膲爲古用於三焦之區别字,後均作“焦”。府下《靈樞》、《太素》、《靈樞略·六氣論篇》均有“也”字。楊上善注:“中,謂藏府中也。”《五行大義》卷三第四云:“處五藏之中,通上下行氣,故爲中瀆府也。”《類經》卷三第三注:“中瀆者,謂如川如瀆,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穀之入於口,出於便,自上而下,必歷三焦,故曰中瀆之府,水道出焉。”又《素問·靈蘭秘典論》:“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王冰注:“引導陰陽,開通閉塞,故官司決瀆,水道出焉。”與本文義同。瀆,溝瀆也。《説文·水部》:“瀆,溝也。”段玉裁注:“按瀆之言竇也。凡水所行之孔曰瀆。”

    〔9〕屬膀胱,是孤之府 孤下《中藏經》卷中第三十二有“獨”字。府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靈樞略·六氣論篇》無此七字。楊上善注:“下焦如瀆,從上焦下氣,津液入於下焦,下焦津液流入膀胱之中,無藏爲合,故曰孤府也。”《類經》卷三第三注:“膀胱受三焦之水,而當其疏泄之道,氣本相依,體同一類,故三焦下腧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也。然於十二藏之中,惟三焦獨大,諸藏無與匹者,故名曰是孤之府也。”按屬,楊訓流注之義,張訓類屬之義。詳本卷第五云:“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從而説明三焦與膀胱,在生理方面,同類相屬。此言屬膀胱,當指此義。

    〔10〕此 《靈樞》作“是”,義同。

    〔11〕所合者也 明抄本無“者也”二字。《靈樞》作“所與合者”。《太素》作“所與合者也”。《靈樞略·六氣論篇》作“與合者也”。疑本經脱“與”字。

    按:

    本文所論臟腑相合及三焦爲孤府之義,諸家各爲説解。如馬蒔云:“彼膀胱合於左腎,即此三焦合於右腎。然三焦雖與膀胱爲類,其實膀胱與腎爲表裏,而三焦不與腎爲表裏,乃與手厥陰心包絡經爲表裏,非府之孤者而何?”張介賓云:“愚按:本篇之表裏相配者,肺合大腸皆金也,心合小腸皆火也,肝合膽皆木也,脾合胃皆土也,腎合膀胱皆水也。惟三焦者,雖爲水瀆之府,而實總護諸陽,亦稱相火,是又水中之火府。故在本篇曰:三焦屬膀胱。在《血氣形志篇》曰:少陽與心主爲表裏。蓋其在下者爲陰,屬膀胱而合腎水;在上者爲陽,合包絡而通心火。此三焦之所以際上極下,象同六合,而無所不包也。”馬氏膀胱合於左腎,三焦合於右腎説,原本於《難經》。張氏下焦屬膀胱合腎,上焦合包絡而通心火之説,自屬臆斷。故馬、張之説,《内經》均無此論。詳《内經》有關臟腑相合之論,約有兩端:一者五臟配六腑,如《靈樞·本藏》,即本卷第五所載文,明確提出“腎合三焦膀胱”説,此與經脉十一之數亦暗合。一者六臟合六腑,如《素問·血氣形志》及《靈樞·九鍼論》所云之手三陰三陽脉與足三陰三陽脉之表裏配合,其文雖未明言臟腑之配合,然論經脉則臟腑自在其中。此在《白虎通·情性》則明言:胃者脾之府也,膀胱者腎之府也,三焦者包絡府也,膽者肝之府也,小腸大腸心肺府也。此則臟腑十二與經脉十二之數盡合。是則臟腑相合之説,在《内經》中原有臟五腑六與臟六腑六二義,反映了不同歷史時期對臟象與經絡的認識與理論體係。本文當屬五臟配六腑説,故不得强合六臟之數。若《難經》所言,又另有所本,自與《内經》有别。

    《素問》曰:夫〔1〕腦〔2〕、髓、骨、脉、膽〔3〕、女子胞〔4〕,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5〕。皆藏於陰象於地〔6〕。故藏而不瀉〔7〕,名曰奇恒之府〔8〕。胃〔9〕、大腸、小腸、三焦、膀胱〔10〕,此五者〔11〕,天氣之所生也〔12〕。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13〕。此受五藏濁氣〔14〕,名曰傳化之府〔15〕。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16〕。魄門亦爲五藏使〔17〕,水穀不得久藏。五〔18〕藏者,藏精神而不瀉〔19〕,故滿而不能實〔20〕。六府者,傳化物而不藏〔21〕,故實而不能滿〔22〕。水穀〔23〕入口則胃實而腸虚,食下則腸實而胃虚。故實而不滿〔24〕,滿而不實也〔25〕。氣口何以獨爲五藏主?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26〕。稱六府雖少錯,于理相發爲佳〔27〕。

    〔1〕夫 《素問》、《太素》均無。《千金》卷十二第一作“若”。

    〔2〕腦 本卷第八云:“腦者爲髓之海,其腧上在其蓋,下在風府。”卷二第四云:“氣在頭者,止之於腦。”《説文·匕部》:“匘(按同腦),頭(按同髓)也。”又囟部:“囟,頭會,匘蓋也。象形,凡囟之屬,皆從囟。”段玉裁注:“細、思等字亦從之。”是神志活動之思,亦與腦有關。《太平御覽·人事部》引《春秋元命包》云:“頭者,神所居。上員象天,氣之府也。”又云:“腦之言在也,人精在腦。”《黄庭内景經·泥丸章》云:“腦神精根名泥丸。”綜觀上文所述,則腦之用也有三:爲髓之海也,爲頭氣之所止也,爲神之居也。參見本卷第八及卷二第四。

    〔3〕膽 此下《太素》有“及”字。

    〔4〕女子胞 《説文·包部》:“胞,兒生裹也。”按女子胞,亦單稱胞,如《素問·評熱病論》云:“月事不來者,胞脉絶也。”胞又與脬通。《集韻·爻韻》:“脬,《説文》:膀光也。通作胞。”此稱女子胞者,與脬相别。女子胞,又稱子臟,如《病源》卷三十九子藏冷无子候:“子藏冷無子者,由將攝失宜……”又稱子宫,如《病源》卷三十八無子候:“冷熱不調,而受風寒,客於子宫。”是皆指姙育之所。

    〔5〕地氣之所生也 《太素》注:“地主苞納收藏,腦髓等六,法地之氣。”《類經》卷四第二十三注:“以其藏畜陰精,故曰地氣所生。”

    〔6〕皆藏於陰象於地 陰下《太素》有“而”字。楊上善注:“陰藏不寫,故得名藏。”按此亦爲上文“地氣之所生”之注腳。

    〔7〕藏而不瀉 此與下文“瀉而不藏”爲對文,言此六者,非若傳化之府之“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8〕奇恒之府 《太素》注:“以其聚,故亦名府。府,聚也。此本非是常府,乃是奇恒之府,奇異恒常。”《素問》王冰注:“腦髓骨脉,雖名爲府,不正與神藏爲表裏。膽與肝合,而不同六府之傳寫。胞雖出納,納則受納精氣,出則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謂化極而生。然出納之用,有殊於六府。故言藏而不寫,名曰奇恒之府也。”《素問考註》注:“腦、髓、骨,並爲腎之所主,然其爲用也各異,故揭出於此。蓋腦爲思慮之原,髓爲精液之源,骨爲爪牙之原,脉可以知死生吉凶,膽可以決善惡是非,女子胞者,即爲寫出有餘之血之處,其用亦多。凡此六者,其爲用也各不同,而與藏府自别,故名曰奇恒之府。”此先言奇恒之府之義,後特明與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等傳化之常府之所以有别之義。

    〔9〕胃 此前《素問》、《太素》均有“夫”字,《千金》卷十二第一有“若”字。

    〔10〕膀胱 此下《太素》有“者”字。

    〔11〕此五者 《太素》無此三字。詳楊上善注仍稱“故此五者”,疑是脱“此五”二字,遂將“者”字屬上。

    〔12〕天氣之所生也 此與前“地氣之所生也”爲對文,言此五者,法象於天,其氣爲陽,其用則輸瀉也。

    〔13〕瀉而不藏 亦水穀不能久留,即爲輸瀉之義。

    〔14〕此受五藏濁氣 《太素》注:“此五者,受於五藏糟粕之濁。”按此與後文五臟藏精神而不瀉及傳化水穀之義均難合,“五藏濁氣”與傳化之義,亦難合,故諸注亦略而不釋。詳此前言胃爲五穀之府,此後兩言水穀之傳化,又據《素問·六節藏象論》“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廪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噐,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文義,疑“五藏”爲“五穀”之誤。又《靈樞·陰陽清濁》云:“受穀者濁。”亦可証此所謂“濁氣”者,五穀之濁氣也。

    〔15〕名曰傳化之府 《太素》“名”前有“故”字,無“傳化之”三字,疑脱,此“傳化之府”,正與上“奇恒之府”爲對文。《素問》王冰注:“言水穀入已,糟粕變化而泄出,不能久久留住於中,但當化已,輸寫令去而已,傳寫諸化,故曰傳化之府也。”傳化者,傳導變化也。

    〔16〕者也 《太素》無此二字。

    〔17〕魄門亦爲五藏使 《太素》注:“五藏在内爲主,六府在外爲使,使之行於水穀也。”《素問》王冰注:“謂肛之門也。内通於肺,故曰魄門。受已化物,則爲五藏行使然。”《素問吴註》注:“魄門,肛門也。《難經》曰:下極爲魄門是也。居五藏之下,爲之傳送,若役使然,故曰五藏使。”《素問識》:“魄,粕通。《莊子·天道篇》:古人之糟魄已夫。音義:司馬云:爛食曰魄。一云:糟爛爲魄。本又作粕。蓋肛門傳送糟粕,故名魄門。王註恐鑿矣。”按此説是。又《内經章句》:“五藏二字,當作六府,上文誤。謂方士有以魄門充爲六府者,殆以使水穀不得久藏之。舊以使字屬上讀,非。果爾,亦僅爲大腸府之使耳,不得統言五藏也。”此説僅供參。

    〔18〕五 此前《素問》、《太素》均有“所謂”二字。

    〔19〕藏精神而不瀉 精神,原作“精氣”,《素問》同,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甲乙經》、《太素》精氣作精神。”《千金》卷十二第一亦作“精氣”,校云:“《甲乙》作神。”是本經原作“精神”,今據改。瀉下《素問》有“也”字,《太素》有“者也”二字。楊上善注:“精神遍於藏中不離,故不寫而滿也。”按此謂五臟藏精神者,即《素問·宣明五氣》“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腎藏志”之義。

    〔20〕滿而不能實 《太素》注:“雖滿常虚,故不實。”按精神者,有象而無形,故滿而不能實也。

    〔21〕傳化物而不藏 《太素》無此六字。按此與上文“藏精神而不瀉”爲對文,本經是。

    〔22〕故實而不能滿 故,《太素》無,律之上文“故滿而不能實”句,非是。“滿”下《素問》有“也”字。《類經》卷四第二十三注:“水穀質濁,傳化不藏,故雖有積實,而不能充滿。”

    〔23〕水穀 水上《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一均有“所以然者”四字。穀下《太素》有“之”字。

    〔24〕故實而不滿 “故”下《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一均有“曰”字,據前文“故實而不能滿”句,非是。又據此例,“不”下當脱“能”字。

    〔25〕滿而不實也 《太素》無此五字。詳此前言“水穀入口”等文,乃釋“實而不能滿”義,與五臟藏精神之“滿而不能實”似無涉,故疑此五字爲剩文。

    〔26〕氣口何以獨爲五藏主……大源也 詳此文又見載於本經卷二第一下,並詳出《素問》“大源也”以下諸文,結合前後諸言氣口脉文義,文安理順,於義爲得。此二十一字重出於本篇,與前後文俱不相屬,疑係錯簡。

    〔27〕稱六府雖少錯,于理相發爲佳 此十二字明抄本作大字。

    按:

    上言“奇恒之府”文,《素問》此前原有“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爲藏,或以腸胃爲藏,或以爲府,敢問更相反”等黄帝之問語。説明古代對臟象的認識及理論體係,自非一説,故設此問答,以明其義。詳《内經》臟象學説,是以五行爲理論基礎,以五臟配六腑(或六臟配六腑)爲主體的臟象體係。然此體係,尚未能囊括全部臟噐,且有的臟噐,在生理上,猶有其特殊功用。故特有此“奇恒之府”説,作爲臟象理論的特殊問題加以補充。本文之義,蓋屬乎此。有關“奇恒”之義,又詳《内經》中曾多次引用過《奇恒》這一古文獻,其内容,現雖難以盡考,然據《素問·玉版論要》所謂“《奇恒》者,言奇病也”之義,可知《奇恒》有言奇病之内容。是則古時論病,亦有奇病、常病之分。又《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言公乘陽慶授倉公之禁方書中有《奇咳術》。咳與侅胲賅等義同。如《漢書·藝文志》之《五音奇胲用兵》等。奇侅,亦奇恒也。《説文·人部》:“侅,奇侅,非常也。”可証古人用奇恒或奇侅等概念,説明某些特殊性問題,亦屬常例。

    肝膽爲合〔1〕,故足厥陰與少陽爲表裏〔2〕;脾胃爲合,故足太陰與陽明爲表裏;腎膀胱爲合,故足少陰與太陽爲表裏;心與小腸爲合,故手少陰與太陽爲表裏;肺大腸爲合,故手太陰與陽明爲表裏。

    〔1〕肝膽爲合 此與前言“肝合膽”文,義亦同。

    〔2〕表裏 《素問發微·血氣形志》注:“此言手足各有陰陽兩經之表裏也。表裏者,内外也。……足膀胱爲府,故曰表。腎爲藏,故曰裏。……”《素問吴註·血氣形志》注:“足之六經,陽行於足之表,則陰必行於足之裏,相爲隅對,故曰表裏。……手之六經,其爲表裏,猶夫足之隅對也。”《素問經註節解》注:“藏陰而府陽,藏爲裏而府爲表也。”按表裏猶内外也,亦指兩事物間互爲聯係而相須相成者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表裏山河。”杜預注:“晉國外河而内山。”《漢書·盧植傳》:“今《毛詩》、《左氏》、《周禮》各有傳記,其與《春秋》共相表裏。”李賢注:“表裏,言義相須而成也。”此以經絡言,則陽經行四肢外側及背部,故爲表。陰經行四肢内側及胸腹部,故爲裏。以臟腑言,則腑屬陽爲表,臟屬陰爲裏。如《素問·調經論》云:“五藏者,故得六府與爲表裏。”然經絡及臟腑間,亦互爲聯係,相須相成,故稱之爲表裏。

    按:

    《素問·血氣形志》言經脉陰陽表裏者手足各三,其數爲六,多出手少陽心主爲表裏一條。其文爲陽在前陰在後,如足太陽與少陰爲表裏。其序列爲:足太陽少陰、足少陽厥陰、足陽明太陰、手太陽少陰、手少陽心主、手陽明太陰。《靈樞·九鍼論》與《素問·血氣形志》大致同,惟序列少異。而本文不僅文序有别,且缺手少陽與心主爲表裏一條。疑係皇甫士安綜合《素問》、《靈樞》文義,自行成文,久經傳抄,復脱失一條,或另有所本,姑一仍其舊,以俟後考。

    五藏〔1〕者,肺爲之蓋〔2〕,巨肩陷咽喉〔3〕,見於外〔4〕。心爲之主〔5〕,缺盆爲之道〔6〕,音滑。骨有餘〔7〕,以候内骬〔8〕。音曷于。肝爲之主將〔9〕,使之候外〔10〕,欲知堅固,視目小大〔11〕。脾主爲衛〔12〕,使之迎糧〔13〕,視唇舌好惡〔14〕,以知吉凶。腎者主爲外〔15〕,使之遠聽,視耳好惡〔16〕,以知其性〔17〕。六府者,胃爲之海〔18〕,廣骸〔19〕《太素》作〔20〕。大頸張胸〔21〕,五穀乃容。鼻隧以長〔22〕,以候大腸。唇厚人中〔23〕長,以候小腸。目下裹〔24〕大,其膽乃横〔25〕。鼻孔在外〔26〕,膀胱漏泄〔27〕。鼻柱中央起〔28〕,三焦乃約〔29〕。此所以候六府〔30〕也。上下三等〔31〕,藏安且良矣。

    〔1〕藏 此下《靈樞》有“六府”二字。

    〔2〕肺爲之蓋 《靈樞·九鍼論》云:“五藏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蓋也。”《中藏經》卷上第二十八云:“肺者……乃五藏之華蓋也。”此以肺居五臟之上,象天之覆蓋,故爲之蓋。

    〔3〕巨肩陷咽喉 喉,《靈樞》作“候”,連下句讀。按咽喉,渾言之,義則同,析言之,義則别。《説文·口部》:“喉,咽也。”王筠句讀:“《御覽》引作嚨也。案此渾言之也。《韻會》:醫經云:咽者咽水,喉者候氣。案喉骨而咽肉,喉前而咽後。”詳《説文》二字同義互訓之例,如“咽,嗌也”,“嗌,咽也。”則“嚨,喉也”,似喉亦當訓嚨,故《御覽》引文,甚可參。若是,則《説文》咽、喉二字,亦分别爲義。又詳《内經》中咽喉二字,亦多兩指,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太陰陽明論》云:“喉主天氣,咽主地氣。”《六節藏象論》云:“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靈樞·憂恚無言》云:“咽喉者,水穀之道路也。喉嚨者,氣之所以上下也。”本文論肺,當以言喉爲是。又如本卷第五篇云:“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可証。咽字或係後人增文。陷喉者,喉骨内陷也。巨肩,楊上善釋爲“大肩”,張介賓釋爲“肩高”。按張注是。巨肩,肩高聳也。《史記·范睢蔡澤列傳》:“先生曷鼻,巨肩。”司馬貞索隱:“巨肩,謂肩巨於項也,蓋項低而肩豎。”是肩豎即肩高也。

    〔4〕見於外 見前《靈樞》有“候”字。疑本經有“喉”字,遂誤脱“候”字。詳本段下文“使之候外”、“以候大腸”等義可証。候見於外者,此言肺之外候也。

    〔5〕心爲之主 心上《靈樞》有“五藏六府”四字。《素問·靈蘭秘典論》云:“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靈樞·邪客》:“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此皆言心爲君主之義。主猶君也。《廣雅·釋詁》:“主,君也。”

    〔6〕缺盆爲之道 《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缺盆居肩之前,骨之上,五藏六府皆禀命於心,故爲之主。而脉皆上出於缺盆,故爲之道。”按張注於醫理固通,然此下諸文,皆言臟之外候,而缺盆於心,並無特殊意義,故於本文,則似不通。《靈樞》劉衡如校云:“詳文義,疑是後人沾注。”亦或别篇錯簡文也。

    〔7〕骨有餘 與同。《集韻·末韻》:“,《説文》:骨耑也。一日也,或作。”《廣雅·釋親》:“,也。”王念孫疏證:“《玉篇》:,或作髂。《文選》解嘲:折脇摺髂。李善注引《埤倉》云:髂,腰骨也。”《釋骨》云:“横骨在肩端者,曰骨。”自注云:“《師傳篇》云:五臟六腑,心之主,缺盆之道骨有餘,以候骬。彤按:此骨乃謂缺盆骨兩旁之端,即肩端骨也。蓋骬本蔽心之骨,而缺盆即心藏之道。骬之上膺中陷骨。缺盆骨之旁爲肩端骨。膺中陷骨之於缺盆骨,骬之於肩端骨,其長短皆各相應,故必用肩端骨候骬也。”按沈氏此説,係據《靈樞》文,爲之説解,曲從其義,甚難爲準。又詳《靈樞·本藏》,唯以骬爲心之外候,故本文與上文“缺盆爲之道”亦同,疑爲别篇錯簡文也。

    〔8〕以候内骬 内,《靈樞》無。按内字義不通,且上下文皆四字爲句,故疑衍。骬,明抄本其下分别有“音曷”、“音于”四小字音注。《太素》注:“骬,胸前蔽骨。”《集韻·月韻》:“骬,胸前骨。”又詳《靈樞·骨度》云:“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缺盆以下至骬,長九寸。”本經卷三第十九:“鳩尾,一名尾翳,一名骬,在臆前蔽骨下。”此因骨而得名。是則骬者,胸前蔽骨也。此言骬爲心之外候,詳見本卷第五。

    〔9〕肝爲之主將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肝者之主將”。《靈樞》作“肝者主爲將”。又《靈樞·五癃津液别》、《太素·津液》及本卷第十三均作“肝爲之將”。詳此前後文,均當以四字句爲是,故疑“主”字衍。《素問·靈蘭秘典論》云:“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王冰注:“勇而能斷,故曰將軍。潛發未萌,故謀慮出焉。”又《素問·奇病論》云:“夫肝者,中之將也。”此以肝之性,喜動而善怒,勇而能謀,比之將軍。

    〔10〕使之候外 《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肝者將軍之官,其氣剛强,故能捍禦而使之候外。”

    〔11〕小大 原作“大小”。按本節係韻文,大與上文“外”合韻,古皆月韻。若作“大小”則失韻矣,故據改。

    〔12〕脾主爲衛 原作“脾主爲胃”,原校云:“《九虚》、《太素》作衛。”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脾者之主爲衛”。《靈樞》作“脾者主爲衛”。又《靈樞·五癃津液别》、《太素·津液》及本卷第十三均作“脾爲之衛”。詳心肝肺腎諸臟例,作“衛”是,故據改,並删原校。《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脾主運化水穀,以長肌肉。五藏六府,皆賴其養。故脾主爲衛。”《説文·行部》:“衛,宿衛也。从韋币行。行,列也。”凡宿衛者,必環列,脾氣營運於一身之内外,故爲之衛。又本經卷五第四云:“脾爲使。”亦隱含衛護之義也。

    〔13〕使之迎糧 脾胃爲倉廪之官,受納五穀者也。《説文·米部》:“糧,穀也。”迎者,物來而接之,今曰迎接。接受五穀,是爲迎糧。

    〔14〕視唇舌好惡 按《素問·六節藏象論》云脾之華在唇四白,又本卷第五言脾之外候亦在唇,均不言舌,且本文應四字句爲是,故疑“舌”字衍。此言視唇之適宜與否,以測知脾之吉凶。好惡,猶善惡。《吕氏春秋·慎小》:“謹小物以論好惡。”高誘注:“好,善。惡,惡。”善猶宜也。惡則不宜。下第五篇詳言視唇善惡諸端,可參。

    〔15〕腎者主爲外 《靈樞·五癃津液别》及本卷第十三又作“腎爲之主外”。《太素·津液》作“腎爲之主水”。按此下言“使之遠聽”,與“水”無涉,當以作“外”爲是。詳前後句式,“者”字疑衍。《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腎爲作强之官,伎巧所出,故主成形而發露於外。”《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腎開竅於耳,故主爲外,言其聽之遠也。”按介賓注求深反晦,不若志聰注言簡義明。按前者肝言“使之候外”者,將軍之職,在於禦外。此之言聽,職當司遠,外猶遠也。《説文·夕部》:“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於事外矣。”

    〔16〕視耳好惡 耳爲腎之外候,故當視之。下第五篇詳言視耳善惡諸端,可參。

    〔17〕性 情性也。《國語·周語上》:“而厚其性。”韋昭注:“性,情性也。”此引伸之,猶言情況也。

    〔18〕胃爲之海 此猶胃爲水穀之海,胃爲五臟六腑之海也。

    〔19〕廣骸 骸,《千金》卷十六第一作“胲”。《集韻·咍韻》:“胲,《説文》:足大指毛也。或從骨。”是骸與胲同。又《説文·骨部》:“骸,脛骨也。”按《説文》骸、胲之義,在此均難通。又《集韻·海韻》:“,頰下曰。或作胲。”《説文通訓定聲·頤部》:“頦,叚借爲。《玉篇》:頦,頤下也。字亦作。、頦雙聲。”是胲、頦義亦同,指頰下或頤下。《漢書·東方朔傳》:“樹頰胲。”顔師古注:“頰肉曰胲。”正言此義。廣骸,頰下寬廣也。又按本節係韻文,骸與上文“海”古韻皆之部,是此爲韻句。按四字句例,此前疑脱二字。

    〔20〕《太素》作 ,今《太素》缺。《玉篇·肉部》:“,脊肉也。”按此義文難通,疑有誤。

    〔21〕大頸張胸 頸部粗大而胸部展開。

    〔22〕鼻隧以長 隧,明抄本作“逐”,爲“遂”之誤,《千金》卷十八第一正作“遂”。遂與隧古通。《詩經·大雅·桑柔》:“大風有隧。”《初學記》卷一引作“遂”。《集韻·至韻》:“邃,《説文》:深遠也。或作隧。”此言鼻孔深而長。以,而也。

    〔23〕人中 鼻下唇上之溝,又名水溝。如本經卷三第十:“水溝,在鼻柱下人中。”

    〔24〕目下裹 “裹”,明抄本、《靈樞》、《千金》卷十二第一均作“果”。《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果,裹同。目下囊裹也。”按裹與果通,《爾雅·釋言》:“前弇諸果。”陸德明釋文:“果,衆家作裹。”目裹,亦稱目窩。《靈樞·論疾診尺》:“目窠上微癰。”《太素·尺診》窠作“果”。楊上善注:“目果,眼瞼也。”是目裹者,目眼胞也。

    〔25〕横 《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横,剛强也。”按張訓横爲剛强,不知何據。若屬此義,當直言剛,與上文“腸”字,古皆陽韻。如《靈樞·五變》云:“長衡直揚,其心剛。”即直言剛例。此不言剛而言横者,疑非此義。横,充滿也。《漢書·禮樂志》:“横泰河。”顔師古注:“横,充滿也。”若言膽乃充滿,義亦通。

    〔26〕鼻孔在外 《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在外,掀露也。”鼻孔在外者,鼻露孔也。

    〔27〕膀胱漏泄 泄,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湧”,並通。膀胱漏泄,膀胱不藏,小便不禁也。《素問·脉要精微論》:“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即屬此義。

    〔28〕鼻柱中央起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鼻者,司臭之噐也,兩孔之界骨,名曰鼻柱。”《靈樞識》:“面王以上者,小腸也。面王以下者,膀胱也。即知鼻柱中央,即下焦之處也。”按丹波氏所言,乃《靈樞·五色》面部五臟六腑之色部,與本論臟腑外候不同,無需强就。此言鼻柱中央起者,當指鼻梁中央高起。

    〔29〕三焦乃約 《靈樞發微》注:“三焦爲決瀆之官,約而不漏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氣約則止,不約則遣。”約,約束也。《素問·宣明五氣》云:“膀胱不利爲癃,不約爲遺尿。”《靈樞·五味論》云:“酸入於胃,其氣澀以收,上之兩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則留於胃中,胃中和温,則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則縮綣,約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觀乎此,則三焦乃約之義自明矣。或言約爲好者,非是。

    〔30〕府 此下《靈樞》有“者”字。

    〔31〕上下三等 《靈樞發微》注:“身形上中下三停相等,則藏府在内者,安且善矣。”《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藏居於中,形見於外,故舉身面之外狀,而可以候内之六府。然或身或面,又必上中下三停相等,庶藏府相安而得其善矣。”馬、張等注,俱本於相術,面部以額部、鼻部、地閣部爲上中下三停,身以頭、腰、足爲上、中、下三停之説。《靈樞集註》張志聰注:“上下三等,謂天地人三部之相等也。”《靈樞校注語譯》注:“按三與參通。參有相義。上下相等猶陰陽二十五人所謂之上下相稱。舊注以三停相等爲説,引麻衣相法証之,誤矣。”按本文義甚難明,所謂上、下等概念,亦難確釋。諸家説解,義亦多歧。姑並存之,以俟後考。

    按:

    前文臟腑之外候,與後第五篇載《靈樞·本藏》文臟腑外候不同。張介賓云:“前本藏以五藏之皮、脉、肉、爪、骨而候六府,其義與此稍異,所當互求。”蓋非出於一家之言。然其文雖異,其類則同。皆言觀其外候,以測知其臟腑之内象。故亦可以互參。

    五藏五官第四(按:“五官”,原作“六府官”。明抄本無“六府”二字。詳本篇内容,不言六腑,故據目錄删)

    本篇自“鼻者,肺之官”至“顴與顔黑”,見《靈樞·五閲五使》。自“是故肺氣通於鼻”至“不得盡期而死矣”,見《靈樞·脉度》、《太素·藏府氣液》。其中“腎在竅爲耳”,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諸脉皆屬於目”,見《素問·五藏生成》、《太素》卷十七殘篇。“心藏脉,脉舍神”,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五臟與五官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五臟與五官之分屬情況及五臟病在五官所反映之徵候;陰陽氣盛所致關、格及關格病之病機及預後等。

    鼻者,肺之官〔1〕;目者,肝之官;口唇者〔2〕,脾之官;舌者,心之官;耳者,腎之官。凡五官者〔3〕,以候五藏。肺〔4〕病者,喘息鼻張〔5〕;肝病者,目〔6〕眥青;脾病者,唇黄〔7〕;心病者,舌卷〔8〕顴〔9〕赤;腎病者,顴與顔黑〔10〕。

    〔1〕鼻者,肺之官 者,《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爲”,下目、口唇、舌、耳等亦同。官下《靈樞》有“也”字,下肝、脾、心、腎諸條亦同。《類經》卷六第三十一注:“官者,職守也。所以司呼吸,辨顔色,納水穀,别滋味,聽聲音者也。”按凡此五官者,皆五臟之外五竅也,皆司一定職守,故可候五臟之病。

    〔2〕口唇者 脾之竅本在口,然唇舌乃肌肉之本,唇猶脾之華,是唇與脾關係至切,且有徵可候,故與口連稱。或疑“唇”字衍,待考。

    〔3〕凡五官者 《靈樞》無此四字,乃作“黄帝問曰:以官何候?”本經當係皇甫氏省略問語,改作此四字,以領下文。

    〔4〕肺 此上《靈樞》有“故”字。

    〔5〕鼻張 《靈樞》作“鼻脹”,然元刻本及周曰校本等均作“張”。按張與脹古亦通,然此當從張義。鼻張,喘促氣急,鼻翼外張也。

    〔6〕目 《靈樞》無。此下《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有“閉”字。詳肺、脾、心三臟皆有外官之症,故此似當有“閉”字,於義爲順。

    〔7〕唇黄 《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口唇乾黄”,於義爲勝,與前言“口唇”亦合。

    〔8〕卷 此下《靈樞》、《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均有《短》字,疑脱。

    〔9〕顴 《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顔”。

    〔10〕黑 此下《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有“黄耳聾”三字。詳肺、脾、心三臟皆有外官之症,故疑本經脱“耳聾”二字,據此前文例,此二字,似應在上文“腎病者”下。

    故〔1〕肺氣通於鼻〔2〕,鼻和則能知香臭矣〔3〕。心氣通於舌〔4〕,舌和則能知五味矣。《素問》曰:心在竅爲耳〔5〕。一云舌。夫心者火也,腎者水也,水火既濟〔6〕。心氣通於舌,舌非竅也,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7〕。王冰云: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8〕。故〔9〕肝氣通於目〔10〕,目和則能視〔11〕五色〔12〕矣。《素問》曰:諸脉者,皆屬於目〔13〕。又《九卷》曰:心藏脉,脉舍神〔14〕。神明通體,故云屬目〔15〕。脾氣通於口〔16〕,口和則能别〔17〕五穀味〔18〕矣。腎氣通於耳〔19〕,耳和則能聞五音矣。《素問》曰:腎在竅爲耳〔20〕。然則腎氣上通於耳,下通於陰也〔21〕。

    〔1〕故 《太素》無。

    〔2〕肺氣通於鼻 《太素》注:“肺脉手太陰正别及絡,皆不至於鼻,而别之入於手陽明脉中,上俠鼻孔,故得肺氣通於鼻也。又氣有不循經者,積於胸中,上肺循喉嚨而成呼吸,故通於鼻也。”按今存古醫籍中,手太陰脉皆無直接至鼻者。查《易緯通卦驗》卷下鄭康成注云:“手太陰脉,起手大指内側,上貫咒唾,散鼻中。”可証手太陰有散於鼻中者。楊上善注以經脉所過釋“通”,其義一也,而五臟之通於上七竅者,猶有賴於氣化之用也。氣,非指呼吸之氣,五臟之功用也。餘臟仿此。

    〔3〕鼻和則能知香臭矣 《靈樞》作“肺和則鼻能知香臭矣”。《太素》作“口和則口能知香臭矣”。《難經·三十七難》無“能”字。按諸文雖異義則同。後舌和、目和、口和、耳和諸文,義同此例,不復出。香臭,氣味之概言也。

    〔4〕心氣通於舌 《太素》注:“舌雖非竅,手少陰别脉,循經入心中,上系舌本,故得心氣通舌也。”

    〔5〕《素問》曰:心在竅爲耳 按今《素問》中無此語,《素問·金匱真言論》作“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太素·陰陽雜説》注:“《九卷》云:心氣通舌,舌既非竅,通於耳。”又《太素·藏府氣液》注:“《素問》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者,腎者水也,心者火也,水火相濟,心氣通耳,故以竅言之,即心以耳爲竅。”故疑本文或應作“心開竅於耳”。

    〔6〕水火既濟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水火相濟”,宋刊《千金》作“水火相倚”。既濟,《易經》卦名,以坎卦在上,離卦在下,義爲水上火下,水火相交爲既濟。反之則爲不交,不交則未濟矣。

    〔7〕夫心者火也……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 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千金》在作“見”,宋刊《千金》作“其通寄耳”。按此三十一字,不見於《内經》,疑作者自語。又詳《千金》所具及前注引楊上善注文,抑或係後人所增解文也。

    〔8〕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 此出《素問·金匱真言論》王冰注,本云:“火精之氣,其神神,舌爲心之官,當言於舌,舌用非竅,故云耳也。《繆刺論》曰: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義取此也。”

    〔9〕故 《靈樞》、《太素》均無。

    〔10〕肝氣通於目 《太素》注:“肝脉足厥陰上頏顙也,連目系,故得通於目系。”

    〔11〕視 《靈樞》、《太素》均作“辨”。義勝。

    〔12〕五色 《難經·三十七難》作“黑白”。此以黑白該衆色也。

    〔13〕諸脉者,皆屬於目 《素問》王冰注:“脉者,血之府。《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由此明諸脉皆屬於目也。”本經卷十二第一又云:“目者,宗脉之聚也。”正可以明此文義。詳諸經脉及經筋等,與目相聯者多矣,或至目内眥及目鋭眥,或爲目上下綱,或入目,或連目系等,此即諸脉屬目及目爲宗脉所聚之具體所指。諸,所指不一,衆多之義。《説文·言部》:“諸,衆也。”《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蒼頡篇》:“諸,非一也。”

    〔14〕心藏脉,脉舍神 二脉字原作二“肺”字,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太素》及《素問·五藏生成》新校正引本經改。按心主脉而藏神,此以明心、脉、神三者關係。

    〔15〕神明通體,故云屬目 《内經》無此文。《素問·五藏生成》新校正引云“士安云”。疑此係皇甫謐解文,或後人所增注文。

    〔16〕脾氣通於口 《太素》注:“脾足太陰脉上膈俠咽,連舌本,散舌下,故得氣通口也。”

    〔17〕别 《靈樞》、《太素》均作“知”,並通。

    〔18〕五穀味 五,《難經·三十七難》無。味,《靈樞》、《太素》無。義均同。

    〔19〕腎氣通於耳 《素問·繆刺論》:“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者,皆會於耳中。”此言腎脉足少陰之絡至於耳中。又本經卷十二第一云:“耳者,宗脉之所聚也。”亦可明其義。

    〔20〕腎在竅爲耳 此出《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又《素問·金匱真言論》云:“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乃因心言開竅於耳,故腎則云“開竅於二陰。”二陰,前後二陰也。是則《金匱真言論》與《陰陽應象大論》,原非一家之説,然猶互相發明也。

    〔21〕然則腎氣上通於耳,下通於陰也 《内經》無此文。《千金》卷十九第一具,與本文同,此亦疑係皇甫謐解文,或後人所增注文。

    五藏不和則九竅不通〔1〕,六府不和則留結爲癰〔2〕。故邪在府則陽脉不和〔3〕,陽脉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4〕。邪在藏則陰脉不和〔5〕,陰脉不和則血留之〔6〕,血留之則陰氣盛矣〔7〕。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8〕。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9〕。陰陽俱盛,不得自相營也,故曰關格〔10〕。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11〕。

    〔1〕五藏不和則九竅不通 九竅,《靈樞》、《太素》、《難經·三十七難》均作“七竅”。七竅者,兩目、兩耳、口、舌、鼻也。九竅者,上七竅加前後二陰也。此承上文,似當作“七竅”爲是。凡諸竅者,乃五臟之官,故五臟不和,五官失司,諸竅不通利矣。

    〔2〕六府不和則留結爲癰 留結爲癰,《靈樞》作“留爲癰”,《太素》作“留爲癰疽,《難經·三十七難》同本經。當以本經爲是。癰與壅音同古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正作“壅”。此文爲壅塞義,上文言“不通”,亦壅也,彼言五臟,此言六腑。六腑不和,則氣留結而壅塞不行。

    〔3〕故邪在府則陽脉不和 《難經·三十七難》無“故”字,“府”作“六府”。《太素》“和”作“利”,和與利義通。楊上善注:“故外邪循脉入府,則府内不調,流於陽脉,陽脉濇不利。”按流與留古通。手足六陽脉,内屬於六腑,故邪在腑則陽脉不和也。

    〔4〕氣留之則陽氣盛矣 陽氣,《難經·三十七難》作“陽脉”。氣留之者,陽脉之氣留結爲壅也,陽不與陰和,故陽氣獨盛矣。

    〔5〕邪在藏則陰脉不和 邪在藏,《靈樞》、《太素》均作“陽氣太盛”。《難經·三十七難》作“邪在五藏”。按本經是,“邪在藏”與前“邪在府”正爲對文。《靈》、《太》當係涉上而誤。手足六陰脉,内屬於五臟及心主,故邪在臟則陰脉不和。

    〔6〕血留之 《太素》作“氣留之”,下句同。《靈樞》、《難經》同本經。按“血留之”與上“氣留之”爲對文,且與下文“陰氣盛”義合,故《太素》非是。

    〔7〕血留之則陰氣盛矣 陰氣,《難經·三十七難》作“陰脉”。血留之者,陰脉之血留結而不行,陰不與陽和,故陰氣獨盛。

    〔8〕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 不得相營,《難經·三十七難》同,《靈樞》作“不能榮”,《太素》作“弗能營”。按營與榮,醫經通用;不與弗,因避漢昭帝弗陵諱,以不代“弗”,後遂有不弗混用者。故曰關,原脱,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太素》補。《難經·三十七難》作“故曰格”。楊上善注:“陰脉别走和陽,故陽得通也。陰既獨盛,不和於陽,則陽氣不能和陰,故陰脉關閉也。”

    〔9〕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 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原脱。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與《靈樞》同,疑正抄本係後人據《靈樞》補。《太素》作“陽氣大盛則陰氣弗得也”。詳諸文均與上“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文例小異,唯《難經·三十七難》與上句文例盡同,故俱補。格,《難經》作“關”。楊上善注:“陽氣獨盛,不和於陰,則陰脉不能營陽,以陽拒格,故名格。”

    〔10〕陰陽俱盛,不得自相營也,故曰關格 《素問·脉要精微論》云:“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與本文義同。陰陽俱盛者,言病也,非正常之氣盛。不得相營則陰自爲陰,陽自爲陽,故爲關格。按關格之病,又見本經卷五第五,可互參。

    〔11〕不得盡期而死矣 期,原脱,原校云:“一作盡期。”據《靈樞》、《太素》及原校補,並删原校。《難經·三十七難》作“盡其命”,義並通。楊上善注:“陰陽脉有關格,即以其時與之短期,不可極乎天壽者也。”

    按:

    關格的形成,主要是陰陽偏盛已極,導致陰陽之格絶。《内經》論此,着重於脉與病機。後人在此基礎上,多有所發揮。如《傷寒論·平脉法》言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關格則吐逆,水穀不化,食不得入。《病源》卷十四大便病諸候云:“大便不通謂之内關,小便不通謂之外格。二便俱不通,爲關格也。”宋人如《太平聖惠方》及《聖濟總録》中皆宗此説。宋以後又多宗仲景説。總之,均爲臟腑功能壅塞不通所致病變。

    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本篇自“黄帝問曰:人俱受氣於天”至“卒反復言語也”,見《靈樞·本藏》、《太素·五藏命分》。自“曰:願聞六府之應”至“則知所病矣”,見《靈樞·本藏》、《太素·藏府應候》。其中“《素問》曰: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素問》曰:心之合脉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素問》曰: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素問》曰: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素問》曰:腎之合骨也,其榮髮也,其主脾也”,見《素問·五藏生成》。

    提要:本篇以“視其外應,以知其内藏,則知所病矣”的思想爲指導,根據五臟外候及外應,測知五臟之大小及六腑之應候,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人之壽夭與五臟六腑大小堅脆的關係;通過皮膚紋理、色澤、骨骼、五官等形象,測知五臟的大小、高下、端正、堅脆、偏傾等二十五變及正常與異常反應;根據皮、脉、筋、肉、毫毛、爪甲等形象,測知六腑之厚薄、大小、長短、結直、緩急等應候。

    黄帝問曰:人俱受氣於天,其有獨盡天壽〔1〕者,不免於病者,何也?岐伯對曰:五藏者,固〔2〕有大小〔3〕、高下〔4〕、堅脆、端正、偏傾者,六府〔5〕亦有大小〔6〕、長短〔7〕、厚薄、結直〔8〕、緩急者,凡此二十五變者〔9〕,各各〔10〕不同,或善或惡,或吉或凶也〔11〕。

    〔1〕天壽 亦曰天年,《素問·上古天真論》云:“盡終其天年,度百乃去。”天壽、天年,皆自然壽限也。據《素問》所云,約當百。《素間吳註》注:“天年者,正命考終,非人壞之謂。”

    〔2〕固 明抄本作“因”。

    〔3〕大小 《靈樞》、《太素》均作“小大”,據後言五臟形象均先小後大序例,似作“小大”爲是。

    〔4〕高下 上下也。《玉篇·高部》:“高,上也。”

    〔5〕府 此下《太素》有“者”字,律之上“五藏者”文例,疑本經脱。

    〔6〕大小 《靈樞》、《太素》均作“小大”。

    〔7〕長短 此二字《太素》在上句“大小”上。

    〔8〕結直 曲直也。《廣雅·釋詁》:“結,曲也。”

    〔9〕二十五變者 變,《靈樞》、《太素》均無。詳本卷第二“人有五藏,藏有五變”文義,本經是。楊上善注:“天地陰陽,四時八節,造化不同,用參五藏,何得一也?五藏各有五别,五别之府,皆準五藏,亦有五别。故藏府别言,各有五别,五五二十五也。五藏既五,六府亦五,三焦一府,屬於膀胱,故唯有五。”

    〔10〕各各 《太素》不疊。

    〔11〕或善或惡,或吉或凶也 《靈樞》、《太素》“凶”下均有“請言其方”四字,無“也”字。楊上善注:“心小則安,此爲善也。易傷以憂,即爲惡也。心堅則藏安守固,此爲吉也。心脆則喜病消癉熱中,即爲凶也。如此藏府,隨義皆有善惡吉凶,請具陳也。”按楊注以心爲例,解善惡吉凶之義固是,然此實渾言五臟之形,有善惡之别,其爲病也,亦有吉凶之分。善猶好也。

    心小則安,邪弗能傷〔1〕,《太素》云:外邪不能傷〔2〕。易傷於憂〔3〕;心大則憂弗〔4〕能傷,易傷於邪〔5〕;《太素》亦作外邪〔6〕。心高則滿於肺中〔7〕,悶而善忘〔8〕,難開以言〔9〕;心下則藏外,易傷於寒,易恐以言〔10〕;心堅則藏安守固〔11〕;心脆則善病消癉熱中〔12〕;心端正則和利難傷〔13〕;心偏傾則操持不一,無守司也〔14〕。楊上善曰:心藏言神有〔15〕八變,後〔16〕四藏,但言藏變,不〔17〕言神變者,以神爲魂魄意志〔18〕之主,言其神變則四藏〔19〕皆可〔20〕知,故略而不言也〔21〕。

    〔1〕心小則安,邪弗能傷 《太素》注:“藏小則神小,不敢自寬,故常安,邪不入也。”

    〔2〕《太素》云:外邪不能傷 今《太素》仍作“邪不能傷”,與本經同,據楊注文義,似亦無“外”字,故此校非是。

    〔3〕易傷於憂 於,《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以”,按於以古通。《禮記·祭義》:“論父母於道。”《大戴禮·曾子大孝》於作“以”。《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心小則怯,故必多憂。”

    〔4〕弗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不”。

    〔5〕易傷於邪 《太素》注:“藏大則神氣宣縱,故憂不能傷,邪入不安也。”《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大則不固,故邪宜傷之。”此與上文“易傷於憂相對,一則傷於内,一則傷於外也。

    〔6〕《太素》亦作外邪 今《太素》亦同。

    〔7〕心高則滿於肺中 《千金》卷十三第一云:“高則實,實則熱,熱則滿於肺中。“《靈樞發微》注:“若心之高者,則心上之肺,當滿於肺中。”

    〔8〕悶而善忘 悶《靈樞》作“悗”,《太素》作“”。按爲悗之俗體,悗與悶義通,醫經多混用。善,《太素》作“喜”按《内經》凡若此用“善”字處,《太素》多作“喜”字,疑避私諱改字。《靈樞發微》注:“肺與心相著,乃多煩悶,而心竅不通,必爲健忘。”

    〔9〕難開以言 《太素》注:“以其神高,不受他言,故難開以言也。”《靈樞發微》注:“難以善言開之也。”按難聞以言,即難以言開。開,開導、解釋也。《荀子·儒效》:“教誨開導成王。”《易經·乾·文言》孔穎達疏:“故特作文言以開釋之。”

    〔10〕心下則藏外,易傷於寒,易恐以言 《太素》注:“心下則在肺藏之外,神亦居外,故寒易傷也。亦以神下,故易恐以言也。”《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下則陽氣抑而神必不揚。”按易恐以言,即易以言恐。

    〔11〕心堅則藏安守固 《太素》注:“藏堅則神守亦堅固,故其心藏安不病,其神守堅固。”《靈樞發微》注:“若心之堅者,則藏安守固,凡外邪不能入,内憂不能恐。”

    〔12〕心脆則善病消癉熱中 《太素》注:“五藏柔脆,神亦柔脆。故藏柔脆人,血脉上行,轉而爲熱消肌膚,故病消癉熱中也。癉,音丹。熱中,胃中熱故也。”按癉,此當訓“熱”。如《太素·雜診》:“癉成爲熱中。”楊上善注:“癉,脾胃熱也。脾胃内熱,日久變爲消中。”《素問·奇病論》脾癉,王冰注:“癉爲熱也。”又《史記·扁鵲倉公列傳》齊王太后病風癉、齊章武里曹山跗病肺消癉,皆爲熱也。熱中者,熱於内也。中,平聲。

    〔13〕心端正則和利難傷 《太素》注:“五藏端正,神亦端正也。神端正性亦和柔,故聲色芳味之利,難相傷也。”

    〔14〕心偏傾則操持不一,無守司也 《太素》無“則”字,一作“壹”。一與壹通,專也。《説文·壹部》:壹,專壹也。”楊上善注:“心藏偏傾不一,神亦如之。故操持百端,竟無守司之恒。”操持,猶操守也。此言操守不專,神司不定也。

    〔15〕有 此下今《太素》注有“此”字。

    〔16〕後 此下今《太素》注有“之”字。

    〔17〕不 此上今《太素》注有“皆”字。

    〔18〕志 原脱,按此言“魂魄意志”者,肺脾肝腎之所藏也。若缺“志”;則無腎藏矣,故據今《太素》注補。

    〔19〕藏 今《太素》注作“種”,疑誤。

    〔20〕皆可 皆,原脱,據明抄本、今《太素》注補。可,今《太素》注無。

    〔21〕楊上善曰……故略而不言也 而,今《太素》注無。凡此楊注諸文,原作大字正文。必係後人或宋臣增文誤混,今改作小字注文。

    按:上言心有八變,言其體也,楊注言神有八變者,言其用也。八變中,堅者言其質,端正者言其位,二者爲正。正者,内無憂患之疾,外無邪傷之害,如是則臟和而安。餘六者爲異,異則災害至矣。餘臟凖此。

    肺小則安〔1〕,少飲〔2〕,不病喘喝〔3〕;肺大則多飲〔4〕,善病胸痺〔5〕逆氣;肺高則上氣喘息欬逆〔6〕;肺下則逼賁迫肝,善脇下痛〔7〕;肺堅則不病欬逆〔8〕上氣;肺脆則善病消癉易傷〔9〕;一云:易傷於熱,喘息鼻衄〔10〕。肺端正則和利難傷〔11〕;肺偏傾則病胸脇偏痛〔12〕。

    〔1〕安 原脱,按心肝脾腎四臟,均言“小則安”,豈有肺可例外之理,必經文早脱,故諸書均無,今按四臟文例補。

    〔2〕少飲 《太素》注:“肺小則少飲漿水。”

    〔3〕喘喝 “喝”,原脱,原校云:“一作喘喝。”《靈樞》、《太素》、《明堂》、《千金》卷十七第一均同原校。據補,並删原校。楊上善注:“喝、喘聲。”喘喝,氣粗而促,喘息有聲也。又如《素問·生氣通天論》:“煩則喘喝。”王冰注:“喝謂大呵出聲也。”

    〔4〕肺大則多飲 多飲,《太素》、《明堂》均無此二字。《千金》卷十七第一云:“大則虚,虛則寒·喘嗚多飲。”此别具一説也。

    〔5〕痺 此下《靈樞》、《太素》、《明堂》均有“喉痺”二字,《千金》卷十七第一亦同、唯無上“痺”字。疑本經脱“喉痺”二字。

    〔6〕喘息欬逆 《靈樞》作“肩息欬”。《太素》、《明堂》均作“肩息欲欬。楊上善注:“兩肩并動,故曰肩息。”又《千金》卷十七第一云:“高則實,實則熱,上氣肩急欬逆。”急疑爲“息”之誤。綜觀上文,似作“肩息”爲是,如《素問·通評虚實論》:“喘鳴肩息者,脉實大也。”肩息者,呼吸迫促,喘動兩肩也。

    〔7〕肺下則逼賁迫肝,善脇下痛 逼,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若”,疑爲“居”之形近誤,《靈樞》、《太素》、《明堂》均作“居”。《千金》卷十七第一同本經。“肝”,原作“肺”,據嘉靖本、《太素》、《明堂》、《千金》改。楊上善注:“賁,當膈也,補崑反。氣來委膈,下迫於肝,致脇下痛,以肝居膈下故也。”又後文“肝高則上支賁”,楊上善注:“肝高上支於膈。”《靈樞·經筋》:“手太陰之筋……散貫賁。”楊上善注:“賁謂膈也。”是賁,此指膈。逼賁,迫近於賁。《爾雅·釋言》:“逼,迫也。”《小爾雅·廣詁》:“逼,近也。”

    〔8〕逆 《靈樞》、《太素》、《明堂》、《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

    〔9〕傷 此下原有“也”字,據《靈樞》、《太素》及此後文例删。

    〔10〕易傷於熱,喘息鼻衄 《千金》卷十七第一與本文同。或别有所本。

    〔11〕傷 此下《太素》、《明堂》均有“也”字。

    〔12〕肺偏傾則病胸脇偏痛 病,《靈樞》無。脇,《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義勝。痛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楊上善注:“偏傾者,隨偏所在,即偏處胸痛也。”

    肝小則〔1〕安,無脇下之病;肝大則逼胃迫咽,迫咽則〔2〕善〔3〕一作苦。膈中〔4〕,且脇下痛;肝高則上支賁,加脇下急〔5〕,爲息賁〔6〕;肝下則逼〔7〕胃,脇下空,空〔8〕則易受邪;肝堅則藏安難傷〔9〕;肝脆則善病消癉易傷〔10〕;肝端正則和利難傷〔11〕;肝偏傾則脇下偏痛〔12〕。

    〔1〕則 此下《靈樞》、《千金》卷十一第一均有“藏”字。後脾、腎二藏同,不復出。

    〔2〕迫咽則 《千金》卷十一第一無此三字。

    〔3〕善 《靈樞》作“苦”,與原校同,並通。

    〔4〕膈中 《太素》注:“胃居肝下,咽在肝傍,肝大下逼於胃,傍迫於咽,迫咽則咽膈不通飲食,故曰膈中也。”膈中,亦作“鬲中”。《靈樞·邪氣藏府病形》:“(脾脉)微急爲膈中,食飲入而還出。”《太素·五藏脉診》與本經卷四第二均作“鬲中”。又“《靈樞·四時氣》:“飲食不下,膈塞不通。”《太素·雜刺》舆本經卷九第七“膈”均作“鬲”按鬲、膈、隔音同古通,經文多混用。按楊注“咽在肝傍”説,或渾指食管而言。詳本經卷二第七云:“咽門……至胃長一尺六寸。”在肝傍者,必其下端也。

    〔5〕加脇下急 明抄本加下有“一作切”三字校文,嘉靖本正作“切”。《靈樞》作“切脇悗”。《太素》作“切脇急”。《千金》卷十一第一云:“高則實,實則肝熱,上支賁,加脇下急。”按加,施及也,如《吕氏春秋·孝行》:“光耀加於百姓。”高誘注:“加,施也。”切,迫近也。《廣韻·屑韻》:“切……近也,迫也。”是作“切”,作“加”,義得兩通。急,拘急也。《靈》作“悗”,難通,疑係“急”,誤作“”,又作“悗”也。

    〔6〕息賁 《太素》注:“支膈切脇既急,即喘息於賁,故曰息賁也。”《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爲息賁喘急也。”《靈樞識》:“《經筋篇》及《五十六難》,并以息賁爲肺病,此肝病及肺也。”按息賁之病,《内經》凡五見,均係膈上,楊注均以賁訓膈,或作肺之積爲解。《素問·陰陽别論》云:“二陽之病……其傳爲息賁。”王冰注:“大腸病甚,傳入於肺,爲喘息而上賁。”此解似較楊注義猶安。此言肝高支膈,上迫於肺,故爲喘息氣上奔也。賁與奔古通。《禮記·射義》:“賁軍之將。”《詩經·大雅·行葦》毛傳引、《孔子家語·觀鄉》賁均作“奔”。

    〔7〕逼 《太素》作“安”。

    〔8〕空 此前《靈樞》有“脇下”二字。

    〔9〕傷 此下明抄本、《太素》均有“也”字。

    〔10〕傷 明抄本作“傳”,非是。此下明抄本及《太素》均有“也”字。

    〔11〕傷 此下明抄本、《太素》均有“也”字。

    〔12〕偏痛 偏,《靈樞》無。痛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

    脾小則安,難傷於邪〔1〕;脾大則善腠音停。而痛〔2〕,不能疾行;脾高則引季脇而痛〔3〕;脾下則下加於大腸,下加於大腸則藏外〔4〕,易受邪〔5〕;脾堅則藏安難傷〔6〕;脾脆則善病消癉易傷〔7〕;脾端正則和利難傷〔8〕;脾偏傾則瘈瘲善脹〔9〕。

    〔1〕邪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也”字。

    〔2〕脾大則善腠而痛 善,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均作“苦”。腠,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太素》均作“湊”。腠與湊通。《素問·氣穴論》“節湊”,《太素·氣穴》作“節腠”,又《靈樞·九鍼論》亦作“節腠”。楊上善注:“,以沼反,胠空處也。脾大湊向空而痛,大而不行,則湊胠空也。”按湊與趨通,《戰國策·燕策一》:“士争湊燕。”《史記·燕昭公世家》湊作“趨”。趨,向也。,當季脇下空軟處。《素問·玉機真藏論》:“中清。”王冰注:“者,季脇之下,俠脊兩傍空軟處也。”

    〔3〕脾高則引季脇而痛 引,明抄本無。《太素》注:“脾下則緩,高則牽季脇中痛也。”《千金》卷十五第一云:“高則實,實則熱,熱則季脇痛滿。”季脇,季肋也。《靈樞·骨度》:“腋以下至季脇長一尺二寸。”《太素·骨度》注:“季肋曰季脇。”《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季,小也。季脇,脇下盡處,短小之肋,是爲季脇。”

    〔4〕下加於大腸則藏外 下,《太素》無。外,《靈樞》無,上文與下文連讀。楊上善注:“脾下即是大腸,故脾下加,出於脾藏之外,故喜受邪。”《千金》卷十五第一云:“下則虚,虚則危,危則寒,寒則身重,不能行步。”與本文迥異,或别有所本。

    〔5〕易受邪 《靈樞》作“苦受邪”。

    〔6〕傷 此下明抄本、《太素》均有“也”字。

    〔7〕傷 此下明抄本、《太素》均有“也”字。

    〔8〕瘈瘲善脹 《靈樞》作“善滿善脹也”。《太素》作“喜喜脹”。《千金》卷十五第一云:“偏痛好脹。”按瘈與瘛、、、掣等均通。《集韻·霽韻》:“瘛、、瘈,《博雅》:瘛瘲,病也。或作瘈。”又《集韻·祭韻》:“,亦作。”《靈樞·熱病》:“目脉痛。”《太素·熱病説》作“目脉”。《説文·手部》:“,引縱曰。”段玉裁注:“引縱者,謂宜遠而引之使近,宜近而縱之使遠,皆爲牽掣也。”又如《病源·癇候》:其發之狀,“或手足掣縱”。此皆指筋脉抽搐也。楊上善注:“,充曳反,牽縱也。脾偏形近一箱,動而多。又氣聚爲脹也。”又按本文《靈樞》有脹滿而無瘈瘲,理固可通,然脾病而瘈瘲者,亦不乏其例。如《素問·藏氣法時論》脾病者:“善瘈,脚下痛。”《靈樞·邪氣藏府病形》:“脾脉急甚爲瘈瘲。”故義得並存。

    腎小則安,難傷〔1〕;腎大則一本云:耳聾或鳴,汁出〔2〕。善病腰痛,不可以俛仰,易傷於〔3〕邪〔4〕;腎高則善病〔5〕背膂〔6〕痛,不可以俛〔7〕仰;一云背急綴,耳膿血出,或生肉塞〔8〕。腎下則腰尻〔9〕痛,不可以〔10〕俛仰,爲狐疝〔11〕,腎堅則不病腰〔12〕痛;腎脆則善病消癉易傷〔13〕;腎端正則和利難傷〔14〕;腎偏傾則善腰尻痛〔15〕。凡此二十五變者,人之所以善常病也〔16〕。

    〔1〕難傷 傷下明抄本、《太素》均有“也”字。律以上脾小文,疑此下脱“於邪”二字,“難傷於邪”與下文“易傷於邪”爲對文,於義爲順。

    〔2〕一本云:耳聾或鳴,汁出 《千金》卷十九第一云:“大則虚,虚則腎寒,耳聾或鳴,汗出。”明抄本“汁”亦作“汗”。此或别有所本。

    〔3〕於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以”,義同。

    〔4〕邪 此下明抄本、《太素》均有“也”字。

    〔5〕病 《靈樞》、《太素》均無。

    〔6〕膂 此下明抄本有“音旅”二小字音注。

    〔7〕俛 此下明抄本有“音免”二小字音注。

    〔8〕一云:背急綴,耳膿血出,或生肉塞 《千金》卷十九第一云:“高則實,實則腎熱,背急綴痛,耳膿血出,或生肉塞耳。”與此校小異,或别有所本。

    〔9〕尻 原誤作“尻”,據正統本、存存軒本、《靈樞》、《太素》改。明抄本、四庫本作“尻”,非是。尻,尾骶骨也。《靈樞·經筋》足少陽之筋,“結於尻”。張介賓注:“尾骶骨曰尻。”《儀禮·少牢饋食禮》:“腊兩髀屬於尻。”賈公彦疏:“言髀屬於尻,尻在中,謂髀與尻相連屬。”亦言尻在髀之中,即尾骶骨也。

    〔10〕以 原脱,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及此前文例補。

    〔11〕狐疝 《太素》注:“疝有多種,此爲狐疝,謂狐夜時不得小便,少腹處痛,日出方得,人亦如此,因名狐疝也。”又《素問·四時刺逆從論》:“(厥陰)滑則病狐疝風。”《太素》注舆前注義同,又曰:“一曰孤疝,謂三焦孤府爲疝,故曰孤疝也。”《傷寒直格·經絡病證》:“狐疝,言狐者,疝氣之變化,隱見往來不可測,如狐也。”《類經》卷十七第七十注:“孤之晝伏夜出,陰獸也。疝在厥陰,其出入上下不常,與狐同類,故曰狐疝風。”《類證治裁·疝氣》:“肝所生病爲狐疝,言卧則入腹,立則入囊。”按楊注不知何據,今從後説。

    〔12〕腰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背”字。

    〔13〕易傷 明抄本作“易傳也”。《太素》無此二字。

    〔14〕傷 此下明抄本、《太素》均有“也”字。

    〔15〕痛 此上有“而”字,《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有“偏”字。此下《靈樞》有“也”字。

    〔16〕人之所以善常病也 以,明抄本無。也,明抄本、《靈樞》均無。《太素》注:“人之五藏,受之天分,有此二十五變者,不由人之失養之愆,故雖不離屏蔽,常喜有前病也。”

    按:

    此前言五臟脆者,皆善病消癉。又本經卷四第二上,言五臟脉微小者,皆爲消癉。是言臟之脆及臟脉之微小者,皆爲五臟之氣質柔弱也。五臟之氣質柔弱,則善病消癉。本經卷十一第六云:“五藏皆柔弱者,善病消癉。”此之謂也。五臟之所以皆同此病者,義本乎是。消癉之病,詳見本經卷十一第六。

    曰:何以知其然〔1〕?曰:赤色小理者〔2〕心小,粗理者心大。無骬〔3〕者心高,骬小短舉〔4〕者心下,骬長者心堅,骬弱小以薄〔5〕者心脆骬直下不舉者心端正骬倚〔6〕一作面〔7〕。一方者心偏傾〔8〕。

    〔1〕然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不若本經文安。

    〔2〕赤色小理者 《太素》注:“理者,肉之文理。”《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大肉脂,五藏之所生也,故候肉理之粗細,即知藏形之大小。”《靈樞識》:“簡案:赤色二字,該下文粗理者、無骬者而言。次節白色、青色并同。”

    〔3〕骬 骬下明抄本有“音予”二小字音注。骬,蔽心骨也。詳見本卷第三注。

    〔4〕小短舉 此言骬短小而高起也。舉,起也。

    〔5〕弱小以薄 小,《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疑衍。以與而通。

    〔6〕倚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倚,偏倚也。

    〔7〕面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向”,疑面爲“向”之誤。此下明抄本有“上曷,上于”四小字音注。

    〔8〕傾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

    白色小理者肺小,粗理者肺大。巨肩反一作大。膺陷喉者肺高〔1〕,合腋張脇〔2〕者肺下,好肩背厚〔3〕者肺堅,肩背薄者肺脆,背膺厚〔4〕者肺端正,膺偏竦〔5〕一作欹。者肺偏傾〔6〕。

    〔1〕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 反,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大”,與原校同,亦通。《太素》注:“大肩,胸膺反出,喉骨陷入,肺必高上。”《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胸前兩傍爲膺,胸突而向外者,是爲反膺。肩高胸突,其喉必縮,是爲陷喉。”

    〔2〕合腋張脇 腋,《太素》、《明堂》均作“掖”。按腋與掖通。《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洞胸達腋。”《漢書·司馬相如傳》腋作“掖”。《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合腋張脇者,腋斂脇開也。”

    〔3〕好肩背厚 按肩背厚與下文肩背薄爲對文,一言肺堅,一言肺脆。故疑“好”字衍,或係後人沾注誤入正文。

    〔4〕背膺厚 明抄本作“好背膺厚”。《太素》作“好肩膺”。《明堂》、《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肩膺好”。《靈樞》與本經同,一仍其舊。

    〔5〕膺偏竦 明抄本作“膺偏踈”。《靈樞》作“脇偏踈”,《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脇偏踈者,脇骨欹斜而不密也。”《太素》、《明堂》均作“脇偏竦”。《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膺偏”,與原校同。按竦,聳立、高聳也。《文選·張衡·西京賦》:“通天訬以竦峙。”李善注引薛綜曰:“竦,立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三:“竦肩,古文竦二形,今作聳同。”按“偏竦”與後文肝、脾言“偏舉”之義亦同,舉亦高起之義。踈,疏之俗體,疑非是。又《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膺偏欹”,與原校同,義亦通。今從本經。

    〔6〕傾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

    青色小理者肝小,粗理者肝大。廣胸反骹〔1〕者肝高,合脇脆骹〔2〕者肝下,胸脇好〔3〕者肝堅,脇骨弱者肝脆,膺脇腹好相得〔4〕者肝端正,脇骨偏舉〔5〕者肝偏傾〔6〕。

    〔1〕廣胸反骹 《太素》注:“骹,足脛也。反,前曲出也。”《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脛骨近足之細處曰骹。今詳此反骹兔骹以候肝,似以脇下之骨爲骹也。反骹者,脇骨高而張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骹者,胸脇交分之扁骨内膈。”按楊注本於《説文》然與肝之外候,義難合,二張之解,難爲據。詳此下候肝者,多指胸脇。另有“”字,爲脇骨也。《詩·小雅·車攻》:“徒御不驚,大庖不盈。”毛亨傳:“射左髀達於右爲下殺。”孔穎達正義:“射左股髀而達過於右脇爲下殺。”《集韻·小韻》:“,脇骨,或作膘。”《説文通訓定聲·小部》:“膘……《詩·車攻》傳:自左膘而射之。”字亦作、作,見釋文。字亦作,《素問·玉機真藏論》注:“者,重脇之下,俠脊兩傍空軟處也。”按骹與疊韻,故疑骹爲之假。此言寬胸而脇外反者,肝居高位也。

    〔2〕合脇脆骹 “脆”,《靈樞》作“兔”,《太素》作“菟”。按菟與兔同。《楚辭·天問》:“而顧菟在腹。”王逸注:“菟,一作兔。”《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兔骹者,脇骨低合如兔也。”按此説疑係臆斷。《千金》卷十一第一作“危”,校云:“一作兔。”作“危”者,脆之壞文也。本經作“脆”,義可通,脆,弱也。然猶疑作“兔”者,或爲俛之壞文“免”,又誤爲“兔”。俛,低下也,與上文“合脇”之義可互應。義通。骹義見前注。

    〔3〕胸脇好 《千金》卷十一第一作“脇堅骨”,當係“脇骨堅”之誤。脇骨堅與下脇骨弱爲對文,於義爲勝。

    〔4〕膺脇腹好相得 脇,《靈樞》、《太素》均無。好,《太素》疊,非是。《千金》卷十一第一作“脇腹好相”。此言膺脇腹皆善美而相稱也。相得,相稱也。《禮記·王制》:“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孫希旦集解:“必皆相稱。”

    〔5〕脇骨偏舉 脇骨偏在一側而高起也。

    〔6〕傾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

    黄色小理者脾小,粗理者脾大。揭唇〔1〕者脾高,唇下縱〔2〕者脾下,唇堅者脾堅,唇大而不堅者脾脆,唇上下好〔3〕者脾端正,唇偏舉者脾偏傾〔4〕。

    〔1〕揭唇 揭下《千金》卷十五第一有“聳”字,此增文釋義也。唇下明抄本有“口”字,此下均只言唇不言口,故口字爲衍。《太素》注:“揭,舉也。”揭唇,亦稱唇揭,如《素問·五藏生成》:“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義同。《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脾氣通於口,其榮在唇,故脾之善惡,驗於唇而可知也。”

    〔2〕唇下縱 唇下垂。下縱,弛緩下垂也。

    〔3〕唇上下好 上下唇均善美,不大不小,不揭不縱,不偏舉也。

    〔4〕偏傾 傾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千金》卷十五第一作“偏痛好脹”,是亦釋之之義。

    黑色小理者腎小,粗理者腎大。耳高〔1〕者腎高,耳後陷者腎下,耳堅者腎堅,耳薄不堅〔2〕者腎脆,耳好前居牙車〔3〕者腎端正,耳偏高〔4〕者腎偏傾〔5〕。

    凡此諸變者〔6〕,持則安,減則病也〔7〕。

    〔1〕耳高 《靈樞》、《太素》均作“高耳”,律諸文例,本經是。

    〔2〕不堅 《千金》卷十九第一無此二字。

    〔3〕耳好前居牙車 牙車,即頰車,亦曰輔車。《釋名·釋形體》:“頤,養也。動於下,止於上,上下咀物以養人也。或曰輔車,言其骨强所以輔持口也。或曰牙車,牙所載也。或曰頷車,頷,含也,口含物之車也。或曰頰車,亦所以載物。”又《靈樞·五色》:“循牙車以下者股也。”張介賓注:“牙車,牙床也。”此言兩耳善美,其前際與牙車相直。居與倨通,直也。《禮記·樂記》:“倨中矩。”《史記·樂記》倨作“居”。

    〔4〕耳偏高 《太素》注:“一箱獨高爲偏。”

    〔5〕偏傾 傾下《靈樞》有“也”字。《千金》卷十九第一作“偏”。

    〔6〕凡此諸變者 即前言二十五變。

    〔7〕持則安,減則病也 《太素》注:“凡此二十五變,過分以爲不善,減則以爲不病,持平安和,以爲大則也。”《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凡以上諸變,使能因其偏而善爲持守,則可獲安,若少有損減,則不免於病矣。”

    曰:願聞人之有不可〔1〕病者,至盡天壽,雖有深憂大恐〔2〕,怵惕之志〔3〕,猶弗能感〔4〕也,大寒甚熱〔5〕,弗能傷也,其有不離屏蔽〔6〕室内,又無怵惕之恐〔7〕,然不免於病者,何也〔8〕?曰:五藏六府,邪之舍也〔9〕。五藏皆小者,少病〔10〕,善焦心,大愁憂〔11〕;五藏皆大者,緩於事〔12〕,難使以〔13〕憂;五藏皆高者,好高舉措〔14〕;五藏皆下者,好出人下〔15〕;五藏皆堅者,無病〔16〕,五藏皆脆者,不離於病;五藏皆端正者,和利得人心〔17〕;五藏皆偏傾者,邪心善盗,不可爲人平〔18〕,反復言語也〔19〕。

    〔1〕不可 猶不能也。

    〔2〕深憂大恐 猶大憂大恐,深與大,互文也。

    〔3〕怵惕之志 猶怵惕之情,情之所動爲志,非腎藏志之志。《左傳·昭公二十五年》:“以制六志。”孔穎達正義:“情動爲志。”怵惕,義見本卷第一注。

    〔4〕弗能感 與後文“弗能傷”爲互文。感亦傷也。《廣雅·釋詁二》:“感,慯也。”《集韻·陽韻》:“慯,通作傷。”

    〔5〕大寒甚熱 猶大寒大熱。大與甚,互文也。《靈樞》、《太素》作“甚寒大熱”,義同。

    〔6〕屏蔽 猶屏障,蔽,障也。《史記·蘇秦列傳》:“然則韓、魏,趙之南蔽也。”《玉篇·艸部》:“蔽,障也。”

    〔7〕又無怵惕之恐 此與上“雖有……怵惕之志”相應爲文,故疑“恐”爲“志”之誤。且“怵惕”,驚動也,此言“怵惕之恐”,似義亦欠安。

    〔8〕也 此下明抄本有“怵,音出,又屈。惕,音踢”八小字音注。

    〔9〕五藏六府,邪之舍也 《太素》注:“五藏六府堅、端正者,和利得人,則道之宅也。藏府脆而偏傾,則邪氣舍也。爲道之宅,則其性和柔,神明聰利,人之受附也。爲邪之舍,不離病也。心奸邪也,喜爲盗也,乖公正也,言不恒也。是知二十五變,雖得之於天,調養得中,縱内外邪侵,不爲病也。乖和失理,雖不離屏蔽,終爲病也。前言一藏各有五病,未極理也。今言一變具有五藏,方得盡理,故請言故也。”

    〔10〕少病 下言善焦心,大愁憂,此言少病者何?據前文言諸臟小則安,難傷於邪之義,少病者,少傷於外邪之病也。

    〔11〕善焦心,大愁憂 焦,《靈樞》、《太素》均作“燋”。焦與燋通。《韓詩外傳》二:“乾喉焦唇。”《説苑·建本》焦作燋。焦,煩躁也。如《史記·夏本紀》:“乃勞身焦思。”《文選·阮籍·詠懷詩》:“誰知我心焦。”大,原作“人”,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改,《太素》無。楊上善注:“夫五神以依藏,故前言心藏之變,神亦隨之。次説四藏之變,不言神變。今總論五藏,初有四變,唯言於神,次有二變,但説於藏,次有二變,復但言神也。心藏形小,外邪難入,故少病。神亦隨小,故不自申,焦心愁憂也。”

    〔12〕緩於事 緩者,寬緩、緩和也。此言臟大者,於事能寬緩不憂,非若臟小者之焦心愁憂也。

    〔13〕以 明抄本、《太素》均無。

    〔14〕好高舉措 猶舉措好高。舉措者,舉止行動也。如《漢書·宣帝紀》:“舉措曲直得其所。”

    〔15〕好出人下 《太素》注:“意志卑弱。”按此與上“好高舉措”爲對文。

    〔16〕病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

    〔17〕和利得人心 心,《太素》無。楊上善注:“和謂神性安和,利謂薄於名利,並爲人所附也。”按楊注釋利非是。和利,同義複詞。利亦和也。《廣雅·釋詁》:“利,和也。”和者,不剛不柔,可適人意,故得人心。《周禮·天官·大司農》:“中和祗庸孝友。”鄭玄注:“和,剛柔適也。”《廣韻·戈韻》:“和,《爾雅》云:笙之小者謂之和。和,順也,諧也。不堅不柔也。”

    〔18〕不可爲人平 可下《靈樞》、《太素》均有“以”字。平,原作“卒”,存存軒本、《靈樞》、《太素》均作“平”。《靈樞識》:“《甲乙》苦燋作善焦,人平作人卒。卒字接句下。……簡案:平作卒爲是。”正抄本作“率”。按丹波氏從“卒”字連下句,固可成文,然上句則義不通矣。“不可爲人平”,與上“和利得人心”正爲對文,若是則文安義順,故據改。作率者,形近誤也。不可爲人平者,不能與人平和相處。爲,猶與也。《經傳釋詞》卷二:“爲,猶與也。《管子·戒篇》曰:自妾之身之不爲人接待也。尹知章注曰:爲,猶與也。”

    〔19〕反復言語也 復,《靈樞》、《太素》均作“覆”,復與覆通。《易經·乾》:“反復道也。”釋文:“復,本一作覆。”也下明抄本有“《太素》卒作平”七字校文。此言其言語反覆無常也。

    曰:願聞六府之應〔1〕。曰: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也〔2〕。《素問》曰: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3〕,其主心也〔4〕。下章言腎之應毫毛,於義爲錯〔5〕。

    心合小腸,小腸者,脉其應也。《素問》曰:心之合脉也,其榮色也〔6〕,其主腎也。其義相順〔7〕。

    肝合膽,膽者,筋其應也。《素問》曰: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8〕,其主肺也。其義相順〔9〕。

    脾合胃,胃者,肉其應也。《素問》曰: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10〕,其主肝也。其義相順〔11〕。

    腎合三焦膀胱〔12〕,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也〔13〕。《九卷》又曰:腎合骨。《素問》曰:腎之合骨也,其榮髮也〔14〕,其主脾也。其義相同〔15〕。

    〔1〕應 《太素》注:“五藏應候,已説於前,六府之候,闕而未論,故次問之。……應,候也。”按此前後盡言五臟六腑與體部之通應者及病之所候,通謂之應。又《靈樞·五變》論風厥、消癉、寒熱及痺等之候,亦在皮膚、腠理、肌肉、骨骼等部。是則應與候,亦互見其義也。

    〔2〕大腸者,皮其應也 也,《靈樞》無。後心、肝、脾、腎四臟同此例。《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肺本合皮,而大腸亦應之;心本合脉,而小腸亦應之;膽胃皆然。故表裏之氣相同也。”

    〔3〕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 《素問》王冰注:“金氣堅定,皮象亦然,肺藏應金,故合皮也。”《類經》卷三第八注:“肺屬金,皮得金之堅,故合於皮。毛得皮之養,故榮於毛。”按《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辛生肺,肺生皮毛。……在體爲皮毛,在藏爲肺。”所謂生者,生養之也。此肺合皮榮毛之義。又《素問·六節藏象論》云:“(肺)其華在毛。”是榮與華,義亦同也。又按渾言毛者,鬚髮亦是,此五臟之榮,言毛、髮、毫毛者,是析言之。故此言毛者,皮間汗毛也。

    〔4〕其主心也 此含五行剋制之義,蓋心屬火,肺屬金。火剋金者,肺受制於心,故心爲肺之主。餘臟同此例。

    〔5〕下章言腎之應毫毛,於義爲錯 原作大字正文。此本後人注語,仿本卷第一第二等篇文例,改作小字注文。

    〔6〕心之合脉也,其榮色也 脉,原作“肺”,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素問》改。王冰注:“火氣動躁,脉類齊同。心藏應火,故合脉也。火炎上而色赤,故榮美於面而赤色。”新校正云:“詳王以赤色爲面榮美,未通。大抵發見於面之色,皆心之榮也。豈專爲赤哉。”按新校正説甚是,《素問·六節藏象論》云:“(心)其華在面。”義同本文。又《説文·色部》:“色,顔氣也。”段玉裁注:“顔者,兩眉之閒也。心達於氣,氣達於眉閒,是之謂色。”與本文義亦合。《類經》卷三第八注:“心生血,血行脉中,故合於脉。血華在貌,故榮於色。”又《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苦生心,心生血。……在體爲脉,在藏爲心。”此亦心合脉之義。

    〔7〕其義相順 順下明抄本有“也”字。此四字原作大字。原係注文,仿前例改作小字注文。

    〔8〕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 《素問》王冰注:“木性曲直,筋體亦然。肝藏應木,故合筋也。爪者,筋之餘,故外榮也。”按《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酸生肝,肝生筋。……在體爲筋,在藏爲肝。”又《六節藏象論》云:“(肝)其華在爪。”此肝之所以合筋榮爪之義。

    〔9〕其義相順 順下明抄本有“也”字。此四字原作大字。原係注文,仿前例改作小字注文。

    〔10〕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 《素問》王冰注:“土性柔厚,肉體亦然。脾藏應土,故合肉也。口爲脾之官,故榮於唇。”按《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甘生脾,脾生肉。……在體爲肉,在藏爲脾。”又《六節藏象論》云:“(脾)其華在唇四白。”此脾之所以合肉榮唇之義。

    〔11〕其義相順 順下明抄本有“也”字。此四字原作大字。原係注文,仿前例改作小字注文。

    〔12〕腎合三焦膀胱 《靈樞發微》注:“腎合三焦者,左腎合膀胱,右腎合三焦也。”此本《難經》之義,《難經·三十六難》云:“腎兩者,非皆腎也。其左者爲腎,右者爲命門。命門者,諸神精之所舍,原氣之所繫也。”《六十六難》云:“三焦者,原氣之别使也。”然《内經》無此説,故馬注難合本文。《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以《靈樞·本輸》“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藏”爲據,解“少陽”爲三焦,“兩藏”爲三焦膀胱。然本經“少陽”作“少陰”,義且順,故張注亦難凴。詳《靈樞·本輸》云:“三焦者,中瀆之府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府也。”《靈樞·營衛生會》云:“下焦者,别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又《素問·靈蘭秘典論》云:“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是三焦與膀胱,不僅在功能上,歸於一係,且在結構上,亦互相連屬。而腎爲水臟,三焦與膀胱則爲水腑,故得一臟兼合二腑。又三焦既稱孤府,是無專臟配合,此當屬五臟與六腑之十一脉體係,故三焦亦兼於腎也。

    〔13〕腠理毫毛其應也 《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惟是腎本合骨,而此云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何也?如《五癃津液别篇》曰:三焦出氣,以温肌肉充皮毛,此其所以應腠理毫毛也。”腠理,膚腠之文理也。《素問·舉痛論》:“寒則腠理閉。”王冰注:“腠謂津液滲泄之所,理謂文理逢會之中。”《金匱》卷上第一云:“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爲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藏府之文理也。”《玉篇·肉部》:“腠,膚理也。”毫毛者,經文曾多次言及,如《素問·玉機真藏論》:“今風寒客於人,洒淅起於毫毛。”《調經論》云:“邪客於形,洒淅起於毫毛。”《刺要論》云:“病有在毫毛腠理者。”《靈樞·五變》云:“百疾之始期也,必生於風雨寒暑,循毫毛而入腠理。”《邪客》云:“地有草,人有毫毛。”《刺節真邪》云:“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動形,起毫毛而發腠理。”以上諸言毫毛者,顯係被於膚表而内與腠理相連之毫毛也。《靈樞·陰陽二十五人》云:“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張志聰注:“毫毛者,眉中之長毛。”又《五音五味》論婦人無鬚時,言衝任之脉絡口唇,血獨盛則澹滲皮膚生毫毛,婦人以數脱血,衝任之脉不榮口唇,故鬚不生。是鬚亦得爲毫毛。又《素間·六節藏象論》云:“(腎)其華在髮。”此不言髮,而言毫毛者,當是言毫毛而髮亦在其中也。綜上所論,是眉、鬚、髮,亦得爲毫毛。然則毫毛者,統人體諸毛之謂也。詳三焦之氣,通會腠理,膀胱足太陽爲諸陽主氣,統一身之表,故此不言髮而言毫毛者,義或屬此。

    〔14〕腎之合骨也,其榮髮也 《素問》王冰注:“水性流濕,精氣亦然,骨通精髓,故合骨也。腦爲髓海,腎氣主之,故外榮髮也。”《類經》卷三第八注:“腎屬水,腎藏精,骨藏髓,精髓同類,故腎合骨。髮爲精血之餘,精髓充滿,其髮必榮,故榮在髮。”按《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鹹生腎,腎生骨髓。……在體爲骨,在藏爲腎。”《素問·六節藏象論》云:“(腎)其華在髮。”此腎之所以合骨榮髮之義。

    〔15〕其義相同 明抄本作“義略同也”。此四字原作大字。此本後人注語,仿前例,改作小字注文。

    曰:應之柰何?曰:肺應皮,皮厚者大腸厚〔1〕,皮薄者大腸薄,皮緩腹裹〔2〕大者大腸緩〔3〕而長,皮急者大腸急而短〔4〕,皮滑者大腸直,皮肉不相離〔5〕者大腸結〔6〕。

    〔1〕肺應皮,皮厚者大腸厚 《太素》注:“肺以皮爲候,肺合大腸,故以其皮候大腸也。”按此下餘臟之應,亦同此例。

    〔2〕腹裹 裹,原作“裹”,《太素》作“果”。《千金》卷十八第一作“裹”,據改。裹,囊也。《吕氏春秋·本生》:“無不裹也。”高誘注:“裹,猶囊也。”腹若皮囊,故曰腹囊。

    〔3〕緩 《靈樞》、《太素》均作”大”,非是。此大腸緩與皮緩相應,猶下文大腸急與皮急相應也。

    〔4〕皮急者大腸急而短 原作“皮急而短”,義不屬,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八第一補“者大腸急”四字。

    〔5〕皮肉不相離 《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不相離者,堅實之謂。”《靈樞校釋》:“離,附麗。不相離,即不相附麗,如皮皺脱屑。”按皮肉不相離,與上文皮滑相對爲文,當以張注爲是。皮肉不相離者,皮肉不分也。離,分也。《方言》卷六:“參,蠡,分也。……秦晉曰離。”《廣雅·釋詁》:“離,分也。”皮肉不分者,堅實滯著而不滑利也。

    〔6〕結 《太素》注:“結,紆屈多。”按此言大腸結與上大腸直爲對文。《廣雅·釋詁一》:“結,曲也。”

    心應脉,皮厚者脉厚,脉厚者小腸厚〔1〕,皮薄者脉薄,脉薄者小腸薄,皮緩者脉緩,脉緩者小腸大而長〔2〕,皮薄而脉沖小〔3〕者小腸小而短〔4〕,諸陽經脉皆多紆屈者小腸結〔5〕。

    〔1〕皮厚者脉厚,脉厚者小腸厚 《太素》注:“心合於脉,脉在皮中,故得以皮候脉,脉候小腸也。”《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心與小腸爲表裏,心應脉,故小腸府狀,亦可因脉而知也。然脉行皮肉之中,何以知其厚薄,但察其皮肉,即可知也。”

    〔2〕小腸大而長 據大腸腑例及諸腑外候緩者腑亦緩文例,本文當作“小腸緩而長”。又按餘腑皆言厚薄緩急直結六況,而此言緩不言急者,必有奪文。據文例此下似當有“皮急者脉急,脉急者小腸急而短”十三字。

    〔3〕沖小 《太素》注:“沖,虚也。脉虚小也。”《淮南子·原道訓》:“沖而徐盈。”高誘注:“沖,虚也。”

    〔4〕小腸小而短 據文例此當言“小腸直”,與此下“小腸結”爲對文。疑“小而短”三字,原係言小腸“急而短”,誤“急”爲“小”,復竄於此。

    〔5〕諸陽脉皆多紆屈者小腸結 《太素》注:“諸陽脉,六陽經也。小腸之脉,太陽也。太陽與諸陽爲長,故諸陽經紆屈多者,則知小腸亦紆屈也。紆屈即名爲結也。陽經在於膚不見,候其陽絡,即經可知矣。”紆屈,猶紆曲。屈與曲通,紆,亦曲也。《史記·扁鵲倉公列傳》:“紆曲屈伸。”

    脾應肉〔1〕,肉堅大者胃厚〔2〕,肉〔3〕麽〔4〕者胃薄,肉小而麽者胃不堅,肉不稱其身〔5〕者胃下,胃〔6〕下者下脘約不利〔7〕,《太素》作下脘未約〔8〕。肉不堅者胃緩,肉無小裹絫〔9〕標緊〔10〕一本作無小裹累〔11〕。者胃急,肉多小〔12〕裹絫一本亦作累字。者胃結。胃結者,上〔13〕脘約不利〔14〕。

    〔1〕肉 此下《千金》卷十六第一有“”字。

    〔2〕肉堅大者胃厚 肉亦稱肉,如本經卷十第二上:“肉不堅而無分理。”,隆起之大塊肌肉也。《太素》注:“脾以合胃,故以肉候於胃也。”

    〔3〕 此下明抄本有“音窘,又郡”四小字音注。

    〔4〕麽 麽同“麼”。《廣雅·釋詁二》:“麼,小也。”王念孫疏證:“《衆經音義》卷七引《三倉》云:麽,微也。《列子·湯問篇》:江淮之間有麽蟲。張湛注云:麽,細也。……《字鑑·果韻》:麽,《説文》:細也。俗作麽。”

    〔5〕肉不稱其身 《太素》注:“謂顆累與身大小不相稱也。”

    〔6〕胃 《太素》無。

    〔7〕下脘約不利 下,原作“小”,據正抄本、正重抄本、《靈樞》、《太素》改。明抄本作“小脘不約”。《千金》卷十六第一作“脘約”。“脘”,《靈樞》、《太素》均作“管”,按脘與管,醫經通用。楊上善注:“胃下逼於下管,故便溲不利。”按約者束也,束則不利。胃之下脘約者,飲食下輸不暢也。楊注言便溲不利,義恐未安。

    〔8〕下脘未約 今《太素》作“下管約不利”。

    〔9〕肉無小裹絫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肉無裹累”。“裹絫”,明抄本作“果”。《靈樞》作“裏累”,“裏”,當係“裹”之誤。《太素》、《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果累”。絫同累。《説文·厽部》絫,段玉裁注:“絫之隸變作累。”當爲絫之變體。楊上善注:“果音顆,謂肉無小顆段連累。”按果累即果臝,累與臝音轉義同。果臝者,括樓也。《詩經·豳風·東山》:“果臝之實。”毛亨傳:“果臝,括樓也。”此以物象形也,楊注恐非是。

    〔10〕標緊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千金》卷十六第一同本經。按標與剽古通,堅也。《莊子·庚桑楚》:“有長而無乎本剽。”陸德明釋文:“剽,本亦作標。”《管子·地員》:“剽怸槖土。”房玄齡注:“剽,堅也。”此二字疑是裏絫之注文,然《千金》並具者,存亦久矣,今仍依其舊。

    〔11〕裹累 與裹絫同。見前注〔9〕。

    〔12〕小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無。

    〔13〕上 此上《太素》、《千金》卷十六第一均有“胃”字。

    〔14〕利 此下《靈樞》有“也”字。

    肝應筋〔1〕,爪厚色黄者膽厚〔2〕,爪薄色紅〔3〕者膽薄,爪堅色青〔4〕者膽急,爪濡〔5〕色赤〔6〕者膽緩,爪直色白〔7〕無約〔8〕者膽直,爪惡色黑〔9〕多文〔10〕者膽結〔11〕。

    〔1〕筋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太素》均作“爪”。《千金》卷十二第一同本文。

    〔2〕爪厚色黄者膽厚 色黄,《太素》無此二字。楊上善注:“肝以合膽,膽以應筋。爪爲筋餘,故以爪候膽也。”

    〔3〕色紅 《太素》無此二字。

    〔4〕色青 《太素》無此二字。

    〔5〕濡 《千金》卷十二第一作“耎”。按濡與耎通,軟也。《集韻·韻》:“輭軟需濡,柔也。或从耎、从欠,亦作需濡,通作耎。”

    〔6〕色赤 《太素》無此二字。

    〔7〕直色白 《太素》無此三字。

    〔8〕約 《太素》作“弱”,楊上注强弱義,非是。按弱爲約之假。《書經·禹貢》:“導弱水。”陸德明釋文:“弱,本或作溺。”《淮南子·原道訓》:“淖溺流遁。”《文子·道原》溺作約。約,紋也。此言無約,與下“多文”爲對文。

    〔9〕黑 《太素》無。

    〔10〕多文 明抄本、《靈樞》均作“多紋”,文與紋通。《太素》、《千金》卷十二第一均作“多敗”。按多文與上“無約”爲對文,故作“多敗”非。

    〔11〕結 此下《靈樞》有“也”字。

    腎應骨,密理厚皮者三焦膀胱厚〔1〕,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腠理疏〔2〕者三焦膀胱緩,皮急〔3〕而無毫〔4〕毛者三焦膀胱急,毫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稀〔5〕毫毛者三焦膀胱結〔6〕。

    〔1〕密理厚皮者三焦膀胱厚 厚皮,明抄本作“皮厚”,疑倒。焦,《太素》作“瞧”,瞧爲膲之誤。焦與膲通。《廣韻·蕭韻》:“膲,人之三膲。”《集韻·蕭韻》:“膲,三膲,無形之府。通作焦。”楊上善注:“腎以應骨,骨應三膲膀胱。三膲膀胱氣發腠理,故以腠理候三膲膀胱也。三膲之氣如霧漚溝瀆,與膀胱水府是同,故合爲一府也。腠理毫毛在皮,故亦以皮之豪毛爲候也。”

    〔2〕腠理疏 疏,原作踈,《太素》作“”。同疏,《廣韻·魚韻》:“,俗作踈。”今改作“疏”,後同此例。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均作“踈腠理”。

    〔3〕皮急 《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急皮”。

    〔4〕毫 《太素》作“豪”。按毫與豪通。

    〔5〕稀 《太素》作“希”。按稀與希通。

    〔6〕結 此下《靈樞》、《千金》卷二十第一均有“也”字。

    曰:薄厚〔1〕美惡,皆有其〔2〕形〔3〕,願聞其所病。曰:各〔4〕視其〔5〕外應,以知其内藏,則知所病矣〔6〕。

    〔1〕薄厚 《靈樞》作“厚薄”,據篇首文例,似作“厚薄”是。

    〔2〕其 《靈樞》、《太素》均無。

    〔3〕形 此下明抄本有“類”字,疑衍。

    〔4〕各 《靈樞》無。

    〔5〕其 此下《太素》有“所”字。

    〔6〕則知所病矣 知下《太素》有“其”字。《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外形既明,内藏可察,病亦因而可知矣。所謂病者,如上文二十五變之類皆是也。”

    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本篇全文見《靈樞·九鍼十二原》、《太素·諸原安生》。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十二原穴與臟腑的關係,並列舉十二原穴名稱及主治要義,故以此名篇。

    五藏〔1〕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2〕,十二原者出於四關〔3〕,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4〕。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節之氣味者也〔5〕。五藏有疾〔6〕,出於〔7〕十二原,而〔8〕原各有所出〔9〕,明知其原,覩〔10〕其應,知五藏之害矣〔11〕。

    〔1〕藏 此下明抄本有“者”字。

    〔2〕六府有十二原 《太素》注:“《八十一(按“一”字原脱,據缺卷覆刻本補)難》五藏皆以第三輸爲原,各二,以爲十原也。又取手少陰第三輸,二,爲十二原。六府皆取井、荥、輸、經四穴之後,别立一原,六府各二,爲十二原。然則五藏六府,合有廾四原。原者,齊下腎間動氣,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爲原。三膲行原氣,經營五藏六府。故三膲者,原氣之别使也。行氣故(按當爲“於”之誤)五藏第一(按當爲“三”之誤)輸,故第三輸名原。六府以第四穴爲原。夫原氣者,三膲之尊號,故三膲行原氣,止第四輸,名爲原也。今五藏六府有十二原者,言五藏六府各有十二原也。合而言之,亦有廾四原。文言六府有十二原者,後人妄加二字耳。”按楊注解原之義,本於《難經·六十六難》。然該難言臟原有“少陰之原,出於兑骨”二穴,本篇後文言十二原,則别爲鳩尾、脖胦二穴,是二家各自爲説,本非同源。其言六腑之原,則與本經卷三同。詳原,本作原。《説文·泉部》:“厵,水本也。从灥出厂下。原,篆文从泉。”按本腧井、滎、腧、經、合諸穴,乃以水脉流通之象比之,則此所謂“原”,義取水原也。

    〔3〕四關 《太素》注:“四關,四支也。”《靈樞發微》注:“四關者,即手肘足膝之所,乃關節之所係也。故凡井、滎、輸、經、合之穴,皆手不過肘,而足不過膝也。”按關者,關要之處也。經中特强調十二原穴與本腧穴的治療作用,而十二原穴與本腧穴皆在肘膝以下,故此言四關,當是渾言左右肘膝以下諸關要處。

    〔4〕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 當,《太素》作“常”。按當與常古通。《戰國策·趙策一》:“享非當於鬼神也。”《史記·趙世家》當作“常”。楊上善注:“此中唯言五藏有十二原生病所由,不言六府十二原也。五藏在内,原在於外,故五藏有府,皆從外入。”《類經》卷八第十五注:“此十二原者,乃五藏之氣所注,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之所出也。故五藏有疾者,其氣必應於十二原。”

    〔5〕五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節之氣味者也 節,原作“骨”,據《靈樞》、《太素》改。節,氣穴也。如《靈樞》此前云:“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後“之”字,《靈樞》、《太素》均無。者,《太素》無。楊上善注:“所以五藏皆禀十二原也,以其三百六十五交會穴中,穀之氣味,皆在中會也。”

    〔6〕疾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

    〔7〕出於 出上《靈樞》、《太素》均有“應”字。於,《太素》無。

    〔8〕而 《靈樞》作“十二”。

    〔9〕原各有所出 《太素》注:“原之脉氣,皆出其第三輸。”按此言第三輸者,本腧穴之第三穴也。亦即本經卷三所言本腧穴中脉氣所注之穴。十二原所出,詳見下文。

    〔10〕覩 與睹同。《集韻·虞韻》:“睹,古從見。”

    〔11〕知五藏之害矣 知上《靈樞》、《太素》均有“而”字。楊上善注:“明知原所出之處,又知内應五藏,則妙達五藏所生之害也。”

    陽中之少陰肺也〔1〕,其原出於太淵〔2〕,二〔3〕;陽中之太陽心也〔4〕,其原出於太陵〔5〕,二;陰中之少陽肝也〔6〕,其原出於太衝〔7〕,二;陰中之太陰腎也〔8〕,其原出於太谿〔9〕,二;陰中之至陰脾也〔10〕,其原出於太白〔11〕,二;膏之原出於鳩尾〔12〕,一〔13〕;肓之原出於脖蒲没切〔14〕。胦〔15〕,烏朗切。一。凡十二原〔16〕,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病〔17〕者也。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18〕。一云:滯取三陰。

    〔1〕陽中之少陰肺也 《太素》注:“日夕少陰,故曰陽中少陰。”《靈樞發微》注:“心肺居於膈上,皆爲陽,陽中之少陰肺也。”按楊上善注以《太素》本文肺、心、肝三臟皆爲陽,腎、脾二臟屬陰,故以晝夜釋陰陽。《靈樞》與本經均以肺、心屬陽,肝、腎、脾屬陰,故馬注以膈上、膈下釋陰陽,於義爲是。肺在膈上屬陽,然肺在五臟中,其性爲陰,且較之腎、脾之陰爲少,故爲少陰。

    〔2〕太淵 太,原作“大”,大太古通,據嘉靖本、存存軒本及本書太衝、太白等文例改。《靈樞發微》注:“陰經無原,俞穴代之,餘倣此。”按《難經·六十六難》亦云:“經言肺之原,出於太淵。”可証古經原、腧同穴。太淵穴,詳見本經卷三第二十四。

    〔3〕二 《靈樞》、《太素》均作“太淵二”,義同。二者,左右各一穴,共二穴也。後太陵、太衝、太谿、太白四穴,同此例,不復出。

    〔4〕陽中之太陽心也 《類經》卷八第十五注:“心爲陽中之陽,故曰太陽。”按心亦在膈上屬陽,然心在五臟中,其性爲陽,且較之肝陽爲大,故爲太陽。

    〔5〕太陵 《靈枢》、《太素》均作“大陵”。據太淵、太白、太衝等文例,亦當作“太陵”。後太衝、太谿亦同此例。《靈樞發微》注:“其原出於大陵各一,係手厥陰心包絡經穴,所注爲俞土,此經代心經以行事,故不曰本經之神門,而曰包絡經之大陵。”按馬注本於《靈樞·邪客》解手少陰獨無腧之羲,以爲“諸邪之在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脉也”。然古醫經有十一脉者,如張家山漢簡《脉書》臂少陰之脉,“起於臂兩骨之間,上骨下亷,筋之下,出臑内陰,入心中”。是臂少陰脉,相當於《靈樞·經脉》心主手厥陰脉。故以太陵爲心之原者,亦或本於此義。

    〔6〕陰中之少陽肝也 陰,《太素》作“陽”。又《素問·六節藏象論》亦作“陽”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當作陰中之少陽。”又《素問·金匱真言論》云:“腹爲陰·陰中之陽肝也。”與本文義亦合。故作“陰”是。《靈樞發微》注:“腎、肝居於膈下,而脾居中州,皆爲陰。陰中之少陽肝也。”按肝居膈下屬陰,然肝在五臟中,其性屬陽,且較之心陽爲少,故爲少陽。

    〔7〕太衝 《太素》作“大衝”。太衝,詳見本經卷三第三十一。

    〔8〕陰中之太陰腎也 《類經》卷八第十五注:“腎在下而屬水,故爲陰中之太陰。”按腎在膈下屬陰,然腎在五臟中,其性屬陰,且較之肺陰爲大,故爲太陰。

    〔9〕太谿 《太素》作“大谿”。太谿,詳見本經卷三第三十二。

    〔10〕陰中之至陰脾也 《類經》卷八第十五注:“脾屬土而象地,故爲陰中之至陰也。”按脾在膈下爲陰,然脾在五臟中,其性屬陰,且較之肺、腎之陰爲至極,故爲至陰。至,極也。《國語·越語下》:“陽至而陰。”韋昭注:“至,極也。”

    〔11〕太白 《太素》作“大白”。太白,詳見本經卷三第三十。

    〔12〕膏之原出於鳩尾 膏,《太素》作“鬲”。楊上善注:“膈氣在於鳩尾之下,故鳩尾爲原也。”《左傅·成公十年》:“居肓之上,膏之下。”杜預注:“肓,鬲也。心下爲膏。”孔颖達正義:“此賈逵之言,杜依用之,古今傳文,皆以爲膏之下。賈、服、何休諸儒等,亦皆以爲膏雖凝者爲脂,釋者爲膏,其實凝者亦曰膏。故内則云:小切狼臅膏。則此膏爲連心脂膏也。”按此説當屬古義,且與原出鳩尾之義亦合。鳩尾穴在心下,詳見本經卷三第十九。

    〔13〕一 《靈樞》、《太素》均作“鳩尾一”,義同。一者,鳩尾爲單穴一處。後“脖胦”之“一”,同此例。

    〔14〕蒲没切 原作“滿没切”,不合脖字切例。《靈樞》音注及《廣韻·没韻》均作“蒲没切”。據改。

    〔15〕肓之原出於脖胦 肓,原作“盲”,據正抄本、四庫本、《靈樞》、《太素》改。楊上善:“肓謂下肓,在齊一寸。”《説文·肉部》:“肓,心下鬲上也。”詳《素問·腹中論》曰:“病名伏梁,此風根也,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齊下,故環齊而痛也。”《靈樞·四時氣》曰:“氣盛則厥逆,上衝腸胃,燻肝,散於肓,結於臍,故葼懏肓原以散之。”齊,古與臍通。臍,後出之區别字。此兩病在腹部臍周圍,均取肓之原以治之,與本文言肓之原出於脖胦之義合。是此言肓者,當指腹之肓膜,非在膈上也。《廣韻·没韻》:“脖胦,臍。”脖胦,氣海之别名,詳見本經卷三第十九。《廣韻》言脖胦爲臍者,渾言之耳。臍中禁刺,故穴在臍下。

    〔16〕原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

    〔17〕病 《靈樞》、《太素》均作“疾”字。

    〔18〕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 飧泄,正抄本作“滯”,與原校同。按滯亦痢病,古猶作或,後稱滯下。《釋名·釋疾病》:“泄利,言其出漏泄而利也。下重而赤白曰,言厲而難也。”《外臺》卷二十五痢門引廪丘公“安石榴湯,療大疰痢及白滯”,引范汪及深師有治“赤白滯下”方。《醫心方》卷十一第二十六引“葛氏治赤白雜下方”。《廣韻·祭韻》:“,赤白痢,亦作。”是飧泄與滯,古渾言下利病也,文雖異義並通。《太素》注:“脹取六府三陽原也,洩取五藏三陰原也。”

    按:

    經文言五臟陰陽屬性者有多處,其文有所别者,立義不同耳。概言之約有二:一者,以五臟之性與所居之位而分之。如《素問·金匱真言論》以腹背分陰陽,故心、肺在背爲陽,肝、脾、腎在腹爲陰。此與本篇以膈上下分陰陽之義亦同。一者,按五臟之性與所應之時分陰陽。如《靈樞·順氣一日分爲四時》,即本經卷一第二,言肝、心爲牡臟,肺、脾、腎爲牝臟以應時、日者。此正以見陰陽可分可合之義。語雖不同,理無二致。

    今夫五藏之有病〔1〕,譬猶刺〔2〕也,猶污〔3〕也,猶結〔4〕也,猶閉〔5〕也。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6〕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閉雖久,猶可決〔7〕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説也。夫善用鍼者,取其〔8〕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閉也。疾雖久,猶可畢〔9〕也。言不可治〔10〕者,未得其術也〔11〕。

    〔1〕病 《靈樞》、《太素》均作“疾也”二字。

    〔2〕刺 《太素》注:“客邪入身,其猶刺也。”

    〔3〕污 《太素》注:“五志藏神,其猶污也。”

    〔4〕結 《太素》注:“陰陽積聚,其猶結也。”

    〔5〕閉 《太素》注:“血氣不流,其猶閉也。”

    〔6〕雪 除也、洗也。《廣雅·釋詁三》:“雪,除也。”《莊子·知北遊》:“澡雪而精神。”

    〔7〕決 開也。《文選·楊雄·甘泉賦》:“天閫決兮地垠開。”李善注:“決亦開也。”

    〔8〕取其 《太素》作“其取”。

    〔9〕畢 《爾雅·釋詁》:“畢,盡也。”

    〔10〕治 《太素》無。

    〔11〕也 此下明抄本有“飱,音孫。泄,音洩。脖,没没切。胦,烏郎切,又於桑切”十八小字音注。按没没切,應作“蒲没切”。

    按:

    此喻久疾之可治,以非或言久疾不可取之説。又張開之曰:“百病之始生也,皆生於風雨寒暑,陰陽喜怒,飲食居處,大驚卒恐,則血氣分離,陰陽破散,經絡厥絶,脉道不通。夫風雨寒暑,大驚卒恐,猶刺、猶污,病從外入;陰陽喜怒,飲食居處,猶結、猶閉,病由内生者也。千般疢難,不出外、内二因,是以拔之、雪之,仍從外解;解之、決之,從内解也。知斯二者,病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治者,不得其因也。”張説内、外因之分,雖未必確是,然其引經釋義,理則可取。

    十二經水第七

    本篇全文見《靈樞·經水》、《太素·十二水》。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人之十二經脉與地之十二經水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具體説明十二經脉及所屬臟腑與十二經水之應合;概述經脉與臟腑之功能及經脉氣血多少與鍼刺的關係等。

    黄〔1〕帝問曰:經脉十二〔2〕者,外合於十二經水〔3〕,而内屬於五藏六府。夫十二經水者〔4〕,受水而行之〔5〕;五藏者,合神氣魂魄而藏之〔6〕;六府者,受穀而行之,受氣而揚之〔7〕;經脉者,受血而營之〔8〕。合而以治〔9〕柰何?刺之深淺,灸之壯數,可得〔10〕聞乎?岐伯對曰:藏之堅脆〔11〕,府之大小,穀之多少〔12〕,脉之長短〔13〕,血之清濁,氣之多少〔14〕,十二經中〔15〕多血少氣,與其少血多氣,與其皆多血氣〔16〕,與其皆少血氣,皆有大數〔17〕。其治以鍼灸〔18〕,各調其經氣,固其常有合也〔19〕。此人之參天地〔20〕而應陰陽〔21〕,不可不審〔22〕察之也〔23〕。

    〔1〕黄 此上明抄本有“此出《靈樞》三卷經水篇”九字,乃係後人所標篇文出典所爲。

    〔2〕經脉十二 此指手足三陰三陽脉也。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上。

    〔3〕外合於十二經水 此言十二經脉,外應於十二經水。合,應也。《史記·樂書》:“合生氣之和。”裴駰集解:“合,應也。”《素問·五運行大論》:“在人合之柰何?”王冰注:“合,謂中外相應。”十二經水,詳見下文。經水者,主要之水也。如《漢書·溝洫志》:“河,中國之經瀆。”《水經注·河水一》:“水有大小,有遠近,水出山而流入海者,命曰經水,引佗水入於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太素》注:“天下凡有八十一州,此中國,州之一也,名曰赤縣神州。……一州之内,凡有十二大水,自外小山小水不可勝數。人身亦爾,大脉總有十二,以外大絡小絡亦不可勝數。天下八十一州之中,唯取中國一州之地,用法人身十二經脉内屬藏府,以人之生在此州中,禀此州地形氣者也。”

    〔4〕者 此下《靈樞》有“其有大小……夫經水者”一段三十八字,《太素》同,唯無“有”字,當係作者原刪。

    〔5〕受水而行之 《太素》注:“此問其藏府經絡,各有司主調養所由。十二經水,各從其源受水,輸之於海,故曰受水行也。”

    〔6〕合神氣魂魄而藏之 《太素》注:“五藏合五神之氣,心合於神,肝合於魂,肺合於魄,脾合於營,腎合於精,五藏與五精神氣合而藏之也。”

    〔7〕受穀而行之,受氣而揚之 《太素》注:“胃受五穀成熟,傳入小腸,小腸盛受也。小腸傳入大腸,大腸傳導也。大腸傳入廣腸,廣腸傳出也。胃下别汁,出膀胱之胞,傳陰下洩也。膽爲中精,有木精三合,藏而不寫。此即府受穀行之者也。五府與三膲共氣,故六府受氣,三膲行之爲原,故曰揚也。”又《靈樞·營衛生會》云:“衛出上焦。”《平人絶穀》云:“上焦泄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五味論》云:“上焦受氣而營諸陽者也。”《癰疽》云:“腸胃受穀,上焦出氣,以温分肉而養筋骨,通腠理。”此皆受氣而揚之也。

    〔8〕受血而營之 《太素》注:“營氣從中膲,並胃口,出上膲之後。所謂受氣,泌糟粕,承津液,化津液精微,注之肺脉中,化而爲血,流十二脉中,以奉生身。故生身之貴,無過血也。故營氣獨行於十二經道營身,故曰營氣。營氣行經,如霧者也,經中血者,如渠中水也。故十二經受血各營也。”

    〔9〕合而以治 《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合經水之道以施治,則其源流遠近,固自不同,而刺之淺深,灸之壯數,亦當有所辨也。”

    〔10〕得 此下明抄本有“而”字。

    〔11〕藏之堅脆 藏前《靈樞》有“善哉問也……其”一段八十字,《太素》同,文稍異。此當係皇氏省文,意言臟體之堅韌與脆弱,詳參本經卷一第五。

    〔12〕府之大小,穀之多少 此言腑體之大小及受納水穀的容量。詳見本經卷二第七。

    〔13〕脉之長短 此言各條經脉的長短。詳見本書卷一第三。

    〔14〕氣之多少 此言十二經脉陰陽各有多少之不同,故有手足三陰三陽之别。

    〔15〕中 《太素》無。此下《靈樞》有“之”字。

    〔16〕血氣 原作“氣血”,據明抄本、《靈樞》、《太素》乙正,得與下句文協。

    〔17〕大數 原作“定數”。詳經文多言“大數”,不言“定數”,如《靈樞·五味》:“其大數常出三入一。”《靈樞·九鍼論》:“九鍼者,天地之大數也。”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大數,大計之數也。

    〔18〕灸 《靈樞》、《太素》均作“艾”。按灸必以艾火,故得兩通。

    〔19〕固其常有合也 《太素》注:“夫人禀氣受形,既有七種不同,以鍼艾調養,固有常契,不可同乎天地無度量也。”按固,原也,本也。以人體臟腑經脉,固有大數,故鍼灸調養之宜否,亦常有以合也。

    〔20〕人之參天地 之下《靈樞》、《太素》均有“所以”二字。此言人之所以與天地相參之理也。

    〔21〕陽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

    〔22〕審 《太素》無。

    〔23〕之也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

    足陽明外合於海水,内屬於胃〔1〕。足太陽外合於清水〔2〕,内屬於膀胱,而通水道焉〔3〕。足少陽外合於渭水〔4〕,内屬於膽。足太陰外合於湖水〔5〕,内屬於脾。足厥陰外合於沔水〔6〕,内屬於肝。足少陰外合於汝水〔7〕,内屬於腎。手陽明外合於江水〔8〕,内屬於大腸。手太陽外合於淮水〔9〕,内屬於小腸,而水道出焉〔10〕。手少陽外合於漯水〔11〕,内屬於三焦。手太陰外合於河水〔12〕,内屬於肺。手心主外合於漳水〔13〕,内屬於心包〔14〕。手少陰外合於濟水〔15〕,内屬於心。

    〔1〕足陽明外合於海水,内屬於胃 水,原脱,據正抄本、《靈樞》、《太素》、《素問·離合真邪論》王冰注及新校正引本經補。胃,原作“腎”,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靈樞》、《太素》及《素問·離合真邪論》新校正引本經改。又自此以下十二經脉之文次,《素問·離合真邪論》新校正引本經與本文同。正抄本及《靈樞》、《太素》三陽脉按太陽、少陽、陽明爲序,三陰脉按太陰、少陰、厥陰爲序,於義爲勝。楊上善注:“海,晦也,言其水廣博,望之晦闇,不測崖際,故曰海也。海,即四海也。”《説文·水部》:“海,天池也,以納百川者。”《書經·禹貢》:“江、漢朝宗於海。”《淮南子·氾論訓》:“百川異源,皆歸於海。”按此指中國東部之海域,爲百川朝滙之處,與胃爲水穀之海之義亦合。

    〔2〕清水 《素問·離合真邪論》王冰注及新校正引本經均作“瀆水”。《素問校》:“古抄本瀆作清,元槧本作涇。”又《太素·營衛氣行》“十二水”文楊上善注引本文、《素問識》引王冰注亦作“涇水”。楊上善注:“清水出魏郡内黄縣,南經清泉縣,東北流入河也。”《靈樞發微》注:“按古今輿地圖,清水,遺籍無之。黄河合淮處,謂之清河,今有清河,懸疑是清水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按清水,即大、小清河……今俱屬山東省濟南府。”《素問識》:“簡案:今考《水經》無清水,王注離合真邪論引本節作涇水。蓋古本有如此者。《書·禹貢》:涇屬渭、汭。《詩·谷風》:涇以渭濁。”按瀆水,古在江水上源,不可從。清水,諸注不一,楊注“出魏郡内黄縣”者,後漢時已有之,由魏郡東北行,經清河國、勃海郡,入滹沱河,時稱清河。至隋代改爲永濟渠矣。馬注云“黄河合淮處”,乃元、明時,黄河改道南行,當淮河入黄河處,有清河,此説非是。張注以爲“大、小清河”之説亦非是。蓋宋時稱濟水爲北清河,此以後改大清河。涇水,是古本有作此者,郭靄春以爲“清”當作“涇”,清、涇聲誤。詳諸脉所合之水,似與其臟腑所居之位相當,足太陽膀胱處下位,與腎相近,足少陰腎,外合於汝水。故膀胱或合於與汝水相近之穎水。穎與清,聲亦相近。然否,尚待再考。

    〔3〕而通水道焉 《太素》、《素問·離合真邪論》新校正引本經均無此五字。按此與餘十脉文例不合,疑係後人增注。

    〔4〕渭水 《太素》注:“渭水出隴西首陽縣鳥鼠同穴山,東北至華陰入河,過郡四,行一千八百七十里,雍州浸也。”《水經注·渭水上》:“渭水出隴西首陽縣,渭谷亭南鳥鼠山。”按《書經·禹貢》:“導渭自鳥鼠同穴。”孔安國傳:“鳥鼠其爲雌雄同穴處此山,遂名山曰鳥鼠。渭水出焉。”《爾雅·釋鳥》:“鳥鼠同穴,其鳥爲,其鼠爲鼵。”邢昺疏:”按山今在甘肅蘭州府渭源縣西也。《甘肅志》云:涼州地有兀兒鼠者似鼠,有鳥名木兒周者似雀,常與兀兒鼠同穴而處,此即鼵,但古今異名耳。”渭水,今仍名,源出甘肅省渭源縣鳥鼠山,至陝西潼關内入黄河。

    〔5〕湖水 《太素》注:“湖當爲虖,虖陀水出代郡鹵城縣,東流過郡九,行千三百四十里,爲并州川。一解曰:湖當爲沽,沽水出漁陽郡,東南入海,行七百五十里。此二水亦得爲合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湖即五湖,謂彭蠡、洞庭、巢湖、太湖、鑑湖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湖水有五湖,即洞庭、彭澤、震澤之類。”《素問識》:“簡案:湖水與五湖各異。《水經注》:湖水出桃林塞之夸父山。又五湖謂長塘湖、太湖、射黄湖、上湖、滆湖。”按楊注虖陀水與沽水説,别無所據,不足爲証,又且二水位處北方與脾之實際位置難應,疑非是。《水經注·河水四》中言湖水,約當今河南省靈西黄河南,與陜西省交界處。爲該時黄河一小支流,其位亦不當,難當經水,故非是。又湖水指五湖之義固可從,然諸注所言五湖,似非當。《史記·夏本紀》:“震澤致定。”張守節正義:“五湖者,菱湖、游湖、莫湖、貢湖、胥湖,皆太湖東岸五灣爲湖,蓋古時應别,今並相連。”《後漢書·馮衍傳》:“沈孫武於五湖。”李賢注:“《越絶書》曰:太湖周三萬六千頃。虞翻云:太湖有五湖,滆湖、洮湖、射湖、貴湖及太湖爲五湖。並太湖之小支,俱連太湖,故太湖兼得五湖之名。”《吴越春秋·夫差内傳》:“入五湖之中。”徐天祐注:“五湖,韋昭曰:胥湖、蠡湖、洮湖、滆湖,就太湖而五。”詳諸注言五湖之名雖各有異同,然所言太湖亦分稱五湖之義則同。是湖水,當指五湖,五湖,渾指太湖也。且位居中國東南方(應左),與脾位亦相當。

    〔6〕沔水 原作“澠水”,《靈樞》同。《太素》及《太素·營衛氣行》楊注引十二水名、《素問·離合真邪論》王冰注引十二水名及新校正引本經均作“沔水”。楊上善注:“沔水出武郡番冢山,東流入江也。”詳澠水,古齊國境内一小水也。《左傳·昭公十二年》:“有酒如澠。”杜預注:“澠水出齊國臨淄縣,北經樂安、博昌縣南界,西入時水。”按此與本文義難合,且肝位在右,應西方,北在東方,義亦不合,故據改。《書經·禹貢》:“浮於潛,逾於沔。”孔安國傳:“漢上曰沔。”《漢書·地理志》漢中郡沔陽,顔師古注:“應劭曰:沔水出武都,東南入江。如淳曰:北方人謂漢水爲沔水。師古曰:漢上曰沔。”是沔水即漢水,今仍名之。然楊注所謂“出武郡番冢山”及應邵所謂“出武都”者,古稱西漢水,即今嘉陵江也。以古籍中有關漢水與西漢水之記述,多有所混,故對沔水之考,亦時有所誤。

    〔7〕汝水 《太素》注:“汝水出汝南郡定陵縣高陵山,東南流入淮,過郡四,行一千三百四十里也。”按《漢書·地理志》汝南郡定陵縣顔師古注:“高陵山,汝水出,東南至新蔡入淮。”楊注本此。又《水經注·汝水》:“汝水出河南梁縣勉鄉西天息山,至汝南郡,又東至原鹿縣入於淮。”定陵縣當今河南舞陽縣北。梁縣當今河南臨汝縣西。梁縣在定陵縣北若干里,故當以《水經注》爲是。今仍是名,唯下游至新蔡以下,改稱洪河矣。

    〔8〕江水 《太素》注:“江水出蜀岷山郡升遷縣,東南流入海,過郡九,行七千六百六十里也。”《漢書·地理志》蜀郡湔氐道,顔師古注:“禹貢:岷山在西徼外,江水所出,東南至江都入海,過郡七。”又《水經注·江水一》:“岷山在蜀郡氐道縣,大江所出,東南過其縣北。”酈道元注:“岷山,即瀆山也,水曰瀆水矣,又謂之汶,阜山在徼外,江水所導也。……秦昭王以李冰爲蜀守,冰見氐道縣有天彭山,兩山相對,其形如闕,謂之天彭門,亦曰天彭闕。江水自此以上至微弱,所謂發源濫觴者也。”朱謀箋:“《荀子》曰:江出汶山,其始發源,可以濫觴。”據上文則江水源出於岷山(汶山,亦岷山),所謂升遷縣、湔氐道者,今皆當四川松潘境。是古之所謂江水,實指今岷江及宜賓以下長江段。至今之金沙江以上,古之繩江也。

    〔9〕淮水 《太素》注:“淮水出南陽郡平武縣桐柏山,東南流入海,過郡四,行三千二百四十里。”《水經注·淮水》:“出南陽平氏縣胎簪山東北過桐柏山,經南陽郡、汝南郡、沛郡、臨淮郡,在淮浦縣入海。”《漢書·地理志》南陽郡平氏縣,顔師古注:“禹貢桐柏大復山在東南,淮水所出,東南至淮浦入海,過郡四,行三千二百四十里。”按楊注本於顔注,詳平武縣,河南古無是縣名,當爲平氏之誤。淮水,今淮河,源於河南桐柏境内,經安徽,至江蘇入海。

    〔10〕而水道出焉 《太素》作“而通水道焉”。按此五字與餘十脉文例不合,疑係後人增注。

    〔11〕漯水 《太素》注:“漯水出平原郡,東北流入於海。又河内亦有漯水,出王屋山,東南流入河。此二水並得爲合也。”《書經·禹貢》:“浮於濟漯,達於河。”孔安國傳:“順流曰浮,濟、漯,兩水名。”《漢書·地理志》東郡東武陽顔師古注:“禹治漯水,東北至千乘入海,過郡三,行千二十里。”又《水經注·河水五》云:黄河又東北過高唐縣,漯水注之,過河後,又經清河縣、漯陰縣、著縣、東朝陽、鄒平縣、建信縣等,至千乘縣入海。詳漯河源流,自《書·禹貢》至北朝間諸史籍所記大致同。惟其起源兼上游,説不盡同,蓋河道常有變遷也,晉以後,變遷較大,漯水不復存矣。而楊注云又有出王屋山者,疑誤將濟水之源,誤爲漯水之源矣。千乘縣,西漢置,在今山東高青境内。

    〔12〕河水 《太素》注:“河水出崑崙山東北隅,便潛行至葱嶺於闐國,到積石山,東北流入海,過郡十六,行九千四百里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按河有兩源,一出葱嶺,一出於闐,合流東注蒲昌海,潛行地中,南出積石,明入中國。一説黄河源出星宿海,在中國西南。”按楊、張二注,皆本於《漢書·西域傳》云:“其河有兩原,一出葱嶺山,一出于闐。于闐在南山下,其河北流,與葱嶺河合,東注蒲昌海,一名鹽澤者也,去玉門關三百餘里,廣袤三百里,其水亭居,冬夏不增減,皆以爲潛行地下,南出于積石,爲中國河云。”此中言“其河有兩原”者,塔里木河也。蒲昌海者,羅布泊也,以其冬夏不增減,則皆以爲潛行南出,與黄河通。此誤也。今黄河源流已明,史籍誤記不足信。唯下游歷經改道,是以有别。

    〔13〕漳水 《太素》注:“漳水,清漳水也,出上黨沾(原作“沽”,據《漢書·地理志》改)縣西北少山,東流合濁漳入於海。一解是濁漳,濁漳出於上黨長子縣西發鳩山,東流入海也。”又《説文·水部》:“漳,水名,從水,章聲。濁漳出上黨長子鹿谷山,東入清漳。清漳,出沾山大要谷,北入河。”《漢書·地理志》上黨郡長子縣顔師古注:“鹿谷山,濁漳水所出,東至鄴入清漳。又沾縣顔師古注:“大黽谷,清漳水所出,東北至邑城入大河,過郡五,行千六百八十里。冀州川。”按楊注當是本於《水經注·漳水》文,清濁二名互移。然又有入海、入河之别。《説文》段玉裁注:“按志言濁漳入清漳,清漳入河。經言清漳入濁漳,漳漳會虖沱入海。乖異者,當緣作《水經》時與作志時異也。許云入河,與志合。王氏應麟曰:漳水舊入河,周定王五年,河徙而南,故漳水不入河而自達於海。王氏特臆度之詞,依班、許則漢時未嘗不入河也。”按漳水之義,今依《説文》等漢人之作。至其古時入河、入海之説,兹不煩考。

    〔14〕包 明抄本作“胞”,義同。

    〔15〕濟水 《太素》注:“濟水出河東垣(原作“恒”,據《漢書·地理志》改)縣王屋山,東北流入於河。”按濟水,古代亦名沇水、泲水。《説文·水部》:“沇,沇水,出河東垣王屋山,東爲涑。……泲,沇也,東入於海。”《漢書·地理志》:“泲河惟兗州……浮於泲、漯,通於河。”顔師古注:“泲本濟水之字。从水聲。言此州東南據濟水,而北據河。”詳此諸文,亦有入海、入河之别,亦或黄河改道,記時不同所致,今不煩考。濟水,後更名大清河。又後黄河改道,入大清河中,故今此河不復存矣。

    按:

    有關十二經脉與十二經水之合一事,其十二經水的選定,究竟有没有根據或理論基礎,歷來注家,較少涉及,義亦未明,今詳審十二經水之位置,就中國古代本部方位論,似與人體臟腑解剖部位大致相應。如從人體頭北足南之仰卧位看,肺位最上居北方,故合河水,爲十二水中之最北者。心與心包居肺下偏左,故合濟水與漳水,皆在河之東。三焦手少陽之脉,佈膻中,散絡心包,故合漯水,亦在河之東。肝與膽居身之右,故合沔水與渭水,皆在西方。脾與胃居左,故合湖水與海水,皆在東方。腎與膀胱偏下,故合汝水與潁水(暫擬),皆居中偏南。小腸與大腸位下,故合淮水與江水,爲十二水之最南者。若此,則前文所謂人之所以參天地之義猶明,此正以十二經水與十二經脉之方位相比擬應合也。又《靈樞》與《太素》本文前原有“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一段經文,説明古人已用切循度其外,解剖視其内之法,以測知人體之皮肉臟腑。本文恰好証明,這裏所取臟腑部位,是以解剖所見臟器部位爲基礎。從而説明,古人對臟腑的認識,是從其功能所及與實體所在等不同角度,加以論述。如所謂“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裏”等,言氣化所及也。故非出自臆斷者也。

    凡此五藏六府十二經水者,皆〔1〕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2〕,此皆内外相貫,如環無端〔3〕,人經亦然。故天爲陽,地爲陰。腰以上爲天,下爲地〔4〕。故海以北者爲陰〔5〕,湖以北者爲陰中之陰〔6〕,漳以南者爲陽〔7〕,河以北至漳者爲陽中之陰〔8〕,漯以南至江者爲陽中之陽〔9〕。此一州之陰陽也〔10〕。此〔11〕所以人〔12〕與天地相參〔13〕也。

    〔1〕皆 《靈樞》無。

    〔2〕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稟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若夫泉在地之下,地居天之中,水隨天氣上下環轉於地之外,而復通貫於地中,故曰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稟。”

    〔3〕内外相貫,如環無端 内外,《太素》作“外内”。楊上善注:“十二經水,如江出岷山,河出崑崙,即外有源也。流入於海,即内有所稟也。水至於海已,上爲天河,復從源出,流入於海,即爲外内相貫,如環無端也。人經亦爾。足三陰脉從足指起,即外有源也。上行胳府屬藏,比之入海,即内有所稟也。以爲手三陰脉,從胸至手,變爲手三陽脉,從手而起,即外有源也。上行胳藏屬府,即内有所稟也。上頭以爲足三陽脉,從頭之下足,復變爲足三陰脉,即外内相貫,如環無端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此以經水經脉相參,而合乎天地之陰陽也。夫經水者,河海行於外,而源泉出於地。經脉者,經絡行於表而藏府主於中。故内外相貫,如環無端也。”

    〔4〕腰以上爲天,下爲地 下上《靈樞》、《太素》均有“腰以”二字。本經無者,省文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經水經脉,各有陰陽之分。如天以輕清在上,故天爲陽。地以重濁在下,故地爲陰。《六微旨大論》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人身應天地,故腰以上應天屬陽。腰以下應地屬陰。而經脉藏府之應於經水者亦然。”

    〔5〕海以北者爲陰 海,《太素》作“清”,楊上善注:“清水以北,已是其陰。”《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海以北者爲陰,就胃府而言,自胃而下,則小腸、膽與膀胱皆屬府,居胃之北而爲陰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海以北者,謂胃居中央,以中胃之下爲陰,肝腎之所居也。”《靈樞經白話解》注:“這是以河流所在的區域,在位置上作出陰陽的區别,取類比象,用來比喻經脉的分布,前後上下,也都有一定的位置和陰陽屬性。海水配合了胃經,根據古代伏羲八卦的方位,左東右西,上南下北,海以北,就是指胃經以下的膽和膀胱二經。又根據腰以下爲陰的原則,也就是指這三條足陽經,都是從頭部下行至足,分佈在下肢方面,其中陽明胃經在前緣,少陽膽經在中,太陽膀胱經在後緣,如在仰卧時,則膽和膀胱二經的部位,都在胃經的下方,下爲陰,所以説,海以北爲陰。”按此以下以河部分陰陽等文,諸多疑義,尚不甚明了,姑引諸注,以供參考。

    〔6〕湖以北者爲陰中之陰 《太素》注:“湖在清北,故爲陰中之陰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湖以北者爲陰中之陰,就脾藏言,自脾而下,則肝腎皆屬藏,居脾之北,而爲陰中之陰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湖以北者,乃脾土所居之分,故爲陰中之陰。脾爲陰中之至陰也。”《靈樞經白話解》注:“湖水配合脾經。湖以北者,就是指脾經以下的肝腎二經。陰中之陰,指下肢的内側,意思是足三陰經都分布于下肢的内側,太陰脾經在前緣,厥陰肝經居中,少陰腎經在後緣,如在仰卧時,肝腎二經的位置,都在脾經的下方,所以説,湖以北者爲陰中之陰。”

    〔7〕漳以南者爲陽 《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腰以上者,如漳合於心主,心主之上,惟心與肺,故漳以南者爲陽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漳以南者爲陽,乃心主包絡之上,心肺之所居也。蓋以上爲天爲陽爲南,下爲地爲陰爲北也。”《靈樞經白話解》:“漳水配合心包絡經。漳以南者,就是指心包絡經以上的肺經都分布在上肢,而肺經在前,如在仰卧時,心包絡經的上方是肺經,所以説,漳以南者爲陽。”

    〔8〕河以北至漳者爲陽中之陰懏,《太素》無。楊上善注:“漳南爲陽,河北爲陰。故河北至漳爲陽中陰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河合於肺,肺之下亦惟心與心主,故河以北至漳者爲陽中之陰也。凡此皆以上南下北言陰陽耳。”《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河以北至漳者,謂從上焦而後行於背也。”《靈樞經白話解》注:“河水配合肺經。河以北至漳,就是指肺經以下到與漳水相配合的心包絡經。陽中之陰,指上肢的内側,意思是肺和心包絡經都分布在上肢的内側,如在仰卧時,肺經的下方,就是心包絡經,所以説,河以北至漳者爲陽中之陰。”

    〔9〕漯以南至江者爲陽中之陽 陽中之陽,《靈樞》、《太素》均作“陽中之太陽”。楊上善注:“漯居陽地,故爲陽中太陽。”《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然有其陽者,則藏府之外爲三焦,三焦之外爲皮毛。《本藏篇》曰: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今三焦合於漯水,大腸合於江水,故曰漯以南至江者,爲陽中之太陽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漯以南至江者,謂從中焦而前行於腹也。此以人之面南而背北也。”《靈樞經白話解》:“漯水配合三焦經,陽中之太陽,指上肢的外側,意思是三焦和大腸經都分布在上肢的外側,大腸經在前緣,三焦經居中,如在仰卧時,三焦經的上方,就是大腸經的位置,所以説,漯以南至江者爲陽中之太陽。”

    〔10〕此一州之陰陽也 州,《靈樞》作“隅”,均通。《太素》注:“陰陽之理無形,大之無外,小之無内,但人生一州之地,形必象之,故以一州陰陽合人者也。”

    〔11〕此 《靈樞》、《太素》均無。

    〔12〕所以人 原作“人所以”,據明抄本、《靈樞》、《太素》乙正。

    〔13〕參 此下《太素》有“者”字。

    按:

    本文以水域分陰陽,歷來注家,各爲其解,曲就文義。然均未能理本一貫,釋難析疑,似有斷章取義之嫌。丹波元簡猶云:“自海以北者至河以北至漳者,則以上南下北言陰陽,其義自明矣。張注似牽强。志云:河以北至漳者,謂從上焦而後行於背也,漯以南至江者,謂從中焦而前行於腹也,此以人之面南而背北也。此説亦難據。”丹波氏對此文似明於前而惑於後。然就前文而論,其準確答案,究係何指,義亦未詳。近人陳璧毓等《靈樞經白話解》注,别出新義,然亦未能盡圓其説。今詳審此文,疑義頗多,如行文五句中,三言某以南或以北,兩言某至某,文例不一;陰陽屬性言陰者二,曰陰、曰陰中之陰。言陽者三,曰陽、曰陽中之陰、曰陽中之陽。與别篇五臟分陰陽法不同;舉諸水名,既臟亦腑,究係指臟,擬或指腑,或以五水域通貫全體,寓義不清;漯以南至江,跨度太大,與上文“腰以上爲天,下爲地”之界定難合。根據上文以腰爲界分天地及以五域分陰陽屬性之義,竊以爲此文似有訛誤。若以《素問·金匱真言論》等言五臟陰陽爲例,則本文既舉五域,似亦當以五臟所合之水爲例,概言其陰陽屬性爲是。若此,則既與五臟之陰陽屬性相合,亦與腰上爲天下爲地及諸水域實際位置相應。因限於史料,不敢强解,僅存諸注,以俟後考。

    曰:夫經水之應經脉也,其遠近之〔1〕淺深〔2〕,水血之多少〔3〕,各不同,合而刺之柰何〔4〕?曰:足陽明五藏六府之海也〔5〕,其脉大而血多氣盛熱壯〔6〕,刺此者,不深弗散〔7〕,不留不寫〔8〕。

    〔1〕之 正抄本、《靈樞》、《太素》均無。按此“之”字,作連詞用,與也、和也。《左傳·文公十一年》:“皇父之二子死焉。”皇父之二子,皇父與二子也。

    〔2〕淺深 明抄本作“深淺”。

    〔3〕水血之多少 言水血的多少。之,助詞,與上句之字義别。水言經水,血言經脉。

    〔4〕合而刺之柰何 而下《靈樞》、《太素》有“以”字。楊上善注:“問有三意:經水經脉遠近,一也;淺深,二也;水之與血多少,三也。然則身經脉有三不同,請隨調之。”按此言經脉之外合於經水,對於刺之之義。

    〔5〕足陽明五藏六府之海也 也,《太素》無。楊上善注:“胃受水穀,化成血氣,爲足陽明脉,資潤五藏六府,五藏六府稟成血氣,譬之四海滋澤無窮,故名爲海也。”

    〔6〕其脉大而血多氣盛熱壯 而,《靈樞》、《太素》均無。楊上善注:“足陽明脉具有四義,故得名海。其脉粗大,一也;其血又多,二也;其穀氣盛,三也;陽氣熱,四也。有此四義,故得比於海也。”

    〔7〕不深弗散 散,原作“敢”,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刺此道,刺中度人足三陽脉。足陽明脉須深六分,以爲深也。其脉在皮下深,血氣又盛,故深六分,方得散其氣也。”

    〔8〕不留不寫 《太素》注:“血氣既盛,留之方得頓而寫也。若熱在皮膚之中聚爲病者,即疾寫之,故曰熱即疾寫也。”按楊注所謂“熱即疾寫”者,經文“熱則疾之”也。此特出以與“不留不寫”相區别。

    足陽明〔1〕多血氣〔2〕,刺〔3〕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陽〔4〕多血氣〔5〕,刺〔6〕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陽少血氣〔7〕,刺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多血少氣,刺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少血多氣,刺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陰多血少氣,刺深一分,留二呼〔8〕。

    〔1〕足陽明 此以下足三陽脉之文序,《太素》爲足太陽、足少陽、足陽明。《靈樞》爲足陽明、足太陽、足少陽,《素問·血氣形志》新校正引本經同,惟無“足”字。據文義,此足三陽脉與足三陰脉文,乃以鍼刺深度及留鍼呼數,自多而少,相繼爲序。故當以《靈樞》及新校正引本經爲是。

    〔2〕多血氣 《素問·血氣形志》新校正引本經作“多血多氣”。《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餘同此例。按此或皇氏自别篇移來,抑或後人增補。

    〔3〕刺 《太素》無,後同此例。

    〔4〕足太陽 此條原在足少陽之後,據明抄本、《靈樞》及《素問·血氣形志篇》新校正引本經移此。

    〔5〕多血氣 《素問·血氣形志》新校正引本經作“多血少氣”。

    〔6〕刺 《靈樞》無,後同此例。按《靈樞》以首條有“刺”字,餘無者,省文也。

    〔7〕少血氣 《素問·血氣形志》新校正引本經作“少血多氣”。

    〔8〕足厥陰……留二呼 二呼,原作“一呼”,明抄本、《靈樞》、《太素》、《素問·血氣形志》新校正引本經均作“二呼”。又按足三陰脉,太陰留五呼,少陰留四呼,遞減一呼,則厥陰亦當作二呼,故據改。楊上善注:“問曰:十二經脉之氣,並有發穴多少不同,然則三百六十五穴,各屬所發之經。此中刺手足十二經者,爲是經脉所發三百六十五穴?爲是四支流注五藏三十輸及六府三十六輸穴也?答曰:其正取四支三十輸及三十六輸。餘之間穴,有言其脉發會其穴,即屬彼脉。故取其脉者,即是其脉所發之穴也。問曰:此手足陰陽所刺分數,與《明堂》分數大有不同,若爲取定?答曰:比及《明堂》所刺分數各舉一例,若隨人隨病,其例甚多,不可一概也。今足太陽脉在皮肉中有深四分有餘,故以刺入五分爲例。若脉行更有深淺,可以意捫循取之爲當,餘皆放此。留七呼者,此據太陽脉氣强弱以爲一例。若病盛衰,更多少,可隨時調之,不可以爲定也。餘皆放此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此足六經之刺度也。出氣曰呼,入氣曰吸,曰十呼、七呼之類,則吸在其中矣。蓋一呼即一息也。”

    按:

    關於三陽脉與三陰脉氣血多少問題,醫經諸要籍中,有多處記載,且文不盡同。如《素問·血氣形志》云:“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新校正引本經此篇文則作:陽明多血多氣,太陽多血多氣,少陽少血多氣,太陰多血少氣,少陽少血多氣,厥陰多血少氣。而《太素·知形志所宜》則陽明、太陰均作“多血氣”,餘脉與《素問》義盡同。《靈樞·五音五味》云:“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多氣少血,陽明常多血多氣,厥陰常多氣少血,少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血少氣。”本經卷一第十六與《靈樞》同。《太素·任脉》則陽明與太陰均作“多血氣”,餘同《靈樞》。《靈樞·九鍼論》又云:“陽明多血多氣,太陽多血少氣,少陽多氣少血,太陰多血少氣,厥陰多血少氣,少陰多氣少血。”是知本文由於多篇記載,多處引用,多次傳抄,致使異文並出,莫衷一是。今細審諸文,結合本篇刺深及留呼之多少分析,似當認爲,以《太素·知形志所宜》文爲是,而《素問·血氣形志》新校正引本經文,則係太陽與太陰互誤,校正後則與《太素·知形志所宜》文義盡同。若此,則全文應是:陽明多血多氣,太陽多血少氣,少陽少血多氣,太陰多血多氣,少陰少血多氣,厥陰多血少氣矣。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也疾〔1〕,其刺深皆無過二分,留皆無過一呼〔2〕,其少長小大肥瘦,以心料之〔3〕,命曰法天之常〔4〕。灸之亦然,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脉濇〔5〕,刺而過此者,則脱氣〔6〕。

    〔1〕手之陰陽……其氣之來也疾 也,《靈樞》、《太素》均無。楊上善注:“手之六陰,從手至胸,屬藏胳府,各長三尺五寸。手之六陽,從手至頭,屬府胳藏,各長五尺。足之六陰,從足至胸,屬藏胳府,各長六尺五寸。足之六陽,從足至頭,屬府胳藏,各長八尺。此手足十二脉當經血氣上下環流也。然足經既長,即血氣環流,其道遠也,復是陰氣,故其行遲也。手經既短,即血氣環流,其道近也,復是陽氣,故其行疾也。”

    〔2〕其刺深皆無過二分,留皆無過一呼 刺,《太素》無。深下《靈樞》有“者”字。留上《靈樞》、《太素》均有“其”字。楊上善注:“以其道近脉淺,刺深無過二分也。以其氣疾,故留之不過一呼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手之六經,皆在於上,肌肉薄而谿谷淺,故刺不宜深。經脉短而氣易泄,故留不宜久。”按此言二分、一呼者,意在刺鍼宜淺,留時宜短,非必拘於此數。亦在與足六經之對比而言其常法。

    〔3〕其少長小大肥瘦,以心料之 小大,《靈樞》作“大小”。以心料之,《靈樞》、《太素》均作“以心撩之”,又《靈樞》史崧音釋云:“一本作以意撩之。”按心與意義通,如本卷第一云:“可以任物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料與撩通。《説文·手部》:“撩,理也。”楊上善注:“人之生也,五時不同,初生爲嬰兒,能笑以上爲孩,六歲以上爲小,十八歲以上爲少,二十以上爲壯,五十以上爲老。今量三十以下爲少,三十以上爲長。黄帝之時,七尺五寸以上爲大,不滿七尺五寸爲小。今時人之大小,可以意取之。”《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刺法大概,雖如上文所云,然人有不同,如少者盛,長者衰,大者廣,小者狹,肥者深,瘦者淺,有不可以一例論者,故當以心撩之。”按楊注言黄帝時人與今時人有差,可以意取之之義,恐非是。張注義勝。有關少長肥瘦等之刺,詳見本經卷五第六。

    〔4〕法天之常 《太素》注:“天者,理也。少長小大肥瘦之變,變而不恒,以合天爲妙,此天之常道也。賢人以意取之,妙合其理,故曰法天之常也。”按此言醫者當守常通變,順應其天然的一般法則。

    〔5〕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脉濇 火,明抄本作“大”,疑形近誤。濇下明抄本有“一作潰。音。”五小字校注。爲之俗體,見《龍龕手鏡·人部》。《太素》則作“即”,濇作“繢”。按則與即通。繢爲潰之假,有明抄本校文及楊注可証。楊上善注:“灸法亦須量人少長大小肥瘦,氣之盛衰,穴之分寸,四時寒温,壯數多少,不可卒中,失於常理。故壯數不足,厥疾不瘳,若過其限,火毒入身,諸骨枯槁,經脉潰膿,名爲惡火之病。火無善惡,火壯傷多,故名惡火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刺有淺深遲速之度,灸有壯數大小之度。刺有補寫,灸亦有補寫。……設不知此而灸過其度,非惟無益,反以害之,是惡火也。故灸失其宜,則骨枯脉濇。”按若灸之太過,津傷脉濇,或火毒入内,血傷脉潰,義得兩通,今並存其説。

    〔6〕刺而過此者,則脱氣 而,明抄本作“之”。《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刺失其宜,則脱泄元氣。”詳前文云:“其治以鍼灸,各調其經氣。”又本經卷五第四云:“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是此言氣者,經氣也。經氣脱失,病必危殆。故刺不宜過,以免脱氣。

    曰:夫經脉之大小〔1〕,血之多少〔2〕,膚之厚薄,肉之堅脆及之大小,可以〔3〕爲度量乎?曰:其可爲度〔4〕量者,取其中度〔5〕者〔6〕也,不甚脱肉而血氣不衰者〔6〕也。若失度人之〔7〕痟音消,渴病。瘦〔8〕而形肉脱者,烏〔9〕可以度量刺乎〔10〕。審切循捫按,視其寒温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適而爲之真也〔11〕。

    〔1〕大小 《靈樞》、《太素》均作“小大”。

    〔2〕多少 《太素》作“少多”。

    〔3〕以 《靈樞》、《太素》均無。據此下文例疑衍。

    〔4〕度 原脱,據《靈樞》、《太素》及前後文例補。

    〔5〕中度 《太素》注:“中度者,非唯取七尺五寸以爲中度,亦取肥瘦寒温盛衰處其適者,以爲中度。”

    〔6〕者 《靈樞》無。

    〔7〕若失度人之 正抄本、存存軒本、《靈樞》均作“若夫度之人”,疑誤。

    〔8〕痟瘦 明抄本作“瘦病”。《太素》作“瘠瘦”。按瘠亦瘦也。“玉篇·疒部》:“瘠,瘦也。”痟與消古通。《一切經音義》卷六十四:“乾痟,上音干。……下小焦反,《埤蒼》:痟謂渴病也,亦痟瘦病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四:“乾消,古寒反。下古文痟同。思遥反。《説文》:消,盡也。”

    〔9〕烏 明抄本、嘉靖本、四庫本、《靈樞》、《太素》均作“惡”。按烏與惡音同義通,疑問代詞。《經傳釋詞》卷四:“惡,猶安也,何也。字亦作烏。高注《吕氏春秋·本生篇》曰:惡,安也。又注明理篇曰:烏,安也。”

    〔10〕乎 明抄本作“焉”。

    〔11〕是謂因適而爲之真也 《太素》無“之”字,真下有“者”字。《類經》卷九第三十三注:“因其情,適其宜,必出於心,應於手,斯得治病之真訣矣。”按此當言適其寒温盛衰而以鍼灸調之,謂之“因適而爲之”,真,疑爲“者”之誤。者也,語末助詞。

    四海第八

    本篇全文見《靈樞·海論》、《太素·四海合》。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髓海、血海、氣海、水穀之海的意義、其腧所在及與人體生、敗、利、害關係;四海有餘不足發病情況及調治原則。故以此名篇。

    人有四海,十二經水者,皆注於海〔1〕。有髓海、有血海、有氣海、有水穀之海。胃者爲水穀之海〔2〕,其腧上在氣街,下至三里〔3〕。衝脉者爲十二經之海〔4〕,其腧上在大杼,下出巨虚上下〔5〕。膻中者爲氣之海〔6〕,其腧上在柱骨之上下,前在人迎〔7〕。腦者爲髓之海〔8〕,其腧上在其蓋,下在風府〔9〕。凡此四海者,得順者生,得逆者敗〔10〕;知調者利,不知調者害〔11〕。

    〔1〕皆注於海 明抄本作“皆注四海”。按此下《靈樞》、《太素》均有“海有東西南北,命曰四海”十字。明抄本或涉此而誤。楊上善注云:“十二經水者,皆注東海,東海周環,遂爲四海。”

    〔2〕胃者爲水穀之海 爲,《靈樞》無,律以此下文例,非是。《類經》卷三十二注:“人受氣於水穀,水穀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藏氣,故五藏六府之氣味,皆出於胃,而胃爲水穀之海也。”又《素問·五藏别論》:“胃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王冰注:“人有四海,水穀之海,則其一也,受水穀已,榮養四傍,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爲六府之大源也。”此其所以稱胃爲水穀之海者。一則爲受納之處,一則爲運化之源也。

    〔3〕其腧上在氣街,下至三里 明抄本腧作“輸”,下有“音舒”二小字音注,至下有“於”字。《太素》注:“胃脉,足陽明也。足陽明脉過於氣街、三里,其氣上下輸此等穴也。”詳胃足陽明脉,“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内,下俠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裏,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入膝臏中,下循胻外……其支者,下膝三寸而别。”是氣街與三里,皆足陽明脉自行氣盛處,故爲其腧。氣街,氣衝也。氣衝與三里,詳見本經卷三第二十一及第三十三。

    〔4〕衝脉者爲十二經之海 《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此即血海也。衝脉起於胞中,其前行者,並足少陰之經,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其後行者,上循背裏,爲經絡之海。……愚按《動輸篇》曰:胃爲五藏六府之海。《太陰陽明論》曰:陽明者表也,五藏六府之海也。《逆順肥瘦篇》曰:夫衝脉者,五藏六府之海也,五藏六府皆稟焉。此篇言衝脉者爲十二經之海,若此諸論,則胃與衝脉,皆爲十二經之海,亦皆爲五藏六府之海,又將何以辨之?故本篇有水穀之海、血海之分。水穀之海者,言水穀盛貯於此,營衛由之而化生也。血海者,言受納諸經之灌注,精血於此而蓄藏也。此固其辨矣。及考之《痿論》曰:陽明者,五藏六府之海,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衝脉者,經脉之海也,主滲灌谿谷,與陽明合於宗筋,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爲之長。蓋陽明爲多血多氣之府,故主潤宗筋而利機關。衝脉爲精血所聚之經,故主滲灌谿谷。且衝脉起於胞中,並少陰之大絡而下行。陽明爲諸經之長,亦會於前陰,故男女精血,皆由前陰而降者,以二經血氣總聚於此,故均稱爲五藏六府十二經之海。誠有非他經之可比也。”

    〔5〕其腧上在大杼,下在巨虚上下 《靈樞》、《太素》在、出下均有“於”字,虚下有“之”字。明抄本出下亦有“於”字。楊上善注:“大杼是足太陽、手太陽脉所發之穴。巨虚上下亷,則足陽明所發之穴。此等諸穴,皆是衝脉致氣之處,故名輸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其上行者,出於頏顙,下行者,出於足。故其輸上在於足太陽之大杼,下在於足陽明之巨虚上下。”大杼、巨虚上下,詳見本經卷三第八及第三十三。

    〔6〕膻中者爲氣之海 《太素》注:“膻,胸中也,音檀。食入胃已,其氣分爲三道,有氣上行經隧,聚於胸中,名曰氣海,爲肺所主。”《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膻中,胸中也。肺之所居。諸氣者,皆屬於肺,是爲真氣,亦曰宗氣。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脉而行呼吸,故膻中爲之氣海。”詳本經卷六第九云:“穀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其大氣之搏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名曰氣海,出於肺,循於喉嚨,故呼則出,吸則入,天地之精氣。”是所言“積於胸中,名曰氣海”者,即膻中爲氣海之義。

    〔7〕其腧上在柱骨之上下,前在人迎 明抄本“腧”下有“音庻二小字音注,無上“上”字,《靈樞》在下有“於”字。人上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於”字。楊上善注:“手陽脉是肺府脉,行於柱骨上下,入缺盆,支者,上行至鼻,爲足陽明,循頸下人迎之前,皆是膻中氣海之輸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柱骨,項後天柱骨也。《憂恚無言論》曰:頏顙者,分氣之所泄也。故氣海運行之輸,一在頏顙之後,即柱骨之上下,謂督脉之瘖門、大椎也。一在頏顙之前,謂足陽明人迎也。”詳瘖門、大椎,《内經》已具其名,此言柱骨之上下,當非指某特定穴也,故張注未必若是。人迎,詳見本經卷三第十二。

    〔8〕腦者爲髓之海 者,《靈樞》、《太素》均無,律以此前文例,奉經是。楊上善注:“胃流津液,滲入骨空,變而爲髓,頭中最多,故爲海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凡骨之有髓,惟腦爲最巨,故諸髓皆屬於腦,而腦爲髓之海。”

    〔9〕其腧上在其蓋,下在風府 上“在”下《靈樞》有“于”字。下“在”下明抄本有“於”字。《太素》注:“其氣上輸腦蓋百會之穴,下輸風府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蓋,腦蓋骨也。即督脉之會。風府,亦督脉穴。此皆髓海之上下前後輸也。”按百會會,固在蓋上,然蓋上穴尚多,此言蓋而不言穴者,恐非限於某穴也。

    〔10〕得順者生,得逆者敗 《太素》注:“得生得敗言逆順,天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凡此四海,俱有順逆。得順者,知所養也,故生;不知所養則逆矣,故敗。”

    〔11〕知調者利,不知調者害 《太素》注:“爲利爲害言調不,人也。”按調者,調養也,調治也。屬利屬害,在人爲之。

    曰:四海之逆順柰何?曰:氣海有餘〔1〕則〔2〕氣滿胸中,悗急息〔3〕面赤;不足〔4〕則少氣不足以言〔5〕。血海有餘〔6〕則常想其身大〔7〕,怫鬱也〔8〕。然不知其所病〔9〕;不足則〔10〕常想其身小,狹然〔11〕不知其所病。水穀之海有餘則腹脹滿〔12〕;不足則饑不受穀食〔13〕。髓海有餘則輕勁多力,自過其度〔14〕;不足則腦轉耳鳴〔15〕,胻痠〔16〕眩冒〔17〕,目無所見,懈怠安卧〔18〕。

    曰:調之柰何?曰:審守其腧〔19〕,而調其虚實,無犯其害〔20〕,順者得復,逆者必敗。

    〔1〕有餘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楊上善注:“有餘,謂邪氣益真氣也。”按經云:邪氣盛則實。有餘者,邪氣實也。

    〔2〕則 《靈樞》、《太素》均無,律之此後文例,非是。

    〔3〕悗急息 《太素》無“悗”字。《靈樞》無“急”字。正抄本無“息”字。按似當以《太素》爲是。急息者,呼吸迫促也,與下文“少氣”恰爲對文。悗舆滿義通,疑爲上文“氣滿胸中”之注文,混入正文。

    〔4〕不足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氣海”二字。後血海、水穀之海、髓海等文,均同此例。《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氣不足者,正氣虚也。”按經云:精氣奪則虚。不足者,正氣虚也。

    〔5〕少氣不足以言 《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聲由氣發,氣不足則語言輕怯,不能出聲。《脉要精微論》曰: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6〕餘 此下《太素》有“者”字,後水穀之海與髓海有餘者,同此例。

    〔7〕常想其身大 《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形以血充,故血有餘則常想其身大。”

    〔8〕鬱也 原作大字正文,明抄本此前有“扶弗切”三字,並此二字均作小字注文,又《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可証,故據改。

    〔9〕怫然不知其所病 《太素》注及原注,“怫”均訓“鬱”,似與經義不合。詳此上言“血海有餘,則常想其身大”,故“怫然不知其所病”。下文言“不足則常想其身小,狹然不知其所病”。是大與小、怫與狹,皆對文也。按怫與艴、茀、拂等互假,與勃義通,大也,盛也。《説文通訓定聲·履部》:“怫,叚借爲艴。《素問·刺腰痛篇》:怫然腫。又爲拂,實爲弗。”《荀子·非十二字》:“佛然平之俗起焉。”楊倞注:“佛,讀爲勃。”《論語·鄉黨》:“色勃如也。”《説文·色部》艴,引作“色艴如也”。《淮南子·天文訓》:“賁星墜而勃海决。”高誘注:“勃,大也。”不知其所病,不知所苦也。

    〔10〕則 《靈樞》作“亦”,律之前後文例,疑非是。

    〔11〕狹然 《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狹,溢狹也。索然不廣之貌。”

    〔12〕脹滿 脹,《靈樞》無。《太素》作“滿脹”。

    〔13〕饑不受穀食 饑,明抄本,《太素》均作“飢”。按饑與飢通。《集韻·脂韻》:“飢,《説文》:餓也。或從幾。”《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不足者,脾虚則不能運,胃虚則不能納,故雖饑不受穀食。”

    〔14〕自過其度 自有超越其正常之力度,此亦病象也。

    〔15〕腦轉耳鳴 《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若其不足,則在上者爲腦轉,以腦空而運,似旋轉也。爲耳鳴,以髓虚者精必衰,陰虛則耳必鳴也。”

    〔16〕胻痠 原作“脛胻痠”。《靈樞》無“胻”字,《太素》無”脛”字。明抄本“胻”下有“音行”二小字音注。按脛與胻義同,此二字連用,無此例,必有一衍,據本經行文慣例、删“脛”字。

    〔17〕眩冒 冒,《太素》作“”楊上善注:“眩,玄遍反,瞑目亂也。,亡到反,覆也。”按冒與通。《素問·玉機真藏論》:“忽忽眩冒而巔疾。”王冰注:“眩,謂目眩視如轉也。冒,悶也。”《太素·四時脉形》同《素問》。又《書經·君奭》:“惟冒。”《説文·目部》引冒作。又舆瞀通。《國語·吴語》:“有眩瞀之疾者以告。”《一切經音義》卷七十四引作“眩”,又引賈逵曰:“眩,顛也。”又《後漢書·韋彪傳》:“且眩瞀滯疾。”李賢注:“眩,風疾也。瞀,亂也。謂視不明之貌也。”按冒之訓覆與悶,義並通,蓋頭目如物之覆而不清明也。

    〔18〕懈怠安卧 懈下明抄本有“殞”及“音允”二小字音注。怠,明抄本、《太素》均作“殆”。按殆與殆通。《書經·大禹謨》:“無怠無荒。”《後漢書·崔駰傳》引怠作殆。楊上善注:“髓虚,四支腰脊無力,故懈殆安卧也。”

    〔19〕審守其腧 其,明抄本作“真”,非。此謂審守四海如前文所言其腧之所在處也。審猶慎也。《吕氏春秋·音律》:“審民所終。”高誘注:“審,慎。”

    〔20〕無犯其害 無,《太素》作“毋”,無舆毋通。《類經》卷九第三十二注:“無犯其害,無盛盛,無虚虚也。”

    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見《靈樞·五十營》、《太素·營五十周》。自“一日一夜五十營”至“五藏皆受氣也”,見《靈樞·根結》、《太素·人迎脉口診》。自“曰:衛氣之行”至“以候虚實而刺之也”,見《靈樞·衛氣行》、《太素·衛五十周》。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呼吸氣息以應營衛運行周身五十環次及與四時二十八宿日夜漏水百刻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呼吸定息、周身長度及日夜五十營之計數;周天二十八宿與衛氣運行的關係;營衛運行的具體情況;漏水百刻之人氣所在;刺實刺虚的基本原則等。

    黄〔1〕帝問曰:五十營柰何〔2〕?岐伯對曰:周天〔3〕二十八宿〔4〕,宿三十六分〔5〕,人氣行一周〔6〕,千八分〔7〕,人經絡〔8〕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脉〔9〕,週身十六丈二尺〔10〕,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11〕,以分晝夜。故人一呼,脉再動〔12〕,氣行三寸,一吸,脉亦〔13〕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14〕,氣行六寸。十息,氣〔15〕行六尺。日行二分〔16〕。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於中〔17〕,一周於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分有奇〔18〕。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有奇〔19〕。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有奇〔20〕。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脉已〔21〕終矣。王冰曰:此略而言之也〔22〕。細而〔23〕言之,常以一十周加一分〔24〕,又十分分之六,乃奇分盡也〔25〕。所謂交通者,并行一數也〔26〕。故五十營備,得盡天地之壽〔27〕矣,氣〔28〕凡行八百一十丈也〔29〕。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藏之精。不應數者,謂之狂生〔30〕。所謂五十營者,五藏皆受氣也〔31〕。此段舊在經脉根結之末,今移在此〔32〕。

    〔1〕黄 此前明抄本有“此出《靈樞》四卷五十營”九字。顯係後人據《靈樞》十二卷本抄補,以明篇文出處。

    〔2〕五十營柰何 “五”前《靈樞》、《太素》均有“余願聞”三字。《太素》無“柰何”二字。《靈樞發微》注:“此篇詳言經脉之行,晝夜有五十度之數也。營者,運也。五十營者,謂五十度也。”詳馬注義似未盡。按營與縈、環、還等古通,繞也,周迴也。《公羊傳·莊公二十五年》:“以朱絲營社。”陸德明釋文:“營,本亦作縈。”《論衡·順鼓》及《後漢書·地理志》劉昭注引亦作“縈”。《廣韻·清韻》:“縈,繞也。”《詩經·齊風·還》:“子之還兮。”《漢書·地理志》引“還”作“營”。《韓非子·五蠹》:“自環者謂之厶。”《説文·厶部》引“環”作“營”。《讀書雜志·荀子·臣道》環主:“營與環古同聲而通用。《春秋·文十四年》:有星孛入於北斗。《穀梁傳》曰:其曰入北斗,斗有環域也。環域即營域,猶營繞爲環繞,營衛之爲環衛也。……字亦作還。”是五十營者,五十環也,亦五十周也。與後文言“衛氣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於身”之義亦同。

    〔3〕周天 明抄本作“週天”。《靈樞》、《太素》作“天周”。義同,周與週通。

    〔4〕二十八宿 我國古代天文學家把周天黄道(太陽和月亮所經天區)的恒星,分成二十八個星座,名二十八宿。《淮南子·天文訓》:“五星、八風、二十八宿。”高誘注:“二十八宿,東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井鬼柳星張翼軫也。”

    〔5〕宿三十六分 《太素》注:“此據大率言耳,其實約三十六分。”按此以周天一千零八分之數所得平均值,實則宿與宿之間的距離,並非等值也。

    〔6〕一周 《太素》注:“謂晝夜周。”

    〔7〕千八分 《太素》“千”上有“一”字。“分”下有“二十八分”四字。《靈樞》“分”下有“二十八宿”四字。楊上善注:“其實千分耳。據卅六全數剩之,故剩八分也。宿各卅五分七分分之五,則千分也。知必然者,下云氣行一周,日行廾分。氣行再周,日行卌分。人晝夜五十周,故知一千分也。”按楊注據《太素》後文氣行一周,日行二十分及氣行再周,日行四十分之數計之,故得一千分。然本經後文二十分、四十分之下,均云“有奇”,則仍合一千八分之數。若據此前明言“宿三十六分”及“一千八分”兩説,當以本經爲是。

    〔8〕絡 《靈樞》、《太素》均作“脉”,據下文多言“脉”,似作“脉”是。

    〔9〕二十八脉 《類經》卷八第二十六注:“人之經脉十二,左右相同,則爲二十四脉。加以蹻脉二,任督脉二,共爲二十八脉。”按二十八脉之義,詳見卷二脉度第三。

    〔10〕十六丈二尺 二十八脉計長十六丈二尺之數,詳見卷二脉度第三。

    〔11〕漏水下百刻 漏者,古計時之器,名曰漏壺,亦稱漏刻,壺中插一標竿,稱爲箭,標記百刻,水入箭浮,視其刻度以知時也。《説文·水部》:“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節。”段玉裁注:“《文選》注引司馬彪曰:孔壺爲漏,浮箭爲刻,下漏數刻,以考中星,昏明星焉。按晝夜百刻,每刻爲六小刻,每小刻又十分之,故晝夜六千分,每大刻六十分也。其散於十二辰,每一辰八大刻,二小刻,共得五百分也。此是古法。樂記:百度得數而有常。注云:百度,百刻也。《靈樞經》: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12〕脉再動 脉動二次也。《玉篇·冂部》:“再,兩也。”

    〔13〕亦 明抄本無。

    〔14〕呼吸定息 《素問·平人氣象論》曰:“人一呼脉再動,一吸脉亦再動,呼吸定息脉五動,閏以太息,名曰平人。”王冰注:“呼吸脉各再動,定息脉又一動,則五動也。”是呼吸定息者,實指一個呼吸周期也。

    〔15〕氣 原作“脉”,按此前後文均作“氣行”,此不當言脉行,據《靈樞》、《太素》改。

    〔16〕日行二分 《太素》注:“二分,謂二十七分分之四分也。人氣十息,行亦未一分也。十三息半,則一分矣。”蕭延平按:“注四分,據下注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此四字恐係二十之誤。”《類經》卷八第二十六注:“凡一呼一吸,是爲一息,脉氣行六寸。十息,氣行六尺。其日行之數,當以每日千八分之數爲實,以一萬三千五百息爲法除之,則每十息,日行止七釐四毫六絲六忽不盡。此云日行二分者,傳久之誤也。”《醫學綱目·陰陽藏府部》注:“日行二分之上,當有二十七息,氣行一丈六尺二寸十二字。”按張注言本文有誤者,以十息日行不足一分,是則不得連上義。故樓全善提出此上有脱文之説甚是。若是則由二十七息,以至二百七十息,五百四十息等,續及五十營之數,文安理順矣。

    〔17〕氣行交通於中 此言二十八脉氣行,交相通達於内也。以此非指一脉之氣行,故曰交通,實指二十八脉氣行一周也。

    〔18〕日行二十分有奇 二十,《靈樞》作“二十五”非。有奇,《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楊上善注:“日行二十分者,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百息得二百,二百息得四百,二百七十息得五百四十分,以二十七除之,則爲二十分矣。”《類經》卷八第二十六注:“凡一百三十五息,水下一刻之度也,人氣當半周於身,脉行八丈一尺。故二百七十息,氣行於身一周,水下當二刻,日行當得二十分一釐六毫爲正。”按楊注以《太素》無“有奇”二字,故從二十分爲釋。張注以周天一千八分計,故得二十分一釐六毫之數,合有奇之義。詳後文論衛氣行時,亦言“有奇分”,又卷二第七論骨度時,亦言“奇分”,可証諸言具體數時,則以“奇分”以代尾數。故此文仍從本經。又所謂“日行”者,乃周日視運動所見太陽運行位置所在也。

    〔19〕有奇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説見前注。下倣此。

    〔20〕五宿二十分有奇 有奇,《靈樞》、《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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