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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前三日小记

    三天之前

    这片土地见到过布恩[2]:这片蓝色的草地、处女地,从阿勒格尼山口————当时都还未命名呢————一浪紧似一浪地向西面延伸,众多的麋鹿与野牛徜徉在盐碱地和石灰石矿泉水附近。这种水日后将用来酿造上好的波旁威士忌;这里还有野人————有红皮肤的也有白皮肤的,白人也必须带点儿野性,这样才能挺住与生存下来,他们艰苦存活的痕迹遂得以留在荒野上————布恩斯堡啦,欧文斯镇啦,哈洛兵站和哈伯兵站啦;肯塔基:这可是块阴郁、血腥的地方呢。

    这片土地也认识林肯,在这里,古老、久经风雨、结实的原木围栏圈起了圆山包翠绿、圣洁的步履,山头上耕耘的痕迹早已弥合不见,苍老的大树把浓荫泼洒在只有一个房间的古老小木屋上,在这里,那个小娃娃初次睁开眼睛见到阳光;如今,风声和鸟鸣依旧,娃娃初次面对大路时听到的其他声音却已阒寂无存,这条大路将把他引向名声显赫,引向从容赴义————除非你愿意想象那个人的声音仍然回响于某个地方,向他诞生地的景物诉说着什么,用的是明澈、无可比拟的散文,他曾用这样的散文提醒我们需履行什么职责与义务,如果我们希望国家仍然是统一的话。

    这片土地也认识斯蒂芬·福斯特[3]以及他的歌里的砖砌大宅;如今它已经不是记忆中那片阴暗、血腥的土地,而已经是我那肯塔基的老家了。

    两天之前

    即使仅仅是从马厩前走过,你便已经会把马匹浓烈、静静的香味————擦剂、阿摩尼亚和干草的气味,传到自己身上了。还不等我们来到跑道跟前便已经听到马匹的声音————马蹄轻快而坚实的急急的叩击声,它刚在逐渐加强却又已经很快地变轻。此刻,在灰蒙蒙的拂晓微光中,我们能看出它们了,在遛它们的马童的驾驭下两三只地或是成群地轻跑着。接着,单单有一匹,它一下子感到很孤独,脾气上来了,开始全速奔跑,在御风而行了,骑手按快跑时该采取的姿势上身下伏,像个瘤子似的不甚牢靠,不是马匹身子的一部分,仅仅是(暂时地)附着于它————谁知道呢,也许两者,既包括人也包括马,都在做梦:马呢,梦想与希望至少在那一瞬间活像名马“旋风”或“荣光”,而那个小伙子呢,这一刻至少认为自己和骑手阿尔卡多或山德伯爵不相上下,没准已经依稀闻到置放在他膝前的那只胜利花环的香气了呢。

    而我们自己呢,此刻也踩在了跑道上,不过还是小心谨慎地退回到栏杆边上,以躲开马匹:到此时,集结的已经不再是谈论着休假、起跑点与十分之一秒的那三五个人了,人已经有百十来个了,而且还有不断新来的,脖子倒都朝着一个方向扭去:马匹出来的那个口子。接着,仿佛那片灰蒙蒙、阴暗、有点潮滋滋的拂晓后的天空自身在我们的头顶上空说话。这回,遛马的是个黑人少年,他移动胯下的坐骑时全然不顾马术学校里教程上经过深思熟虑的那一套,就只是快快把马扭过来扳过去,让它离开跑道走出大路,他嚷叫道,不是冲着我们而是对着周围的世界:“你们这会儿全都给我闪开,大马这就要出来了。”

    现在,我们全都可以看到那匹马由一个马夫手持皮带牵引着走入出口处。马夫松开皮带,于是两匹马走出此刻空荡荡的出口处,朝此刻同样是空荡荡的跑道走去,等待与期盼着的人群的外圈升起了一阵叹息,一声吁叹,真切得几乎能让人听见。

    此刻它从我们身边经过(照说是两匹,是两匹马与两个马夫,但我们眼中只见到一匹),不光是职业赛马行话里所指的“大马”的意思,而是它看上去确实很大,比我们知道它的实际情况还显得大,因此我们那天早上所见到的其他马匹与它一比,都成了小种马了。那匹马头小小的,几乎显得很温和,脚也小小的,挺利落的,骹骨节很细很精致,看得出古老的阿拉伯马血统的痕迹,星期六要骑它的那个人(是阿尔卡罗本人)将像一只苍蝇、一只蟋蟀似的趴在它的肩隆上。它甚至都不是在走路,它是在闲逛呢。因为它是在朝四外东张西望。不是在看我们。人它见得太多了;多少次,人类阿谀奉承的叫好声在它嘚嘚蹄声的停歇后逐渐消隐,我们这些人又哪里能引起它注意呢。它也不是在看跑道,因为跑道它也见得多了,跑道从这个角度看(刚进非终点直道的那一段),通常都跟这一条一样,也是空荡荡的。它来看这条跑道,对它来说这是条陌生的跑道,就跟障碍赛马的参加者步行考察自己稍后会骑在马上比赛时要走的那条新路线一样。

    它————他们————往前走,款款而行,终于消失在运动场另一边的大型记分牌后面;现在,望远镜也调试过了,秒表也拿出来用过了,但是接下去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此时有人喊了一句:“他们把它牵出来让它看过场地了。”我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因为我们此刻有在前面放哨的了:看台上零零落落的有那么几个人,他们看得见大门,能及时给我们发出警告。他们的确这样做了,尽管当我们看见马的时候,因为有那么大的一块记分牌挡着,马已经在大步快跑了,看上去像是一只身子稍稍前伛而变得肚子扁平的巨大的褐色鹰隼,贴着围栏的上端飞掠而过,在拐到俱乐部建筑后面时仍在飞奔;接下去像是出了件什么事;并没有稍稍减缓或是迟疑不前,虽然我们只是在事后才明白,它是看到了入口巷子深处的那扇大门,有一瞬间它在想,不是想“阿尔卡罗会不会要我们进那儿去呢?”而是想“我要不要在这儿拐弯呢?”在接下去的一秒钟里决定(决定的是两者之中的一个:或者是马,或者是人)不了,现在它又重新飞奔起来,扑向我们然后又掠过我们,仿佛出于它自己的意志似的要把犹豫不决所耽误的工夫,那一秒钟或是两三秒钟,完全挽回来,一个冲刺,一个前扑,那个动作既是长长的又有点做作,还稍稍有点笨拙;里面有股突然的爆发力;那动作不够精致,并不是缺乏风度,还没有忙到顾不上风度的地步,只是动作像个大个子猎人在忙于干活,它再一次出现,就贴着围栏的上端飞掠过去,仿佛是只正要消失的鹰隼,坚定不移,认准方向绝不偏离,目的并非是夺取兽肉而是为了追求速度与距离。

    前一天

    老亚伯[4]那些风吹日晒、油漆褪尽的栏杆桩如今成了百万富翁树立在肯塔基青翠、缓坡的小山包上尺画的一般直的栅栏的挡板;在井井有条、花园似的溪谷之间养着一些母马,它们的家谱年代悠久,一般人都想象不出也懒得去管,站在它们脚边的小马驹价值连城,比贫民窟里的小娃娃可要金贵得多了。昨天晚上下过雨,灰蒙蒙的空气仍然是潮滋滋的,充满着一种光质,透亮透亮的,仿佛飘浮在空中的每一颗小水珠仍然是光的分子,于是,原本就任何时刻都主宰着周围景色的那座塑像,现在更像是个发暗的太阳了,连空气本身都在由它管辖了,它又高又大,压在我们头上,到最后,它都像是金的了————一匹金色骏马的金色塑像,在那个爱它却比它没多活太久的黑人马夫心里,它的名字是“大红”,那就是“大红”的塑像了,以古时军功显赫的国王那种恬淡的傲气俯视着这片土地,在这里,它的子孙像小娃娃一样地嬉戏着,直到星期六下午那一刻,它们将在镁光灯的闪烁下披上红玫瑰编就的毯子;这个铜像不单单是“大红”自己的造型,而且也是一个谱系的象征,从最早的“阿里斯蒂德”,经过“旋风”“弗里兹伯爵”,一直到“英勇的狐狸”和“荣光”:简直就是对马的神化与圣化呀。

    那一天

    因为此刻天已放晴,我们便移动、会合,朝着并穿过那个乔治王朝兼殖民时期样式的铺得很开的入口处,那个富丽堂皇的接待大厅,去启用这场盛典中我们这些助祭自己的办公室。

    在过去,马是用来把人自己的身体、他的生活用具与商业上的生财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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