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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因为这些关系,所以科学中许多所谓“定律”等等,并不是“昊天明命”的大法,而是“实验的假定”(Working Hypothesis);不是一成不变的“天书”,而是随经验的增长而修改的“草案”。开普勒修正哥白尼(Copernicus),牛顿修正开普勒,爱因斯坦修正牛顿。时间的帘幕未曾卷完,有谁敢说爱因斯坦是最后的。不过说科学的定律是“实验的假设”,也有要当心的地方,因为科学的定律,终究不比平常的“草案”。他不是瞎碰的,不是仅顾一时的,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他有仔细的考察,合理的推论,经验的批复。所以成为真正的科学定律,有两个重要的条件:(1)不但要能解释最大多数的现象,或仅解释一部分之现象而与最大多数的现象不冲突;(2)并且要不以观察者所用之“参考系”(Reference system)如何为转移,换句话说,就是不因个人“观察点”(Point of view)不同,而使其定律本身发生差点。科学定律之较能持久,是由于这个道理;科学定律持久之程度,也是从此决定。

    (五)跟着上面这点说下来,我们应当感谢相对论唤醒我们“参考系”的观念。这个观念在知识论上,尤为重要。“实体”(Reality)是在那里的,是逻辑上感觉张本的“先假”;但是我们因为所处的观察点不同,故所得的经验张本也各异。譬如一张长桌子,从远处就其长形望去是方形的;从极平面望去,可以成扁形;从侧面望去,可以只有三只脚……但是这张桌子的全相,决非从一方面所得的经验张本可以知道。所以相对论告诉我们道:若是你用x,y,z,......t的参考系,而所得的结果为x′,y′,z′,......t′。其他的人用o,p,q......t的参考系,而所得的结果为o′,p′,q′......t′。你们两个所测的同是一个实体。但是你们两个中没有一个能强称他所得的是绝对的那个实体的全相。要知道那种全相,当综合各种的参考系,把他们放到适当的地位,消去他们不同的地方,然后可以有相对客观的知识。许多科学,自以为客观极了;但是根本的出发点上,只是各自以一种的参考系去做研究的。比较最精密的自然科学,尚且如此,其余的社会科学不必说了。譬如论到美国参战,有人以为美国加入是为理想,是要“准备世界为民治之安全”。他可以列举许多事实证明他的话。有人以为美国加入是为自私,是起于经济的目的。他也可以列举事实,证明他的话。世界上的事实很多,各个人对于事实的观察点又不一样,先定下了一个成见去找证明,总是容易的事。其实美国参战,其中固有自私及经济的成分,但是当时感情的冲动一起,的确也有许多人是为理想去战死的(据我的印象,其中以大学生从戎的为多,因为他们对于社会上的经济利害,没有多少关系)。若是说几种经济利益,就能鼓动许多有高等知识的人去死,那不仅是糟蹋美国人,也未免有点太“刍狗人类”了。所以要做一部真正科学的美国参战史,不在强附一面之说,找一些事实去证明,而在考察综合从各方面观察点所得的事实,与以相当的地位。知识界各据一方面的观察,而强以为唯一无二的系统,是思想史最大纷扰的一个原因。先立一个成见,而后找事实去做帮助,更是发现真理的一个大障碍。譬如斯宾塞做他的社会学,就是中了这个大病。他先把他知识的“封建制度”立好,然后教他的弟子找书去填塞。所以成了一个“尾大不掉”、“大而无当”的东西。相对论如果真能把知识界这种“参考系”的觉性唤起来,他对于知识的贡献更是普遍了。

    (六)宇宙间的现象,不但可以使我们从种种的参考系求去,而且他们自身的关系,是互相纠缠的。他在每种情形之下,有每种的变动。科学抽分的方法,只是从种种相互的关系之中,抽出一种的关系来研究。从种种变动之下,提出一种情形之下的变动来解释。譬如讲引力的,只把引力抽出来,其实交互动作的他种力如“电力”(Electrical forces)、“磁力”(Magnetic forces)等等,一概不问。所以引力之公式可以定行星的运行,而不足以管理电子(Electron)的行动。关于研究电子及原子构成的,旧有的力学,不待爱因斯坦学说之成立,早让给马克斯韦尔(Maxwell)、J.J.汤姆森、注40卢瑟福、博尔(Bohr)等位了。又如化学里最著名的“气体律”(Gas laws),是最好说明的一个例。这个定律,共有三条。博伊尔定律(Boyle's Law)告诉我们道,若是一种气体的温度为常(Constant),则其量积(Volume)与压力(Pressure)成反比例。查尔定律(Charle's Law)告诉我们说,若是压力为常,则气体的量积与“绝对温度”(Absolute temperature)成正比例。阿伏加德罗定律(Avogadro's Law)告诉我们说,若气体不同,而其量积与压力相同,则其所含之“原粒”(Molecules)为同等数。现在以P为压力,V为量积,T为绝对温度,R为每个气体之常,则这三条定律,可以合并在以下的公式里面:

    PV=RT

    这是化学家所常用的,可谓简备极了。但是这三条著名的定律,可以表尽气体的全部活动吗?是不然的。这个PV=RT的公式,仅能描写气体在一种相当温度与压力之限度以内的动作。若是温度降低或压力加高至若何限度,则分子(Molecules)起了本身的动作,而他的量积应当算进去了。所以PV之价值,较RT为大。现在我们以小v代表这种分子之容积,则要求这种定律之适用,当改为以下的公式:

    P(V-v)=RT

    这就成为范·德·瓦尔斯(van der Waals)的公式,为化学家所实用的:

    此处之所以表现分子吸引(Molecular attraction,)因为不但是计算到外面的压力,并且要计算分子内部的相互压力(Intermolecular pressure);而b乃代表分子之量积。注41但是这个公式,就足以尽气体之性吗?不然的。把气体在相当温度压力之下,可以作液体化。液体而结晶,则其向晶轴的活动,又有一种结晶律去表现他。将结晶的氧化钠(Sodium chloride)融解,则所谓分子者,又起了分合的作用,而属于所谓电离作用(Ionization)学说之统治。再追问下去,则又牵到物理学了。注42所以同是一般的实体,而在种种情况之下,有种种现状的表现;而每项科学的描写,不过是抽分出来的一部分。科学因为能有这种抽分的手段,所以研究愈精;但是某条定律,或是某种科学,要站起来说是我代表的就是实体,却要大大的小心了。

    (七)科学的解释,大概都是以已知去解释未知的;至于究竟何者更为基本的,则科学并不追问。所以当年J.J.汤姆森根据他的那种微粒(Corpuscles)之发现,以质(Matter)的名义(In term of)去解释电(Electricity);而洛伦茨(Lorentz)与拉莫尔(Larmor)也可以电子(Electron)为根据,以电的名义解释质。究竟是哪种更为基本的呢?但是爱因斯坦把相对的观念提醒以后,这种迷阵也就一旦清楚了。又如物理学以前以物积(Mass)与加速度(Acceleration)的名义解释力,也不过以所谓已知而解释未知起见。其实物积又可以“物能”(Energy)的名义去解释,“物能”又可以转向于“力的发现”。然则哪个更属基本的呢?从这根本上一反想,科学家也当多添一种“知识的觉性”。

    (八)科学的“崇楼杰阁”,大都是建设在几条根本的假定(As-sumptions)之上,他对于这些假定的基本观念,是不曾仔细考察的。他只愿成立这些观念以后,他们(1)不自相矛盾(Not self-contradictory),(2)能于运用的时候,不与其他的观念相违反(Consistent with other ideas),已经够了。譬如工程师造房子他只问以多少块的砖石打房基,上面可以载多少重,造多少层,不致倾倒。至于砖石的构造是原子还是电子,则非工程师所当问,是属于物理学家与化学家的范围。这个譬喻虽然粗浅,但是仔细观察各种科学的基础,何曾不是如此。笛卡尔以为最稳固的几何学,其全体美丽的系统,不过建设在几条公理(Axioms)与假设(Postulates)之上。“一根直线是两点间之最短距离”,在旧式几何学上是不能再真确的;但是这就是最后的真确吗?在三进向的(Three dimensional)的宇宙里还用得过去,但是在四进向的(Four dimensional)————加上时间的进向————宇宙里就完全不合了。又如一切科学,都用着时间(Time)、空间(Space)、质(Matter)……种种观念为基础。但是究竟什么是时间、空间、质……呢?通常科学家是不必问到的。一个实验室里的现象,经过了地球多少转,或是钟摆多少次,科学便说他经过多少时间。但是这所记下的,难道是真正的时间,还只是我们对于时间的一种记载?有反想的人是不容混淆的。时间本身可以强分的吗?还是与事实不可分的吗?究竟什么是时间?讲到空间,科学家用一个标准去量东西,说是这东西占地位多少尺。但是他量的是空间呢?还是占据在空间中之物质呢?有绝对可量的空间吗?物质的标准可以得空间的准则吗?根据以前的推论或实验,科学家很难有武断的回答。再讲到“质”,则互释的难关所在,上文已经指出来了。所以通常科学所问的,不是“时间”(Time)的本身,乃是“时间中的段落”(Intervals of time);不是真正的空间(Space),乃是“测定的度量”(Measured lengths);不是“质”的本身,而是以已知喻未知的互释。难道这些根本问题不当追问吗?有求知态度的人决不说是不当的。不过这些问题,科学不必问到,注43就可以根据几条根本的观念,去建设他们的统治权。因为科学不能待这些问题解决后方才成立————而且我相信这些问题是永不能有最后解决的————转过身来,我们反可以借科学研究的帮助,无论是正号的或负号的,去促成这些问题比较圆满的解答。这是牵动科学全部基础的地方,这是科学为玄学永久备下的问题,这也是科学与玄学应当携手之处。此处不便再说下去了,待我谈到玄学的地方再讨论罢!

    对于科学的限制和科学家所宜当心的地方,我们都是一无所隐,一无所偏的去研究。我相信科学家如能留意到这些地方,于科学本身及人类知识的总量,都有重大的利益。现在我们还有一件当做的事,就是解释一般人对于科学的浮观和误解。无论这些浮观误解是一时的,或是局部的,或是仅生于偏见的,但为知识的忠诚起见,能够多扫除一点好一点。

    对于科学的浮观误解,大约不外以下两种:

    (一)因为科学是偏向于应付事实,所以是干燥的,是缺乏美感的领会的,甚至于说他没有新奇的。这完全是浅薄的误解。科学原来不是堆积的事实可以冒充;而且科学的美性,是一种知识的美,不经过一个艰苦的训练,还不能领略,因为经过一种艰苦的训练,所以领略愈为深刻。注44把自己的快乐的感情作客观化,还不合乎美的原理吗?注45在凌乱的事物里面,看出他们的对称、次序、联系来,难道还不美吗?科学本身的表现,虽然避去感情,而科学的训练实在陶熔出深刻一层的感情。这种经过锻炼的感情,里面自有知识的美性,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浮飘飘”的。譬如谈到做梦。在初民时代,则大家“相惊伯有”,以为鬼神祸福的征兆。虽然也造成种种有趣的神话,但是其间恐怖也够受了。到了诗人手里,也不过是作“浮生若梦”的惊叹,成一时感情的发泄。到登峰造极,也只如莎士比亚(Shakespeare)的名句:

    ...We are such stuff

    As dreams are made on, and our little life

    Is rounded with a sleep.

    然而这种的好诗究竟有几?而且真能领略其深一层的含义者又有几?但是这些奇奇怪怪的梦,到科学家手上就又是一种看法了。心理学家看了,就起了“意识”与“下意识”的研究。弗洛伊德(Freud)等几位先生,就以理性的解释,综合各种零碎的梦,造成“心理分析学”(Psychoanalysis),给我们一个“典丽矞皇”,意游中的“大梦境”。这难道不美吗?我不是说他种的看法是不要的,我只是说这种研究里的美是不能否认的。诗人柯勒律治(Coleridge)说得好:

    一切知识始于奇,终于奇,但是始的奇是“无知”之产儿,终的奇是赞美之父母。

    谁敢断定说科学就不及艺术之有新奇呢?近代数学中之分析“无穷”(Infinity),还要多有新奇(Novelty)?至于生物科学的研究,更觉有“自然诗“(Nature-poem)在前面展开了。如果有褊狭的艺术家以成见来从这方面攻击科学,我却要引一位当代有精深玄学系统而又以美学著称的哲学家————乔治·桑塔亚纳(George Santayana)的话道:

    科学有一种理性的价值(Rational value),使我们看法比现在的看法好,使在他种境遇之下方能看见的现在可以预见,是何等了不得的足以满足好奇心而启发行为。同时科学的思想所起内部的惊奇,不减于生动的小说。他把对于我兴趣重要相关的事实,召集在我们前面,且较小说为尤多。设科学而真完备,则此日因无他法满足而借戏剧的情节以满足之情感(Passions),将尽为之吸收。……但是科学从事实的凌杂中以抽象,正如乐师从“乱音”之中披析其粗恶不经之程序,以求“雅正”;所以觉得干燥而费力。但一旦豁然,则忽远达最后,忽近在目前,均无非乐趣。有那一天,我们自能尽测所有关于我们的事实,而使我们的将来也受益无限。只是以思想作无训练之娱乐的,不但可厌,而且示其所见不广:适足以表现其性格上所受教育之不完备,宁甘懒惰而不取有意识的运动,宁取“浮光掠影”而不取“磐石贞坚”的思想。注46

    我在此地按真实以拥护科学,已尽我的力量。但是如果科学家以为Appreciation之全体,尽在科学,则又大大的错误。科学的目的和责任,终是偏向于“统治”的。科学的美感,终究是局部的,知识的,一个系统以内的。至于各个科学系统间的对称(Symmetry)、次序(Order)和联系(Relation)等————一个更大的美感范围,————以及其对于人生宇宙各方面的关系和意义,那又不在科学的职分以内,科学当让给玄学。

    (二)其余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以为科学是专讲实用的,所以只是功利的。这种错误的观念,在西洋工业社会之中,至今还不能免;而在中国现在震眩于所谓西洋“物质文明”的时候,更容易得这种印象,以为这就可以代表科学的性质。火车,轮船,无线电……都是科学应用原理去发明的结果,是不错的。但是如有人只认火车,轮船,无线电……为科学,那便是读书到“发昏之第十一章”了。科学本身是一种求真务确的精神之表现,他是一种纯粹的“知识的探求”(Intellectual persuit),他本身自有存在的价值,不必一定借应用为之表彰。他的好处就在知识的探求成功了,则实际应用,也会跟着他来。科学的本身,可以说是最不讲功用的。我尝说,天上的行星和地上的矢橛,在科学研究的态度中,都是一律看待。科学要讲功用,反而糟了。希腊人以纯粹知识的兴趣,去研究圆切体(Conic section),当时何曾有点实用,但是十几世纪以后,开普勒根据这种原理,发现火星的轨道,而建设近代天文学。现在许多航海、建筑的原理,都是从这里出来的。拉普拉斯论开普勒的发现道:

    没有希腊人对于圆切体所成曲线的玄想,这个优美的定律,作兴至今还不能发现。

    孟德尔(Mendel)以一个和尚,为了科学的兴趣,在澳洲配养豆种一生,发现一条大大的遗传定律。他自己老贫而死,死后还没有人注意到他这个大发现。一直到1900年时,才由de Vries, Correns, Tschermak三人几乎同时的重行发现。注47于是孟德尔定律(Mendelian law)成为近代生物学中的柱石,与达尔文进化论同争光芒。将来人种如有改良之望,还要靠着他;这岂是当年一位老和尚的科学家所及料的?也岂是当年孟德尔所想的?孟德尔研究豆子,只是为研究豆子有纯粹知识的兴趣而研究。大动物学家Sir Ray Lankester说得好:

    科学托付他自己给我们,正如“诚信”,“伟大艺术”,及一切最好的思想与行为托身于我们一样————不是一种收物质利益的政策,只是因为他能满足人类精神的愉快。注48

    所以治科学而要问“这有什么用处”,这真是刍狗科学。不但失去科学的真精神,而且要使科学化为“不毛之地”(Sterilization)。思想史如果不骗我们,这是我们应当认清楚的。

    我不是说科学定要与应用分离。实用的经验,往往能与科学原理以帮助,而且添许多思想上的新刺激。但是有许多讲实用过度的人,即在思想史范围以内,也只以实用问题去解释科学之发展,则又错误。譬如几何学是由于埃及量地而起,是不错的;但是量地不过是最初一个刺激,供给我们几何学上一部分的张本。若是说以后几何学的发展,是为了量地,那真叫人“冠缨索绝”了!

    “实用科学”(Applied science)一个名词,虽为赫胥黎所不愿有;注49但是就事实而论,则与纯粹科学纵无本质的差别,也有机能的差别。老实说,实用科学虽具有好些科学的条件,我们不怎样胸襟狭小的不承认其为科学,但是就他的性质而论,实在是以科学原理为基础的实用艺术。以一株大树的枝干比各种科学的培根,当年就指出科学的两种结果,实在是有深刻的见解。他分科学的结果,为“产生光明的”(Lucifera),与“产生实用的”(Fructifera)。他说:

    正如光的焕发,其本身的辉煌灿烂,实过于其多方面的用处;所以毫无疑义的,就事实的本相而加以纯粹知识的企求,不杂入迷信,不强以任务,不流于错谬与混淆,则其本身即属可贵,远过于其在发明方面收获之总量。

    我们虽然以社会的眼光,对于他们两方面向人类所尽的责任,同样尊重;但是我们以上论到科学精微的地方,乃是仅就纯粹科学而言。我们今天对于自然有这样的统治,也还是从纯粹科学里面出来的。能治人者必先下于人。要征服自然,必先把自己臣服在自然下————或是忘记在自然里,————洗去“万物皆为我用”的心思,然后万物才为我用。这可以说是科学界辛苦得来的教训了。

    我写到此地,想起英国皇家学会的态度,我想是可佩服的。皇家学会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个学会,选作他的会员是科学界一种荣誉。皇家学会因为经当年牛顿、博伊尔等历史上大人物造成的关系,所以会员的资格綦严。要该会认为对于知识总量有根本贡献的人,经公选以后,方能加入。而于国外会员之推选尤严。注50有年美国大发明家爱迪生(Thomas Edison)的名字,被提出皇家学会评议会,拟举为国外会员,卒遭否决,以为对于科学本身并无贡献。以发明(Inventions)如此之多————如电灯、电影、留声机等————而对于我们物质生活贡献如此之大的爱迪生,竟遭否决,而认为对于科学本身无贡献,在众人当然惑而大哗。其实,从科学界内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奇怪。因爱迪生一生的工作,只是把19世纪及其前后的物理学家所得的电学原理拿来,以“上当学乖”的办法,条条按着应用方面去实验,于是得着这样光怪陆离的成绩。当然他有他的天才,非常人所能及。但是没有求这些基本原理的法拉第、马克斯韦尔、J.J.汤姆森、拉莫尔等,就不能有今日的爱迪生;假设有千百个爱迪生而无法拉第、马克斯韦尔、J.J.汤姆森、拉莫尔等,则爱迪生在这方面终归无用。可见一个大学术团体与常人见解不同之处。谁近谁远,读者自己可以明白了。

    我所以写到此事,因为我想到“中国学术独立”的基本问题。我以为中国如果想在世界学术上有点贡献,对于人类知识总量的基础上有点增加,则非从纯粹科学上着手不可。就是要谋科学在中国有真正的实用,也须从此着手。不然,则永久是向他人借贷,而不能自起炉灶。微论近代应用科学是根据于纯粹科学而来,即应用科学的因时制宜,也还离不了基本原理。教会了野蛮民族扳手指按一增加数到五个,而不教他加法的原理,则告诉他二加三就没有办法。一个沿海的水手虽然也有种种经验,能预知该叚的风雨,一点不差。但是他不懂天文学气象学等的基本知识,则天象偶有变动,或潮流偶有迁移,就手足失措的没有办法。这种例虽然不免有点粗俗(Crude),但是推开一层想,其间不过是程序的区分。当然现在许多西洋关于实用方面已有的发明,为速成及节省精力起见,中国应当有人去学。但是这种的发明是学不完的;而且他们“智珠在握”,是常常改进的。譬如学电而不从物理学的基本上谋贡献,仅学爱迪生式对于电的应用事业,则仅爱迪生工厂中千数百种之发明,已非材智之士一生所可毕事;就算毕事,也不定能有新的增加;何况他们各方面的发明日加无已呢?又如治心理学不从纯粹的心理学去研究,而仅学“智慧测验”————实用心理学的一部分,————也是犯这同样的毛病。不知现在美国这些所谓“智慧测验”的权威,原是从纯粹心理学出来的————如桑代克(Thorndike)最初以研究动物心理学闻于当代,其尤著者,————而且所谓“智慧测验”,虽然见过实用的功效,却还在最初试验的时代。内中发生根本疑问之处正多,心理学内部还有许多不能和他同意的。若是要移植到中国去,则因文字符号、意义、思想、环境的不同————譬如文字符号与思想相互激应之关系,为心理学、言语学、人类学上不曾解决之重要问题,而且牵涉哲学,注51————其中不容武断或忽略之点更多。恐怕所谓“智慧测验”在中国能通行的时候,美国桑代克等又把他变过样子,中国又要派人来重学了。我不是说这些就不当有人去学,而且学这些东西的人,愿作现在中国“过渡时代”的牺牲,在我只有佩服。但是我们不要忘了这是“过渡时代”的现象。至于中国学术独立的计划,现在却还少人问到。我固且希望目前中国多有几个人学会了爱迪生、桑代克,但是我更希望中国自己能产生许多爱迪生与桑代克;我尤希望中国能对于人类知识总量的基本上有点贡献,为世界将来无数比爱迪生、桑代克伟大百十倍的人物开先路。这不是夸诞的妄想,这是学术界正当的企望(Aspirations),这是学术独立的精神,这是现在各国学者所奋斗的目标!我以为现在中国学术界当有这种自觉,社会上真有眼光的,当有这种提创,以鼓舞治基本纯粹科学的人。不然,则一班一班的送留学生出来,数年以后,只见他们一班一班的过去。所谓等你磨尖鸭嘴,鸡的价钱已经落了。各国学术界之有今日,都是数十年,或数百年根本上的培养。中国现在就着手做这种培养事业,已经比人家落后多时,而且至少须数十年后方才见一点萌芽。若是现在还看不到此地,则数十年后更无希望。而且一国的文化————立国的精神————不从学术独立着手,是没有根底的。“昏暮向人乞水火”,水火是公共能有的东西,只须自己费点气力,在他人虽无“不与”,但是总是这样“昏暮乞怜”的,自己不怕难为情吗?

    Ⅳ

    关于科学分类的问题,在我个人看去,则无论如何精密,也不过只有装饰的功用。我对于他没有什么大的兴趣。不过这个问题,在历史上有相当的重要和发展,又常为辩论精神物质者争持的武器,所以不能不借此提到。

    我先声明,从思想史上及科学系统的内部看去,所有的分类,虽然常有争论,但其本质,都是属于心理的、便利的、而非逻辑的与严格质量的。

    把知识分类最早的,莫过于柏拉图了。柏拉图的分类,纯粹是根据于他的心理学。他的心理学,又是他假以建设他的理想政治之出发点。他以为人类可分三个阶级,而每个阶级各有心理本量的赋与。最高的为贤哲的辅导,重在理性;其次为勇迈的干城,重在知觉;再其次为工作的技士,重在欲望冲动。所以他分知识为三部分:第一是析辩学(Dialectics),属于理性;第二是物理学(Physics),注52属于官感的知觉;第三是伦理学(Ethics),属于欲望冲动,且谋其管理。柏拉图是哲学界最富于理想力的人,他在析辩学上之大贡献,至今还不磨灭,但是他的分类法,恐怕和他的阶级制度一道过去了。

    中古时代在神学空气之中,对于科学的兴趣很少;科学至多不过显出上帝神奇的魔术,所以即有神学家而兼科学家之圣·托马斯·阿奎那曾作分类的努力,但是无足重轻。为近代吹“早上哨号”的培根,作科学分类,也是根据心理,颇像受着柏拉图的暗示。培根分知识为三种,是出自三项知量的。历史————分自然的与人事的————出自记忆(Memory);诗歌出自想象(Imagination);哲学或科学————分上帝,自然,与人生————出自理性(Reason)。这个分法,三百年来,都很有影响。但是他的根本错误,首在以记忆,想象与理性为可强分;继在认定历史,诗歌与理性皆各出一种知量。其实,每种学问,没有少得了培根所分的三种知量同时并用的。至于强分这些知量,也如我当年在国内看见谈心理学的,还画一个空白的脑筋,这里写一个“知”字,那里写一个“情”字,再那里写一个“意”字一样的办法罢了。

    哲学家洛克的分类,虽然少有人提及,但是在哲学方面却有影响。他也分科学为三种:一是为学理了解的,以物理学为代表;二是为“好”与“用”的,以伦理学为代表;三是辅助了解之发展的,以逻辑为代表。他命逻辑为“唯名论科学”(Nominalistic science)。他的分法实较培根为妥,但是还不脱后者的“窠臼”。

    法国的百科全书大家如达朗贝尔(d'Alembert)辈,是更受培根的影响了。他分知识为学理的、实际的,及创造的。首为玄学等,次为伦理学等,再次则为美术。如以“诗歌”扩成“美术”,实足修正培根。但是与培根同出一种错误的心理根据,所以我们不必另为批评。

    实证主义的孔德分七种基本科学,不过是要抬高他的“社会学”的地位。因为在他系统之中,除第七种最高道德科学而外,社会学就是一切科学的“塔顶”,足以笼罩一切科学。他分其他五种为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与生物学;其不妥之处,就多极了。孔德的贡献,在于唤起人注意各种科学间相互的关系;他的失败,就在以“公式迷”的心理,用极端“目的论”的眼光去为这些科学造“世系表”。如生物学虽与物理学和化学有关,但是从历史上讲起来,何曾是从物理学与化学里演化出来的。天文学又何以能被提出来,称为比物理学化学更为基本呢?

    最常说的分类,恐怕就是斯宾塞的。他是批评孔德强造科学“世系”的人,但是结果他自己又造了一个“世系”。他分科学为三大类:(1)抽象的科学,如逻辑与数学;(2)抽象——具体的,如力学、物理学,及化学;(3)具体的,如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心理学及社会学。他的根本假定,还是以为这各组的科学间,仍有逻辑的倚靠。所以他命第一组是讲形(Forms)之定律的;第二组是讲分子(Factors)之定律的;第三组是讲结果(Products)之定律的。各种科学间有相互的倚赖,无人否认。但是斯氏所定的界限,仔细考察起来,是很难于划清。逻辑的形,是否能离开质,在逻辑内部就有争端。力学与天文学在历史上有难分的关系。心理学谈到思想,意识,下意识等问题,就不见得是通常所谓“具体的”之意义。至于斯氏在所谓“抽象——具体的”科学之下,尝以光学,电学等与物理学并列,更是常受批评的了。

    皮尔逊的分法,要算是很完备的。他分科学为抽象的与具体的。抽象的包括逻辑、数学、统计学,及其他关于方法训练之科学。具体的分物质科学与生物科学两部分。物质科学分精确的(Precise)与统括的(Synoptic)两种。精确的为属于热、电、磁、光等之物理学及理论化学等。统括的为化学、矿学、地质学等。生物科学包括论形体、构造、进化的生物学等。但是皮氏的分类对于近代数学与物理学等接近的现象没有办法,于是设一“应用数学”之名,作为抽象的科学与具体的科学间之连环。他又对近代物理学和化学与生物学接近的现象没有办法,于是另立一“生物物理学”(Biophysics)之名,以为其间之媒介。这都是无可如何的办法。他的分法虽然使人易于明了,但是若就严格而论,各种科学间的关系,也就不是可以这样容易划分的。所谓介于二者之科学,于前后二者既无严格性质上的分别,则前后二者本身上之异点,难道还是性质的呢?抑仅是范围的、机能的或是注重方面不同的呢?

    J.A.汤姆森尝评论斯氏及皮氏诸家,颇有见到的地方;但是他自己也分科学为抽象的与具体的。以玄学、逻辑、统计学及数学四种为抽象的;而具体的之中,又分普遍、特殊、兼有、应用四项。他列玄学在科学之内,虽加以“最高的”(Supreme)名义,但如不加重要的保留与注意,注53便要生重大的误解。统计学能否与数学并立,尚系问题。至于他对于具体的科学之四项分法,更难有严确的界限,不过供一种门面的装饰罢了!

    其余的分类方法还多,但是较不重要。如赫胥黎以“主观的”与“客观的”名义分类,而列玄学、数学、逻辑、神学为主观的;历史学、生理学、物理学为客观的;而伦理学界于二者之间。譬如以数学与逻辑为“主观的”,恐怕近代唯实主义的数学家如罗素、怀特黑德等就要首先抗议。又如历史学就是完全所谓“客观的”吗?这种分法之不完备,自不必多说。如亚历山大·贝恩分科学为“基本的”、“倚赖的”与“实用的”三种,虽从机能上着想,但所谓“倚赖的”与“实用的”科学间,甚难区别。更有几位学者师承皮尔逊,常持“精确的”与“统括的”之说。但是一回想时间进化的程序中,许多科学是由统括的而转入精确的。如在开普勒、牛顿、拉普拉斯之前,天文学何尝是精确的?又有许多科学,其全体虽然不可遽加以精确的徽号,却正在蜕化之中;看其逐渐改变,是最有趣味的历史。如在拉马克(Lamarck)、达尔文等之前,近代的生物学可以说是并未成立。到现在虽然不能说是完全精确的,但是其中讲遗传之孟德尔定律等,已经是很精确的了。

    近代德国有派学者————以文德尔班为领袖————主张科学可以按照其逻辑的目的,而分为两大类:一是要去求事实间之定律的,一是要去求了解个体的事实的。前者可以物理学为代表,后者可以历史学为代表。但是仔细考察起来,其间很难区分。难道求定律的离开了我们对于定律的了解,而历史科学求对于事体之了解者,就没有定律可求吗?况且历史不是真正间断的,现在所谓千头万绪的历史,表现纷杂的人类动作,固非简单定律所能支配。但是推上去就是人类学(Ethnology)、文地学、生物学……等。看这些研究初民制度、环境与文化关系之科学,在近二十年来的进步,恐怕要使这种区分大大挫气了。总之,现象愈简单而搜集愈完备,则求描写的公式愈易,愈复杂而搜集愈不完备,则求描写的公式愈难。现在不能得到完备的定律,是一件事,而谓一种科学不求定律,或永久不能求定律,又是一件事。那种分法,如谓为心理的,注重不同的,则未始不可,如谓为逻辑的,根本不同的,就不能免严重的批评了。

    现在中国有人主张“精神科学”与“物质科学”之分,而且是争论的一个焦点,我所以不免提到。从历史的眼光看去,似受以上所说的那个德国学派的暗示。但是以“精神”和“物质”两个名义去形容科学,首先不妥。没有分类之前,请问如何诠定“精神”与“物质”?就是把“精神”、“物质”区分清楚,已经是哲学里不曾解决的争端,何况再要借他们去解释科学?所以在历史上重要的几派分类,或是借知量中的几部分,或是用抽象的与具体的,或是用精确的与统括的,或是用求定律的与谋了解的诸名义,去避免本身意义不曾明了的“精神”、“物质”两名词。他们的小心谨严,是我们应当注意的。若是就通常所认可以为官感所触者为物质,不然者为精神,则纯粹运用概念的数学,断没有人敢说他是“物质科学”;但自近代“数学的物理学”成立以来,数学与物理学融洽至此,使一部分的哲学家几倾向于当年希腊毕达哥拉斯之说,以为宇宙之构成为“数”。请问如何以“精神”、“物质”分数学呢?况且近代物理学分析“质”而最后成为“概念”,请问物理学究竟是“精神的”呢?还是“物质的”呢?心理学之生理的方面,与物理学及化学密切难分,而一方面讲下意识及思想分析问题,又是另一重要部分。究竟心理学是“精神的”呢?还是“物质的”呢?这种的例不可胜举。这种的区分也不攻自破。洛克早就警告过我们:凡是用本身意义不曾确定明了的名词,是最危险不过的了!

    总之,上面各种的分类,仅认为应付一种需要,由于便利而设则可;若是认为可以从性质上划分知识的本身,则没有经得起批评的。同是一个在时间空间系中的“事”(Event),由不同的方面看去,生出不同的描写,得着不同的了解。看的方面愈多,则了解的程度愈加。思想的一动,与电子的一发射,未始不是同样“真实的”(Real)一件“事”,本无可以强分轩轾的。何况不问“参考系”的不同,而强用“割裂”的手段呢?

    而且以方法而论,更难将科学强分。各种科学虽有各自的安排;但是往往初次看去,各不相谋的方法,到时候由于研究的进步,竟能通用。自笛卡尔、牛顿以后,物理学与数学的方法渐渐打通。自生理的心理学成立以来,心理学竟应用化学、物理学的方法。进化论的方法似乎只是解释生物现象的,而天文学家竟用以解释星的演化,地质学家用以解释地的构成,————这都是普通所谓“无生物界”。我并不说凡是科学的方法,在现在已臻圆满贯通之境;但是近代思想史上这种趋势及其成效,是足使以武断态度为科学划界的人,没有那样容易说话了。

    时间的流未止,知识界相互的系统,不停的发现。我们断难把科学定一个严确逻辑的区分。而且,每种科学的范围,随时因研究的进步而有伸缩。设如将来知识相互的关系齐现,而我们能尽知自然的本体和全相,岂不是一件最痛快的事?(自然的进化不停,知识的天书不封,这恐怕是不会有的事;但观察人类知识的进步,正如投石水中时的波痕,层层的扩大,一个包括一个,使我们不自然而然的发生这种希望向逼近最完备的境界挣扎。)若要科学能向最完备的方向发展,却有一种态度,为研究科学者所当存着的。这种态度,可以借分科学为“纯粹的”(Theoretical)与“实用的”(Practical)两种来表现。这种分法,心理学家而兼哲学家的雨果·明斯特尔贝格(Hugo Münsterberg)也曾经主张,而我可以公开的赞同。

    但是我紧急声明道:这种分法,不是把科学本质作逻辑的划分,乃是一种研究的态度。这种态度如果混淆了,对于科学发展的将来实有障碍。所以我的目的,只不过为指示一种方向的便利起见。若是照逻辑上讲起来,则每种实用的科学,都有一种或数种基本的纯粹科学做基础,其本质上很难区分。所以最实用的科学,追究到根本上,还是靠着几条理论的定律。如讲行星运行的力学与天文学,可以算是理论的了;而桥梁工程,却是要用着他的。数学可以算是纯粹科学了,但是实用科学建筑在他身上的还要多少?生物学上的遗传律与进化论,未始不是纯粹科学,但是现在的优生学、种植学、畜牧学等,谁不靠着他们?就以这些纯粹科学发生的结果而论,难道可以说他们本身没有实用的价值吗?这是逻辑所能通的吗?

    但是从态度上说起来,却是有重要的区别。纯粹科学与实用科学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种为知识而求知识的搜讨,于研究的时候,不存一点功用的目的;而后者是由研究者取出一部分纯粹的理论,应用在一些材料上,从事于一组人生需求的目的,有如凹镜的聚光。譬如开普勒与拉普拉斯等研究行星运行,只是抱着一种求知识的态度去研究,并不想到后来会应用到桥梁工程。但是一位工程师造桥,就要问到桥工如何经久,如何适用,及如何节省工料等等。笛卡尔研究抛物线,不过以为其间有种知识的真美。而现在兵工厂的炮师,就要算到发射品的远近,攻要塞与攻飞机,在水面发射与在陆地发射之区别及其影响。这何曾是笛卡尔所及料的呢?孟德尔的配殖豆种与达尔文的养蜂饲鸽,又何曾想到现在利用了去作人种改良和增进动植物的繁殖呢?此间态度的区别,可以说是影响效果大极了!

    我们所以要觉悟这种态度的区别,是因为不如此,科学的全体都不会进步的。几何学不脱离埃及人的量地,决不会有欧几里德的几何学。没有希腊人对于毫无用处的圆锥截面(Conic section)之研究,则没有拉普拉斯定律的发现,更没有数学中的几部分之发展,更不会应用到桥梁工程上去。若是孟德尔先抱了一个“人种改良”的目的去研究遗传,恐怕他也不做和尚去了!真正忠于科学的人,忠于求知识的人,难道能否认这种态度的重要吗?

    所以我借这个机会再郑重声明道:本篇上面所论的科学,都是以纯粹科学为标准而言。不然我所说的“科学是最不讲功利的”,直系梦话。我们决不那样狭量的至于不认“实用科学”为科学。他虽不能全合于纯粹科学的条件,却也能满足科学许多的条件。但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实用科学”实偏向“实用艺术”(Practical arts)。为人类需要的方面着想,我对“实用科学”和学他的人,同样的十分尊重。但是治“实用科学”的人为忠于科学和人类起见,也应当不尚成见,对于这种区分,有自觉的态度。

    不免有人说:你既然认为这种分类是心理的,不是逻辑的;是态度的,不是本质的;是便利的,不是严格的————换句话说,除态度的不同,及其影响上应当注意而外,精确的分类为不可能,并且不当。但是为什么以前那班有学问的思想家和哲学家,把分类当作那样认真的一件事做呢?

    我的回答是:

    以前他们的分类,都是一种知识的努力,当着每种学问大进步的时代,把知识的全体做一种测量,指示新发现的可能,而引导大家的眼光向各种可能的方面去。所以当希腊这些“自然科学家”(Natural scientists)和“智者”(Sophists)贡献大盛的时代,有柏拉图的努力。在文艺复兴以后,近代曙光初破之时,有培根、洛克的努力。有18世纪学术之繁盛,乃有“百科全书家”的努力。自有19世纪中叶以后科学之大发展,而有斯宾塞、皮尔逊等各方面的努力。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哲学的兴趣,一方面是向导知识发达的前途。从思想史方面看过去,他们的努力自有他们各时代的位置。就是我们现在得着这个暂时的结论,也是多谢最近许多科学的发展告诉我们的。他们的事业,正如在大洋中航行,有人测定经纬度,指示方向、潮流、暗礁等等,使这艘知识的巨舶,指着新的希望去谋发现。若是望着图上的经纬度,而遽认地球本身是切成方“豆腐块”的,这恐怕不是画经纬度者的错误,而是我们了解经纬度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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