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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现实的确是个孩子,如果没有幻觉这个奶妈,他就无法生存。

    亚瑟·艾丁顿[1928]

    马克斯·普朗克于1900年提出了量子理论,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于1905年发表了关于相对论的第一篇论文。这些理论在最近的二十五年[直到1930年]发展出了众多分支,因此爱因斯坦说:“鉴于原子物理学所呈现的事实,当代物理学对严格的因果关系的可行性提出了严重的质疑。”[1]

    在世纪之交,物理学中兴起了反因果论运动,而弗洛伊德却试图将严格的科学决定论应用到心智领域。在这以前,在这个领域证明其中的因果关系是不被允许的。[2]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哲学家和物理学家开始探讨新物理世界观带来的认识论影响,发现因果原则受到了偶然性的挑战而开始动摇。[3]在对这个运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自己也对弗洛伊德的决定论表示了怀疑,并按照我的理解用自由意志向物理因果性提出了质疑。[4]

    自由意志的主观感受一直是哲学家们反对因果原则的论据。伯格曼(Bergmann 1929,7)承认,自从休谟提出这个问题以来,还没有人驳倒他的观点,验证了因果原则。康德的观点让这一问题有了新的转向:在前批判哲学(precritical philosophy)中,科学被认为是能够像照片那样如实反映现实的影像,而在康德之后,科学变成了在某种前提下对现实的解释,是由某个明确的前提决定的。在康德看来,因果原则是以经验为基础的假设。康德首先提出了“二律相悖”————因果原则是科学所必需的,而自由是我们日常行为所必需的————并试图从哲学的角度解决这一矛盾。他的这一努力的价值在于提出这个问题,即将因果原则理解为我们可以解释自然的假设,而不是从对自然的认识中获得的定律。正如黑森所说的那样[5],尽管康德的解决方案在今天看来是不够充分的,但哲学几乎没有提供更好的答案。

    直到最近,物理学对这一冲突的处理还相当原始,因为物理学试图“将物理世界观与心智的个体性完全分离开来————从拟人论中解放出来。物理学的任务是构建一个与意识不相容的世界,意识在其中被消灭了。这是物理学的先验前提”(Bergmann 1929,3)。但越来越明显的是,物理学的世界是一种解释、抽象,或者,正如爱丁顿所说,它纯粹是象征性的。

    在此之前,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楚,对事实的解释在物理学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尽管爱因斯坦的世界观得到了实证数据的有力支持,但其伟大之处并不在于此,而在于对数据给出的新解释。用康德的说法,建立世界观的不是事实,而是研究者用来探讨自然的先验前提。(Berg-mann,1929,1)

    现代物理学的危机

    我完全同意这个观点,以及下文中的其他基本观点,这些观点揭示了物理学————实际上是整个科学领域————所面临的危机。基于纯粹的心理体验和思考,我自己觉察到心理学所面临的危机对于我们的科学世界观来说是一场灾难。[6]我认为决定我们如何理解事实的心理解释本身就是意识和意志的意识形态解释人类微观世界的产物。这样一来,我在物理学的危机基础上又向前进了一步。

    我再一次发现自己与物理学有了共同点,因为我不只是从主观经验中假设或者推断出自由意志,而是像物理学家们的“偶然性”那样,从对待灵魂过于严苛的决定论中发现自由意志。弗洛伊德的因果原则表现为将纯粹的“物理”方法应用于心灵现象,这导致了非常极端的僵化,以至于为了理解它们,我不得不从“意志因果性”中派生出心灵现象。[7]我认为因果原则不是“错误的”,但对于我们现阶段的意识来说是不充分的,因为心理角度的理解已经削弱了因果原则的启发性价值。

    这种类似并非偶然。我相信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对于物理学和心理学均有影响的精神发展新阶段。或多或少,现代物理学家探讨自然就像现代心理学家看待人一样。到目前为止,他们都陷入了一种科学观念之中。我注意到这种观念在心灵领域是失败的,物理学家也一样开始质疑它在自然界严格意义上的适用性。这种观念已经使弗洛伊德犯了同物理学一样的致命错误:他从心理现象中寻求“脱离了意识”的现实,坚信他已在他的“无意识”中找到了。正如物理学家把他们对真实世界的解释当作现实本身那样,弗洛伊德把对灵魂的解释当作事实,即现实的影像。但是,无论我们去观察自己还是别人,对灵魂的客观理解只能通过意识来进行。由于心理学研究的主体和客体在很大程度上重叠,这使得我们对这一主观影响的理解更加困难。

    个体因果性

    在《出生创伤》(1924)中,我通过将弗洛伊德的决定论的应用从客体扩展至主体————从精神分析角度而言是从患者到治疗师————探讨了在分析情境中被观察者与观察者之间的关系。我的这一研究路径动摇了他的“物理”立场。这样的相对变化使我最近的研究趋向于建立基于相对性的心理学,不再有固定角度的观察者或意识,双方的关系是随时变化的。也就是说,“直接”因果性取代了“历史”因果性,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因果性不复存在。

    伯格曼认为:“在科学上,因果原则有两个功能:(1)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2)指导感知的科学过程,从而使预测未来成为可能。”(1929,11)我的“直接因果性”在任何时候都满足第一个条件,但不满足第二个条件,因为“原因”存在于动态的现在,而不是静态的过去。[8]“预测未来”的第二个要求是科学心理学的首要任务,因为治疗、预防和教学都建立在预期结果的这种关系之上。然而,与量子理论在物理学中给出的原因类似,这些结果都是无法预测的。

    海森堡从量子力学中得出的结论意义深远,他论述道:

    因果原则的确切表述,即“如果我们完全理解现在,我们就能预测出未来”,包含一个错误的前提。由于事物的不同本质,我们无法在各个层面理解现在。……因为所有的实验都受制于量子力学的定律,所以是量子力学明确了因果原则是无效的。[9]

    就像我的基于相对性的心理学一样,量子力学诞生于对观察者的影响的考量,引发了对原子过程中“不确定性”的认识。而这一原子过程,就相当于心灵中不可否认的意志自由。

    平均统计定律

    很早以前,伊壁鸠鲁认为下落原子的运动轨迹与垂直方向“略微不同”(完全出于偶然)。在《自由意志的问题》(The Prob-lem of FreeWill)一书中,海因里希·冈帕斯(Heinrich Gomperz 1907,153)提出了与此相似的“自发性”理论,认为物质实体表现出个体和瞬间的行为特性。因此,在物理学和心理学中,自由度随着从群体到个人而增加,而当我们仔细审视这些个体时,自由度就增加得更多。从心理学上来说,这意味着我们越接近个体,越分析他的组成部分,严格的因果决定论就越站不住脚,我们就应该给予决定性的个人因素更多的自由。

    在物理学的相关领域,平均统计定律在时间定位、预测和重建方面发挥同样的作用。从前这些都是用严格的因果原则来解释的,但区别在于以前我们可在时间上定位,预测或者重建个案,而现在我们使用平均数。(Bergmann 1929,52)

    类似于将量子力学应用于物理学,用以取代个体因果原则的平均统计定律,行为科学也有“常态心理学”。它源于观察中的平均数定律,但无法解释单一特定案例或者情境中的个体行为。为了实现个体心理分析,精神分析及其各个学派也面临着“平均统计”的挑战。在弗洛伊德的普通心理学、阿德勒的社会心理学和荣格的集体心理学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一点。

    个体挑战了合乎某一规则的可预测性,从科学的或者人本主义的因果性(合目的性,finality)角度无法理解和解释。对我来说,唯一解决的方法在于意志的心理学。它包括两种观察模式,但并不试图只通过观察去掌握现象,或者完全理解现象。在心理学中也是这样,对问题的正确描述比谋求解决方法更重要。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努力是必要甚至是可能的,虽然出于不同的实践和理论视角对问题的描述存在错误或偏颇。相较于以纯粹知识为目的的哲学,科学的目标不是认识本身,而是掌控或统治世界(通过自然科学)和人类(通过人文科学,尤其是心理学)。

    正如几年前我所提到的[10],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试图克服这种理论和实践的对立,但失败于混淆了这两种世界观。他的做法在方法论上是不合理的。弗洛伊德的心灵因果论是纯历史的,也就是说,用过去来解释现在。这种因果理解将会成为治疗因子————改变当前(和未来)的行为反应。不过正如我在对“分析情境”的分析中所示的那样,尽管“治疗”意味着某些冲动会从现在的经验中发生移置,但有效的治疗因子是现在的经验,而不是对过去的理解。换言之,弗洛伊德所认为的因果性,即向过去移置,在治疗上是实用主义的,并没有给出真正的原因。

    我们通常把过去看作原因,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们之所以持有这种观念,首先是因为我们相信通过过去能更好地理解现在;其次,我们相信用这种方式能更好地证实现在。把“因果”解释作为证据可能是治疗性的,例如,把所有的神经质反应都理解为源于婴儿时期。对于这个理论,阿德勒、荣格和其他学者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精神分析试图通过将现在理解成因果元素来重建过去,没有考虑到最终状态,因此这样做要么是不可行的,要么是不充分的。

    合目的性作为非固定的因果性

    亚里士多德区分了两种动因:因果式的和合目的式的。量子理论认为因果解释必须在意识形态上得以补充:“除了用过去决定未来,[有必要]允许甚至要求用未来决定过去。”(Bergmann 1929,58)许多物理学家甚至假设后来的事件对先前的事件有因果影响,因为某些普通力学定律表明“把过程设想成不仅依赖于初始状态而且依赖于最终状态”(普朗克)是可能的。那么在物理学中,我们也可以以目的而不是以因果为出发点,想象有这样的理论:“用未来的拉力代替过去的推力”(库尔特·里兹勒)。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如苏黎世精神分析学派[荣格学派]从一开始就强调的那样,心理事件中“未来的拉力”似乎是毋庸置疑的。这种对未来影响所做的目的论解释可以与事件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结合起来。

    个体事件在一定范围内受制于偶然性,因此只有事实发生后才能被理解。由于自然法则考虑了偶然性并允许不同可能性之间的悬浮状态存在,所做出的选择只能参考最终状态来解释。(Bergmann 1929,66;Whitehead 1925,134)

    尽管合目的性只代表另一类因果性,但这为因果原则增加了灵活性。目的论将梅迪卡斯(Friz Medicus)在他的《自由意志及其局限性》(1926,88ff)一书中所阐述的拟人论(anthropomorphism)带入了物理学:“原子寻求他们的目标。”许多物理学家,如爱丁顿,都倾向于斯宾诺莎、莱布尼茨、谢林、叔本华等西方哲学家倡导的泛心灵(pan-psychic)世界观,这也是印度哲学和泛灵论原始世界观的基础。

    泛灵论世界观是基于灵魂现象对现实的原始投射,而不是基于对自然及其规律的认识。对我们来说,它的价值恰恰在于此。它不像我们的科学解释那样,声称它的观点源于自然。当然,它还没有意识到它的观点是内心活动、灵魂的投射。因此,从泛灵论角度来看,赋予原始宇宙以力量的是超自然的神力,因为人们看到它的效果而不知道它们的原因。就像性生物学那样,给我们和原始人同样带来这些难题的不是这种无知,而是合乎逻辑的结局,即所谓相关的启示之后这种无知依然存在。这是通过意志行为来实现的,我称之为否认。它的作用是维护、保护、捍卫和证明自己,或者自我。

    如果是基于对意志的无知才认为它的效力是超自然的,那么一旦认识到自己有邪恶意志,就会将其投射给他者,例如巫师、恶魔、神等来维护自己。人们发现或发明了伪因(pseudo-cau-ses)————最初是为了自然的生命过程,如出生和死亡————来满足原始人“对原因的渴望”,因为从实用的角度,原因能起到一定效果,能进行安慰,并“有治疗作用”。

    人类依靠理智早已发现了许多真正的原因,尤其是自然事件的真正原因,但是在过去和现在都致力于解释灵魂的心理学仍然固着于错误的(即证明某种)治疗性联系。声称已经揭开灵魂现象背后的“心灵现实”的精神分析无疑是治疗性的,它的心灵因果理论将个人责任从个体身体转移出去,因而它又是慰藉性的。这种尝试不逊色于灵魂信仰或宗教安慰:精神分析从因果原则中获得的安慰,这与灵魂信仰从否认中、宗教从说教中获得的是一1样的。

    因果原则作为一种理智化的意志原则

    在哲学中,由黑森提出的因果原则为:

    这不过是把第一原则的逻辑法则应用于现实,更具体地说,应用于世界上的事件。然而,第一原则的法则只是思想服从法则这一事实的一种表述。因果原则现在主张存在的结构与思维的这一特点相对应。思考的需要同时应该也是存在的需要,思考和存在应该是一致的。这仅仅意味着这个世界应该具有可理解性。(Hessen 1928,153)

    这一哲学阐述与我们的心理理解是一致的。我们可以逐字逐句地把它翻译成意志心理学的阐述,即:在实践中科学地“理解”世界意味着控制世界,思考和存在的原始同一性提醒我们思考的需要和存在的需要都是意志现象。从这些方面来看,因果原则是意志的一种理智形式:这在它的伪因果联系中是能够成立的,而且由于证实了意志因果性,这在科学上也是能够成立的。

    这就是为什么从过去到现在对因果原则一直存在争议,在所有经验都提供相反证据时,依然有人想要维护它。自相矛盾的是,因果原则的支持者可以允许存在自由意志,即它的理智表现。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物理学开始怀疑严格的因果关系时,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体系出现了。这个体系将因果原则置于心灵领域,但在此领域自由意志的抑制性障碍总是对抗着因果原则。当精神分析用决定论的约束和因果原则的命运束缚自由意志时,它将因果原则牵强地应用于意志,而因果原则正是自由意志的理智表达。

    这里我们涉及两个方面的核心:因果原则作为一种理智化的意志原则,以及意志问题本身。正如我在意志心理学中指出的,这是一个二元论问题。能引起恶的意志也是恶本身,这样一来意志原则成为道德原则,而道德原则成为因果原则。意志原则发挥积极作用时创造了作为意志本身投射的泛灵论,发挥消极作用时创造了作为道德正当性的宗教,最后,发挥理智作用时创造了因果原则,因果原则又创造了科学,而科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将意志强加于自然,并在这一过程中论证意志。

    因果的、宿命的和说教的意志

    我们在这纷繁的心理学思潮中探讨因果概念演变过程中的三个阶段:意志、负罪感和意识。正如最近学者阐述的那样,在原始人对意志的单纯强调中不存在因果性。[11]在那一阶段,不寻常事件的原因就是“哲学上的”奇迹,即任何事情都可以独立于个人意志而发生,任何原因都是“意志的原因”。例如,死亡的原因可以是巫师或者恶灵的法力,或者自己所犯的错误。无论这里涉及的是单纯的意志投射还是道德上的自我谴责,意志总是其中的因果力量。

    陈述这个问题具有实用价值,甚至影响到我们的科学意识形态:知道原因让我们能在未来产生同样的或者另一种效果,而且原因一定是“意志原因”,否则的话我们无法对此施加影响。魔幻感或神幻感(magic mentality)的前提是思想与现实的同一性。即意志与存在的同一性。这也是理解与行为的基础,但理解与行为并非因果关系,而是某种“重大的”(fatal)关系。当有人以任何方式表达意志时,这种重大的影响就会随之而来。重大的影响不是基于因果原则,而是基于反过来依赖意志原则的同一性原则。“用列维-布留尔的话说,在雨和降雨的符咒之间存在着一种神秘的统一体,而不是因果联系。这不是引导或者激活原因,而是萌发或者再生祈愿者和雨之间的正常关系。”(Beth 1927,170)

    这种重大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下一个阶段的开始。在其中,思想和行为受道德的影响,而不是宿命论。这就是道德因果论统治的宗教阶段。[12]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如我的意志心理学所示,宗教阶段的神既是被人格化的意志原则,又体现了道德意识形态阶段的因果原则。上帝是世界的起因,因此必须从因果角度理解。严格的因果关系具有宗教性质,因为宗教和因果关系是意志原则分别在道德和理智(科学)层面的明确表达。按照耶稣的教诲,没有上帝的旨意,就没有麻雀会掉到地上。根据牛顿的发现,苹果不会掉下来,除非遵循普遍原则。这一切都源于一个,或者说同一个意志意识形态。因此,尤其是对于新经院学派,因果原则被用于证明上帝存在于宇宙。[13]科学和宗教之间无休止的争论是不会有结论的,因为因果原则和意志原则本来就是同一的。

    为了理解这种同一性,我们需要回到我在前两本书中阐述的意志心理学(1929a,1929c)。认识到意志之恶一方面会让人们普遍否认和摈弃意志,对个人意志进行内在和外在的抑制。这些抑制是消极意志的表现————反意志。我们经常发现,尤其是在强迫性神经症中,这种意志冲突充分地反映了存在于神圣的自由和因果约束之间的冲突。

    不仅是我们的科学发展史,我们的整个发展历史都显示了个人为了使自由意志合法化,逐渐地拒绝和否认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者如果不能实现合法化,就根除自由意志。因果原则只是自发地限制和合法化意志的诸多形式之一。就像上帝代表宗教的世界观那样,它标志着我们的科学世界观。因果原则是科学家的宗教。科学家在此帮助下努力解释和控制这个世界,而信徒在上帝的帮助下做同样的事。

    科学的因果原则

    在宗教阶段,上帝将意志限制在道德的范畴里。除此之外,由于无法在意志和道德的领域建立意志原则,科学的因果原则努力使它处于理智的范围里。在意志被否认,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被原罪(负罪感)取代之后,意志在哲学的因果原则中通过理智得到了复活。曾应用于物理现实的哲学因果原则现在受到了来自物理学家的哲学和来自心理学家的认识论的双重威胁。

    以前,因果物理学理论(比如牛顿的理论)需要证明世界的神圣规律性和重要性。现在,这些理论揭示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观察是不完善的。这一领悟让我们认识到偶然性或者说任意性的主导作用。但我们并没有后退回到全能的意志中,只是用理智的洞察力来弥补不可改变的损失。在上文提到的著作中,我将这种损失描述为“上帝的减除”(Subtraction of God)或者说对世界和人的去神化。这一点明确表现在事物感知上的自我意识和理解上的自我贬低。信奉宗教的人将自己投射到神身上,在神面前放低自己及其意志力和他对意志力的道德意识立场,但在其他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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