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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非洲的青山最新章节!

羚但没能把它击毙,简直就是个混蛋。我并不在乎杀死任何动物,只要杀得干净利落,反正它们早晚都要死,而对于一直在进行的夜间捕杀和季节性捕杀,我是极少参与的,因此我丝毫没有负疚感。我们吃动物的肉,收藏它们的皮和角。但对于这只公貂羚我却感到万分的懊恼。再说,我想得到它,非常非常想得到它,此情溢于言表。唉,我们已使出浑身解数。我们的机会出现在一开始它下山的时候,但是错过了。我们失去了那次机会,不,是失去了最好的机会,一个枪手获得的唯一的机会,没时间考虑打哪里时,我那一枪只能朝它的整个身子打。这是我本人犯下的低级错误。我这狗娘养的,居然打中它的肚子。这是因为过于自信能做成某事,反而漏掉了做好这件事情的一个步骤。得了,我们失去了它。我想,在这炎热的天气里,我怀疑世界上有没有哪只猎狗能追踪到它。然而这是唯一的机会。我掏出词典,问老头那罗马人那里有没有狗。

    “没有。”老头回答。

    我们兜了很大一个圈子,我派罗马人的弟弟和那位丈夫到另一个地方去搜寻一下。我们什么也没发现,没有踪迹,没有脚印,没有血迹,我就对姆克拉说我们回营地吧。罗马人的弟弟和那位丈夫到山谷另一端去拿我们打到的那只母貂羚的肉。我们失败了。

    我和姆克拉走在最前面,其他的人跟在后面,大家穿过这片长长的、热浪滚滚的开阔之地,往下跨越干涸的河床,再往上进入那条穿过树林的小径,那里凉爽舒适。但我们还是选择在斑驳的阳光和树荫间,在树林里平坦而富有弹性的地面上穿行,从而避免沿着小径走而绕远路。这时我们看见不到一百码处有一群貂羚站在树林里看着我们。我把枪栓往后一拉,瞄准了拥有最好的一双角的那只。

    “公的。”加利克小声说,“公的大貂羚!”

    我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只很大的母貂羚,深栗色,脸上有白斑点,白色的肚子,结实的躯干,还有一对曲线优美的角。它侧身对着我们,扭头注视着我们。我仔细打量着整个貂羚群,全部都是母的。显然,这是那群貂羚,群里的公貂羚被我打伤后不见了,它们越过小山,在这里重新汇聚。

    “我们回营地去。”我对姆克拉说。

    我们往前走时,那群貂羚受惊跳起来,从我们面前跑过,跨过前面的小径。加利克每看到一对漂亮的角都要说:“公的,老板。大的公貂羚。开枪啊,老板。开枪,开枪!”

    “全是母的。”当它们穿越阳光斑驳的树林惊慌逃窜时,我对姆克拉说。

    “是的。”他回应我。

    “老头。”我叫了声,老头走上前来。

    “让向导拿着那母貂羚的头。”我说。

    老头把母貂羚的头从自己头顶上拿下来。

    “不。”加利克说。

    “拿着,”我说,“你必须拿着。”

    我们继续在树林里穿行,朝营地走去。我感觉好受点了,好受多了。整整一个白天,我都没有想起过捻。现在我们正往营地走,大伙儿正等在那里。

    通常来说,返回营地时选择一条新的路会显得路途短一些,但这次却似乎长得很。我累得快趴下了,头晕脑涨,这辈子都没有像现在这么渴过。但在我们穿行在树林间时,突然凉快了,原来有片乌云遮住了太阳。

    我们走出树林,往下到了平地上,看见了那道有刺灌木的围栏。这会儿太阳躲在那片乌云后面,不一会儿,天空完全被云遮住了,云层看起来很厚,随时会下大雨。我想,这也许是最后一个晴朗炎热的日子了,这应该是雨季来临前反常的酷热。起先我想,只要下雨,地上会留下脚印,我们就能留下来守候那只公貂羚;后来,看着羊毛卷似的厚厚的云层迅速布满天空,我想如果我们要想与全队人马会合,开着卡车沿着绵延十英里的黑色松土道路到汉德尼的话,最好马上就动身。我指指天空。

    “糟糕。”姆克拉说。

    “到姆库瓦老板的营地去?”

    “那样最好。”果断地接受了这个决定,“好的,好的。”

    “我们走吧。”我说。

    回到那道有刺灌木围栏和小屋,我们迅速拆除营地。有个信使从我们上次的营地带来了P.O.M.和老爹动身前写的一张便条,还带来了我的蚊帐。便条上没说什么,只是祝我们好运,说他们要动身了。我从一只帆布水袋里喝了点水,坐在一只汽油桶上看着天空。凭良心说,我不敢冒险留下来。如果这里下起雨,我们甚至无法从这里出去走上大路。如果路上雨下得大,我们这一季就无法离开这里到达海岸边了。那个奥地利人和老爹都这么说过。我现在非走不可了。

    这件事已经决定,就不用再说我多么想留下来了。这一天的劳累促使我们轻而易举地做出了这个决定。所有的东西都要装上卡车,大家把火堆四周树枝上串的肉收集起来,熄灭了火堆。

    “你不想吃点,老板?”卡马乌问我。

    “不了。”我回答,然后用英语说,“累死了。”

    “吃点吧,你饿了。”

    “待会儿到车上再吃。”

    姆克拉扛着一包东西朝卡车走去,那张又大又扁的脸又变得毫无表情了。只有在谈打猎或开玩笑时,他的这张脸才有生气。我在火堆旁弄到一只铁皮杯子,叫他把威士忌拿过来,于是那张呆滞的脸开始挤眉弄眼起来,咧着嘴笑,他从口袋里掏出扁酒瓶。

    “最好兑上水。”他说。

    “你这黑佬。”

    其他人麻利地干着活儿,罗马人的妻子走过来,站在不远处看着大家打包,往卡车上装东西。她们有两个人,模样漂亮,身材也好,羞答答的,但对一切很感兴趣。罗马人还没有回来。我觉得不跟他解释一下就这么走了很不好。我很喜欢这个罗马人,对他敬重有加。

    我喝了一口兑水的威士忌,看着那两对靠在鸡棚似的小屋墙边的捻角。那两对捻角从白色的、处理得干干净净的捻头上长出来,微微往上盘旋,向两边叉开,旋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是两个光滑的、象牙似的角尖,优雅地朝里弯曲。其中一对比另一对间距窄,但伸展得更高。另一对也很高,但叉得比较开,更结实些。它们是胡桃肉色的,看着令人赏心悦目。我走过去,将普林斯菲尔德靠墙竖立在两对角之间,发现角尖比枪口还高。卡马乌把一包东西搬到卡车上后回来,我叫他把照相机拿来,然后让他站在捻头的旁边,我给他拍了张照片。接着他把捻头拎起来,送到卡车上去,每颗捻头都沉甸甸的。

    加利克正在趾高气扬地大声跟罗马人的两个妻子讲话。从我能听懂的意思看,他想用空的汽油桶跟她们交换一样东西。

    “过来。”我跟他说,他走过来,仍然觉得自己挺机灵的样子。

    “听着,”我用英语对他说,“如果我在结束这次游猎之旅前居然没有揍你,那将是个了不起的奇迹。一旦我揍你的话,我会打得你满地找牙。就是这样。”

    加利克没有听懂我的话,但我的口气把我的意思表达得比词典查出的词更明确。我站起身来,示意那两个女人尽快把那些汽油桶和汽油箱拿走。如果我任由加利克做些越轨之事而一点忙都不帮她们的话,那我就真是该死了。

    “上车。”我对他说,“不。”当他要把一个汽油桶拿过去时,我又说了一次,“上车。”他走到卡车边上。

    现在我们收拾好了,准备动身。捻角绑在车后的包裹上,弯弯地伸到车外。我把一些钱留给罗马人,把一张捻皮留给那个男孩。然后我们上了车。我和万德罗博-马萨伊人坐在前排,后排坐着姆克拉、加利克和那个送信的人,他是路旁老头他们村子里的人。老头蹲在后面车厢里那一捆捆的东西上面,脑袋紧贴着车篷。

    我们挥手告别,启程上路,经过罗马人的另一些家人身边,那些上了年纪、相貌有些丑的人正在那条河边穿越玉米地的小路旁,用原木生火烤一堆堆的肉。我们顺利地通过了小溪,溪水很浅,溪岸干燥,我回头看看那片玉米地、罗马人的那些小屋、我们曾在那里设营的围栏和青翠的山峦,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下显得黑压压的。因为没有见到罗马人,向他解释我们这么匆忙离去的原因,我心里感到很别扭。

    随后,我们沿着那条熟悉的小径驶入树林,试图抓紧时间在天黑之前驶出树林。其间,我们两次在沼泽地段遇到麻烦,加利克好像处于一种高度歇斯底里的状态中,当我们劈砍树枝、铲土开路时,他在一旁支使着众人,我觉得我非揍他一顿不可了。他需要受到体罚,就像好出风头的孩子需要挨一顿屁股那样。卡马乌和姆克拉都笑他。他在扮演一个追猎归来的胜利者的向导。我想他没能戴上他的鸵鸟羽毛头饰,实在是一大遗憾。

    有一次,当我们遇到阻碍停下来,我正挥舞铁锹开路时,他却弯着腰在一旁起劲儿地出主意、下命令,我抡起铁锹柄,装着无心的样子,狠狠地捅了一下他的肚子,他往后踉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根本看都不看他一眼,而且我、姆克拉和卡马乌也不敢对视,生怕会笑出声来。

    “我受伤了。”他爬起来,吃惊地说。

    “千万不要往挥舞铁锹的人旁边靠,”我用英语说,“会出人命的。”

    “我受伤了。”他捂着肚子说。

    “揉揉吧。”我一边对他说,一边揉着自己的肚子给他做个样子。我们全都又上了车,我开始感到对不起这个爱表演的混蛋,这个又可怜又讨厌的窝囊废,因此对姆克拉说,我想来瓶啤酒。他从车厢后部的行装下掏出一瓶,我打开瓶盖儿,慢慢地喝起来,此刻我们正穿过那片鹿苑似的地方。我回头看看,加利克已经没事儿了,那张嘴巴又在没遮没拦地乱说。他揉揉肚子,好像在向别人吹嘘他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被铁锹柄击中也压根儿没觉得怎么样。我喝着啤酒,感觉老头正在车篷下注视着我们。

    “老汉。”我叫他。

    “在,老板。”他回答。

    “给你个礼物。”我把还剩有酒的酒瓶递给他,其实已没剩下多少了,只有些泡沫和很少量的啤酒。

    “还要啤酒吗?”姆克拉问。

    “天啊,要。”我说。我在想着啤酒,思绪回到了那年春天我们在通往贝恩斯德阿利兹的山路上行走,去参加啤酒大赛,比赛中我们没能赢到牛犊,晚上绕着山路回家,月光洒在草地上的大片水仙花上,我们喝得烂醉,谈论着该怎样描述浅色花上的那种月光;还回想起紫藤棚下的木桌上放着的黑啤酒,那是我们从斯托克奥尔普湖垂钓之后穿越罗讷 [3] 河谷的经历,七叶树 [4] 正在开花,在埃戈尔 [5] ,钦克 [6] 和我坐在木桌旁讨论写作,讨论能否把这些花丛称作蜡烛台。天啊,我们进行了多么富有文学气息的讨论啊。当时正值大战之后,我们疯狂地喜爱文学,再后来,半夜里,从巴黎马戏场看了马斯卡对勒杜或罗迪斯对勒杜的拳击比赛后回来,或从任何一场惊心动魄的拳击赛(你喊得嗓子都哑了却仍然兴奋得不愿意回家)后回来,到利普酒店去喝杯上好的啤酒;不过在战后,与钦克一起到山区去钓鱼的那些年,通常总是喝啤酒。步兵们喜欢旗帜,登山者喜欢峭壁,英国诗人喜欢啤酒,而我喜欢烈性啤酒。这是当时钦克说的,引用了罗伯特·格雷夫斯 [7] 的诗句。我们对一些国家厌倦了,就到另外一些国家去,但是啤酒仍是一种绝妙的东西。连老头都明白这点,他第一次看我喝酒时,我就从他的眼中看出了这一点。

    “啤酒。”姆克拉说。他已经将酒瓶打开,我朝外面鹿苑似的山野望去,踩在靴子下面的汽车引擎很烫,身旁的万德罗博-马萨伊人还是那样健壮,而卡马乌注视着绿色草泥地上的车辙。我把穿着靴子的腿耷拉在车门外,让双脚凉快一下,同时喝着啤酒,心想要是老钦克在身边就好了,他是国王陛下第五步兵团荣获军功十字勋章的埃里克·爱德华·多尔曼-史密斯上尉。如果这会儿他在这儿,我们就可以讨论怎样描绘这片鹿苑似的山野,称它为鹿苑是否足以概括它的特色。老爹和钦克很像。老爹年纪比他大,因为上了年纪而更宽容,但两人都同样是好伙伴。钦克和我曾一起发现了世间的很多东西,后来我们各奔东西,现在我在老爹这儿学到了新东西。

    然而那只该死的公貂羚,我应该当场杀了它的,但它是个移动目标。想要打中它,我必须把它整个身体作为靶子。是的,应该这样,你这混蛋。但是那只母貂羚又是怎么回事呢?你射失了两次。一次它卧在草丛中,另一次它侧身站着。难道也是移动目标吗?不是。如果昨晚我早点睡觉,就不会做成这样。或者如果我擦拭了枪管,清理干净里面的油污,那只母貂羚在我第一次开枪时就不会跳那么高,我也就不会扑倒在地,把第二枪打在它的肚子上了。如果你人品清正的话,就该知道一切倒霉的事都该怪你自己。我自认为我能打得比实际水平高,为了证明我这看法,我输掉过许多钱,但冷静、客观地看待自己,我能用步枪射杀猎物,不比世界上任何一个狗娘养的差。绝对能做到。可又能怎样呢?我还是只打中了一只公貂羚的肚子,却让它跑掉了。我射击的本事有没有我自以为的那么强呢?当然有。那么我怎么又射失了那只母貂羚呢?真见鬼。任何人都有表现失常的时候吧。你没有任何理由失常。你算什么东西?我的良心呢?听着,我一点也不受良心谴责。我知道自己是哪一种混蛋,而且知道自己擅长做什么。要不是我不得不离开,撤离这里,我准会打到一只公貂羚的。你知道罗马人是个好猎手。那里还有另外一群貂羚。我为什么非得只停留一晚就离开呢?这算是什么打猎啊?见鬼,不。我得想办法赚些钱,再回来时我们要开着车到老头的村子去,装上那些脚夫,这样就不必为该死的车受困而发愁了,之后再让他们回去,我们则在罗马人家上方的小溪上游的森林里安营扎寨,慢慢地在那个地区狩猎,住在那里,每天外出打猎,有时候休息一下,写上一个星期东西,或写个半天,或隔天写点,逐渐熟悉那个地区,就像熟悉我们生长的那个湖区 [8] 那一带一样。我会看见水牛在它们的领地吃草,看见大象从山里走来,看着它们踩断树枝而不必开枪,我会躺在落叶里,看着捻到草地上吃草,除非看见一只比车厢里的那只更好的,我绝不开枪。我不会再整天去追踪那只肚子上已受重伤的公貂羚,而是躺在岩石后面注视着山腰上的它们,久久地看着,将它们永远烙印在我的脑海中。没问题,只要加利克不把那个辛巴老板带回这里,把所有的猎物射杀干净就好。即使他这么做了,我也可以赶到那些山的另一边去,那里会有另一片天地,只要有时间就可以住在那里,在那里打猎。凡是卡车能到的地方,人们都会去。但是那里肯定到处都是这样的小盆地,卡车往往只沿路驶过那里,没有人熟悉那里。人们都到同样的地方去打猎了。

    “要啤酒吗?”姆克拉问。

    “要。”我说。

    的确,你没法儿在那里生活。人人都这么说过,分析过。蝗虫飞来吃掉你的庄稼,季风不来就不下雨,一切都干枯、死亡。还有虱蝇和苍蝇会害死家禽,蚊子会传染热病,弄不好你还会得黑水热。你的畜群会死掉,你种的咖啡豆会没人出价购买。只有印度人才能靠剑麻赚钱,而沿海地带每一座椰子种植园都意味着一个因为想靠椰子赚钱的念头或行为而被毁的人。一个白人职业猎手每年工作三个月,喝酒却要喝十二个月,而政府为了印度人和当地土著人的利益而毁了这个地方。这就是他们所告诉你的。没错。但是我不想赚钱。我只想在那里生活,有时间打猎。我已经得过其中的一种疾病,经历了每天不得不无数次洗肠的痛苦,用肥皂和清水清洗三英寸长的一段大肠,然后将它塞回原处,这种疾病有法可治,但我见到这么多事物、到过这么多地方,体验这样的经历还是值得的。何况,我这病是在马赛开出的脏船上感染到的。P.O.M.一天都没病过。卡尔也没有。我热爱这个地区,在这里我感觉像在家里一样,如果一个人对他出生地以外的一个地方有一种如在家里的感觉,那这就是他该去的地方了。再说,在我爷爷的时代,密歇根州还是一个疾病横行的地方。人们把疾病称作发热和疟疾。在托尔图加斯群岛————我在那里住过几个月————曾有上千人死于黄热病。在那些新大陆和新发现的岛屿上,听到蛇的嘶嘶声,人们就担心自己会患上什么病。蛇也可能有毒,你得把它们全部消灭。真该死,若在人们发明特效药之前,我一个月前得的那种病准会要了我的命。也许会因此丧命,但也许我会康复。

    在条件好的地区采取一些简单的预防措施以保持健康,比在一个糟糕的地区假装安然无恙要容易。

    外来者到一个地方,那地方就迅速衰竭。土著人原本在这里与一切和谐共生。但外来者大肆破坏,砍下树木,抽干河水,因此水源被改变,一旦植被被破坏,下面的土壤很快就暴露在地表,随后被风刮走,就像在每一个古老的地区一样,就像我曾在加拿大见到的土壤流失一样。大地已厌倦了被开发。一个地区会迅速地衰竭,除非人们把土地剩余的馈赠和所有的牲畜都归还给它。当人们放弃使用牲畜,改用机械时,大地就迅速惩罚人们。机械不可能繁殖,也不可能使土壤肥沃,它消耗的是人们无法种植出来的。一个地区应该保持我们发现它时的那个样子。我们是入侵者,我们在死前也许已把它毁掉,但我们死后它仍然会在那里,而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有怎样的变化。我估计它们的结局都会像蒙古那样。

    我会重返非洲,但不会靠它生活。我可以靠几支铅笔和几百张最便宜的纸谋生。只要我能回到我愉快生活的地方,真正地生活,而不是虚度我的光阴。我们的祖先到美国去,是因为当时那是值得去的地方。那里曾是个好地方,但我们已把它搞得一团糟了,现在我要去别的地方,因为我们一直有权利这样做,而且我们也总是选择这样做。你可以随时回到美国。让其他人去美国吧,那些不知道自己已去得太晚的人们。我们的祖先看到过它最辉煌的时候,并且在值得为之奋斗的时候为它奋斗过。现在我去别的地方。过去我们常常去别的地方,况且还有好多地方可以去。

    我一眼就能看出一个地方是不是好地方。这里有猎物,大量的鸟儿,而且我喜欢这些土著人。在这里,我能打猎、捕鱼。这些再加上写作、阅读、看电影,就是我最想做的事情了。我还记得我看过的所有电影。我还喜欢看别的东西,但是这些才是我喜欢做的事情。还要加上滑雪。但现在我的腿不行了,而且花时间去寻找合适的雪地也不值得。你看看,现在滑雪的人实在太多了。

    这时,汽车在溪岸上的一处地方拐了个弯,穿过绿油油但长满杂草的田地,我们看见了那马萨伊人的村庄。

    马萨伊人一看见我们就跑了出来,我们停下车,在围栏处被他们团团围住。人群里有曾经跟着我们的那些年轻武士,现在他们的妻儿都出来看我们。孩子们都还年幼,那些男人和女人似乎都是差不多的年龄。人群里没有老人。他们都像是我的老朋友,用我们的面包当茶点,成功地举办了这次聚会,全都吃得开怀大笑,先是男人,接着是女人。我让姆克拉打开两听麋鹿肉罐头和浓味布丁罐头,将肉和布丁切成块,递给大家。我听说过,也读到过,马萨伊人赖以生活的食物只有拌牛奶的牲畜血,他们在近距离向牲畜射一箭,然后从静脉的伤口往外抽血。然而,眼前这些马萨伊人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面包、冷的麋鹿肉和布丁,一边不停地说着、笑着。一个个子很高、相貌英俊的马萨伊人一个劲儿向我问这问那,我听不懂他的话,接着又有五六个人加入进来不停地问我。不管说的是什么,反正他们很想得到某种东西。最后那个高个子做了个非常奇怪的嘴脸,发出像垂死的猪似的叫声,我终于明白了,他是在问我们是否打到了一头猪。我按了按汽车喇叭,孩子们尖叫着跑开,武士们笑个不停,卡马乌应大家的要求不停地按着喇叭,我注视着妇女们脸上如痴如醉的表情,明白凭这喇叭他可以得到部落里任何一个女人。

    最后得出发了,我们把空的啤酒瓶、瓶上的标签,连同姆克拉从地上捡起来的瓶盖,都分发给大家,然后就开路,把喇叭按得让妇女们痴迷、孩子们惊慌、武士们欣喜。武士们跟着我们奔跑了很长一段路,但我们得赶时间,加之这时大路穿过公园似的山野,路况不错,不一会儿我们就向他们当中的最后一批跟跑者挥别,他们笔直地站在那里,高大威武,穿着褐色的兽皮衣服,粗大的马尾辫搭在脑后,脸涂成红褐色,拿着长矛,带着微笑,目送我们。

    太阳几乎下山了,我不认识路,就让那送信人坐到前排万德罗博-马萨伊人的旁边,替卡马乌指路,而我和姆克拉、加利克坐在后排。太阳下山前,我们驶出了公园似的那片山野,驶上了干燥的、长着零星灌木的平原,我又喝了一瓶德国啤酒,注视着这片地区,突然看见所有的树上都栖满了白色的鹳。我不知道它们是在迁徙途中还是在追捕蝗虫,但在暮色中它们看起来真可爱,我被深深地打动了,把剩有足足两指高啤酒的酒瓶递给了老头。

    喝另一瓶酒的时候我忘了老头,直到全喝光了才想起来。(树上停栖着鹳,右边还看见有些格兰特瞪羚在吃草。有只貌似灰狐狸的豺狼一路小跑穿过大路。)于是我让姆克拉再开一瓶啤酒。我们穿过平原,在长长的斜坡上爬行,朝大路和村子驶去,这时我们看见两座山,天几乎黑了,非常寒冷,我把酒递给老头,他蹲在车篷下,接过酒瓶,很宝贝地慢慢喝起来。

    到了村子,天已黑了,我们在路边停下,我按送信人带来的纸条上写明的金额把报酬给了他,又按老爹说好的金额把报酬付给了老头,外加了一份赏钱。随后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加利克要到主营地去拿他的报酬。阿布杜拉坚持要跟去。他信不过加利克,万德罗博-马萨伊人可怜巴巴地要求让他也跟去。他认为其他人肯定会骗取他的那份钱,而我也完全相信他们会这么做。还有我们之前为防万一而留下的汽油,不管怎样我们都得带上。我们的车子超载了,前面的路况还不知道怎样。不过我想我们也许可以把阿布杜拉和加利克带上,让万德罗博-马萨伊人也挤进来。让老头离开是没问题的。他已经得到了酬金,对数额也满意,但他现在不想下车。他蹲在一捆捆行李包上,紧抓着车篷的绳子说:“我要跟老板走。”

    姆克拉和卡马乌只好把他抓紧绳子的手掰开,把他拉下车,再重新装车,可他还在叫:“我要跟老板走。”

    当他们在黑暗中装车时,老头抓住我的一只胳膊,用我听不懂的语言悄悄跟我说话。

    “你已经拿到钱了啊。”我说。

    “是的,老板。”他说。他说的不是这件事。钱没问题。

    我们开始上车时,他突然放开我,从后面爬上车,爬到货物堆上。加利克和阿布杜拉把他拉了下来。

    “你不能跟去,没位子了。”

    他又轻声地跟我说着什么,带着乞求和恳请。

    “不行,没位子了。”

    我想起我有一把袖珍的折叠刀,就从口袋里掏出来,塞到他的手里。他把刀塞回到我手中。

    “不,”他说,“我不要。”

    随后他不吭声了,站在路旁。但车子发动后,他开始跟在车子后面跑,我听见他在黑夜中尖声叫喊。“老板!我要跟老板走!”

    我们继续往前开,驶出停车的地方后,前面的路在车头灯映照下就像是林荫大道。我们沿着这条大路在黑夜里行驶了五十五英里,一路正常。我始终没有入睡,后来卡车驶过路况糟糕的路段,车头灯从灌木丛中照出小径,那是长长一段松软的黑色平地,有很深的车辙痕迹。稍后,路况好了一点,我便睡觉了,但仍然不时地醒过来,看见车头灯照射在高高的树墙上,或是光秃秃的河岸上,或者,当我们挂着低挡艰难爬坡时,灯光斜照着前方。

    当里程计数器上显示五十英里时,我们停下车,姆克拉到一个土著人的茅草屋里把人叫醒,开始询问营地的情况。我又睡着了,醒来时我们正拐下大路,在一条穿越树林的小路上行驶,营地的火堆已在前方闪烁。随着我们越来越近,车灯照到了绿色的帐篷,我大叫起来,我们都开始大叫起来,按响喇叭,我还朝空中开了一枪,枪口的火光划破黑色夜空,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我们停下车,我看见老爹从他的帐篷里走出来,穿着晨衣,显得臃肿笨重,他张开双臂搂住我,说:“好你个猎公捻的能手。”我轻拍着他的背。

    我说:“老爹,快瞧那些捻角。”

    “我看见了,”他说,“卡车车厢都塞满了。”

    随后我紧紧地抱住了P.O.M.,在那大得像条被子的晨衣里,她的身子显得那么娇小,我们彼此诉说着相思和挂念。

    接着卡尔走了出来,我说:“嗨,卡尔。”

    “我真是高兴,”他说,“这些猎物真是好极了。”

    姆克拉这会儿已把捻角搬下车,他和卡马乌正在把它们举起来,让大家借着火光看清楚。

    “你打到了什么?”我问卡尔。

    “就打到了一只这种家伙。你叫它什么来着?捻。”

    “棒极了。”我说。我知道我打到的这只是无人能及的,希望他也能打到一只够棒的。“你那只有多大?”

    “哦,五十七英寸吧。”卡尔说。

    “我们看看去,”我说,从心底感到一丝寒意。

    “就在那边。”老爹说。我们走了过去。那是一对世界上最大、最黑、伸展最宽、弧度最大、分量最重、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捻角。我一下子就感到妒火中烧,再也不想看见我自己的那两对捻角了,永远、永远不想见到了。

    “真棒。”我说,话从我嘴里吐出来,沮丧得像蛙叫。我又试了一次,“棒极了。你是怎么打到的?”

    “当时一共有三只,”卡尔说,“都像这只一样大。我分不清哪一只最大,我们打得近乎疯狂,我打中了它四五次。”

    “它真是个令人惊叹的家伙。”我说。我稍微缓过来一点,表现好些了,但这糊弄不了任何人。

    “我非常高兴你也打到了捻。”卡尔说,“那两对角真漂亮。明天早上我想听你说说猎捻的全部经过。我知道今晚你累了,晚安。”

    他走开了,就像以往一样善解人意,这么说,如果我们愿意的话是可以谈谈这事的。

    “过来喝一杯吧。”我叫道。

    “不了,谢谢!我想我还是睡觉去吧。我有点头疼。”

    “晚安,卡尔。”

    “晚安。晚安,可怜的老妈妈。”

    “晚安。”我们齐声说。

    我们坐到火堆旁聊天,喝着兑苏打水的威士忌,我向大家讲述了事情的全部过程。

    “也许他们会找到那只公的,”老爹说,“我们要奖励弄到角的人。把角送到狩猎部。你最大的那对角有多大?”

    “五十二英寸。”

    “包括弯曲部分?”

    “是的,也许卡尔的更大一点。”

    “英寸说明不了什么,”老爹说,“那是两只极棒的捻。”

    “没错。但是他干吗非得让我败得这么惨呢?”

    “他运气好。”老爹说,“天啊,多棒的捻。在此之前,我这辈子只见过一只角超过五十英寸的捻。那是在卡拉尔山上。”

    “我们离开另外那个营地时就听说他打到了捻。卡车过来时告诉了我们。”P.O.M.说,“我用所有的时间为你祈祷。你可以问杰·菲先生。”

    “你不会知道,看见那辆卡车驶进火堆的光圈,那两对极棒的角翘在车外时,我们是什么感觉,”老爹说,“你这老混蛋。”

    “真是棒极了,”P.O.M.说,“我们再去看看它们。”

    “你永远不会忘记你是怎么射杀它们的,这是你真正的收获。”老爹说,“那是两只很棒的捻。”

    但是我感到气恼,整整一夜都感到气恼。不过到了早晨,难受劲儿就过去了。完全过去了,我再也没有为这事情难受过。

    老爹和我起了床,早饭前我们去看了那两只捻头。那是个灰蒙蒙的阴霾的早晨,很冷。雨季就快来了。

    “这三只捻都很棒。”老爹说。

    “今天早上它们和这只大的放在一起看还不错。”我说。奇怪得很,它们的确看起来不错。现在我心里已经接受了那只大捻,看着它,我为卡尔能打到它感到高兴。把它们并排放在一起,看起来挺般配。真的挺般配,它们都很大。

    “我很高兴你不难受了。”老爹说,“我自己也舒坦多了。”

    “我真的为他打到那只捻而高兴,”我真诚地说,“我自己打到的也让我很满足。”

    “我们有很纯朴的情感。”老爹说,“没有竞争心是不可能的。但它会毁掉一切。”

    “我那个劲儿过去了,”我说,“又恢复了正常,你知道的,我的这次旅行真棒。”

    “谁说不是呢。”老爹说。

    “老爹,他们握手时抓住你的大拇指拉一拉,这是什么意思?”

    “这表示亲兄弟般的情谊,只是不太正式罢了。谁对你这么做过?”

    “除了卡马乌都做过。”

    “你快成为一个大人物了。”老爹说,“你肯定会成为这里老资格的猎手。告诉我,你真的是个追猎者和射鸟大王吗?”

    “去你的。”

    “姆克拉也跟你拉过大拇指?”

    “是的。”

    “好吧,好吧。”老爹说,“我们找小夫人去,吃点早餐吧。倒不是因为我很想吃。”

    “可我想吃,”我说,“从前天起我就没吃过东西。”

    “但是喝了些啤酒,对吗?”

    “哦,是的。”

    “啤酒也是粮食。”老爹说。

    我们找到了小夫人和老卡尔,愉快地吃了早餐。

    一个月后,P.O.M.、卡尔和到海法 [9] 来和我们会合的卡尔的妻子,坐在阳光下,背靠着加利利海 [10] 边的石墙,吃着午餐,喝着葡萄酒,眺望湖面上的 。群山倒映在水中,湖面风平浪静,看起来就像静止不动了一样。 很多,在水里游动时划出水波渐渐扇形扩展开来,我一只只数着,心里纳闷为什么《圣经》里从来没有提到过它们。我断定写《圣经》的那些人不是博物学家。

    “我不想在水面上行走。”卡尔眺望着这沉闷的湖面说道。“已经有人走过了 [11] 。”

    “知道吗,”P.O.M.说,“我记不起来了。我记不起杰·菲先生的脸了。不过他很英俊。我想了又想,就是想不起来他的模样。真糟糕。他的模样跟相片上的不一样。过不了多久,我可能就完全记不起他了。我现在就想不起他的模样了。”

    “你一定要记住他。”卡尔对她说。

    “我能记住他。”我说,“以后我要为你写篇东西,我会把他写进去。”

    * * *

    [1] 阿鲁沙(Arusha),当时坦噶尼喀(现坦桑尼亚)东北部的行政区首府,是欧洲人聚居中心。

    [2] 黑弥撒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起源于一本叫做《洪诺留斯的巫术之书》的文献。

    [3] 罗讷河(Rhne River,Rhone River),又译“罗纳河”和“隆河”。流经瑞士和法国的大河。是欧洲主要河流,是法国五大河流之首,流往地中海的除非洲的尼罗河以外的第二大河流。

    [4] 七叶树(horse chestnut tree),又名娑罗树。其树干挺直,树冠开阔,掌状复叶形态奇异,花大秀丽,白色,芳香,果形奇特,为世界著名的观赏树种之一。

    [5] 埃戈尔位于日内瓦湖东南,距离法国边境不远。

    [6] 钦克(Chink)是英国人多尔曼-史密斯上尉的绰号,海明威在1819年在米兰医院养伤时与他结为好友。

    [7] 罗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1895——1985),20世纪英国著名诗人、作家,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服役。他的自传《向一切告别》(1929)讲述了他在一战中的经历。

    [8] 这里的湖指密歇根西北部的瓦伦胡,海明威小时候常随父亲在那里度假。

    [9] 海法(Haifa),以色列北部港口城市,西濒地中海,背倚迦密山,为地中海东岸著名的旅游胜地。

    [10] 加利利海(Sea of Galilee),亦称太巴列湖(Lake Tiberias),在巴勒斯坦境内加利利地区,是一个流行的度假胜地。

    [11] 据《圣经·马太福音》第14章,耶稣率信徒坐船出海(加利利海),遇大风,耶稣弃船在海上行走,如履平地,令信徒大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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