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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似乎都是一年前的事情。现在,这个下午,我们坐在车上向二十八英里外的盐碱地进发,太阳照在脸上,我们刚猎到珍珠鸡,但在过去的五天里,我们在卡尔打到那只公捻的盐碱地里经历了失败,在山里,大山、小山里都经历了失败,在平原上也经历了失败,而前一晚上因为那奥地利人的卡车开过,在这盐碱地上又失去一次猎杀的机会。我知道我们只剩下两天时间打猎,之后就必须离开。姆克拉也知道这一点,现在我们在一起打猎,彼此都不再有优越感,只觉得时间短暂,为我们不熟悉这个地区而感到烦恼,而这些可笑的家伙作向导,更加重了我们的负担。
司机卡马乌是个吉库尤人,三十五岁左右,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身穿一件某位猎手遗弃的褐色粗花呢旧外套,还有一件褴褛的衬衫,裤子的膝盖处打满补丁,但又豁开了,但总设法给人一种非常潇洒的印象。卡马乌非常谦逊,寡言少语,是个优秀的司机。此刻我们正驶出灌木地区,进入一片长着矮树的、类似沙漠的开阔地。我看着卡马乌,他那份由一件旧外套和一只安全别针构成的潇洒,他的谦逊、友好和技术,都使我钦佩至极。回想起我们第一次外出时,他差一点死于热病,如果那时他死了,我一点都不在乎,最多我们可能因此缺少一个司机;而现在,无论他在何时何地死去,我都会感到非常伤心。随后,抛开那些虚构的、未必会发生的卡马乌之死勾起的甜蜜的伤感情绪,我想到,要是哪一回在维·加利克表演悄悄追踪猎物的时候朝他后面开一枪,就为看看他脸上的表情,那该是一件多么过瘾的事情啊。而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又惊动了一群珍珠鸡。姆克拉把猎枪递给我,我摇摇头。他使劲地点头,说:“好,很好。”但我叫卡马乌继续往前开。这把开始演说的加利克弄糊涂了。难道我们不要珍珠鸡吗?那些正是珍珠鸡呀,最好的那种。我已经从里程计量表上看到我们离盐碱地只有大约三英里了,因此不想让枪声吓跑公捻,免得像我们之前在埋伏处,眼看那只较小的捻听见卡车的声音而受惊逃离盐碱地那样。
我们在距离盐碱地约两英里的几棵矮树下下了车,顺着沙砾路往位于小径左边空地处的第一块盐碱地走去。我们保持着绝对的安静,成单列前行,由受过教育的追猎者阿布杜拉打头,接下来是我、姆克拉和加利克,走了约一英里,发现脚下的路是湿的。
泥土的路面上沙很薄,积了一汪水,你能推断出一场大雨将前面所有的路都打湿了。我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但加利克愤怒地张开双臂,仰视天空,露出他的牙。
“不好了。”姆克拉低声说。
加利克开始大声说话。
“住口,你这家伙。”我说,并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示意他。他还在用异乎寻常的音量说着,我在词典里查找“住口”这个词,他呢,指着天空和雨水浸透的路面,不停地说着。我没有找到“住口”这个词,就用手背用力地按在他的嘴上,他惊讶地闭上了嘴。
“姆克拉。”我说。
“在。”姆克拉回答。
“怎么回事?”
“盐碱地毁了。”
“啊?”
原来如此。我本以为下雨只会使追猎变得容易呢。
“什么时候下的雨?”我问。
“昨天晚上。”姆克拉说。
加利克又开始说起来,我又用手背捂住他的嘴。
“姆克拉。”
“在。”
“另外那块盐碱地。”我指向树林里那块大的盐碱地,因为我们穿过灌木丛来这里时走过一段较缓的上坡路,所以我知道那里的地势要高一些。“另外那块盐碱地呢?”
“也许行吧。”
姆克拉很小声地对加利克说了什么,加利克好像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但依然闭着嘴。我们继续顺着这条路往前,绕过那些浸湿的地方,来到盐碱地上那个下陷的舔盐区,一半区域积满了水。加利克这时开始嘀咕,但是姆克拉又一次使他闭嘴。
“走吧。”我说,于是由姆克拉打头,我们顺着平日干涸,但现在潮湿的、满是泥沙的水道,穿过树林到上面那块盐碱地去。
姆克拉突然站住不动了,弯腰察看潮湿的沙砾地面,然后悄悄地对我说:“是人。”那里有一串脚印。
“Shenzi.”他说,意思是野人。
我们顺着脚印追踪那个人,慢慢地穿过树林,小心翼翼地往盐碱地靠近,往上走,进入埋伏区。
“不行,”他说,“走吧。”
我们走到盐碱地。那里的一切都一目了然。盐碱地那一边潮湿的岸上有三只大公捻的脚印,它们正是从那个方向来盐碱地的。接着突然出现了很深的、刀刻似的脚印,估计是公捻听到弓弦“嘣”的一响就一跃而起,往岸上奔去,它们的蹄子重重地在地上烙下印记。然后脚印间的距离拉大了,一直延伸进了灌木丛。我们跟踪着它们的脚印,三只一起,但没有发现有人的足迹混在其间。那射箭的人没有射中它们。
姆克拉说:“野人!”在这个字上倾注了满腔的仇恨。我们找到那个野人的脚印,发现了他从小径返回到大路的位置。我们在埋伏处安顿下来,一直等到天黑,天开始下起小雨。没有任何动物来这片盐碱地。我们在雨中返回到卡车上。有野人朝我们的捻放箭,把它们从盐碱地里吓跑了,而现在这片盐碱地被雨水毁了。
卡马乌把一大块铺地用的帆布支起来做帐篷,把我的蚊帐挂在里面,并架起我的帆布床。姆克拉把食物拿进这遮挡风雨的临时帐篷。
加利克和阿布杜拉生起了火堆,他们俩和卡马乌、姆克拉开始在火上煮东西。他们准备睡在卡车里。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脱去衣服,穿上防蚊靴和厚睡衣,坐到帆布床上,吃了一块烤珍珠鸡的胸脯肉,用铁皮杯子喝了两杯掺了一半水的威士忌。
姆克拉进来了,一脸的严肃和忧虑,站在帐篷里很尴尬,他把我叠好当枕头用的衣服从床上拿出来,重新折叠了一下,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垫在了毯子底下。他拿进来三听罐头,问我是否要打开。
“不用。”
“要茶吗?”他问。
“见鬼。”
“不要茶?”
“威士忌更好。”
“好,”他真心地说,“好的。”
“茶要在早上喝。太阳出来之前。”
“是的,姆孔巴老板。”
“你睡这里吧。不会淋雨。”我指指这帆布棚,雨水打在上面发出悦耳的声音,连我们这些常年生活在野外的人也未曾听过。这是动听的声音,尽管它坏了我们的事。
“好的。”
“去吧,去吃东西吧。”
“是。不要茶吗?”
“让茶见鬼去吧。”
“威士忌呢?”他带着希望问。
“威士忌喝完了。”
“威士忌。”他充满信心地说。
“好吧,”我说,“去吃东西吧。”说着倒了半杯威士忌,加了半杯水,钻进蚊帐,翻出我的衣服,重新叠成枕头,然后侧身躺着,一只胳膊肘支撑着身体,慢慢喝着威士忌,喝完后把杯子放在蚊帐下面的地上,伸手到帆布床下面摸摸那支斯普林菲尔德枪,并把手电筒放在床上的毯子下面,靠近身边的地方,然后听着雨声进入梦乡。我听见姆克拉进来就醒了,他铺好地铺入睡了,我在夜里又醒过来一次,听见他就睡在我床边,但是早上没等我醒来,他就起床煮好了茶。
“茶。”他说,拉拉我的毯子。
“该死的茶。”我一边说一边坐起来,却还没完全清醒过来。
这是个灰蒙蒙的潮湿的早晨。雨已经停了,但大地上一片迷雾,我们发现那块盐碱地被雨水冲刷后,附近没有留下任何脚印。后来,我们搜遍了平地上被雨水打湿了的低矮丛林,希望能在被雨水浸透的泥地上发现公捻的踪迹,并跟踪它,直到我们找到它。可就是没有脚印。我们穿过大路,顺着一片矮树丛的边缘走,树丛环绕着一块沼泽地般的空地。我希望我们能发现犀牛,但尽管我们见到了许多新鲜的犀牛粪,却由于下了雨,所有的脚印都不见了。有一次我们听见了食虱鸟的鸣叫,抬头一看,只见它们从我们头顶上急促地掠过,飞越茂密的矮树丛,向北飞去。我们在那里兜了一个大圈子,但是除了一道新鲜的鬣狗脚印和一道母捻脚印以外,什么也没发现。在一棵树上,姆克拉发现了一只较小的捻的头骨,有一个又长又弯的漂亮的角。我们在树下的草丛里发现了另一个角,我把它拧回到它的头骨上。
“野人。”姆克拉说,一边说一边模仿人拉弓的样子。那头骨非常干净,但在空心的两角中有一些湿漉漉的残留物,散发着恶臭,令人难以忍受。我就像没有闻到那股恶臭似的,把头骨递给了加利克,加利克立刻不动声色地递给了阿布杜拉。阿布杜拉皱起他那塌鼻子,猛烈地摇头。这两个角的臭味的确是令人作呕。姆克拉和我咧嘴笑了,加利克则一脸的得意。
我认为这可能是个好主意,坐车顺着大路开,留意有没有捻,搜索任何看起来有希望的林中空地。我们回到卡车上,开始行动,搜索了几处空地,但很不走运,毫无收获。这时太阳已经升起,路上旅行者多起来了,穿白袍的、赤身露体的都有,因此我们决定直接返回营地。归途中,我们停下来一次,悄悄往另一块盐碱地靠近。在灰色的树林间有一只黑斑羚,太阳照在它那斑点皮毛上,看起来红通通的,那里还有许多捻的脚印。我们把脚印抹平,继续开车驶向营地,这时抬头发现天空中全是蝗虫,密密麻麻的正往西飞,整个天空就好像一条粉红的、振动和闪烁的通道,就像旧电影片那样闪亮,只是粉红色代替了浅灰色。P.O.M.和老爹走了出来,非常失望。营地这边没有下雨,他们原本以为我们肯定会带些猎物回来。
“我那搞文学的伙伴走了吗?”
“走了,”老爹说,“到汉德尼去了。”
“他把对美国妇女的看法都告诉了我,”P.O.M.说,“可怜的老爸爸,我一直确信你能打到一只捻的。该死的雨。”
“美国妇女怎么啦?”
“他认为她们很可怕。”
“非常明智的家伙。”老爹说,“告诉我,今天都发生了什么?”
我们坐在用餐帐篷的阴影下,我把我这一天的经历告诉了他们。
“肯定是一个万德罗博人,”老爹说,“他们是糟透了的射手。你太不走运了。”
“我原本以为,可能是那些你见到的背着弓箭在路上走的游猎猎手中的一个。他看见了路边的那块盐碱地,就一路走过去找到了另一块。”
“不太可能。他们背着弓箭是为了防身。他们不是猎人。”
“唉,不管是谁,反正把我们给捉弄了。”
“运气不好。糟糕的运气又加上下雨。我曾派人到那两座小山上去侦察,但什么也没发现。”
“还好,在明晚之前还不用抱怨。我们最晚什么时候得离开?”
“后天。”
“那该死的野人。”
“我估计卡尔正在山下痛宰貂羚。”
“为那两只角我们差点回不了营地。你们听到什么声响没有?”
“没有。”
“为了你能打到一只捻,我准备戒烟六个月,”P.O.M.说,“已经开始了。”
我们吃了午餐,之后我走进帐篷,躺下看书。我知道明天早晨在盐碱地我们仍有机会,我不必为此担心。但事实是我忧心忡忡,不想入睡,生怕醒来时感觉昏沉沉的,因此我走出帐篷,在敞开的用餐帐篷下的一张帆布椅子上坐下来,阅读某人写的查理二世的传记,并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看蝗虫。那些蝗虫看起来令人兴奋,我很难对它们无动于衷。
最后我把双脚放在一只箱子上,在帆布椅子上睡着了。醒来时,我看见加利克这家伙站在面前,一个黑白相间的鸵鸟羽毛做的大头饰顶在头上,蓬松地耷拉着。
“走开。”我用英语说。
他站在那里,得意地冷笑,而后转过身,这样我们可以从侧面看到那个头饰。
我看见老爹从他的帐篷里出来,嘴里叼着烟斗。“看看我们有了什么。”我朝他叫道。
他看了看,说:“天啊!”转身回到帐篷里。
“得了,”我说,“我们别理他就是。”
最后,老爹还是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本书,我们根本不理会加利克的头饰,坐下来聊天,任由他戴着头饰去显摆。
“这混蛋一定喝了酒。”我说。
“可能吧。”
“我能闻出来。”
老爹没有朝加利克看,只是用很温和的声音跟他说了几句话。
“你跟他说什么了?”
“叫他去穿戴整齐,准备出发。”
加利克走开了,头饰上的羽毛一颤一颤的。
“现在不是他炫耀这些该死的鸵鸟羽毛的时候。”老爹说。
“有人也许会喜欢这些羽毛。”
“是啊。没准还会动手给它们拍照呢。”
“难看极了。”我说。
“真可怕。”老爹附和。
“如果我们最后一天什么也没有打到,我就要朝加利克的屁股开枪了。这样一来我会付出什么代价呢?”
“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如果你开枪打了一个,就也得打另一个。”
“只打加利克。”
“那最好不要打。记住,你这样会让我惹上麻烦。”
“开开玩笑的,老爹。”
加利克已经取下了头饰,和阿布杜拉一起来了,老爹跟他们交谈。
“他们打算走一条新的路线,绕山搜索猎物。”
“好极了。什么时候出发?”
“随时可以。看起来快要下雨了。你最好现在动身。”
我让莫罗去给我拿靴子和雨衣,姆克拉拿着斯普林菲尔德枪出了帐篷,我们便向卡车走去。一整天天空都布满乌云,太阳在中午前从云层里钻出来一会儿,中午时又钻了回去。降雨带正朝我们移来。眼看就要下雨了,蝗虫不再纷飞。
“我睡得昏沉沉的,”我对老爹说,“我得喝一杯了。”
我们正站在灶火旁的大树下面,小雨开始敲打着树叶。姆克拉拿来一瓶威士忌,一本正经地递给我。
“喝一杯吧?”
“我看喝了也没什么坏处。”
我们俩都喝了起来,老爹说:“让他们见鬼去吧。”
“让他们见鬼去。”
“你们会发现一些该死的脚印的。”
“我们要把猎物赶出这个地区。”
上了车,我们在大路上将车子右拐,一直向上驶过那土屋村子,然后左拐下了大路,驶上一条环绕群山的坚硬的红土小径,小径两边密密麻麻的全是树木。这时雨下得很大了,我们慢慢地开着车。黏土里似乎有足够的沙砾能防止车轮打滑。突然,坐在后排的阿布杜拉兴奋地叫卡马乌停车。车子刹住后仍向前滑了一小段,所有的人都下了车,往回走。被雨水打湿的黏土里有一道刚踩出来的捻的脚印。看上去不会超过五分钟,因为脚印轮廓分明,并且被捻蹄的内侧践踏起来的烂泥尚未被雨水泡软。
“是公捻。”加利克说,把头往后一甩,伸开双臂,比划着往后伸到肩隆上的两只捻角。“大极了!”阿布杜拉也认为这是只大公捻,体型硕大的公捻。
“跟我来。”我说。
追踪很容易,我们都知道离它不远了。在雨中或雪中接近猎物要容易很多,我确信我们就要打到它了。我们循着那些脚印穿过茂密的灌木丛,来到一块空地。我停下来抹去眼镜上的雨水,吹了吹斯普林菲尔德后瞄准器上的孔。雨下得很大,我把帽檐往下拉,以免眼镜被雨水打湿。我们沿着空地的边缘走,这时前面传来了哗哗声,我看见一只灰底白条纹的动物穿过灌木丛逃走了。我连忙举起枪,但姆克拉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母的!”他低声说。那是一只母捻。但等我们赶到它惊惶逃走的地方时,却看见那里并没有其他捻的脚印。我们刚才跟踪的那道脚印毫无疑问必然把我们从路上带到这只母捻这里。
“好大的一只公捻啊!”我说,话语间充满了对加利克的讥讽和厌恶,并做了个手势,显示那对巨大的角从它的耳后朝后伸展。
“巨大的母捻,”他十分悲伤而有耐心地说,“好大的一只母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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