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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非洲的青山最新章节!

    事情要追溯到和挂眼皮在一起的时候了。我在内罗毕病愈回来后,我们和挂眼皮一起在森林里徒步追猎犀牛。挂眼皮是个真正的野蛮人,眼皮挂下来,几乎盖住眼睛,他长相英俊,气度不凡,是个好猎手,也是个出色的追猎手。我想他应该三十五岁左右,全身上下只围一块布,在一侧肩膀上打了个结,头戴一顶别的猎人送给他的土耳其毡帽。他总是带着一根长矛。姆克拉穿着一件旧的美军卡其布束腰短上衣,衣扣完整,本来这件衣服是带给挂眼皮的,但不巧他去了别处,所以没能拿到。老爹两次把它拿出来准备给挂眼皮,最后姆克拉说:“就给我吧。”

    老爹把衣服给了姆克拉,之后姆克拉就一直穿着。当换洗束腰短上衣时,他就穿着军用针织衫和短裤,戴顶绒毛羊毛帽。在得到我猎鸟时穿的外套以前,这是我见到的这老人家仅有的装束。鞋子则是他用旧车胎做的一双凉鞋。他有一双细长而健美的腿,和大个子鲁斯 [1] 一样灵活的脚踝。我至今都记得第一次见他脱去束腰短上衣,注意到他的上身多么苍老时,我感到多么吃惊。那是一种你在杰弗里斯 [2] 和夏基 [3] 三十年后的照片上看到的衰老,有着难看的、老年人的二头肌和松弛的胸肌。

    我问老爹:“姆克拉多大了?”

    “肯定五十多了。”老爹说,“他在土著保护区里有些成年的孩子。”

    “那些孩子们怎么样?”

    “不怎么样,毫无可取之处。他管不了他们。我们曾让其中一个来试着做做脚夫,但他不中用。”

    姆克拉并不嫉妒挂眼皮。他完全知道挂眼皮是个比他优秀的人。不仅是个好猎手,还是个速度更快、更干净利落的追猎者,一个做每件事都极具独特风格的人。姆克拉像我们一样钦佩挂眼皮。和挂眼皮一起出去,他意识到自己穿着挂眼皮的束腰短上衣,自己在成为扛枪手之前做过脚夫,因此突然放下倚老卖老的架子,开始和我们一起打猎。他陪我打猎,挂眼皮指挥全局。

    那是一场精彩的狩猎。进入狩猎区的那天下午,我们从营地出发,沿着一条犀牛踩出的小径走了约四英里。小径穿过一座座长满草的小山向下,好像是工程师设计好的一样平顺,山上有被遗弃的像果园似的树丛。小径凹进地面一英尺,被踩踏得很平,我们走到途中时,路面向下倾斜,穿过山坳间一道似乎是干涸了的灌溉渠的地方,离开了小径,我们汗流浃背地爬上右边一座陡峭的小山,背对山顶坐下,用望远镜观察这片土地。这是一片苍翠美丽的土地。山脉的一侧生长着茂密的森林,覆盖着山峦。从茂密的森林里流淌下来的几道溪流形成山谷,将山坡分割。森林向下延伸到有些斜坡的顶端,就在森林的边缘,我们翘首以盼着犀牛的出现。如果把目光从森林和山腰移开,就能顺着那些溪流和峻峭的山坡往下看到平原,那里草是棕黄色的,被晒得干枯。再往前,越过一条狭长的地带,就是那褐色的东非大裂谷 [4] 和波光粼粼的马尼亚拉湖 [5] 。

    我们都躺在小山坡上,小心翼翼地关注着那片区域,等待着犀牛的出现。挂眼皮在山顶的另一侧,蹲坐在那里观察着,姆克拉则坐在我们下方。东边吹来一阵阵凉风,山坡上的草随风摇摆。天空中飘着大块大块的白云,山坡上森林里高大的树木密密实实,枝叶茂盛,看起来好像人可以在树冠上行走。在这大山后面有一道沟壑,接着又是一座大山,远处的山上覆盖着森林,呈现着一种深暗蓝色。

    直到五点钟,我们都没看见任何猎物。后来,我放下望远镜,看见有什么东西正在翻越一座山谷,朝一片带状的树林移动。用望远镜一看,正是一头犀牛,远远地显得极小,但很清楚,在阳光下呈红色,正以水蝽般快速的动作翻越那座小山。接着,又有三头犀牛从森林里出来,在阴暗处身影模糊,其中两头在打架,从望远镜里看它们很小,互相抵着头,在一丛灌木前对峙。就在我们观察着它们时,光线暗了下来。天色太黑,我们无法下山,只能越过山谷,爬上对面山腰那狭窄的斜坡才能及时开枪射杀它们。所以我们只好返回营地,摸黑下山,穿着鞋侧身往下挪动,感觉到脚下的小径平坦了,便顺着那条在深色山峦间凹进地面的蜿蜒小径行走,直到看见树丛中的火光。

    那晚,我们因为看见了三头犀牛而兴奋不已。第二天一早出发前,我们正在吃早餐,挂眼皮来报告发现一群水牛正在离营地不到两英里的森林边吃草。我们赶到那儿,在一大早就心都跳到嗓子眼的兴奋中,嘴里还品味着咖啡和熏鲱鱼。早先被挂眼皮留在那儿监视水牛的土著人指出水牛的方向:它们穿过一条深冲沟,走进了森林里的一块空地。他说,一群十几头水牛中有两头大公牛。我们跟随它们,在猎物踩出的小路上悄悄前进,拨开藤蔓,看见了脚印和大量新鲜粪便。但是,尽管我们继续往茂密的已无法开枪的林中深处走,绕了一大圈,却没有见到水牛的影子,也没听到它们的声音。我们听到食虱鸟 [6] 鸣叫,看见它们飞过,但仅此而已。树林里有许多犀牛的足迹和一堆堆含草的粪便,但是除了绿色的斑尾林鸽和一些猴子,什么也没看见。走出树林时,我们腰部以下都被露水打湿,太阳已经很高了。风还没刮起来,天气很热,我们知道任何出来的犀牛和野牛都会返回到森林深处,逃离酷热。

    其他人跟老爹和姆克拉开始返回营地。营地里没有食物了,我想跟挂眼皮兜一圈再回去,看能不能打到一只动物。我已经从痢疾中康复,感到身体又强壮起来。在这缓坡地行走是件惬意的事,随意散散步,又能打猎,不知道会看见什么猎物,可以为我们需要的食物自由地开枪射杀。再说,我也喜欢挂眼皮,喜欢看他走路的样子。他松散地迈着大步,微微抬脚。我喜欢观察他,喜欢感受我软底鞋下的草地和来复枪令人舒适的重量。我只握着枪头,让枪管靠在肩上。阳光炙热,足以让你大汗淋漓,让草上的露水蒸发。微风乍起,走过这片土地就像走过新英格兰被遗弃的果园。我知道自己的枪法又娴熟了,想打一枪漂亮的让挂眼皮印象深刻。

    从一处高地顶上,我们看见大约一英里外的一个小山坡上有两只黄色的羚羊。我示意挂眼皮要去追它们。我们拔腿下山,在一个深谷处惊起了一只公水羚羊和两只母水羚。水羚是我们可以捕杀的一种猎物,但我知道做食物它毫不可取。而且我已经射杀过一只头和角更漂亮的水羚了。我把瞄准器对准了飞奔逃跑的公羚,想起它的肉并不好吃,又想起我已有了一颗水羚头,就没有开枪。

    “不打水羚?”挂眼皮用斯瓦西里语问,“公水羚。一只不错的公羚呢。”

    我设法告诉他我已猎杀过一只更好的,而且水羚的肉不好吃。

    他咧嘴一笑。

    “Piga kongoni m’uzuri.”

    “Piga”是个好词,它听上去完全像下命令开枪或宣布射中时发出的声音。“m’uzuri”是“好、不错、更好”的意思,很长一段时间在我听来像一个州的名字 [7] 。过去,我常在走路时用斯瓦西里语造句,用上阿肯色州名和m’uzuri。但现在它似乎很自然,不必再用斜体字印刷,就像所有的那些渐渐看来合适、自然的词一样。撑长的耳朵,部落的标志,或手持长矛的男人也都没有什么奇怪或不合情理的了。部落的标记和文身看起来是正常、漂亮的装饰,我为自己没有这些而感到遗憾。我自己的疤痕都不是正式得来的,有些不规则,杂乱蔓延,有些干脆就是一条条隆起的伤痕。我前额上有道疤痕,现在还引起大家议论,问我是不是撞裂过我的头;而挂眼皮颧骨两侧及其他地方有些漂亮的疤痕,胸口和腹部也有些对称且富有装饰性的疤痕。我们惊起那两只小苇羚时,我正想着我右脚掌上那块不错的疤痕,它像种浮雕圣诞树,但只会磨破我的袜子。两只小苇羚向树丛里逃窜,然后在六十码开外站住,那头精瘦、体态优雅的公羚回头张望,我开枪打中它肩膀后面一点。它跳起来,而后很快倒下了。

    “打中了。”挂眼皮笑了。我们俩都听见子弹打中物体时的声音。

    “死了。”我用斯瓦西里语告诉他。

    当我们赶到公苇羚旁边时,它侧躺着,尽管从所有的表象看它已经死了,但是它的心脏却还在有力地跳动。挂眼皮没有剥皮刀,我只有一把折叠式小刀可以用来对付它。我用手摸到它位于前腿后面的心脏,感觉到它在皮下跳动。我把刀子捅进去,但刀子短了,反倒把心脏戳到了一边。我能摸到心脏,指尖热乎乎的,富有弹性,感觉到刀子推开了它。我摸了一圈,然后割断大动脉,热血喷到我手上。放了血,我开始用小刀对羚羊开膛破肚,仍然想对挂眼皮显摆一番,干净利落地将羚羊的内脏清出,掏出肝脏,割掉苦胆,将肝脏放到一个青草覆盖的小土包上,把肾脏放在它旁边。

    挂眼皮要我把刀给他,现在他要给我来露一手了。他熟练地划开羚羊的胃,向里翻,把肚囊向外,清空里面的草,抖了抖,然后把肝脏和肾脏都放进去,用刀在公苇羚倒下的那棵树上割下一根树枝,用它的细枝把胃捆扎起来,做成一个袋子,用来装其他美味。接着,他砍下一根树枝,用它穿过肚囊,把袋子挂在树枝的一端,挑在肩上,就像我们小时候见过的蓝鸟牌鸡眼膏广告上,流浪汉们将自己的家当包在方巾里,挂在棍端挑在肩上一样。这是个好办法,我想着日后回到怀俄明州怎样向约翰·施泰布炫耀。他会露出他那聋人的微笑(当你听见公鹿叫时,必须用小卵石砸它,让它停止),而且我知道约翰会说什么。他会带着德国口音说:“天啊,欧内斯特,你真聪明啊。”

    挂眼皮把棍子递给我,脱下他唯一的衣服,拧成一根绳,将那只公苇羚背在背上。我试图帮他,用手势示意他砍一根粗树枝把公苇羚挂上,我们一起抬,但他要一个人背。我们开始往营地走,我把挂在棍端的羚羊肚口袋扛在肩上,背着来复枪,挂眼皮背着摇晃的苇羚在前面稳步走,大汗淋漓。我试图让他把苇羚挂在树上,留在那里,然后我们派两个脚夫来抬回去,为此我们就把它放在一个树杈上了。但当挂眼皮看出我是想往营地走,把它留在那里,而不是仅让它排干血时,他就把它取下来又扛在肩头。我们继续朝营地走去。回到营地,围在灶火旁的土著小伙子们都对我肩上的羚羊肚口袋哈哈大笑。

    这是我喜欢的一种打猎方式。不驾车,不在平原而在起伏的山地,我觉得万分愉快。我已远离病痛,现在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健,这感觉令我高兴。我体重不足,吃肉时胃口很大,能吃下所有我想吃的,不会觉得饱胀。每天晚上坐在火堆旁,不管喝什么我都喝出一身汗,现在白天很热,我就躺在阴凉处乘凉,看书,没有写作的义务和压力,因知道四点钟又要外出打猎而感到高兴。我甚至连一封信也不用写。除了孩子们外,我唯一关心的人正跟我在一起,而我并不想跟不在这儿的任何人分享这种生活,我只想好好享受它,彻底的快乐,完全的疲惫。我知道自己的枪法好,感到舒畅和自信,有这些感受远比听人说说令人愉悦。

    为了在四点以前到达山顶,我们刚过三点就出发了。但是接近五点时才看见第一头犀牛用它的短腿奔跑着越过山脊,几乎就在昨晚我们看见犀牛的同一个地方。我们看见它跑到森林边缘,就在我们看见那两头犀牛打架的地方附近,看见它顺着一条能把我们引下山的路,在山底越过那道长满植被的沟谷,然后爬上一道陡坡,到了一棵开着黄花的荆棘树旁,我们昨天看到的犀牛就是往那里去的。

    我径直爬上能看见那棵荆棘树的山坡,风从山上吹过,我试着尽量放慢脚步,把一块手帕塞进帽子的防汗带里,以防汗水流到我的眼镜上。我希望随时能开枪,想尽量放慢速度,让我的心不要怦怦地跳。在射猎大型动物时,只要你视线清晰,没有阻挡,只要你会开枪,知道该往哪里打,就没有理由射失,除非你因为奔跑或爬山而手抖心跳,或雾气模糊了眼镜,没有布或纸把它擦干净,又或眼镜碎了。眼镜是最大的障碍,我常常带着四块手帕,每打湿一块就从左边口袋拿出一块换掉,把湿的放进右边口袋。

    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那棵开满黄花的树,就像人们由狗引领着走向一窝鹌鹑一样,但是没有看见犀牛。我们沿着森林的边缘走了一遍,到处是脚印和新鲜的粪便,就是没有看见犀牛。太阳就要下山了,天就要黑得无法开枪了,但我们仍在绕着山腰的森林里追踪,希望能在林中空地里看见犀牛。当天色几乎暗得无法开枪时,我看见挂眼皮停下脚步蹲了下去。他把头低下,示意我们跟上去。猫腰跟上去后,我们看见一大一小两头犀牛正站在齐胸高的灌木丛中,隔着一个小山谷,面对我们。

    “母犀牛和牛犊子。”老爹轻声说,“不能朝它开枪。让我看看它的角。”他从姆克拉手里拿过望远镜。

    “它能看见我们吗?”P.O.M.问。

    “看不见。”

    “它们离这儿多远?”

    “得接近五百码吧。”

    “我的天啊,它看上去真大。”我低语道。

    “是头大母犀牛。”老爹说,“不知道那公犀牛怎样了?”看到猎物他既高兴又兴奋,“天太黑了,无法开枪,除非我们到它跟前。”

    两头犀牛转身开始吃草。它们好像从来不会慢慢走动,不是奔跑就是站立不动。

    “它们颜色怎么这么红啊?”P.O.M.问。

    “在泥土里打滚弄的。”老爹回答,“趁还有光线,我们最好跟上去。”

    我们走出森林,朝山坡下望去,当看见我们曾用望远镜观察过的小山时,太阳已下山了。我们本应该往回追踪,下山越过冲沟,重新爬上我们来时的那条小径,可是我们却像傻子一样,决定直接越过森林边缘下方的山坡。于是我们在黑夜里,跟随着这条理想的路线,往下进入深谷。在你置身其中之前,那里看起来只是一片片长满树木的土地。我们往下滑行,抓着藤蔓,跌倒,攀登,再滑行,往下,再往下,然后是峭壁,我们艰难地往上爬,听着夜间出没的动物的窸窣声和一只捕捉狒狒的猎豹的呼哧声。我害怕蛇,黑暗中带着对蛇的恐惧触摸着树根和树枝。

    要在两条需四肢着地爬行的深谷里爬下爬上,再在月光下登上那道长长的非常陡峭的山肩,你攀爬时必须一脚靠向另一脚,一脚前一脚后,一次迈一大步,身体前倾,以平衡坡度和高度。我们累得要死,枪都背不住了。月光下,我们成一列纵队跨过斜坡,继续往上到达小山顶。那里比较好走。大地在月光下延伸,起伏向前穿过小山峦。虽然疲惫,但此时我们看见了火光,于是继续前行,回到营地。

    然后就坐在火堆边,裹着衣服抵御夜晚的寒风,喝着加了苏打水的威士忌,等着人来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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