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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古不同之外,分十五門以别宗派,立二十四事以理篇章,可謂詳備。特恐古文繁賾,儀節參舛,猶有難明,再表二十七例,以求畫一。苟盡其術,想思當過半矣。

    今古雜例

    今古之分嚴矣,而《公羊》用古《左傳》參今,萬一之間,未能歸畫。《記》中凡出入於二門之間者,統爲此派。然有一二事之雜,有全體之雜,有傳記之雜,師説之雜,須細别之。

    互見例

    《儀禮》儀注專以互文起例,《記》中斷文孤句,本末不全,彼此異制,莫非此例。譬如满屋散錢,須得串貫,又如神龍,東雲見鱗,西雲見爪,須由此推見全龍,不可因其鱗爪不同,驚爲二物。前言草儀注,意欲將此互見者而貫串爲一事。得此,不憂歧出無線索矣。

    文字異同例

    一家之學,而文字各異,此當求合,不可分之。如同爲《投壺》,而兩篇文字不同,本一《釁廟》,而二書詳略相反,鈔録偶歧,不關别義,考定一尊,或兼存别義可也。如《祭法》出於《國語》,而文與《國語》有小異;《孟子》出於《王制》,而字與《國語》有小異。若於此求歧,則千頭萬緒,無所宗主矣。

    列國不同例

    《記》中所言春秋官名、禮制最爲紛雜,此不止一例,然其大宗,則列國異制是也。齊自管子而變,晉自文公而亂,宋有王禮,魯郊周公,外則吴、楚有國制,小則滕、薛宜降等。首立此例,以收異同。然須考核精審,未可憑虚指目。證以子史,推其沿革,確然有徵,乃爲得耳。

    潤色例

    國家典章制度,皆有詳略二門,略爲綱領 注 ,詳爲節目,略如經傳,詳如注疏。試以輪委一事言之,論其大意,數言可了,推論委曲,則章程成帙。又其章程詳盡之處,每與大略、綱領之意間有妨倍。《孟子》云:「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王制》所言大略也,考其詳盡,其文百倍於本經,此皆潤色例也。記中彼此不同,詳略大反之處,學者意中莫不以爲二事,再不敢合言。須知《荀子》序官説九卿,《董子·爵國》詳食俸,皆《王制》之潤色。今特立此例,以考詳略,不可因其面異而不求其心同也。

    參差例

    畫家畫房屋器具,不能見全形,則以參差之法見之。經傳於齊整之事間不用此法,至於差分疊減,則恒用此,蓋非此不明也。此當知其所同,不可詫以爲異。如《喪服》齊衰之殤、大功之殤,降等則爲大功、小功,《記》所云大功之殤、小功之殤者,即參差以舉其降等之名也。鄭君乃讀《記》文,如經小功無中從下之事,則可定其誤改經字矣。《孟子》出於《王制》,其言天子之卿受地視侯,而無公,《王制》言天子之公受地視侯,而元士不數。但詳文義,則《孟子》缺公封爲誤説,不然,則以爲二制自來皆如此説也,豈知此亦差分例。九卿同爲 注 卿,而受地大小不同,上卿之受地視侯,下卿已近伯,《孟子》所云指上卿,《王制》所云指下卿,禄有參差,亦如殤服各言半面,相合乃成。此法所包甚廣,不可不盡窮之也。

    傳習例

    一《春秋》也,而流爲五;一《詩》也,而流爲七。本同一家,而傳習異派,同則非同,異又非異。此當别爲一派。凡遇此種,除今古二門以外,大約大同小異,就使歧互,亦非宏綱。可同者則同之,不能同者則並存二説,以俟擇取。仁智異端,各隨所見,歐陽、夏侯,猶立二家,同源異流,溯考自易也。

    緣經立説例

    緣經立説之事,《左傳》、《孝經》派爲主,下而子、緯,先師多主此義。所有篇目分括不盡,而散見别記中者,如《祭統》重禘嘗,此用《孝經》説也。亦須細考,推類以求之。

    陰陽五行例

    古有祈禳之禮,後流爲陰陽五行派。如《誥志》之飾、《明堂月令》之順時氣是也。凡此所言,因異災修省,或承天改度,不可以常禮繩之者也。《記》中有截去首尾、獨見儀制者,此須博考而會通之。

    史子緯例

    《記》文有從史、子、緯鈔出者,或在春秋,或在先秦,或在漢初,聞見異辭,傳習改易,其中淆互,勢所不免。然有有明文者,有無明文者,有者易知,無者難見。兹立此一門。恐記中餘篇更有此派,欲執此有明文者,以推其無明文者,庶其流派不混淆也。

    沿革例

    一朝典章制度,續有修改。國初不同於中葉,中葉不同於晚季。周歷年久遠,舊例新章,無慮數變。《周禮》、《儀禮》必一代之書,與前後迥不相合。如《地理志》丁户只據一代爲斷,與前後不同是也。觀歷代史志,可以悟此。緯言殷周廟制初少而後多,亦必然之事也。《周官》、《儀禮》官名、禮制與《記》不同,由於沿革者不少。凡遇異同,多可以此推之。

    宜俗例

    典章如今之《會典》,宜俗如今之風氣。試以昏禮而論,所有禮節,不惟南北不同,即一省一府之中,斷難畫一。因乎成例,囿於習染,若以《會典》繩今禮,則千百無一合者。《曲禮》曰:「禮從宜,使從俗。」不盡拘也。禮者聖人之程式,設此以示意,不能使天下皆出一途,大約不甚相遠而已。《禮》云「三十而娶,二十而嫁」,豈能盡合?不過虚存此言而已。試以言語譬之,禮如今之官話,略有規矱,至於方言異語,千奇百怪,聖人不能强同也。

    意起例

    禮家有以意起之事。凡事莫不始初簡略,後來周詳,皆後人出新意,彌縫緣飾,不必盡合於古,如《檀弓》記曾子、子游裼襲而弔一事,曾子初譏子游,此据舊例成事而斷之者也。後來子游改服,而曾子歎其合宜,此美其起意之詳盡也。使禮舊如子游所行,曾子豈不知之,而乃譏之?《記》中所言,成例固多,意起者亦不少,使必求合於舊禮,則非增美之意。孔子所問於老聃,曾子所問於孔子,皆以意起之事,非舊文也。《記》中此事不下千條,須詳考之。

    行事私論例

    行禮如作字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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