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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爱德华二世,1307——1327。

    中古的会社

    中古之世人民的思想及行动都是属于会社的。各人的身份视他在群社[1]中的地位而定,无论此群社为采地,为市,为行会,为大学,或为寺院。在法律上看起来,佃奴离了采地主,或是寺僧离了大僧正便不存在。离开了群社,没有一个人有被雇或选举的权利,法律不能因为你是人类之一,或是一个英吉利人民而便肯认你有任何权利。你所能得的,最多亦不过是耶教慈善事业之所能施舍或怜悯者而已。我们要知中古社会的单位既不是民族,又不是个人,而是介乎两者之间的一物————会社。

    文化之能由黑暗时期踏进中古的曙光实缘于各人和其同伴间关系之严格的群化。到了文艺复兴及宗教改革期间,在佃奴的解放已将封建社会所恃以立足的经济制度打破以后,社会才得走上个人自由的途径中去。至是好些中古的会社才因不胜势力万能的国家及自强不息的个人之夹攻而一一灭亡。英之寺院及僧士团体固逐一消灭,而都市及行会于重要职务之执行,亦有上赞国家,下扶人民的必要,不复能如前之行若无事。然中古的制度亦有继续存在而无恙者。律师,大学,及世俗的僧侣(指非闭户修道者而言)颇能应变适时,为国家所用;而“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则因可为全国“平民”或“群社”的代表机关之故,且成为民族生活中的主要机关。[2]

    于本章中我们要说到四大会社————即(一)大学,(二)僧团,(三)在法院馆舍中结社的律师,及(四)国会,或精细的说起来,平民院————的兴起,此四者之中,三者至今尚存,其一则早已无存。寺院及封建制度在黑暗时期为克服野蛮社会的必要武器;但四大会社则为中古社会成熟时期的果实。

    巴利奥尔学院一景

    牛津大学建立时间不详,因为那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它可以追溯到1096年于那里开始的教学。当时英法关系恶化,亨利二世于1167年禁止英国学生在巴黎大学学习后,牛津开始迅速发展。也就是从此时开始,第一个学校公寓建立,之后逐渐成为学院。牛津大学各学院中,以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问世最早,建于1249年。巴利奥尔学院(Balliol College)建于1263年前后,默顿学院(Merton College)建于1264年。

    大学之所由起

    大学及国会同为中古时代的发明物而为古人的思虑所不及。苏格拉底从不授任何的文凭或学位,如果其徒有此要求,他必将藉问答法严诘他们求学之固为何事?哲学及科学在希腊世界所达到的地位固远非中古时代之所可及,然古时的学问知识从未藉大学而组织起来。它们之所以衰颓而不能抵抗成群的耶教僧侣之攻击,一部分的理由或即在此。

    此后之数世纪中,教社固视知识为极简易的事件,而世人亦以教社的意见为然,于是除了寺院及大教堂中间尚有学问的攻求以外,几不发生求学的机关或组织之需要。但在12世纪中,一因十字军已把东西两世界联接起来,二因在欧洲较富裕较安定的部分智识上的活动大见增加,学问及思想亦有复活的倾向。凡欲研求民法及宗教法,古拉丁文,基于亚理斯多德的哲学,基于阿剌伯字的数学,及基于阿剌伯著作的医学者似乎皆有借重于新的会社生活之必要。

    对于学问的热心和当时对于十字军的热心同样的有许多紊杂的思想盘缠着————纯洁的志气,职业上的嫉妒,染指教禄的念头,上等或下流的好奇心,冒险及旅行的笃好。而且两者(求学与十字军)也都是国际的,故求学者也往往弃故居越阿尔卑斯山,或渡大海,而达异国。当欧洲正为这种知识的酝酿所激动时,大学亦突然兴起,初则在意大利,继则遍耶教世界的全体。中古人之能善用会社生活以贯彻一种思想,于此亦可见一斑。即在各国都有大学之后,较著名的几个学府仍有所谓各种“民族”(“Nations”即外国学生的团体)留学不辍。受过教育之人因能用拉丁语讲解写作,故学问的世界性亦不会衰退。

    中古的大学和近代的大学不同。近代的大学有伟大的建筑,有实验室及图书馆,有基金及国家的津贴,有林立的各院;但中古大学惟一的基础是人。它也不太为考试及规则所拘束。它惟一的大束缚即教社的对于思想的约束及异端的禁止。因须维持正派的教义之故,而富有哲思的天才亦不得不走入极狭极武断的途径;而本可为人世间最自由的会社之大学竟亦在桎梏之中。

    英吉利大学的肇始

    没有基金及房舍也不见得全是不利。原先的大学因无须依赖物质上的设备之故,转得于十二三世纪在全欧洲滋生繁殖,其速无比。亨利二世和法王有隙后,巴黎英国学生之能易如反掌的一致返国而创立大学于牛津者正亦以此。牛津为极宜于设置大学之地:英国西南两部的全境俱和牛津有便易的交通,堪供学生住居的房屋亦不少,又有可供学生坐谈,饮酒,欢唱,及互哄的酒肆,大学可以借来举行仪式的教堂,及教师可以举行讲演的房室。教师的讲演亦殊有趣,往往教师面向宝贵的书本而讲解,学生则伏坐地上而为笔记;叫好叫恶绝对自由,一若戏园中不驯的听众。

    和牛津敌对的大学之产生或许因为乡市间发生一种异乎寻常而近乎杀戮的私斗,于是学生遂不得不离开牛津而另设大学。剑桥本为各水道及罗马大道相遇之点,而为东北两部的孔道。牛津剑桥和伦敦各距五十哩,故伦敦自己在19世纪前竟没有大学。威尔士人就学于牛津,而苏格兰人则到巴黎及帕雕亚(Padua)就学。到了15世纪初叶,苏格兰人始自设大学于圣安得鲁斯(St. Andrews)。

    “穷僧侣”的溷迹所

    早期的大学既没有巨大的捐助,也不像后世大学之能为“国内最尊贵的青年”所垂青;故它们绝不得富贵之助,亦绝不受其害。中古的牛津及剑桥皆可说是穷人的学校,因为当时的上等阶级和大学尚不发生关系。武士及诸男自以为所知在大学教育之上,他们以为只有采地佃奴们的知识在它之下。学生的绝大部分类为自由农民,贵族的“家人”及市民辈的最颖慧儿子。他们离弃了上代的田庄或行业而改业学问时,势须先加入低微的僧秩为进身之阶。当时所谓“穷僧侣”或“穷学士”实即大学之穷学生而已。

    为这班人着想,大学实是取到职业上的荣誉之必经路径。凡不出身贵族之人而希冀在教社中得高位者舍大学外其道无由。凡欲藉自身的才智而为官吏,大人物的书记,医生,建筑家,或宗教法律家者亦须先得低微的僧秩,再经过大学的陶镕。诸种职业中脱离宗教而首先世俗化者要推习通常法的律师及法官;这是13世纪之事。但即就这班法律家而论,他们的大多数仍为曾在牛津剑桥求学的学生,且他们当下级僧侣时的行为又须足当“僧侣”而无愧者。

    大学生的生活

    我们如欲想象初期英吉利学生究为何种人物,我们须把他们几乎全体看做一种的“僧侣”。但这种僧侣和近代的僧侣完全不同其道:他们虽然也立过不娶之誓,但于实在行为则漫不经意;他们也不受王家法院的管辖。在15世纪之前,通常的学生恒为下层中等阶级的子弟,穷而聪敏,始到牛津或剑桥时当在14岁左右,离校时则在21岁或21岁以上。他在校时所受的纪律,无论是学问方面的或是“书院”方面的,皆异常轻微;他的道德方面的行为曾经《密勒的故事》(Miller’s Tale)及《里甫的故事》(Reeve’s Tale)的著者及许多较不闻名的著者所仔细摹写过,虽然巧塞于所著《引言》(Prologue)中曾把学生看做较尊贵的人物。学生所唱之歌为通行全欧各大学的一种叫做歌利亚斯(“goliardic”)派的拉丁韵语,在这种歌中他们自夸有“死于酒肆”的果断心。同时他们更随处享受浪漫生活的甘味,无论在途中或在市内。他们名虽属于僧侣阶级,但实则除了奥维德(Ovid)[3]所描述的邪教神巴卡斯(Bacchus),维那斯(Venus)等那班行乐神,差足为他们所取法外,他们实没有任何的宗教气味。但当时也有虔敬的学生,而全体学生对于学问,至少在理论上,总是十分能尽力的。

    当时大学的风气近似今之所谓拉丁区(Quartier Latin)[4]生活,而和后代牛津剑桥的书院[5]生活相差甚远;书院生活半带贵族,而半则以维持体面为主。中古的学生则既非贵族而又不以场面为意。当得·蒙福尔·西蒙揭竿而起,牛津的肄业生趋而共争自由时,他们所御的衣服皆是褴褴褛褛的,他们的神气和1848年加入革命的法意德诸国的学生如出一辙。在西蒙之世,青年盖仍能同时尽瘁于学业,行乐,浪荡,自由及宗教,而不自觉其矛盾。

    近代人因有一种敦厚之性,故把他们自己和中古大学中不顾穷乏而孜孜向学的“穷僧侣”比较时,恒贬自己的凡庸,而赞古人的刻苦。但古人的生活亦不见得处处可令人拜服。以无钱,无指导,无保护的14龄幼童而即令深入哗闹,堕落,且常有杀戮的场所,其能巍然自立者本已十分难能,而况中古大学中常有精于敲诈的巨骗专以欺侮“傻学者”为务?因此之故,大学生活可以为善,而亦可以为恶。

    圣安得鲁斯大学校景

    圣安得鲁斯大学(University of St. Andrews)创立于1410年,是苏格兰最古老的大学,在英国其悠久的历史仅次于牛津及剑桥大学。

    书院的设立

    13世纪末年成立几个书院[6]的初意在供给学者(scholars)[7]以宿膳,换言之,学者可依书院的膏火以为生。但初意虽在经济上的资助,而书院所能给与学生的一种保护及约束,其为用正不亚于膏火。谨慎小心的亲长总想把子弟送到这种有防闲的地方;即普通的肄业生亦竞以得入书院而为食廪学者为荣。[8]英人本有思家的天性,视室家的安逸生活为至宝;书院的生活既近似家庭生活,求为食廪学者的人自亦一代多于一代,而书院的数目,富有,及重要因随而代有增加。自15世纪以后国中更有一种新的捐资设立书院的动机。自那时起英国代有异端,如罗拉特派,教皇教,清教主义,及阿民尼阿斯主义(Lollardry,Popery Puritanism,Arminism)等等。为防止青年之受诱惑起见,各种新的书院亦应时而生。有了羊栏及牧羊者以后,狼亦不能随便抓羊而噬;书院之作用即在设立羊栏而以教师充牧人。

    有人以为书院是牛津剑桥的特产,那是误会的。意大利的大学也曾有许多的书院或捐供学生寝宿的场所,不过它们已逐一消灭,所剩留至今者极少而已。巴黎大学自1180到1500也设立了50多个的书院,可是就大小,财富,及重要而论,它们从不达到英大学在日后所达到的高度。而且它们也衰败甚早,不能保持它们的资产;所存留的一些则被法国大革命所摧残净尽。反之,英国的各书院则历久而愈多愈富;到了斯图亚特的时候连它们的母亲,大学本身也被吞下了。

    研讨的范围

    中古大学的主要研究为一种特殊的逻辑学。这种逻辑在那时为十分需要的,没有它则亚理斯多德的学说和教社无可争辩的教旨将无法调和,而阿奎那[9](St. Thomas Aquinas)的令誉亦将无自而生。在12世纪时古拉丁文学曾一度复活,且有发展的可能,不幸根基太浅,不久仍又烟消雾灭。希腊及罗马诸诗人,演说家,及历史家亦尚未入时。对于古世的,尤其是对于希腊的,真正了解或领略,要在15世纪第一次文艺复兴之后始为可能。此种了解和中古办法是不两立的,人们懂了上古的情形之后,便将觉悟他们自己所经历的为幼稚可笑。最初的博士及学生们幸尚没有这种足以扰乱心胸的觉悟。

    在神学的束缚之下,物理科学自然不能有为。牛津培根(Roger、Bacon)的奇才固如黑夜的星光,但他所有者仅科学上的发明而已。在顽固的时代他自然不免要被偏见所掩没。如牛顿生于13世纪,亦恐难逃培根的不幸。单就对于时人思想的影响而论,1世纪后的威克里夫,因为他是经院学派的理解的大师,要比培根重要得多。

    把欧洲人的粗鲁智识加以训练并使之精妙化实为中古逻辑及经院主义的主要工作。我们于秤量中古智识上的进步时不应以有否创见为标准,而应以利用哲学材料的技能为标准,因为新的思想在当时即不完全禁止,亦是十分受拘束的。中古学者所辩论的主题大部分固然像常加辩论的“针尖上究竟可容多少安琪儿站着”问题同样的微琐无聊,但他们的工作是不容严格的估量的,这班逻辑家的功绩仍是不易限量的。

    行脚僧的来英

    除了大学之外,英吉利在13世纪的又一社会变迁为行脚僧或称托钵僧(friars)的来临。我们可说大陆上的教社赖圣多密尼克(St. Dominic)及圣法兰西斯(St. Francis)两派的教团而得保持不坠,但英国教社之有赖于它们者没有如在大陆之甚。在亨利三世时的英吉利教社的生存尚没有危险;无知,疏忽,及实际上的接近邪教固为当日的现象,但异端或反僧侣的情感则尚没有产生。大陆上有阿尔比派及发尔多派(Albigenses,Waldenses)等反教社运动;教社的监查取缔,亦异常严厉,然英国绝无可以和这种运动比拟的潮流。多密尼克派僧士在大陆上本为教社举行了查办(Inquisition)的工具,因被人谥做“上帝的猎犬”;他们在英的人数亦不少,但此时尚无异端之徒足供他们的狩猎。至于法兰西斯派的僧人则因性情宽和之故,于1224年登陆后,发展极快,且深得英人之心。

    我们也不能说行脚僧曾保全教皇国在英吉利的权力。行脚僧取得民间十分信仰的那几年(在亨利三世时)亦即人民初次对于教皇国生强烈的反感的时候。这两种潮流本不是冲突的。格洛斯忒特在两种运动中都处于领袖的地位;行脚僧们虽受教皇的任命,然仍可发泄他们对于民主的同情,而加入得·蒙福尔·西蒙之党。西蒙的党虽然犹奉正教,但和罗马教廷是失和的。

    我们虽不能说行脚僧有保全在英的教社或教皇国之功,但他们却贯注了一种新的精神和新的方法于宗教。最早的法兰西斯派僧士本出身于绅士阶级,但他们能致力于穷民的感化,民众信教的热忱因得复活。从种种方面看起来,他们的工作正可和清教,卫斯立(Wesley)[10]教,及救世军诸运动相比拟。本于他们的发起人(即圣法兰西斯)的精神,他们专接近最穷苦的,无告的,有病的,尤其是城市贫民窟中的黎庶,因为这些都是牧区制度所招架不周,而基教势力所传布不到的。

    行脚僧的宣教

    行脚僧宣传的秘密即是以最浅近的,可为平民所了解感觉的辞句宣教。那时,牧区牧师很少有宣教的本领;较高的僧侣则方致力于教国大事,不屑宣教;寺僧或则隐居丛林,或则仆仆尘土,亦无暇宣教。在行脚僧未来以前,宗教的意义几完全限于它所布施的圣礼,[11]而需要圣礼的人又未见得能随处取得。行脚僧不特使圣礼可以容易取得,并使宣教及教义的训诲成为通行的制度。后世的罗拉特派及新教徒亦以宣教为主要方法。行脚僧把宣教台的重要提得高高的,哪知后人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特取而代之者有之,即举而毁之者亦有之。[12]行脚僧的目的本在助平民透彻宗教的意义,并使他们的生活也受宗教的宰制;哪知平民懂了宗教之后,行脚僧的宗教竟不易存在。

    第4世纪至12世纪的寺院运动是消极的。在衰败或粗野的时期,虔敬的人们只求能救护自己的灵魂,于愿便足,故设立一寺院不啻在到处尽莽野的世界中设立一上帝照临的花园。花园固可充做垦植莽野的先河,但隔离园野间的高墙则从未打通。行脚僧所生长的世界比酿起各派寺僧的时代较为安定,较有希望,故行脚僧可把整个的世界看做上帝的花园,他们也不惮涉足于市场及贫民窟之间以拯救男女的灵魂。寺僧,在理论上,应自禁于寺院之中;他如浪迹尘世,他的目的往往在破坏清规,以追求世俗生活的乐趣;故他的外出完全和戒条相反。反之,行脚僧的义务在奔走城市之间以将养病人,以宣教讲道,以谛听教徒的自认;故他的外出是天经地义的。寺僧可以藉广地及牧场的收入以自活;行脚僧则须沿门乞食以资一饱。

    行脚僧的尘欲

    在理论上说起来,行脚僧是不得有资产的,这至少也是圣法兰西斯的原意;但在事实上,他的徒众不但拥有僧寺,且也有图书馆及教堂。他们得到人望而后,更加意于资产的厚集,或则置发起人的理想于脑后,或则用中古的微妙方法,把旧理想解释净尽。凡坚持福音式的贫穷主义者且受本会会众的迫害。圣法兰西斯本鄙视学问,把学问和传播福音会的纯洁视为彼此不能相容;但牛津的灰衣僧在格洛斯忒特主教领导及保护之下,竟从事于学问起来,且成绩极好。他的朋友得·马许(Adam de Marsh)及培根自己即为早期的牛津法兰西斯派僧人;较后则有斯科佗(Duns Scotus)及奥坎(William of Ockham)。圣法兰西斯的英吉利徒众于哲学,物理科学,及医学曾有极大的贡献。

    凡宗教的运动有一共同的倾向,即发起人艰苦卓绝的理想尽可所存无几,而机体仍得生存。在14世纪时多密尼克及法兰西斯两派的行脚僧是两个极大的会社,且各有很多仇敌。牧区牧师痛恨他们,因为他们在牧区中偷自传教,并将教众及教费一并窃取。威克里夫的改良派亦恨死他们,因为彼此都是以取得平民的同情为目标的。熟知世故之人如巧塞辈则笑“弟兄们”(指行脚僧)欺世盗名的虚伪,因为他们一面装着遵守福音式的穷困,一面却利用人民的迷信以自肥。虔敬且笃信正派的高厄(Gower)则有下述不利于行脚僧的记载:“奸非,谄媚,虚伪,诱恶,这些都是他们藉以增加他们的牧师,教堂,及寺院之数的法术”。

    但到了14世纪末叶,民众对于行脚僧的感想仍是不坏,许多人仍以死时如穿行脚僧的衣服为走上天堂的绝稳护照。在15世纪中,虽则他们能目睹他们敌人罗拉特派的铲除,但他们自己的势力也日就衰退。所以宗教改革的风潮突起时,他们几没有一个朋友。世俗的僧侣向视他们为窃盗者流。亨利七世为消灭教皇权力的运动时,行脚僧会的解散亦为政策不可或少的一部分,因为他们是教皇的骄子及忠仆。

    外来势力的衰退

    自诺曼征服以来,外来的势力常如洪水之泛滥于英国,而行脚僧的来英可谓为最后的大潮流。自此以后,洪水退去,所留者为富饶的渣滓。于是内地森林之风可以吹向自如,而不受外界的波动。在诸爱德华及后期不兰他基奈诸朝中英国不特不为受者,且为授者。它所创造的各种事物既从又新颖。它自己的法律及国会在爱德华一世时也发达起来,它自己的语言文学在爱德华三世时也创始起来;随巧塞而起者又有威克里夫,及英吉利开始对于宗教的特殊贡献。同时英国的自由农民复利用本岛的武器把法国征服。英国林地的居民本富游戏的天性,好诙谐而又性情和善,故在他们的心目中善战的弓箭手极易引起他们极好的感想。尚侠好嬉,又激烈,又可以代表当时英吉利人性质的大盗洛宾·呼德(Robin Hood)[13]之所以能深入人心,正亦当然之事。

    上述的诸种现象得力于英吉利自由及财富之增进者极多。英吉利自由因佃奴的解放而长成;而英吉利财富则因易羊毛的输出为毛布的制造之故而增加。在十四五世纪中英吉利的财权及放债也渐渐由犹太人转入英人的手中,爱德华一世曾把犹太人驱逐,故财权的转移颇易。

    犹太人

    犹太人和别的外国人同于征服者威廉得势时入英。萨克森英吉利的社会异常简陋,放债取利之人尚无用武之地。但诺曼及安吉芬诸王,和大陆上的诸王一般的有向犹太人举债的必要。犹太人以现钱借给国王,国王则以赋税预作担保。犹太人赖放债取利为生,这本为教社所不许;但耶教的商人既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借钱,则亦不惜和不信耶教的犹太人发生关系。犹太人好比国王手中的海绵。海绵先把臣民的钱吸收了,然后再把自己的钱放出取利;国王对于海绵则可予取予求,海绵的水分愈富,则国王的所取亦愈无限止。犹太人之于国王正如佃奴之于田主;在理论上他们所有的即是他的,故臣民虽恨绝犹太人,而犹太人仍可赖国王的保护而繁荣。国王且设立“犹太库”(“Exchequer of the Jews”)以襄助犹太人收债。犹太人在国中的惟一友好为国王,故他们须仰仗他的鼻息以生存。他们的不为民众所齿盖有两种原因:他们是惟一放债收利的债权人,而别的人则无钱可贷;他们又是惟一不信耶教的人,而别的人则在理论上都是信教的。

    他们在英国除了借钱给国王外,并供给现金于诸男及战士阶级。他们供给一切战事及行政的筋力,但与工商业的理财尚无关系,因商业资本主义的时期还没有到。

    一部分的英吉利犹太人,如亨利二世时林肯的亚伦(Aaron)等,成为巨富;亚伦且在国库中有特设的部分(叫做“亚伦之库”“Scaccarium Aaronis”),以专理他的财务。在富饶的东盎格利亚的各市中犹太人的不易侵入的宅舍可与石的堡寨和石的教堂比美;以和较穷的耶教民的泥窟或木舍相比不啻有天壤之别。但如遇国王中止保护犹太人时,则可怕的大屠杀便随之而起,而犹太人和所持的债券也同归于尽。

    犹太人的被逐

    在爱德华一世时上述的不幸制度突受极严酷的取缔。爱德华的驱逐犹太人也许是基于那时最合理的观察。他自己嘉许他的行为为出于大公无我,及牺牲自己的公益心,人民对之亦十分欢洽。是时在耶教徒中也有了放债收利的人,故国王及贵族已可向他们借债,而不必定要求教于犹太人,故驱逐犹太人为事实上可能的政策。放债的营业起先入于佛来铭人及意大利人之手,例如爱德华三世曾向借债的巴低(Bardi)及佩鲁齐(Pernzzi)等都为佛罗稜斯的大号。既而英吉利的资本家亦日趋重要,商人如赫尔(Hull)的得·拉·坡尔(William de la Pole)及喜亭吞(Richard Whittington)都成国王及诸男的债主,而为百年之战及玫瑰之战(Wars of the Roses)的财政家。得·拉·坡尔为英吉利贵族的始营商业者,喜亭吞则为伦敦市长及猫面怪谈[14](cat-myth)的好汉。爱德华四世也和伦敦市民异常亲善,他固深好他们的美妇,但也因他须向他们借钱。当商业资本主义渐次于推铎尔朝发达时,财政权盖已落在本国人之手。

    犹太人的遭遇

    看着犹太人在柴堆里被活活烧死,基督徒面带残酷的满足的表情。犹太人与少数麻风病人、少数种族和少数宗教信仰者一同被教会定为基督的敌人,成了黑死的替罪羊,在全欧洲被无情地屠杀。

    犹太人的复来

    在斯图亚特及汉诺威时犹太人重又返到英国,但此时钱市及其他职业已尽操于本国人之手。宗教改革后英人对于圣经本较熟读,故英人仇恨犹太人的心理也没有从前之烈。犹太人和英人因得在较良的环境之下发生新的接触;这种环境且比在现代的人民尚不能自理其事的许多国家为佳。

    “英吉利极斯丁宁”

    爱德华一世有“英吉利极斯丁宁”[15]之称。有人曾说过,如以爱德华时的英吉利法和极斯丁宁时的罗马法相比不啻以童年和老年相比。但爱德华曾将所有关于法律之事予以固定的意义,这确和罗马帝的功绩有些相似。他虽没有成立任何不适于尚属幼稚的民族及英吉利法的特性的法典,但我们的土地法,公法,及国会在他之世的确曾得了一种新的定义;中古国家的种种制度今亦开始有固定的形式。今而后,国会及谘议院间区别亦渐渐明了。

    条文法的起始

    在爱德华一世的为首18年中我们可见英吉利条文法(Statute Law)[16]的起点。爱德华本天性习法,又有国内外大法家为之辅佐,故他的壮年时国会立法的毅力,据迈得兰的观察,直可与首次选举改革法后辉格党的(Whigs)的毅力相比。

    条文法是一种新的现象,他们把法的实质也改动起来了。在此以前,我国的所谓“法”者乃起源于盎格鲁·丹麦时,它是传统的,习惯的,不成文的,大部分是地方性的,绝大部分是作废了的;我国又有封建法,也是由习惯而生的;较新的则有“判例法”乃集合名法官的判词而成,但名法家如格兰微尔及布剌克吞(Glanvill,Bracton)等曾有专著细加评注;更有如《克拉稜敦宪法》及《大宪章》等的公约,名为重申并执行已有的法,实则常常增添新的规则;再次更有变动司法程序的诏令或命令,例如以陪审审判代替比武审判等。但到了爱德华一世时我们竟有可以变更“法”(“law”)的“律”(“laws”)起来了,只有难以确定范围所谓“基本法”是不受更改的,因为那时的国王及国会都还没有到万能的程度。

    首先的诸律,尤其是《传地法》(De Donis Conditionalibus)及《置地法》(Quia Emptores)两大法,名虽将封建法的原则重申一下,但实则更改颇多,颇可视为我国近代土地法的起点,即今日的习法者仍有熟知两法内容的必要。《传地法》开后代限制嗣续承袭田产的先河,在有法后之数世纪中对于乡村的遗害极大。《置地法》为爱德华及其大佃主所通过,用意在防止所领地的转封于下级的封建臣,而丧失他们应得的封建税收。此法通过而后,封建臣如欲将所领地割让于人,务必令受地者亦为同等的封建臣而直接受治于原主,而不得为封建臣的佃户。因此之故直接于国王的大佃主为数大增,阶级渐趋平等,而封建的精神亦大衰。在此以前,人民本以能为国王的大佃主为荣,但不久而后,因大佃主人数激增之故,人民转以能被召列席国会为较大的尊荣。即以国王而论,他的全国田主的资格也不如行政首领及主持国会者的资格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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