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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C少校。他虎背熊腰,棕色的头发剪得很短。不太好估他的年龄,他也许三十五岁不到,也可能都五十岁了。他没有蓄胡子,一张脸很大,但五官较小,鼻子又短又扁。他的脸上一副平和快乐的表情。他说话慢悠悠的,但是很流利,嗓门挺大。他满面微笑,还经常大笑。他的举止令人愉快。他非常有礼貌,做事儿也尽量讨人喜欢。不好说他到底是聪明还是有点傻。他肯定书读得不多。他有些童子军脾气,这叫人觉得挺别扭。要是瑜伽士进了他的房子,坐在他的椅子上,他就乐得和个孩子一样。他和我说了好多遍,说他拥有其他住在阿室罗摩[1]里的人所没有的特权。他的做派和那种因为得校长宠而喜欢吹嘘的学生类似。

    他在阿室罗摩已经生活了两年。人家特许他造一座自己的小木屋,后面还可以带个厨房。他有自己的厨师。他不吃肉、鱼和鸡蛋,但储藏了大量从马德拉斯[2]运来的罐头,他的厨师用这些和着咖喱酱和凝乳为他做饭。他除了茶什么都不喝。

    在他的单间房里有一张简陋的木板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其中一把是扶手椅,还有一个小书架,架子上有五十来本书,是些有关吠檀多[3]哲学著作《奥义书》等的译本,还有些瑜伽士写的书以及评论瑜伽士的书。墙上有几幅小画,一幅达·芬奇画的基督,几幅丑陋的毗湿奴[4]像,一些廉价的彩色印刷物和一张瑜伽士的照片。墙漆成绿色。地板上有一张藤条垫子。

    他穿着一套白棉布做的上衣和裤子,衣服像是中国式样的。他光脚走路。

    他无比崇拜瑜伽士,他说在自己眼里,他是自基督以来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精神领袖。

    他不怎么愿意谈自己的过去。他说自己在英国没有亲近的人,以前经常外出旅行,但现在到了这儿,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不会再继续旅行了。他说自己找到了平和安定,而且(这话他说了一遍又一遍)只要知道瑜伽士在,时常能看到他,他的精神就感到莫大的平和,这才是无价之宝。我问他一天都做些什么,他说他读读书、运动运动(他有一辆脚踏车,每天都要骑上八英里),还要冥想。他每天要和瑜伽士一起在大厅里打坐许久,不过他常常和他一个星期也说不上几句话。可是他正值壮年、精力旺盛,于是我问他他的自然精力能否得到充分发泄,他说他很幸运,他是少数几个真正渴望并且喜欢冥想的人之一,他总在打坐冥想。他补充说,冥想是剧烈运动,几个小时下来,身体就精疲力竭了,必须躺下休息。但我实在弄不清楚他嘴里的“冥想”到底指的是什么,我不晓得他是不是在积极地思考某个问题。我同他将耶稣会信士会就某些特别的主题(比如说“耶稣受难”)进行思考,他说冥想可不是那样的。他说自己花力气是要实现个人“自我”与宇宙“自我”的融合,把能思考的“我”从“自我”中分离出去,因为他说那就是无限。当他做到这一点,真正看见或感到自己的“神性”就是无限的“神性”的一部分时,他就悟了。他决定一直呆在那儿,一直呆到自己悟了,或到瑜伽士去世。

    实在不好说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的确很开心。我本想从他的外表、言谈里探出他的真实情况来,但我完全弄不清楚。

    海得拉巴[5]。我坐汽车从毕达去海得拉巴,路上我看见一大群人,就是常见的印度人,女人穿着颜色鲜艳的莎丽,男人裹着印度腰布,驾着牛车,赶着母牛————我以为这是个小集市,但帮我扛行李的人告诉我,这个地方住着一个术士郎中,这些人都是从周围村子赶来请他治病的,怀不上孩子的女人则来治不孕症。我问我能否去见见他。司机告诉我,他原是海得拉巴一个富有的承包商,因受到感召,要过圣人的生活,便把财产转交给了家人,然后在这个地方住了下来。他住在一棵菩提树下,照管着路边的一座小湿婆庙[6]。我们挤进人群,那里肯定有三四百人。病人们躺在地上,有些女人怀里抱着生病的孩子。我们走近神庙时,术士郎中就迎了上来,恭顺地向我们鞠了一躬。他裹着脏兮兮的白头巾,穿着无领衬衫,衣摆盖在脏兮兮的缠腰布上。他的耳朵上挂着银耳环。他刮了脸,不过留着短短的小灰胡子。他是个小个子,手脚麻利,动作很快,兴高采烈,忙忙碌碌。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圣徒,倒像集市上头脑清醒、积极活跃的店主。要不是他抛家弃财,而且帮人治病分文不取,你肯定会觉得他显然就是个骗子。他就靠人们带给他的米和水果过日子,而且把自己不需要的东西都送给了别人。他坚持要送我们一些椰子。他是这样治病的:他向自己庙里的神念一条祷文,然后行按手礼。当我要离开时,他请我给他一个祝福,这让我很尴尬。我告诉他我做这个不合适,但他一再坚持,所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只好照他想要的做了,深感自己又虚伪又愚蠢。

    苏非派信徒[7]。他住在海得拉巴穷人区的一座小房子里。这儿基本上是个贫民窟。那里有一条走廊,我们就在那儿等着向导传话,看圣人是否愿意接见我们。进门前我们脱了鞋子,然后被领进一个小房间中,房间用蚊帐隔成两块,我们只能看到这么多,我猜看不见的部分应该是他睡觉的地方。我们所坐的那块被一个高座或是平台样的东西占去一大半,那平台高出地面约十八英寸,上面铺着廉价毯子,毯子上摆了块藤垫,圣人就坐在上面。他非常老、非常瘦,一把乱糟糟的白胡子。他戴着顶土耳其毡帽,穿着白色的棉布上衣和白裤子,光着脚。因为他的脸极度消瘦、颧骨突出、两颊深陷,所以眼睛显得特别大。他的手修长而漂亮,但十分干枯,他的手势丰富、优雅、富有表现力。他尽管这么老、这么虚弱,看起来却精力充沛,讲起话来眉飞色舞。他乐呵呵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慈祥可爱。他好像没讲出什么精彩的话。我对苏非派一无所知,所以听到他同印度教一样极力宣讲“自我”与“最高自我”,吃了不小的一惊,要是对苏非派略知一二,大概我就不会这么大惊小怪的了。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他是个非常可爱、温柔、慈祥且宽容的老人。

    一位神职人员。阿卡巴·海德里爵士[8]派车去接他,他准时走进房间。他身着盛装,穿一件上好料子做的猩红大衣。他是个中年人,高个子,外表英俊,举止文雅。他不会说英语,便由阿卡巴爵士当翻译。他说起话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声音洪亮。他讲的东西我已经听别人说过二十次了。这就是印度思想家最讨厌的地方,他们总是用同样的话说同样的东西。如果其间确有真理(他们对此深信不疑),而且这真理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那么他们像鹦鹉一样不断重复它是很自然的事,你就不应该觉得听起来烦躁,但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没完没了地听同样的说法实在是叫人心烦。你希望他们至少不要一天到晚援引《奥义书》里的隐喻、明喻、例子,能想出些新鲜点的东西来。又听到他们说蛇与绳子的寓言[9],你心里顿时就泄了气。它都被用得滥得不能再滥了。

    我问他自己如何才能学会冥想的本领。他叫我找一个黑暗的屋子,盘腿坐在地板上,双眼盯着烛火,清空脑子里所有的思想,让它变得一片空白。他说如果我能每天这样做一刻钟,我不久就会有不同寻常的体验。“先做九个月,”他说,“然后你再来,我教你另一项修炼。”

    那天晚上我按他说的做了。开始前我记了时间。我觉得自己一直保持那状态,时间肯定远远超过了他建议的一刻钟。我看了看表,才过了三分钟。我感觉那段时间长得无穷无尽。

    一两个星期前,有人给我讲了一件事,建议我根据这个写一个故事,之后我一直在考虑,可我不知道怎么写。事情是这样的:两个年轻人同在山上的茶园工作,在那儿邮件要到好远的地方才能取到,所以他们隔很长时间才取一次信。其中一个年轻人,我们就叫他A,每次都有许多信,十封十二封的,有时候还更多,但另一个人,B,却一封信也没有。他总是嫉妒地看着A拿到一捆信,开始一封封地读,他渴望自己能有一封信,一封就够了。一天在等信的时候,他对A说:“喂,你总是收到一大包信,而我一封也没有。要是你让我拿一封你的信,我就给你五英镑。”“行啊,”A说。等到信送到,他就把一捆信递给B,说:“随便挑吧。”B给了他五英镑,看了看那些信,挑了一封,把其余的还给了A。晚上,当他们饭后喝掺苏打水的威士忌时,A若无其事地问道:“顺便问一下,那封信上说了什么?”“我不告诉你,”B说。A有些吃惊,又问:“那么,是谁写的?”“那与你无干,”B回答道。他们小小地争执了一番,但是B坚守自己的权利,拒绝透露关于买来那封信的任何细节。A开始发愁,一连好几个星期,他想尽办法劝B让他读那封信。B一直拒绝。最终A又着急又担心又好奇,觉得自己再也受不了了,于是跑去对B说:“喏,这是你的五英镑。把我的信还给我吧。”“没门儿,”B说:“我付了钱,那就是我的信了,我才不会给你呢。”

    故事讲完了。如果我是现代派的短篇小说家,我看我这样写就行了,顺其自然。但这样不合我的性情。我希望一个故事有条有理,而除非你能给它一个不会招致质疑的结局,我不知道你如何让故事有条理。但是就算你做得出让读者悬在半空、摸不着头脑的事儿,你也不会想同他一起悬在半空、摸不着头脑吧。

    我与太子和太子妃,也就是贝拉尔[10]亲王和王妃共进午餐。席间,太子和我聊了我的旅行。“你一定到过孟买吧?”他问。“是的,”我回答,“我是从那儿登陆的。”“你是住在游艇俱乐部吗?”“是的,”我说。“你下面准备去加尔各答吗?”“是的。”“你应该会在孟加拉俱乐部下榻吧?”“我希望如此,”我回答道。“你知道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太子问。“我不知道,”我呆呆地回答。“在加尔各答的孟加拉俱乐部,他们不让印度人和狗进入,但是在孟买的游艇俱乐部,他们不介意狗进入,他们只拦印度人。”当时我死活也想不出该怎么回答,到现在也没想出个好的。

    宗教大师。他穿着橘色的僧袍,但那袍子不泛黄,而是透着些许粉红。他头上缠着同样颜色的头巾,披着条斗篷。这一身打扮看起来真够热的。他穿着白色袜子,非常干净的棕色鞋,那鞋子挺像轻便舞鞋。他个子很高,有些臃肿,长着张肉乎乎的大脸,金边眼镜后面一双好看的眼睛闪闪发光,嘴巴很大,嘴唇很厚。他说起话来声音洪亮,演讲时却会有些粗嘎。他爱笑。他的举止带着油滑的善意。你的印象是这个人不是一般的自满。他喜欢奉承,喜欢谈论自己。一次我问他放弃世俗的快乐,他后不后悔。“我为什么要后悔?”他说,“我前世都享受过了。”

    托钵僧。典礼在一个伊斯兰墓地举行,这里葬着几世纪前教团的一个圣徒。教团领袖是个大个子,长着个鹰钩鼻子,看上去聪明、威风凛凛。他穿着用上好的棕色料子做的阿拉伯袍,头上细致地缠着干净的白头巾。他坐着,面前摆着一个燃着木炭的小火盆,他不断地往里添香,面前还有德尔维希[11]们表演时要用的各种工具。

    他们坐在他对面四五码的地方,坐成一排。各个年龄的都有,有一个肯定还不到十四岁,有些是年轻人,而最重要的人物(按印度人的习惯分)是那些长着长须白发的老人家。这帮人长着长长的头发,穿着五颜六色、松垮垮的破烂衣服,戴着耳环,挂着项链,看上去狂放不羁。

    仪式开始了,教团领袖先带头念了一段长长的祷文,每隔一段时间其他众人就会大叫大喊地应和。然后其中一人走上前来,拿起一根大概有两英寸长的串肉扦,在香上熏一下,请领袖摸一下,然后把它戳进自己的脸颊,一直往里推,直到扦子从另一侧面颊戳出,露出至少两寸。他绕场一周,向别人展示自己,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扦子取出来。他轻轻地揉了揉扦子刺进和戳出的地方,那里不但没有血迹,连个伤口都没有。另一个人走上前,也拿起一根串肉扦,从脖子上气管后面的位置穿过去,然后又抽出来。然后一个人拿起一把又短又钝的匕首,先做了许多夸张的手势,大叫了一阵,然后把自己的眼珠挖了出来。他绕场一周,眼珠就挂在脸上,这景象真是恶心,然后他又把它安了回去,揉了揉,看上去完好如初。又有一个人把串肉扦穿在自己肚皮的皮肤上,另一个刺穿了自己的舌头。他们似乎一点都不觉得痛。表演大概持续了半个小时,结束时他们又念了长长的一篇祷文。有一两个人流了一点点血,就一两滴,不过很快就止住了。

    术士。他是个小个子,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梁上架着副眼镜,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他参加过大战,一直升到少校。他游历过不少地方。他是个基督徒,也研究帕尔切尔苏斯[12]和埃利法斯·莱维[13]。他分得清什么是法术,什么是妖术。他对“神迹”不屑一顾,但声称自己能悬在空中。他辩解说若只是为了满足观者的好奇心而展示自己的能力,那人的能量就会损失。他的能量完全是精神上的。他声称自己能治病,但说自己的妻子(她和他来我这儿做客)有比他还要大得多的能量。她是印度人,穿着莎丽,已经不算年轻了,沉默而警惕。他们临走时,她告诉我我有的时候能看到她,她凌空出现的时候总穿一件深蓝色的莎丽。

    我们的“自我”或许的确是我们一切邪恶的根源,但它也是我们的音乐、我们的艺术、我们的诗歌的源头。所以,那又怎么样呢?

    艾哈迈德·阿里,阿卡巴爵士的秘书,告诉了我这个故事:他说有一个被蝎子蜇了的女人被送到了他这儿,人家告诉他,只要他在地上写上16这个数字,然后再用一只鞋擦掉,她就会痊愈。他虽不相信,但还是这样做了,可什么也没发生。她走了,然后有人指出他写的不是16,是13。自那以后他就写16,治愈了好几个人。

    一个瑜伽修行者想过河,但是身无分文,付不起摆渡钱,于是他就用自己的双脚从河面上走了过去。另一个瑜伽修行者听到此事说,这个神迹只值一趟乘渡船过河所需的那几个小钱。

    一个瑜伽修行者想乘火车去某处,但没有钱,便问站长能否免费乘车,站长拒绝了,修行者于是就在站台上坐了下来。到了发车时间,火车却开动不起来。他们估计是发动机出了什么问题,请来了机械师,机械师们把能做的都做了,火车还是开动不了。最后站长和官员们说了瑜伽修行者的事。他被请上了火车,火车立马就开了。

    术士和艾哈迈德·阿里都说这条铁路线上有个站长会医蛇伤,他们说要是有人被蛇咬了,他有权免费给站长拍封电报,他会拍封电报回来,治好病人。

    我举办一个小型晚宴,请了六个人,是些哲学家、梵学家,还有学者。说着说着,话题就转到瑜伽修行者通过戒律和禁欲所获得的力量上去了,他们告诉我,有一个瑜伽修行者把自己埋在一口枯井底,叫人们六个月后再打开。到时如果他头顶是热的,就说明他还活着,应该让他苏醒过来;如果是冷的,就说明他死了,把他烧了就是。他们照做了,发现他还活着。他很快恢复了元气,到现在都十六年了,他依然活得健康快乐。这些人要么见过他,要么认识见过他的人。他们认为这件事的确发生过。

    孔雀。我们驱车穿过丛林,林子不密,忽然我们看到树间有一只孔雀正打开它漂亮的尾巴。它走着,骄傲而华贵。它踱着步,步伐中透着特别的柔美和从容,是如此优雅,如此美丽大方,让我想起了科文加登舞台上的尼金斯基[14],他走起来就是这般柔美、优雅、美丽大方。那只孔雀独自走在丛林里,我很少能见到如此动人心弦的景象。我的同伴叫司机停下,一把抓起他的枪。

    “我来打它一枪。”

    我的心脏骤然停止了跳动。他开枪了,我希望他失手,但他没有。司机跳出车子,捡回了死鸟,片刻之前它还是那样欢快鲜活。这一幕真是残忍。

    当晚我们吃了孔雀脯肉。那肉白嫩、多汁。在印度每天晚上都吃瘦得皮包骨头的鸡,换个口味真不错。

    贝拿勒斯[15]。在日落前的傍晚时分,泛舟恒河上,顺流而下,没什么能比这更美妙的了。浅色的天空映衬着城中清真寺的两座尖塔,看着真激动人心。观者心中忽然升起一片平和安宁的感觉。四周万籁俱寂。

    然后,早晨在太阳升起之前,驱车穿过城里的大街小巷。店铺还没开门,人行道上还有人裹着毯子在睡觉。三两个人向河边走去,手里拿着铜钵,照例到圣水里去洗浴。登上一艘游艇,艇上有三个船工,沿着河边的台阶慢悠悠地向前滑。一大清早的,天气还很冷。每个石阶上的人不一样多,其中有一个上面挤满了人,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景象真是奇特,台阶上、水边都挤满了人。洗浴者的浸洗仪式各不相同:对一些男孩子来说,这是玩耍嬉戏的大好时机,他们扎进水里、钻出水面、再一次扎进水里;对于一些人来说,这项仪式得赶紧做完了事,可以看到他们机械地摆出一系列表示虔诚的姿势,含糊地匆匆地念着祷词;还有一些人严肃对待这项仪式,他们膜拜徐徐上升的太阳,双臂高高举过头顶,满腔热忱地诵读祷词。浸洗仪式结束后,有些人便和他朋友聊起天来,看来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是个交换新闻、嚼人舌根的好机会。另一些人盘腿打坐进入冥想状态,其中一些人纹丝不动,叫人钦佩得紧:他们坐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就好像身处幽静的庙堂。我看到一个老人,双眼上用白灰画了两个大圈,额头画着一块宽宽的长方形,两颊上画着方块,看上去好像是戴着副面具。许多人洗浴完毕,就仔细地擦洗他们的铜钵,他们要用铜钵盛圣水回家辟邪。

    这幅景象变幻多端,动人心弦。人群熙熙攘攘,来来往往,这画面活力四射。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一动不动,陷入冥想状态的人们,这么一对比,他们看上去愈发的沉默、静止,飘忽于人际交往之外。

    太阳在天空中又爬高了一些,笼着这幅画面的灰白色光线变成了金黄色,这让眼前的景色更添五彩光辉。

    他长得短小精悍,走起路来轻快活泼。他有一个圆圆的光头,一双明亮的蓝眼睛,眼睛周围有不少皱纹,看上去开开心心的。他是政府工程师,负责建造公路、大坝、桥梁。他的平房面对着一条河,客厅里有舒适的扶手椅,中央摆着一张有雕饰的印度桌子,墙上挂着精细的木雕,刻的是神话故事里的场景;墙上还钉着他猎到的动物头颅以及装在相框里的照片。在走廊和河之间有一个细细长长的小花园,花园中有一棵树美极了,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叶子不甚稠密,这样就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它的枝条,在天空的映衬下,它们呈现出精致美丽的图案。我大谈它有多可爱,但看得出工程师从未注意过它,我觉得他认为我这么说挺可笑。

    我们谈到射击,他提起自己有一次曾打死了一只猴子。“我再也不会打猴子了,”他说,“当时我正在修一条公路,所有的劳工都罢工了,一共六百来人。他们的头人病了,他们担心他会死掉,他们下定了决心要离开工地不干了。我想尽了一切方法劝他们留下来。最后他们说,他们可以留下来,只要我打一只猴子来,这样他们就可以取它心脏里的血,用它治好头人的病。唉,我不能让工程停下来啊,所以我就拿起枪,沿路往前走。通常会有很多猴子在那里玩耍,黑脸的猴子,过了一会儿我就看到了一只。我瞄准、开枪,但我只打伤了它。它跑过来乞求我保护它,叫着,叫着,就像个孩子。”

    “那头人好了吗?”我问。

    “噢,实际上他真好了。不管怎样,路是修完了。”

    范·H。他六十来岁的样子,是个大个子,长着个大肚子,一张肉乎乎的大脸,一只大鼻子,一把灰白的胡子,一头灰白的头发,一双蓝眼睛。他爱说话,说得也挺标准,就是带了一点口音。他大嗓门,总是快快活活的。他年轻时绝对不好看,而现在,他穿着寒碜的衣服,不修边幅,一身赘肉,尽管他的大个头让他“举足轻重”,但他既不显得庄重尊贵,也不引人注目,让人印象深刻。他在东方呆了三十多年。他最早去的是爪哇。他是个优秀的语言学家,也是梵文学家,广泛阅读了东方宗教和希腊哲学方面的书。这样他的兴趣自然主要在赫拉克利特上,书架上有现存的关于他的所有文献。他的寓所里堆满了书。墙上挂着许多西藏小旗,屋内还随意放着几块藏族的铜饰。他在西藏呆了挺长一段时间。他爱吃,爱喝啤酒。受利德比特[16]的影响,他成了一个见神论者,去了印度,在阿迪亚尔做了纪念图书管理员,但后来和贝赞特夫人[17]吵了一架。我问他怎么看待“大圣”是否存在之争,他说他的看法是,关于他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据各占一半。尽管他早就不相信见神论了,他依然很欣赏利德比特,相信他具有神力。我想他现在是笃信佛教。

    他年轻的时候在爪哇,雇了一个仆人。那男仆跟着他一起游历了八个月,然后把自己的身世告诉了他:他是爪哇一个苏丹的后代,结过婚,有一个孩子。他的妻子和孩子都死了,他悲痛欲绝,隐居到丛林中,一直过着苦行僧的生活。最终他遇上了一群烧炭工,和他们一起生活了几个月。终于有一天,他们对他说这不是一个君主的后人应该过的日子,劝他去拜见一个怪人。那是个种茶人,是爪哇人,大概四十岁,大家都相信他就是某个战败后便不知所踪(就像那那·萨希布[18]那样)的著名造反分子本人(而不是他的转世),一百多年过去了,还依然健在。这个人叫他去巴达维亚[19],说在那里他会遇见一个白人,并给他做九个月的随侍。他还告诉他这个白人哪一天会到。而一切都同种茶人预言的一模一样,这激起了范·H的兴趣,他便前去拜访种茶人。他见到的是一个相貌普通的人,人们对他十分尊敬,但他一点也不透露自己的事情,别人认为他是那个古代英雄,对此他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范·H问他到底是什么让他指示那年轻人去巴达维亚,做了自己的仆人,他的回答是:“有的知识来自头脑,有的知识来自心灵。我看看我的心,看到什么,就说什么。”

    一个年轻官员乘半岛暨东方轮船公司的轮船回家,在路上,人们看到他在甲板上忙着阅读有关泰姬陵的书。人家问他为什么要读这些,他回答说:“噢,我在阿格拉[20]干了四年,可从没去瞧过。但我晓得等我回到家以后,大家都会问我关于泰姬陵的事,所以我觉得自己最好在到家之前恶补一下。”

    泰姬陵。尽管关于它我有过各种想象,看过许多照片,但当我第一次站在陵门前的平台上,亲眼看到泰姬陵的时候,我还是被它的美征服了。我意识到这就是真正的“艺术的震撼”,努力想趁我的感觉清晰的时候好好体会一番。我现在知道,当人们说有些东西美得叫人窒息的时候,他们可不是随便打个比方:我的的确确感到自己喘不过气来。我的心里有一种奇异、美好的感觉,好像我的心在膨胀。我感到惊奇、愉悦,我想还有解脱、自由。但是我当时正在读数论派哲学[21],这个学派认为艺术和绝对解脱(这是所有印度宗教的目标)同类,是一种暂时性解脱,所以我感觉到解脱自由,也许只是忆起了这个说法,并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实际感受。

    对同一件美丽的东西,我没法看两次都同样的狂喜不已,所以当第二天我在同样的时段又去了泰姬陵时,欣赏同样的景色的是我的思想。不过话说回来,我也还是有不同的收获。夕阳西下,我走进大殿,殿内只有我一人。我站在一头,望着分隔大殿的一间间幽室,我突然有一种怪异、诡秘的感觉,深感大殿的空旷、寂静。我有些胆寒。我只能用这句根本说不通的话来描述我的感受:我似乎听到了神祇无声的脚步。

    辛达拉姆。描写印度人真是天大的难事儿。会这样,也许是因为你对他们的身世和生活环境了解甚少;也可能是因为你认识的印度人很少(相对而言),于是你就没法比较自己对他们的认知;或者也可能是因为他们性格多变,像流水一样,没有显著的特征;当然,还可能是因为他们只向你展示他们希望展示的一面,或者只向你展示他们认为你会感兴趣、会喜欢的一面。辛达拉姆是一个马德拉斯[22]人,是个壮汉,身高若放在欧洲属于中等水平,肤色不是很黑。他缠着腰布,穿着白衬衫,戴着顶甘地帽。他有一个又短又粗的鼻子,一张挺大的嘴,嘴唇肥肥的,脸上随时挂着悦人的微笑。我觉得他挺喜欢提自己认识的大人物,不过他的虚荣也就仅限于此。他心肠特别好。他是一个清教徒,他说他这辈子都没进过剧场或是电影院。他是个有诗情的人,山川、河流、鲜花、白天的天空和夜晚的天空能带给他无限的快乐。他一点都不懂逻辑,对探讨问题一点都不感兴趣。他的信仰来自印度传统文化,是他的古鲁[23]传授给他的,他喜欢滔滔不绝地讲自己的信仰,但一点也不在乎它们到底合不合理,就算自己的想法相互矛盾他也不介意。他判断事情的依据是情感和直觉,他毫无保留地信任它们。他严格地遵守正统印度教关于饮食、洗浴、冥想等的戒律。他主要靠牛奶、水果和坚果获得营养。他告诉我有一回自己钻研一本重要的典籍,一连六个月都只靠喝牛奶过日子,而且一句话都没说。提到自我克制、绝对事物,以及我们大家心中的上帝(上帝就是一切,我们都是上帝),他无比虔诚。他随手就能抓出一把现成的比喻,这些比喻在印度已经流传了好几个世纪,他用起来得心应手。显然,对于他来说,和人理论用这些比喻就足够了。一个关于恒河的优美意象对他来说同一段三段论一样有力。看得出,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儿,并以他们为荣。他的孩子们都礼貌极了,教养极好。他每天清晨五点起床,做冥想,他认为这个时间最吉利。我见过他和几个大学生在一起,他待他们非常好,但他虽亲切,却不像有些传教士待信徒那样甜得发腻,他亲切自然、颇有人情味儿。

    帝国的缔造者。他是位将军,一头白发,留着白色的牙刷状小胡子,高个子,壮实但不肥胖,长着一张红脸,一双蓝眼睛,一个蛋形的脑袋。每天早晨六点钟他都要出去兜兜风,他房间里放着一个划式拉力器,这样他回来洗澡之前就可以在上面锻炼锻炼。而一旦暑气稍退,他就上网球场去,他打起球来很猛,打得很好(他吹嘘说和只有自己年龄一半的人对打也不会吃亏,而且他喜欢单打,因为这样得到的锻炼就更多),直到天黑得看不见球了,他才回到屋里,在划式拉力器上锻炼一刻钟,再去洗澡。“在这个国家你必须保持身体状态良好,”他总是这样说,而且抱怨道:“我没法得到充分的锻炼。”他在印度待了三十年:“印度只有一点可取,让人能耐着性子待下去,那就是有猎可打。我有许多猎手,个个都是好手,我的意思是,你完全可以信任他们,就把他们当英国人看,一流的猎手,绝对热情,我的意思是,除了肤色,他们是不折不扣的白人。要知道,我可没夸张,这就是事实。”

    阿什沃思。他告诉我说他在大学学哲学时,老师说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体,他没法理解。怎么能说他就是桌子,桌子就是他呢?这好像毫无意义嘛。后来有一天他终于茅塞顿开。他去看迈索尔[24]的大瀑布,乘着公共汽车在树林中走了很长时间。他以前从未见过大树,而当他乘车穿梭在绿色的隧道之中,头顶便是参天大树时,他心神荡漾。然后他到了瀑布前,站在巨大的圆潭边,眼前滔滔大水(那时雨季刚过)从天而降。这让他生出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就是水,自己正像那水一样从高处跌落潭中,那水就是他自己,他意识到自己和水就是一体的。他三十八岁,作为一个德干高原的印度人,他的个子算是高的,大概比我高一两英寸的样子。他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天生就是卷的,开始变得有些花白。但他的脸依然非常年轻,额头光洁,基本没有皱纹,眼睛下也没有细纹。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鼻子挺短,但形状好看,略显丰满,嘴巴挺大,厚嘴唇,小小的耳朵紧贴着脑袋,但长着又大又厚的耳垂,就像达摩头像上的耳垂,不过当然没有那么夸张。他修了面,但胡子很厚,即使刮过了,他暗蜜色的皮肤上仍有一抹黑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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