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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并不受他的处事哲学支配,他的处事哲学不过表达了他的欲望、本能和弱点。一天晚上,我和B聊天,我让他跟我说说他用以解释自己生活意义的思想体系。

    他说,生活的最高目标是活出自己的个性,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服从自己的本能,放手让自己在人情世事中随波逐流,安然接受命运意外送来的福气与歹运。通过这些,他就像经过火的考验一样,最终得到净化,能够适应未来。他能够去爱,这使他相信有上帝,有永生。他相信,不管是感官层面还是精神层面的爱都可以使人得到净化。世上没有幸福,只有些许一时一刻的满足,而正是因为幸福匮乏,而人们又对它无限渴望,才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精神不灭。他认为自我牺牲无用,宣称所有尝试的开端、过程和结束就是发展自我的过程,不过他也不想否认自我牺牲有时的确也有助于个人成长。

    我请他解释一下他乱糟糟的风流韵事。这让他有些恼火,不过他还是回答了,说他的性本能很强烈,他实际上爱恋的仅是完美的理想。他在许多人身上发现惹他爱的各种特征特质,然后将它们融合成他的理想爱人,就像雕刻家选了这个人的红唇,那个人的眉眼,取了这副姣好的身材,那段漂亮的线条,最终也许可以创造出一个最完美的形象。

    但显然,在个人成长和顺应本能的过程中,一个人肯定不可避免地要和其他人打交道。所以我问B,如果某人的本能是抢劫或谋杀,他怎么看。他说社会认为这种本能是有害的,因此会对此人加以惩罚。

    “但是,”我说,“若是某人顺应自己的本能,虽没违反社会法律,却的确有损他人利益呢?那么他可能爱上一个有夫之妇,引诱她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与他同居,结果到后来又厌倦了她,爱上另外一个人,弃她而去。”

    对此,他是这样回答的:“唔,那我说他可以顺应自己的本能,但要有数,不能伤害了别人。”

    显而易见,至此他的理论彻底解体。这些明摆着是一个懦弱者的思想,他没有能力抑制自己的欲望,像片羽毛似的,被八方来风吹得团团转。而B的确意志不坚定,自我放纵,根本没有勇气面对命运带来的意外。若是没有烟抽,他便无比难受;若是酒菜不好,他便心烦意乱;雨天可以将他彻底打垮。如果他略感不适,他就沉默寡言,意志消沉,自怨自艾。别人与他意见稍左,哪怕只是略不一致,他也会生气、闷闷不乐。他是个自私的家伙,毫不在意别人的感受。不过对英国绅士应该有什么风度,他倒还持着传统看法,也只有这才能让他的举止看上去还算得体。他懒得穿过马路去帮助哪个朋友,但当哪位女士走进他的房间时,他一定会立马起身致意。

    当你说贬低自己的话时,人们是最乐意相信你的;而当他们把你的话当真时,你是最火冒三丈的。

    你老来烦我,好像我是一句格言,而你却试图把我变成警句。

    每一个人都能说出真理,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写出警句。

    然而,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都试图那么做。

    “你懂法语么?”

    “噢,嗯,那个,要是哪本法语小说粗话连篇,有伤风化,我倒也是能读懂的。”

    伦敦方言[1]

    “你真是个漂亮女人。”“嗯,就那双脚吧。”

    “那话你前面说过了啊。”“那我现在后面说呗。”

    “一个帅小伙儿,罗马式眼睛,忒有神的鼻子。”

    “咱星期天穿的靴子呢?”

    “你真聪明!你娘养了几个你这么聪明的?”

    “是的,我有十五个孩子,而且只用了两个老公。”

    “唉,要是上帝他老人家把你收了,那对你家是多大的运气呐。”

    “我年轻的时候有过两个丈夫,我希望赶在死前还能再有一个。”

    “弗洛莉,我真的爱你。”“可怜的家伙,那你多受累啊。”

    一个女人大可以想多坏就多坏,但要是她长得不漂亮的话,那么做可就没啥好处了。

    “噢,我可不想变老。人生的乐趣都没有了。”

    “但是,会有别的收获。”

    “什么?”

    “喏,比方说对青春的思考。如果我现在是你这个年纪,我想我很可能会觉得你是个狂妄自大的家伙:但其实我觉得你是个可爱有趣的男孩。”

    这话是谁说的,我实在是一点都想不起来。大概是我朱莉娅姑母。不管怎样,我很高兴我当时认为这值得一记。

    关于阔绰的年轻人,有一件事儿挺好玩挺讽刺:他们整晚都在鬼混,第二天一早又去做八点的弥撒。

    宴会上,应该挑着吃可劲儿说,而不是挑着说可劲儿吃。

    智慧是一件灵活多样的武器,人除了这件武器之外,便不再有其他武装,而智慧对付本能并没什么功效。

    文学发展很好地展现了人类道德史:不管作家写什么样的题材,作品都遵循这个作家本人所处时代的道德准则。历史小说的最大弊病就在于此,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做着古代的事儿,却奉行作家所处时代的道德标准。这有多矛盾实在是显而易见。

    人们常施舍点食物给饥民,这样自己享用美餐时就不会内疚。

    在极度亢奋的情况下,人不受文明的一般约束,而是重拾以牙还牙的老规矩。

    若是认为美德就是放弃个人意愿,并且美德只存在于这类自我牺牲之中,那就大错特错了。并不是谁说做了自己不乐意的事儿,就是高尚善良的。

    大多数人一生操劳只是为了让儿孙能有吃有住,而这些儿孙长大进入社会后,也都一个个“子承父业”,重演历史。

    一个人越聪慧,就越能承受磨难。

    如果说相比之下,女人在经历痛苦时流露出的感情并不强烈,这并不意味着她们更善于忍受,只能说明她们较为麻木。

    爱情主要是种族繁衍的本能,这具体体现在绝大多数男人对于女人都是见谁爱谁,如果没法赢得所倾慕的第一个女人,他很快就会把心思转向下一个。

    鲜有男人一辈子只恋爱一次;若是那样,只能说明他的性本能不太强烈。

    当繁衍的本能得到满足后,让求爱者迷失心窍的痴狂就消失了,留给他一个老婆,受他冷落。

    我不知道抽象美是什么意思。美是激起艺术家审美兴奋的东西。今天艺术家觉得美的东西,十年之后所有的人都会觉得美。就前些年,人们还认为吐出股股黑烟的工厂烟囱实在是奇丑无比,但某些艺术家发现它们具有装饰性,把它们描绘入画。最初人们纷纷嘲笑他们,但慢慢人们发现了他们画作的美,从他们描绘的对象身上也找到了美感。现在,人们无需一双慧眼就能从工厂和它的烟囱中获得美感,就像看到开满鲜花的原野一样,心旷神怡,兴奋不已。

    人们总是对诗人和艺术家的风流韵事啧啧称奇,而他们其实更应该对这些人语言表达上的天赋称奇。有些事儿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并不为人注意,发生在才华横溢的作家身上,就会变得极其有趣。事情有无意义,看发生在谁身上。

    人类完全弄错了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而且这个错误观点已根深蒂固,无法消除。

    要是好人不这么笨手笨脚,该多好!

    哲学家好比登山者,克服重重困难爬上高山,只为的是看日出;可到了山顶,只见浓雾,他只好又晃晃悠悠地下了山。如果他没对你说那上面景色壮观极了,他就是个老实人。

    现在,驳斥基督教已不再需要理智,到处都弥漫着一种反对它的情绪,而既然宗教本身也是一种情感,就应该以情感制情感。一个人有信仰而另一个人没有,那也许就只能这样了:双方的论证都不过是给情感一个合理解释罢了。

    那些为了社会而活、为社会工作的人自然要求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一个为自己而活的人就不指望社会认可,也不受其影响。一个人如果对张三李四根本就不在乎,他凭啥要在乎这些人对他怎么看?

    大喜总有同样强烈的大悲来平衡。那些感情麻木的人着实叫人羡慕,狂喜和哀恸都与他无关。无上幸福中总免不了掺有些许苦涩,但苦难却不会含有丝毫杂质。

    没有哪个男人内心深处会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那样愤世嫉俗。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同居,就算是社会认可的那种,一般也只有一个结果:他变得稍微狭隘了些,稍微低劣了些。若没与人同居,他本不至如此。

    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女人还是童话故事中的公主,只要在七层被褥下有一粒干豌豆,她就睡不着。男人总是害怕神经坚强、遇事不慌的女人。

    认识一个掌握生理学基本原理的人,你就能了解更多关于女性特质的知识,胜过读遍世间哲理与箴言。

    一个女人如果不能顺应一般男性对她的看法,那她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没有什么能像爱情一样改变一个男人的观点。因为新观点多半是新感情,源于激情,而非理智。

    人类的困难和疑惑一半源于他们企图以“是”或“否”回答每一个问题。“是”或“否”可能都不是答案,两边或许都“是”“否”兼有。

    冒出一个新想法,看着它有如一道新的地平线渐渐形成、展现在眼前,这是最叫我兴奋不已的。心生一个崭新的想法时,我觉得自己被带离了那个平凡乏味的世间,飞到了九天之上,来到了灵魂栖居的地方。一时间我远离尘世喧嚣,无忧无虑,飘飘欲仙。

    有时我审视自己性格的方方面面,感到大惑不解。我知道自己是由许多个个体组成的,此刻占上风的那个必然最终要让位于另一个。但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都是,还是谁也不是?

    生活中充斥着错误、谬解,我陷于其间,终能挣脱其缚,这让我觉得无比有趣。消除自年轻时便扎根心底的偏见,这本身就是一项事业、一种娱乐。

    我不知道何时人们才能不再相信喜乐无碍,艰苦无益,那时基督教便将彻底衰朽。

    人们坚持要做些违心的事儿,于是一次又一次地毁掉自己的生活。

    很少有人意识到,一个抱着崇高的目标坐在外面淋雨的人,和一个喝醉了酒、回不了家、只得躺在大街上的醉鬼同样可能害上风湿,搞不好还更容易些。

    如果你不为他人而克己,他们会认为你自私可憎;但若是你为他人作出牺牲,因而造成许多麻烦,他们会坚忍顽强地忍受一切,叫人惊讶。

    热爱细节、记忆精准是女性最为鲜明的特征。女人有本事详细准确地向你复述若干年前同哪个朋友无关紧要的一番谈话,而且更叫人郁闷的是,她们总是这么做。

    痛苦是有害的,认为痛苦使人变得高尚是荒唐的。尼采对艰难困苦大加美化、颂扬,他就像寓言里那只断了尾巴的狐狸[2]。他认为痛苦可给人以力量,让他们性格更坚强,其实分析起来,他这样的论断只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受过折磨的人会想要报复。他将自己受过的痛苦再加于别人身上,从中获得乐趣,这就是他所谓的力量。

    我们如何对待他人取决于自我保护原则。一个人如此这般地对待他人,要么是为获得某种好处,若他不这样做就得不到;要么就是为了避免他们给自己带来不利。人并不欠社会什么,他以某种方式从社会获益,社会接受他有益的行为,并给他报酬。他对社会做了好事,社会便奖励他;做了坏事,社会就惩罚他。

    在教堂里,或者是面对伟大的人类巨作时,我不会想到人类的渺小;相反,在这个时候我惊叹于人类的力量;人的头脑似乎无所不能,让我忘了人只不过是一种微不足道的生物,爬行在一颗二流恒星的行星、也即一团泥巴上面。自然和艺术甚至能违背人的本意,让他承认人类的伟大。只有科学才能真正揭示出人类的渺小。

    人有了麻烦,科学能予以安慰、抚平创伤,因为它告诉人世事是多么微不足道,人生及其种种失败,又是何其无足轻重。

    因为欢乐苦短,或者害怕快乐过后就是腻烦,于是便躲避欢乐,这真是蠢透了,好比因为食欲很快就能得到满足、满足之后就不饿了,于是便拒绝吃饭一样。

    要想使道迁就行很困难,想让行合乎道一样不易。大多数人都是说一套做一套。向他们指出这一点,他们就会声称那只不过是自己一时的软弱,他们依然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合乎自己的原则。这是借口。人们都是先按自己的喜好行事,然后采纳原则。由于原则常常与喜好冲突,所以他们坐立不安,心神不宁。但他们若强迫自己按原则办事,压制自己的喜好,那他们就没有了希望,除非上天堂。

    比起公正无私来,人们更爱赞扬慷慨大方,这说明人们评价事物孰优孰劣的标准完全在于它于己是否有利。公正的人实事求是,不予人以非分之遇。这种人不受欢迎,没谁欣赏。

    最荒唐的说法之一就是既然快乐不能用数学符号表达,它一定没什么价值。

    个体之于社会等同于个体之于个体。当A帮助B建造房子时,达成的契约是将来若是需要,B也会帮助A,B按契约行事,之后就可以获得他所要求的好处。

    一个人没法明确说出他做某件事的理由,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理由。就算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理由,还是不能说就没有理由。如果叫他给出一个理由,他还可能又搞错了,给出的理由不是原来的理由。

    野蛮人因怕遭到报复而控制自己不做有损同伴的事,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如是。

    若说道德作为社会自我保护手段,的确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了,这也不见得与个体有什么关系。

    真奇怪,在那么多情况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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