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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 張仲景述 晉 王叔和撰次
宋 林 億校正
明 趙開美校刻
沈 琳仝校
辨不可下病脉證并治第二十合四法,方六首。
提要
本篇重集了六經病篇中“不可下”之證:即太陽表證不可下;陽明病見心下鞕滿者、面合色赤者、嘔多者亦不可下;虚寒之厥證不可下;藏結證不可下;太陰病脉弱不可下;寒熱錯雜的厥陰病不可下;少陰病陰虚、陽虚均不可下。本篇在此基礎上又補述了藏虚而有動氣的不可下之證。概而言之,非陽明實熱燥結證和血瘀水結之證,均在不可下之列。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鞕,與大承氣湯;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與小承氣湯和之。第一。大承氣四味,小承氣三味。前有四十病證。
傷寒,中風,反下之,心下痞,醫復下之,痞益甚,屬甘草瀉心湯。第二。六味。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强下之也,設脉浮革,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第三。七味,下有陽明病二證。
陽明病,汗自出,若發汗,小便利,津液内竭,雖鞕,不可攻,須自大便,宜蜜煎,若土瓜根,猪膽汁導之。第四。蜜煎一味,猪膽汁二味。
脉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則〔1〕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鞕。
〔1〕則 《註解傷寒論》卷九無。
按語
本條脉證已見於不可汗篇,在此又言不可下,其用意在於説明虚人不可妄施汗下等攻伐之法。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内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内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卧則欲踡。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1〕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1〕掌握 掌心。“握”,謂中央也。《儀禮•鄉射禮》:“以茅上握焉。”鄭玄注:“握,謂中央也。”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按語
以上四條證情之所以不可下,皆因正氣之虚也。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卧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按語
本條證情已見于不可汗篇,可對比互參。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脉厥者,當齊握〔1〕熱。
〔1〕齊握 臍腹的中部。“齊”通“臍”此指臍腹。“握”謂中心。
按語
本條論述了誤下可損陰傷血,致發虚熱等證。
諸虚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脉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爲陽運,微爲陰寒,上實下虚,意欲得温。微弦爲虚,虚者不可下也。微則爲欬,欬則吐涎,下之則欬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齧,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脇拘急,喘息爲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爲除中,亦云消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按語
本條與不可汗篇主旨相同,提示胃氣虚寒者不可妄行汗下之法。
脉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爲陽虚,數爲無血。浮爲虚,數生熱〔1〕,浮爲虚,自汗出而惡寒;數爲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爲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脇,振寒相搏,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脉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爲痞,小便淋漓,少腹甚鞕,小便則尿血也。
〔1〕數生熱 《註解傷寒論》卷九作“數爲熱”。
按語
在平脉辨證基礎上説明陽虚血少之人不可妄用下法。
脉濡而緊,濡則衛〔1〕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内煩。醫謂〔2〕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虚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裏俱虚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3〕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爲微難。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閒〔4〕,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爲微逆,身冷而内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1〕衛 《註解傷寒論》卷九作“胃”。
〔2〕謂 《註解傷寒論》卷九作“爲”。
〔3〕悵怏 失意不悦貌。
〔4〕閒 《註解傷寒論》卷九作“間”。閒通間。
按語
表裏俱虚者,發汗或水灌尚且不可,則不可下之意自見。
脉浮而大,浮爲氣實,大爲血虚。血虚爲無陰,孤陽獨下陰部者,小便當赤而難,胞中當虚,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應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乾煩而不眠〔1〕,血薄肉消,而成暴一云黑。 液〔2〕。 醫復以毒藥攻其胃,此爲重虚,客陽去有期,必下如汙泥〔3〕而死。
〔1〕不眠 《註解傷寒論》卷九作“不得眠”。
〔2〕暴液 疑爲病證名。
〔3〕汙泥 《註解傷寒論》卷九作“污埿”。
按語
本條論述了氣實血虚之脉證,以及誤下後重虚而致陰竭陽脱之死證。
脉浮而緊,浮則爲風,緊則爲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而不可下也。
趺陽脉遲而緩,胃氣如經也。趺陽脉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之所爲也。榮衛内陷,其數先微,脉反但浮,其人必大便鞕,氣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數脉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鞕,氣噫而除。今脉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數脉當遲緩,脉因前後度數如法,病者則飢。數脉不時,則生惡瘡也。
脉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却結於藏,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脉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1〕,利不止。
〔1〕必煩 《註解傷寒論》卷九上有“則”。
按語
實者瀉之,熱者清之。數脉主熱而不主實,故不可下。
少陰病,脉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虚,尺中弱濇者,復不可下之。
脉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爲大逆也〔1〕。
〔1〕也 《註解傷寒論》卷九無。
脉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攻之,不令發汗;屬府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鞕。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脉遲尚未可攻。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而〔1〕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爲逆。
〔1〕而 本書卷三無。
結胸證,脉〔1〕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即死〔2〕。
〔1〕脉 本書卷四上有“其”字。
〔2〕即死 本書卷四作“則死”。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1〕。
〔1〕不可下 本書卷三下有“宜麻黄湯”四字。
太陽與少陽合病〔1〕者,心下鞕,頸項强而眩者〔2〕,不可下〔3〕。
〔1〕合病 本書卷四作“併病”。
〔2〕者 本書卷四下有“當刺大椎、肺俞、肝俞”八字。
〔3〕不可下 本書卷四作“慎勿下之”。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病欲吐者,不可下。
太陽病,有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爲逆。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1〕。
〔1〕痞 本書卷三下有“也”。
病〔1〕脉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裏,則作痞〔2〕。
〔1〕病 本書卷四無。
〔2〕痞 本書卷四下有“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鞕。
本虚,攻其熱必噦。
無陽陰强〔1〕,大便鞕者,下之必〔2〕清穀腹滿。
〔1〕無陽陰强 指陽衰寒盛之冷秘。
〔2〕必 《註解傷寒論》卷九上有“則”。
太陰之爲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下〔1〕之,必胸下結鞕。
〔1〕下 本書卷二上有“若”。
厥陰之爲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温温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脉虚,復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小便難,頭痛背强;加温針則衄。
傷寒脉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脉欲厥。厥者,脉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1〕,是其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若〔2〕熱多者,目赤脉多,睛不慧。醫復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3〕便清穀,熱多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黄;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4〕小便難者,爲危殆。
〔1〕漸大 《註解傷寒論》卷九作“漸漸大”。
〔2〕若 《註解傷寒論》卷九無。
〔3〕寒多 《註解傷寒論》卷九下有“者”。
〔4〕若 《註解傷寒論》卷九無。
按語
此言病傷寒而經脉虚者,不宜汗下熏熨之法。小便利者可救,小便難者危,乃取决於陰液之存亡。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1〕氣出,頭痛目黄,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黄者,若下之,則〔2〕目閉。貪水者,若下之,其〔3〕脉必厥,其聲嚶,咽喉塞;若發汗,則戰慄,陰陽俱虚。惡水者,若下之,則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若發汗,則口中傷,舌上白胎,煩躁。脉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若發汗,則小便自利也。
〔1〕勃勃 出氣盛貌。
〔2〕則 《註解傷寒論》卷九作“兩”。
〔3〕若下之,其 《註解傷寒論》卷九無。
按語
傷寒邪熱散漫而絡脉空虚之證,故不可汗下。
得病二三日,脉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痞〔1〕。 至四〔2〕日,雖能食,以〔3〕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4〕,雖不大便〔5〕,但〔6〕頭鞕,後必溏,未定成鞕,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鞕,乃可攻之〔7〕。
〔1〕痞 本書卷五作“鞕”。
〔2〕四 本書卷五下有“五”。
〔3〕以 本書卷五下有“小”。
〔4〕少 本書卷五下有“者”。
〔5〕大便 本書卷五作“受食”。
〔6〕但 本書卷五作“初”。
〔7〕乃可攻之 本書卷五下有“宜大承氣湯”。
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静,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鞕者,可與大承氣湯;不鞕者,不可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失氣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鞕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後發熱者,大便必復鞕〔1〕而少也,宜〔2〕小承氣湯和之。 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也。大承氣湯。方一。
大黄四兩 厚朴八兩,炙 枳實五枚,炙 芒消三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味,取五升,下大黄,煮取二升,去滓,下芒消,再煮一二沸,分二服,利則止後服。
小承氣湯方
大黄四兩,酒洗 厚朴二兩,炙,去皮 枳實三枚,炙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
〔1〕大便必復鞕 本書卷五作“必大便復鞕”。
〔2〕宜 本書卷五作“以”。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鞕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虚,客氣上逆,故使鞕也,屬甘草瀉心湯〔1〕。方二。
甘草四兩,炙 黄芩三兩 乾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半夏半升,洗 黄連一兩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有人參,見第四卷中。
〔1〕屬甘草瀉心湯 本書卷四作“甘草瀉心湯主之”。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1〕强下之故也。設脉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2〕。方三。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去皮 細辛三兩 甘草二兩,炙 通草二兩 芍藥三兩 大棗二十五枚,擘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半日三服。
〔1〕以 《註解傷寒論》卷九下有“其”。
〔2〕湯 《註解傷寒論》卷九下有“主之”。
按語
脉浮革爲血虚,腸鳴下利爲寒,血虚且寒,故治以當歸四逆湯。
陽明病,身〔1〕合色赤,不可攻之,必發熱,色黄者,小便不利也。
〔1〕身 本書卷五作“面”。
陽明病,心下鞕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爲津液内竭,雖鞕不可攻之。須〔1〕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猪膽汁〔2〕,皆可爲導。方四。
食蜜七合
右一味,於銅器内,微火煎,當須凝如飴狀,攪之勿令焦著,欲可丸,併手捻作挺,令頭鋭,大如指,長二寸許。當熱時急作,冷則鞕。以内穀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時,乃去之。疑非仲景意,已試甚良。又大猪膽一枚,瀉汁,和少許法醋,以灌穀道内。如一食頃,當大便出宿食惡物,甚效。
〔1〕須 本書卷五上有“當”。
〔2〕猪膽汁 本書卷五上有“大”。
辨可下病脉證并治第二十一合四十四法〔1〕,方一十一首。
提要
本篇首揭“秋宜下”之大法,繼則重集了六經病篇中諸可下之方證:計有少陽氣鬱兼裏熱的大柴胡湯證、陽明府實燥熱初起的調胃承氣湯證、陽明府實痞滿之小承氣湯證、陽明燥屎已成的大承氣湯證、陽明病之急下三證、熱結膀胱的桃核承氣湯證、瘀熱在裏的抵當湯(丸)證、水停胸脇的十棗湯證、水熱互結的大陷胸湯證等。歸納起來不外有形之實邪内停,或宿食燥屎、或血蓄於裏、或水飲内結三個方面。尤其對大承氣湯證的脉法論述較詳,對大柴胡湯證亦有補充發揮之處,皆可與六經病篇對照互補。又由於濕熱發黄之茵陳蒿湯證,共病機爲“瘀熱在裏”,故亦集入本篇論及。
〔1〕合四十四法 本節子目第一條小註“前别有二法”,謂“大法秋宜下”及“凡可下者用湯勝丸散”諸句爲“法”,則當云“合四十六法”。
陽明病,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柴胡湯。第一。加大黄,八味。一法用小承氣湯,前别有二法。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第二。四味。
少陰病,六七日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第三。用前第二方。
少陰病,下利清水,心下痛,口乾者,可下之,宜大柴胡、大承氣湯。第四。大柴胡湯用前第一方,大承氣湯用前第二方。
下利,三部脉平,心下鞕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第五。用前第二方。
下利,脉遲滑者,内實也。利未止,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第六。用前第二方。
陽明少陽合病,下利,脉不負者,順也。脉滑數者,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第七。用前第二方。
寸脉浮大反濇,尺中微而濇,故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第八。用前第二方。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第九。用前第二方。
下利差,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以病不盡,當下之,宜大承氣湯。第十。用前第二方。
病腹中滿痛,此爲實,當下之,宜大承氣、大柴胡湯。第十一。大承氣用前第二方,大柴胡用前第一方。
下利,脉反滑,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第十二。用前第二方。
腹滿不减,减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柴胡、大承氣湯。第十三。大柴胡用前第一方,大承氣用前第二方。
傷寒後,脉沉。沉者,内實也,下之解,宜大柴胡湯。第十四。用前第一方。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裏證,大便難,身微熱者,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大柴胡湯。第十五。大柴胡用前第一方,大承氣用前第二方。
太陽病未解,脉陰陽俱停,先振慄汗出而解。陰脉微者,下之解,宜大柴胡湯。第十六。用前第一方,一法,用調胃承氣湯。
脉雙弦而遲者,心下鞕,脉大而緊者,陽中有陰也,可下之,宜大承氣湯。第十七。用前第二方。
結胸者,項亦强,如柔痓狀,下之和。第十八。結胸門用大陷胸丸。
病人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脉浮數者,可下之,宜大柴胡湯。第十九。用前第一方。
太陽病,表證仍在,脉微而沉,不結胸,發狂,少腹滿,小便利,下血愈。宜下之,以抵當湯。第二十。四味。
太陽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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