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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亚历山大之后的一个世纪,战俘买卖还没有成为希腊化世界的主要奴隶来源。波斯王的宝藏落入亚历山大的手中,解除了他一直以来因远离故土而造成的财政压力,但即使在这之前,亚历山大本人也都不愿把战俘变为奴隶, 1 除非遭遇到激烈的反抗,这时卖掉被征服者的行为本身就成了一项军事恐怖措施。据说在攻陷提比斯 2 占领提尔(Tyre) 3 之后有3万人被卖掉,但这个数字早已被研究证明没有什么价值。根据塔恩(W. W. Tarn)的估计,总共大约有8000名提比斯囚犯被卖掉。 4 在格拉尼卡斯河(Granicus)战役中,有2000名希腊雇佣兵被俘获,戴着镣铐被送往马其顿。不过两年之后,同样数目的雅典俘虏被释放。 5 在进入亚洲内陆的远征开始以后,亚历山大针对战败敌人的政策变得更加温和。有几次出售囚犯的事件被记录了下来,比如在攻陷阿里亚(Aria)和粟特(Sogdiana)的一些设防城镇之后有囚犯被出售。 6 但这些出售囚犯的事件不会对遥远的爱琴地区的奴隶数量和价格造成影响。 7

    波利比乌暗示说,亚历山大的继承者们一般不会把被攻占城市的居民变成奴隶,而是战斗人员互相之间平等交换战俘,剩余的战俘则以双方都接受的价格赎回。 8 公元前3世纪下半叶,米利都与克诺索斯(Cnossus)以及克里特的另外19个村镇签订了和约,规定米利都人不从克里特的村镇中购买自由人,克里特村镇的人也不购买米利都血统的自由人作为自己的奴隶。 9 这个和约条款既包括战俘也包括被海盗掳走变为奴隶的自由人。通过已知的犹太传道者致菲罗克拉特(Philocrates)的信件 10 ,我们了解到在《七十子希腊文本圣经》(Septuagint ) [1] 的翻译时期,托勒密二世释放了托勒密一世战争中俘获的10万多名犹太奴隶。但上述事件无法得到证实,因为两位托勒密第一代国王中的任何一位 [2] 都没有留下大量战俘变为奴隶的记载,而且这样大规模的奴役也违背了这两个统治者为控制巴勒斯坦和叙利亚而制定的温和政策。罗斯托夫采夫论述说托勒密二世时期的第一次叙利亚战争造成亚历山大里亚的奴隶市场出现了许多犹太奴隶, 11 但与这段论述相对的是,芝诺(Zenon)纸草中并没有出现许多奴隶或犹太人的名字。罗斯托夫采夫的证据在于,在格拉登维茨(Gradenwitz)纸草中(no. 1,5)有“战俘奴隶”( )这样的字样,但这只是残片复原的一种可能性; 12 另一个证据是罗德岛的卡利赫努斯(Callixenus of Rhodes)对于托勒密二世庞大财产的记述。 13 奥托(W. Otto)把这个记述的时间追溯到公元前271——公元前270年第一次叙利亚战争的末期, 14 然而其中没有提到有奴隶。根据狄奥多罗斯的记载, 15 在加沙(Gaza)战役之后,托勒密一世把8000名被俘的士兵安置在埃及的诺姆中,这个记载的数字是可信的,而且既符合早期托勒密王朝安置士兵的政策, 16 也与那个时代普遍反对买卖战俘的政策相吻合。

    东地中海区域诱拐买卖儿童的行为一直持续不断。这种活动在希腊新戏剧中有所反映,而且从“新喜剧”(Nea Comedia )到普劳图斯和泰伦提乌斯(Terence)的戏剧,它都成为了一个戏剧主题。 17 虽然希腊化时代的政权都努力控制海盗活动,托勒密王国和罗德岛城邦对此付出的努力尤其引人关注,但海盗活动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补充地方市场奴隶供应的一种重要方式。诱拐的程度在后来愈发加剧,因为雇佣兵军队都要从海盗组织中征召,而这些军队在完成特定的军事任务后都会被解散,士兵通常又重新变回海盗。 18 海盗与奴隶来源之间有密切关联,这一时期的碑铭为此提供了充分可信的证据。其中有一篇公元前260年的铭文,记载了一些叙拉(Thera)自由人回忆他们有3年时间被囚禁在克里特的故事,最终他们与同被抓来的奴隶一起得到释放。 19 另一篇铭文记录了海盗从阿莫尔戈斯岛(Amorgos)掳走30多人的事件,这些人中的所有自由人、部分获释奴以及部分奴隶在后来都被赎回。 20 还有一篇铭文记载了被埃托利亚海盗掳走的280个纳克索斯人被赎回的事件。 21 铭文只记录了最终的赎回协定。在原始希腊残篇中保存了一些“新喜剧”,普劳图斯和泰伦提乌斯还重新翻写了一些,这些剧本的内容充分证明,如果海盗们没有获得赎金,这些被掳走的人就会被作为奴隶卖掉。 22 合法交易奴隶的对象不仅指买卖这些被海盗掳走而没被赎回的受害者,还指那些通过习俗和合法来源取得的奴隶,包括出身奴隶家庭、战争中被俘获以及无法偿还债务的人。

    公元前3世纪末期,通过战争获取奴隶的潮流又开始恢复,这与马其顿国王们的战争有密切的关系。公元前223年,曼提尼亚被攻陷,安提柯以及阿拉图斯(Aratus)领导下的亚该亚人(Achaeans)把曼提尼亚人卖作奴隶,但这个行动还是受到了希腊世界的谴责。 23 公元前203——公元前202年,菲利普五世把他在岐奥斯(Cius)、米尔来亚(Myrleia)和塔索斯(Thasos)俘获的战俘卖为奴隶。 24 公元前172年,叙利亚的安条奥库斯(Antiochus)四世因每年要给罗马战争赔款而陷入财政危机,他试图利用对犹太人的战争来帮助他摆脱危机,甚至在战前就预先准备俘虏大批有钱的犹太反对者,然后把这些人出售出去。 25 希腊化时期的国王们都拥有大量宫廷奴隶,有记载说安条奥库斯四世曾命令600个奴隶在黛芬妮(Daphne)排成长队行进。 26 在公元前167年埃及托勒密六世和七世之间的内战中,那些被对方军队俘虏的奴隶都成了士兵的战利品。 27

    在罗马元老院的命令下,公元前167年,来自70个城镇的15万伊庇鲁斯人(Epirotes),其中主要是摩洛西亚人(Molossians),都沦为奴隶。 28 这种大规模买卖战俘的行为在爱琴地区展现出深远的影响。从叙拉古的狄奥尼修斯一世(Dionysius I of Syracuse)开始,它就是西西里地区战争的重要特征。布匿战争期间,它又成为罗马军事政策的一个特点。在西部区域的北非迦太基、西西里以及意大利半岛,大面积谷物种植和大规模牲畜饲养的发展产生了一种新型劳动力市场,这种新型市场可以容纳吸收更多的奴隶劳动力。公元前2世纪,上述因素使罗马元老院没有意识到不受限制的海盗行为最终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而在公元前1世纪前几十年,这些因素又使得罗马国家无法解决海盗问题。这四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产生的后果是:在从公元前171年到前64年罗马对东部地区的征服中,奴隶大规模向西迁移。公元前102年比提尼亚的尼科美德斯(Nicomedes of Bithynia)在对罗马元老院做的报告中指出,他治下的大部分能够参战的人都已被罗马的征税官带走, 29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奴隶西迁的现象及其对近东地区的影响。

    没有证据表明希腊本土城邦古老的法律或早已固定下来的社会观念发生了改变,希腊人在传统上反对为获取利益而把自己或家庭成员出卖为奴隶的情况。 30 然而已经移民到西亚和埃及的希腊人及其统治者都没有破坏当地古老的东方习俗,接受了出售自己孩子的行为。在埃及,为获取利益把自己或别人家的孩子卖作奴隶的行为在赛斯王朝(Saite) [3] 时期已经成为习惯。 31 这种非希腊式的自我出售和自我租赁行为一直持续到托勒密王朝末期。 32 巴比伦一直都在大规模地使用奴隶,债务人会把他的妻子、孩子甚至他本人抵押出去还债,最终形成了无酬金形式的奴隶制。 33 公元前220——公元前180年代的许多沃尔卡(Warka)(乌鲁克)泥板记录了奴隶买卖的税收支付情况 34 (希腊语是andrapodikē ōnē ),表明塞琉古巴比伦继续保持着规模可能与过去同样庞大的奴隶制度。

    与之前的希腊时代相同,各地都可能出现国家对不纳税者采取行动的情况,国家组织抓捕他们并且最终使他们沦为奴隶。本土的希腊人从情感上仍然不能接受父母为了偿还个人债务而把子女抵押出去的行为,但托勒密埃及的希腊统治阶层则接受了这种行为。 35 塞琉古王国很可能也同样接受了这一情况。 36 在希腊本土的城邦里,梭伦的立法仍然普遍适用;但托勒密埃及的情况则正相反,债权人本人就可以合法地监禁债务人,并且最终使其沦为奴隶。从公元前3世纪后期亚历山大里亚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摘录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反面的例证。其中有一条条款规定,亚历山大里亚的公民,不论男女,都不可使之沦为同样的亚历山大里亚公民的奴隶。 37 然而非亚历山大里亚公民身份的埃及人却可以做其他人的奴隶。导致这一情况的肯定不是希腊人对奴隶制的看法,实际上这是古代东方观念在一定领域内的体现,即一个人不可以沦为同一宗族的人的奴隶。 38

    抚养被遗弃的孩子并使之成为奴隶,这种现象在希腊普遍存在,在希腊文化有影响的广大地区也存在,但我们只有通过这一时期的喜剧以及同时代释奴铭文中出现的词语 才得以了解这一现象。 39 在奥古斯都时代之前的历史时期,由这些被遗弃的孩子所导致的问题就已在小亚出现。 40 我们一般认为,小亚遗弃婴儿的现象如同在更早的希腊地区一样普遍。捡回孩子的人通常会把这个孩子当做奴隶养大。然而这些被遗弃的孩子在出生时都是有固定身份的,如果是奴隶出身,那么其父母或原来的主人就可能根据情况重新宣称对他patria potestas 或者dominica potestas 的初始权利。 41

    亚历山大东征之后,不论在希腊移民或殖民的地区,还是在爱琴海周围更古老的希腊核心区域,奴隶与自由人口之间的比例都没有大幅度增长, 42 虽然为希腊世界提供奴隶的区域有所扩大,同时把手工业奴隶劳动力作为资本投资的希腊式行为也明显扩展到埃及、西亚等新兴希腊化工业中心。在一些以希腊人为主的新建城市,使用奴隶和自由劳动力的小规模经销体系可能已经创立,但这方面的证据仍然非常少。 43 在来自于托勒密和罗马埃及村镇的希腊文纸草中,没有出现雅典人描述这些手工业奴隶的词语(“那些不和奴隶主住在一起的人”、“有薪酬的奴隶”)。更多的埃及劳动力通常被使用于农业生产,这个领域内的劳动力绝大多数都是服强制劳役的本地自由人,因此留给奴隶劳动力的位置并不多。 44

    希腊化时代埃及奴隶制的一个典型奴隶类型是从事家庭服务的奴隶,特别是为希腊统治阶级服务的奴隶, 45 因而我们很容易夸大这类奴隶进口的数字。在公元前258年到前237年的芝诺文档中,实际可被认定为奴隶的数目估计不超过45个,其中还包括亚扪(Ammonite)酋长图比亚斯(Toubias)送给埃及财政大臣的4名奴隶男孩。 46 在康奈尔纸草1中有“从叙利亚送来”的工匠( ),这些人的身份看起来很可能是奴隶,而如果他们的确是奴隶的话,从他们夜间所使用的灯油量来判断,他们总共的数目也不会超过3或4个。 47 在芝诺档案余下的奴隶案例中,把每个案例中身份确定的奴隶都算上,总共的数目也就是大约20个。 48 托勒密三世的一系列旨意表明希腊的军事份地所有者拥有以下数目的奴隶:5个奴隶和1个获释奴;1个女奴及其与奴隶主所生的男孩;1个奴隶男孩,他的父亲通过旨意中的条款获释,但已经去世;2个男奴;1个男人和1个女人,都被推迟了获释的时间。 49

    在西亚广阔的王室领地内有数量充足的农奴,这种农奴占主导地位的土地制度使得奴隶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只有很少的经济机会。 50 在吕底亚,“国王的农民”( )构成了绝大部分农业人口, 51 虽然“这些居住于地方的仆从”( ,Sardis 7,1,no.17——18)可能也可算作事实上的奴隶,因为他们都被算作财产的一部分。小亚有大量从属于神庙的hieroduli (神圣奴隶),这些人就像他们的名称所体现的那样都是奴隶身份。然而他们独立的程度却差异很大,因此常常很难把他们与农奴或附庸区别开来。例如,那些被科马吉尼(Commagene)的安条奥库斯一世作为乐师献给诸神的神圣奴隶就非常明确地不属于奴隶身份。 52

    德尔菲的释奴铭文记录了通过把奴隶信托出售给阿波罗神从而释放他们的情况,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希腊化时代希腊中部地区奴隶的情况,那么这个铭文也给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有关奴隶数量及来源区域的信息。虽然这个中部希腊奴隶的数目是从这些文献里推断出来的,但我们在接受这个数字时还是要持谨慎态度,因为其中所涉及的当地劳动力情况并不全面。 53 如果我们把公元前201年到公元前154——公元前153年(祭司I-V),公元前154——公元前153年到约公元前100年(祭司VI-XII1 )以及约公元前100年到约公元前53年(祭司XII2 -XVI[含XVI])这几个五十年的时段加以比较的话,单就阿波罗神庙所采取的释奴方式来说,以这一方式被释放的奴隶数量呈明显下降的趋势。在第一段时期内,有大约483例释放单个奴隶的案例,平均每年9个。在公元前2世纪的后50年里,通过向阿波罗神信托出售而获得自由的获释奴总数为3 [4] 个,这样每年获释奴的平均数减少到6.5个。目前在我们所能看到的最可信的德尔菲执政官年表中,祭司XII2 -XVI时期有大约47年时间。 54 在这一时期,通过向阿波罗信托出售奴隶的方式一共释放了94个奴隶。因此从大约公元前100年到公元前53年的这段时间里,每年以信托出售的方式释奴的数量是2个。然而在我看来,这些计算却无法用来证明在公元元年之前的200年时间里,希腊世界奴隶的数目呈整体下降的态势,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以其他形式释放的奴隶数量也同样在减少。

    以德尔菲的释奴行为为基础,还可以得出另外两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两个结论更加可信,也更富有历史意义。第一个结论是有关这三段时期内在奴隶主家出生的奴隶(oikogeneis,endogeneis,engeneis )数量与通过购买而获得的奴隶数量之间的比率,后者既包括在希腊以及爱琴岛屿购买的奴隶,也包括从外国进口到希腊的奴隶。我们可以用来做调查的个体总共有926例。其中414例我们不清楚奴隶的来源;余下的512例都是有明确的来源的,这些奴隶或者出生在家里(oikogeneis 等),或者来自某个希腊城镇或希腊以外的某个地区。可以肯定德尔菲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每次释奴都必须给出奴隶的来源。虽然没有绝对的证据,但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根据德尔菲的法律,在主人家里出生的奴隶要在登记记录上承认这一情况,而且这些奴隶要作为一个类别正式被登记。这个推论是根据奥罗修斯(Orosius)所记载的一件事得出的,在公元前147和公元前146年,亚该亚将军迪亚埃乌斯(Diaeus)“给(亚该亚同盟的)所有城邦写信,要求释放这些城邦里在家出生并一直在家中长大的奴隶,这些奴隶数目有12000人,并且要求把他们武装起来送到科林斯”。这段记述清楚地说明,在亚该亚存在一个可以查找的正式的oikogeneis 和paratrophoi 名单。德尔菲所记载的通过信托出售而释放的oikogeneis 的数目也可以作此分析。 55

    表格1以表格的形式分析了德尔菲记录中的926个案例。

    表格1

    在三段时期的第一段中,一共有199个来源明确的奴隶,其中购买来的奴隶和家生奴隶的数量比大概是3∶1。在公元前2世纪的后50年里,在259个可用的个例中,这个比例几乎被倒了过来,即 个家生奴隶比1个在希腊其他地方出生或从国外带回的奴隶。在公元前1世纪前半个世纪中一共有94个案例,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巨大的变化:8个家生奴隶比1个从其他地方带来或购买得到的奴隶。

    表格2显示了在可被我们使用的案例中,那些不出生于主人家中的获释奴隶的来源。 56

    表格2

    两个表格中表现出来的一些变化非常引人关注,这些剧烈的变化并非偶然出现,事实上它们代表了一些我们毋需质疑就应明确接受的现象。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奴隶没有从西部向希腊中部地区流动的现象,至少根据公元前171——公元前170年(德尔菲第三祭司末期)一直到公元前53年罗马军队在卡雷(Carrhae)战败为止的德尔菲记录,我们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在较早的公元前201——公元前170年,来自意大利的6个奴隶中有3个是女奴。 57 虽然出现了女奴,但来自意大利的奴隶仍然可能是与马其顿菲利普五世战争以及与塞琉古国王安条奥库斯三世战争中希腊战场上的罗马士兵及其女性眷属。在德尔菲索希尼科斯(Sosinicus)担任执政官的时期(公元前174——公元前173年)之后,再也没有了来自意大利的获释奴, 58 这是因为罗马意大利在这个时期已经确立了统治地位。

    公元前153年到约公元前53年这一期间内,家生奴隶的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从国外被带到希腊中部城镇的奴隶数量与家生奴隶数量之间的比值也随之下降,这是表格1的一个显著特征。考虑到除雅典以外的 59 希腊城邦经济地位呈衰落的趋势,我们可以对上述变化作出满意的解释,而这些城邦经济地位衰落的首要原因就是罗马人进入希腊时所造成的物质破坏。这种物质衰落在公元前146年之后罗马统治希腊的整个时段内都一直延续。希腊独立丧失后陷入了贫困与精神衰退之中,这些情况在波利比乌引用前人的文献片段里都有所反映,从这个角度来说,波利比乌不愧是一个目光敏锐、知识广博而且诚实的观察者。

    罗斯托夫采夫教授是研究希腊化以及罗马时代经济发展问题的杰出学者, 60 他着重强调了由于战争损耗和奴隶工匠被从希腊运往意大利而造成希腊城邦劳动力缺失给经济带来的重大影响。 61 然而他并没有谈到事情的另一面,即希腊的生产方式被引介到西方。希腊生产方式的基础是专业的工匠,他们可能是自由人,也可能是奴隶,但在某些工业领域内起主要作用的还是奴隶群体。这种从占主导地位的土地奴隶制到手工业领域内自由劳动力和奴隶劳动力体系也相对发展平衡的变化在意大利表现尤为突出,影响也很大。 62 对于地中海西部地区这种工业奴隶制新发展的原因和结果的相互关系问题,即到底是希腊的工匠作为奴隶被输入到西方导致了那里手工业领域使用奴隶的现象增多,还是手工业使用奴隶的现象的增多推动了奴隶向西方的输入?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已知的数据寻找到答案。我们可以假设,希腊中部地区家生奴隶数量相对于购买奴隶数量的比例之所以增加,肯定与公元前153年到约前53年一百年时间里大多数已被纳入市场体系的奴隶向西迁移有关。因此在希腊中部地区,那些家庭财产已被摧毁、同时他们的手工业产品也已无法销往国外的人们在经济上就需要使奴隶再生育出奴隶。

    德尔菲的释奴记录使我们了解了希腊化时代富有阶层的希腊人所拥有的奴隶数量。前文我们说到过公元前4世纪一些人所拥有的奴隶数量,柏拉图显然相信在他那个时代50个奴隶可算得上是一笔大财产,与此相比,希腊化时代的数字明显减小了。雅典吕刻昂(Lyceum) [5] 领袖们的遗嘱显示了他们所拥有的奴隶数目:亚里士多德14个以上;泰奥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总共9个,其中2个已被释放,2个按照他的遗嘱被释放;斯特拉托(Strato)7个或更多;利科(Lyco)已经释放了3个,其遗嘱显示还有12个。 63 狄奥多罗斯记载说,在大约公元前170年,一个非常富有的阿夫季拉(Abdera)公民可以提供一支由200个奴隶和获释奴组成的队伍来保卫城邦,这里给出的数字虽然与这一时期其他个人拥有奴隶的数字都不相符,但仍然是可信的。 64 公元前201——约公元前53年时期德尔菲的释奴记录颇为一致地显示出,有释放单个奴隶的情况发生,也有许多同时释放2个奴隶的案例。 65 与同时释放1个或2个奴隶的情况相比,同时释放3个或更多奴隶的情况就非常少见了。存在同时释放6个、9个乃至10个奴隶的情况,最多的数目可达11个,但这些同时释放3个以上奴隶的情况,每个数目都只有一例。很少有同一个人反复释放奴隶的情况发生。 66

    在希腊中部地区,一个拥有奴隶的家庭所拥有奴隶的数目大概是3个,这个结论似乎已得到了证明。 67 比提尼亚的尼科美德斯应德尔菲的要求,送去了30个奴隶为阿波罗神服务。其中19个负责看管马和牛,另外11个可能作为乐师在神庙内服务。 68

    注释

    1 Andreades,A. M., ,2(1)∶39,n. 5,40,Athens,Tzaka,1928——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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