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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最新章节!

    诸位请听好了,我现在将给大家讲些什么!

    我的幸福往往来自我所遭到的不幸。我哭着离开了宁静旅馆,因为老板认为是我有意将圣子塑像真品与复制品弄混的,说我是故意搞鬼,以便能得到四公斤的金子,其实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餐厅服务员提来的这同一口箱子。我只好前往布拉格去。万幸的是,我在布拉格火车站遇到了瓦尔登先生,那个脚夫仍旧跟着他,就是那个背上背着两部小机器,一架秤和一架切香肠机器的人。瓦尔登先生为我写了一封介绍信给巴黎饭店,我跟他分手的时候,他又对我表示了好感,摸摸我的头,一个劲儿地对我说:“小可怜的,坚持住,你还小。但愿你,小家伙,能有出息!我会来看你的。”他几乎是在喊话。我停住脚步,久久地向他挥手。火车早已开走,我又开始了新的冒险。其实,我在宁静旅馆这些日子就一直担惊受怕哩!事情是这么开始的:我看见大个子杂役养了一只猫。这只猫总等着他把奇怪的活儿干完,或者在院子里待着,看着他怎样劈柴给客人们观赏。这只猫就是杂役大汉的心肝儿宝贝,他们连睡觉都在一起。如今有只公猫老去找它,这只母猫喵呜喵呜地叫着,总也不爱回家。我们那位大个子杂役急得脸都发青了,他到处去找它,走到哪儿都要回过头来,看看他的米拉是不是跟在后面。大个子杂役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我不管什么时候走过他身边,都能听到一些不可置信的事情。我从他的这些自言自语中得知,他曾经坐过牢,用斧子砍伤了一个和他老婆相好的宪兵。他老婆去上吊,人家不得不把她送进医院。大个子杂役为此被判五年监禁,跟日什科夫的一名罪犯关在一起。那人曾派他的小孩去打啤酒,这小孩在回家路上丢了五十克朗。这家伙一发火,就将他小孩的双手搁在砧板上,一刀把它们剁了。这是第一件不可置信的事情。他的第二个同狱犯人是因为他老婆与一个旅客通奸被他当场抓住,他用刀子砍死了他老婆,割下她的阴部,还用斧子逼着那男的把它吞下去,那男人被他吓死了。这杀人犯自己投了案。这是第二桩不可置信的事情。而那第三个犯人,就是他自己,成了第三桩不可置信的事情:他原本很信任他的太太,当他看见她和那宪兵在一起时,他就用斧子把他肩膀劈成了两半。那个宪兵开枪打伤了他的腿。我们这位杂役就这样被判了五年刑。可是不可置信的事情还在后头哩!有一回,那公猫又来找大汉家的母猫。大汉用块砖头将公猫按到墙脚下,用斧子砍断了它的背脊,母猫直为它的公猫哀叫,可是大汉将公猫紧紧地卡在铁丝网网着的小窗子上,它出不来进不去地待了两天才死去,跟那宪兵一样下场。母猫被他赶出家门,成了一只到处流浪的野猫。大汉再也不许它进家门,它后来就无影无踪了,估计也被这杂役杀死了。因为他是一个敏感、情绪容易冲动的人,动辄便用斧子,对他的太太和对他养的母猫都这样。因为他不仅对那宪兵,而且对那只公猫都吃醋得要命。在法庭上,他懊悔自己只砍了那宪兵的肩膀,而没把那戴着钢盔的脑袋砍掉。因为那宪兵在他太太的床上时还戴着钢盔,束着皮带佩着手枪……恰恰就是这个大汉臆想出来并对我老板说,是我想偷走这尊布拉格圣子塑像,说我满脑子只想着如何不惜犯罪尽快发财。老板听了吓一大跳,因为通常认为杂役说的便是天经地义,他一说什么,我们那里就不会有第二个人敢说个“不”字,因为杂役的力气比五个人的还要大。再后来,几乎每天下午我都发现杂役坐在那所童话小屋里,总在那里干点儿什么,大概是跟那些布娃娃或者小熊什么的玩耍。这我从来也没想到过,也没下工夫往这方面去想。可有一回他却对我说,他不乐意我再进那所小屋去。有一次,他刚在那里见到我和兹登涅克,就补充一句说,有可能发生第四桩不可置信的事情。然后,又指着那只被砍断背脊骨在我房间旁边受了两天罪的公猫干尸给我看。只要我从他旁边走过,他便指着公猫的干尸提醒我说:所有在他眼里的犯罪者都将跟它一样下场,说着还指指他自己那对眼睛。我即使什么过错也没有,他也可以抓住这一点,说我跟他的布娃娃玩耍了,为此他即使不杀死我,也会把我弄个半死,让我跟那只公猫一样,拖上好长时间才断气。那只公猫尽管什么错也没有,只是跟他的母猫相好而已,可后来……我眼下待在火车站上,猛然发现我在宁静旅馆的半年时间里变傻了,变得神经质了。列车员一吹哨子,旅客一就座,列车员吹着哨子向车站发送员发信号,我就挨个地跑到乘务员面前去问:请问您需要点什么?又当发送员一吹哨子,表示询问乘务员是否作好一切准备、车门是否关好等等,我就又跑到发送员面前去恭恭敬敬地问他:请问您需要点什么?火车带走了瓦尔登先生。我步行穿过布拉格的一个个十字路口。有两次,当十字路口的交通警吹哨时,我立即跑过去,将行李箱放在他脚跟前,问他:请问您需要点什么?我就这样穿过大街小巷,来到巴黎饭店。

    巴黎饭店漂亮得几乎让我晕倒在地。这么多镜子,这么多黄铜栏杆,这么多黄铜门把儿,还有这么多黄铜烛台,而且擦得这么亮,就跟一座金殿一样。到处都铺着红地毯,到处都是玻璃门,仿佛是在宫堡里。老板布朗德斯马上和悦地接待了我,将我带到我的小房间。这是楼顶层屋檐下的一间临时住房,从这儿可以清楚地瞭望整个布拉格。我想,就凭这瞭望、这小房间,我也要好好干,争取能长期留在这里。当我打开箱子,准备将我的燕尾服和衣服挂起来时,一打开衣柜,发现里面已经挂满了衣服,我又打开第二个柜子,里面摆满了雨伞,第三个柜子,里面挂满了男式大衣,靠里面的绳子上还挂了成百条领带……我取下一个衣架,将我的礼服挂在上面。然后,我专心瞭望着布拉格,欣赏那些屋顶。我看到闪闪发光的布拉格宫。我一看到那座历代捷克国王们曾经住过的宫堡,就不禁热泪盈眶,把宁静旅馆忘了个一干二净。我现在反倒为他们以为我想偷走布拉格圣子塑像这件事而感到高兴,因为要是我的老板没这么认为,那我这时还在清扫园中小道,整理干草垛,老担心什么地方会响起哨声。我现在才琢磨出来,恐怕连大个子杂役也有一只哨子,那杂役肯定是老板的眼睛,并代替了他的两条腿。他像老板那样监视着我们并吹哨子催促我们……我从楼顶的小房间走下来,正赶上中午,餐厅服务员互相倒班,吃午饭。我看见他们正在吃土豆面疙瘩和香炒面包渣儿,大家都到厨房里领土豆面疙瘩,我还看到老板也得了一份土豆面疙瘩,也在厨房里吃,跟账房一样。只有大厨和他的帮厨们午饭吃的是煮土豆。连我也有一份土豆面疙瘩配香炒面包渣。老板让我坐在他旁边,我吃这份饭的时候,他也在吃,可他是小心谨慎地吃,更像是吃给大家看看而已。既然我作为一个老板都能吃这饭,那你们,我的职工们当然也能吃这饭。他很快用餐巾擦擦嘴巴,将我带到一个空房间。我最先得到的任务是分送啤酒。我往玻璃杯里打上啤酒,摆满一大盘子,按照这里的习惯,我还给每个啤酒杯挂上一小块红玻璃片作装饰。年长的服务员领班一头灰白银发,俨然像位作曲家,他用下巴示意我的啤酒该往哪里送,到后来就只需用眼睛示意了。我从来没送错过,那位帅气的领班眼睛指到哪里,我的啤酒便送到哪里。一个小时之后,我已经看到,那位老领班在用眼睛抚摸我,向我明显地表示出我很讨他的喜欢。这位领班可是个人物,一位地道的电影演员,一位穿燕尾服的美男子。我从来没见过有人穿燕尾服有他那么帅,与这个四处是镜子的环境也很相配。即使已过中午,这里也亮着灯,灯的造型像蜡烛。在每个灯泡下方,都是叮当作响的雕花玻璃饰物。我能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在怎样分送皮尔森啤酒,我看到镜子里的我也有一点不大一样。因此我不得不修正对自己的看法:我并不是那么丑那么矮,我那套燕尾服很合身。当我站在这位仿佛刚从理发店出来,留着一头卷曲白发的领班身旁时,我从镜子里看到,我别无他求,只想跟着这个领班在这里做事。他总是那么安详,他知晓一切,待客周到,补充点菜单时总是面带微笑,仿佛在家中举行家宴那般亲切。他还知道哪张桌上的哪位客人没得到饭菜,他立即帮忙补上。他也知道谁想结账。据我所见,谁也用不着举起手来或拍得噼啪响,也不用挥动点菜单。领班很奇妙地观察着,仿佛在检阅千军万马或者在瞭望台上,在一艘海轮上欣赏美丽的风光,又像什么也没瞭望,因为每一位客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能让他立即明白,他需要什么。我马上注意到,领班不喜欢那端托盘上菜的另一领班。他的目光已在责备这老兄送错了菜。本该将猪肉送给6号桌,他却送到11桌去了。当我已经送了一个礼拜的啤酒时,在这个棒极了的饭店里,我清楚地注意到,那个上菜的卡雷尔,每当他从厨房里端着托盘出来时,总要在餐厅门外站一会儿。当他以为谁也没注意看他时,便将端得齐眼睛那么高的托盘降到胸口这么高的地方,嘴馋地看着一盘盘美味佳肴,总要从这样那样菜里掰下一小块,小得仿佛只是偶然沾脏了手指头而随便舔舔干净而已。然而,我也看到,那位帅气的领班怎样当场逮住了他。不过这位领班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他一眼。卡雷尔挥一下手,又将托盘举得过肩,用脚踢开活动门,走进餐厅,快步穿梭于餐桌之间。这可是他的拿手好戏,托盘往前倾斜,仿佛要掉下去,脚步像打鼓点一样走得飞快,的确,谁也不敢像这位名叫卡雷尔的上菜员那样托这么多碟子。十二只碟子摆在一只托盘上,分送菜碟前,将托盘放在备餐桌上,手一伸,胳膊像一块小长桌面,一连摆上八只碟子,手上还端着两只碟子,形成一张扇面,另一只手还端着两个碟子,这简直像在耍杂技。布朗德斯老板大概很喜欢这个上菜服务员,把这端盘碟的表演当做饭店里的一项装饰。喏,我们每天的职工饭几乎都是土豆面疙瘩,今天配罂粟子,明天配调味汁,第三天或许配点儿烤面包,有时则浇些化了的黄油和糖,有时又改浇些覆盆子汁,或者配些香芹菜末和荤油。我们老板也总跟我们一块儿在厨房里吃土豆面疙瘩,但每次吃得都很少,他说他忌口。可到下午两点的时候,恰好由那个名叫卡雷尔的大红人端来一个托盘,所有饭菜都盛在银器餐具里,总少不了鹅肉或者鸡、鸭、野味,根据季节而定。他每次都将托盘送到一个小单间,仿佛里面用餐的是一位从交易会转到我们巴黎饭店继续谈生意的大老板。我们老板总是悄悄地溜进这个隔板小单间里。他出来的时候,容光焕发,一脸的满意,嘴角上还插着一根牙签。恰恰是这个领班卡雷尔,恐怕跟我们老板有点什么猫儿腻。每个礼拜四的交易会之后,那些商人便来到我们这儿,用喝香槟和白兰地来庆祝他们谈成的买卖,每桌一大托盘各式美味佳肴。虽然只有一托盘,但装得满满的,宴会规格。尽管还是白天,可从中午十一点钟起,夜宵餐厅里就坐了许多涂脂抹粉的小姐,跟我在天堂艳楼里认识的那些小姐一样。她们一边抽烟,一边喝着低浓度弗木特酒,等着那些富商们。他们一到,小姐们就分散到各人的座位,她们每个都早已预订好隔板单间。我从这些隔板单间旁边经过时,只听得窗帘之内响起咯咯笑声和清脆的碰杯声,就这样持续好几个钟头。直到傍晚,这些大款们才纷纷离去。兴奋漂亮的小姐们也走出来,进到洗手间,重新涂上接吻时抹掉的口红,整理好穿在身上的衬衫,打量一下全身,看看重新穿上去的丝袜的袜缝是不是笔直对着脚后跟。富商客人们走了之后,我从来不敢、别的人也不许进入那些隔板单间。只是每个人都知道,我也多次透过窗帘缝看到,卡雷尔如何将所有沙发套之类的东西都拽掉。这是他捞外快的一大机会,在那里捡拾他们丢下的贵重饰物,有时还能捡到戒指和怀表上不小心拽下的链环。所有这些都是老板们和小姐们在穿脱衣服时从上衣、裤子和马甲口袋里掉出来的,或从链子上拽下来的。这一切都成了卡雷尔的独吞之物。有一天中午,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卡雷尔跟往常一样,往大托盘里摆了十二只碟子,在进到餐厅之前,照例在门外站上一会儿,偷吃掉一小块牛肉,一小块卷心菜。他没动那点心,却尝了一小块小牛肉馅儿,然后又面带笑容将托盘端进餐厅。可有一位客人不知是挨烟味儿呛了呢还是得了伤风,这个乡下人的鼻子一直吸着气,这气儿长得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提着他的头发,让他不得不站起来,打了一个响喷嚏。这喷嚏的急速气流仿佛触到装满菜碟的大托盘。卡雷尔总是这样举着这托盘,犹如童话中的飞毯朝前飞奔。受这喷嚏的影响,不知是托盘朝前的速度加快了,还是卡雷尔的脚步没赶上,他差点儿滑倒。因为那托盘往下溜,饭店里所有职工,甚至老板本人和客人,包括餐饮协会主席什罗贝克,都在餐厅里亲眼见到这情景。卡雷尔连忙迈一大步,倒是抓住了托盘,但是掉下两个碟子。最先掉下来的是一块块鸟肉,然后是调味汁,最后是碟子,一秒钟之后又掉下第二只碟子:调味汁,肉,最后是馒头片,全都掉在一位客人身上。这位客人往常总要通读整个菜谱,等他点好了菜,便抬起眼睛来点菜,同时要问肉煮得烂不烂,调味汁够不够热,馒头片软不软……现在,整个一碟菜都扣在他背上。他一起身,调味汁滴滴答答,馒头片滚到了铺在他胸前的餐巾下面,有一块馒头片像小帽子顶在他的头上,就像犹太教教士戴的那种特小的帽子。当保住了其他十个菜碟的卡雷尔看到这情况,又看到什罗贝克先生时,便把托盘举得更高,将它往上一抛,整个托盘翻了个个儿,十个菜碟全都掉到地毯上,这一如同在剧院或哑剧里演出的情景表明:那两只碟子使他烦到了何等程度。他解下围裙,将它一摔,怒气冲冲地离开餐厅,穿上便服酗酒去了。我当时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可我们饭店的其他职工都说,他碎掉两个碟子的后果跟碎掉十个碟子是一样的。因为上菜是餐厅服务的一道风景。可这事还没完,卡雷尔又回来了。他一屁股坐到厨房里,眼睛瞟着餐厅,突然起身要去搬那装满玻璃酒具的柜子。会计和厨师们都跑去拦他,柜子里的玻璃杯丁零当啷碎了一地。厨师们把柜子推回原处。卡雷尔自碎了那两个碟子之后,不知从哪儿来的那股蛮劲儿,有三次差点儿将柜子翻倒在地,那些厨师满脸涨得通红,又三次使劲地将柜子搬回原处。等到他们大家都似乎喘了一口气的时候,卡雷尔又蹿过来,要捣毁厨房那一排炉子,他拽掉烟筒管道,厨房里立即布满了烟雾,弄得在场的人咳个不停。厨师们费好大的劲才又把那些管子接上,他们弄得满身黑烟坐到椅子上,看那卡雷尔又在什么地方。可卡雷尔已经跑掉了,于是我们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可突然一声哐啷响,卡雷尔踩碎了炉台上方天窗的玻璃板,并从上面的破洞口里跳下来,一只脚踩在上午茶点时吃的肚丝汤锅里,连裤腿都湿了,另一只脚站在掺了小马肉汁的红焖牛肉锅里,溅得四处都是肉汁,满地的玻璃碴儿。厨师们连忙跑去喊那曾经当过拳击运动员的杂役来,想让他强行将卡雷尔拖出去,估计他大概跟巴黎饭店有仇。杂役刚迈了几步,张开手臂,仿佛举着两个毛纱纺锤,还嚷嚷着:你这畜生,在哪儿?可卡雷尔却狠狠地给了杂役一拳,杂役倒在地上。不得不把警察叫来。卡雷尔已经安静下来,可是在走廊上,他将两名警察打倒在地,他还踢了他们头上的钢盔。警察们于是将他拖到一间小餐室里狠狠揍了一顿。他每叫喊一声,餐厅的客人们就抽动一下肩膀。最后,警察将他带出来时,他已是浑身青紫,可他还对衣帽间的女服务员说,这两只碟子还得让饭店付出代价。果真如此,后来听说,他安静下来,但却无缘无故踩碎了一个瓷洗脸池,从墙上拔出了水管子,在场所有人,包括警察都被水管里喷出来的水浇得全身湿透,直到将水堵住为止。喏,我便成了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手下的一名餐厅服务员。我们还有两名餐厅服务员,可只有我在中午稍微空闲的时候,才可以背靠着小贮藏室的桌子站一站。领班先生对我说,我将来可以成为一名好领班,但我必须锻炼出如下本领:客人一进门,就得记住他并知道他将在什么时候离开。说他指的不是开放衣帽间的上午,而是在咖啡厅就餐的下午。说我必须学会辨认谁只想吃饱肚子而不付钱便悄悄溜走。说我还必须善于估计客人随身带了多少钱,他是不是会根据自己的财力来花钱,说这是当一个好领班的起码条件。一有机会,领班就悄悄向我介绍,刚进来的是一位什么样的客人,正要离去的是一位什么样的客人。他这样训练了我几个礼拜,我竟敢于自己估计猜测了。我已经盼望下午的到来,仿佛我将进行一项冒险远征。我激动得像等待野兽的猎人。领班先生或者抽着烟,眯缝着眼睛满意地点点头,或者摇摇头纠正我,并亲自走到客人那里去向我证实他是对的,而他的确也总是对的。后来我才第一次知道他为什么能这样。当我向领班先生提出“您怎么啥都知道”的问题时,他挺直身子回答说:“因为我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侍候过国王?”我惊讶得拍一下手掌说,“我的老天爷!您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领班得意地点点头。于是,我们进入了第二时期,它使我亢奋异常,就像你买了彩票,当你在彩票开奖时想知道自己的数字是不是中了的心情那样。当下午进来一位客人,领班一点头,我们便走进小贮藏室。我说:“这是意大利人。”领班摇摇头说:“这是从斯普利特或多布罗夫尼克来的南斯拉夫人。”我们彼此对视了片刻,随后,我们点一下头,我摆出二十克朗,领班也往这小贮藏室的托盘里放了二十克朗。于是,我走到客人跟前去问他需要点儿什么。等我边往回走边看点菜单时,领班已根据我的表情将两份二十克朗扫进他的一个大口袋里。为了同样目的,他在裤子上也用同样的皮子缝了一个口袋。我好奇地问道:“领班先生,您怎么能分辨出来谁是哪国人呢?”他却谦虚地回答说:“我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我们就这样经常打赌,我总输。不过领班先生却又教给我说,我若想当个好领班,不仅必须知道客人是哪个民族的,还要知道客人大概会点什么菜。于是,当客人进到餐厅之后,我们俩一点头,便又一同进到小贮藏室,各自将二十克朗放到小桌子上。我说客人会要红焖牛肉汤或者风味肚丝汤。领班先生则说,客人会要茶和不抹蒜汁的烤面包。我于是去取点菜单。当我向客人请了早安,问他需要点什么时,他果然点的是茶和烤面包。我还在往回走时,领班先生已经拿走了那两份二十克朗,并对我说,你还得学会立即认出胆囊炎患者来。你瞧那位客人,可能是个老肝炎!还有一次,我猜有位客人想要茶和抹黄油的面包,领班却坚持说他会点布拉格火腿、黄瓜,外加一杯皮尔森啤酒。他又对了,等我刚拿到点菜单,转过身,领班先生看到我走过来,他瞅我一眼,掀起小窗口,不是对着我而是对着厨房喊道:“布拉格火腿一份!”等我走到他跟前,他又对厨房补充了一句:“再要一份黄瓜!”尽管我的小费就这么输光了,可我还是能为这样的学习而感到幸福。我们只要有可能就打赌,且总是我输。而我每次总少不了要问一声:“领班先生,你为啥什么都知道?”他将两份二十克朗放进袋子里说:“我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我一共认识了好几个领班,在卡雷尔之后,在认识这位领班之前我还认识一位叫兹登涅克的领班,就是那位半夜三更把村子里的人闹醒,挥霍掉所有的钱,仿佛成了个破落的贵族老爷的人。这时,我又想起金色布拉格旅馆的那位领班,我这第一位领班名叫马列克,那人很节省,谁也不知道他的钱放到哪里去了,但谁都知道他有钱,而且不少,说他肯定在攒钱买小旅馆,等到他不再当领班的时候,便会在捷克天堂哪个地方将一座小旅馆买下来或租下来。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有一次他在婚礼上喝醉了酒,有些动感情,就向我吐露了真情。十八年前,他老婆派他到她的一位女友那里去送个什么信,他一按门铃,门就开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出现在他面前,她脸红了,他也脸红了。他们就这样站在门口愣了好大一会儿。她手里拿着一件刺绣活儿。他一进门,什么也没说,却拥抱了她。她还一直绣着花,后来就一块儿滚在长沙发上,她在他背后接着绣她的花,他像一个男人那样占有了她。他对我说,从此,他爱上了她。他拼命地攒钱,十八年来他攒了十万克朗,以支付他原来的家庭、老婆孩子的费用。明年将给他们一所小房子,然后,半白头发的他就将同他的半白头发的美女去过自己的幸福日子了。这是他讲给我听的。他还打开他写字台的小柜门,在柜子里面还有一桶,这里便放着这些钱,为了买得他的幸福的所有积蓄。我望着他,简直无法相信这一切。我望着他的鞋,他的旧式罩裤,裤腿口的白带子一直缠到脚踝那儿。这种罩裤仿佛是我童年时代穿过的那种,那时我跟外婆住在城里的磨坊,那时旅客们从卡罗维疗养所的男厕所窗口扔内衣裤出来,有一次正好扔出来这么一条裤子,它张开两只裤腿,在空中停顿了一下……总而言之,每个领班都不一样。金色布拉格旅馆的这个马列克,他突然出现在巴黎饭店的领班旁边,我觉得这个马列克像个圣徒,也像那个出售《耶稣基督的一生》的画家、诗人约德,记得那诗人总爱一会儿脱下一会儿穿上他的短外套,总在吃一种药粉,嘴唇总是一圈黄色,这是喝药水喝的……而我自己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每个礼拜四都由我来侍候这些商人。卡雷尔已经不再来这儿了。跟所有的有钱人一样,这些商人也很会作乐,快活得像小狗似的。要是他们做成了一笔什么生意,那他们可会花钱哪,跟有些刚从赌场赢了钱的屠夫一样。这些赌钱的屠夫玩上三天三夜回家的时候,常常是没有了眼镜没有了马,没有了他们买来的牲口,什么都在赌场输个精光,回家的时候,往往只剩了一根鞭子。这些富商们有时也输成这样,也落得个身无分文,坐在隔板单间里像耶利米望着被焚烧的耶路撒冷一样望着这世界。到后来,他们把人家赢的钱也拿过来付了账,真能折腾!后来,我就逐步成了那些等在咖啡厅里的小姐们的知己。她们等着交易会一结束,便打扮得花枝招展下楼去到单间小房,不管是上午十一点,还是下午,是黄昏时分,还是深更半夜或是早上,对她们来说都一样服务。在巴黎饭店从一早起就亮着灯,整个饭店就像一盏忘了关掉的亮堂堂的吊灯。我最喜欢的是小姐们称为“体检密室”、“内科会诊室”的小房间。赶上这些,老板还精力充沛时,就想法以最快的速度把小姐灌醉,然后渐渐脱下她们的衬衫裙子,与她们赤身裸体地滚在沙发上。完事之后,这些老板一个个弄得筋疲力尽,有时他们的样子仿佛在这一场爱情游戏之后得了心脏病,这都是由不惯常的做爱姿势造成的。不过,在这些所谓内科会诊室或体检密室里,总是笑声不断。姑娘们在这里的任务,就是让客人们开心,而她们受的折腾最多了。那些年龄较大一些的商人不停地笑着,开着玩笑,把这些脱光了身子的小姐当做集体游戏中的抵押品。他们一边啜着香槟和白兰地,一边亲手脱掉展示在桌子上的小姐的衣服,让她自己躺下。围在她四周的客商们举着酒杯和盘子,边喝边吃边观赏,戴上眼镜细细察看这美女身体的每一个隐私部位,就像在服装表演会上或某所美术学院的画室里一样,要求这小姐坐起来,站起来,弯下身子,将两腿搭在桌子边,光着脚板像在溪里戏水一样拍打。这些老板们从来不为哪一条腿朝着他,身体的哪一部分冲着他这个方向而争吵。他们总是带着极大的热情观赏这女人裸体,仿佛一位风景画家被美丽的风光迷住,将它搬到画布上。这些老头们怀着经久不衰的热情,戴着眼镜从近处观赏着这弯曲的手臂,这披散的秀发,这脚背和足踝,然后还有腹部。有的却又盯住微微张开的半边屁股,带着孩子般的惊讶望着他所看到的部位,另有人兴奋地叫出声来,望着天花板,仿佛在感谢上帝使他能看到小姐叉开的两腿,让他的手指或嘴唇能触到他的最爱之处。这间小屋的光芒不仅来自天花板上的吊灯,而且来自不停地晃动的玻璃酒杯,尤其是四对眼镜片,仿佛鱼缸里来回游动的拖着纱裙尾巴的金鱼。等到他们饱了眼福,便结束了这场“体检”,给小姐倒上香槟。她则坐在桌子上,老头们纷纷同她碰杯,直呼她的名字,她想吃什么就从桌上拿什么。老头们仍然开着玩笑,一派彬彬有礼的君子风度。这时,从别的单间里传来了愉快的笑声,有时又鸦雀无声一片死寂。有时我常常会想,要不要赶快过去看看是不是有哪位商人已经断了气或生命垂危……随后,这些老头又帮那小姐穿上衣服,像电影片子往后倒那样,怎么给她脱下的便又怎么给她穿上,一点儿也不马虎。他们通常对帮助小姐穿衣服兴趣索然,可他们一直保持君子风度,善始善终……付钱的时候,通常由一位商人来付,将小费交到领班手里,我一般能得到一百克朗。他们离开这里的时候,一个个容光焕发,和颜悦色,脑子里装满了美丽的画面,足够他们享用一个礼拜的。他们从礼拜一就开始盼望着礼拜四再来赏玩另一位小姐。因为这些客人从来不重复赏玩同一位小姐,每次都要换新的。也许是他们想在布拉格妓女的半个世界里享有美誉之故,可每次被他们赏玩过的那位小姐,在他们离去之后还留在那隔板小房里……等待着……当我打扫干净桌子,当我清理完最后一套餐具,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照例要出现如下情况:她会充满贪欲地望着我,仿佛我是一位电影演员,她被这种翻来覆去的“会诊”弄得如此激动不安,如此懒散不振,甚至都无力离去。终于开了这个张,从此,每个礼拜四,我都不得不做完老头们没做完的事情:这些小姐总是带着莫大的激情向我扑来,她如饥似渴得犹如处女的第一次……在这几分钟里,我觉得自己又英俊又高大而且一头卷发,我拥有的不是印象、感觉,而是十拿九稳的把握:我是这些漂亮小姐心目中的国王。可她们被这种“会诊体检”折腾得连路也走不了啦,直到我觉得她们在过了一次两次高潮之后,才重又复活过来,眼睛又有了光亮,乌云消散,重新有了正常的目光。这时,我在她们眼里仍然只不过是一名小小的餐厅服务员,一个根据指令替代某个英俊强壮的人完成任务的人。对这种每个星期四得到一次的任务,我带着越来越大的兴趣且完成得越来越熟练。因为这之前,这个便宜是由我前面那个卡雷尔捞到的。他对这种事儿有天赋,有才能,也有爱好,不过我也有……大概她们都还觉得我不错,因为所有小姐在我们饭店或街上遇着我时,都老远便跟我打招呼,向我点头,一看见我就向我挥动手帕或小提包。要是她们手里什么也没拿,便至少友好地向我挥挥手……我也向她们鞠个躬或者挥动着帽子致意,之后,我就又昂首挺胸,加上我穿着双层后跟的鞋子,于是显得更高一点儿。当我稍有空闲时,我就换上衣服,我还爱上了领带。好领带能使衣服更加光彩夺目,而漂亮衣服能使人更精神,于是我买了好几条领带。我发现,我们的客人也有这种领带。我老觉得领带太少了,于是我想起那个装有领带和衣服的柜子,那些都是客人们忘记带走丢在我们这儿的。我在那里发现几条我从来没见过的领带,用一根细线拴着名牌的商标。一条是大马士革的大批发商阿夫莱特·科尔尼奥忘在这里的,第二条是罗斯·安格莱斯的总代理商萨拉蒙·比霍瓦达丢在这里的,第三条是利沃夫一位纺纱厂老板约纳桑·夏布林纳的,还有第四条、第五条,成打成打的领带。我渴望系上这么一条领带,我别的不想,一心只想着要系一条领带。我选中了三条,一条仿佛是由金属做成的蓝色领带,一条是深红色的,跟那蓝色的料子一样,像珍稀硬壳虫的鞘翅或蝴蝶的翅膀。啊!稍微敞开一点儿的夏季上装,两手插在兜里,从颈子那儿一直到腰上露着这么一条领带。当我对着镜子试着系上它时,我惊讶得屏住了呼吸……我不是通过我而注意到这条领带,而是看到了我自己,想象着我正走在瓦茨拉夫大街和民族大街上。突然,我吓一大跳!我自己正对着我走来哩!我还看到,其他行人,特别是那些穿着讲究的人怎样为我的领带而感到惊讶,这是他们在任何地方都从没见任何人系过的。我敞开上衣漫不经心地走着,让所有行家都看到这条领带。我就这样站在巴黎饭店顶楼的镜子跟前,慢悠悠地解下这条闪光的深红色领带。随后,我又出神地看着一条我从来没注意过的领带,这该是我戴的!它是白色的,仿佛用昂贵的粗质面料做成,上面有些小圆点儿,像勿忘我草一样,呈淡蓝色。这些小蓝点是织在领带上的,可看去像贴在上面,跟钢屑一样闪闪发光。领带上还有一个用细线拴着的小卡片,我将那张小卡片解下来一看,那上面写着“这是霍恩洛厄亲王忘在这里的领带”。我将这条领带系在脖子上,一照镜子,发现它将我美化得使我产生了一个印象,仿佛这条领带将霍恩洛厄亲王身上的一点点香味注入我的体内。我往鼻子上扑一点儿粉,刮光下巴上的胡子楂儿,出了巴黎饭店门,直朝人民大厦走去,然后沿着普希科普大街往瓦茨拉夫大街方向走。我透过商店橱窗的玻璃端详自己,果然,我的模样很出众,就像我在顶楼镜子里照见的那样。唉,钱又算什么?也许每个拥有特别的领带,缝制讲究的衣服,麂皮便鞋和拿着一把长剑一样带着雨伞的人都有钱,可谁也没有像我系着的这样的领带。于是,我走进一家男式衬衫店。我刚一迈进店门,立即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中心的中心正是这条领带。不过因为我能打上这条领带,所以人们关注的焦点还是我。我要了几件平纹细布衬衫并参观了一通。为了增加光彩,我又让他们给我拿些白手帕来,并请那女售货员从一打手帕中挑出一条,给我按时新花样折好摆在胸前小口袋里。她笑笑说:“您真会开玩笑,会打这么漂亮领带的人还能不会……”她拿出一条手帕给我,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折不好它。女售货员拿起手帕,将它放在桌上,像从小盐瓶里抓盐那样,用三个指头抓起手帕的正中间,轻轻将它一抖,就出现了很多漂亮的褶皱。她用另一只手将这些褶儿拉匀,朝外一翻,放进我胸前的小口袋里,拽一拽手帕角尖儿。我谢谢她,付了款,总共买了两包漂亮的衬衫,五块小手帕,都是用金线捆扎起来的。随后,我又进了一家男服衣料店。我的蓝点儿白领带,白手帕,像一片卷起的菩提树叶,不仅吸引住了售货员们,而且也吸引住了两位衣冠楚楚的男士。他们一看到我这打扮,不禁摇晃一下,愣住了,惊呆了好大一会儿才又重新获得对自己的领带与手帕所失去的信心……我开始挑选衣料,其实我身边已无分文。我挑了一块英国的化纤料子,请售货员将它搬到商店门口就着太阳光让我仔细看看。他们以为我是一位很懂布料的顾客,便给我搬出了整个一卷布料,并翻起一角在我身上比画,好让我实实在在地感觉一下穿上这样料子的衣服走在大街上会是个什么样子。我谢谢他,显得有些困窘。可那伙计说,像我这样的顾客买东西考虑慎重一些是完全正确的:“明天买也行,任何时候都可以,因为布拉格只有我们海因里希·皮斯科一家公司有这种料子,所以我们不担心人家会抢生意。”我表示感谢之后便走出来,走到街对面。总而言之,这一切都使我感到震惊,我甚至将头微微歪到一边,稍稍皱起眉头,让我的额头上出现些气度高贵的皱纹,仿佛在深沉地思考什么。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证明这条领带让我从根本上变了个样儿。因为维娜小姐,就是上星期四在“内科会诊室”的小房间被那些商人赏玩,以前在咖啡厅认识我的那位小姐正朝我走过来时,她看见了我,我也看见了她。她本想抬起戴着白手套的手对我挥动一下小手提包,可突然改了主意。仿佛她认错人了,她压根儿就没认出来是我,这个曾为她体力与精神的复苏而献出自己的人。当时,她被那些老头们赏玩折腾之后,已经无力起身回家了。我也装作自己仿佛是另外一个人。她转过身去走她的路,肯定认为自己是认错人了。这一切,都是这块白手帕和这条白领带引起的。可是,在布拉什纳门那儿,正当我横过马路,想再让自己更自信地走在普希科普街上,正当我为穿着轻便上装并配了这出色的服饰小零件而得意忘形之际,我那位满头绵羊卷毛银发的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朝我迎面走来。他走着,并不看我,可我知道,他看见了我。他从我身边走过,我站住了,就像他跟我打了招呼似的。他也站住了,转过身来,回到我跟前,直瞪瞪地望着我。我知道,他看到的只是那条领带,他看见那条领带走在普希科普大街上,除了这条走在大街上的领带之外,他别的什么也没看见。这位什么都知晓的领班先生看我的那眼神,就表示他知道这领带是从哪来的,知道我没经允许就擅自借用了它。他这么看着我的时候,我心里说,领班先生,您怎么啥都知道呀?而他笑了笑,大声回答说:我怎么啥都知道?我不是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吗?说罢,便又继续沿着普希科普大街走去。尽管那天出着太阳,也仿佛一片阴暗。而我自己却像一盏滚烫的灯,领班先生把我的灯芯扯掉了。我又好比一个打满了气的轮胎,被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拔了气门芯。我边走边听到我怎样地漏气,我看到我自己在路上已不再发光。我已经看不见了,只觉得那条领带那块手帕都跟我一样没精打采地耷拉着,仿佛淋了一场大雨。

    有幸的是,在所有旅馆饭店中,只能由其中一个获得的最大荣誉,由我们巴黎饭店得到了:据确切消息称,在布拉格宫里总统没有金刀叉,可是赶上来布拉格的重要国事访问,又总爱使用个金刀叉什么的。总统办公室主任和总理亲自议定,去找私人企业家或者找施瓦曾伯格公爵或洛布科维兹公爵借用一下。可事实上这些贵族虽然有金刀叉,却没这么多,再说,这些匙子把儿和刀叉把儿上都有这些家族姓氏的第一个大写字母标志。唯一一位可以借给总统金刀叉的恐怕只有特恩-塔克西斯公爵了,那就得派人到雷根斯堡去取。这个富裕家族的一个成员去年曾在这里举行婚礼。这个家族在雷根斯堡不仅有旅馆,而且有街道甚至整个一个区及自己的银行。可都没借成。到最后,总理亲自来到我们这里,他从我们老板这儿离去时却满脸怒容。这倒是个好兆头,斯克希万涅克先生不用知道内幕就看出来了。因为他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啊!他从总理的脸上,又从巴黎饭店的布朗德斯老板脸上得知,老板拒绝借给他金刀叉,除非宴会安排在我们饭店举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金刀金叉、金子做的大匙小匙从我们的保险柜里拿出来。于是我大吃一惊地得知,我们饭店里有可供三百二十五人使用的金刀叉。布拉格宫于是作了决定:在我们饭店为来自非洲的尊贵客人和他的随从举行盛宴。整个饭店开始大扫除,雇来一群拿着小桶和抹布的清洁女工,不仅打扫地板,而且连墙壁、天花板和所有吊灯都擦得干干净净。饭店亮堂堂的,光芒四射。有一天,说是阿比西尼亚的皇帝和他的随从人员要来我们饭店住。于是买了一卡车的鲜花、玫瑰、文竹和兰花。可到最后一刹那,布拉格宫的总理又来把房子退了,不过他又一次确定宴会将在我们这里举行。我们老板对他的变动并不在意,反正准备把他们来住的一切花销都算进去,连打扫卫生所付出的成本也算在他们账上。于是,我们专心准备供三百人用餐的大宴。我们从斯坦纳饭店借来餐厅服务员和领班。那一天,该饭店的老板什罗贝克先生让自己的饭店停业一天,因为餐厅服务员都借给了我们。从布拉格宫还派来好几名密探,就是上次和我一道护送布拉格圣子塑像的那些人。他们随身带来三套厨师服、两套餐厅服务员的燕尾服,而且马上换了装,以便能进厨房监视,免得有人给皇帝下毒。餐厅服务员则一再检查餐厅各处,找个最适合保卫皇上的地方待着。大厨与总理以及布朗德斯先生花了整整六个小时,拟了一份供三百客人用餐的菜谱。布朗德斯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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