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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雨中杀手最新章节!

    1

    我第一次见到拉里·巴特勒的时候,他醉倒在沙帝餐厅外一辆二手劳斯莱斯车里。车里还有一个金发女子,只要见过一次,她那双眼睛你就永远不会忘记。我帮她把拉里从驾驶座上劝下来,好让她开车。

    我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没开劳斯莱斯,身边也没带金发女子,没有工作,畏畏缩缩,穿一套皱巴巴的西装。他还记得我,看来酒品不算太差。

    我请他喝了很多杯酒,让他感觉好受些,还把身上一半的香烟给了他。从此我们时不时见个面。他的身份总是在变。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借给他钱。他长得很帅,身材魁梧,有一对奶牛似的眼睛,眼神里总流露出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和诚实。反正干我这行的人,很少能见到这样的眼神。

    好笑的是,他在禁酒令废止以前,曾经替一位黑社会大佬贩酒。他一直没混出什么名堂,过了一阵子我们就失去联络了。

    后来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一张支票,他把所有欠我的钱都还清了,还告诉我现在他在赌场工作,达达尼拉俱乐部。他要我去找他,我知道他又回黑道混了。

    我并没有去找他。不过,我打听到那个场子的主人是乔·马沙维,而乔·马沙维的老婆就是那次和拉里·巴特勒一起坐在劳斯莱斯里,长着那对让人过目不忘的眼睛的女人。但我还是没去。

    后来,有一天大清早,我的床前站了一个模糊的身影,就站在我和窗户中间。百叶窗已经被拉下,我大概就是被那个声音吵醒的。人影很高大,拿了一把枪。

    我翻了个身,揉揉眼睛。

    “好吧,”我不悦地说,“裤袋里有十二块钱,手表大概值二十七块,没别的了。”

    那身影走到窗边,把百叶窗往上拉了一英寸,瞧了瞧下面的街道。等他转过身来,我认出原来是拉里·巴特勒。

    他皱着眉,神色疲惫,胡子没刮,身上还穿着晚宴服,外面套着一件双排扣大衣,领口上插了一枝枯萎的短柄玫瑰。

    他坐下,手握枪放在膝上好一会儿,然后才皱着眉把枪放下,仿佛不明白枪怎么会到自己手里似的。

    “你得开车送我去柏都,”他说,“我必须得出城。我上了他们的黑名单。”

    “好,”我说,“告诉我怎么回事。”

    我坐起来,用脚趾蹭了蹭地毯,点燃一根烟。刚刚五点三十分。

    “我用一片塑料把你的锁撬开了,”他说,“晚上你偶尔也该把门栓闩上。我不确定你的公寓是哪一间,又不想惊动整栋大楼。”

    “下次你可以去查信箱,”我说,“不说这些了。你没喝醉吧?”

    “我倒想,可是我得先离开这里。我只是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的我不比从前,不中用了。你在报纸上看到奥玛拉失踪案了吧?”

    “嗯。”

    “还是听我说吧!如果我一直说话,就不会失控。我想他们应该没跟踪到这里。”

    “喝一杯对咱俩都挺好,”我说,“威士忌在那边的桌上。”

    他很快倒了两杯酒,递给我一杯。我把睡衣和拖鞋穿上。他喝酒的时候酒杯碰在牙齿上咔咔作响。

    他把空酒杯放下,双手合握。

    “我以前跟达德·奥玛拉很熟,我们经常一起在港口贩酒,甚至还追过同一个女人,梦娜。她后来嫁给了乔·马沙维。之后,达德娶了一个身价五百万的老婆,就是戴德·温斯洛将军那个离了婚、放荡不羁的女儿。”

    “这些我都知道。”我说。

    “嗯,你听我接着说。她是在一个地下酒吧里随便勾搭上他的,就跟吃自助餐选菜那样随便。可是他不喜欢那种生活,我猜他大概还经常跟梦娜见面。达德知道了乔·马沙维和赖什·耶格尔做赃车生意,然后他们就把他给做掉了。”

    “妈的!”我说,“再来一杯。”

    “不,你听我说就行。现在有两个问题:达德死掉的那天晚上,不,应该是报纸把这件事抖搂出来的那天晚上,梦娜·马沙维也失踪了。其实她根本没有失踪,他们把她藏在离约雷托两英里外产橘区的一个小破房子里。隔壁是一个叫阿特·哈克的恶棍开的赃车车库。我查得清清楚楚,我一路跟踪乔到那边的。”

    “这件事跟你有什么关系?”我问。

    “我现在还喜欢她。我告诉你这么多,是因为以前你待我不薄。如果我哪天死了,或许你可以查出点儿名堂来。他们把她藏起来,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达德跟她私奔了。警察当然不傻,失踪案发生后他们去找过乔,可是没找到梦娜。这伙人要想让谁失踪的话,自有一套办法。”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从百叶窗缝里往外看。

    “楼下停了一辆蓝色轿车,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他说,“也可能不是,这种车到处都是。”

    他又坐下,我没讲话。

    “如果要去约雷托城外的车库,我们得从山麓大道往北第一条岔路开下去,你绝对不会走错。那里就只有那么一间车库和它隔壁的一栋房子。再往前走有一个制造氰化物的老工厂。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

    “这是第一个问题,”我说,“第二个问题呢?”

    “以前替赖什·耶格尔开车的那个小混混,两周前跑路了,逃到了东部。他身无分文,我借给了他五十美元。他告诉我达德·奥玛拉失踪的当晚,耶格尔去过温斯洛将军的宅邸。”

    我瞪着他,“很有意思,拉里,可是这证明不了什么。我们不是还有个警察局吗?”

    “对,还有,昨晚我喝醉了,跟耶格尔说了我知道的事,然后我就把达达尼拉俱乐部的工作给辞了。结果回家的时候,有人在我家外面对我放冷枪。我一路躲到你这里。你现在能不能开车送我去柏都?”

    我站起来。现在是五月份,我却觉得冷。拉里·巴特勒看起来也很冷,虽然他穿了大衣。

    “没问题,”我说,“不过你先放轻松,过一会儿再走比现在出发安全。你再喝一杯。你其实也不确定奥玛拉是否真是被他们杀的。”

    “如果他发现了他们的赃车生意,而梦娜又是乔·马沙维的老婆,那他们肯定得把他宰掉。他们就是那种人!”

    我站起来走向浴室,拉里又走到窗边。

    “车还停在那儿,”他回过头来说,“你跟我坐在同一辆车里,可能会挨枪子儿。”

    “那就太倒霉了。”我说。

    “你是个好人,卡尔马迪。马上就要下雨了,我真不愿意死在雨里,你呢?”

    “你可真啰唆。”我说完便走进浴室。

    那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2

    我在刮胡子的时候听到他在外面走动的声音,淋浴时就听不见了。等我出来时,他已经走了。我走到厨房门口往里瞧,他不在。我急忙抓起睡袍,往外面走廊看,他不在。只有一个送牛奶的人拿着金属托盘顺着后面的楼梯下楼,各家紧闭的房门边放着折叠好的新报纸。

    “嘿!”我喊那个送奶工,“刚才是不是有个男的走出来,从你旁边经过?”

    他靠着墙角转身看我,张开嘴正准备说话。他是个面貌清秀的男孩,牙齿又大又白。那两排漂亮的牙齿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听到枪响时,我正盯着那两排牙看。

    枪声从不远也不近的地方传来。就在公寓大楼的后面,车库旁,或小巷里。先是两声快速闷重的枪响,然后是机关枪扫射声,一连五六发,足够让一个壮汉倒下。接着是车子引擎发动的怒吼声和疾驶而去的车轮声。

    送牛奶的突然闭上嘴,好像上下牙突然锁死了一般。他瞪着圆眼睛,眼神空洞地盯着我。然后,他小心翼翼把牛奶瓶放在最高一层台阶上,往墙边靠去。

    “听起来像枪声。”他说。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秒钟之内,感觉却像过了半个钟头。我回房里胡乱把衣服套上,从桌上随便抓了一些零碎东西,冲到外面走廊上。走廊里还是空无一人,这会儿连送牛奶的也不见了。警笛声在附近戛然而止。一个宿醉的秃头头朝门外躺着,打着呼噜。

    我从后面的楼梯下了楼。

    下面那层走廊有两三个人开门探看发生了什么事。我从后门出去。两排车库面对面地排列在水泥街道上,尽头处有两间挨着,留出一条缝,通到后面小巷里。两个小孩从离这儿三栋房子远的地方跳过栅栏跑过来。

    拉里·巴特勒脸朝下趴着,帽子离脑袋足足有一码远。他一只手臂往外伸,一英尺之外有一把黑色的大口径自动手枪。他两脚脚踝交叉,似乎在倒下时扭了一下。他的一侧脸流了很多血,血流进他的金色头发和脖子里,连水泥地上也是血迹斑斑。

    两名执勤警察,牛奶车的司机,以及一个穿棕色毛衣和连身背心式工作服的男人跪在他身边。穿工作服的男人是我们公寓的管理员。

    我走到他们旁边,跳过栅栏的两个小孩也几乎同时到达。牛奶车司机用怪异紧张的表情看着我。一名警员站直身子,说:“你们俩认识他吗?他还有半边脸。”

    警察不是冲着我说的。牛奶车司机摇摇头,不断用眼角瞥我。管理员说:“他不是这里的住户,可能是个访客。不过,这时候来串门也未免太早了点,是吧?”

    “他穿的是晚宴服。你对出入这栋廉价公寓的人应该比我清楚。”警察粗声粗气地说,说完掏出一本记事簿。

    另一名警察也跟着站起来,摇摇头,往公寓方向走去,旁边跟着管理员。

    手拿记事簿的警察对我晃晃大拇指,凶巴巴地说:“除了那两个人,就你来得最快。你有什么话说?”

    我看了送奶工一眼。拉里·巴特勒现在可以不担心自己的生计,可我还得赚钱糊口呢。而且,这样的故事讲给巡逻警察听也没用。

    “我只是听到枪响,就赶快跑来了。”我说。

    警察对这个答案表示满意,牛奶车司机抬头望着阴霾的天空,没作声。

    过了一会儿,我回到房间,把衣服穿好。从摆着威士忌的桌上拿起帽子时,我发现威士忌瓶子旁边,一枝小小的、含苞待放的玫瑰正躺在一张字迹潦草的字条上。

    上面写着:“你是个好人,可是我想我还是自己一个人上路比较好。如果有机会,请把这枝玫瑰送给梦娜。拉里。”

    我把它们放进皮夹里,喝了一杯酒,给自己打气。

    3

    那天下午大约三点钟,我站在温斯洛将军宅邸的主门厅里,等待管家的回复。那天大部分时间我都没有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和公寓,也没有遇到任何杀人犯。我迟早得经历,但我想先见见温斯洛将军,他很难见到。

    放眼望去,四周全是油画,大部分是肖像画。还有两座雕像,有几副因年代久远而发黑的铠甲伫立在乌木底座上。一个玻璃柜安置在巨大的大理石壁炉上,上面交叉着两面被子弹打烂(或是被虫子咬破)的骑兵队优胜旗。旗子下面是同一个年代的肖像画,画中是一位瘦削、留着黑色络腮胡、精神矍铄的男人,身披可能是墨西哥战役时期的全副戎装。这位应该是温斯洛将军的父亲。将军本人虽然老迈,但不可能老到这种程度。

    管家回来了,告诉我温斯洛将军在兰花温室里,请我跟他去。

    我们从后厅落地窗走出去,穿过草坪,来到车库后面的一个大玻璃房。管家打开门,等我走进一个像是玄关的地方之后,就把门关上了。那里已经够热了,等他又打开里面的一道门后,简直让人热得受不了。

    空气像蒸气,玻璃房里的墙和天花板都在滴水。黯淡的灯光下,热带花卉吐出花蕊绽放着,枝叶蔓生,香味浓郁得直追煮沸的酒精。

    清癯年迈、腰板笔直的银发管家走在我前面,为我挡开枝叶。我们走到温室中央的空地上。一大块红色土耳其地毯铺在六角形石板上,地毯中央摆了一张轮椅,轮椅里坐了一个老人,身上披了一条旅行用毛毯,看着我们走过去。

    他脸上只有那双眼睛还是活的————深邃、炯炯有神、不可侵犯。脸上其他地方像戴着一副铅灰色的面具:塌陷的太阳穴,尖鼻子,往外翘的耳垂,细得像一道白色裂缝的嘴。他身上裹着一件破旧不堪的红色睡衣,披着那条毛毯,头顶稀稀疏疏地插着几根白头发。

    管家说:“将军,这位是卡尔马迪先生。”

    老人瞪着我。过了一会儿,他用尖得像泼妇的声音说:“替卡尔马迪先生搬张椅子过来。”

    管家拉出一张藤椅。我坐下,把帽子放在地上。管家随即捡了起来。

    “白兰地,”将军说,“你喜欢怎么喝白兰地,先生?”

    “我都可以。”我说。

    他哼了一声。管家走开了。将军用他那双仿佛静止了的眼睛继续盯着我,又哼了一声。

    “我从来都是加香槟,”他说,“三分之一杯白兰地,加满香槟,香槟和福吉谷 [1] 一样冰冷,甚至要更冷一些。”

    他喉咙里发出一种类似窃笑的声音。

    “我可没去过福吉谷,”他说,“我没那么惨。你可以抽烟,先生。”

    我谢过他,表示这阵子对抽烟有点厌倦,然后抽出手帕擦了擦脸。

    “把大衣脱掉,卡尔马迪先生。达德一向如此。兰花需要高温,就跟病老头一样。”

    我脱了大衣,那是我带来的一件雨衣。天像要下雨的样子,拉里·巴特勒说一定会下雨。

    “达德是我的女婿,达德·奥玛拉。我相信你就是来告诉我关于他的消息。”

    “都是些传闻,”我说,“我并不想谈论他————除非经过您的同意,温斯洛将军。”

    他用那双蜥蜴般一动不动的眼睛瞪着我,说:“你是私人侦探。你想赚钱?”

    “我是做这行的,”我说,“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每次呼吸都指望别人付我钱。我只是听到了一些传闻。也许您打算把这件事交给失踪人口调查部门去办。”

    “我懂了,”他静静地说,“此事牵涉到丑闻。”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管家就回来了。他把茶点餐车推过丛林,停在我手肘旁,为我调了一杯白兰地加苏打水,然后就退下了。

    我啜一口酒。“好像牵扯到一个女人。”我说,“他在认识您女儿之前就认识那个女人了。她现在嫁给了一位黑道人物,似乎……”

    “这些我早听说了,”他说,“我一点都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好不好,过得怎么样。”

    我瞪大眼睛看他,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说:“也许我可以找到那个女人,就算我不找,城里的警察也应该能找到她。我可以提供一些情报。”

    他拔着毛毯边上的线头,头挪动了大概一英寸左右,我以为他在点头。然后他慢悠悠地说:“我身体已经这样了,也许不该说太多话,可是有些话我想先讲清楚。我是个瘸子,两条腿不中用了,肚子里也被掏空了一半儿。我吃不了多少东西,也睡得很少。我快烦死自己了,对其他人也是负担。所以,我想念达德。以前他常常花很多时间陪我。为什么?天知道。”

    “这个……”我刚准备说话。

    “闭嘴。你对我来说是个年轻人,所以我不必客气。达德走的时候没来向我道别,这完全不是他的作风。有一天晚上他开车出去,从此再没人见过他。如果他忍不了我的蠢女儿和她的孽种,想找别的女人,没有关系。他一时糊涂,不跟我道别就离开,现在后悔了,所以一直没跟我联系,也没有关系。你去找他,告诉他我明白,就行了。除非他需要钱。如果缺钱,他要多少都可以。”

    他铅灰色的双颊此刻几乎有些发红,黑眼睛仿佛比刚才更亮。他缓缓往后靠,合上眼睛。

    我喝了一大口酒说:“假如他现在有麻烦……比如因为那个女人的丈夫乔·马沙维。”

    他睁开眼睛,眨了一下。“那不是奥玛拉。”他说,“有麻烦的是别人吧。”

    “好吧。我是不是应该把那个女人的去向透露给警方呢?”

    “当然不行。他们到现在什么也没做,就让他们继续胡搞吧。你去找他,我付你一千美元,哪怕你不费力气就能找到他。你告诉他,这里一切都好,老头子没事儿,问候他。就行了。”

    我没法告诉他。突然之间,我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告诉他拉里·巴特勒告诉我的话,或者拉里的下场,或者任何有关他的事情。我把酒喝完,站起来穿上大衣,说:“只办一件案子,这笔钱太多了,温斯洛将军。以后我们再谈费用的问题。您能允许我,以我自己的方式代表您吗?”

    他摇摇轮椅上的铃。“你只要把我的话带给他。”他说,“我要知道他没事,也要他知道我没事,就这样,除非他缺钱用。现在我要失陪了,我累了。”

    他闭上眼睛。我走出花丛,管家拿着我的帽子在门口等我。

    我吸了几口冷空气,说:“将军要我去见奥玛拉太太。”

    4

    整个房间铺满白色地毯,有很多扇窗,象牙白的帷幕从高高的天花板垂坠下来,随意堆在白色地毯上。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黑暗的山脚,玻璃窗外的天色也暗沉沉的。还没开始下雨,但大气里有种透不过气的压迫感。

    奥玛拉太太伸直双腿坐在法国长椅上,两只脚都没穿拖鞋,却穿着时髦女郎早就不屑一顾的网袜。她很高,肤色暗,有一张闷闷不乐的嘴。她有几分英气,算得上好看。

    她说:“还有什么我能为你效劳的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都知道!不过我并不认识你,对吧?”

    “没错,”我说,“我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私人侦探。”

    她伸手去抓一只我刚才没注意到的酒杯。从她讲话的态度和不穿拖鞋的模样,我很快也会需要喝点酒。她懒洋洋地喝着,手指上的戒指闪着光。

    “我在地下酒吧里遇见他,”她捏着嗓子笑了一声,说,“他是个长得很帅的酒贩子,浓浓的卷发,有着爱尔兰男人标志性的笑容。然后我就嫁给他了,因为我太无聊了。至于他,贩酒本来就不是什么干净的生意,谁知道他有没有去找别的乐子。”

    她等着我说有,却似乎并不在意我的反应。我只能说:“他失踪那天,你有没有看到他离开?”

    “没有,我很少看到他外出或回来。我们之间就是那样。”她又喝了几口酒。

    “嗯,”我哼了一声,“你们当然也没吵架。”他们从来不吵架。

    “吵架的方式有很多种,卡尔马迪先生。”

    “听你这么说,我猜你早就知道那个女人了。”

    “很高兴能对一位老私人侦探这么坦白。没错,我知道那个女人。”她把一缕乌黑如墨的头发撩到耳朵后面。

    “你在他失踪以前就知道吗?”我很礼貌地问。

    “当然。”

    “怎么知道的?”

    “你倒很直接嘛!通过人脉。我是地下酒吧的常客,难道你不知道?”

    “你认识达达尼拉俱乐部的那伙人吗?”

    “我去过那儿,”她一点都不震惊,甚至讶异,“其实我曾经在那儿住了将近一个星期,所以才认识了达德·奥玛拉。”

    “噢。你父亲结婚结得很晚,对吗?”

    我看着她的脸色慢慢变白。我希望激怒她,但是不管用。她笑了笑,脸上又恢复了血色。她拉了拉垂在法国长椅上的铃索。

    “是很晚,”她说,“如果这跟你有关的话。”

    “跟我无关。”我说。

    一位羞怯的女仆走进来,在茶几上调了两杯酒。她给奥玛拉太太一杯,把另一杯放在我旁边。然后她就出去了,短裙下露出两条很漂亮的腿。

    奥玛拉太太看着门关上之后说:“这件事使父亲很情绪化,所以,我真希望达德写封信或发个电报什么的。”

    我慢慢地说:“他是一位年迈的老人,腿脚也不好,半截身子已经入土。原本还有一丝兴趣能让他眷恋生命,现在这根线也断了,却没人在乎。他很努力表现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我认为那不叫情绪化,我觉得那叫刚毅,令人钦佩。”

    “真坚强啊。”她说,眼光就像两把剑,“可是你还没碰你的酒呢。”

    “我得走了,”我说,“不过还是谢谢你。”

    她伸出一只瘦削的、涂了指甲油的手,我走过去碰了碰。山丘后面突然响起一声闷雷,她整个人跳了起来。一阵疾风冲击着玻璃窗。

    我走下一道铺着瓷砖的楼梯,来到门厅,管家从阴影里走出来,为我开门。

    往下走是一个个露台,由花坛和进口树木点缀着。露台尽头是带镀金矛尖的铁栏,栏杆后是六英尺高的树篱。一条地势低陷的车道蜿蜒至大门,门边有一栋小木屋。

    将军府外面是一片山丘,地势从这里向城市和拉布雷亚旧油田倾斜,那片油田现在有一部分已经被改造成公园,其他部分则是围起来的荒地,里面还伫立着几座钻油的木架塔。温斯洛家族就是靠它们发家,后来迁居至山丘上,既能避开污水坑的臭味,又仍然可以从前院的窗户俯看家族的财富之源。

    我沿着草坪之间的台阶,拾级而下。一个大约十到十一岁的小男孩站在台阶上,正朝挂在树上的靶子掷飞镖。他头发乌黑,脸色苍白。我走到他身边。

    “你是小奥玛拉?”我问。

    他手里抓着四支飞镖,往石头长椅上一靠,眼神如冰冷的石头,冷漠地看着我。真是少年老成。

    “我叫戴德·温斯洛·特雷维利安。”他严肃地说。

    “噢,那达德·奥玛拉不是你爸爸吗?”

    “当然不是,”他的声音里充满鄙夷,“你是谁?”

    “我是个侦探,我要去找你的……找奥玛拉先生。”

    我的话并没有拉近我俩的距离,看来“侦探”对他来说没什么吸引力。这时候,雷声在山丘周围轰轰作响,像一群大象在拔河似的。我又有了另一个主意。

    “我打赌,总共五支飞镖,你绝对不可能在三十英尺之外把其中四支射中靶心。”

    他突然来了精神,说:“就用那些个?”

    “对。”

    “赌什么?”他认真地问。

    “啊,一块钱。”

    他跑到靶前,把所有飞镖都拔下来,又跑回来,在石椅前站好。

    “这儿哪有三十英尺?”

    他很不爽地瞪了我一眼,往长椅后面退了几步。我咧嘴一笑,但立刻就笑不出来了。

    他的那只小手在扔飞镖时是如此迅速,我根本来不及看。几秒钟内,五支飞镖全部命中靶心。他得意地看着我。

    “我的天,你真厉害,特雷维利安少爷。”我清清喉咙,掏出一块钱。

    他的小手一把抢过钱,仿佛捕蝇的鳟鱼,转眼间就把钱藏起来了。

    “这算什么,”他咯咯笑着说,“你应该到我们车库的靶场来见识见识。要不现在就去?咱们再打个赌?”

    我回头往山上看,看到一栋白色的低矮建筑紧贴着山坡一侧。

    “好啊,不过今天不行,”我说,“下次我来的时候吧。原来达德·奥玛拉不是你爸爸。如果我把他找到了,你不会介意吧?”

    他耸了耸裹在栗色毛衣里瘦削的肩膀。“当然不会,不过,你会比警察还厉害吗?”

    “谁知道呢。”我说完便走了。

    我沿着砖墙走到草坪尽头,再沿着树篱内侧往大门边的门卫小木屋走去。透过树篱,我可以瞄到外面的街道。快走到小木屋时,我看到了外面那辆蓝色汽车。这是一辆整洁的小车,底盘低,一尘不染,看起来比警车高级,不过大小差不多。小蓝车后面就是我停在胡椒树下的跑车。

    我隔着树篱观察那辆蓝色汽车,看到挡风玻璃后的车内有烟在往上飘。我回过头往山上看,那个小男孩已经不见了,大概找地方藏他赢的一块钱去了吧。不过,我觉得一块钱对他而言一定不算什么。

    我弯下腰,把我带的一把七点六五口径鲁格手枪从枪套里掏出来,枪口朝下插在左腿袜子里,贴着皮鞋。只要别走得太快,这样走路也无妨。我继续走向大门。

    大门一直是锁着的。所有人都需要报上身份才能进来。门房是个身材魁梧的大汉,腋下夹了一把枪。他走出来,让我从大门旁的便道出去。我站在外面,隔着大门铁栏杆跟他聊了一会儿,眼睛一直观察着那辆蓝车。

    看起来没事儿。车里坐了两个男人,车子停在大约一百英尺外,车身藏在对面街道高墙的阴影下。那条街很窄,没有人行道。从大门到我的车子并不用走很远。

    我有点不自然地走过马路,上了车,迅速从座位下方一个小箱子里掏出备用枪——一把警用柯尔特自动手枪,然后把它塞进我腋下的枪套里,发动引擎。

    我慢慢放开刹车,车子开了出去。这时豆大的雨点突然倾盆而下,天空像铅一般黑,然而我还是看到蓝色汽车的轮胎转动起来,从我后面跟上来。

    我启动雨刷,很快加速到一小时四十英里。等我开过八条街之后,蓝色汽车打开警笛。这招把我骗了。那是条很安静的街道,一片死寂。我减速往路肩上停靠,蓝车滑到我旁边,我看到后座车窗上架着小型机枪,黑色枪口对准我。

    枪口后面是一张瘦脸,眼睛通红,嘴唇紧闭。在雨声、雨刷撞击声和两部汽车引擎的噪音中,有个声音说:“上我们的车。乖乖的,老实点儿。”

    他们不是警察。不过现在也无所谓了。我熄火,把车钥匙扔在地板上,踩着脚踏板下了车。坐在后座的人把车门踢开,身子往里面挪,机枪拿得很稳。

    我钻进那辆蓝色汽车里。

    “好的,路易,搜身。”

    司机从座位上下来,绕到我后面。他从我腋下摸出那把柯尔特,在我的屁股口袋、身上其他口袋和皮带周围仔细拍了拍。

    “干净了。”他说完又上了前座。

    拿机枪的男人伸出左手,从司机手上接过我的柯尔特,把机枪放地板上,用一块棕色小脚垫盖住。然后,他又靠回里面的角落,把柯尔特放在膝盖上,一副轻松得意的样子。

    “好,路易,咱们上路吧。”

    5

    车子漫无目的地缓缓行驶,雨滴敲在车顶上,沿着车窗一侧滑下来。我们绕过蜿蜒的山坡,经过占地数亩的巨贾豪宅,每栋房屋的尖塔顶都躲在遥远模糊的树影后面。

    一股呛鼻的烟味儿飘到我鼻子里,红眼珠子说:“他跟你说了什么?”

    “够少的了,”我说,“他说梦娜在报纸把那件事抖搂出来之后就出城了,温斯洛那老头儿已经知道了。”

    “他不用费神去查,”红眼珠子说,“反正警察都没干。还有呢?”

    “他说有人开枪打他,要我开车送他出城,可是最后却一个人跑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别紧张,侦探,”红眼珠子干巴巴地说,“反正这是你最后的活路。”

    “真的就是这些。”我说,注视着窗外的倾盆大雨。

    “你替那老头儿办事儿?”

    “没有,他很吝啬。”

    红眼珠子大笑。我感觉藏在鞋里的枪很沉重,很不安分,而且离我很遥远。我说:“关于奥玛拉的情报可能就这么多了。”

    前座的家伙偏过头来咆哮道:“你说的那条街在他妈的哪儿啊?”“贝弗利格伦,笨蛋!穆赫兰大道!”

    “那里啊!老天!路况特别差!”

    “我们用这个爱管闲事的家伙去铺路。”红眼珠子说。

    豪宅慢慢稀疏,山丘被矮橡树接管。

    “你也不是坏人,”红眼珠子说,“就是跟老头子一样太吝啬。你还不明白吗?我们想知道他说的每一句话,以此来决定是不是该送你一枪。”

    “去你妈的,”我说,“反正你不会相信我。”

    “你可以试试,我们只是奉命行事,事情办好就可以交差。”

    “干你们这行一定很开心吧,”我说,“只要你还活着。”

    “你太喜欢讲笑话了。”

    “别人早就发现了,那时候你还在少管所呢。我从小就不招人待见。”

    红眼珠子放声大笑。他似乎不是个虚张声势的人。

    “据我所知,你跟警方没啥瓜葛,今天早上也没有乱说话,对吗?”

    “如果我说是,你们现在就可以毙了我。好吧。”

    “要不要我们用一千块钱,换你把这整件事都忘了?”

    “就连你自己也不会相信会有这种好事吧。”

    “不,我们相信。告诉你,我们把这事儿办了,就可以向上面交代。我们的组织很庞大。可是你住在这里,你有诚意,有活儿干,所以,你会跟我们合作的。”

    “当然,”我说,“我会跟你们合作。”

    “我们从来不会做掉合法市民,”红眼珠子柔声说,“传出去不好听。”

    他靠回角落,枪摆在右膝上,手伸进内兜里,掏出一个棕色大皮夹放在膝头,抓出两张纸钞,折起来放在座椅上往我这边推过来,又把皮夹放回口袋。

    “这是你的,”他很严肃地说,“不过你要是走漏半点风声,绝对活不过二十四小时。”

    我捡起钞票,两张五百元。我把它们塞进背心里。“好,”我说,“不过这样我就不再是合法市民了,对不对?”

    “你仔细考虑一下,侦探。”

    我们各自朝对方咧咧嘴,就像两条好汉在这个不友善的残酷世界交了交心。然后红眼珠子突然转过头去。

    “好,路易,别去穆赫兰大道了,停车。”

    车子正开在一段蜿蜒荒凉山路的半山腰,大雨像面灰色的帷幕,罩在山坡上。看不到天空,也分不出地平线。我一眼可以远望四分之一英里,极目所见,我们的车外没有一样活物。

    司机把车靠向路边,熄灭引擎。他点燃一根烟,一只胳膊往后搭在椅背上。

    他对我微笑,笑得不错,活像一条鳄鱼。

    “我们应该为此喝一杯,”红眼珠子说,“真希望我也能这么轻松就赚它个一千块,只要把鼻子跟下巴绑紧就成了。”

    “你根本没有下巴。”路易说完继续微笑。

    红眼珠子把柯尔特手枪摆在座椅上,从旁边口袋里掏出一个扁酒瓶。看起来像是不错的酒,绿色标签,瓶盖是封死的。他用牙齿把瓶盖咬开,闻闻酒味儿,咂吧着嘴。

    “这可不是廉价威士忌,”他说,“这是高层专享的好东西,喝吧。”

    他身子往前倾,把酒伸到我面前。我可以抓住他的手腕,但旁边有路易,而且我离左脚踝也太远。

    我短促地吸一口气,接过酒瓶凑到唇边,小心翼翼地闻闻。在波本酒特有的焦味后面,还有一股淡淡的、带点水果味的香气。换作别的情况,我绝对不会注意,可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记起拉里·巴特勒说过的话,好像是————“约雷托东边,靠近山麓,附近有座制造氰化物的旧工厂。”氰化物,就是它!

    我把瓶口放在嘴上时,太阳穴上的筋突然抽紧,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发麻,覆盖皮肤表面的那层空气突然变冷。我把酒瓶举高,咕咚喝了一大口,酣畅淋漓。大约有半勺左右的酒进了我的嘴巴,直接咽了下去。

    我突然猛烈咳嗽起来,弯下腰呕吐。红眼珠子又笑了。

    “别告诉我你刚喝一口就想吐吧,兄弟。”

    我放下酒瓶,身体弯到座椅底下,猛烈地呕吐,两条腿往左边歪,左腿压在右腿下面,整个人都瘫在腿上,两只手臂往下垂。我拿到枪了。

    我从左臂下方向他开枪,几乎连看都没看。他除了将那把柯尔特扫落座椅,几乎没碰到枪。一枪就够了,我听到他倒下来的声音。我往上对着路易的方向又开了一枪。

    路易不在座位上。他已经在前座卧倒,一声不发。整辆车和周围的风景,全部静悄悄的,就连暴雨仿佛也在那一瞬间失声。

    我仍然没时间去瞅红眼珠子,不过他也没动静。我放下枪,掀起地毯,抄起机枪,左手握住枪柄前端,枪托抵在我压低的肩膀上。路易还是一声不吭。

    “听着,路易,”我心平气和地说,“枪在我手上,想尝尝它的厉害吗?”

    我一枪打穿了坐垫,路易心里明白这一枪不会有事,只不过在防弹玻璃上留下一个星形记号。又是一阵安静,然后路易粗声说:“我这里有颗手榴弹,你要不要也尝尝?”

    “把保险栓拉掉啊,”我说,“咱们同归于尽。”

    “妈的!”路易暴躁地说,“他死了吗?我才没有手榴弹!”

    那时我才瞧瞧红眼珠子。他往后靠在角落里,看起来好像很舒服。他好像有三只眼睛,其中一只比另外两只还更红一些。从腋下射击还能取得如此成绩,我都快不好意思起来————简直是枪神!

    “没错,路易!他死了,”我说,“咱俩怎么办呢?”

    现在我可以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了,雨声也重新打起节拍。“你给我滚出去,”他咆哮道,“否则我就开枪!”

    “你下车,路易,否则我开枪!”

    “老天!你不能让我从这里走路回家啊,兄弟。”

    “不用走路,路易,我会叫车来接你。”

    “老天!我什么都没做,只是开车而已。”

    “那我就判你危险驾驶。这种小罪名你可以轻松开脱,你和你的组织都不会有事。快下车,否则我让这把机枪跟你说话。”

    门锁响了一声,他的脚重重地踹在踏板上,然后踩下路面。我拿着机枪突然坐起来,路易站在雨中,双手空空,脸上还挂着那个鳄鱼般的微笑。

    我越过死人穿着高级皮鞋的脚,从地板上捡起我的柯尔特和鲁格,把十二磅重的机枪放回地板上,从裤兜里掏出手铐,对路易做了个手势。他黑着脸转过身,双手反剪背后。

    “你不能把我怎么样!”他抱怨道,“我背后有人。”

    我铐上他,然后在他身上搜枪,比他刚才搜我仔细得多。除了留在车上的那一把,他身上还带了一支。

    我把红眼珠子拖出车外,让他在湿路面上自己摆姿势。他又开始流血,但人早就死透了。路易满怀怨恨地看着他。

    “他是个聪明人,”他说,“跟其他人不一样。他喜欢耍滑头。咳,聪明人!”

    我掏出手铐钥匙,打开其中一个环,把他往下拽了拽,和死人的手腕铐在一起。

    路易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充满恐惧。他脸上的笑容终于不见了。

    “老天!”他号叫着,“上帝!老天!你不会就这样走了吧?”

    “再见,路易,”我说,“今天早晨你杀掉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

    “上帝!”路易叫喊着。

    我坐进蓝色汽车,发动引擎,开到一个可以调头的地方,再开下山坡,经过他身边。他僵直身子站着,活像一棵被烧焦的树,脸色像雪一样惨白。脚旁那具尸体的一只手往上伸,和路易的手连在一起。路易满眼惊恐,仿佛做了一千个噩梦。

    我把他扔在雨里,扬长而去。

    那天天色暗得很早,我把蓝车停在离我停车的地方两条街之外。我锁了车,把钥匙扔进油箱过滤器,然后走回自己车上,开回市中心。

    我在一个公用电话亭里打电话给刑事组,找一位姓格林内尔的人,很快把事情经过叙述一遍,告诉他路易和蓝色汽车的地点。我说我认为他们是用机枪射死拉里·巴特勒的嫌疑犯,但对达德·奥玛拉却只字未提。

    “干得漂亮。”格林内尔怪腔怪调地说,“不过你最好马上来局里一趟,现在大家都在找你,案发一个小时之后那个送牛奶的人打电话进来说了一些话。”

    “我一定会去局里报到,”我说,“但我总得吃东西。拜托暂时别在警方电台广播我的名字,我过一会儿就去。”

    “你最好快来,小子。我很抱歉,可是你最好快来。”

    “好。”我说。

    挂上电话,我没在那附近逗留,马上离开了。我现在必须得走,否则就走不成了。

    在露天广场附近吃过饭,我立刻动身前往约雷托。

    6

    八点钟左右,两盏路灯在雨中亮着,一块钢板招牌横跨高速公路,上面写着“欢迎光临约雷托”。

    主干道边排列着整齐的住宅和一排密集的商铺。转角处杂货铺的灯光在雾蒙蒙的窗后亮着,小戏院门口停放着一小片汽车,另一个角落有一家银行,门口有一小群人围聚在雨中。那边就是约雷托。我继续往前开,旷野又包围上来。

    这里已经超出橘郡的范围,除了荒寂的旷野、绵延不绝的山峦和雨之外,什么都没有。

    这一英里不好开,感觉像三英里这么长。然后,我看到一条岔路,路口有一点微弱的灯光,仿佛是从拉上百叶窗的屋里透过来的。就在此刻,我的左前轮胎愤怒地嘶了一声,泄了气!真是淘气!接着,右后轮胎也学坏了。

    爆了两个胎,而我只有一个备胎。我抿着嘴,朝岔路上那束微光步行过去。

    是那个地方没错。灯光来自修车厂歪斜的天窗。前面的双扇巨门关得很紧,但门缝里透出很强的白光。我用手电筒往上照,招牌上写着“阿特·哈克————汽车修理厂”。

    修理厂后面有栋房子,坐落在土路边一片稀疏的树林后。屋内也有灯光,木质门廊前停了一辆双门小跑车。

    当务之急是换轮胎。如果他们能换,又不知道我是谁,那就好办。这样湿答答的夜晚可不适合走路。

    我关上手电筒,敲了敲门,屋内灯光霎时熄灭。我站在那儿舔自己嘴唇上的雨水,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我早就把鲁格手枪插到了腋下。

    一个声音从门后传出来,听起来不怎么高兴。

    “谁?想干什么?”

    “开门,”我说,“我的车在高速公路上爆了两个胎,我只有一个备胎,请帮帮忙。”

    “我们打烊了。你再往西走一英里就是约雷托。”

    我开始踢门,门里面传出咒骂声。接着,另一个温柔许多的声音说:“耍聪明?开门,阿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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