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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马里于斯陷于贫困

    马里于斯的生活变得严峻了。变卖衣服和表,倒没有什么。他尝到了难以言表的东西,即所谓“一贫如洗的生活”。可怕的是,白天没有面包,夜里睡不安寝,晚上没有烛光,炉里不生火,整周失业,未来希望渺茫,衣服袖子穿洞,旧帽引得姑娘们耻笑,付不起房租傍晚吃闭门羹,门房和小饭店老板傲慢无礼,邻居讥笑,受人侮辱,尊严受到践踏,什么活儿都得干,厌烦,辛酸,沮丧。马里于斯学会了如何吞下这一切,如何总是要吞下同样的东西。人生到这阶段需要尊严,因为需要爱情,他感到由于衣衫蹩脚而被人嘲弄,由于贫穷而显得可笑。青春这个年龄,心里气贯长虹,他不止一次低下头来看他洞穿的靴子,他经历了因贫困而得到不公正的耻辱和令人难受的脸红。这是出色而可怕的考验,意志薄弱的人会变得卑鄙无耻,意志坚强的人会变得卓尔不凡。这是一个熔炉,每当命运需要一个坏蛋或一个英雄,就把一个人投进去。

    因为在小规模的搏斗中会有许多伟大的行为。在默默无闻中一步步防卫,阻止生活需要和卑鄙行径不可避免的侵入,表现出坚韧不拔而又不为人知的勇敢。这是高尚而隐秘的胜利,没有人看见,不能扬名,也没有鼓乐相迎。生活、不幸、孤独、摈弃、贫穷,都是战场,产生英雄;默默无闻的英雄,有时却比大名鼎鼎的英雄更伟大。

    坚强的罕见的品质就是这样产生的;贫困几乎总是后娘,有时却是母亲;匮乏能产生心灵和思想的力量;困苦是自尊的奶妈;不幸对高尚的人是好奶汁。

    在马里于斯的生活中,有一个时期,他自己扫楼梯平台,到水果店去买一个苏的布里奶酪,等夜幕降临才踅进面包店,买一块面包,悄悄地拿到阁楼里,仿佛是偷来的。有时有人看见一个笨拙的年轻人,腋下夹着书,神态胆怯、激动,溜进街角的肉店里,挤到爱挖苦人、推搡他的厨娘中间,进门时脱下帽子,脑门有豆大的汗珠,向惊讶的老板娘深深鞠一躬,向肉店伙计鞠另一躬,要一块羊排,付六七个苏,用纸包好,夹在腋下两本书中间,然后走掉。这是马里于斯。他亲自烹调,这块排骨要吃三天。

    第一天他吃肉,第二天他吃肥油,第三天他啃骨头。

    吉尔诺曼姨妈尝试了好几次,给他送来六十皮斯托尔。马里于斯一再退回,说是他什么也不需要。

    上文所述他身上发生转变时,他还为父亲戴孝。打那以后,他不再脱下黑衣。然而衣服却离开了他。终于有一天,他没有外衣了。长裤还可以。怎么办?他给库费拉克帮过几次忙,得到了一件旧外衣。马里于斯花了三十苏让一个看门人翻了新。但这件衣服是绿色的。于是马里于斯只在天黑后才出去。看起来他的衣服就成了黑色的了。他总想服丧,以夜色当衣装。

    经过这段生活以后,他被聘为律师。人家以为他住在库费拉克的房间里,这一间体面些,有一些法律书,再加上几本不成套的小说撑门面,算得上合乎规格的书柜了。他让人写信到库费拉克那里。

    马里于斯当了律师以后,他写了一封冷淡的,但毕恭毕敬的信,通知外祖父。吉尔诺曼先生抖抖索索地拿起信来看,一撕为四,扔到字纸篓里。两三天后,吉尔诺曼小姐听到她的父亲独自在房间里,高声说话。每当他非常激动就会这样。她侧耳细听;老人说:“如果你不是一个傻瓜的话,你会知道不可能既是男爵又是律师。”

    二、马里于斯受穷

    穷困同其他事物一样,有时也会轮到。它最终获得形式,并确定下来。生活拮据,就是说十分清苦,但能维持。马里于斯·蓬梅西的生活是这样来安排的:

    他从最狭窄的路走出来了;他前面的路变宽阔了一点。由于工作、有勇气、坚持不舍和毅力,他终于凭工作每年挣到七百法郎左右。他学会了德文和英文;靠了库费拉克把他和书商朋友拉上关系,马里于斯在文学书店里担当所谓“有用”的一般角色。他写新书介绍,翻译报纸文章,给版本作注释,编纂传记,等等。不管丰年歉年,纯收入七百法郎。他以此为生。不错。怎么样呢?我们这就道来。

    马里于斯在戈尔博破屋,以每年交三十法郎的价格,占据一间没有壁炉的陋室,算是办公室,里面只有必不可少的一点家具。这些家具是他的。每月他给二房东老太婆三法郎,让她来打扫房间,每天早上端来一点热水、一只新鲜鸡蛋和一个苏的面包。这只面包和鸡蛋是他的午餐。他的午餐根据鸡蛋的贵贱,在二到四苏之间变动。傍晚六点,他沿圣雅克街走下去,在马图兰街拐角巴赛版画店对面的卢梭饭店吃晚饭。他不喝汤。他要六苏一盆的肉,半盆三苏的蔬菜和三苏的饭后点心。花三苏,面包随便吃。他以水当酒。卢梭太太当年就是个肥婆,风韵犹存,端坐在柜台旁;马里于斯去付账时,给伙计一个苏,卢梭太太给他一个微笑。然后他走了。花十六苏,他有一顿晚餐和一个微笑。

    这个卢梭饭店,空酒瓶少,空水瓶多,与其说是餐馆,不如说是放松的地方,今天已经不存在了。老板有一个漂亮的绰号;大家管他叫“多水卢梭”。

    这样,午餐四苏,晚餐十六苏;他的伙食费每天二十苏;每年合三百六十五法郎。加上三十法郎房租和给老女人的三十六法郎,另外还有一点小开支;马里于斯吃、住、用,一共四百五十法郎。衣服花去一百法郎,内衣花五十法郎,洗衣五十法郎。总共不超过六百五十法郎。他剩下五十法郎。他有富余。有时他借十法郎给朋友;库费拉克有一次竟能向他借到六十法郎。至于取暖,由于没有壁炉,马里于斯就“简化”了。

    马里于斯总有两套衣服;一套是旧的,“平时穿”,另一套是新的,重要场合穿。两套都是黑的。他只有三件衬衫,一件穿在身上,另一件放在五斗柜里,第三件在洗衣妇那里。衣服穿旧了,他再更新。衬衫通常是撕破的,他只得将外衣扣到下巴。

    马里于斯花了好几年时间,才达到满不错的局面。这几年是艰苦的,困难的,有几年要穿越,有几年要攀登。马里于斯一天也没有泄气。由于匮乏,他什么都忍受过;他什么都干过,除了借债。他担保从来没欠过别人一个苏。对他来说,欠债就是奴役的开端。他甚至想,一个债主比一个主人更糟;因为一个主人只拥有你的人身,一个债主却拥有你的尊严,还能践踏它。与其借钱,他还不如不吃东西。他有过许多天饿肚子。他感到凡是极端都能互相接近,一不小心,财产的失落会导致灵魂的卑贱,便小心翼翼地守住自己的尊严。有的话或举动,在别的场合下,他会觉得是尊敬的表示,现在觉得是卑躬屈节,他便挺胸昂首。他不愿退却,也不愿冒险。他脸上有一种严峻的红晕。他胆小到谨小慎微。

    每逢遇到考验,他感到身上有一股秘密的力量在鼓励自己,有时甚至支持着他。心灵帮助身体,有时把身体托起来。他是惟一能忍受笼子禁锢的鸟。

    在马里于斯的心中,他父亲的名字旁边,刻着另一个名字,就是泰纳迪埃。他天性热情、庄重,他给这个人罩上了光环,在他的脑际,这个无畏的中士在滑铁卢的枪林弹雨中救出上校,是他父亲的救命恩人。他对这个人的回忆,从来不与对父亲的回忆分开,他在尊敬中把两者结合起来。这是两个等级的崇拜,大龛供上校,小龛供泰纳迪埃。使他越发感激涕零的是,他想到泰纳迪埃的不幸处境,他知道泰纳迪埃陷入其中,被吞没了。马里于斯在蒙费梅获悉不幸的旅店老板破产了。此后,他千方百计要找到线索,竭力到达淹没泰纳迪埃的苦难深渊里。马里于斯踏遍整个地区;他到过舍尔、蓬迪、古尔奈、诺让、拉尼。他全力寻访了三年,花光了他积攒的一点钱。没有人能告诉他泰纳迪埃的情况;人们以为他到外国去了。他的债主也在寻找他,但不如马里于斯那样热中,却一样顽强,就是抓不到他。马里于斯责备自己,几乎怨恨自己找不到他。这是上校留给他的惟一债务,马里于斯乐意践约偿还。“怎么!”他想,“我的父亲奄奄一息地躺在战场上,泰纳迪埃却冒着硝烟和枪林弹雨找到了他,把他扛在肩上,却并不欠他什么,而我欠泰纳迪埃很多,我不会在他奄奄待毙的黑暗中找到他,轮到我把他从死亡中救出来吧!噢!我会找到他!”为了找到泰纳迪埃,马里于斯宁愿失去一条手臂,为了让他摆脱贫困,宁愿献出全部的血。重见泰纳迪埃,为他效点劳,对他说:“您不认识我,而我呢,我认识您!我在这里,支配我吧!”这是马里于斯最甜蜜最美妙的梦想。

    三、马里于斯长大

    当时,马里于斯二十岁。他离开外祖父已有三年。彼此还保持原来的关系,不想接近,也不想见面。况且,何必见面呢?再生冲突吗?是哪一个对呢?马里于斯是铜瓶,吉尔诺曼是铁罐。

    说起来,马里于斯误解了外祖父的心。他以为吉尔诺曼先生没爱过他,这个老人急躁、粗暴、爱嘲笑人,骂人,叫喊,大发雷霆,举起拐杖,至多像喜剧中的老人对他的爱淡薄而严厉。马里于斯搞错了。不爱孩子的父亲是有的,但决没有不爱孙辈的老人。上文说过,其实吉尔诺曼先生疼爱马里于斯。他有自己的疼爱方式,伴随着敲打,甚至掴耳光;但是,这个孩子消失后,他感到心里空荡荡的一片漆黑。他要求别人不再向他提起,又暗暗抱怨对他俯首帖耳。起初,他希望这个波拿巴分子,这个雅各宾党人,这个恐怖分子,这个九月大屠杀参加者回来。可是,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过去了;吉尔诺曼先生大失所望,吸血鬼没有再出现。“我只能把他赶走,”外祖父常思忖,并且自问:“如果重新来过,我会再这样做吗?”他的自尊心马上回答会的,可是他默默地摇着的老迈的头却忧郁地回答不。他有过沮丧的时刻。他怀念马里于斯。老人像需要太阳一样需要爱。这是温暖。不管他的本性多么强硬,马里于斯不在,改变了他身上的某些东西。他决不肯朝这个“小鬼”迈出一步;但他难受。他从不打听马里于斯的情况,可是总在想他。他越来越在玛雷区深居简出。他还像从前一样快乐、激烈,而他的快乐有一种痉挛的生硬,仿佛蕴含着痛苦和愤怒,他的激烈往往以一种温和而阴沉的颓丧了结。他有时说:“噢!要是他回来,我要狠狠掴他的耳光!”

    至于姨妈,她想得太少,也就爱得不深;马里于斯对她来说只是一个模糊的黑影;最终她关心他还不如关心猫和鹦鹉,她可能养过这两种动物。

    吉尔诺曼老人内心痛苦加剧的原因,在于他把痛苦全部埋在心里,决不让人捉摸出来。他的苦闷就像刚砌好的炉子,连烟也燃尽了。间或有一些讨厌的献殷勤的人对他提起马里于斯,问他:“您的外孙在做什么,情况怎样?”老有产者如果太忧愁,就会叹气,如果想显得快乐,就弹一下袖管:“蓬梅西男爵先生在角落里打小官司呢。”

    正当老人悔恨不已时,马里于斯却高兴得很。就像一切心地善良的人,不幸消除了他的痛苦。他温柔地想起吉尔诺曼先生,但他坚持不从“对他父亲不好的人”那里接受一点东西。这是他最初的愤怒和缓的转化。再说,他很高兴经历过痛苦,现在仍然经受痛苦。这是为了他父亲而痛苦。生活的艰难使他满足和高兴。他愉快地想:“这是最少的痛苦”;这是一种赎罪;否则,他要受到惩罚,但换一种方式,而且稍后一点,由于他对父亲而且是这样一个父亲大逆不道地无动于衷而受到处罚;他的父亲受过一切痛苦,而他没有,这是不公正的;再说,比起上校英雄的一生,他的辛劳和匮乏算得了什么?末了,他接近父亲,向父亲看齐的惟一方式,就是像父亲英勇对敌一样,敢于直面清贫;这正是上校所写的“他会当之无愧”的含义所在。马里于斯一直把失落的上校的遗书带在身上,不是戴在胸前,而是藏在心里。

    他的外祖父把他赶走那天,他还只是个孩子,眼下他是个男子汉了。他感到这一点。需要强调的是,苦难对他有好处。青年时期贫困,却获得成功,自有美妙之处,能把意志转向努力,把心灵转向渴望。贫穷马上将物质生活剥露无遗,使它显得丑恶;由此激发出对理想生活难以表达的冲动。富有的年轻人有上百种声色犬马的娱乐:赛马、打猎、养狗、抽烟、赌博、欢宴和其他;关注灵魂的卑劣部分,损害高尚正直的部分。贫穷的年轻人要千方百计挣面包;他要吃饭;吃完以后,他只有幻想。他去看天主的免费演出,观看天空、宇宙、星辰、鲜花、孩子、他在其中受苦的芸芸众生、他在其中放射光彩的自然万物。他专注于芸芸众生,看到了灵魂;他专注于自然万物,看到了天主。他幻想,感到自身崇高;他再幻想,感到自身温柔。他从受苦者的自私,转到思索者的同情。他心中孕育着美妙的感情,遗忘自我,同情世人。想到大自然无私提供和奉献给开放的心灵,却拒绝封闭的心灵的无数享受,他作为精神的百万富翁,要可怜金钱的百万富翁。随着一片光明进入他的头脑,一切仇恨却离开了他的心。他还是不幸的人吗?不是。一个年轻人的贫穷从来不是悲惨的。小伙子不管多么贫困,他的健康、力量、健步如飞、炯炯的目光、热血流动、乌黑的头发、鲜嫩的脸颊、殷红的嘴唇、洁白的牙齿、纯净的呼吸,总是令老皇帝嫉羡。每天早上他要重新挣面包;他的双手挣到面包时,他的脊柱也自豪起来,他的脑袋获得思想。干完了活,他又回到美妙无穷的沉思、静观和喜悦中;他双脚踩在苦难中、障碍中、路上、荆棘里,有时在烂泥里,头颅沐浴在光芒里。他坚定、平静、温和、安详、专注、严肃、知足、善良;他祝福天主给了他富人缺乏的两种财富:使他自由的工作和使他高尚的思想。

    这正是马里于斯身上所经历的。一言以蔽之,他静观得太多了。他一旦做到谋生差不多十拿九稳,便到此为止,感到贫穷不错,龟缩在工作中去思索。就是说,他有时一连几天思考,像一个有幻觉的人沉浸和淹没在出神和内心观照的默默享受中。他这样提出了自己的生活问题:尽量少动手干活;换句话说,有几个小时花在实际生活上,其余时间用在思索无限。他以为什么也不缺,没有发觉这样理解的沉思,最终要成为懒惰的一种形式;他满足于生活的基本需要,歇息得太早。

    显然,对这强有力和豪爽的本性来说,这只能是一个过渡状态,一旦同命运不可避免的复杂性相碰撞,马里于斯便觉醒了。

    在这以前,虽然他是律师,而且不管吉尔诺曼老人怎么想,他不诉讼,也不打小官司。沉思使他离开了诉讼。打搅诉讼代理人,到法院听审,寻找动机,实在烦人。为什么做这些事呢?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改变谋生方式。这个无名的书店最终给了他一份稳定的工作,工作不多,上文说过,对他足够了。

    雇他的一个书商,我想是马吉梅尔先生,曾提出雇他到店里,让他住得舒适,提供一份正规的工作,一年给他一千五百法郎。住得舒适!一千五百法郎!毫无疑问。但放弃他的自由!做一个临时雇员!当雇佣文人!在马里于斯的思想里,接受下来,他的境况既更好又更糟,他获得了舒适,却失去了尊严;这是完整而美好的不幸变成了丑恶而可笑的窘境;宛如瞎子变成了瘸子。他拒绝了。

    马里于斯孤单单地生活。他喜欢置身于一切之外,也因为上次太受惊吓,便坚决不进入昂若拉领导的团体。大家还是好朋友;必要时能尽力互相帮助;但仅此而已。马里于斯有两个朋友,年轻的是库费拉克,年老的是马伯夫先生。他更喜欢年老的。首先,他身上的转变有赖于这个人;靠了这个人,他了解和热爱他的父亲。他说:“他给我切除了白内障。”

    当然,这个教区财产管理委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并非马伯夫先生在这件事中是上天平静和无动于衷的代理人。他是偶然和不知不觉地启迪了马里于斯,就像有人端来一根蜡烛;他是蜡烛,不是那个人。

    至于马里于斯内心政治观点的转变,马伯夫先生完全不可能理解,也期望不了,指导不了。

    下文还会遇到马伯夫先生,因此多说几句不是无用的。

    四、马伯夫先生

    那天,马伯夫先生对马里于斯说:“我当然赞成有政治观点,”他表达了自己真正的思想状态。他对一切政治观点都无所谓,不加区别地全都赞同,只要让他平静就行,就像希腊人把复仇三女神称为“美丽的、善良的、可爱的”,即所谓欧墨尼得斯。马伯夫先生的政治观点是酷爱植物,尤其是书籍。他像大家一样有一个“派”,当时,任何人没有派活不下去,但他既不是保王派、波拿巴派、宪章派、奥尔良派,也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有书癖。

    既然世上有各种各样的苔藓、草本植物和灌木可以观看,有成堆的对开本和三十二开本的书可以翻阅,他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要忙于为宪章、民主、正统、君主制、共和国等等空话而互相仇恨。他非常注意不要成为无用的人;有书并不妨碍他阅读,是个植物学家并不妨碍他当园丁。他认识蓬梅西时,在上校和他之间有这种好感,上校怎么培植花卉,他就怎么培育果实。马伯夫先生培育出的梨,像圣日耳曼梨一样甜美;今日著名的十月黄香李,同夏季黄香李一样香甜,好像是他杂交的一个品种。他去望弥撒,与其说出于虔诚,不如说出于乐趣,再说,他喜欢看人的脸,却憎恶他们的声音,只有在教堂里他才看到聚集的人静悄悄的。感到总要做点事,他选择了教区财产管理委员的职业。另外,他爱女人决不像爱郁金香鳞茎那样,他爱男人也决不像爱一本埃尔泽维尔的版本那样。他早就过了六十岁,一天,有人问他:“您没有结过婚吗?”“我忘了,”他说。有时————谁没有过这种情况呢?————他说:“噢!我有钱就好了!”说这句话时不像吉尔诺曼老人那样盯着一个漂亮姑娘,而是在欣赏一本旧书。他独自同一个老女管家生活。他有点患手痛风,睡觉时因痛风而僵硬的老手在被子里弯曲着。他编写和发表了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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