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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 1

    自然选择————它的力量和人工选择力量的比较————它对于不重要性状的力量————它对于各年龄和雌雄两性的力量————性选择————论同种的个体间杂交 的普遍性————对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利和不利的诸条件,即杂交 、隔离、个体数目————缓慢的作用————自然选择所引起的绝灭————性状的分歧,与任何小地区生物的分歧的关联以及与归化的关联————自然选择,通过性状的分歧和绝灭,对于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的作用————一切生物分类的解释————生物体制的进步————下等类型的保存————性状的趋同————物种的无限繁生————提要。

    前章简单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可以确切地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我们几乎普遍遇见的家养生物的变异,正如胡 克和阿萨·格雷所说的,不是由人力直接产生出来的;人类不能创造变种,也不能防止它们的发生;他只能把已经发生了的变种加以保存和累积罢了,人类在无意中把生物放在新的和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于是变异发生了;但是生活条件的相似的变化可以而且确实在自然状况下发生。我们还应记住,生物的相互关系及其对于生活的物理条件的关系是何等复杂而密切;因而无穷分歧的构造对于生活在变化的条件下的生物总会有些用处。既然对于人类有用的变异肯定发生过,那末在广大而复杂的生存斗争中,对于每一生物在某些方面有用的其他变异,难道在连续的许多世代过程中就不可能发生吗?如果这样的变异确能发生(必须记住产生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为多),那么较其他个体更为优越(即使程度是轻微的)的个体具有最好的机会以生存和繁育后代,这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确定,任何有害的变异,即使程度极轻微,也会严重地遭到毁灭。我把这种有利的个体差异和变异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变异的毁灭,叫作“自然选择”,或“最适者生存”。无用也无害的变异则不受自然选择的作用,它或者成为彷徨的性状,有如我们在某些多形的物种里所看到的,或者终于成为固定的性状,这是由生物的本性和外界条件来决定的。

    有几位著者误解了或者反对“自然选择”这一用语。有些人甚至想像自然选择可以诱发变异,其实它只能保存已经发生的、对生物在其生活条件下有利的那些变异而已。没有人反对农学家所说的人工选择的巨大效果;不过在这种情形下,必须先有自然界发生出来的个体差异,然后人类才能依照某种目的而加以选择。还有一些人反对选择这一用语,认为它含有这样的意义:被改变的动物能够进行有意识的选择;甚至极力主张植物既然没有意志作用,自然选择就不能应用于它们!照字面讲,没有疑问,自然选择这一用语是不确切的;然而谁曾反对过化学家所说的各种元素有选择的亲和力呢?严格地实在不能说一种酸选择了它愿意化合的那种盐基。有人说我把自然选择说成为一种动力或“神力”;然而有谁反对过一位著者说万有引力控制着行星的运行呢?每一个人都知道这种比喻的言词包含着什么意义;为了简单明了起见,这种名词几乎是必要的,还有,避免“自然”一字的拟人化是困难的;但我所谓的“自然”只是指许多自然法则的综合作用及其产物而言,而法则则是我们所确定的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只要稍微熟习 一下,这些肤浅的反对论调就会被忘在脑后了。

    对正在经历着某些轻微物理变化、如气候变化的一处地方加以研究,我们将会极好地理解自然选择的大致过程。气候一发生变化,那里的生物比例数几乎即刻就要发生变化,有些物种大概会绝灭,从我们所知道的各地生物的密切而复杂的关系看来,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使撇开气候的变化不谈,生物的比例数如果发生任何变化,也会严重地影响其他生物。如果那地区的边界是开放的,则新类型必然要迁移进去,这就会严重地扰乱某些原有生物间的关系。请记住:从外地引进来一种树或一种哺乳动物的影响是何等有力;对此已有所阐明。但是,在一个岛上,或在一处被障碍物部分环绕的地方,如果善于适应的新类型不能自由 移入,则该处的自然组成中就会腾出一些地位,这时如果某些原有生物按照某种途径发生了改变,它们肯定会把那里填充起来;因为如果那区域允许自由 移入,则外来生物早该取得那里的地位了。在这种情形下,凡轻微的变异,只要在任何方面对任何物种的个体有利,使它们能够更好地去适应改变了的外界条件,就有被保存下来的倾向;于是自然选择在改进生物的工作上就有余地了。

    正如第一章所阐明的,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相信,生活条件的变化,有使变异性增加的倾向;在上节所述的情形中,外界条件既变,有利变异发生的机会便会渐多,这对自然选择显然大大有利。如果没有有利变异发生,自然选择便不能发生作用,切勿忘记,“变异”这一名词所包含的仅仅是个体差异。人类把个体差异按照任何既定的方向积累起来,就能使家养的动物和植物产生巨大的结果,同样地,自然选择也能够这样做,而且容易得多,因为它有不可比拟的长久期间去发生作用。我不相信必须有任何巨大的物理变化,例如气候的变化,或者高度的隔离以阻碍移入,借以腾出一些新的空位,然后自然选择才能改进某些变异着的生物,而使它们填充进去。因为各地区的一切生物都以严密的平衡力量互相斗争着,一个物种的构造或习 性发生了极细微的变异,常会使它比别种生物占优势;只要这个物种继续生活在同样的生活条件下,并已以同样的生存和防御的手段获得利益,则同样的变异就会愈益发展,而常常会使其优势愈益增大。还没有一处地方,在那里一切本地生物现已完全相互适应,而且对于它们所生活于其中的物理条件也完全适应,以致它们之中没有一个不能适应得更好一些或改进得更多一些;因为在一切地方,外来生物常常战胜本地生物,并且坚定地占据这片土地。外来生物既能这样在各地战胜某些本地生物,我们就可以稳妥地断言:本地生物也会发生有利的变异,以便更好地抵抗那些侵入者。

    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而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为什么自然选择不能发生效果呢?人类只能作用于外在的和可见的性状;“自然”————如果允许我把自然保存或最适者生存加以拟人化————并不关心外貌,除非这些外貌对于生物是有用的。“自然”能对各种内部器官、各种微细的体质差异以及生命的整个机构发生作用。人类只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选择:“自然”则只为被她保护的生物本身的利益而进行选择。各种被选择的性状,正如它们被选择的事实所指出的,都充分地受着自然的锻炼。人类把多种生长在不同气候下的生物养在同一个地方;他很少用某种特殊的和适宜的方法来锻炼各个被选择出来的性状;他用同样的食物饲养长喙和短喙的鸽;他不用特别的方法去训练长背的或长脚的四足兽;他把长毛的和短毛的绵羊养在同一种气候里。他不允许最强壮的诸雄体进行斗争,去占有雌性。他并不严格地把一切劣等品质的动物都毁灭掉,而在力之所及的范围内,在各个不同季节里,保护他的一切生物。他往往根据某些半畸形的类型,开始选择;或者至少根据某些足以引起他注意的显著变异,或明显对他有利的变异,才开始选择。在自然状况下,构造上或体质上的一些极微细的差异,便能改变生活斗争的微妙的平衡,因此它就被保存下来了。人类的愿望和努力只是片刻的事啊!人类的生涯又是何等短暂啊!因而,如与“自然”在全部地质时代的累积结果相比较,人类所得的结果是何等贫乏啊!这样,“自然”的产物比人类的产物必然具有更“真实”得多的性状,更能无限地适应极其复杂的生活条件,并且明显地表现出更加高级的技巧,对此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惊奇的呢?

    我们可以比喻地说,自然选择在世界上每日每时都在仔细检查着最微细的变异,把坏的排斥掉,把好的保存下来加以积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方,只要有机会,它就静静地、极其缓慢地进行工作,把各种生物同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的关系加以改进。这种缓慢变化的进行,我们无法觉察出来,除非有时间流逝的标志。然而我们对于过去的悠久地质时代所知有限,我们能看出的也只是现在的生物类型和先前的并不相同罢了。

    一个物种要实现任何大量的变异,就必须在变种一旦形成之后,大概经过一段长久期间,再度发生同样性质的有利变异或个体差异;而这些变异必须再度被保存下来,如此,一步一步地发展下去。由于同样种类的个体差异反复出现,这种设想就不应被看作没有根据。但这种设想是否正确,我们只能看它是否符合并且能否解释自然界的一般现象来进行判断。另一方面,普遍相信变异量是有严格限度的,这种信念同样也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设想。

    虽然自然选择只能通过并为各生物的利益而发生作用,然而对于我们往往认为极不重要的那些性状和构造,也可以这样发生作用。当我们看见吃叶子的昆虫是绿色的,吃树皮的昆虫是斑灰色的;高山的松鸡在冬季是白色的,而红松鸡是石南花色的,我们必须相信这种颜色是为了保护这些鸟和昆虫来避免危险。松鸡如果不在一生的某一时期被杀害,必然会增殖到无数;我们知道它们大量受到食肉鸟的侵害;鹰依靠目力追捕猎物————鹰的目力这样锐利以致欧洲大陆 某些地方的人相戒不养白色的鸽,因为它们极容易受害。因此,自然选择便表现了如下的效果,给予各种松鸡以适当的颜色,当它们一旦获得了这种颜色,自然选择就使这种颜色纯正地而且永久地保存下来。我们不要以为偶然除掉一只特别颜色的动物所产生的作用很小;我们应当记住,在一个白色绵羊群里,除掉一只略见黑色的羔羊是何等重要。前面已经谈到,吃“赤根”的维基尼亚的猪,会由它们的颜色来决定生存或死亡。至于植物,植物学者们把果实的茸毛和果肉的颜色看作是极不重要的性状;然而我们听到一位优秀的园艺学者唐宁(downing )说过,在美国,一种象鼻虫(curculio )对光皮果实的为害,远甚于对茸毛果实的为害;某种疾病对紫色李的为害远甚于对黄色李的为害;而黄色果肉的桃比别种果肉颜色的桃更易受某种病害。如果借助于人工选择的一切方法,这等微小差异会使若干变种在栽培时产生巨大差异,那么,在自然状况下,一种树势必同一种树和大量敌害作斗争,这时,这种感受病害的差异就会有力地决定哪一个变种————果皮光的或有毛的,果肉黄色的或紫色的————得到成功。

    观察物种间的许多细小的差异时(以我们有限的知识来判断,这些差异似乎十分不重要),我们不可忘记气候、食物等等对它们无疑能产生某种直接的效果。还必须记住,由于相关法则的作用,如果一部分发生变异,并且这变异通过自然选择而被累积起来,其他变异将会随之发生,并且常常具有意料不到的性质。

    我们知道,在家养状况下,在生命的任何特殊期间出现的那些变异,在后代往往于相同期间重现,————例如,蔬菜和农作物许多变种的种籽的形状、大小及风味;家蚕变种的幼虫期和蛹期,鸡的蛋和雏鸡的绒毛颜色,绵羊和牛靠近成年时的角,都是如此,同样地在自然状况下,自然选择也能在任何时期对生物发生作用,并使其改变,之所以能如此,是由于自然选择可以把这一时期的有利变异累积起来,并且由于这些有利变异可以在相应时期遗传下去。如果一种植物因种籽被风吹送得很远而得到利益,那么通过自然选择就会实现这一点,其困难不会大于植棉者用选择的方法来增长和改进蒴内的棉绒。自然选择能使一种昆虫的幼虫发生变异而适应成虫所遇不到的许多偶然事故;这些变异,通过相关作用,可以影响到成虫的构造。反过来也是这样,成虫的变异也能影响幼虫的构造;但在一切情况下,自然选择将保证那些变异不是有害的,因为如果有害,这个物种就要绝灭了。

    自然选择能使子体的构造根据亲体发生变异,也能使亲体的构造根据子体发生变异。在社会性的动物里,自然选择能使各个体的构造适应整体的利益,如果这种被选择出来的变异有利于整体。自然选择所不能做的是:改变一个物种的构造,而不给它一点利益,却是为了另一个物种的利益。虽然在一些博物学著作中谈到过这种效果,但我还没有找到一个值得研究的事例,动物一生中仅仅用过一次的构造,如果在生活上是高度重要的,那么自然选择就能使这种构造发生很大的变异;例如某些昆虫专门用以破茧的大颚,或者未孵化的雏鸟用以啄破蛋壳的坚硬喙端等皆是。有人说过:最好的短嘴翻飞鸽死在蛋壳里的比能够破蛋孵出来的要多得多;所以养鸽者在孵化时要给予帮助。那么,假使“自然”为了鸽子自身的利益,使充分成长的鸽子生有极短的嘴,则这种变异过程大概是极缓慢的,同时蛋内的雏鸽也要受到严格选择,被选择的将是那些具有最坚强鸽喙的雏鸽,因为一切具有弱喙的雏鸽必然都要死亡;或者,那些蛋壳较脆弱而易破的将被选择,我们知道,蛋壳的厚度也像其他各种构造一样,是变异的。

    在这里说明以下一点,可能是有好处的:一切生物一定都会偶然地遭到大量毁灭,但这对于自然选择的过程影响很小,或者根本没有影响。例如,毎年都有大量的蛋或种籽被吃掉,只有它们发生某种变异以避免敌人的吞食,它们才能通过自然选择而改变。然而许多这等蛋或种籽如果不被吃掉,成为个体,它们也许比任何碰巧生存下来的个体对于生活条件适应得更好些。再者,大多数成长的动物或植物,无论善于适应它们的生活条件与否,也必定每年由于偶然的原因而遭到毁灭;虽然它们的构造和体质发生了某些变化,在另外一些方面有利于物种,但这种偶然的死亡也不会有所缓和。但是,即使成长的生物被毁灭的如此之多,如果在各地区内能够生存的个体数没有由于这等偶然原因而全部被淘汰掉,————或者,即使蛋或种籽被毁灭的如此之多,只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能够发育,————那么在能够生存的那些生物中的最适应的个体,假使向着任何一个有利的方向有所变异,它门就比适应较差的个体能够繁殖更多的后代。如果全部个体都由于上述原因而被淘汰,如在实际中常常见到的,那么自然选择对某些有利方向也就无能为力了。但不能因此就反对自然选择在别的时期和别的方面的效力;因为我们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假定许多物种曾经在同一时期和同一区域内部发生过变异而得到改进。

    性选择

    在家养状况下,有些特性常常只见于一性,而且只由这一性遗传下去;在自然状况下,无疑也是这样的。这样,如有时所看到的,可能使雌雄两性根据不同生活习 性通过自然选择而发生变异,或者,如普通所发生的,这一性根据另一性而发生变异。这引导我对于我称为“性选择”的略加阐述,这种选择的形式并不在于一种生物对于其他生物或外界条件的生存斗争上,而在于同性个体间的斗争,这通常是雄性为了占有雌性而起的斗争。其结果并不是失败的竞争者死去,而是它少留后代,或不留后代。所以性选择不如自然选择来得剧烈。一般地说,最强壮的雄性,最适于它们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它们留下的后代也最多。但在许多情况下,胜利并不全靠一般的体格强壮,更多地还是靠雄性所生的特种武器。无角的雄鹿或无距的公鸡很少有机会留下大量的后代。性选择,总是容许胜利者繁殖,因此它确能增强不挠的勇气、距的长度、翅膀拍击距脚的力量,这种选择同残酷的斗鸡者的选择差不多是同样的,它们总是把最会斗的公鸡仔细选择下来。在自然界中下降到哪一等级,才没有性选择,我不知道;但有人描述雄性鳄鱼(alligator)当要占有雌性的时候,它战斗、叫嚣、环走,就像印第安人的战争舞蹈一样;有人观察雄性鲑鱼(salmon)整日在战斗;雄性鍬形甲虫(stag-beetle)常常带着伤痕,这是别的雄虫用巨型大颚咬伤的;无与伦比的观察者法布尔(m. fabre)屡屡看到某些膜翅类的雄虫专门为了一个雌虫而战,她停留在旁边,好像漠不关心地看着,然后与战胜者一同走开。多妻动物的雄性之间的战争大概最为剧烈,这等雄性动物,常生有特种武器。雄性食肉动物本已很好地被武装起来了;但它们和别的动物,通过性选择的途径还可以生出特别的防御武器来,如狮子的鬃毛和雄性鲑鱼的钩曲颚就是这样;因为盾牌在获得胜利上,也像剑和矛一样重要。

    在鸟类里,这种斗争的性质,常常比较和缓。一切对这问题有过研究的人都相信,许多种鸟的雄性之间的最剧烈竞争是用歌唱去引诱雌鸟,圭亚那的岩鸫、极乐鸟以及其他一些鸟类,聚集在一处,雄鸟一个个地把美丽的羽毛极其精心地展开,并且用最好的风度显示出来;它们还在雌鸟面前做出奇形怪状,而雌鸟作为观察者站在旁边,最后选择最有吸引力的做配偶,密切注意笼中鸟的人们都明确知道,它们对于异性个体的好恶常常是不同的:例如赫伦爵士(sir r. heron)曾经描述过一只斑纹孔雀多么突出地吸引了它的全部孔雀。我在这里不能讨论一些必要的细节;但是,如果人类能在短时期内,依照他们的审美标准,使他们的矮鸡获得美丽和优雅的姿态,我实在没有充分的理由来怀疑雌鸟依照她们的审美标准,在成千上万的世代中,选择鸣声最好的或最美丽的雄鸟,由此而产生了显著的效果。关于雄鸟和雌鸟的羽毛不同于雏鸟羽毛的某些著名法则,可用性选择对于不同时期内发生的、并且在相当时期内单独遗传给雄性或遗传给雌雄两性的变异所起的作用,来作部分的解释;但我在这里没有篇幅来讨论这个问题了。

    这样,任何动物的雌雄二者如果具有相同的一般生活习 性,但在构造、颜色或装饰上有所不同,我相信这种差异主要是由性选择所引起的:这就是由于一些雄性个体在它们的武器、防御手段或者美观方面,比别的雄性略占优势,而这些优越性状在连续世代中又只遗传给雄性后代。然而我不愿把一切性的差异都归因于这种作用:因为我们在家养动物里看到有一些特性出现并为雄性所专有,这些特性分明不是通过人工选择而增大了的。野生的雄火鸡(turkey-cock)胸前的毛丛,没有任何用处,这在雌火鸡眼中是否是一种装饰,却是一个疑问;————不错,如果在家养状况下出现此种毛丛,是会被称为畸形的。

    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的作用的事例

    为了弄清楚自然选择如何起作用,请允许我举出一两个想像的事例。让我们以狼为例,狼捕食各种动物,有些是用狡计获取的,有些是用体力获取的,也有些是用敏捷的速度获取的。我们假设:在狼捕食最困难的季节里,最敏捷的猎物,例如鹿,由于那个地区的任何变化,增加了它们的数量,或者是其他猎物减少了它们的数量。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速度最敏捷的和体躯最细长的狼才有最好的生存机会,因而被保存或被选择下来,————假使它们在不得不捕食其他动物的这个或那个季节里,仍保持足以制服 它们的猎物的力量。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可以怀疑这种结果,这正如人类通过仔细的和有计划的选择,或者通过无意识的选择(人们试图保存最优良的狗,但完全没有想到来改变这个品种),就能够改进长躯猎狗的敏捷性是一样的。我补充地说一下:据皮尔斯先生(mr. pierce)说,在美国的卡茨基尔山(catskill mountains)栖息着狼的两个变种,一种类型像轻快的长躯猎狗那样,它追捕鹿,另一种身体较庞大,腿较短,它们常常袭击牧人的羊群。

    必须注意,在上面所讲的事例中,我所说的是体躯最细长的个体狼被保存下来,而不是说任何单独的显著变异被保存下来。在本书的以前几版里,我曾说到,后一种情形好像也常常发生。我看到个体差异的高度重要性,这就使我对人类的无意识选择的结果进行充分讨论,这种选择在于把多少具有一些价值的个体保存下来,并把最坏的个体毁灭掉。我还看到,在自然状况下,某些偶然的构造偏差的保存,例如畸形的保存,是罕见的事;即使在最初被保存下来了,其后由于同正常个体杂交 ,一般也消失了。虽然这样说,直到我读了在《北部英国评论》(north british review,1867年)上刊登的一篇有力的和有价值的论文后,我才知道单独的变异,无论是微细的或显著的,能够长久保存的是何等稀少。这位作者用一对动物为例,它们一生中共 生产了二百个后代,大多数由于各种原因被毁灭了,平均只有二个后代能够生存以繁殖它们的种类。对大多数高等动物来说,这固然是极高的估计,但对许多低等动物来说决非如此。于是他指出,如果有一个单独个体产生下来,它在某一方面发生了变异,使它比其他个体的生存机会多二倍,然而因为死亡率高,还有一些机会强烈地阻止其生存。假定它能够生存而且繁殖,并且有一半后代遗传了这种有利的变异;如这位评论者所继续指出的,幼者生存和繁殖的机会不过是稍微好一点而已;而且这种机会还会在以后各代中继续减少下去。我想这种论点的正确性,是无可置辩的。例如,假设某一种类的一只鸟,由于喙的钩曲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食物,并且假设有一只鸟生来就具有非常钩曲的喙,因而繁盛起来了,然而这一个个体要排除普通的类型以延续其种类的机会还是极其少的;但是不容置疑,根据我们在家养状况下所发生的情形来判断,在许多世代中如果我们保存了或多或少地具有钩曲喙的大多数个体,并且还毁灭了具有最直喙的更大多数的个体,是可以招致上述结果的。

    但是,不可忽视,由于相似的体制受着相似的作用,某些十分显著的变异————没有人把这种变异视为只是个体的差异————就会屡屡重现。关于这种事实,我们可以从家养生物中举出很多事例。在这种情形里,即使变异的个体不把新获得的性状在目前传递给后代,只要生存条件保持不变,它无疑迟早还会把按照同样方式变异的而且更为强烈的倾向遗传给后代。同样也无可怀疑,按照同样方式进行变异的倾向常是如此之强,以致同种的一切个体,没有任何选择的帮助,也会同样地发生改变。或者只有三分之一、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的个体受到这样的影响,关于这样的事实,也可以举出若干事例来。例如葛拉巴( graba )计算非罗群岛上有五分之一的海鸠(guillemot),是被一个特征如此显著的变种组成的,以致从前竟把它列为一个独立的物种,而被称为uria lacrymans。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变异是有利的,通过最适者生存,原有的类型很快就会被变异了的类型所代替。

    关于杂交 可以消除一切种类变异的作用,将在以后再讨论;但这里可以说明,大多数的动物和植物都固守在本乡本土,没有必要时,不会在外流动;甚至候鸟也是这样,它们几乎一定要回到原处来的。因此,各个新形成的变种,在最初一般仅局限于一个地方,对自然状况下的变种来说,这似乎是一条普遍的规律;所以发生同样变异的诸个体很快就会聚集成一个小团 体,常常在一起繁育。如果新变种在生存斗争中胜利了,它便会从中心区域慢慢地向外扩展,不断地把圈子扩大,并且在边界上向未曾变化的个体进行斗争,而战胜它们。

    举出另一个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更复杂的事例是有好处的。有些植物分泌甜液,分明是为了从体液里排除有害的物质:例如,某些荚果科(leguminos)5 植物的托叶基部的腺就分泌这种液汁,普通月桂树( laurel )的叶背上的腺也分泌这种液汁。这种液汁,分量虽少,但昆虫贪婪地去寻求它;不过昆虫的来访,对于植物却没有任何利益。现在让我们假设,假如任何一个物种的有一定数量的植株,从其内部分泌这种液汁即花蜜。寻找花蜜的昆虫就会沾上花粉,并常常把它从这一朵花带到另一朵花上去。同种的两个不同个体的花因此而杂交 ;这种杂交 ,正如可以充分证明的,能够产生强壮的幼苗,这些幼苗因此得到繁盛和生存的最好机会。凡是植物的花具有最大的腺体即蜜腺,它们就会分泌最多的蜜汁,也就会最常受到昆虫的访问,并且最常进行杂交 ;如此,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它就占有优势,并且形成为一个地方变种。如果花的雄蕊和雌蕊的位置同前来访问的特殊昆虫的身体大小和习 性相适合,而在任何程度上有利于花粉的输送,那么这些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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