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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天第七十二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尝闻人有阴阳。何谓阴人。何谓阳人。少师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非徒一阴一阳而已也。而略言耳。口弗能遍明也。黄帝曰。愿略闻其意。有贤人圣人。心能备而行之乎。少师曰。盖有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少阳之人。阴阳和平之人。

    凡五人者。其态不同。其筋骨气血各不等。

    一阴一阳者。始生之两仪。应阴阳和平之人也。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应所生之四象也。人秉天地之气而生。成此形气。是以阴阳二十五人章。论地之五行。以生此形。故论五音之形。此论人合天之阴阳四象。故篇名通天。而论人之态也。

    黄帝曰。其不等者。可得闻乎。少师曰。太阴之人。贪而不仁。下齐湛湛。好内而恶出。心和而不发。不务于时。动而后之。此太阴之人也。(内叶讷恶去声)

    赵庭霞曰。太阴之人。太偏于阴矣。其人阴险。故贪而不仁。阴内而阳外。故好内而恶出。湛湛。

    清洁貌。下齐。谦下整齐。足恭之态也。心和而不发。阴柔之性也。不务于时者。不通时务也。动而后之者。见人之举动。而后随之。柔顺之态也。

    少阴之人。小贪而贼心。见人有亡。常若有得。好伤好害。见人有荣。乃反愠怒。心疾而无恩。

    此少阴之人也。(好俱去声)

    赵氏曰。少阴之人。少偏于阴。故小贪。然阴险之性。局量褊浅。故常好贼害之心。利人之失。

    而忌人之得也。

    太阳之人。居处于于。好言大事。无能而虚说。志发于四野。举措罔顾是非。为事如常自用。事虽败而无常悔。此太阳之人也。

    赵氏曰。于于。自足貌。好言大事。无能而虚说。言大不惭。无必为之志也。志发于四野者。放旷而肆志也。举措罔顾是非者。恣意妄行。颠倒从违也。自用者。言不式古。行不遵先也。虽败而无常悔者。阳刚而矫强也。阳在外。故偏阳之人。好夸张于外。而无内之实行也。

    少阳之人。是谛好自贵。有小小官。则高自宜。好为外交而不内附。此少阳之人也。

    赵氏曰。是谛好自贵者。好自审为贵也。有小官则高者。妄自尊高也。好外交而不内附者。阳性之外务也。阴阳和平之人。居处安静。无为惧惧。无为欣欣。惋然从物。或与不争。与时变化。尊则谦谦。谭而不治。是谓至治。

    赵氏曰。居处安静者。恬 虚无也。无为惧惧。无为欣欣者。心安而不惧。志闲而少欲也。惋然从物。或与不争者。与物无竞。与世不争也。与时变化者。随世变迁。所谓禹稷颜回同道也。居尊而谦。其德愈光也。谭而不治者。无为而治也。至治者。不治之治也。此阴阳和平之象。贤人圣人。心能备而行之。则心正身修。而可以平治天下矣。

    古之善用针灸者。视人五态乃治之。盛者泻之。虚者补之。

    偏阳之人。泻阳补阴。偏阴之人。泻阴补阳。此言针合天地人三才之道。可以挽回天地阴阳之造化者也。

    朱卫公曰。阴阳之气皆从下而上。古之善灸者。能启阴阳之气以上行。

    黄帝曰。治人之五态奈何。少师曰。太阴之人。多阴而无阳。其阴血浊。其卫气涩。阴阳不和。

    缓筋而浓皮。不之疾泻。不能移之。

    赵庭霞曰。太阴之人。多阴无阳。故其阴血浓浊。阳气者。通会于腠理。无阳。故卫气所行之涩滞也。阴血多。故筋缓。血多气少。故皮坚而浓。此阴阳不和之剧。不之疾泻。不能移易也。

    少阴之人。多阴少阳。小胃而大肠。六腑不调。其阳明脉小。而太阳脉大。必审调之。其血易脱。其气易败也。

    赵氏曰。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多阴少阳。故六腑不调也。阳气生于中焦。其阳明脉小者。生阳之本不足也。太阳之气。生于水中。太阳脉大者。寒水之气盛也。此阴阳不和。故其血易脱而气易败。必审察其盛虚以调之。闵士先曰。多阴无阳。故不疾泻其阴血。则阴阳不能移易。多阴少阳。故宜调之。盖阴阳不和。自不能交相 守矣。朱卫公曰。中下二焦之精气。互相资生而资益者也。阳明脉小。太阳脉大。此先后天之气不和。故易脱而易败。倪仲玉曰。上节论在外之阴阳。此论在内之阴阳。盖外有阴阳。而内有阴阳也。外不和必因于内。内不和必及于外。

    太阳之人。多阳而少阴。必谨调之。无脱其阴。而泻其阳。阴重脱者阳狂。阴阳皆脱者。暴死不知人也。

    赵氏曰。无脱其阴而泻其阳者。阳为阴之固也。若阴气重脱。则为阳狂。阴阳皆脱。则为暴死。

    盖阳为阴之固。阴为阳之守。阳气生于阴中。阴重脱。则阳亦脱矣。

    少阳之人。多阳少阴。经小而络大。血在中而气外。实阴而虚阳。独泻其络脉则强。气脱而疾。

    中气不足。病不起也。

    赵氏曰。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小胃而大肠者。以上为阳而下为阴也。经小而络大者。以里为阴而表为阳也。血在中而气外者。阴在内而阳在外。血为阴而气为阳也。故欲实阴而虚阳。独泻其络脉则强。如泻气。则气脱而疾。致中气不足。病不起也。闵士先曰。上节论泻阳当防其阴脱。谓阴阳之二气也。此以血为阴而气为阳。充肤热肉之气。从里之经隧。而出于络脉皮肤。故欲实阴虚阳。

    独泻其络脉则强。至于三焦通会之元真。不可泻也。泻之则疾脱。脱则中气不足。病不起也。此章论阴阳之理。参伍错综。盖阴阳者。有名而无形。若以有形之肠胃经络。表里上下。皆可以论阴阳者也。

    朱卫公曰。阴阳血气之源流。头绪纷纭。须贯通全经。而后可以无惑。

    阴阳和平之人。其阴阳之气和。血脉调。谨诊其阴阳。视其邪正。安容仪。审有余不足。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此所以调阴阳。别五态之人者也。

    赵庭霞曰。阴阳之气和。气有阴阳也。血脉调。谨诊其阴阳。血有阴阳也。视其邪正。安其容仪。

    形中之阴阳也。

    审其有余不足。盛则泻之。虚则补之。调其气之盛虚也。如气无盛虚。则以经取之。调其血之虚实也。

    此所以调阴阳。别五态之人也。朱卫公曰。始论无形之四象。而渐及于有形之五行。

    黄帝曰。夫五态之人者。相与毋故。卒然新会。未知其行也。何以别之。少师答曰。众人之属。

    不知五态之人者。故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态之人不与焉。五态之人。尤不合于众者也。(毋无同)

    赵氏曰。此论视其状而即知其态也。盖阴阳五态之人。与五音之二十五人不同也。尤不合于众人者也。故当视其形状以别之。闵士先曰。在天呈象。在地成形。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前章论五行之形。而后合于六气。此论阴阳四象。而复合于有形。

    黄帝曰。别五态之人奈何。少师曰。太阴之人。其状 然黑色。念然下意。临临然长大。

    然未偻。此太阴之人也。

    赵氏曰。 然者。黑暗而无光明也。念然下意。即下齐足恭之意也。身半以下为阴。是以临临然。 胫之长大也。朱卫公曰。 胫长大。故俯恭于身半以上。而 未伛偻也。念然下意。而 未偻者。形容其无阳之人。而作此态也。

    少阴之人。其状清然窃然。固以阴贼。立而躁 。行而似伏。此少阴之人也。( 险同)

    马仲化曰。清然。冷貌。窃然者。消沮闭藏之貌也。以阴险贼害为心。故有此态也。其立也躁而不静。阴善躁也。行而似伏者。其内藏沉思反侧之心故耳。

    太阳之人。其状轩轩储储。反身折 。此太阳之人也。

    马氏曰。车之向前曰轩。轩轩者。面高而轩昂也。储储挺然之状。反身折 者。腹仰而倨然也。

    此居处于于。好言大事之人。故有此状也。

    少阳之人。其状立则好仰。行则好摇。其两臂两手。则常出于背。此少阳之人也。

    赵氏曰。立则好仰。即反身折 之状。行则好摇者。初阳生动之象也。其两臂两手。常出于背者。谓常反挽其手于背。此皆轻倨傲慢之状。无叉手掬恭之貌也。

    阴阳和平之人。其状委委然。随随然。 然。愉愉然。HT HT 然。豆豆然。众人皆曰君子。

    此阴阳和平之人也。

    赵氏曰。委委雍雍。自得之貌。随随。不急遽也。 。尊严貌。愉愉。和悦也。HT HT 。

    目好貌。豆豆。有品也。盖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胸中正。故眸子 然而美好也。此阴阳和平之人。众人皆曰君子。盖自贤人以至于圣人。皆可以君子称也。

    卷九

    官能第七十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余司诵之。子听其理。非则语余。请正其道。令可久传后世无患。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曰。请听圣王之道。黄帝曰。用针之理。必知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阴阳表里。血气多少。行之逆顺。出入之合。谋伐有过。知解结。知补虚泻实。上下气门。明通于四海。审其所在。寒热淋露。以输异处。审于调气。明于经隧。左右支络。尽知其会。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犯而行之。明于逆顺。乃知可治。阴阳不奇。故知起时。审于本末。察其寒热。得邪所在。万刺不殆。知官九针。刺道毕矣。

    此章论用针之理。必明知阴阳血气之流行出入。逆顺浅深。五脏六腑之经输配合。虚实疾徐而针论毕矣。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阴阳表里。血气多少。此形中之阴阳血气也。行之逆顺者。皮肤经脉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出入之合者。经脉外内之气血。有本标之出入。有离而有合也。谋伐有过者。谓有过之脉。宜伐而去之。知解结者。谓契绍之门户。有所结而不通者宜解之。此言血气之流行于经脉外内之间。或留积于脉内。或阻滞于气街之门也。知补虚泻实。上下气门者。知六腑气街之门户。虚实之坚软者。则知补泻之所在也。明通于四海者。知膻中冲脉。胃腑脑髓之出入也。寒热。

    阴阳血气也。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审其所在。以输异处者。当知膻中之宗气。输于经脉之外内。

    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冲脉之血气。半输于十二经脉之中。半散于皮肤之外者也。胃腑所生之津液。淖泽注于骨。而补益脑髓者也。审于调气。明于经隧者。知胃腑所出之血气。注于经隧。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左右肢络尽知其会者。左注右而右注左。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寒与热争者。阴阳之气不和也。故当合而调之。虚与实邻者。血与气之不和也。故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者。人迎气口之不调。故当犯而行之。阴阳不奇者。脏腑阴阳。交相配合。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故知起时者。如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也。如春甲乙伤于风者为肝风。以夏丙丁伤于风者为心风之类也。以冬遇此者为骨痹。以春遇此者为筋痹之类也。如正月太阳寅。故为腰 肿痛。阳明者午也。阳盛而一阴加之。故洒洒振寒之类也。

    如手太阳之筋病。名曰仲春痹。足少阳之筋病。名曰孟秋痹也。盖知脏腑之阴阳。故知病起之时也。

    本末。病之本标也。寒热。阴阳之邪也。用针之理。知阴阳血气之流行出入。则知邪之所在矣。按此篇乃全经之总纲。帝平时详析咨访于伯。已得其宗旨。故复宣扬以发明之。故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纪、纲也。

    明于五输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条理。言阴与阳。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所在。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大热在上。推而下之。从下上者。引而去之。视前病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补之。

    入于中者。从合泻之。针所不为。灸之所宜。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下气不足。积而从之。阴阳皆虚。

    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过于膝。下陵三里。阴络所过。得之留止。寒入于中。推而行之。

    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结络坚紧。火所治之。不知所苦。两跷之下。男阴女阳。良工所禁。针论毕矣。

    五输者。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本经云。因其气之实虚疾徐而取之。故明知五输之实虚。则知疾徐之所在矣。其脏腑之十二经脉。屈伸出入。皆有循度之条理也。言阴与阳。合于五行者。言五脏六腑。合于天之阴阳。地之五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五脏藏五神志。六腑传导水谷。胆为中精之府。膀胱为津液之所藏也。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者。五色篇之所谓黄赤为风。青黑为痛。白为寒。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视色上下。以知病处也。五脏六腑。

    察其所痛。在身形之左右上下。则知寒温之邪。在于脏腑之何经也。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者。

    邪气脏腑篇之所谓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心脉滑甚为善渴。涩甚为喑是也。

    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者。膈上为宗气之海。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者也。膈下乃胃腑中焦之分。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者也。故知其气之所在。先得其所出之道路。稀而疏之。以导气之出也。稍深以留。以致谷气。知谷气已至。故能徐而入之。复使气之入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大热在上。故当推而下之。使下和于阴也。从下上者。热厥也。热厥之为热也。起于足而上。

    故当引行于上而去之。夫大热在上。由中焦之所生。热厥于下。因酒入于胃。气聚于脾中不得散。故视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此气因于中。当先取之中焦也。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太阳之气。主于肤表。

    大寒在外。寒水之气在表也。故当留而补之。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如寒邪上入于中者。从合以泻之。夫合治内腑。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夫寒气之甚于外而入于中者。因阳气之在下也。故针所不能为者。灸之所宜也。上气不足者。推而扬之。下气不足者。积而从之。谓气本于下之所生也。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盖艾能于水中取火。能启阳气于阴中也。厥而寒甚。起于廉骨下之陷中。而上逆于膝。此寒厥也。寒厥起于足五趾之里。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盖气因于中。阳气衰。

    不能渗营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为之寒。是以取阳明之下陵三里以补之。此寒厥之在气也。若寒气从络之所过。

    得之则留而止之。如寒入于中。则当推而行之。此治寒厥之法也。经气陷下。以火灸之。结络坚紧者。

    中有着血。血寒。故火所治之。调经论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盖阳跷阴跷。并起于足踝。上循胸里。故痛在跷脉之上者。不知痛处也。是以不知所苦痛者。当取两跷于踝下也。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故男取阴而女取阳。此良工之所禁也。能知脏腑阴阳。寒热虚实。表里上下。补泻疾徐。针论毕矣。

    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而观百姓。审于虚实。无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岁之虚。救而不胜。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闵士先曰。服、事也。言用针之事。当合于天时也。夫针者。所以候气也。故当上视天光。因天之序。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盖俟天之阳。以助人之气也。下司八正。所以候八风之虚邪。

    以时至者也。虚实者。人气之有盛衰也。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阳中雾露之气也。遇岁之虚者。逢年之虚。值月之空。失时之和。救而不能胜邪。则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乃言针意。法于往古。验于来今。观于窈冥。通于无穷。粗之所不见。良工之所贵。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闵氏曰。法于往古者。先知针经也。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以候气之浮沉。而调之于身。观其立有验也。观于窈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通于无穷者。可以传于后世也。是故工之所以异也。然而不形见于外。故俱不能见也。视之无形。尝之无味。故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邪气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

    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形。

    闵士先曰。此言虚邪伤形。而正邪中气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邪风。如春时之风从西方来。

    夏时之风从北方来。盖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是以五方不正之气。而伤人之形也。正邪者。风寒暑湿燥火。天之正气也。天有此六气。而人亦有此六气。是以正邪中气者。同气相感也。中于气故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而救之。下工守其已成。救其已败。救其已败者。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

    是故工之用针也。知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明于调气。补泻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处。泻必用圆。切而转之。其气乃行。疾而徐出。邪气乃出。伸而迎之。摇大其穴。气出乃疾。补必用方。

    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懈。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真气乃存。用针之要。无忘其神。

    闵氏曰。知气之所在者。知病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明于调气者。

    知气之实虚。而为之补泻。以疾徐之意而取之也。泻必用圆者。圆活而转之。其气乃行也。疾内而徐出者。疾而徐则虚也。邪气乃出。则实者虚矣。摇大其穴。以出其针。则邪气乃疾出矣。补必用方者。

    外引其皮。令当其穴门。左手引其枢转。右手推其肤。微旋转其针而徐推之。其针必端以正。安静以候气至。坚心而无懈惰。微留其针。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以盖其外门。则真气乃存于内矣。用针之要。贵在得神。盖存己之神。以俟彼之神也。

    朱卫公曰。按、素问八正神明论曰。泻必用方。补必用圆。盖方与圆。非针也。乃用针之意耳。且方圆者。天地之象也。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天地之气。上下相交。是以方圆之意。皆可圆活用之。

    雷公问于黄帝曰。针论曰。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传。黄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愿闻官能奈何。黄帝曰。明目者可以见色。聪耳者可以听音。捷疾辞语者。可使传论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诸方。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吐痈咒病。爪苦手毒。为事善伤人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人。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师无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传。此之谓也。手毒者。可使试按龟。置龟于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复生如故也。

    闵士先曰。官之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如目之明者。可使之察色。耳之聪者。可使之听音。可使行针艾者。任之其艾针之能。可使导引行气者。任之其导引之能。口毒者。可使唾痈咒病。手毒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盖圣人欲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己不与于其间。而总司其成也。试按龟者。言手毒之人。不可使之行针。即灵寿之物。亦遭其毒手。而况病患乎。惟手巧而甘美者。能活人也。

    朱卫公曰。五十。乃大衍之数。谓不能尽百岁之天年。按、阴阳别论篇。论五脏气绝。亦合五十之数。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也。夫麟凤龟龙。谓之四灵。圣人制九针之法。所以救民之灾异。岂试以毒手。而伤其灵瑞乎。盖以深戒夫非其人勿传。非其人勿任耳。

    卷九

    论疾诊尺第七十四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欲无视色持脉。独调其尺。以言其病。从外知内。为之奈何。岐伯曰。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

    此章以论疾诊尺。从外知内。论疾者。谓论其疾而知其证。诊、视也。诊尺者。谓视其尺肤而知其内。不待视面王之色。持手太阴之脉。独调其尺。以知其病也。夫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故行于脉中者。至于太阴之两脉口。持其脉以知脏腑之病。血气之行于脉外者。从手阳明之大络。循经脉之五里。而散行于尺肤。故审其尺之缓急大小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盖太阴主阴。阳明主阳。

    脏腑雌雄相合。气血色脉之相应也。故脏腑邪气篇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闵士先曰。小儿视虎口纹。乃手阳明之色。与手太阴之脉相应者也。

    视人之目窠上微痈。如新卧起状。其颈脉动。时咳。按其手足上。 而不起者。风水肤胀也。(壅痈同 窈同)

    此论其疾而知其病也。足太阳之脉。起于两目。而下出于颈项。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太阳之气。

    营运于肤表。

    此水随气而溢于皮肤之间。故目窠微肿。颈脉动而肤胀。咳者。水留于皮毛。而动其肺气也。风水者。因外受于风。风行而水涣也。

    尺肤滑其淖泽者。风也。尺肉弱者。解 安卧。脱肉者。寒热不治。尺肤滑而泽脂者。风也。尺肤涩者。

    风痹也。尺肤粗如枯鱼之鳞者。水 饮也。尺肤热甚。脉盛躁者。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尺肤寒。其脉小者。泄少气。尺肤炬然先热后寒者。寒热也。尺肤先寒。久大之而热者。亦寒热也。

    此论诊尺而知外内之病也。夫津液淖泽于皮肤。故尺肤滑其淖泽者。知风在于皮肤。而鼓动其津液也。脂者。肌肉纹理间之脂膜。尺肤滑而泽脂者。风在于肌肉间也。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病。在阴者。名曰痹。如尺肤涩者。此风痹于筋骨间也。此以尺肤之淖泽滑涩。

    而知风邪之浅深也。肌肉者。五脏元真之所通会。脾土之所主也。故尺肉弱者。主脾土虚而解 安卧。

    解者。懈惰也。脱肉者。形损也。寒热者。阴阳血气虚也。阳虚则发寒。阴虚则发热。阴阳形气。

    皆已虚脱。故为不治。如枯鱼之鳞者。皮肤起寒粟也。寒者水之气。此水邪 饮于内。故寒色见于外也。温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发为温病。故尺肤热甚而脉盛躁者。知其为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

    知病且出于外也。尺肤寒其脉小者少气。盖气者。所以温肤热肉。从阴而生。自内而外。故知其泄于内而虚于外也。此诊其尺而知内因之病也。尺肤之先热后寒。先寒后热。而皆为寒热者。尺肤主三阴三阳之气也。

    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手所独热者。腰以下热。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

    臂中独热者。腰腹热。肘后粗以下三四寸热者。肠中有虫。掌中热者腹中热。掌中寒者腹中寒。鱼上白肉有青血脉者。胃中有寒。

    夫手太阴之脉。从指井之少商。过于输。行于经。而入于肘之尺泽。脉外之气血。从手阳明之五里。走尺以上鱼。相逆顺而行也。是以脉要精微篇。论两手之尺寸。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盖以尺上寸。以候身半以上。寸下尺。以候身半以下。夫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故以寸之阳以候上。尺之阴以候下也。肘所。自寸而下尺也。手所。自尺而上寸也。肌所独热者。腰以上热。手所独热者。腰以下热。此诊尺肤以候形身之上下。故与脉候之上下反其诊也。肘前乃手厥阴之曲泽处。肘后乃手少阳之天井处。盖以两手下垂。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后以候后也。夫所谓肘所手所者。论手臂之背面臂中掌中鱼上。乃手臂之正面。背面为阳。故候形身之外。正面主阴。故候腰腹肠胃之内。即尺外以候季胁。尺里以候腹中之大义相同也。夫人生于天地六合之内。其血气之流行升降出入。应天运之环转于上下四旁。是以脉要精微论。以寸尺之外内前后上下。候形身之外内前后上下。此章以手臂皮肤之前后外内。候形身之上下前后外内。盖脉内之血气。

    应地气之上腾于天。脉外之气血。应天气之下流于地。人与天地参也。

    尺炬然热。人迎大者。当夺血。尺坚大。脉小甚。少气。 有加。立死。( 闷同)

    尺炬然热。人迎大者。三阳之气偏盛也。故当主夺血。夫皮肤为阳。血脉为阴。尺坚大。脉小甚者。阳盛而阴绝于外也。少气 有加者。阳盛而阴绝于内也。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黄在脾。黑在肾。黄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此以目色而候五脏之血气也。五脏之血气。行于脉中。而变见于寸口。五脏之气血。变见于色。

    而出于目中。

    盖五脏之精。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睛也。前节视目窠以知皮肤之水。此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皆从外以知内也。胸中。膈中也。黄色不可名者。色黄而有黑白青赤之间色也。病在胸中者。五脏之气。

    皆从内膈而出。故所见之色若是。

    诊目痛。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

    太阳为目上纲。故目脉从上下者主太阳病。阳明为目下纲。故从下上者主阳明病。少阳之脉。

    循目锐 。故从外走内者。主少阳病。上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此诊目脉以知三阳之气。夫色为阳。

    脉为阴。此阴阳之变换。

    诊寒热。赤脉上下至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

    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

    此论血脉主于手少阴心主。而本于足少阴肾脏。寒热者。水火阴阳之气也。心主包络之气。发原于肾。归于心下之部署。为一形脏而主脉。瞳子者。肾脏之骨精也。水脏之毒。上交于火脏。而火脏之气复下交于阴。所谓阴阳交者死不治。朱卫公曰。此论水脏之毒瓦斯。随正气相交而死。故凡论疾。

    皆当体会其正气焉。诊龋齿痛。按其阳之来有过者独热。在左左热。在右右热。在上上热。在下下热。

    马仲化曰。齿痛曰龋。上齿属手阳明大肠经。下齿属足阳明胃经。故按其阳脉之来有过者。必为独热。其脉在左右上下。则病热亦分左右上下也。

    诊血脉者。多赤多热。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寒热。

    此以皮部之色。而知血脉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身痛而色微黄。齿垢黄。爪甲上黄。黄胆也。安卧。小便黄赤。脉小而涩者不嗜食。

    此论中土之病。统见于五脏之外合。土灌于四脏也。身痛。病见于肉也。色黄。病见于皮也。齿垢黄。病见于骨也。爪甲上黄。病见于筋也。黄胆。脾家病也。脾病故解 安卧。小肠为赤肠。心之腑也。心主血脉。小便赤黄。脉小而涩。病见于脉也。小便赤黄。下焦热也。不嗜食。上焦虚也。盖土位中央。而上下四旁。皆为之应。

    人病。其寸口之脉。与人迎之脉。小大等。及其浮沉等者。病难已也。

    此论人迎气口。与手太阴两寸口之脉。各有所候也。寸口者。手太阴之两脉。分寸关尺三部。以候脏腑之血气者也。人迎气口者。候三阴三阳之气也。人病。其寸口之脉。与人迎之脉。大小浮沉等者。此表里阴阳血气留病。故为难已。按人迎气口。以左为阳而右为阴。手太阴之两脉以寸为阳而尺为阴。是以宋崔紫虚四言举要曰。关前一分。人命之主。左为人迎。右为气口。盖亦有所本也。夫寸口者。在太渊之分。关前一分者。寸关之间也。寸关尺三部。以候内之五脏六腑。人迎气口。以候外之三阴三阳。所候不同。而所取之部位。亦有别也。是以手太阴之两寸曰寸口。人迎寸口。又曰脉口。又曰气口。盖各有部位之分。故名亦有别也。五色篇曰。脉之浮沉。及人迎与寸口气小大等者。病难已。盖左右三部之脉。以候血脉。左右之人迎气口。以候三阴三阳之气。故曰气口。朱卫公曰。此篇论尺。故兼论人迎。盖尺肤与人迎气口之相应也。

    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

    此论人之始生。本于先天之水火也。手少阴者。两手之少阴肾脉也。盖胞系于肾。故少阴之脉动甚也。夫妊始成形。先生两肾。犹太极中之阴阳。阴阳分而五行备。五行备而形始成。是以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主妊子也。闵士先曰。此篇论诊尺。若以手少阴心脉论之。则失其经旨矣。且本经云。

    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夫寸为阳。尺为阴。阴搏者。尺脉滑利也。阳别者。与寸关之有别也。赵庭霞曰。动甚者。动脉也。厥厥动摇。状如小豆。与滑脉之流利如珠同形。盖有诸内而形诸外也。朱卫公曰。动在左者。先感天一之气。故主男。动在右者。先感地二之气。故主女。越人以胞系于命门者。谓气之所感。非着于右肾也。试按男子之胎。多偏于左。

    婴儿病。其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此论人之血气。本于先天所生。而上下环转者也。婴儿者。始生之儿。毛发者。血之余。少yin精血之所生也。发复下垂。以应人之血气。从下而升。复从巅而下。若发上逆。是惟升而无降矣。升降息。故不免于死亡。

    耳间青脉起者掣痛。

    肾主骨而开窍于耳。故耳间青脉起者。当主筋骨掣痛。此承上文而言。人之血气始于先天肾脏之所生。

    大便赤办。飧泄。脉小者。手足寒难已。飧泄脉小。手足温。泄易已。(办叶辨内从力飧叶孙)

    办、别也。大便赤办者。谓黄赤之间别也。盖中焦泌糟粕。蒸津液。乃化而为血。独行于经隧。

    命曰营气。水谷常并居于胃。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济泌别汁。而参入于膀胱。如大便赤办。乃中焦之血。与糟粕并下矣。飧泄大肠虚而不能济泌矣。此肠胃虚泄于下。中焦之汁。不能营于脉中。故脉小也。若手足温者。得下焦之生气。故泄易已。此言中焦水谷之精微。有藉下焦之生气以合化。闵士先曰。本经凡论针论。疾之中 括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能明乎正气之所从来。然后知邪病之浅深外内。学人当体认毋忽。

    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阴主寒。阳主热。故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

    此言人之阴阳血气应四时之寒暑往来。而有寒热阴阳之变。盖变化者。阴阳之道也。邵子曰。少不变而老变。故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甚则热。热甚则寒。

    故曰。冬伤于寒。春生瘅热。春伤于风。夏生飧泄肠 。夏伤于暑。秋生 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是谓四时之序也。

    此承上文申明阴阳寒热之变。冬伤于寒。春生瘅热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时。人之阳气外出。

    寒随气而化热。故春发为瘅热之病。夏伤于暑。秋生 疟者。暑气藏于募原。至秋时。人之阴气外出。

    邪随气而发为 疟。 疟者。阴疟也。此寒暑之伏邪。随人气之外内出入也。夫天之寒邪。化为瘅热。

    天之暑邪。化为阴疟。此天之阴阳。又随人气之变化也。夫阳者。天气也。主上。阴者。地气也。主下。风乃天之阳邪。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湿乃地之阴邪。故伤于湿者。下先受之。阳病者上行极而下。是以春伤于风。夏生飧泄。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是以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此天地之阴阳。又随四时之上下升降也。赵庭霞曰。人之阴阳出入。随四时之寒暑往来。故曰四时者变。寒暑之胜。至于阴阳寒热之变。有因于天气者。有因于人气者。

    闵士先曰。冬时阳气伏藏于内。里气实。故寒毒藏于肌肤。夏时阳气发越于外。里气虚。故暑热藏于募原。长夏湿土主气。太阴之气。主七月八月。故秋伤于湿。募原者。脏腑之膏膜。在肠胃之外。

    是疟邪盛而透发不出者。若流于空郭之中。则成鼓胀。近时多用断疟之法。其误人不浅矣。

    卷九

    刺节真邪第七十五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节奈何。岐伯曰。固有五节。一曰振埃。二曰发 。三曰去爪。四曰撤衣。五曰解惑。

    黄帝曰。夫子言五节。余未知其意。岐伯曰。振埃者。刺外。去阳病也。发 者。刺腑输。去腑病也。去爪者。刺关节肢络也。撤衣者。尽刺诸阳之奇输也。解惑者。尽知调阴阳补泻有余不足相倾移也。

    此章论真气游行出入于肢节皮肤经脉之间。皆当调之和平。导其通利。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受于天者。先天所生之精气。谷气者。水谷所生之营卫宗气津液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神气之所游行出入。故曰刺节。有因真气不调。有为邪气所阻。故篇名刺节真邪。赵庭霞曰。两精相搏谓之神。两精者。先天之精。后天水谷之精。是真气即是神气。分而论之。各有其名。

    合而论之。总属中下二焦所生之血气也。

    黄帝曰。刺节言振埃。夫子乃言刺外经。去阳病。余不知其所谓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振埃者。

    阳气大逆。上满于胸中。愤 肩息。大气逆上。喘喝坐伏。病恶埃烟。KT 不得息。请言振埃。尚疾于振埃。黄帝曰。取之何如。岐伯曰。取之天容。黄帝曰。其咳上气穷 胸痛者。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廉泉。黄帝曰。取之有数乎。岐伯曰。取天容者。无过一里。取廉泉者。血变而止。帝曰善哉。( 充人切恶去声KT 音噎 音屈)

    此阳气逆于内。而不能充行于形身也。阳气者。阳明水谷所生之气。大气宗气也。阳气大逆。故愤肩息。大气逆上。故喘喝坐伏也。六元正纪论曰。阳明所至为埃烟。病恶埃烟。KT 不得息。阳明之气病也。阳明者。土也。请言振发其阳明之气。疾如振发其尘埃也。天容。手太阳小肠之经。刺之以通阳气之逆。 者。语塞也。其咳上气穷 胸痛者。所受于天之气上逆。不得合并而充身也。故取任脉之廉泉。以通肾脏之逆气。一里者。如人行一里。其气已通。言其速也。血变者。通其血络也。

    闵士先曰。手太阳心之腑也。通神气。故取手太阳之天容。

    黄帝曰。刺节言发 。余不得其意。夫发 者。耳无所闻。目无所见。夫子乃言刺腑输。去腑病。

    何输使然。愿闻其故。岐伯曰。妙乎哉问也。此刺之大约。针之极也。神明之类也。口说书卷。犹不能及也。请言发 。耳尚疾于发 也。黄帝曰善。愿卒闻之。岐伯曰。刺此者。必于日中。刺其听宫。

    中其眸子。声闻于耳。此其输也。黄帝曰善。何谓声闻于耳。岐伯曰。刺邪以手坚按其两鼻窍。而疾偃其声。必应于针也。黄帝曰善。此所谓弗见为之而无目视。见而取之。神明相得者也。

    此言神气之通于七窍也。 者耳无所闻。目无所见。上窍之不通也。听宫。手太阳之经。心之腑输也。眸子耳中之珠。刺耳之听宫。尚疾于发目之 。是耳窍与目窍之相通也。以手坚按其两鼻窍。

    而疾偃其声。必应其耳中之针。是耳窍与鼻窍口窍之相通也。而上之七窍不通。独取手太阳以通心神之气。而七窍皆利。是神明之通于七窍也。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必于日中取之。

    黄帝曰。刺节言去爪。夫子乃言刺关节肢络。愿卒闻之。岐伯曰。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肢胫者。人之管以趋翔也。茎垂者。身中之机。yin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故饮食不节。喜怒不时。津液内溢。乃下留于睾。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荣然有水。不上不下。铍石所取。形不可匿。常不得蔽。故名曰去爪。帝曰善。

    此言津液随神气而渗灌于诸节者也。津液生于中焦阳明。淖泽于骨。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腰脊者。从大椎至尾 。乃身之大关节也。手足肢胫之骨节。人之管以趋翔。盖津液淖泽于肢胫。则筋骨利而胫能步趋。肢能如翼之翔也。茎垂者。肾之前阴。乃宗筋之会。肾者胃之机关。主受藏津液。夫肾脏所藏之津液。从宗脉而上濡于空窍。故曰茎垂者。身中之机。yin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此言胃腑所生之津液。随神气而淖注于骨节。肾脏所藏之津液。从宗脉而上濡于空窍。如饮食不节。喜怒不时。则津液内溢。乃下流于睾囊。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荣然有水。不上不下。当用铍石取之。形谓前阴。爪者脉之余。谓形不可藏匿。常不得遮蔽。有若去其宗筋。故命曰去爪。

    黄帝曰。刺节言撤衣。夫子乃言尽刺诸阳之奇输。未有常处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是阳气有余。而阴气不足。阴气不足则内热。阳气有余则外热。内热相搏。热于怀炭。外畏绵帛。近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腠理闭塞。则汗不出。舌焦唇槁。腊干嗌燥。饮食不让美恶。黄帝曰善。取之奈何。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又刺中膂以去其热。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稀。疾于撤衣。黄帝曰善。

    此因津液不外濡于皮毛。以致阳热盛而不可近席。不上济于心脏。以致内热盛而热如怀炭。盖阳气者。火热之气。阴气者。水阴之气也。故曰尽刺诸阳之奇输。奇输者。六腑之别络也。津液生于胃腑水谷之精。大肠主津液。小肠主液。胆者。中精之府。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是六腑之津液。从大络而外濡于皮肤分肉者也。心为阳中之太阳。太阳膀胱为水府。水火上下相济者也。水液不上滋于心。以致心火盛而热于怀炭。舌焦唇槁。腊干嗌燥。心不和。故饮食不知味也。或之于其者。

    谓水谷之津液。皆藏于膀胱。水液随太阳之气。营运于肤表。或不必尽刺诸阳之奇输。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 。使膀胱所藏之津。外濡于皮毛。又恶太阳经之中膂。通津液上滋于心脏。以去其热。手太阴乃金水之生源。而外主皮毛。足太阴主脾而外主肌肉。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故当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稀。疾于彻衣之去热也。

    黄帝曰。刺节言解惑。夫子乃言尽知调阴阳补泻有余不足相倾移也。惑何以解之。岐伯曰。大风在身。血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余。轻重不得。倾侧宛伏。不知东西。不知南北。乍上乍下。乍反乍复。颠倒无常。甚于迷惑。黄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阴阳平复。用针若此。疾于解惑。黄帝曰善。请藏之灵兰之室。不敢妄出也。

    此言阴阳不调。致神志之迷惑也。夫火为阳。水为阴。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火之精为神。

    水之精为志。大风在身。则血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余。主脉偏虚。则轻重倾侧矣。阴阳不调。

    则神志迷惑矣。神志迷惑。是以不知东西。不知南北。而反复颠倒也。故当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阴阳平复。疾于解惑。夫血者神气也。心脏所主。而发原于肾。是以风伤血脉。则阴阳不调。阴阳不调。

    则神志昏而甚于迷惑也。此五节论神气不调。故曰刺节。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神游最速。故曰疾于撤衣。疾于解惑。闵士先曰。以上五节。虽有气神津液之分。然总不出于下焦之肾脏膀胱。中焦之阳明胃腑。盖下焦乃所受于天之精。中焦乃后天之谷气。两者相搏而为神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邪。岐伯曰。病有持痈者。有容大者。有狭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黄帝曰。刺五邪奈何。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过五章。瘅热消灭。肿聚散亡。寒痹益温。小者益阳。大者必去。请道其方。

    此节言真气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而有壅滞大小寒热之病。邪者。谓不得中正之和调也。章、法也。

    谓阳盛于外而为瘅热者。使之消灭。气热而为壅肿者。使之散亡。寒者致其神气以和之。真气小者益其阳。大者必使之归去。各有平调之法也。闵士先曰。始言刺节。中论真气。末言外邪。故曰刺节真邪。所谓邪病者。谓不得中和之道而为病也。若以外邪之病论之。去经义远矣。

    凡刺痈邪。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脆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过壅者。

    取之其输泻之。

    此气滞于皮肤肌腠之间。而为肿聚也。痈者。壅也。此因气壅而肿。非痈脓者。离合真邪论曰。

    天暑地热。则神水波涌而陇起。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盖言此气壅于皮肤分肉而为肿。无迎刺陇起之经脉也。俗犹习俗。性者。心之所生也。谓心所生之神气。习聚于此。当移易其流行。非痈脓。故不得脓。脆道。肌肉之理路也。聚气从脆道更行。去其所聚之乡。不使安其处。则聚气乃行散矣。诸阴阳之脉。所过于壅处者。取其输而泻之。盖皮肤分肉之气。从经输络脉而出。恐聚气之流于脉络也。此言合并充身之真气。亦营运环转之无端也。

    凡刺大邪日以小。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剽其通。针其邪。肌肉亲视之。毋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间。

    大者。谓真气容大于肌腠之间。故当使之日小。夫有饮于外。则不足于内。若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其内矣。盖言日以小者。使之复反于内。非夺其外。泄也。故剽切其真气通会之处。针其有余之气。

    以通于内。亲、近也。近视其肌肉致密而小。则外内和平矣。若毋有反其真者。再刺诸阳分肉间。盖真气者。神气也。从关节而出于肌腠之外。故剽通其关节。其有未反者。再取之肌肉也。闵士先曰。

    水谷所生之气。从大络而出于分肉。神气出入于关节之间。总属中焦之谷气而分走其道。赵庭霞曰。

    谷气与下焦之精气相搏。而后谓之神。

    朱卫公曰。毋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间。是真气从节而出。可复从分肉理路而入。亦环转出入者也。

    凡刺小邪日以大。补其不足。乃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费。

    刺分肉间。小者通会于肌腠之气虚小。故当使日以渐大。即追而补之。乃无害。视其气至之所在。而迎之于界。界者。节之交也。使上焦之神气。中焦之谷气。下焦之天真。远近尽至。则日以大矣。侵、渐进也。费、用也。其不得外侵而行之者。乃中焦之谷气自用。不与下焦之天真合并而充身。故当刺分肉间以通其谷气。闵士先曰。

    追而济之曰补。盖追其正气之内归。小者当迎之使出。不当追之使入。曰补其不足乃无害者。言此处追而补之。则彼处溢而自出矣。谓真气之环转出入者也。朱卫公曰。此节与上节交错环转。本篇论气血之离合出入。圣人反复辩论。曲尽婆心。学人不可不深体之。

    凡刺热邪越而苍。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辟门户。使邪得出。病乃已。

    热邪者。阳气盛而留于肌腠之间。故为热也。苍苍者。天之正色也。越而苍者。使邪热发越。而天真之气色见矣。出游不归。谓神气游行于外。而不返其真。此为开辟门户。使邪得出而后病乃已。

    故虽出游不归乃无病。

    此盖言真气外内出入。环转无息者也。

    凡刺寒邪日以除。徐往徐来。致其神。长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其气存也。

    寒气者。所得于天之水寒。神者。火之精也。水火相感。神志合精。是为和平。故刺寒邪者。日以除其寒。徐往徐来。以致其神气。即闭其门户。使气不分。而寒热之虚实得调。其真气乃存矣。上节论开辟门户以去邪。此论门户已闭乃存正。

    黄帝曰。官针奈何。岐伯曰。刺痈者用铍针。刺大者用锋针。刺小者用圆利针。刺热者用 针。刺寒者用毫针也。

    此申明五者之病。皆在皮肤肌肉之气分。故所用之针。皆取痹于肌肉者也。

    请言解论。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人参天地。故可为解。下有渐洳。上生苇蒲。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阴阳者。寒暑也。热则滋雨而在上。根 少汁。人气在外。皮肤缓。腠理闭。血气减。汗大泄。皮淖泽。

    寒则地冻水冰。人气在中。皮肤致。腠理闭。汗不出。血气强。肉坚涩。当是之时。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凿冻。善用针者。亦不能取四厥。血脉凝结。坚搏不往来者。亦未可即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温。冰释冻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脉犹是也。治厥者必先熨。调和其经。掌与腋。

    肘与脚。项与脊以调之。火气已通。血脉乃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刺而平之。坚紧者破而散之。

    气下乃止。此所谓以解结者也。

    此解论所受于天之气。从阴而生。自下而上。应天地之寒暑往来。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者也。渐洳。

    濡滋之地也。苇蒲生于水中。其质柔弱。中抽坚茎。名曰蒲槌。内刚外柔。为坚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谓充于形中之气。生于天一水中。知所秉之浓薄。

    则知气有多少矣。人之阴阳出入。应天地之寒暑往来。热则滋雨在上。而万物之根 少汁。盖言精水亦随气而上出者也。热则人气在外。腠理开而汗大泄。津气外泄。故在内之血气减少。此言人之血气。

    本于下焦之精气也。地冻水冰。则天气收藏。而人气在中。皮肤致密。而汗不出。精气内藏。故血气自强也。善行水者。不能凿冰。善用针者。不能取四厥。谓气随天地之寒暑出入。非人力之所能强也。

    治厥者必先熨。通其气也。调和其经。通其经也。谓所受于天之精气。行于经脉之外内者也。调之掌与腋。肘与脚。项与脊。谓血气之行于上下四旁。无处不到也。淖泽者。行之太过。当刺而平之。紧涩者。涩滞不通。当破而散之。此所谓以针而解结者也。

    用针之类。在于调气。气积于胃。以通营卫。各行其道。宗气流于海。其下者注于气街。其上者走于息道。故厥在于足。宗气不下。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弗能取之。

    此言后天饮食之谷气。乃营卫宗气。各走其道。充于形身之上下者也。厥在足者。少阴之气厥也。

    寒气厥逆于下。是以宗气不能不行。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弗能通之。谓下焦之精气。乃阴阳水火。得火热而后能温其水寒。夫所受于天者。少阴肾脏之精气也。冲脉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

    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邪入 中。厥在于足。而宗气不下者。谓宗气下行。而与少阴之气相合也。

    夫所谓合并而充身者。下焦先天之气。上与阳明之谷气相合。而出入于关节肌腠之间。然而后天所生之宗气。亦下行而与少阴之精气相合。注于气街。入于 中。并行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也。

    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实虚。切而循之。按而弹之。视其应动者。乃后取之而下之。

    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中也。内经云。络满经虚。泻阳补阴。经满络虚。泻阴补阳。盖以里之经脉为阴。外之络脉为阳。血气之行于脉中。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故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而后取之。

    六经调者。谓之不病。虽病谓之自已也。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

    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外也。六经者。手足之十二经别也。大经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胃腑所出之气血。充于皮肤分肉之间者。从脏腑之大经。而外出于皮肤。横络者。经脉之支别也。如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经脉之横络。盛加于大经。而令之不通也。故视而泻之。

    此所谓解结也。此二节。论水谷所生之血气。营于脉中。充于肤腠。各有道路也。闵士先曰。以此二节列于节中者。分别合并。而充身之真气各别也。当以自费之义参之。

    上寒下热。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已刺则熨。项与肩胛。令热下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

    此言下焦所生之气。从下而上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太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上寒下热。此太阳之气。留于下而不上。故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以候气至。已刺则熨项与肩胛。令火热与下之阳气交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闵士先曰。本经凡曰项太阳。皆在气分上看。取表气。故不言经穴。赵庭霞曰。少阴太阳。本水火之标本。故俱用火以温气。

    上热下寒。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此言上焦所生之气。从上而下也。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此上焦之气。

    从上而下。如上热下寒。当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此因脉虚而气陷于脉内。不能熏肤热肉。

    故下寒也。故当取之于经。俟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妄言。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血而实者泻之。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动脉。久持之。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中而复止。如前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此言中焦所生之气。从中而出。散行于上下者也。中焦之气。阳明水谷之悍气也。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

    此阳明之气。逆而为热狂也。故当视足阳明之皮部。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如逆于血脉之中而血实者泻之。盖中焦之气。从大络而出于皮肤者也。其悍气之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出 。下客主人。

    循牙车。复与阳明之脉相合。并下人迎。从膺胸而下至足跗。故当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中人迎之动脉。久持之。盖使悍热之散于脉外。勿使合于脉中。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以上三节。申明肤表之气。又有从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是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又有二气也。

    学人能明乎阴阳血气离合出入之道。全经大义。思过半矣。

    黄帝曰。有一脉生数十病者。或痛或痈。或热或寒。或痒或痹。或不仁。变化无穷。其故何也。

    岐伯曰。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此下论邪气之伤人营卫宗气。则真气去。邪独留。邪气淫 。变化无穷。是以一脉而生数十病也。

    黄帝曰。余闻气者。有真气。有正气。有邪气。何谓真气。岐伯曰。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也。邪气者。虚风之贼伤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合而自去。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所受于天者。先天之精气。谷气者。后天水谷之精气。合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虚风者。从虚乡来之贼风。伤人正气。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与真气合而自去。盖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闵士先曰。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朱卫公曰。风出于地隧之中。故其气来柔弱。

    实风者。天之怒气也。

    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起毫毛而发腠理。其入深。内搏于骨。则为骨痹。搏于筋。则为筋挛。

    搏于脉中。则为血闭。不通则为痈。搏于肉。与卫气相搏。阳胜者则为热。阴胜者则为寒。寒则真气去。

    去则虚。虚则寒搏于皮肤之间。其气外发腠理。开毫毛。淫气往来。行则为痒。留而不去为痹。卫气不行。则为不仁。

    此言虚邪之伤形也。洒淅动形。故搏于皮脉肉筋骨。而为痹为挛。为痈为痹。阴胜则为寒。寒则真气去。有伤卫气。则为不仁。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虚邪偏客于身半。其入深。内居营卫。营卫稍衰。则真气去。邪气独留。发为偏枯。其邪气浅者。

    脉偏痛。

    此邪气偏客于形。伤其营卫。则真气去。而为偏枯也。其邪气浅者脉偏痛。盖偏枯者。邪直伤于筋骨也。闵士先曰。营卫衰则真气去。当知营卫真气。同本所生。而各走其道。可离而可合者也。

    虚邪之入于身也深。寒与热相搏。久留而内着。寒胜其热。则骨疼肉枯。热胜其寒。则烂肉腐肌为脓。

    内伤骨。内伤骨为骨蚀。有所疾前筋。筋屈不能伸。邪气居其间而不反。发为筋溜。有所结。气归之。

    卫气留之。不得反。津液久留。合而为肠溜。久者数岁乃成。以手按之柔。已有所结。气归之。津液留之。邪气中之。凝结日以易甚。连以聚居。为昔瘤。以手按之坚。有所结。深中骨。气因于骨。骨与气并。日以益大。则为骨疽。有所结。中于肉。宗气归之。邪留而不去。有热则化而为脓。无热则为肉疽。

    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常处。而有常名也。

    此虚邪伤气而病形也。寒与热搏者。形中之阴阳二气也。盖形舍气。气归形。形气之相合也。是以伤形则病气。伤气则病形。结气归之者。寒热相搏之气。归于邪留之形所也。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定处。而有肉枯骨蚀筋溜昔瘤之定名也。末章论邪气病形。则真气去而营卫伤。盖真气者。出入于节之交。游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也。

    卷九

    卫气行第七十六

    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

    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是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趾之端。

    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足少阳。注小趾次趾之间。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下至小指之间别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跗上。

    入五趾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阳明。入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阴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脏字旧本误作岁今改正)

    岁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昼一夜。日随天道环转。绕地一周。而过一度。

    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日有十二辰者。夜半为子。日中为午。日出为卯。日入为酉。子位于北。

    午位于南。卯位于东。酉位于西。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

    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虚位于子。张位于午。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房度在卯。

    毕度在酉。房至毕为阳者。日随天道。自东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张度。又二十五刻。

    而行至毕度。此昼日行于阳也。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为阴者。日随天道。自西而东。绕地环转。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虚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阴也。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谓营行脉中。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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