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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官五阅。以观五气。五气者。五脏之使也。五时之副也。愿闻其五使当安出。岐伯曰。五官者。五脏之阅也。黄帝曰。愿闻其所出。令可为常。岐伯曰。脉出于气口。色见于明堂。五色更出。以应五时。各如其脏。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莫仲超曰。此章论五脏之气。外见于五色。上通于五窍。五色更出。以应五时。各如其脏。此从内而应于外也。如从外而内。是当皮而络。络而脉。脉而经。经而脏。故曰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夫色见于皮肤。五脏之气见于色者。盖亦从经脉而出于皮肤。故曰五脉安出。五色安见。杨元如曰。

    色气应天。经脉应地。五脏者。在地五行之所主也。而色见于面。此五行之气。上呈于天也。从内而外者。由脏而经脉皮肤。应地气之上胜于天。从外而内者。由皮肤经脉而脏。应天气之下降于地。

    升降出入。环转无端。故曰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帝曰善。五色独决于明堂乎。岐伯曰。五官已辩。阙庭必张。乃立明堂。明堂广大。蕃蔽见外。

    方壁高基。引垂居外。

    五色乃治。平博广大。寿中百岁。见此者刺之必已。如是之人者。血气有余。肌肉坚致。故可苦以针。

    莫氏曰。此论五脏之气。应土基之博浓也。阙庭。天庭也。明堂。王者听政之堂。犹天阙在上。

    王宫在下也。蕃蔽者。颊侧耳门之间。犹明堂之藩屏也。方壁高基者。四方之墙壁坚固。而地基高浓也。引垂居外者。边陲在外。为中土之保障也。此土基之平博广大。以配五色之润泽高明。如是者。

    天地交而二气亨。寿必中百岁而去。

    黄帝曰。愿闻五官。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官之为言司也。所以闻五臭。别五色。受五谷。知五味。听五音。乃五脏之气。外应于五窍。而五窍之各有所司也。

    黄帝曰。以官何候。岐伯曰。以候五脏。故肺病者喘息鼻张。肝病者 青。脾病者唇黄。心病者舌卷短。颧赤。肾病者颧与颜黑。(卷上声)

    莫氏曰。五官者。五脏之阅也。阅其五官之色证。则知五脏之病矣。

    黄帝曰。五脉安出。五色安见。其常色殆者何如。岐伯曰。五官不辩。阙庭不张。小其明堂。蕃蔽不见。又埤其墙。墙下无基。垂角去外。如是者。虽平。常殆。况加病哉。(埤音裨卑也。)

    莫氏曰。此言土基埤薄者。其常色亦殆。盖人秉天地之气所生。得博浓高明。而后能悠久。

    黄帝曰。五色之见于明堂。以观五脏之气。左右高下。各有形乎。岐伯曰。五脏之在中也。各以次舍。左右上下。各如其度也。

    莫氏曰。明堂者鼻也。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言五色见于明堂。而脏腑之气。各有所次之部位。此篇照应后第四十九篇之五色。此篇论天地人三才相应。后篇论脏腑之气色。主病之死生。

    卷五

    逆顺肥瘦第三十八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针道于夫子。众多毕悉矣。夫子之道。应若失而据未有坚然者也。夫子之问学熟乎。将审察于物而心生之乎。

    此篇论人之形体浓薄。血气清浊。以应天地之道。逆顺而行者也。夫子之道应若失者。谓道之幽远难寻。坚、确也。察于物者。即物穷理。心生之者。豁然贯通也。盖圣人之道。通乎天地。而合于事物之常。杨氏曰。失坚者。即颜子所谓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之意。

    岐伯曰。圣人之为道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数。法式检押。

    乃后可传焉。故匠人不能释尺寸而意短长。废绳墨而起平水也。工人不能置规而为圆。去矩而为方。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顺之常也。黄帝曰。愿闻自然奈何。岐伯曰。临深决水。不用工力。而水可竭也。循掘决冲。而经可通也。此言气之滑涩。血之清浊。行之逆顺也。

    伯言天地之道。出于自然。不待勉强。虽幽远难明。然不出乎规矩方圆之外。临深决水者。决之去也。循掘决冲者。导之来也。此逆顺之行也。杨氏曰。规矩方圆。天地之象也。逆顺者。地气左迁。

    天道右旋也。不用工力者。造化之自然也。

    黄帝曰。愿闻人之白黑肥瘦小长。各有数乎。岐伯曰。年质壮大。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此肥人也。广肩腋。项肉薄。皮浓而黑色。唇临临然。其血黑以浊。其气涩以迟。其为人也。贪于取与。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也。

    此论形体之太过也。广肩腋者。广阔于四旁也。项乃太阳之所主。项肉薄而皮浓黑色者。太阳之水气盛也。唇乃脾土之外候。临临然者。土气浓大也。黑者水之色。血黑以浊者。精水之重浊也。气涩以迟者。肌肉浓而气道滞也。夫太过则能与。不及则贪取。贪于取与者。不得中和之道。过犹不及也。杨元如曰。前篇论五脏之气。应土基浓薄。气色清粗。此篇论形之肥瘦。血之清浊。以应太过不及。盖皮肉脉筋骨。五脏之外合也。

    朱济公曰。五运主中。六气主外。人秉天地之运气而生。故多有太过不及。

    黄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瘦人者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其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

    此论形体之不及也。皮薄色少。秉天气之不足也。廉廉。瘦洁貌。肉廉廉然。薄唇轻言。秉地气之不足也。血清者。水清浅也。气滑者。肌肉薄而气道滑利也。莫仲超曰。音主长夏。土气薄。

    故言轻。朱济公曰。气道之滑涩。由肌肉之浓薄。应天气之行于地中。

    黄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视其白黑。各为调之。其端正敦浓者。其血气和调。刺此者。

    无失常数也。

    此论平人之和调也。黑白者。水天之色也。端正敦浓者。坤之德也。此得天地平和之气。故其血气和调也。常数者。天地之常数也。盖以人应天地之气。而针合天地人之数也。

    黄帝曰。刺壮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壮士真骨坚。肉缓。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

    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劲则气滑血清。刺此者。浅而疾之。

    此言年壮之士。得天真之完固也。先天之真元。藏于肾而肾主骨。天真完固。而后骨肉充满也。

    真骨坚。肉缓。节监监者。筋骨和而肌肉充也。监监者。卓立而不倚也。其人重浊。则气涩血浊。其人轻劲。则气滑血清。盖元真者。乃混然之气。已生之后。而有轻重高下之分焉。深而留之。浅而疾之。导其气出入于外内也。

    黄帝曰。刺婴儿奈何。岐伯曰。婴儿者。其肉脆。血少气弱。刺此者以毫针。浅刺而疾发针。

    日再可也。

    此言婴儿未得天真充盛。其肉脆而血少气弱也。襁褓乳养曰婴。盖男子八岁。女子七岁。肾气始盛。齿更发长。男子四八。女子四七。则筋骨隆盛。肌肉满壮。盖形肉血气。虽藉后天水谷之所资生。然本于先天之生原也。日再者。导阴阳血气之生长。

    黄帝曰。临深决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气浊。疾泻之。则气竭焉。黄帝曰。循掘决冲奈何。岐伯曰。血浊气涩。疾泻之。则经可通也。

    清浊者。天地之气也。临深决水。循掘决冲。行之逆顺也。血气逆顺而行。应天地之旋转也。

    按、此篇论形肉之浓薄坚脆。血气之多少清浊。应太过不及之气。故用针之浅深疾徐。刺法之多少补泻。皆以针合人而导之和平。是以一篇之中。并无邪病二字。若以泻邪论之。去经义远矣。

    黄帝曰。脉行之逆顺奈何。岐伯曰。手之三阴。从脏走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阳。

    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

    此言手足阴阳之脉。上下外内。逆顺而行。应地之经水也。

    黄帝曰。少阴之脉独下行何也。岐伯曰。不然。夫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五脏六腑皆禀焉。

    其上者。出于颃颡。渗诸阳。灌诸精。其下者。注少阴之大络。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入 中。伏行骨内。下至内踝之后。属而别。其下者。并于少阴之经。渗三阴。其前者。伏行出跗。属下。循跗入大趾间。渗诸络而温肌肉。故别络结。则跗上不动。不动则厥。厥则寒矣。黄帝曰。何以明之。岐伯曰。以言导之。切而验之。其非必动。然后乃可明逆顺之行也。黄帝曰。窘乎哉。圣人之为道也。

    明乎日月。微于毫厘。其非夫子。孰能道之也。

    此言血气行于脉外。以应天之道也。夫司天在上。在泉在下。水天之气。上下相通。应人之血气。充肤热肉。淡渗皮毛。而肌肉充满。若怯然少气者。则水道不行。而形气消索矣。夫冲脉者。

    五脏六腑之海也。五脏六腑之气。皆禀于冲脉而行。其上者。出于颃颡。渗诸阳。灌诸阴。其下者注少阴之大络。下出于气街。此五脏六腑之血气。皆从冲脉而渗灌于脉外皮肤之间。应水随气而运行于天表也。夫少阴主先天之水火。水火者精气也。冲脉并少阴之经。渗三阴。循跗入大趾间。渗诸络而温肌肉。是少阴之精气。又从冲脉而营运出入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也。故别络结。则少阴之气不能行于跗上。而跗上不动矣。不动者。乃少阴之气厥于内。故厥则寒矣。此气血结于脉内。而不能通于脉外也。故当导之。以言导气之外出也。验之以脉。知精血之行也。其非跗上不动。然后乃可明逆顺之行。逆顺之行者。少阴之精气。渗灌于肤表。而复营运于脉中。应司天在泉之气。绕地环转。而复通贯于地中。明乎日月。微于毫厘者。言圣人之道。如日月丽天。循度环转。无有毫厘差失。故曰圣人之为道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数。法式检押。乃后可传焉。

    杨元如曰。五脏六腑。应五运之在中。五运者。神机之出入也。皮肤经脉。应六气之在外。六气者。左右上下。环转升降者也。五脏六腑之气。禀冲脉而营运于肤表。应地气之出于外也。莫仲超曰。所谓冲脉者。顺行逆冲于经脉皮肤之外内。充于形身。无往不到。故曰逆顺之行。盖经脉之血气顺行。则皮肤之气血逆转。所以应天地营运之道也。禀于五脏六腑者。即水谷所生之血气。流溢于中。

    由冲脉而布散于皮肤之外。少阴之气血。先天之精气也。并冲脉渗于三阴。而行于脉中循足跗渗足趾之诸络。而出于脉外。是以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盖秉足少阴先天之水火也。

    人之形体肥浓。由水谷所生之血气。充肤热肉。淡渗皮毛。其真骨坚。肉缓节监者。秉先天之精气也。

    皮肉筋骨。营卫血气。皆本于先天后天生始之血气以资益。而后能筋骨强坚。肌肉丰浓。是以始论人之肥瘦长短。而末结冲脉少阴之出入焉。

    卷五

    血脉论第三十九

    黄帝曰。愿闻其奇邪而不在经者。岐伯曰。血络是也。

    此承上章少阴之大络。而复统论其脏腑之十二络焉。玉版论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夫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是水谷所生之血气。营行于脉中者也。水谷之精气。从胃之大络。注于脏腑之经隧。通于孙络出于皮肤。以温肌肉。此水谷所生之气血。散于脉外者也。夫大络与经脉缪处。故奇邪而不在经者。血络是也。上章论五脏六腑之血气。少阴肾脏之精气。从冲脉而出于皮肤。此章论胃腑所生之气血。从脏腑之大络而出于皮肤。杨元如曰。按素问缪刺篇云。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故曰奇邪者血络是也。

    黄帝曰。刺血络而仆者何也。血出而射者何也。血少。黑而浊者何也。血出清而半为汁者何也。

    发针而肿者何也。血出若多若少。而面色苍苍者何也。发针而面色不变。而烦 者何也。多出血而不动摇者何也。愿闻其故。血络者。外之络脉孙络。见于皮肤之间。血气有所留积。则失其外内出入之机。

    岐伯曰。脉气盛而虚者。刺之则脱气。脱气则仆。

    此言经脉之血气。皮肤之气血。皆出于胃腑水谷之精。而分走其道。所当和平者也。若经脉之脉气盛。而皮肤之血气虚者。刺之则脱气。脱气则仆矣。朱济公曰。三阳之气。主于皮肤肌腠之间。

    血虚则脱气者。血为气之守也。阴阳应象论曰。阴在内。阳之守也。

    血气俱盛。而阴气多者其血滑。刺之则射。阳气蓄积久留而不泻者。其血黑以浊。故不能射。

    此言经脉之内。皮肤之间。皆有此血气。而有阴阳之分焉。经脉为阴。皮肤为阳。俱盛者。经藏外内之血气俱盛也。如脉中之阴气多者其血滑。故刺之则射。如皮肤之阳气蓄积。久留而不泻者。

    其血黑以浊。故不能射也。朱济公曰。阳气留积。其血黑浊。血随气行者也。

    新饮而液渗于络。而未合和于血也。故血出而汁别焉。其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则为肿。

    此言络脉之血。由水谷之津液所化。津液注于皮肤肌腠。渗于孙络。与血和合而化赤者也。痈疽章曰。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赤而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盖水谷入胃。其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

    充皮肤。复渗于孙络。于络脉之血和合。变化而赤为血。故新饮而液渗于络。未和合于血。是津液未变而赤。故刺之血出清而半为汁也。其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则为肿。盖言血乃水谷之津液所化。若不新饮而出为汁者。乃身中之水也。按奇邪而不在经者。谓皮肤之气血。从别络而出于孙络皮肤。与经脉缪处。此节论津液注于皮肤。渗于络脉。与经脉之血和合。是皮肤孙络。又与经脉相通。

    而皮肤络脉之气血所从来。又有一道。盖此篇假针以明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学人当于针刺之外。

    细体认其义焉。

    阴气积于阳。其气因于络。故刺之血未出而气先行。故肿。

    此言阳分之气血。因于大络孙络而出也。脏腑经脉为阴。皮肤肌腠为阳。脏腑之阴气。积于皮肤之阳分者。其气因于大络孙络而出。血未出而气先行者。谓脏腑之气先行。而血随气出者也。上节论脉络之血。乃皮肤之津液。渗入孙脉络脉而化赤。此言皮肤之血。因于大络孙络而出。是皮肤脉络之血气。外内相通。故下文曰。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

    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泻之。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脱色而苍苍然。

    此承上文。总结阴阳外内之相合也。皮肤为表。经脉为里。肤表之阳。得脉内之阴气以和之。经脉之阴。得肤表之阳气以和之。阴阳表里之相合也。如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泻之。

    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脱色而苍苍然。苍苍、青色也。平脉篇曰。营气不足。面色青。阴阳俱脱者。经脉外内之营气脱也。

    刺之血出多。色不变而烦 者。刺络而虚经。虚经之属于阴者。阴脱故烦闷。

    此言阴阳俱脱而色变者。皮肤络脉之血脱也。如血出多而色不变者。刺其络而虚其经也。经虚之属。则阴脱矣。心主脉而包络主血。阴脏之血脱。故烦闷也。盖言在外之血气。由脏腑之阴而出于经。经而脉。脉而络也。

    阴阳相得而合为痹者。此为内溢于经。外注于络。如是者。阴阳俱有余。虽多出血。而弗能虚也。

    夫内在阴。外在阳。经络为阴。皮肤为阳。此总结血气之外内出入。相得而和合者也。自外而内者。从皮肤渗于孙脉络脉。而内溢于经。自内而外者。从脏腑之阴而出于经。从经脉而外注于络脉皮肤。外内之相得也。如阴阳俱有余。相合而痹闭于外内之间。虽多出血。而弗能虚也。朱济公曰。阴阳相得而合为痹。与上文之阴阳相得同义。盖阴阳和合而流行则调。阴阳相得而留滞则痹。

    痹者。闭也。通篇论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故帝只问血出多而不动摇。伯曰。阴阳相得而合为痹。是非邪病之痹明矣。

    黄帝曰。相之奈何。岐伯曰。血脉者。盛坚横以赤。上下无常处。小者如针。大者如筋。则而泻之万全也。故无失数矣。失数而反。各如其度。

    此申明血气之在经脉而外内出入也。相、视也。盛坚横以赤者。血盛于脉中也。上下无常处者。

    血气之流行也。小者如针。留血之在孙络也。大者如筋。留血之在经隧也。数者。血脉出入之度数。

    留血之在经络。则而泻之。故无失其所出之度数矣。所出之度。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如失其所出之数而反者。又从孙而络。络而脉。脉而经。各如其度而外内出入者也。杨元如曰。万全者。

    谓血气流行。外内相贯。如环无端。莫知其纪。

    黄帝曰。针入而肉着何也。岐伯曰。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着于针。故坚焉。

    三阳之气。主于肤表。热气。阳气也。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着于针。故针下坚而不可拔也。

    按、此篇论血气出入于络脉之间。故篇名血络。论有所留积。皆因于络。则而泻之万全也。若取之肉。

    则肉着于针。而针下坚矣。

    卷五

    阴阳清浊第四十

    黄帝曰。余闻十二经脉。以应十二经水者。其五色各异。清浊不同。人之血气若一。应之奈何。

    岐伯曰。人之血气。苟能若一。则天下为一矣。恶有乱者乎。黄帝曰。余闻一人。非问天下之众。

    岐伯曰。夫一人者。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乱人。其合为一耳。

    此篇论阴阳清浊。交相于乱者也。人之十二经脉。外合十二经水。内合五脏六腑。其五色各异。

    清浊不同。故一人之身有乱气。犹天下之众有乱人。其理可合之为一耳。恶有不乱者乎。杨元如曰。

    清浊。天地之气也。天气下降。地气上升。清浊相干。命曰乱气。不乱则生化灭矣。故曰夫一人者。

    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乱人。

    谓天下之人。皆有此乱气也。

    黄帝曰。愿闻人气之清浊。岐伯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

    上出于咽。清而浊者则下行。清浊相干。命曰乱气。

    六腑为阳。五脏为阴。六腑受谷者浊。五脏受气者清。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谓水谷所生之清气。上出于咽喉。以行呼吸。清而浊者。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注于海。此人气之清浊相干。命曰乱气。莫仲超曰。上节言天下之众。皆有此乱气。谓人合天地之清浊也。故复曰愿闻人气之清浊。

    黄帝曰。夫阴清而阳浊。浊者有清。清者有浊。清浊别之奈何。岐伯曰。气之大别。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于胃。胃之清气。上出于口。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

    此论人合天地之气也。大别者。应天地之大而有别也。天清地浊。而上下气交。故浊者有清。

    清者有浊。而人亦应之。肺属天而阳明居中土。故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于胃。此清浊之上下也。

    然浊者有清。胃之清气。上出于口。口鼻者。气出入之门户。此胃腑水谷之浊。生此清气。上出于口。以司呼吸而应开阖者也。清者有浊。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肺为精水之原。清中所生之津液。流溢于下。即所谓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下注于经者。行于经隧也。流溢于中者。

    内积于海也。海者。下焦精髓之海也。此阴阳清浊之气交也。朱济公曰。天为阳。地为阴。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为阳。水为阴。故清者有浊。浊者有清。

    黄帝曰。诸阳皆浊。何阳独甚乎。岐伯曰。手太阳独受阳之浊。手太阴独受阴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窍。其浊者下行诸经。诸阴皆清。足太阴独受其浊。

    诸阳皆浊。而手太阳独受其浊之甚。盖手太阳小肠。主受盛胃腑之糟粕。有形者皆浊。而糟粕为浊之甚者也。诸阴皆清。而手太阴为五脏之长。华盖于上。故手太阴独受阴之清。空窍者。皮毛之汗空也。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走于空窍。以司呼吸开阖。应天之道也。小肠受盛糟粕。济泌别汁。

    化而为赤。下行于十二经脉。应地之道也。脾为仓禀之官。主输运胃腑水谷之精汁。故诸阴皆清。而足太阴独受其浊。杨元如曰。手太阴主天。故独受其清。足太阴主地。故独受其浊。此篇论人之阴阳清浊。应合天地经水。故帝曰十二经脉。应十二经水。伯曰天下之众。又曰气之大别。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清者其气滑。浊者其气涩。此气之常也。故刺阴者深而留之。刺阳者浅而疾之。清浊干者。以数调之也。

    气之滑利者。应天运于外。故浅而疾之。涩浊者。应地居于中。故深而留之。清浊相干者。阴阳之气交。故以数调之。数者。天地之常数也。朱济公曰。以数调之。与逆顺篇之无失常数同义。此篇以人之清浊。

    合天地之阴阳。下章论人之形体。应天地日月水火。

    卷五

    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身半以上。

    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地气主之。日以应火。月以应水。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故在上者为阳以应日。在下者为阴以应月。十日应天之十干。十二月应地之十二支。是以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手之十指。以应十日。人秉天地水火而生。故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

    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岁半以上为阳。而主少阳太阳。岁半以下为阴。而主少阴太阴。犹两仪之分四象也。两阳合明。

    故曰阳明。两阴交尽。故曰厥阴。此四象而生太少中之三阳三阴也。男生于寅。故始于正月之少阳。

    女生于申。故始于七月之少阴。阳从左。故左而右。阴从右。故右而左。按、六气主岁。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君火。三之气少阳相火。四之气太阴湿土。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而四时调神论。

    又以少阳主春。太阳主夏。太阴主秋。少阴主冬。脉解篇曰。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厥阴者辰也。

    阳明者午也。少阳者申也。少阴者戌也。太阴者子也。而本篇又以寅未主少阳。卯午主太阳。辰巳主阳明。申丑主少阴。酉子主太阴。戌亥主厥阴。经脉别论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长夏。肺金主秋。肾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后天之五行也。而诊要经终篇。又曰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四月。人气在脾。天元纪论。子午属少阴。丑未属太阴。寅申属少阳。卯酉属阳明。辰戌属太阳。

    巳亥属厥阴。而脏腑配合支干。又以子甲属少阳胆。丑乙属厥阴肝。寅辛属太阴肺。卯庚属阳明大肠。辰戊属阳明胃。巳己属太阴脾。午丙属太阳小肠。未丁属少阴心。申壬属太阳膀胱。酉癸属少阴肾。戌属包络相火。亥属三焦相火。禁服篇以人迎应春夏。一盛在少阳。二盛在太阳。三盛在阳明。气口应秋冬。一盛在厥阴。二盛在少阴。三盛在太阴。而阴阳别论。又以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阴阳之变化无穷。故曰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

    太阳主日。少阳主火。故两火并合。是为阳明。阳明者。离明之象也。明两作离。故两火并合。

    两阳合阳。是为阳明。手少阴君火主日。手太阴肺金主天。故应手之十指。此阳中有阴也。朱济公曰。按河图洛书。五位中央而主阳。五行之中。木火为阳。金水为阴。故甲乙丙丁戊己为阳中之阳。庚辛壬癸为阳中之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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